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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生活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4-12 17:44:44

美术生活论文

美术生活论文第1篇

要培养幼儿在参与教学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关注生活的点点滴滴,就需要对幼儿的活动环境进行较为生活化的装扮,幼儿在生活化的活动环境中就会激发起来幼儿对生活的思考,从而能够主动参与到美术作品中。这就需要教师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要善于观察幼儿的生活关注点,并且将这些关注的元素带到课堂中,幼儿的绘画欲望就被激发了起来。

比如,幼儿都比较喜欢《喜羊羊和灰太狼》这个动画片,教师就可以让幼儿来进行动画里面的各种小羊的绘画,幼儿对这部动画片都很熟悉,因此在绘画的过程中就会回忆自己在看的过程中的情景,也有一种想要表达的欲望,这样的一个过程,教师都不需要做过多的强调,利用幼儿的卡通喜好来进行绘画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比如教师为了让幼儿绘画一副有关过年的情景的绘画,幼儿对过年都是很熟悉的,幼儿也愿意参与这个过程中,教师为了取得更加良好的教学成果,就可以将整个教室装扮成新年的样子,用各种剪纸、蜡染、年画来对教室和走廊进行装扮,让幼儿出身于一种过年的氛围中。在幼儿快要放寒假的时候安排这部分的绘画,那个时候幼儿想要过年的欲望都比较强烈,在进行绘画的过程中,也能够表达出自己的真情实感,这样的一个过程,不仅提高了幼儿的美术绘画水平,而且能够培养幼儿一种热爱生活的情感。

二、注重生活实践,尊重幼儿个性

美术的教学绝对不仅仅是在课堂中就能够完成的,生活化的元素需要幼儿进行亲身的体验,这样幼儿才能够感受到绘画所带来的乐趣。大自然就是一个天然的素材,因此教师在平时的时候要经常带幼儿进行户外活动,让幼儿在和大自然的亲近中来获得绘画的灵感。比如各种各样的石头、树叶、溪流、昆虫……这些都可以成为幼儿的创作素材,幼儿也能够很容易融入到这样的环境中,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周围的世界。幼儿在进行创作的时候,教师要尊重幼儿的作品,幼儿眼中的世界和大人眼中的世界不一样,在他们的世界中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不需要规定苹果就必须是圆的,草地是绿的,花儿是红的……在他们的眼中,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说话的,因此对待周围的事物的时候也总是带着善意,教师要保护孩子的这样一种善意,要尊重孩子的独特想法,他们成长到一定阶段自然就会理解周围的世界,不需要教师过早地强调他们眼中的事物不是他们所认为的样子,要让孩子保持一些童心来进行美术创作。

比如,让幼儿来进行“我的家乡”这个主题的绘画,幼儿在画的时候,不要给幼儿设置太多的条条框框,不要规定幼儿必须画什么,幼儿想到什么就画什么,只要幼儿能够进行合理的解释就是值得鼓励的,不需要幼儿画的有多么的完美,只要是幼儿眼中的家乡就足够,像有的幼儿在画的时候,就画了一棵树,教师耐心地询问“为什么就画了一棵树呢?”幼儿回答道“因为我爷爷经常带我到这棵树底下玩!”孩子这样的回答是多么地真挚,多么地令人感动,教师就需要对这个孩子的绘画作品进行表扬,这样孩子在以后进行创作的时候就能够根据自己的真实感受的来进行绘画,不需要在意那么多既定的规则,这样还是就能够在一种良性的环境中提高自己的绘画能力,也使得自己的真实情感得到了宣泄。

美术生活论文第2篇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艺术教育的研究人员与教学人员普遍地将艺术教育简单理解为对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对艺术教育理论的知识传授,在教育活动中,片面地以抽象的概念代替生活感受,以理论体系覆盖生命直觉,以逻辑推导遮蔽心灵反思,因此遗忘对学生进行审美感性的教育,没有开启主体的心性和灵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忽略培育他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与热情。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艺术之树常青。开始,没有对于自然的观察体验和热情感受,一个人不可能培养对于艺术的热情和兴趣,当然更不用说美感和经验了。艺术教育离不开对于学生的自然和审美教育,离不开激发和调动他们对于大自然的审美观察、诗意体验和富有激情的想像。在当今历史语境中,艺术教育还必须承担教育学生培养对于自然的敬畏感情,建立他们关心自然,和大自然平等对话的意识,而不应单纯地树立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思想意识,而是应该学会和自然和睦相处,这样有助于建立生态自然和保护环境的现代意识,更有利于美感的形成和艺术感觉的完善,可达到一石两鸟、事半功倍的效果。

众所周知,大学层面的艺术教育并非单纯局限于教科书上意义上的美学理论和艺术理论,换言之,艺术教育并不是那种满足于空谈艺术的本质、历史、特征、风格和表现的书本教育,也不限定于探讨文艺美学的种种概念,以及常识性的艺术知识。高校艺术教育事实上应该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精神工程,应当致力于借助于艺术教育的途径,培养大学生成为一个有完整徤康的人格结构、具有一定审美修养和具有诗意内涵的生命存在个体,培养他们的艺术敏感和兴趣、良好的审美趣味和艺术经验等等文化心理结构。或者说,从诗意生存和审美生存的美学意义上着眼于大学生的艺术教育,这样,使艺术教育获得一个较高的逻辑起点。因此,高校艺术教育的关键不是一般艺术理论和艺术类别的知识传授,不是让大学生从审美境界的启发,让他们建立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和尊重,对于传统文化和艺术的尊重,开启心性,激发诗意情怀和审美眼界,结合具体的审美实践和艺术实践,密切联系现实生活,让大学生能够明“道,’体“道,进而与“道,’一体,进入充满美感的艺术殿堂。

