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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税收筹划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4-18 17:48:26

消费税税收筹划论文

第1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经营管理;税负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6-0030-02

企业在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与纳税相关的经济活动,往往会面临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如果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就可能承担更重的税负,或因片面降低税负而使企业总体利益受损。所以,在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要充分的进行税收筹划。

一、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就是围绕如何有效使用资金,合理摊销及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而开展的。税收筹划就是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2.税收筹划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纳税人根据税法中的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有利于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3.税收筹划有助于实现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人税务计划只是财务计划、企业计划的一部分,税收筹划的目标必须服从于纳税人整个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目标。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未来的财务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短期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要尽量使纳税人因此承担的各种风险降到最低。税收筹划不但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还可以防止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缴更多的税款和罚款,有利于纳税人实现财务利益的最大化。

4.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少缴税和缓缴税,但这一目的达到是通过采取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式实现的。企业对筹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税收筹划正是利用国家的税收调控杠杆取得成效的有力证明。现在,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多是一些大、中型企业或三资企业,这些企业的纳税一般比较规范,相当一部分还是纳税先进单位。也就是说进行税收筹划或税收筹划搞得好的企业往往纳税意识也比较强。

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经营过程中经济业务类型非常多,所涉及的税种也很多,比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应主要对涉及上述多税种的事项进行筹划以获得税收利益。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税收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有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不同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额不同,计入成本的费用也不同,最终影响到利润的大小。一般来说,在实行比例税率条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保持不变,选择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比较有利;如果未来所得税税率越来越高,则应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有利。

2.存货计价方法对税收的影响。企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这几种不同的计价方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存在着一定差异,影响着销售成本。当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期末存货量低,销售成本最高,可将净利递延至次年度,达到延缓缴税的目的。而当物价下降时,则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存货为最近成本,而销售成本则较高价计算,同样可以将净利递延至次年度,达到延缓缴税的效果。

3.费用分摊方法对税收的影响。费用分摊方法是指一笔费用如何分摊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费用分摊方法很多,有直接计入法、分期平均分摊法、净值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等,企业应根据各项费用的特点,恰当选择分摊方法。

4.包装物的处理方法选择。消费税作为特别调节的税种,税率较高,税负较重,而实际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如果和包装物一起销售,不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因此,包装物与消费品可分离,包装物数量和金额较大的纳税人如果改包装物同消费品一起销售、出借,则销售额会因此大幅下降,消费税也会因此大幅减少,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5.销售过程的税收筹划。销售过程税收筹划主要涉及到销售收入的确认和混合销售行为对税收的影响。不同付款方式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企业可以通过最可能地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把纳税义务往后退,减少当期现金流出量,起到延缓纳税的作用。而对于混合销售行为,税法规定以增值税为主的混合销售一并交增值税,以营业税为主的混合销售一并交营业税。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应税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比例来确定税负最轻的纳税方案[3]。例:设X为不含税进货额,Y为不含税销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销项税率均为17%,营业税税率为3%,则当(Y-X)×17%>Y×(1+17%)×3%,即当X/Y

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收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还要求企业依法取得并保存会计凭证或记录,使其完整、正确,并正确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这样就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这也是税收筹划的一种形式。

2.税收筹划必须考虑风险与受益的关系。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决策时都要考虑风险与收益,同样,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也要考虑风险的大小,充分衡量税收筹划的受益与所承担的风险。税收筹划与其他的财务工作又不同,它时刻受到税法的约束,如果企业税收筹划的某个环节违反了税法的规定,就属于偷税、漏税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甚至会导致企业破产。

3.税收筹划要综合考虑企业各个方面。财务管理活动本身涉及到经济、法律、战略管理等各方面,税收筹划的结果也会影响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把着眼点仅仅放到财务上来,而要把税收筹划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相结合,综合筹划、合理选择,不能顾此失彼,舍远求近。

参考文献:

[1] 闫本宗,王雪.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理论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09,(10).

第2篇

税收筹划论文分析了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税收筹划,不能有效地安排税务事项,就谈不上有效的财务管理,也无法达到理想的企业财务目标。对于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心所在。因此,税收筹划论文深入探讨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和筹划思想,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论文税收筹划的含义与特点

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达到税负最轻或最佳,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论文提到它具有以下几个显着的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这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根本点。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国家在制定税法及有关制度时,对税收筹划行为早有预期,并希望通过税收筹划行为引导全社会的资源有效配置与税收的合理分配,以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因此,提到税收筹划不仅不违法,而且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税收筹划就是要将税收作为影响纳税人最终收益的重要因素,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

(3)整体性。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税收筹划不能只注重于某一个纳税环节中的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总体税负的轻重并不是选择纳税方案的最重要依据,应衡量“节税”与“增税”的综合效果。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要使纳税人因此承担的各种风险降到最低。总之,税收筹划只有从纳税人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利益出发,趋利避害、综合决策,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二、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1.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不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可以说,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企业职工入股、向银行借款、企业间相互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因此,税收筹划论文表明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的筹资组合。

