首页 优秀范文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02 18:53:42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第1篇

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惠及对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和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城乡家庭。

(一)奖励

1.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户的父母,年满60周岁,经本人申请,符合国家农村局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不少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

2.乡村计划生育夫妇年满60周岁,每个家庭一次性奖励不

低于2000元,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各负担1000元;只有一方有单位的由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没有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发放,经费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按20%30%50%比例负担。

3.当年农村二女户结扎家庭因住房困难,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自住房或重修自住房的由户籍地乡(镇)政府给予2万元建房补贴或1万元的维修补贴,经费由市、县、乡三级按20%30%50%规范承当。

4.对农村接受了绝育手术的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给予报销或免除手术费,并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元的补助费。二女户结扎,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补助费。

5.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原则上以现金形式发给不少于8元/月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其经费来源:

1夫妻双方均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双方所在单位按单位所在地规定的规范各负担50%。

2夫妻一方是干部或职工,另一方是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按所在地规定的规范全部负担。

3夫妻双方均为农民和城镇无业居民,由其户籍所在乡(镇、街办)按规定的规范全部负担。

6.建立城乡家庭主动放弃生育二胎的一次性奖励制度。对农村主动放弃生育二胎、符合省有关规定年满49周岁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女户家庭一次性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所需经费由省、市、县级财政分别按每户2000元、1000元、1000元的规范共同承当;对乡村主动放弃二胎,符合省有关规定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一次性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所需经费由市、县、乡级分别按每户1000元、2000元、1000元的规范共同承当。

7.农村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结婚落户的女方所在乡(镇)一次性给予不少于800元的奖励。

8.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晚婚是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

(二)优惠

1.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凭《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优惠证》享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三免四减半”优惠,门诊时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小换药费,住院时“三大惯例”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等各减50%减免费用由提供治疗的市、县级公立医院承当。

2.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不再生育户家庭子女享受中考总分加10分的奖励。

3.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在职业介绍时,持有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人员,享受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同等待遇,免收中介费。

4.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在分配承包土地、审批宅基地、分配集体福利等方面分别按2份和3人份计算。

5.列入沼气池建设项目的乡(镇)村,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要优先优惠。

6.城区街道办事处在落实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时,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候选行列。

7.对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农业部门优先安排购买农机具补贴,帮扶项目上予以优先布置。

8.对城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农村二女不再生育的困难家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市、县司法局优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三)保证

1.建立农村独女、二女家庭计划生育补充养老平安制度,努力改善农村独女、二女家庭父母养老保证条件。乡级人民政府应为主动放弃生育二胎的农村独女父母和农村二女家庭父母中施行了绝育手术的一方,料理不低于3000元的计划生育补充养老平安金。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乡级财政分别按每户1000元、600元、1000元、400元的规范承当。

2.为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的06周岁城乡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户第二个女孩,料理计划生育家庭爱心安全,保费由省、市、县(市、区)乡(镇)各级财政按每人5元、8元、10元、7元的规范负担,为计划生育子女提供生长保证。同时宣传和鼓励714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使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参与计划生育家庭爱心安全。

3.建立农村独女、二女家庭参与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安扶助制度。农村不再生育的独女家庭和已实行绝育措施的二女家庭参与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安全,其家庭成员个人出资局部全部由财政承担,其中省财政按每人每年给予10元补助,其余局部市、县两级按40%和60%比例承当。

4.经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治疗费按节育手术费支付方法处置。符合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的对象,优先将其列入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5.为施行计划生育引产、结扎手术的育龄妇女投保计划生育手术安康安全,所需平安费按市级20%县级30%乡级50%比例分担。

6.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下岗、失业、无职业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优先列入低保;农村二女结扎户家庭申请低保时,按最高规范执行。

(四)扶助

1.全面实施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符合

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并经确认的夫妻双方,分别依照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和1200元规范发给扶助金。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同时,对14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00元救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救助金(经医学鉴定,伤残三级以上)所需经费由市、县、乡(镇、街办)财政按20%30%50%分级承当。

2.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女儿就读高中,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享受每人每年8001000元助学金,经费由社会捐助和省、市、县、乡人口计生专项经费负担。农村独女和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女孩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及专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中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并协助解决助学贷款或协调社会各方给予捐助。共青团和妇联在实施“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春蕾计划”时,优先帮扶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就学成才。

3.工会在城镇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救助金发放中,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家庭。

4.劳动保证、财政部门在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安置的职工人数时,对持有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的职工,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职工一同计算安排职工人数比例,给予企业财政贴息优惠。

5.兴办微利项目时,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人员,享受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同等待遇,经自己提出申请,就业部门担保中心应为其提供贷款担保,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业务,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

6.劳动部门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审批中,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家庭。

7.对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户,扶贫办等单位优先将其列为结对帮扶和项目扶贫的对象。

(五)其它

1.享受了计划生育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待遇的计划生育家庭,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它普惠性政策待遇。

2.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等其他制度时,计划生育家庭依照计划生育政策获得的奖励扶助金或平安收益不计入其家庭收入。

3.人口计划生育有关奖励平安优惠等所需资金,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缺乏局部由各级财政承当。

三、1.加大优惠优待政策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优惠优待政策的知晓率,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2.规范相关优惠优待证的发放。规范计划生育相关优惠优待证件的发放,落实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务必抓紧抓实。各地要及时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家庭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国家农村局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计划生育家庭医疗优惠证》切实提高领证率。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第2篇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在卫生和计生机构改革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__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刚才,__部长宣读了《表彰奖励决定》,表彰奖励了先进乡镇和单位。__县长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__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在全面总结成绩中增强信心。20__年,各级各部门把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作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卫生计生各项改革,持续加强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卫生计生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县医院血液透析中心投入运行,组织实施了3个乡镇卫生院、25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和8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建成了全县急诊急救培训基地和120指挥平台,医疗卫生基层条件不断改善。二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34‰和5.95‰,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6.77。为5540户农村计生“两户”落实了16项1124.334万元的奖扶资金,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三是医院公益性质进一步凸显。新农合参合率98%,启动了大病医疗保险,推行了“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让利患者500多万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四是卫生计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处方点评通报等核心管理制度,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扎实开展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科疾病蓝氧治疗、避孕药具发放、健康教育、健康素养监测等服务项目,计生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爱国卫生等工作,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改善。

(二)在全面分析现状中正视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与新时期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表现在队伍建设上,一是卫生计生机构整合还不到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组建不到两个月,局还需要一个相互融合、相互适应的过程,如何充分发挥原卫生、计生两个机构、两支队伍、两个行业的优势,有效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是卫计局班子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基层卫生计生人才梯队不合理。乡镇卫生院老、中、青人才梯队结构不合理,现有人员60%为近三年新分配毕业生,大部分未考取执业资格,缺乏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检验、影像及全科医师缺乏,部分诊疗项目还不能很好开展;介入、血透等重点专业人才短缺,引进难度大,影响了卫生人才队伍发展;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全县10个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现有人员29名,具有相关执业资质的仅10人,有4个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没有1名有执业资质的工作人员,个别乡镇甚至为非医学专业人员。三是乡镇计生干部队伍能力有待提升。在市县考核中,一些乡镇计生办主任、乡村计生专干对所包村当年出生、节育等基本情况掌握不清;部分群众对计生政策特别是一些免费服务项目知晓率低;一些村专干、自管小组长工作由乡专干代劳;一些乡镇计生统计、流动人口管理员等重要岗位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工作出现断档;这些问题导致我们的计划生育入户访视、环孕情服务、

宣传教育等基层经常性工作流于形式,基层管理能力弱化。表现在服务能力上,一是重点科室建设滞后。全县标准化ICU病房、腔镜中心、血透中心、介入中心、高压氧舱治疗中心还未建成,新技术、新项目拓展缓慢,与省上90%患者在县内就诊要求相比,我们在资金、医疗设备、人才培养、专科技术服务上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全面两孩政策配套的措施有待完善。伴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人口出生增长以及高龄孕产妇的增多等新情况,医疗机构产科和儿科床位能否满足需求,孕产妇和新生儿危重症救治和转诊渠道是否畅通,以及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及中小学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需要及时规划。三是计划生育工作短板亟待补齐。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中存在的政策宣传不到位、计生干部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人口数据信息采集不准确、技术服务项目落实不及时、政策外生育责任追究打折扣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杜绝。表现在协作配合上,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卫生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乡镇党委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上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中,对村卫生室建设缺乏统筹安排,进展缓慢,部分村卫生室没有达到相关标准。二是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一些部门对承担的计划生育“党政线”、“部门线”工作重视不够,支差应付、配合不力,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门间联合执法各自为政,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一些部门对干部职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督管理不到位,甚至包庇党员干部政策外生育。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卫生计生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卫生计生工作的艰巨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认识上不能有丝毫偏差,思想上不能有丝毫懈怠,政策上不能有任何动摇,工作上不能有些许放松,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找准症结,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切实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工作抓实抓好。(三)在深刻理解方针政策中提振精神。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战略决策。一方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50多个重大政策文件,涵盖公立医院改革、全民医保体系建设、药品供应保障等多个方面,其目的就是要按照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和国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面提供,特别是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市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文件,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人口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共同面对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人口的趋势性变化,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全面、深刻、长远的影响。20__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全国人大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两孩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发展需要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这一系列举措都表明,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变,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切实引导群众按政策要求生育。