在理论体系和观念体系上,人们习惯于将艺术教育附属于美学理论的范畴,或者将它和艺术理论混为一谈。艺术教育和美学理论、艺术理论之间尽管存在一定的逻辑联系,然而,它们毕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和区别。在存在形态上,艺术教育是将具体的美学理论、艺术理论应用于教学和教育的实践活动它不仅仅是注重于理论体系和概念内涵的传统也不是单向度地传授具有的艺术知识和审美经验,而是将生命体验和审美感受、诗意直觉等审美感性渗透到理论结构和知识形式之中,另外,它注重艺术的形式感和具有的艺术经验的启发,使观察力和想像力融入记忆力、推理力,让理论结合实践,良知渗透生活。而一般的美学理论和艺术理论是以知识论和认识论相结合,是以逻辑和思辨以特性的概念形态。因此,它们不能简单和直接地代替艺术教育。

艺术教育与美学理论、艺术理论不仅有着存在方式上的差异性,而且有着社会预期和社会功能的差异性。艺术教育不是以单纯求知为特征的知识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它寻求建设青年学生的诗意的人生修养和审美的生命境界。故从美学理论和艺术理论的纯知识学角度来理解艺术教育,将遮蔽艺术教育的思想价值和精神意义,从而不能真正理解艺术教育的本质。换言之,艺术教育不是对知识理论问题的知识性解答,不是以回答“什么是艺术教育,“艺术教育的本质是什么,’等等类似柏拉图《大希庇阿斯篇》或者亚里士多德《诗学》中讨论和回答的知识命题。艺术教育是力求解决人生的审美感性、良知修养和诗意境界的问题,而这些内容是美学知识和艺术经验难以包括的,它们更多是生命的智慧形态。

美术生活论文第3篇

关键词文艺美学美学文艺学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二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三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注释:

①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美术生活论文第4篇

关键词 文艺美学 美学 文艺学 学科定位

整个20世纪80、90年代,随同中国美学界理论研究热情的复苏、高涨与回落,可以说,"文艺美学"的兴起既是一个洋溢着激情与希望的学理事件,同时也是一场充满了理论扩张的艰难、学科建构的重重困惑的过程。尽管在此之前,20世纪初王国维拿叔本华美学的眼光来考察《红楼梦》的悲剧世界、30年代朱光潜对于文艺活动的心理学探究和诗艺的审美发微、40年代宗白华之于中国艺术意境创构的深刻体察,以及邓以蛰、丰子恺、梁实秋等中国学者对于文艺问题的诸多美学讨论,实际都已经在美学上直接进入了艺术活动领域之中,并且也已经提出或构造了种种有关文艺的美学观念和理论;甚至,再往前追溯,全部中国古典美学的行程,大体上就是一个在文艺创作、体验活动的基点上所展开的美学思想发生、发展和变异的历史;但"文艺美学"被正式当作一门特定的"学科"理论来研究,文艺美学研究之在一种学科意义上得到展开,毕竟还是8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有理由认为,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接受了西方美学学科方法以后在自身后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努力,文艺美学研究活动不仅一般地追蹑了中国美学的现代建构意图,而且,它在某种程度上还超逸了人们对于美学的思辨理解,在20世纪中国美学进程上呈现了一种新的理论尝试图景。

然而,也正由于文艺美学研究是最近二十年里才出现的事情,所以,迄今为止,在其学术经历中还存在种种不成熟的方面,或者说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便在所难免--它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的某些学科困惑。本文主要就文艺美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初步看法。

一般而言,"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涉及了"文艺美学何以能够成立"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作为一门特定理论学科的存在合法性--为什么我们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之外,还一定要设置同样属于纯理论探问性质、同样必须充分体现学科体系的内在完整性建构要求,并且又始终不脱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诗学)学理追求的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因此,在我们讨论"文艺美学"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两个方面的疑问:

第一,"文艺美学"学科确立的内在、稳定和连续的结构规定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根据什么样的方式来具体确定"文艺美学"自身唯一有效的理论出发点和归宿点,以及它们之间的逻辑关联?

第二,在"文艺美学"与一般美学、文艺学(诗学)之间,我们如何确认它们彼此不同的学科建构根据?又如何在这种根据之上来理解作为一门理论学科的"文艺美学"建构定位?换个表述方式,即:"文艺美学"之成为"文艺的美学研究"而不是"美学的文艺学讨论形态"的学科生长点在哪里?