(1)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选择。就举债筹资而言,要考虑举债筹资费用,如发行债券要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等,而借款虽不需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因此税款的缴纳作为筹资费用因素必须考虑。但是利用债务筹资,纳税人不仅可以获得利益收益额,而且负债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只能以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负债筹资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这样,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对债务筹资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如果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了。

(2)融资租赁的利用。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筹划方法。通过融资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本,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极其明显。

2.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更需决策者的重视。

(1)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地区的选择。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

(3)投资行业的选择。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充分的考虑。

3.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业后,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筹资、投资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

三、税收筹划论文阐述了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遵守税法,依“法”筹划。税收筹划的一个显着特点在于合法性。不合法,就没有税收筹划。具体包括3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依法纳税为前提。二是以合法节税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作为税收筹划的基本实现形式。三是以贯彻立法精神为宗旨,使税收筹划成为实现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环节。

(2)税收筹划活动要充分考虑实际税负水平。影响税负实际水平的因素有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货币时间价值对企业投资绩效及税负水平的最深刻影响,表现在现金流量的内在价值的差异方面。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应提高应收现金的收现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损害企业市场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延缓税收支出的时间和速度,控制现金支付的比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会形成应税收益的高估,同时还应注意到通货膨胀也使得企业延缓支付税金,会达到抑减税负的效应。

(3)税收筹划要考虑边际税率。对税收筹划影响较大的税率不是某项税负的平均税率,而是其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对任何税基下一个单位适用税率,也即对每一新增应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边际税率越低,税收收入越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现象,这反映了边际税率变化对纳税人心理的影响及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企业应通过对边际税率的考察,核算税收筹划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合理开展税收筹划活动。超级秘书网

(4)税收筹划要有全局观。税收筹划要从企业微观经济系统甚至国家宏观经济系统角度全面考虑,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的条件和因素。

(5)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的防范。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因此,在税收筹划中,有关人员除了全面学习税收法规之外,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至关重要。

第3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固定资产;增值税;所得税

2009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换为消费型增值税,其主要特点就是允许企业抵扣作为生产资料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结合修改的营业税和消费税及2008年实施的实现内外资所得税统一的新企业所得税,新税法对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税收征管做出了大量的规定,这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法律依据,由于固定资产往往占据企业资本的绝大部分,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税款成本,对于固定资产的相关税收筹划也显得更为重要。由于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学界的理论研究还不全面,因此,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研究,形成系统的税收筹划安排已迫在眉睫。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要求

在新税法下,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利用税法留给企业的筹划空间,在固定资产核算的各个过程(其有购建、初始计量、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折旧方法的选择、维修的安排等)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的避税作用,在选择使用固定资产可扣除项目的同时,应考虑使用以下要求进行筹划:1.力争财务收益最大化,考虑总体经济利益2.考虑整体综合性,同时考虑企业战略目标。

二、税收筹划的个案分析

(一)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1.转换身份减少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4%)]*4%*50%。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3%)]*2%。因此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而后将自己不用或者准备更新的固定资产予以卖出,减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模糊资产用途,借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其中包括称为固定资产的不动产但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根据该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凡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都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不管其是否还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结论,我们可以在申报固定资产用途时对其用途进行模糊,使其能够用于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其中房屋、厂房等不动产由于按规定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故不在讨论之列。

3.减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对于企业不使用或闲置的固定资产,不再予以卖出,不使其产生销项税额,但又不能使其占用企业的资金,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些固定资产予以出租,获取租金收入。

假设现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值为100万元,处于不用状态,但企业预期市场经济状况好转时还可以使用用。该项设备的残值为0,可使用10年。

若将这项为100万元的机器设备卖出,企业需向国家上缴增值税17万元,但是,若企业将该项机器设备进行出租的话,设一年10万元的租金,那么企业只需向国家上缴0.5万元的营业税,并且企业还可以对这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不计算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在10年里向国家上缴共计5万元的营业税,将两种方式进行对比后发现,企业节约税款了12万元。

(二)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假设企业现考虑购入一台价值为100万元的机械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0,使用直线法计提得折旧只能是一年为20万;若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则第一年计提40万,第二年计提24万,第三年计提14.4,最后两年计提10.8万。假设货币资金时间价值为5%且在年末计提折旧,则产生的净流量为7.33万元。

企业在考虑使用哪种折旧方法时,应当关注企业当前的经济状况,由于当前经济危机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退,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就可以采用工作量法或者是一般年限法,使得折旧的计提延退后到以后期间,适当的增加企业当前的利润,给经营者以信心。当企业有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期时,快速折旧的方法不仅不能实现减少企业的所得税的目标,反而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固定资产大修理的税收筹划

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准予扣除。这里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而对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由此可见,在修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过程中,暗藏着许多税收筹划机会。如果企业能在盈利期间及时制定好固定资产的修理的安排,而不是等到其不能使用时才进行大修理,使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尽量的分解为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或分解为几个期间的几次修理,从中获得可观的税收利益。