2016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提高卫生计生工作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具体讲,就是紧紧围绕“一个中心”,认真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健康华亭”这个中心,就是要从大健康、大卫生、大医学的高度出发,突出强调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建设“健康华亭”并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健康发展目标。一要巩固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卫计、财政、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改革“3__”模式,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深入推进管理体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等各项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二要推进基层服务模式转变。通过强基层、建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再转诊”的看病就医新模式。在机构上,要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县中医院门诊住院楼建设,推行全县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在服务上,要推进资源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将优质医疗资源纵向延伸到基层,提升乡镇医疗水平。在政策上,引导分级诊疗。继续推动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医保报销比例和医疗服务价格差别,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三要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五统一”制度,加强药品配送和使用监管,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坚决不得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品,更不得将非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以人口均衡发展为重点,切实推动计生服务管理创新

一要稳妥扎实有序实施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作为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用法治的思维、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首先,要在政策宣传上抓实见效。要充分利用卫生计生宣传阵地、广播电视、新媒体及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取得的伟大成就,大力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__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引导群众按政策要求生育。其次,要在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上抓实见效。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孩子的夫妇,不再进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各乡镇、__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为户口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夫妇,及时进行生育登记,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及时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服务,要全面推行生育登记服务首届责任、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切实方便群众登记领证,坚决杜绝在群众生育登记上设置前置条件。三要在公共服务配套上抓实见效。县卫计局要根据我县人口现状,及时科学预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出生人口变动趋势,特别要针对高龄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增长变动,认真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产科和儿科服务能力提升。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也要提早研究部署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有效满足新增人口需求。二要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事关千家万户的民计民生,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大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努力使计划生育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甜蜜事业。首先,要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要保持乡村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特别是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更不能频繁调换,确保计生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经常性工作上;要强化对村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的管理,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要及时撤换调整,切实杜绝村组经常性工作由乡专干代替的现象,确保村组正常运转,提升基层基础管理能力。第二,要狠抓服务资源整合。要按照“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的原则,有效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机构、服务资源和服务项目,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要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服用叶酸片等方式,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主动适应全面两孩生育政策要求,为符合条件准备再生育人群免费提供取环、复通等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要按照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原则,为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提高事宜的长效避孕措施,提高避孕药具服务可及率,减少非意愿妊娠。第三,要狠抓人口数据质量提升。要扎实开展人口数据信息核查,严格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充分利用出生人口实名登记系统,强化出生人口信息分析比对,下功夫解决人口漏管、出生漏报、新婚漏管、性别错报等问题,不断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乡镇和县卫计局要对工作中敷衍了事,胡编乱造,报假数据、假案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罚的处罚,不能有丝毫姑息迁就。第四要狠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管理上,各乡镇要坚持按月开展清理核查,加大城乡结合部、物业小区、出租房屋等区域的人口信息登记采集力度,全面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县卫计局要指导乡镇依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扎实推进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网上办理,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的问题。在服务上,对流出对象,要实行分类登记管理,积极与流入地联系沟通,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交流、协查通报等经常性工作;对流入对象,要全面落实均等化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与户籍人口同标准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扎实推进服务均等化。第五,要狠抓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查处。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按照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强化政策外多孩生育案件查处,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效惩戒政策外生育行为,引导群众按政策要求自主安排生育,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要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扎实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要积极构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计生“两户”及主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为计划生育基本工作的实施做出了贡献,要积极构建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不遗余力促进计生家庭发展,引导更多的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第一,要认真做好政策衔接。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认真做好政策调整前后各项优先优惠政策的衔接。对在政策调整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二女户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要按照原有政策规定落实;要根据全面两孩的政策要求及省、市安排部署,及时做好政策调整后,县级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调整完善,引导广大群众按政策要求生育。第二,要加大对计生家庭扶助力度。各乡镇要切实抓好各级各类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资格确认准确及时,资金兑现到位;县直各部门要在低保发放、危旧房改造、产业开发、健康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适当倾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新修订《__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符合政策要求生育子女的干部职工,全面落实产假、陪护假等生育假奖励。第三,要大力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数。要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和新家庭计划,整合卫生计生、民政等方面服务资源,创建幸福寓所,开展留守儿童照料、空巢老人日间照料等服务,探索医养结合促进计生家庭发展,引导群众树立少生优生、守法友爱、勤劳节俭、明礼诚信的良好家庭风尚,不断提升家庭幸福指数。第四,要努力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二)以内涵质量建设为核心,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要强化质量管理。对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而言,质量就是生命线,而强化管理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必由之路。全县卫计系统必须始终绷紧强化管理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抓好卫生计生机构监管,督促卫生计生机构转变服务理念,注重内涵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防止出现疏于管理、放任自流的现象。各卫生计生机构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 “群众满意医院”和“医疗质量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行优质护理、诚信服务,简化就医手续、缩短候诊时间等便民惠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真正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二要狠抓队伍建设。卫生计生事业要实现跨越发展不是仅靠投入就能实现的,建成再多再漂亮的医院和服务站,投入再好的设备,没有人才就只能是空壳。从全县范围来看,我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既有总量不足的问题,更存在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大力实施“名医名科”建设工程。密切与上级医院的对口协作关系,充分发挥省、市多点执业医师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带动优势,通过全员培养、进修深造、上级指导、学术交流等多重途径,全力打造县级名医名科、名医,提升医院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定期邀请省、市综合医院知名专家来我县开展学术讲座、业务指导和诊疗服务,积极选送技术骨干参加省、市、县进修学习和培训,安排县级医疗机构专业人才到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为每所乡镇卫生院培训全科医生,进一步提高卫生人才队伍质量。三是加强在职人员继续教育。

充分发挥上级医师业务指导和传帮带作用,每个乡镇卫生院抽选专业技术人员赴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县级医院选派医务人员赴省、市综合医院进修学习。加强岗位练兵,扎实开展医疗管理、医疗技术、护理技能、医疗文书书写、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等技能竞赛活动。三要全力推进中医发展。要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和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强化中医专科建设,大力推广和普及适宜技术,逐步建立以县医院、中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以村卫生室和个体中医诊所为基础,涵盖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生于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抓好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推进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中医全科医师、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不断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以坚持预防为主为导向,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要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是一项保障公众健康、改善民生的重要卫生公益事业。县疾控中心要切实发挥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以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力度,不断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防控和监测、预警能力。

二要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关系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关系每一个家庭幸福,是重大民生事业。编办、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切实加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建,合理划分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的工作职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

三要加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对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意义重大。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卫生计生系统要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工作,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卫生应急组织机构,靠实靠牢工作责任,制定完善防灾救灾减灾和重大传染疾病应急预案,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处置卫生应急突发事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努力推动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倾力支持卫生计生工作,切实增强抓好卫生计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把卫生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解决卫生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为卫生计生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资金、政策支持。这里要强调的是,生育政策有调整,但是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没有变,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没有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没有变,各乡镇、__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抓实见效。卫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主管责任,坚持下移工作重心,搞好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当好政府管理卫生计生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各有关部门要把卫生计生工作当成“份内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做好政策衔接、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督查考核。卫计部门要把计划生育和医疗机构管理服务作为督查考核的重点,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体系和奖惩办法,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这里,我再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始终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今天会后,各乡镇要立即安排部署,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包村专干要全部下到村社农户,迅速开展工作,彻底扭转被动落后的工作局面。卫计局业务人员要立即深入乡镇,帮助指导乡镇算清工作欠账,理清工作思路,督促抓好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分片包干,巡回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对人口大乡和后进乡镇要重点督查。要坚决按制度办事,从严追究责任,对未完成年度人口控制计划、综合考核评估排序靠后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督查中发现虚假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第3篇