显然,在上面两个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的症结点,这就是:当我们把"文艺美学"当作一种自身有效的学科形态来加以对待的时候,我们总是将之理解为有别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具体规定(范围、对象、范畴及范畴间的联系等)的特殊理论存在;然而,由于这种"特殊性"又不能不联系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研究过程、讨论方式和学理对象,甚至于还常常要使用它们的某些带有本体特性的理论范畴,因而,对于"文艺美学是什么?"的理解,总是包含了对于"美学是什么?"、"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理解与确认。"美学是什么?"和"文艺学(诗学)是什么?"的问题,既是据以进一步阐释"文艺美学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逻辑前提,也是"文艺美学"确立自身独立形象的学科依据。尤其是,当我们试图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突围而出,并且直接以"文艺美学"作为这种"学科突围"的具体形式和结果,以"文艺美学"标明自己新的学术身份的时候,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确切把握,便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正因此,我们常常发现,绝大多数有关"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阐释,基本上都这样或那样地服从了对于美学或文艺学的定位理解,而正是在这里,"什么是文艺美学"成了一个仍然需要廓清的学科定位的难题。

就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各种有关"什么是文艺美学"的解答来看,在它们各自的定位理解中,基本上都流露着这样一种一致的倾向:"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问题的特殊化或具体化,而且还是一般美学自我发展中的逻辑必然。①

我们不妨可以拿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美学界出现的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来看一下:

文艺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对艺术美(广义上等于艺术,狭义上指美的

艺术或优美的艺术)独特的规律进行探讨……文艺美学的首要任务是以马克思主义世

界观为指导,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美

学规律,探讨和揭示文学艺术产生、发展,以及创造和欣赏的美学原理。②

文艺美学是当代美学、诗学在人生意义的寻求上、在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上达成

到的全新统一……文艺美学不像美学原理那样,侧重基本原理、范畴的探讨,但文艺

美学也不像诗学那样,仅仅着眼于文艺的一般规律和内部特性的研究。文艺美学是将

美学与诗学统一到人的诗思根基和人的感性审美生成上,透过艺术的创造、作品、阐

释这一活动系,去看人自身审美体验的深拓和心灵境界的超越……以追问艺术意义和

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③

一般美学结束的地方正是文艺美学的逻辑起点……一般美学是研究人类生活中所

有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文艺美学则主要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

律……文艺美学的对象是一般美学的对象的特定范围,文艺美学的规律也是一般美学

普遍规律的特殊表现。④

这里,我们就看到,上述对于"文艺美学"学科性质的把握中,非常明确地包含有一个前提:"文艺美学"理所当然地是一般美学的合理延续(发展),而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本身在这里乃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存在。如果说,一般美学以人类审美活动的普遍性存在及其基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那么,"文艺美学"之不同于一般美学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从一般美学"照顾不到"的地方--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开始自己的学科建构行程,并进而提出自己对"特殊性"问题的"独特"追问,"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而如果说,文艺学(诗学)主要着眼于综合考察文艺创作、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现象的内部本性、结构、功能等,那么,"文艺美学"则探问了文艺学(诗学)所"不涉及"的文艺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根据,或者是"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

理论的疑云在这里悄悄升起!

于是,我们不能不十分小心地发出这样的询问:

一般美学(包括文艺学)何以在学科意义上充分表明自己具有这种"不证自明"的可能性?

如果一般美学仅仅是以探讨人类审美的一般性(共同性)规律、普遍性本质为终结,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任何一部"美学原理"中,都几无例外地要详尽表白自己在诸如"文艺(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活动规律"、"文艺(艺术)创造的审美本质"、"文艺(艺术)活动中的主体存在"等等具体艺术审美问题上的讨论方式和结论,甚至于将对于整个艺术史或各个具体艺术部类的审美考察纳入自己的体系结构之中?就像黑格尔曾经向我们展示的那种美学形态--关于艺术审美问题的思考正构成了黑格尔美学体系的内在结构和具体特色。⑤

显然,问题的重点,似乎不仅在于"文艺美学"是否能够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中"逻辑地"延伸而来,而且还在于:一方面,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不证自明性"本身就是十分可疑的。实际上,就在最近二十多年里,中国美学界围绕"美学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不休的争论,有许多美学家曾经试图对美学的学科定位作出自己的理论判断,得出明确的结论。但直到今天,我们都很难说已经获得了这样一种令人确信的关于美学学科合法性的结论;围绕美学学科定位问题所产生的许多似是而非的意见,甚至进一步困扰了我们对美学其他许多问题的深入探掘。相同的情况也出现在文艺理论研究领域:"文艺学"的名称本身就被指责为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它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研究的总称,既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文艺理论界所受到的苏联理论模式和观念的影响,同时也体现了某种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立场--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实践关系,强调文学研究的社会总括性,始终是文艺学在学科建构方面为自己所设定的美学本位。因此,尽管"文艺学"作为一个二级学科名称已经列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所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但人们却几乎从未停止过对它的纷纷议论。⑥

由此可见,"美学是什么?"、"文艺学是什么?"作为问题仍然有待具体探讨,亦即在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定位上,我们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所谓美学(文艺学)的"不证自明"的可能性,其实成了一种虚妄的理论假设。既然如此,以这种并非"不证自明"的存在当作确立自身学科特性的逻辑前提、理论依据,对于"文艺美学"的建构热情来说,便已经不止于简单的误会,甚而是一种灾难了--实际上,当我们企图在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意义上来设计"文艺美学"理论宏图及其合法性的时候,学科存在前提上的某种"想当然",普遍地造成了对于美学(包括文艺学)无限扩张的幻觉性热情,并且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又反过来严重危及到了美学(文艺学)本身的合法性。