综上所述,无论企业进行何种税收筹划,其最终都可归位于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税款成本。成功的税收筹划可以加强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国家的相关税收法律的不断提高和完善,提高国家宏观调控的实施效果,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因为,只有得到认可的税收筹划安排才可能避免税收稽查风险。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将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必要的危机,所以企业应该积极纳税,同时也要合理纳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福建省南平市烟草公司顺昌分公司)

参考文献

[1]杜世海.从毕马威等会计公司的避税案谈税收筹划的发展方向.北方经济.2009:87~88

[2]金萍.税收筹划的经济意义分析.金融经济(理论版).2006,8:161~162

第4篇

论文摘要:税收筹划是企业用足用好税务政策的新课题,企业只要税收筹划得当,用足用好国家各种税收政策,是可以合理合法地节税,从中得益的。本文依据现行税法,探讨了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的问题。

0 引言

税收筹划是国外税务业和税务咨询业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税收筹划在我国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由于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不断增大,促使企业不断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方法和途径。税收支出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通过税收筹划,在国家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经营利润,不失为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本人认为,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只要税收筹划得当,用足用好国家各种税收政策,是可以合理合法地节税,从中得益的。

1 税收筹划的涵义和特点

税收筹划(tax plan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筹资、投资、经营等事项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理财行为。它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点:

1.1 行为的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本质是一种法律行为,由税收政策指导筹划活动。即税收筹划是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在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时,做出承担税负最低、合理又合法的抉择,是有别于避税、偷税、骗税、逃税的行为。

1.2 时间的超前性。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相对于企业纳税行为而言。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义务确立之前所作的经营、投资、理财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如果经济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款已确定,就必须严格依法纳税,再进行税收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1.3 现实的目的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取得节税利益。企业的节税利益可从两方面获取:一是选择低税负或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但税收筹划不能为节税而节税,必须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保持一致,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服务。

1.4 择优性。企业在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中面临几种方案时,税收筹划就是在两种或更多的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最佳的一种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最终经营目的。对纳税方案的择优标准不是税负的最小化而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1.5 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人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1.6 时效性。国家税收政策是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地做出相应的变化,注重税收政策的时效性。

2 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策略

投资通常是指投入财力,以期望在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获得收益的行为。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其次要考虑所获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收是投资收益的减项,应缴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最终收益。因此,有必要进行企业投资中的税收筹划。

2.1 投资决策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2.1.1 投资地点的选择。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间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对整体相对较低的地点进行投资,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税法对投资者在不同的地区进行投资时,也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区等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这对于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期限较长,应纳所得税额较大的企业影响较大。因此,投资者要根据需要,向这些地区进行投资,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2.1.2 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在我国,国家为了鼓励个人投资、公平税负和完善所得税制,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只对其投资经营采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停征企业所得税。公司制企业要双重纳税,公司的营业利润一般课征25%的所得税,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的税后利润,投资者还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当企业规模扩大后,是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的差别。一般来讲,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较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税收政策。如组建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则组建分公司更为有利,可用亏损冲减总公司的盈利,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因此,在组建企业时,采用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2.1.3 投资行业的选择。在我国,税法对不同的行业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如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及基础设施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予以充分的考虑,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筹划投资行业。

2.2 固定资产投资的纳税筹划 固定资产投资具有耗资多、时间长、风险大等特点,其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 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的优惠待遇,减轻所得税税负。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如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使得在资产使用前期提取的折旧较多,使得企业少纳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样企业便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计提折旧,以此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②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现行税制的影响,还要考虑到税制改革趋势对投资的影响。按照对购入固定资产的不同处置方法,可把各国的增值税分为三大类型,即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以及消费型增值税。其中生产型增值税是对购入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其折旧额仍作为增值额的一部分课税。因为这种增值额的法定计算办法是以国民生产总值的口径为基础的,故而称之为生产型增值税。我国现行增值税便属于此种类型。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经济,加大调控力度而采用这种类型的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对购入固定资产允许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分期扣除,即从生产型法定增值额中减去当期折旧额。因为这种增值额是以国民收入的口径为标准计算出来的,所以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对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允许从当期增值额中一次扣除。这相当于只对消费品部分进行课税,故而又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的增值税,依据其法定增值额(即增值税税基)的大小区分依次为:消费型最小,收入型较消费型大,生产型最大。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再加上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所以以后税制改革的趋势便是建立消费型增值税。在进行固定投资筹划时,如能准确预测到税制改革的时间和方向,采取主动的态度适应税制改革的动态趋势,那么会使固定资产的法定增值额最小化,其直接效果便是:即使增值税率不变,增值税额却会因为税基的变窄而减少。③在固定资产投资时,充分筹划再投资项目。这种再投资优惠办法主要是针对外国投资者而设的,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这类结合筹划方式有较为现实的意义。