一、组织实施和资金筹集情况

年度,我县高度关注民生,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抓好县内资金配套,持续升温加压,全力推进,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调整完善组织机构。县政府调整充实了以县长为组长,涉及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多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决策和处理民生问题。为加强民生工程的协调和情况反馈,从县农委、财政局抽调专人办公,为县民生办充实了力量、增添了设备、划拨了专项资金。二是抓薄弱环节,及时调度后进项目。县“两会”结束后,县政府迅速召开年度后进项目调度会,要求牵头部门和施工单位抓紧时间,制定计划,倒排工期,抓好扫尾工作。截至目前,年度后进的教育危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工程已经结束,农村饮水工程已全部结束。三是广泛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年任务。全市民生工程会议结束后,我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民生工程。会上,县长卓传计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制发了《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灵政[]10号)文件,将十七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逐一分解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县民生组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四民”活动要求,制发了《“四民”活动民生组工作实施方案》(灵民生办[]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方案,迅速启动实施。四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县财政定额配套。年初,县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规定,积极测算民生工程所需资金,全面落实配套资金。今年我县十七项民生工程共需投入26745.7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3652.11万元,省补助6052.59万元,市补助139.38万元,贷款和自筹4094.03万元,县财政配套2807.6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时,中央和省市计划尚未下达,县财政配套资金只安排2000万元,从今年4月开始,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多次安排县财政局调整预算,依法按程序追加配套资金,确保民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截止6月25日,中央、省已筹集9121.65万元,市县配套2896.14万元,合计到位资金12017.79万元,我县实际拨付资金8847.85万元,拨付资金占已筹集到位资金的73.6%,其中县内配套资金已拨付1403.33万元。

二、十七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重点是扩面提标,农村低保保障线由683元提高到860元,救助对象由30896人扩面到39725人,新增加8829人,全年需农村低保资金1506.3万元,其中县配套340.7万元。目前已完成扩面提标工作,截止目前,共有803.1万元专项资金拨付到专户,第一季度已发放完毕,第二季度正在按新的标准打卡发放。主要工作:一是制发了《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对保障范围、保障标准、操作时间、审核与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在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分类实施。保证年确定的保障对象年人均补助金额不低于437元,年新增人员补助金额不低于177元;三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制定了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评议、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将责任落实到评议、审核、审批等每一个环节,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完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做到了县有档案室、乡(镇)有档案柜、村有档案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并建立低保信息统计台帐,实行网络化管理;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督查审核公示情况,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今年以来,共清理2356人退出低保范围,强化了基础工作管理,确保了低保政策的落实。

(二)五保户供养方面。我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5695人,全年需筹集资金548.6万元,现已拨付259.3万元。按照年底前集中供养率达到20%的要求,年将有1139名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和“老人之家”。今年以来,县民政部门积极动员一部分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安排入住各地敬老院,积极筹措资金,扩建敬老院和“老人之家”,力争实现集中供养20%的目标。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除及时将上级定补的850元现金分期打卡外,还严格要求乡镇搞好社会统筹工作,落实人均1200元的供养标准。主要工作:一是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已将自然减员的五保对象调整结束,将新版《五保供养证》颁发到位,并完善了五保供养基础档案。二是为帮助五保对象统筹理财,改变有钱就花、无钱就要的不良习惯,经过实地调查研究,决定将一年五保供养款分两次发放,目前,上半年的五保供养款已打卡发放完毕。

(三)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方面。我县共有各类未参保集体企业51个,职工2087人,全年共需筹集资金164万元,县财政配套80万元。根据资金发放范围和标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上报、部门审查、财政复核、社会公示”的程序,年已核定691人享受每月162元的生活补贴。按照县财政先垫付、年底与省财政结算的资金使用方式,截止目前,县财政已拨付73万元,已全部按月打卡发放到人。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年我县参合农民91万余人,参合率86%。按省市统一安排,我县新农合工作启动较晚,目前由于种种原因二次筹资困难较大。年度计划筹集资金8199.22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644.1万元,省补助2733.1万元,县内配套911万元,群众自筹911万元。截止目前,已拨入财政专户3041.4万元,加上群众自筹款,合计专户款应为3952.4万元。从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累计受益群众14931人次,已从基金专户支付补偿费用454.6万元,其中住院补偿金额372.1万元,门诊补偿4.7万元,住院分娩定补29.2万元,县外补偿48.6万元,目前新农合应结存资金3497.8万元。为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灵璧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目前,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计算机管理系统已完成安装,7月份将进行调试并投入使用,届时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将在网上即时审核,出院时即可结算补偿。从7月1日起,将按照新的报销补偿标准提高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参保人数3.4万人,占任务总数77%。县财政已拨付年配套资金33.8万元,已兑付近59.97万元的医疗费用,结余310万元。近期,县政府将召开城镇医保工作推进大会,计划完成6.2万人的覆盖任务,力争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41%。主要工作:一是出台了《灵璧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实施意见》,把学生的医疗待遇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整合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人才和管理资源,将学生的医疗保障赔付交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有效地分散基金风险,提高了居民医疗待遇水平。二是制发了《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居民医保服务的通知》,加强定点医疗服务和医疗基金的监管,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明确规定了参保居民看病就诊流程。三是加强县医保中心建设,从系统内调配专业人员负责城镇医保工作,保障工作经费,安装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用软件,并与全市联网。在网络建设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未发放的过渡阶段,对需住院的参保病人,由医保中心先登记,再凭医药费发票等手续报销。

(六)城乡医疗救助方面。截至目前,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计划筹集246.9万元,现已拨入财政专户237.6万元,共发放到人109.07万元,其中救助城乡贫困群众414人,定额发放给集中供养的“五保户”655人。主要工作:一是创新救助方式,搭建以医前、医中、医后一次性救助、二次救助、定额门诊救助、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减免优惠“五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框架。二是扩大救助覆盖面,将救助病种由过去的7大类增到10大类,增加红斑狼疮、重型精神病等罕见的重大疾病;对一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导致家庭生活极为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户,也给予了适当救助。三是简化了审核公示救助程序,采取本人申请、村委会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的救助程序。取消了原来一季度审批一次的规定,采取乡镇不定时上报,县民政局每月10日定时审批的便民措施,有效地提高了救助时效。

(七)重大传染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人生活救助方面。我县重大传染性疾病主要是肺结核病人和艾滋病病人,目前全部实行定点免费治疗。救治资金专款专用,专项预算。今年计划筹集资金32.2万元,其中县内配套16.7万元,现已拨付资金15.5万元,主要用于139名肺结核病人救治和6名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

(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年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计划筹集资金417.8万元,其中县内配套111.2万元,截至目前已拨入专户347.6万元。主要工作:一是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已制定了《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通过整合现有卫生资源,搭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框架,年底建成2个社区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服务站。二是农村卫生院、卫生室项目建设。根据省总体规划,今年我县将建设3个乡镇卫生院和5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目前,向阳卫生院、灵城卫生院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8月底完工;下楼卫生院项目将于7月初开工,预计年底前完工;5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已完成招标工作,年底全部完工。

(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根据中央和省计划安排,今年我县义务教育经费为8252.3万元,享受对象为164633名学生。截止目前,中央和省已到位3587.4万元,县配套80万元,现拨付2479.4万元分解预拨到各学校专户。主要工作: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制订出台了《灵璧县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灵璧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要求学校重大支出必须事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运用广播、电视、展板、以及印发宣传画、《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方面。根据要求,我县在去年制定了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计划两年内完成11.2万平方米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实行了以县为的“五统一”农村中小学危改管理模式。年,计划投资3238万元,其中中央拨付274万元,贷款2644万元,县配套320万元。改造D级危房5.21万平方米,项目学校74个。截止目前,中央补助的274万元已经拨入专户。因工程没有招标开工,县贷款自筹的2644万元资金和县财政的贴息款320万元没有拨入专户。工程项目前期的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审图、招标等工作已于6月上旬结束,7月2日公开招标,今年年底工程全部完工。

(十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方面。今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总投资1950万元。按照上级的“六制”要求,全面推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年,有1万人的建设任务已在去年年底提前下达,该部分工程投资为397万元,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处。该工程已经开工4处,打深井3眼,建井房3处,铺设供水主管道10公里,架设输电线路1000米,配套机电设备3台套,工程已基本竣工。另外4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批文已于6月11日下达给我县。截止目前,中央补助的715万元和市县配套的554万元已经到位,已拨入财政专户资金1008.1万元。招标工作正在进行,预计今年年底可完成全年任务。

(十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方面。年初,制发了《关于做好乡村两级年度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村两级具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2月份,对县乡村三级相关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使其掌握奖扶资格确认政策和操作程序。3月份,从县人口计生委抽调55名人员对乡镇上报的新增奖励扶助对象进行逐户复核。通过资格审查,今年退出奖扶对象26人,新增140人,确认1030人,应发放奖扶金67.38万元,其中中央拨付30.9万元,省市拨付30.3万元,县配套6.18万元。目前,新增140名奖励扶助对象已按要求全部规范建档,录入国家奖励扶助网站,其光荣证也已全部发放到位。按照省市要求,奖励对象的奖励资金打卡发放工作,将在7月中下旬进行。

(十三)广播电视村村通方面。今年计划投入76万元资金,消除76个电视盲点村,截止目前,中央、省、市资金均没有到达。主要工作:一是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了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动员会,下发了《灵璧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意见》,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二是为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我县已与东营市现代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目前,该公司已投入200万元,有15个乡镇实现联网,76个盲点村有40个村完成建设任务。