另一方面,从学科对象和研究范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般性"与"具体性"层面,来划分一般美学与"文艺美学"之间的不同规定,把对于美的普遍性、审美规律的共同性的探讨归于美学范围,而把"文艺活动、文艺作品自身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当作"文艺美学"的独特领地,这里面又显然充满了某种学科定位上的强制意图。应该看到,一般美学虽然突出以理论思辨方式来逻辑地展开有关美的本质、审美普遍性的研究,强调从存在本体论方面来寻绎美的事实及其内在根据,并且不断在思维抽象中叠架自身。然而,一般美学又从来不曾离开文艺活动这一人类审美的基本领域,从来没有在抽象性中取消掉文艺创造、文艺作品、文艺消费/接受过程的审美具体性。事实上,不仅一般美学之于美的思辨是一种由"具体的抽象"而达致的"抽象的具体",而且,这一"抽象"的所指也同样是文艺之为人类价值实践的审美特性与审美规律。这也就是为什么一般美学总是把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考察、分析放在一个十分显眼和重要位置上的原因。更何况,在一般美学中,一切有关人类审美经验问题的探讨,以及对于人类审美发生问题的理论回答,都总是具体联系着(或者说是依照了)人在自身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而进行的。特别是当代美学,无论其具体定位方式和定位形态是怎样的,几乎都侧重将对于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分析,包括对于文艺创作过程中的主体结构、文艺批评的价值标准、文艺文本的审美结构形式及其历史特性、文艺文本的接受-阐释活动等的思考,十分严整地包容在美学自身的结构性规定之中。可以这么说,一般美学的确是以思辨和抽象来展开美的问题的研究,但它又始终不脱人类文艺活动的具体审美事实;其对于普遍性、一般性的发现,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对于文艺活动的深刻审美把握而体现出巨大理论意义的。至于文艺理论研究,当然就更不可能超脱文艺活动的审美具体性了。

由此,我们便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如果只是把"文艺美学"定位为"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文学艺术的美学规律"、"研究文艺这一特定审美活动的特殊规律",或者是"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为了使"文艺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能够成立,就必须首先将一般美学从思辨层面对于文艺活动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的探讨、将文艺理论从审美的具体过程出发之于文艺活动的分析,统统"悬搁"起来,以便为"文艺美学"留有余地。否则,"文艺美学"所针对的"文艺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就不免要同一般美学所必然包容的文艺考察相重叠,其所讨论的"艺术的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就会同文艺理论所实际研究的问题相重合。换句话说,为了保证"文艺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合法性及其理论演绎顺利展开,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必须无条件地出让自己的研究范围和对象。

且不说这样的"悬搁",实际是对美学和文艺学的学科基础作了一次流血的"外科手术"。即便"文艺美学"的出现真能让一般美学和文艺学这样做,我们也不禁要问:"文艺美学"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性?即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学科,"文艺美学"果然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所"顾及不到"的方面担负起了"独特的"理论任务吗?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予以专门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在这里看到了一个悖论:如果说,建构"文艺美学"是为了克服一般美学抽象玄思的局限,那么,前者之能够成立的前提,实际又要求后者彻底放弃对于文艺审美特性的具体深入;这显然与提出"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初衷相矛盾。如果说,"文艺美学"有助于我们在强化文艺的审美本位基础上,真正发现人类艺术实践的本体特性,那么,把对文艺特殊审美规律的研究从文艺学中抽取出来,最终其实又更加孤立了文艺理论,并且也无益于我们真正理清文艺与特定社会政治的关系。

当然,"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有其理论研究上的积极性;最起码,它强化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美学界对于文艺活动进行认真的审美研究,把美学的理论视野进一步引向了人类艺术领域。不过,由于"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其自身作为一种新学科设想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同时也关系到我们对于一般美学和文艺学学科性质的把握,因而,从学科建构的实际要求出发,对"文艺美学"的特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具体探究,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而要准确定位"文艺美学"的合法性,下面三个问题不能不先行得到回答:

第一,如果说,"文艺美学"以一般美学的独立分支身份出现,它将如何可能逻辑地体现一般美学的学科特性要求?这里,对于美学学科规定性的认识,是从理论上确定"文艺美学"存在合法性的基础。

第二,如果说,"文艺美学"的学科合法性,是基于文艺理论研究无法有效完成文艺活动的审美本质探索,那么,文艺学的存在合法性又是什么?也就是说,作为文学理论研究活动的文艺学将何去何从?

第三,无论把"文艺美学"归于美学的分支,还是将之视作文艺学的"另类",其学科建构都首先要求能够找到专属自身的、无法为其他学科所阐释和解决的独一无二的问题(对象)。那么,这个问题是什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文艺美学"的学科方式又是什么?