2.3 通过缩小所得税税基,实现纳税筹划。其主要方法有:①在投资中尽可能延长投资期限,选择分期投资方式,未到位的资金通过向银行或其他机构贷款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税前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这样就可以缩小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同时,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还可实现少投入资本、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的目的。②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提高债务资本的比例。增加贷款所支付的借款利息,可以列入被投资企业的期间费用,而节省所得税支出,同时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③在投资方式中,应选择设备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而不应选择货币资金投资方式。设备投资其折旧费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缩小所得税税基;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可以作为管理费用税前扣除,减小所得税税基。用设备投资,在投资资产计价中,可以通过资产评估提高设备价值。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于产权变动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的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等。由于计价方法不同,资产评估的价值也将随之不同。在对外投资中,通过选择评估方法,高估资产价值,不仅可以节省投资资本,还可以通过多列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缩小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基,达到节税的目的。

3 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投资的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3.1 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税收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

3.2 税收筹划活动必须合法及时。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及会计财务制度,充分利用税务政策与会计财务制度的差别,如何将前后者结合起来,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以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防范筹划的风险。原来是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所以,目前税收筹划的重点应是用足用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让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到位,这个空间非常大。许多纳税人对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还不了解,有些政策还没有被完全利用。我们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必须有紧迫感,否则,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过一段时间就取消了。

参考文献:

[1]李大明.税收筹划.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2]刘蓉.《税收筹划》.中国税务出版社,2008

[3]黄凤羽.税收筹划:策略、方法与案例.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4]叶丽君.房地产企业集团的税收筹划.浙江金融,2004(4)

第5篇

[关键词]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1白酒行业背景概述

白酒是历史较为悠久的产业,在纳税成本中占据较高地位,因此颇受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限制。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之外,还要按照从价税率及从量税率相结合的方式缴纳消费税,2006年4月起至今,我国对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的白酒依据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的20%课征消费税,同时每500g征收0.5元的消费税。同时,我国对白酒从生产到最终零售都实施单一环节征税。

2泸州老窖公司简介

1950年3月,公司前身为泸州老窖酒厂,1993年9月20日以募集方式由泸州老窖酒厂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25日,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于1994年5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泸州老窖集团除了经营酒的生产、销售,还经营进出口经营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工贸、宾馆、旅游、建材、汽车运输、维修配件、化工原料和曲药的生产销售等。

3泸州老窖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设计与选择

白酒类商品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适用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相结合的消费税征收方式。即白酒消费税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销售量×定额税率。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是影响消费税应纳税额的两大因素,对于还未发生的交易业务,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环节入手。

3.1生产多功能酒饮料

作为消费税纳税最高的白酒产业,泸州老窖于2017年生产出养生白酒来稳固企业在酒行业中的地位,成功开发了滋补大曲、茗酿等10余款健康养生酒品,实现了产品类型全覆盖。这样不仅能够使泸州老窖酒业在同行业中获取竞争优势,被更多消费群体所接受,同时还可以为企业降低高成本的消费税,以此减轻企业税负,实现利润最大化。对于泸州老窖消费税筹划,可以以泸州老窖官网上截取的数据信息为例。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03.95亿元,其中酒类销售收入为101.15亿元,本年的销售量为154120.92t,生产量为160760.38t,库存量为39845.59t,则本月应缴纳消费税为101.15×20%+160760.38×1000×1≈1.618亿元。假设公司将这批白酒的1/3再加工为有利于老年人身体健康的药酒,其使用税率为10%,那么药酒所实现的销售收入为101.15×1/3≈33.72亿元,药酒所对应生产的产量为160760.38×1/3≈53586.8t,其他白酒为67.43亿元,对应的白酒产量为107173.6t,生产成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为33.72×10%=6.743亿元,剩余白酒消费税为14.56亿元。将2017年白酒销售收入及生产量拆分如表1所示,并进行对比分析。,若把2017年白酒产量以2∶1的比例分为白酒和药酒进行生产的话,比全部用于白酒生产节约了3.868亿元。由此可见,在酒品品种的选择方面可以起到节税的效果。

3.2设立子公司独立核算

根据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可知,计税依据越小,企业所负担的应纳税额也越少,因此可以从计税依据方面着手,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来缩小计税依据。以下简称为甲公司。根据白酒行业的纳税实行单一环节缴纳消费税这一特征,泸州老窖以较低的出厂价格出售给甲公司,甲公司再以较高的价钱售出,那么生产环节就少缴纳一部分消费税,势必会给企业减轻一部分税负。同样,以泸州老窖年报中的数据来分析,2017年实现酒类销售收入为101.15亿元,倘若这101.15亿元的销售收入是直接对外出售产生的,那么所缴纳的消费税如下:10115000000×20%+154120920=2177120920元,现在假设100亿元的价格是先出售给销售公司甲获得的,然后销售公司甲以101.15亿元再对外出售,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在生产销售环节纳税,实行单一环节纳税,那么10000000000×20%+154120920=2154120920元,少缴纳的消费税=2177120920-2154120920=23000000元。由此可见,通过设立单独的销售机构,可以为企业带来0.23亿元的消费税。通过对比方案一、方案二可以看出,选择先向销售公司甲销售所交的消费税低于直接对外出售所交的消费税税额。所以企业为了能够避免过多的消费税,可以设立销售公司。