(十四)高校和中职学校困难学生资助方面。全县计划筹资381万元,县内配套30.48万元已拨入财政专户,因中央、省补助资金没有到位,所以对贫困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没有进行。主要工作:一是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中小学也成立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生的认定和民主评议工作。二是在认定工作中,着重考虑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界定后公示5天。截止目前,我县通过个人申请、乡村证明、学校筛选、校园公示等环节,共确定3417名学生为补助对象。

(十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面。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均为外县迁入。年度经省水库移民管理局确认,核定我县水库移民人数为371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共需筹集资金22.26万元。截止目前,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季度移民补助金11.13万元已拨付并发放到位。今年已拨付5.57万元,各乡镇正在进行打卡兑付工作。主要工作:一是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让广大移民了解政策、知道申报办法。二是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三是在水库移民所在的乡村两级,将水库移民名单和核定办法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移民群众的监督。

(十六)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方面。通村公路建设工程需投资102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37.15万元,省补助109.25万元,市、县各配套43.7万元,乡镇配套389.7万元。目前中央、省、市资金均未到位,县财政已预拨39万元进入专户。各乡镇先行垫资,今年我县建设43.7公里,目前已完工33.5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76.7%。主要工作:一是县交通部门协同各乡镇严格建设标准,制定工程施工操作规范,要求各乡镇施工前必须整修好路基,铺好垫层,然后再进行施工。二是建立了质量路段路长负责制,由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包路包段、分工到人,死看死守,确保没有质量问题。目前,余下的10.2公里主要分布在下楼、朝阳、尤集三个乡镇,年底前可全部完工。

(十七)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方面。今年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共需资金604万元,其中244万元用于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贴,360万元用于建设廉租住房,县财政已为廉租住房建设配套200万元。主要工作:一是关于廉租住房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县廉租住房项目选址在灵城西凤小区南部,设计为砖混结构6层120套,每套建筑面积4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52平方米,工程总造价36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118万元,县内配套200万元,该项目的图纸设计、规划已结束,并上报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县房产部门已安排利用县内自筹资金,招标开工建设,年底可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关于家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助工作。年计划安排900人分两期实施补助,上半年定补人员已通过社区申报,县房产、民政部门共同审查,并公示15天,计划6月底通过县工商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补助对象的低保补助卡上。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年,我县在实施民生工程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省市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民生工程政策宣传不到位,表现在宣传力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不少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了解不够准确、不够全面,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二是上级有些资金拨付较慢,加上工程类项目计划下达较晚,致使一些项目资金不能及时落实到受益群众和项目专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三是新农合就医报销手续繁锁,受益面不大,就医人员占参合人员比例小,二次筹资难度较大,影响了新农合推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责任。我县在“四民”活动中,梳理了8个方面的问题。县民生工作组已在“四民”活动转段会上进行了周密安排,要求各乡镇、有关门必须把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具体承办股室要全力以赴抓,层层建立责任制。县政府要求各地各牵头单位务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全年民生工程实施任务。目前,民生方面存在的8个方面问题已经解决了3个,有3个问题正在解决,另外2个问题年底前有望解决。

(二)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在原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增强宣传时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人民群众,让他们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县民生办制发了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同县电视台专题部联合,将在2个月内推出17个专题,讲解惠民政策,介绍工作程序,宣传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突出办好民生工程宣传简报,及时报道和宣传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工作动态,通报各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促进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拓展民生工程筹资渠道。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开源节流,挤出更多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在十分紧张的财政条件下,我县已将配套资金2807.66万元纳入预算,计划通过贷款和自筹等办法筹集了4094万元。同时号召各牵头单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如县广电局通过招商引资200万元用于通村电视项目,效果十分明显。

(四)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资金监管。一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杜绝暗箱操作。二是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账制管理,将资金拨付与工程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结合起来,搞好跟踪督查问效。县监察、审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不定期抽查工程项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第4篇

榆阳区区长苗丰陪同榆林市副市长艾保全调研人口计生工作

2010年,榆阳区被陕西省、榆林市确定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区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印发了《榆阳区关于深化综合改革建立以县为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试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围绕省上综合改革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宣传倡导、利益导向、村(居)民自治等“六大机制”,在改革上有创新,在落实上有力度,在制度上有保障,在协调上有统筹,通过经费倾斜、政策倾斜、待遇倾斜,全面推动综合改革工作。

一、党政重视,部门联动,统筹协调。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三个一”领导机制,将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一票否决”范畴,与31个乡镇、办事处及区属18个相关部门签订了计生工作专项任务书,出台了《榆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奖罚的若干规定》,黄牌警告了1个乡镇,“一票否决”了3个单位。研究制定了《榆阳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实行经常性议事制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共6次研究讨论计生综合改革创建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并下发了会议纪要。同时,每季召开一次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加强了相关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促使各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承担起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区人大、政协分别对计划生育工作采取“三报两评一公开”和带案视察评议制度。每年根据工作任务和需要,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职责任务,增强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协调能力。二是部门联合,协调到位。计生与公安部门联合,强化计生职能。区人口计生部门多次与公安部门协调,达成共识,在办理小孩上户手续时,必须凭乡镇、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小孩上户证明,方可上户。计生与民政、财政部门联合,提高服务水平。人口计生与民政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在全市第一家实行联合办公,即把区婚姻登记所迁到区计生服务大楼,采取婚姻登记与婚前检查“一厅式”办公。财政部门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工作,每年下拨计生经费3000万元,每次经费划拨都能及时到位。计生与卫生、药监部门联合,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卫生部门积极配合计生部门,给区计生服务站办理了多年未能办理的《婚前医学检查许可证》。在出生实名登记管理中,全区43个医疗单位,每月向计生部门反馈出生情况,全年实名登记出生人数6100人,计生局第一时间反馈到各县和有关乡镇。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大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力度。组成打击“两非”行为专项督查组,数十次对城区各医疗机构和诊所进行了督促检查。今年以来,查出“两非”案件26例,查处落实了23例,对违反政策法规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院和违规操作个人进行了经济处罚。计生与教育、人劳、城建等部门联合,实现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建立了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邀请周边兄弟县区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及时反馈,对流动人口实行双向管理和动态管理。坚持流入地与流出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和同奖罚,特别是在“双创”工作中,榆阳区实行了“禁烧烟煤”补助政策,特别规定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对待,2180户流入人口家庭中有7520人享受到了每人200元的补助。在区经济适用房分配上,居住在城区3年以上有一定购房能力的410户流入人口享受到了购买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为了给流动人口提供一个就业、服务平台,牛家梁镇“山立农贸公司”建立了流动人口企业协会组织,对该公司105名流入人口安置工作岗位,缴纳“三金”,让流动人口安心创业,并给周边乡镇的流入人口提供养殖业的方便。同时,建立了流动人口重点对象与房主挂牌插卡管理,做到“六上卡”(房主姓名、流动人口姓名、婚育状况、节育状况、流出地址、现居住地址等六项内容插卡上墙),全力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一盘棋”格局。区计生部门与乡镇、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联合,建成信息共享平台。先后投资150万元,强化了“三网一库”的建设工作,建立和优化了计生局局域网、广域网和网站,建成了与乡镇、办事处资源共享的31个全员人口信息库,实现了与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2010年10月,经省计生委评估验收,“全省计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创建达标。

二、攻坚克难,强基固本,构建和谐

一是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机制不断健全。严格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加强了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区上建立总台帐,各乡镇、办事处有分台账,区、乡有专人负责,台帐健全,规范统一,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中遇到的钉子户、逃避户,联合法院强制执行,确保社会抚养费按标准征收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决策监督机制。区上设立了举报信箱和电话,乡、村设立了财务、政务公开栏,提高了计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各乡镇、办事处都设立一厅式便民服务大厅,规范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和完善了计生工作制度、回复制度、接待制度等,严格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群众,做到计生案件不过夜,件件有落实,2012年共收到群众举报计划生育案件15件,都逐一落实,结案率达100%。因此,近年来未出现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度达到了95%。