至少,就目前"文艺美学"的实际形态来看,我们很难将它与一般美学或文艺学(诗学)体系相区分。在总的方面,现有的"文艺美学"要么程度不同地重复演绎着一般美学对于文艺问题的讨论形式,尽管这种演绎过程可能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具体性、形象性,即同一般美学的讨论相比,现有的文艺美学理论往往更注意把讨论引向"作品--作者--读者"的审美联系及其联系方式的美学语境之中,试图在一个较为实在的层面来反证某种美的观念或概念,以此完成"美学的艺术化构造";要么大体上与文艺学(诗学)框架相重叠或交叉,即突出文艺理论研究的审美基点,在"作者--作品--读者"或"创作论--作品论--接受/阅读论"的内在关联方面形成某种本质论的美学解释,从而实现对于"文艺学的美学改造"。因此,就实质而言,现有"文艺美学"在体系构架上还没有达到一般艺术哲学的广度--在丹纳那里,艺术哲学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系统的理论,其中不仅有着种种本质论的观念,而且还十分具体地深入到艺术发生、艺术效果和艺术史等的哲学与实证研究,广泛论证了"艺术过程的美学问题"。更何况,由于某种非常明显的人为意图,既将艺术的美学本体论探讨留在了一般美学领域,又将艺术过程的结构分析划给了文艺学的讨论,因而,现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仍然没有真正达到抽象与具体、思辨与实证有机统一的理论境界,既难以有效地实现对于艺术的本体追问,同时也缺乏对于艺术内部结构的深入的美学证明。

这里,我们可以从研究对象的范围构成方面,拿现有的几种"文艺美学"著作同文艺学著作做一个形态对照:

作为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探讨"文艺美学"问题的著作,《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除"绪论"专讲"文艺美学"的对象、范围和方法以外,其余六章分别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美的艺术和崇高的艺术"、"再现艺术和表现艺术"、"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欣赏与批评"。

《文艺美学》一书的体例为:"文艺美学:美学与诗学的融合"、"审美活动:审美主客体的交流与统一"、"审美体验:艺术本质的核心"、"审美超越:艺术审美价值的本质"、"艺术掌握:人与世界的多维关系"、"艺术本体之真;生命之敞亮和体验之升华"、"艺术的审美构成:作为深层创构的艺术美"、"艺术形象:审美意象及其符号化"、"艺术意境:艺术本体的深层结构"、"艺术形态:艺术形态学脉动及其审美特性"、"艺术阐释接受:文艺审美价值的实现"、"艺术审美教育:人的感性的审美生成"。

相似的,《文艺美学原理》虽出版于90年代,但在"序论"部分简要表述了"文艺美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之后,同样也直接进入到对于"审美--创作"、"创作--作品"、"作品--接受"的论述,分别讨论了"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范畴"、"文艺创作作为审美价值的生产活动"、"审美价值生产的基本类型"、"文艺创作中的美学辩证法"、"艺术品的魅力"、"审美智慧"、"审美形式"、"审美价值"、"艺术传播"、"接受美学的遗产背景与课题意义"、"’读’的能动性与历史性"、"’释义循环’及处置策略"、"’接受的幽灵’:文艺与历史实践"等。

蔡仪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主编的《文学概论》,是一部比较能够体现1949年以后至"新时期"初中国文艺理论研究情势的著作,发行量达到70多万册。全书九章,分别为:"文学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的意识形态"、"文学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文学的发生和发展"、"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文学作品的种类和体裁"、"文学的创作过程"、"文学的创作方法"、"文学欣赏"、"文学批评"。

而由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作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产物,是目前公认较为完备的一部著作,在文艺学成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五编十七章,除阐述文学理论的性质、形态及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问题以外,更详细列论了"文学活动"、"文学活动的意识形态性质"、"社会主义时期的文学活动"、"文学作为特殊的精神生产"、"文学生产过程"、"文学生产原则"、"文学作品的类型"、"文学产品的样式"、"文学产品的本文层次和内在审美形态"、"叙事性产品"、"抒情性产品"、"文学风格"、"文学消费与接受的性质"、"文学接受过程"、"文学批评"等。

客观地说,仅是这种对象构成形态的对照,就已经可以让我们清楚地看到,现有"文艺美学"在对学科建构的把握上,基本没有超出原有的美学、文艺学范围。如果一定要说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也主要是叙述形式上的,而基本没有体现本质性的差别。这就不能不让我们疑惑:"文艺美学"的建构究竟是为了一种叙述的方便,还是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自己的所在?

事实上,热心于"文艺美学"学科建构的学者,也并非完全没有看到这种学科体系构架上的重复性。只是出于一种"新学科"的设计,他们大多数时候更愿意将这种重复性理解为某种结构方面的序列性组织,亦即认为:在美学系统的纵向结构上,"文艺美学"处在一般美学和部类艺术美学之间的中介位置;在横向上,"文艺美学"又同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一起组成了美学的有机部分。在文艺学系统中,"文艺美学"是文艺学诸多学科中的一种,与文艺社会学、文艺哲学、文艺心理学、文艺伦理学等相并列。显然,这种结构上的归类,至少从表面来看是有诱惑性的,它一方面"避免"了"文艺美学"在理论上的悬空,而让其一头挂在美学的大山上,一头伸进了艺术的活跃空间;另一方面又"化解"了"文艺美学"在逻辑关系上的孤立--因为在一般美学理论与各种具体艺术部类的美学讨论之间,当然要有某种中介、过渡,尽管这种中介和过渡本来可以、也应该由美学自身所内在的艺术话题来完成;而文艺学研究也总是必然会衍生出相互联系的各个层面,包括哲学的、人类学的、伦理学的、心理学的和社会学的探讨等,尽管所有这些探讨在根本上都没有、也不可能回避艺术的审美特性及其审美构造、审美规律。然而,且不说这种"结构序列"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那种对于"美学--文艺美学--文艺学"各自话题的人为强制之上;仅就把一般美学作这种纵向和横向的结构排列而言,就是相当可疑的。我们很难同意,一般美学之于日常现实的审美方面和技术的审美因素、形式的研究,竟然同美学对于艺术问题的深入把握,是处在两个不同结构序列中的;我们也很难设想,作为美学之纵向结构"中介"环节的文艺的审美研究,如何可能摇身一变成了美学横向方面的一个部类?除非"文艺美学"是作为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点而出现。可是,这样一来,既然"文艺美学"成了整个美学系统坐标的中心,在纵向上连接了美的哲学思辨与部类艺术问题的美学研究,在横向上联合着实用美学、技术美学等等,那么,所谓"文艺美学"所研究的,不正都是美学的应有之义、美学的问题吗?如此,则在一般美学之外再另立一种"文艺美学",又岂非画蛇添足?于是,问题其实又回到了我们原来的疑问上:美学究竟是什么?美学的学科定位该当何解?