3.3选择包装方式

企业在市场中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常常选取不同的包装方式,在不同的包装方式下,白酒企业的消费税税赋就会有很大差别。那么对于企业来讲,选择一种合适的包装方式尤为重要。概括来说有两种包装方案可供选择,一种包装、销售,另一种是销售、包装,区别在于所进行包装和销售顺序不同。下面对这里两种包装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假设泸州老窖两瓶装销售,一瓶白酒售价1000元,一瓶药酒700元,共有800套套装酒,白酒、药酒一瓶为一斤。3.3.1包装+销售根据消费税的纳税制度可知,不同的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则应从高计征。先包装的情况下按照白酒的价格1000元去计算消费税,消费税税额=1000×800×20%+800×1×2×0.5=160800元。3.3.2销售+包装同时将药酒、白酒出售给零售商,然后由零售商去完成套装包装过程,这样企业所缴纳的消费税就根据药酒和白酒的计税依据去计算缴纳的消费税。白酒是按照符合计征的方式,而药酒则是按照10%的比例税率从价计征。那么消费税税额=1000×800×20%+1×0.5×800+700×800×10%=216400元。从两种方案的对比可以看出,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55600元,所以先销售后包装的方案更能为泸州老窖集团解决税收过重的压力。此种方法应为泸州老窖及其他酒类企业采纳。

第6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高管;个税筹划

近一段时期,社会上涌现了一大堆对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方面的质疑。这种声音愈演愈烈,逐渐形成一种民怨。而同时也由于缺乏有关的监管办法,对这一问题的管理还一直处于空白的状态。而最近社会保障部和人力资源,以国务院的共同名义,发布了新的文件,意图在于加强关于国企高管薪酬的控制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表示,2011年将要分别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出台具体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措施。对于当前比较受关注的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的问题,他同时也指出,对于改革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比例,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最大限度控制高管的薪酬。而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规范上市公司的高管个税筹划。

1 税收筹划

(1)何为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的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并且从中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而美国南加州的w•b•梅格斯博士在他的发行多版的《会计学》中提出,“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同时,他还认为,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的对企业经营或者投资行为作出事先的安排,用以达到尽量的少交纳所得税。这个过程就称为税收筹划。

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出来,税收筹划就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范围以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取得“节税”,并从而使得税负水平更加的合理,达到更大的财务利益。最重要是在于“三性”: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合法性是表示税收筹划只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而筹划性则是说的事先规划、设计和安排,目的性则表示的纳税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2)税收筹划作用。在我国,税收筹划仍然属于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仍然处于摸索学习,以及需要推进的开始阶段。而相对于征税的一方,如何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行为,并且鼓励和支持这样的税收筹划,打击以税收筹划为名目,逃税避税的行为,而对于完善税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涉税犯罪,并且提高纳税人以致全民的税收法律意识,都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并且由此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这很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这样有利于税收法规法律不断地完善。在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上,仍然有一些不健全的地方,而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提高政府的工作,引导纳税人更加完善地投资和消费经营管理。再次,这样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而且能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而这样更加有利于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纳税人因为躲避税收从而陷入了税法的陷阱,从而也避免交纳更多无谓的税款。而比较重要的是,这样还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会计管理的水平。资金、成本、利润三大要素是企业的关键,而税收筹划就是实现三者最优效果的前提保障,从而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2 高管的个税筹划

上市公司正常地实施个税筹划,以及进行税收筹划的行为,这是很合理很正常的,在法律法规上也是正当的。但是这种法律法规经常出现的情况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对于普通的文员和工作人员,这种个税筹划就能做得很透彻,很严厉。而对于高管,许多上市公司,就是另外的一种做法,这体现了态度上的问题。而我们要把工作做的妥当,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了解企业高管的薪酬税收筹划的意义,并且把这些知识贯彻给企业以及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

3 高管个税筹划个案

王经理是杭州某环保设备制造上市公司的高级经理兼董事,该公司于2008年4月1日上市,预计股价将每年稳步提高,合同约定王总的标准年薪是50万元。公司为了留住王总,要求以3年聘用期为基础对他的薪酬进行税收筹划,帮助企业作出决策。根据王经理提供信息,他平时消费基本为:午餐费10元/天,每月理发15元,洗头费64元,洗澡10元,办公用纸26元/月,每年医药支出约1500元,职业进修1500元,通过公司福利,把每年的筹划余额下降为473060元。于是我们以此作出筹划设计:工资+奖金的方案。工资奖金平均发放,39421.7元/月×12=473060元。而每月纳税为7980.4元。每年纳税为95764.8元。3年纳税金额为287294.4元,所以3年内,王经理的总收益为1212705.6元。若发放模式为473060元=22000×12+209060,则工资每月应纳税金额为3625元,年终奖应纳税41437元,每年共纳税84937元,3年共纳税254811元,所以三年内王经理的收益为1245189元。通过合理的公司福利和红利政策,在不同的年薪区间,使得年终奖和月薪发放均在最佳的发放额,可以使得王经理的收入比之前增加32483.4元。这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法问题的通知》作为依据的。