二是改善条件,强化措施,优质服务机制更加完善。仅2010年,投资200多万元,新建完善了巴拉素、小纪汗、上盐湾、刘千河、安崖等5个乡镇计生服务站。维修和加固了区计生服务大楼和3个乡镇服务站。通过认真指导、严格要求,小壕兔乡计生服务站、上盐湾镇计生服务站实现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目标和省级“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站”目标。目前,全区50%的计生服务站通过新建达到了标准化要求,30%的计生服务站通过维修加固也达到了标准化的要求。加强了乡镇办事处计生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近年来,有93名业务人员取得了执业资格证,做到了持证上岗,能正常开展业务,获得执业资格证的所需费用全由区人口计生局报销,极大地调动了在职人员刻苦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开展了以实施“母亲健康工程”为主的优质服务活动,抽调区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组成5个项目检查工作组,由科级领导带队,深入到各乡镇进行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全区应查已婚育龄妇女39169人,受检率为97%,查出患病1627人,其中患生殖系统疾病871人,患乳腺疾病756人,治愈1249人,服用叶酸制剂的已婚育龄妇女数达8759人,有效降低了妇科病(性病)、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实施 “优生促进工程”。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个别群众一直不接受,加之检查地点与婚姻登记地址相距远,群众不方便,为此,榆阳区在大力宣传的同时,实行婚检免费政策,区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部门商定,把婚姻登记所迁址到区计划生育服务大楼,设立“一厅”(婚姻登记厅)“两室”(免费婚前检查室和免费孕前优生筛查室)联合办公,建立了婚姻登记、婚前检查、优质服务工作机制。区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先对新婚对象进行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筛查,并出具婚检证明,婚姻登记所凭婚检证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目前,免费孕检人数达8200人,主动婚检对象4350对,查出暂不宜结婚患者38人。同时,投资50万元,装修改造了区服务站两间临街门市,办起了全市第一家生殖保健品优活门市,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和有偿提供为一体,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倡导机制趋于完备。突出教育先导作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创新宣传平台,丰富主题宣传。区、乡建立了28条以综合改革为内容的宣传“一条街”,创办了310期专题板报,悬挂了300条横幅标语,制作了电视专题片和活动展版,刷写了2460条固定标语,制作了150块大型喷绘标语牌。举办了5场知识竞赛,印发了10万份宣传资料,区广播电视台开设《希望的田野》专题栏目,专题报道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及工作动态。现在全区95%的农村独男户和城市居民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群众对计生知识知晓率达90%。

四是畅通途径,广泛参与,群众自治机制规范有效。结合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和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按照“因地制宜、巩固提高、创新发展、打造诚信计生”的工作思路,在芹河乡张滩村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搞了试点,针对该乡镇区域优势特殊,土地价格提升,村民暴富,存在违法生育的现状,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把制定《自治章程》的讨论、酝酿过程全部交给了群众,最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制定了独具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在绝育措施落实上,违法生育监督上,重点体现互相监督的作用和责任。这一成功经验与做法在全区得到了全面推广。目前,在全区基本形成了“《章程》揽全局、《合同》管到底、监督作保障、服务都满意”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村级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通过评估验收,全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村已达到了90%。

三、政策推动,利益导向,改善民生

建立了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切实维护保障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利益。2011年,为落实兑现优惠政策,投入近3000万元,让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到实惠,使更多的群众真正感受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优越性。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兑现优惠政策。全区23028名独生子女保健费由过去的每人每月5元增为每人每月50元,兑现资金达1420多万元。0-5周岁的孩子有病在区级以上医院住院后,住院医疗费在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对236名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女孩实行中考录取分数增加20分的优惠政策;9500名干部职工独生子女(0-18周岁)保健费,在省财政明确取消了预算,不予兑现的情况下,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由区财政预算兑现,继续享受每月50元的保健费,每年兑现570万元;在农村林权改革、土地划拨上,计生部门与林业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决定,对“两户”计生家庭多分配一个人份的份额,仅此一项,一些城区乡镇“两户”家庭每户每年比其他家庭多收入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在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区委、区政府出台印发了相关文件,向计生家庭倾斜,计生户在移民搬迁中得到了受益,95%的计生贫困家庭危房得到了改造;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女孩考取大学后本科录取的,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兑现,使广大计生家庭经济上得到了实惠,生活得更有尊严,解除了后顾之忧,提高了广大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二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计生干部工作量大,任务繁重,提高待遇问题一直没能解决,榆阳区以综合改革为契机,经区人口计生局提案申请,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31个乡镇、办事处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乡镇长(主任)已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全区各企事业单位计生专干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全体领导干部,每人每月享受60元计划生育岗位津贴。农村910名中心户长工资报酬每人每月由30元提高到50-180元,城市社区440名居民组长工资每人每月由100元提高到300-800元。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干部,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优先提拔使用,特别突出的可破格任用。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第5篇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对拨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予以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由副科级以上负责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村设若干育龄妇女小组,组长负责本组计划生育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对村育龄妇女小组长给予适当报酬。

第五条《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岗位津贴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章生育调节

第六条《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以军人所在部队或者民政行政部门发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为准;相当于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残疾军人残疾等级具体评定标准执行。具体鉴定办法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人事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条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应当是渔民且女方为农村居民。

第八条山区、坝上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女方应当为农村居民。

平原、丘陵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或者女方应当为农村居民。

第九条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庭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申请再生育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夫妻双方和女方父母为农村居民;

(二)男方落户并生活在女方家庭;

(三)对女方长辈承担赡养义务。

两个以上男子到同一多女无儿家庭结婚落户的,只能有其中一对夫妻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已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结论后,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第十一条将所生子女送养给外国人并且该子女已依法取得外国国籍的,送养人不得以此为理由申请再生育。该子女不计算为送养人的子女数。

第十二条《条例》规定的申请再生育的农村居民,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村居民户口20xx年以上;

(二)依法应当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应当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

第十三条育龄夫妻依法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后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执行农村居民生育政策改为执行城镇居民生育政策时,经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检查并出具证明确已怀孕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继续有效;尚未怀孕且不符合城镇居民再生育条件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并予以收回。

属于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按农村居民生育政策申请再生育;自发给《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之日起24个月内没有怀孕的,其《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无效并予以收回,不再执行农村居民生育政策。

第十四条婚姻登记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和户籍管理机构应当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女方怀孕3个月以上因意外终止妊娠的,应当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就诊者出具终止妊娠原因的诊断证明。

无前款规定机构出具终止妊娠原因诊断证明的,其《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作废,并不再安排生育。

第十六条施行输精(卵)管结扎手术后子女死亡且又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条件的,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可以到指定的县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其费用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列支。

第三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公民实行晚婚的,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条例》规定享受奖励婚假。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不能执行《条例》规定的奖励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按奖励假天数支付本人工资报酬。

属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假: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不少于2天,至少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不少于3天;

(三)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7天;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不少于21天。

第二十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后的节育假,按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

(一)怀孕不满2个月的,休息不少于20天;

(二)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休息不少于30天;

(三)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的,休息不少于42天;

(四)怀孕6个月以上的,休息不少于90天。

第二十一条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采取下列节育措施的受术者,除享受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假期外,再增加以下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二)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息10天。

有其他需要延长节育假期的特殊情况,应当由两名以上医师确定。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前,由夫妻双方或者离婚、丧偶夫妻单方申报,经女方或者单方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一)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再生育的;

(三)只有一个依法收养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再婚的。

再婚夫妻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双方都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第二十三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条例》规定的除独生子女父母奖金以外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一)符合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但子女已满18周岁的;

(二)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作出结论的。

第二十四条生育的第一胎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只有一个子女存活的除外)的,不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第二十五条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后,其独生子女死亡并经批准又生育一个子女的,重新享受其奖励。

第二十六条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再婚前的双方或者丧偶一方可以分别享受原奖励,再婚后自愿不生育的也可以继续享受原奖励。

第二十七条已经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符合《条例》规定又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的,经批准生育后应当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二)符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再生育条件的,经批准生育后应当停止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并返还已经享受的奖金。

已经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又违反《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或者违法收养子女的,按《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并返还已经享受的奖金。

第二十八条《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奖励、补助费的来源:

(一)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支付;

(二)属于企业职工的,由企业支付;

(三)一方属于城镇无业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另一方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由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一方单位支付;

(四)双方均属于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支付;

(五)双方均属于农村居民的,由所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中支付,确有困难不足支付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有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权利。

第三十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

(一)发放避孕药具;

(二)孕情、环情检查;

(三)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终止妊娠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除外);

(五)输精(卵)管结扎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个体医疗机构实施节育手术或者恢复生育手术造成并发症的诊治除外)。

第三十一条向农村居民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依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卫生、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向城镇居民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除避孕药具外,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的费用按以下途径解决:

(一)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由保险基金统筹支付;

(二)未参加上述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地方财政负担。

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其提前生育年度不足1年的,每提前1个月对生育双方分别按125元征收。

第三十四条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后,又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送他人收养的子女,应当计算为其生育子女总数。

再婚夫妻不符合《条例》规定而生育的,其生育子女总数按多子女一方累计计算。

第三十五条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不得因夫妻离婚或者将子女送他人收养为由,而免征其社会抚养费和免于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非法为他人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包括以下情况:

(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机构未经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二)未按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的;

(三)属于个体医疗机构的。

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

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应当自代收代缴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将社会抚养费缴入指定的金融机构。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程序办理。

经批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作出社会抚养费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3年内分期缴清,但第一年缴纳的数额不得低于总额的50%。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未按本细则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可以由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式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印制,免费发放。

第四十一条《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9月16日公布的《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发展1、有利于国家加速资金积累。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

2、有利于劳动就业。实行计划生育,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 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

3、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 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和技术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的目的。