况且,既在一般美学的结构序列上为"文艺美学"分配了座次,又如何能够将"文艺美学"过继为文艺学的合法子民?我们将何以在逻辑上令人信服地说明,已经是美学分支的"文艺美学",如何在文艺学体系中获得自身确定的学科规定性,而不至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所谓"文艺美学"的真正建构难题(矛盾)就在于:一方面,为了区别于一般美学的理论形态,必须有意识地淡化对于美本体的思辨,弱化美学思维之于具体艺术问题的统摄性;另一方面,为了撇清与文艺学的相似性,必须有意识地强化一般艺术问题的美学抽象性,增加文艺理论的哲学光色。应该承认,这种学科建构上的难题不仅没有在已有的文艺美学研究中得到有效克服,相反,倒成了支持某种学术自信的理由。

当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领域里,同样的情况并不仅止于"文艺美学"一家。从80年代初开始,许多自称是美学分支学科的部类问题研究纷纷出现,例如文化美学、性美学、生理美学、服饰美学 中国美学界一时间仿佛一派"欣欣向荣"。然而,也正由于在学科规定性和理论特定性、独立性方面的缺失,由于许多体系结构上的含混性和人为性,这些"学科"的提出除了造成一种学术虚肿、学科泛化的表象以外,既没有能够真正产生稳定的、自身规范的和有效的学科立足点,也没有能够在真实意义上为美学的现展提供新的知识价值增长。或许,正像有学者所指出的:"已经没有任何统一的美学或单一的美学。美学已成为一张不断增生、相互牵制的游戏之网,它是一个开放的家族"。⑦ 可是,作为"开放家族"的当代美学"游戏",不应只是任意的名词扩张,它同样必须依照一定的有序性和内在规矩来展开自身,同样应当在知识价值上体现出一定积累、变化形态的合理性与真实性。那种缺失学科建构的基本出发点和特定逻辑依据的"学科"增生,实质上并没有能够进入这张"游戏之网"。

从以上分析出发,我们与其说"文艺美学"是一种新的美学或文艺学的分支学科形态,倒不如说,文艺美学研究是中国美学在自身现展之路上所提出的一种可能的学理方式或形态,它从理论层面上明确指向了艺术问题的把握。由是,可能会更易于我们把问题说清楚。

这样说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就像我们已经反复指出的,迄今为止,"什么是文艺美学?"作为一个问题,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在学科建构意义上,"文艺美学"的独特规定性仍然有待于证明和阐释,而这种证明、阐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也还是可疑的。

第二,由于几乎所有"文艺美学"的讨论话题,都可以在一般美学和文艺理论体系中找到其叙述形式或阐释过程,而美学与文艺学的当展也正朝着人类艺术活动的审美深层探进;特别是20世纪的各种美学、文艺理论研究,更不断将深入发现具体艺术活动的审美特性当作自己的直接课题--美学和文艺理论不仅没有拒绝具体艺术的审美考察和发现,而且越来越趋向于把研究视点深入进艺术母题之中。⑧ 因此,所谓"文艺美学"其实不过是美学、文艺理论内在话题的当代延伸,而不是区别于当代美学、文艺理论发展的又一种学科存在方式,其建构本来就不可能超逸美学、文艺理论的当代维度。

第三,就此而言,文艺美学研究的任务,其实在于向人们提供一种从内在结构层面上观照艺术的具体审美存在特性、审美表现方式、审美体验过程和规律等的特定理论思路、讨论形态;它不是在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结合点上,也不是作为一般美学和文艺学的中介,而是作为当代美学或文艺理论的自身问题而存在。换句话说,文艺美学研究(更准确的说,是艺术的美学研究)形态的合法性,不是建立在它的学科不确定性之上,而是建立在它作为一种具体理论思路的稳定性与可能性之上的。

当然,我们现在依然可以在约定成俗的意义上继续使用"文艺美学"这个术语,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一点:作为艺术的美学研究,当前"文艺美学"所面临的任务,不在于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学科"来理解和建构某种"体系"。⑨ 也许,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在"学科"意图上对于"文艺美学"的设计,而转向依照美学、文艺理论的当展特性来找到深化艺术的美学研究的真实理论问题,⑩ 以对问题的确定来奠定文艺美学研究作为一种学理方式或形态的合法性基础,以对问题的阐释来展开文艺美学研究的合法性过程。