4 促进高管个税筹划

明确税收筹划概念。有关的部门以及组织,应该尽快用合适的形式明确税收筹划的概念和范畴。这样可以消除他们对于个税筹划的误解,也能从这个概念引起的争论引申到如何很好地开展税收筹划的课题研究上面,这样高管对于税收筹划有了更好理解,开展也能更为顺利。而同时加大宣传广度以及深度,以及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从具体过程和具体实施中,进行他们思想和行为对于个税筹划的理解。

5 结 论

为了有效地实行上市公司的高管个税筹划,首先,我们可以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激励,并从税收的角度来求得更大的操作空间。其次,我们能实行股票期权的方法,这样是实现税赋最小化的最佳方式。如此一来,高管受到如此激励和如此待遇,就能看到未来的希望,并且未来的收入也与公司的市场前景存在了较为直接的联系,这就在产生收益的同时更好地对公司高管进行了个税的筹划。但这一切都是以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前提的。若公司的发展前景较好,未来股票上市的增长幅度相应比较大,选择股票期权的发放方式是比较有利的,而对于公司发展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他们能采用“高工资、高福利加年终奖”的模式是比较合理的。最后,无论作出何种高管个税筹划行为,都是要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的,采取的选择永远是对于企业有最大好处和利益的,而在此前提下,要保证人才的投资以及企业创造效益之间的平衡,上市公司的高管个税筹划,涉及是从点到面,再回归点上的。

参考文献:

[1]何士金.上市公司高管天价薪酬是否符合中国国情[j].股市,2009,(4).

第7篇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间的密切联系一方面促使企业在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强化税收筹划来减轻企业的税收成本以获得更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企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必然趋势,企业实施税收筹划有着其发展要求的必然性。本文将探讨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管理;财务管理

企业的现代化管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通过推进会计信息化来建立会计制度实现内部调整和优化,以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来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连续性和可靠性,从而为企业管理者和风投者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起到优化企业经营决策、推动企业长远发展的作用。以此来应对外界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企业税收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已经开始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并通过加强对企业内部税收筹划来充分发挥税收筹划降低企业成本的效用,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进而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最优化。

一、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知不足。由于我国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运用较晚,相关理论研究不完善,企业缺乏必要的知识理论和实践经验,再加上许多企业管理者缺乏正确的管理经验,财务工作者在这方面认识不足,都导致了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出现误区,其主要体现在:部分企业尤其以中小企业为主通常将税收筹划与逃税避税混为一谈;相关税务工作者认为税收筹划会降低税收收入,从而对企业税收筹划产生抵触;企业财务工作者对税收筹划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将税收筹划归于会计核算,导致会计核算人员无法满足税收筹划的相关要求标准。

2.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税收法制体系。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法制体系方面的建设尚处于不断完善阶段其中包括税收法制体系,其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我国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仍有法律漏洞可钻,许多企业为了逃税、避税让税收筹划变成了一项不合法的财务管理工作;再者,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但现阶段我国税收法制过度偏向增值税等间接税,对于国际上通用的直接税种如社会保障税、遗产赠与税、证券交易利得税等都未涉及,也导致许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感到力不从心;此外,我国税法在宣传方面力度不够,这也导致了我国国民普遍存在纳税意识低下的现状,甚至有许多国民不知道纳税的真实含义,影响了企业将依法纳税作为一种义务,企业税收筹划在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变成了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

3.缺乏必要的税收筹划风险意识。税收筹划本身具有事先性和计划性的特点,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做到事先筹划,通过合法科学的财务管理方法来降低企业的税负,从而为企业获得更多经济效益提供可能。但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严重缺乏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对于税收筹划可能造成的风险认识不全面,对于税收筹划过程中潜在的实施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不能进行实现规避和预防,从而造成许多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出现许多问题。此外,尽管一些企业对于税收筹划提出了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案,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诸多阻碍,有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而无法理解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和必然性,从而让税收筹划变成空谈。再者,政策风险亦是不可避免的,在当前税法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形下,税法的变动也给企业税收筹划带来更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要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

4.税收筹划的相关人才较少。前面已经提及到我国企业在引入税收筹划的起步时间较晚,研究理论体系和实践操作方面都不成熟,再加上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存在误区,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税收筹划认识不足,社会对于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需求十分迫切。而当前人才的稀缺也是造成企业无法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原因,因此要确保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需要培养更多高智能复合型人才,要求其必须掌握财务、会计、税收等各方面的理论知识,具备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培养出更多“一专多能”的税收筹划人才。

二、企业税收筹划涉及的主要层面

1.消费税。消费税作为“价内税”,是以商品流转金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只在商品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进行纳税,是典型的间接税。当前我国在消费税收取上的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出口应税消费品,其明确规定只要是非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纳税人出口的消费品,其在出口环节便可享有退税、免税的待遇。这一政策便促使一些进出口公司在充分考虑自己生产消费品在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两者产生的成本差值,并以此判断销售方向应该倾向国内市场或者国外市场,以此来制定有效的经营决策,实现财务目标最大化。