4、有利于 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人均资源水平。实行计划生育,可以缓解人地矛盾,提高人均占有 耕地面积、人均占有粮食的水平。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第6篇

为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满足育龄群众的生育、节育需求,罗山县山店乡积极改造乡所环境、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严格内部管理,全面升级计生服务水平。

一是改善计生服务硬件环境。2009年,该乡投入资金42万元,改建、扩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基础设施,并购买了乳腺扫描仪、B超诊断仪、无影灯、波姆光治疗仪等先进医疗设备。二是狠抓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多年来,该乡注重计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先后聘用了2名执业医师和3名临床助理医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每年定期组织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市、县开展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医师到县级以上医院实习进修。三是提高技术服务质量。该乡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开展了“生殖健康进家庭”等服务活动,努力打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亮点。四是严格内部管理。该乡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开展诊治服务,尊重群众的避孕措施“知情”选择权,医疗档案归档完整,计生服务经费也得到全面落实。 (刘波姚波)

洛宁县“计生评说会”制度助推基层群众自治

“5月份,我村一组刘鲜周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费获批,以后每年享受840元奖励;刘小旦等5人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每月享受20元奖励;张惠琴办理了流动婚育证明外出打工……”6月9日晚,洛宁县河底镇牛头村村委会议室,该村每月一次的计生公开评说会正在举行,村计生管理员郝海英正向大家报告5月份村计生工作情况。

为深化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洛宁县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方法,在村级推广建立了计生公开评说会制度,规定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特别是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热点难点问题,在村务公开的基础上,都要纳入计生公开评说的内容。

牛头村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任刘晓军深有感触地说:“计生评说会使村计划生育情况由单向公开变成了双向交流。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现在,干群关系更融洽了,计生工作也更容易开展了!” (刘巨涛)

正阳县337名计生家庭学子享受中招加分优惠政策

日前,经过认真严格的程序,正阳县有337名农村计生家庭子女通过审核,享受了中招加10分的优惠政策。

一是广泛宣传。正阳县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播出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学子中招加分优惠政策,力争达到家喻户晓,做到应享尽享。

二是严格把关。对上报的农村计生家庭在校就读子女,由乡镇计生部门审核,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再交由县人口计生委审核把关。

三是强化监督。对暂时审核通过的符合加分条件的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县人口计生委均把其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全部公示到村,接受群众监督。(陈健王佑军)

舞钢市计生协全面完成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

6月10日,舞钢市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全面结束,全市224个基层协会(含5个流动人口协会和4个企业协会)全部达到评估认定标准,达标率为100%。

根据中国计生协和河南省计生协的部署,舞钢市计生协自2009年5月起,分三个阶段在全市采取村级协会自评、乡级协会评估认定、市指导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基层协会进行了评估认定。

通过本次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舞钢市计生协达到了摸清底数,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科学管理,促进提高的目的,实现了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促进计生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计生协服务能力,增强计生协活动效果的总体目标,推动了全市计生协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刘广太)

日本国际协力机构新项目调查团到荥阳市考察

7月8日~ 9日,日本国际协力机构新项目调查团3位日本专家和南京人口干部管理学院温勇教授一行到荥阳市了解中西部项目在荥阳的开展和拓展情况。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第7篇

一、基本情况

(一)我区低收入群体现状和产生原因

近几年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20*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4元,农渔民人均纯收入9741元,低收入群众生活工作改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城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农渔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000元的低收入群体还占相当比重。据调查,全区共有低收入3409户5799人,其中城镇有519户1021人,农渔村有2890户4778人,城镇低收入人口占总人口的0.6%,农渔村分别占总户数的4.15%和总人口数的2.63%。经分析,产生贫困的主要原因:

1、因病因残致贫。一些低收入家庭因自身经济状况不好,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的事例增多,陷入小病苦自己、大病累全家的困苦中,全区因病因残致贫的低收入有1303户占总户数的38.2%,其中农渔村1131户,重大疾病(重大残疾)有711户,经医疗机构鉴定精神病残疾603人(全区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患者2000人左右)。

2、因缺少劳动力致贫。就业是脱贫致富的根本,我区有较多数量的低收入家庭是因缺少劳动力造成的,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老有所养问题得不到全面落实,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没了经济收入来源而导致贫困。据调查,全区低收入家庭年老体弱、孤儿等无劳动能力的有1045户占低收入群体总户数的30.6%。,其中城镇282户,农渔村763户。

3、因子女上学致贫。我区教育费用高,上学负担依然较重,上高中(技校),特别是大学费用更高,据测算,目前供养一名大学生最低费用在4万元以上,这对于城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足5000元、农村不足3000元的低收入群体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全区因子女上学而产生贫困的266户,占总户数的7.8%,其中城镇65户,农渔村201户。。

4、因缺少就业致贫。一些低收入家庭也想发展和就业,但缺少发展生产所需的资金和技术,一定程度上制约他们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不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素质不高,就业难度大。全区缺少生产资金的有249户,占低收入家庭的7.3%;要求参加各类就业培训的有659户占低收入总户数的19.3%,其中城镇170户、农渔村489户;要求介绍就业或外出打工的有688户占低收入总户数的20.1%。

5、因不愿参加劳动致贫。这类人员人数虽然不多,但因个别对象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吃光用光,如一旦纳入低保、“五保”或“三无”供养对象,其不良影响较大,群众意见大。

(二)我区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工作情况

1、初步建立了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从1998年起,我区推行农渔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2年出台了《*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尤其是20*年以来,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定政发[20*]27号)、《关于印发区扶持残疾人实施办法的通知》(定政发[20*]40号)、《舟山市*区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定政发[2006]6号)、《舟山市*区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定政发[20*]47号)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了一系列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措施,初步建立了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2、落实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保障措施。一是提高了低保标准。全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按“应保尽保”和动态管理的要求,扩大城镇和农渔村低保面,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到目前,全区纳入低保2713户4211人,10年来,6次提高低保标准,低保金农村从85元/月.人到170元/月,城镇提高到280元/月.人。二是加强了五保供养工作。全区共有五保对象324人,其中入院供养284人,户院挂钩29人,分散供养11人,集中供养率96.7%,同时,大力改善敬老院基础硬件设施,累计完成敬老院改、扩建15所。三是开展了专项救助工作。助医。20*年我区共安排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等贫困群体医疗救助资金98万元。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全区共有1065人次得到救助,救助金额103.7343万元。20*年,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提高到人均6元的标准,共200万元。助学。从2003年开始实施助学制度,对低保家庭和贫困家庭子女考入大专院校学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或2500元的补助,20*年,对25名低保家庭的子女考上大专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6名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考上大专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补助2500元,合计救助金额14万元。救灾及临时救济。对虽不符合五保“三无”供养和低保条件、因病、因灾、因求学或特发性灾难等意外伤亡影响的困难群体,主要采取了临时救济的方式,以保障受灾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年,全区发放春夏救济款40万元。危房改造。以实施“暖人心、促发展”工程为载体,推进农渔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造对象从低保、五保、残疾人贫困家庭扩大到低保边缘户,四年来,累计完成942户。集中医治重症精神病患者。2004年到20*年全区集中医治精神病患者累计125人(次),通过救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和对社会的危害。机关干部结对帮扶。2004年以来,我区建立了机关干部与农渔村低收入家庭结对帮扶机制,按“处级领导一帮一”、“科级领导二帮一”、“一般干部三帮一”进行帮扶,全区累计帮扶困难群众3589户(次),其中20*年结对帮扶困难户1168户;经过帮扶,已累计脱贫191户。此外,还发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了各种社会救助、慈善和慰问、献爱心等活动,帮助和解决了一些低收入群众生活困难等问题。

3、增加了公共财政对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投入。这几年,我区以“暖促”工程和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通过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实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体系,落实新型社区老年人“以奖代补”政策,对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奖励保障金等措施,财政社会保障方面支出从2004年7680万元增长到20*年1.47亿元(大口径),年平均增长30%。

4、加强了对低收入群体帮扶长效机制的探索。把培训就业作为低收入群体帮扶机制探索的重点和突破口。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农渔民,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300元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600元。参加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的人员,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的800元的补贴。用人单位(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农渔村劳动力,并与其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半年以上,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每人300元的就业补贴,其中就困难人员每人600元。农渔村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实际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凭工商营业执照给予一次性800元的创业扶持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1500元。

二、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收入群体脱贫主体意识不强,依赖性大。有较多低收入家庭,其家庭成员属于年老病残人员,有的丧失了劳动能力,其他的也普遍存在就业难问题。在获得政府、社会救助后,在生活上产生了较强的依赖性,脱贫主体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存在着“不要白不要”的不正确观念,有个别低保家庭把“低保”当“劳保”,甚至出现个别困难群众见政府送彩电后,还要求为其解决电费和视听费的怪现象。