以下几个方面似可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关注的重点:

1. 艺术现代性的追求与文化现代性建构之间的关联问题。

在美学、文艺理论的各种讨论中,艺术从来都是作为一种"人类生命价值"的自我表现/体验形象而出现的。它不仅意味着艺术是人的精神解放的实践载体,是人在自身内在精神活动层面上所拥有的一种价值肯定方式,而且还意味着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演化的自我叙事形式,其身份的确认总是同人在一定阶段上的文化利益相联系的。而在当代文化现实中,现代性建构之为一种持续性的过程,不仅关系着文化实践的历史与现实,而且关系着人对于自身存在价值的表达意愿和表达过程,关系着人在一种历史维度上对自我生命形象的确认。所以,文化的现代性建构不仅涉及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和价值形式,同时也必然地涉及了人的艺术活动对人的存在和价值形式的形象实现问题。文艺美学研究在探讨艺术的审美本体时,理应对此问题作出回答。这里应注意的:一是文化现代性建构的理论与实践的具体性质;二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内涵及其在文化现代性建构中的位置;三是艺术现代性追求的合法性维度。

2.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及其历史变异问题。

这本来是一个艺术史的话题。但在文艺美学研究的视野上,艺术史问题同样可以生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美学讨论:其一,艺术发展所内含的美学理想的文化指归,究竟怎样通过人的艺术活动而获得实现?其二,美学上的价值差异性,怎样实现其对于艺术发展的控制、操纵?艺术形式的冲突与美学理想的冲突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其三,艺术发展中的美学冲突的历史样态及其实践性变异。应该说,这种讨论过程,将有可能带来文艺美学研究更为深刻的历史根据。

3. 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社会实现机制、过程与形态问题。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联系的。所不同的是,这里更接近于探讨艺术作为一种理想价值形态的社会学动机。也就是说,作为特定社会意识形态的特定表现,艺术、艺术活动的内在功能是如何在社会层面上得到体现和认同的?尤其是,当我们常常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将艺术表述为一种"人对世界的掌握"时,其意识形态力量又是如何具体体现在人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既不能仅凭审美的心理经验方式去加以把握,也不能只是通过纯粹思辨来进行主观化的推论,而只有借助于艺术历史与艺术现实的运动关系来进行说明。而这个问题的难点则在于:为了说明艺术的意识形态功能,我们必须首先理解意识形态的历史具体性;为了把握审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我们又不能不把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形式的共时性关系纳入讨论范围,以便从中确认艺术的意识形态特殊性。

4. 艺术的价值类型问题。

这一研究,主要针对了艺术价值的形态学意义,即艺术价值的分化及其美学实现形态。在以往的美学或文艺理论研究中,有关艺术价值问题的探讨常常被放在一种严密的整体性上来进行;艺术价值的美学阐释并不体现形态分析的历史具体性,而只是从审美本质论立场对艺术价值作出某种统一的概括,所反映的是艺术之为艺术的先在合理性。实际上,在艺术价值问题上,由于人的生存形态不同、人的价值实践的分歧,艺术价值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结果都是具体的、分化的和相异的。不仅不同艺术之间在价值形态上是有分化的,而且由于实践方式、实践基础和过程等的不同,相同艺术的价值构造、价值取向、价值体现也是存在各种差异的--由于这样,"艺术是什么"才会变得如此复杂。文艺美学研究的工作,就是要找出这种不同、差异,并对之进行形态分析,从而使艺术价值问题落实在具体的类型层面上,真正体现出艺术的审美具体性。

5.艺术效果特征问题。

"艺术效果"一向受到人们的关注。不过,我们在这里主要关心的,还不是一般意义上艺术活动与人的精神修养、情感陶冶等的关系,而是当代文化语境中大众传播制度对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自身效果的具体影响,以及这种影响的实现过程和美学意义。因为很明显的是,当代艺术的美学变异,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其与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特性来决定的;所谓"艺术效果",一方面取决于艺术的表现特性以及艺术在一定文化语境中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艺术活动、艺术作品、艺术接受活动与整个大众传播制度的关系因素和关系结构。包括艺术效果的发生、艺术效果的集中程度、艺术效果的结构方式、艺术效果的体现形态、艺术效果的延伸和艺术效果的变异性转换等等,都以一种非常直观的形式同当代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联系在一起。因而,把艺术效果问题与整个文化的大众传播制度问题加以整体考虑,是当前文艺美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才有可能获得对于艺术审美本质的当代性把握,在理论上真正体现出现实的价值和立场;文艺美学研究也才可能产生理论的现实有效性。

6.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

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实际是对我们过去一直坚信不疑的那种艺术至上性观念。按照一般的美学理解,在人类价值体系的内在结构上,"真"、"善"、"美"虽然有着某种内在的、稳定的统一性,但在发展逻辑上,它们又是有级别、有递进性的;艺术在其中始终扮演了一种至上价值的表演角色,成为人类在自身实践过程上的最高目标。这种观念在当代文化语境中,其实已经呈现了某种风雨飘摇的景象。不仅人的现实生存实践不断置疑了这种内含着概念先在性的理想,而且,就这一观念把美/艺术当作人类不变的既定实践而言,它也是值得怀疑的。在当代文化语境中,不仅艺术本体立场的改变已经是一种十分显著的事实,同时,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必然性和同一性也正在被艺术活动本身所拆解。由是,在人类生存实践的价值指归上,艺术审美的价值限度问题便凸现了出来。我们所要讨论的是:艺术在何种意义上可能是审美的?艺术审美的有效性和有限性是如何通过艺术活动自身的方式而呈现出来的?艺术作为人的生命理想的审美实现方式,在什么样的范围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具体的价值尺度和客观性?