2.所得税。当前我国运用税收经济杠杆对部分企业实行减免政策,并对民族区域自治区域的地方企业进行帮扶和照顾,比如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在农村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对科研技术进行服务和技术承包的企业等。免缴所得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等税法优惠政策为企业实现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多可能,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在充分研究这一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开始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来通过推迟企业开始获利的年度减少成本,并且一些企业也通过申报经营期限时长来获得减免税的优惠,从而达到了税收筹划、降低成本的目的。3.营业税。企业营业税是企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履行纳税义务,其中包括了中国境内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受各地经济发展条件不同有着细微的差异,但在一定程度上都推动了企业经营发展,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财务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可能。

三、加强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措施

1.健全完善税法体系,加大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要确保企业进一步完善税收筹划工作,首先需要国家政府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氛围,通过建立健全税法体系来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用法律来保障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法律地位。此外,加大税收筹划在国内的宣传力度,让企业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让纳税人意识到自己拥有税收筹划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让纳税人明确自身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再者,改变国民的纳税意识,让国民对税收筹划有一个崭新的认识,从而为之后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立起有效的税收筹划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需要更多复合型的专业人才来支撑,在当前严重缺乏专业人才的情况下,首先需要国家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政策,让各高校加快对人才的培养进度,人才培养要以面向社会需求为根本;再者,企业要对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通过培养其税收筹划知识和技能来提升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此外,鼓励税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兴办,在为企业解决税收筹划问题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3.企业内部建立起有序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建立起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对财务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另一方面要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在企业内部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才能推动内部税收筹划机制的有效运行,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效益。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始终坚持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三项基本原则,以税收筹划工作符合法律、事先规划和事先财务管理目标最大化来选择最佳税收筹划方案。

四、结语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要确保企业能够建立起有效的税收筹划体系,就需要企业树立起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以加强内部控制来为税收筹划工作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如此才能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最大化,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畅,季绪丽.关于税收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2,05(05):135.

[2]陈慧.浅谈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商场现代化,2015,06:262.

第8篇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税收;筹划

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税收筹划的发展,尤其是并购市场的崛起更要求税收筹划成为企业决策的有力工具。企业并购是企业对外扩张、实现发展的重要方式,并购行为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企业的税务问题。我国目前对并购中的税收筹划问题研究尚处于初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系统和成熟的理论。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对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问题进行研究。

一、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及其重要性

税收筹划对于国内大多数企业和个人而言,是一个新鲜名词。有人认为它是企业策划,是智业、咨询业的某分支;也有人认为它是国家税收中有关企业税收的一部分;更有人认为它是企业税务会计的一部分。虽然这些理解各有道理,但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美国南加州大学的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指出: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尽可能最低的税款,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本人认为,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通过对经营事项的事先筹划,最终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企业税收筹划在很多人眼里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似乎一触及它就有偷税、漏税之嫌。实际上,税收筹划是完全不同于偷税、漏税的。以节税、避税、转嫁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为代表的税收筹划,是在符合税法或至少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以偷税为代表的“偷漏抗欠骗税”绝不是税收筹划。所以,在这里,有必要针对税收筹划、避、偷税作一比较分析。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以转变传统产业为目的展开的跨行业、地区、集团的并购活动(merger&acquisition)为企业提高抗冲击力开拓了广阔的空间。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明朗化,世界各国企业并购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例如:2001年惠普公司和康柏公司合并,合并后组成新的惠普公司,拥有564亿美元资产,年营业额将达到874亿美元,年营运收入39亿美元,并可节约成本25亿美元。并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投资行为,它必须十分讲究经济效益。并购成本(包括税收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并购能否成功。因此,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从税收的角度尽量降低并购成本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水平,税收筹划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税收法制建设,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在减少纳税的同时.强化了其法律意识。

二、企业在并购环节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

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税收问题虽不是最终决定因素,但它贯穿并购活动的始终,并且影响到并购的成败。所以,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尤为重要。

(一)选择并购目标企业环节中的税收筹划

如何在市场经济大海中找到合适的并购对象,是企业并购决策的首要问题。并购的动机不同,选择的对象也不同,这是并购对象选择中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在选择并购对象时,如果把税收问题考虑进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并购成本,增加并购成功的可能性。税收影响并购目标的选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企业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我国现行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一类是地区性的优惠。例如: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可免税2年;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新设立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如果是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执行期满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过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集团利润转移到低税地区,从而降低集团的整体税收负担,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未来支出。

2.赢利企业可以选择有累计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目标公司,以亏损企业的账面亏损,冲抵赢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1)被兼并企业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2)被兼并企业在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因此,在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中,必须取消被兼并企业的独立纳税人资格,才能适用弥补亏损的政策。 

(二)选择并购类型环节中的税收筹划

并购有三种类型可供选择,即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不同的方式其税收的影响不尽相同。