二是低保制度设计与鼓励就业存在矛盾。目前的低保制度条款在执行过程中不利于调动低收入家庭就业积极性。低保制度规定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以家庭人均收入状况为标准确定对象,并采用差额补助形式,最低补助不低于低保标准的40%,即:城市不少于115元、农渔村不少于70元。以低保户三人之家为例,无就业的城镇低保户每月可全额获得840元的补助、农渔村为510元。有就业的低保户补助额应扣除就业收入,由于低收入家庭大多只能从事简单的劳力型工作,工资收入较低,为此,有低保户认为参加劳动反而减少“低保”收入,还不如在家闲着,产生一些低保对象不愿参加劳动脱贫,也有的为享受低保政策故意隐瞒家庭财产和收入,强行挤入低保行列。据统计,在农渔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有1484人占28%,通过劳动就业脱贫具有相当潜力。

三是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素质不高,收入来源单一。据统计,在农渔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3988人,占总人数的7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27人仅占2%。受劳动力素质的限制,低收入群众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普遍不高,对市场需求信息反应慢,就业竞争能力差,致富渠道窄,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模式,“恋土守家”观念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导致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全区农渔村低收入农户中,有1416户占总户数55%的低收入家庭仍从事第一产业,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务农和打临工。

四是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我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投入标准较低,享受水平也较低,最高的每月仅为几百元,最低的仅有二、三十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于大多数被征地农渔民不愿缴纳保费,每个月仅享受由政府发给的生活补助80元/人;城镇低保每人每月28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均低于每年5000元和3000元的低收入标准。另外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门诊报销虽从2006年的10%提高到今年的15%(2年以上为18%),但仍然偏低,住院补偿率仅为16.53%,水平相对较低。

五是区、乡镇两级财政压力大。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我区各项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投入的政府资金大幅增加,由于市与区特殊的财政管理体制,加上乡镇大多是“吃饭”财政,因此,区、乡镇两级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三、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的对策措施

(一)科学编制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规划。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按此总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完善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海岛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将帮扶低收入群众致富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整体规划,坚持帮扶规划与社会事业发展、产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认真分析低收入群体的个体特点,紧紧抓住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一重点。根据各个社区(村)的自然禀赋、区位特点,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规划发展生态农渔业、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等产业;并根据低收入群众的自身条件和实际状况,对症下药,因人而异,分类制定规划,引导不同人群按自身条件走开店经商、外出务工、种植养殖等多渠道的致富之路。明确帮扶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科学量化和细化,在与区域总体规划大框架相协调的前提下,根据我区的财力、物力和低收入农渔民的实际状况,合理安排每个年度、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投入、稳步推进。主要规划目标为:

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有重大疾病、重大残疾、精神病重症患者和年老丧失劳动力的低收入家庭要“应保尽保”。城乡“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60%。提高低保标准,使我地低保标准与我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12年,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危房改造救助全面覆盖,其中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住上廉租住房或买上经济适用住房农村家庭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100%达到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500元,城镇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0*年当地“低保”标准的4倍,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

(二)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首先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要把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众生活作为深化“暖促”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的一大主要任务和执政为民、解决民生的一项重要职责,区乡两级要成立低收入群体奔小康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督查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和任务目标的完成。要将改善我区低收入群众生活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渔村建设、改善民生和深化“暖促”工程的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和有关责任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其次是要强化措施,形成帮扶低收入群体的强大合力。要深化区、乡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机制,建立健全“一户一策一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新机制,机关干部在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落实领导定点帮扶、部门驻社区(村)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措施。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后是要积极引导,树立低收入群体脱贫致富的信心。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开展和谐家庭、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引导贫困城镇和农村居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救助观,特别是要鼓励困难群众自强、自立、战胜困难。

(三)完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要积极探索建立并加快完善符合我区城乡低收入群体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参保意识;把社会保险与社会救济帮扶工作统一起来,鼓励每一位农渔民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救济体系。对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弱智、低能的贫困群众建立长效、稳定、系统的分层分类救助机制,确保解决其温饱问题。对于遭受疾病或自然灾害而生活困难的农渔村低收入群众,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给予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对贫困失学儿童和贫困大学生,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保证贫困子女读得起书,上得起学。三是全面构建贫困群众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巩固提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五保户”集中供养、低收入群体养老、医疗救助、农渔村住房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成效,使农渔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四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渔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渔村低收入群众的参与率,着力解决农渔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贫困农民切实享受这项政策的好处,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五是逐步提高低保标准,使我地低保标准与我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六是要使低收入家庭有房住,解决住房困难,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农渔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力度,对象由低保户扩大到低保边缘户,并切实把好资格确认关。

乡镇家庭医生工作计划第8篇

今天这次会议是基层卫生院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专题经验交流座谈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局全体班子成员、各卫生院院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大家知道,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对部分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班子进行了调整,有部分同志走上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一把手岗位,还有部分同志平调到新的岗位。2016年上半年刚刚过去,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共同探讨加快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在此基础上,总结我市上半年的卫生工作,找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下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这次会议,使大家能够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式,进一步统一认识,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共同把我们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得更好一些,发展的步子更快一些,和上级的目标要求更一致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更贴近一些,真正把我们的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机构打造成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的中心枢纽和人民群众满意卫生院,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健康__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由__同志宣读班子成员包乡镇或街道办、科室站长包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的具体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进行经验交流和座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志们,刚才,__同志宣读了班子成员包乡镇或街道办、科室站长包卫生院或服务中心的具体方案。所谓包,是包全面,不但包卫生院,还要包计生办;不但包卫生工作,还要包计生工作。具体负责对分包区域卫生计生工作的指导、督导、督办、检查、考核,落实责任,一包到底,作为一项长效措施和制度坚持下去。付志平、闫寿梓等六位同志分别介绍了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体会,尽管角度和侧重点不同,但他们有着一些共同特点,就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和善于开拓创新,工作经验丰富,成效和业绩都很显著,是我们基层卫生系统土生土长的典型。经验做法实实在在,启发性强,可学、可看、可操作、可借鉴。俗话说,“他山之石可攻玉”,希望各位院长或服务中心主任特别是新上任的同志,一定要善于借鉴和运用这些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上级要求,克服困难不足,理清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过硬的技术、优良的作风、周到的服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利用今天这次机会,我想再讲四个问题:

(一)承担市千项基础性工作进展顺利。

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承担全市千项基础性工作累计16项,上半年按时间节点完成5项,其中通过书记市长验收3项,分别是:

1、市医院门前便道硬化并通过书记市长验收;

2、__镇、__乡、__镇3个“省卫生乡镇”、10个以上“省卫生村”的创建工作完成并通过书记市长验收;

3、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上半年通过省初审并完成向国家爱卫办的申报工作,为下半年通过全国创卫专家组的暗访奠定了基础,这也必将成为__“五城同创”的一个重要节点和大事件;

4、博爱医院、神农居医院等五家医院的穿鞋带帽工作完成,等待书记市长验收;

5、开展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已经完成,等待书记市长验收。

(二)特色和亮点工作精彩纷呈。

一是有四项工作登上市委市政府光荣榜:

1、《__日报》以《__城乡居民健康管理实现信息化》为题对我市“阳光医务,健康__”项目进行报道,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2、《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以《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打造阳光计生》为题详细介绍我市阳光计生的经验做法,登上了市委市政府的光荣榜。

3、卫生监督所在全市拆违拆临和“门前五包”整治攻坚战中,敢于碰硬,勇于担当,表现出色,得到“两办”通报表彰。

4、6月30日,因积极主动、攻坚克难,使我市创卫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地变化,为通过省创卫初审奠定了坚实基础,卫生计生局得到“两办”通报表彰。

二是多项工作得到上级肯定:

1、在__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我们做了《创新思维,多轮驱动,探索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的典型发言。

2、官庄卫生院荣获部级群众满意卫生院。

3、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新站、新健康”项目落户__,捐资援建了“红十字博爱卫生站“,同时__也获得了__市“红十字会工作先进市”荣誉称号。

4、在2016年__疾病控制工作会议上,__市疾控工作获得综合业务工作先进单位、免疫

规划工作先进单位等9项荣誉称号,并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5、__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__市复核中排名第一。

6、作为国家卫生监督中心首批科研实验基地之一,卫生监督所受邀参加了国家卫计委监督中心科研实验基地建设研讨会,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同时国家卫生监督中心在我市成功召开了两次单项工作会议。

7、荣获全国妇幼保健工作先进市荣誉称号。

三是我市的特色亮点工作也受到各级新闻媒体的关注,除列入全市光荣榜的两项外,还有:

1、《__新闻联播》、《健康报》、《__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报道我市“阳光医务健康__”项目的经验做法。

2、《__日报》以《小厕所关乎大民生》为题,对我市农村改厕先进经验进行报道。

3、《__日报》以《__市卫生监督所“五个卫监”服务基层》为题,对我市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深入报道。