1.横向并购,即一个公司与从事同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它公司合并,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由于横向并购的企业经营范围一般不发生变化,因此不存在应纳税种的增减。但并购后企业的规模会相应扩大,因此可能会使纳税主体的属性发生变化。按我国税法,不同规模的企业税收待遇是有差别的。如增值税中规定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或4%,无进项税额扣除:一般纳税人的税率通常为17%,可以扣除进项税额。再如企业所得税中规定,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i年应税所得额在l0万元以上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由此看来,并购后规模的变化,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和所得税税率可能会相应提高。因此在选择横向并购时,必须同时考虑纳税人身份和属性的变化带来相关适用税率的变化,计算综合成本和收益。

2.纵向并购,即一个公司与处于同行业不同生产经营阶段公司的并购,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并购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的合并,则原来由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此外,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增加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例如,钢铁企业并购汽车企业,将增加消费税税种,相应纳税主体属性也有了变化,企业经营行为中也增加了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这些都构成企业纵向并购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成本。

3.混合并购’,即非横向联合也非纵向联合而是追求业务多元化的并购。在这种并购过程中,企业选择了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为目标企业。由于企业跨入其它行业,因此可能会面对与以前完全不同的一些税种,企业的应税种类也可能大大增加。另外,纳税主体的属性也可能发生变化。例如,机器制造企业如果并购了一家房地产公司,那么并购后的企业除要交纳原先的增值税和所得税,还要交纳营业税和契税、房产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等等。

(三)选择筹资方式环节中的税收筹划

1.并购过程中,往往需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无论从何种渠道获取,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代价称为资金成本。在企业筹资决策中.,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也要求以较低的代价取得。因为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企业支付的股息则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这样一来,企业在进行筹资税收筹划时,就必须在筹集债务资本还是筹集股权资本之间作出选择。通常情况下,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时,提高负债比重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这时,选择较高的比例债务融资方案是可取的。

2.企业在进行融资时,我们不能不考虑融资租赁的利用,因为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方式,这是借“融物”来“融资”。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讲,融资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获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利润,减少税基,从而减轻税负。

并购过程中,融资租赁还可使并购双方之间直接地、公开地将资产从目标企业转给并购企业。一方出于某种税收目的将十分赢利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道以租赁形式转租给另~方,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足够高的租金,最终可使并购企业所享受的待遇最为优惠,税负最低。

三、我国企业在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的问题及对策

(一)税收筹划的现状及问题

税收筹划在西方国家可谓是家喻户晓,代理机构也非常普遍。在美国,为了适应世界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一般大公司的交易计划都首先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做出详细的税收筹划,但在我国一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无视税收法律,采取了一些有悖于税收政策的手段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获得当前的直接利益,往往使企业在税收筹划的道路上走了弯路。我国税收筹划现状是税务机关长期以来,对税收筹划忌讳莫深,多数企业并未运用税收筹划;外资企业利用税收筹划较多,内资企业利用较少:大中型企业利用较多,小型企业利用较少:沿海企业利用较多,内地企业利用较少。根据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方面的分析,我认为导致企业管理者在税收筹划存在误区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观念陈旧,由于在并购活动中的税收筹划起步较晚,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其初级阶段,尚没有一部法律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税收筹划的发展在我国也是极其缓慢的。税务机关的依法治税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与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导致征纳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税收筹划往往被视为偷税的近义词,且一些经营者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难以理解税收筹划的意义和从业人员的收费标准。

2.税制有待完善,税收筹划一般只是针对直接税而言的,而我国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目前还尚未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与赠与税等直接税种,这使得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少,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3.涉税人员水平不高,由于纳税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我国的涉税人员水平距离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如果企业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收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劳神费力的从事税收筹划。

(二)税收筹划的对策

在上述的环境条件下,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在短期内得不到有效开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从长期发展看,中国已加入wto,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健全,相关经济配套措施的到位以及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税收筹划还是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的。鉴于此,国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为税收筹划的有效开展创造积极的条件。

1.正确定位税收筹划,提高纳税人的观念。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要提倡树立税收筹划意识,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纳税人须以积极的态度进行纳税筹划,树立这样一种观念:税收负担的减轻并不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长,最理想的行为应当是“节税增收“,纳税最少的方案并非是可选的理想方案,税收筹划有一个算大账的问题,选优弃劣,避害趋利。如果单纯为了减轻税负而缩减生产显然是不可取的。所以,纳税人实施税收筹划应该配合自身业务的发展,以不断壮大纳税人的经济实力为前提。

2.完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如前所述,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税收筹划发展的巨大障碍,特别是在纳税人对税收筹划分辨能力不强的情况下,税收筹划极易走错方向。由于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具有综合性和长期性的特征,税收筹划所赢得的利益往往不如避税和偷税来的那么容易、那么快,而且在税收筹划并没有形成一种行业的情况下,纳税人往往要花费相当大的人力和物力才能获得相应的税收利益。这些费用如用在疏通相应的监管部门,或抵补避税、偷税带来的风险则绰绰有余,所以纳税人往往会铤而走险,选择后者为自己取得税收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本着简便、明确、便于理解、易于操作的原则,改进税收法律中表达模糊、难以操作的环节,特别是对税收优惠政策,要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取消过多过滥的环节,进一步规范优惠方式,以便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公平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