四是在一年一度的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卫生计生局获得了5个集体荣誉称号和29个个人荣誉称号,是全市获得奖项比较多的单位之一。

(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新育康医院项目主体通过验收,现在进入内装修阶段,预计今年年底能够基本完工;完成了旧城卫生院、排河卫生院的搬迁,__镇和__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完成规划和选址,预计下半年即可破土动工;中医院和神农居医院的医养结合项目也已初具雏形。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我市在开展的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共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374059人,建档率达到84.7%,服务人数和服务质量稳居__第一。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始破题,近日官庄乡召开了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动员大会,这项工作得到了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书记乡长、各村书记村长、村计生专干、村医都参加了会议,同时也得到__人民医院的指导帮助;旧城镇卫生院将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国基层卫生院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他们的做法值得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借鉴。

(五)创国家卫生城市取得阶段性成果。作为创卫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和主要承担单位,我们做到了打铁先要自身硬,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列出详细清单,采取责任制、销号制,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同时做好资料了整理归档和对其它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使我市创卫工作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的初审验收。

(六)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自去年市委市政府宣布卫生计生机构合并成立卫生计生局后,我们的机构改革可以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走在了__各县市的前面。今年上半年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进行了科室合并和调整,新增了中医药科,中层干部调整基本到位;妇幼保健院和计生技术服务站、育康医院合并成立妇幼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完成了搬迁,实现了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能的彻底整合。

由于时间关系,其他工作在此就不一一总结。会后,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也要对自己上半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下周二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尽管通过近几年努力,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同上级要求相比,同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相比,同形势的发展和“健康__”的目标相比,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卫生院与卫生院之间的工作差距比较大,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普遍缓慢,基层医改工作还有待于加强,一些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不到位,欠账较多。二是思想观念不平衡。有些基层卫生机构负责人观念保守滞后,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管理能力较差,创新意识不强,工作难以有大的起色。三是人员素质不平衡。人才缺乏的现象比较突出,基础设施较差,特别是符合农村特点的全科医生、儿科医生普遍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四是经济效益不平衡。就我市基层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的经营状况而言,大体存在三个三分之一的状况,即三分之一经营较好,吃饭不成问题,并且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三分之一经营状况一般,靠自身能力勉强能解决温饱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分之一经营状况较差,百姓认可度不高,靠自身能力不能解决温饱问题,如果不是政策性倾斜,恐怕有关门的危险。主要还是本领恐慌、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怎么办?如何摆脱困境?这对我们相关卫生院的院长是个严峻的考验。

目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期和转轨变型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工作都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人性化。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而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是整个卫生系统的服务宗旨,也就是医疗卫生服务要体现以人文为本,救死扶伤、以患者为中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人性化服务的理念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二是需求多样化。社会发展的多元化趋势和“健康中国”目标的提出必然带来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对卫生计生工作也带来了新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注重疾病治疗,更要注重疾病预防;既要重视西医,更要发展中医;既要预防身体疾病,又要预防精神疾病;既要注重全民健康教育,又要注重一对一的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即要治已病,更要重养生、治未病。通过提升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能力、拓宽服务范围,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三是发展一体化。首先是京津冀一体化。按照京津冀一体化的要求,北京、天津、__三地签订了医疗卫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对我们是难得的机遇。我们应该举全市之力,充分利用卫生计生系统现有的资源和人脉,与京津冀三甲医院、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建立医疗联合体,争取更多的医疗卫生优质资源落户__。再就是城乡一体化,医保农合合并,医保标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这对乡镇卫生院发展更是一次很好的机遇,大家应该吃透政策,抓住机遇,求得自身的长远发展。四是管理信息化。国家卫计委制定了医疗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信息化建设“三个一”的工程即:每个家庭有一个合格的全科医生,每一位居民拥有一份完备齐全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齐全的电子健康卡,同时将互联网+医疗服务作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网络化、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希望大家要顺势而为,在卫生信息化建设上有所作为。五是工作标准化。国家卫计委正在制定常见慢性病治疗标准、分级诊疗标准,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全国互通共享

和功能检查影像学检查结果互认,这将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减轻大城市三甲医院的就医压力。这对基层医疗机构也是一次难得机遇,需要我们找准自己定位,通过标准化建设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六是人口老龄化。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标志着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的10.2%,我国已经步入老年型社会,2015年是1.41亿,占15%,预计高峰时期达到4.38亿,占总人口的33%,属于严重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是老年病、慢性病等疾病的多发群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主要集中在农村,对农村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带来挑战,也决定这未来农村公共卫生基本服务的走向,大家应该向旧城镇那样,提前探索应对措施。七是生育两孩化。从今年开始推行的全面两孩政策必然带来农村生育小高峰,需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从优生教育、孕前检查、出生缺陷预防、疾病防疫、出生登记等多方面做好工作。下半年我们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难啃的骨头很多,面临国家创卫暗访、千项基础性工作、民生建设等多重压力,涉及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任务也很重,需要我们立足于大干、苦干、巧干、拼命干,坚定信心,倒排工期,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一)全力以赴保证创卫成功。要把省初审时创卫专家提出的问题列出单子,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突击做好整改工作,创卫办要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及对相关单位的创卫业务指导风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国家暗访万无一失。借此机会说一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整治问题。卫生单位本应是卫生的典范,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卫生单位不卫生的问题,有损我们卫生系统的形象,希望这次会议以后,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向局机关一样,来一次为期一周的机关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消灭死角死面,使我市卫生计生系统机关环境成为创卫工作的典范。对这项工作,分包的班子成员和科室站长要跟上督导。

(二)确保完成千项基础性工作。已经完成的要抓紧时间履行手续,报书记市长验收;改厕全覆盖、每个美丽乡村建设一座水冲式厕所以及乡镇驻地三类公厕建设要抓紧落实,各乡镇卫生院密切配合。

(三)集中精力抓好项目建设。两个乡镇驻地卫生院建设下半年一定要动工,医养结合项目要尽快启动,同时从现在开始就要考虑明年的卫生计生储备项目。

(四)切实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搞好乡镇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要通过对现有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输送到上级医院进修等方式,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解决基层全科医生、儿科医生缺乏问题;各乡镇卫生院要对下乡挂职锻炼和城乡技术人员交流的人员定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切实在基层得到锻炼;同时要和各乡镇计生办密切协调,善于用好村专干这只队伍,不但让她们做计划生育工作,还要让她们在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婚出生摸底、疾病预防等方面发挥作用。

(五)不断深化基层医改工作。按要求完成旧城、__、南排河、岐口等四个卫生院的综合医改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对于其他条件成熟的卫生院,也要不失时机地铺开综合医改。

(六)全面铺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这项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进展很不平衡,有的几乎没有动作或是进展缓慢。这项工作是卫生计生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提起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已经开始的要加快进度,没有开始或进展缓慢的要迎头赶上。业务科最好给各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定一下任务,在微信群定期上报完成情况和签约服务率。

(七)努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要突出重点人群即育龄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病患者,对这部分人群要提高服务率和建档率,争取全覆盖;突出服务质量,各卫生院要争取最大限度地与上级医疗机构组成医疗联合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继续实行市乡联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突出考核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八)全力提高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重点是加大“阳光医务,健康__”项目的推进力度。通过前期努力,目前这个项目已经完成与国家和省的信息平台对接,首批2000张居民健康卡正在制作过程中,完成后还要在全市举行居民健康卡首发仪式,并在中医院、南排河卫生院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各卫生院先行铺开,随后向市二级医院延伸。可能有些卫生院长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前面已经说过,医疗卫生信息化既是上级要求,又是大势所趋,无论认识与否,必须执行到位,信息科可在适当时机举办一个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让世窗公司的人员进行一次实际操作培训。

(九)突出重点做好健康扶贫工作。7月5日,国家卫计委、国家扶贫办、中央军委联合召开健康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卫计委主任李斌出席并作重要讲话。这项工作我们的量不是很大,主要涉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也就是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但这些家庭都是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的不幸者,是弱势群体,经初步摸底现在全市共有91人,这是我市健康扶贫的重点人群。对这部分人群搞好健康扶贫,是卫生计生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中拿出专项资金,为这部分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解决这部分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也要竭尽全力为辖区内的计生特殊家庭搞好全方位的医疗救助和服务。

四、努力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整体工作水平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是卫生计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卫生服务的重点是基层,重心在农村,难点在农民。我们各位肩负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三好一满意”,即服务号、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实现上述目标,对大家提四点要求:

(一)树立服务意识,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有医院管理专家把医疗服务分为四个层次: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感动,其中感动是最高层次。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改进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真挚的感情拉近同群众的距离,以热情周到高质量的服务感动人心、赢得人心,使我市更多的卫生院成为省和部级群众满意卫生院。

(二)树立安全意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无隐患。安全无小事,过去我们有过这方面的教训。因此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本着为患者负责、为医院负责、为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医疗质量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分级诊疗、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加强医疗技术和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医疗质量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