7.艺术中的审美风尚演变问题。

我们经常说,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关系、生活实践、生活趣味等现实价值形式的反映;美学、文艺理论也常常论及这方面的话题。但是,这种对于艺术的谈论往往还只停留在一般概念的归结上,很少非常具体地从美学角度透彻分析过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接受与社会、时代的风尚演变之间的审美关系特性,也很少充分揭示艺术体现社会审美风尚的具体过程和规律问题。因而,把这个问题作为当前文艺美学研究的对象,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艺术发展与社会审美风尚演变之间关系的探讨,深入揭示:第一,艺术生成中的社会审美趣味、理想与观念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第二,社会审美风尚演变活动所导致的艺术的时代具体性、意识形态性;第三,艺术创造如何能够顺应并体现一定社会审美风尚的特性;第四,艺术风格、艺术审美创造的改变,又如何融入社会审美风尚的演变过程之中;第五,艺术的历史在什么样的意义上可以反映为一种审美风尚的历史;第六,艺术活动又是如何体现一个时代社会审美风尚的分裂性的;第七,具体艺术文本的风尚特征;等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艺术的美学规律,把握艺术发展的内在过程及其外部因素,都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对于艺术的民族审美特质问题的理解,就与这一研究直接相关。

8.艺术活动与日常活动在人类生存之维上的现实美学关联问题。

这个问题的重点,是我们如何能够在当代文化的现实性上,认真、客观地理解当代艺术的美学转移。由于当代文化发展本身的规律及其影响,当代艺术和艺术活动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不是一般形式意义上的,它更带有本体颠覆的特性。艺术和艺术活动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逐渐自我消解了自身肩负的沉重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艺术的"创造"本性正在急剧转换之中。⑾ 原本超然于人的日常生活、普通趣味之上的艺术的"美学封闭性",正在不断被当代社会生活的世俗化、享乐化追求所打破;艺术不仅不再能够必然地超度人的灵魂、提供超越性的精神方向,甚至它自己有时也不得不屈服于人的日常意志的压力及其具体利益。这样,把艺术活动与人的日常活动的现实美学关系放在一个现实生存语境中来加以把握,既是对于当代艺术的美学追求的一种具体体会,也是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扩大自己的学术视野、体现自身当代性追问能力的内在根据。

注释:

①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现实性的新的理论话题,得到了中国美学界的关注。其时尚执教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胡经之先生,首先在1980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美学会议上,针对当时中国高校文科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美学教学不能只停留在讲授哲学美学上,应该开拓和发展文艺美学的研究与教学。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一文(收入《美学向导》,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作为80年代中国最早的一份讨论"文艺美学"的理论文献,具体阐述了"文艺美学"的建构理由,认为"文艺美学是文艺学和美学相结合的产物,它专门研究文学艺术这种社会现象的审美特性和审美规律",是"文艺学和美学的深入发展",促使文艺美学这门"交错于两者之间的新的学科出现了"。此后,"文艺美学"被正式纳入80年代中国美学研究的范围,并且引起美学界不少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兴趣。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些以"文艺美学"为名称,或虽不以"文艺美学"标明身份但却实际是作为"文艺美学"研究成果而出现的论著,大体上都是80、90年代的中国"美学产物"。这反映出:第一,"文艺美学"的提出,其实是一种现实形势的结果,是"应时而生"的理论话题,具有较强的理论应用企图。第二,对于"文艺美学"的种种建构设想,也是中国美学界在80年代"美学热"的催动下,对于"美学的中国化"、"美学体系建设"的一种具体回应方式和成果,它在一定意义上既体现了中国美学家对待美学这门学科的现实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最近几十年来中国美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态势,即强调美学之西方传统与中国固有思维成果的结合--把美学的纯思辨过程延伸进感性形象的文艺活动之中,正是自王国维以来20世纪中国美学一以贯之的学理追求之一。

② 周来祥:《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和美学规律》"绪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③ 胡经之:《文艺美学》"绪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需要说明的是,在这里,作者的说法同其《文艺美学及其他》中的表述有了微妙的差别,增加了对于文艺美学"以追问艺术意义和艺术存在本体为己任"这一特性的强调。

④ 杜书瀛主编:《文艺美学原理》"序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⑤ 由凯"埃"吉尔伯特和赫"库恩撰写的《美学史》中,就这样讲道:"努力把艺术概念从过分狭窄的理性解说中解救出来,为严格维护艺术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奋斗(这种观念意在使艺术同最高尚的精神活动并列,并揭示艺术在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有这一切,又重现于黑格尔的《讲演》中。"(《美学史》下册,第57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

⑥ 参见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学(1949--1978)》。《文学前沿》1999年第一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⑦ 李泽厚:《美学四讲》,第1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重点号为原书所有。

⑧ 西方美学自50年代以后,基本上都显现了对艺术领域的关心和热情。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原型批评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学美学、结构主义美学、解构主义美学、阐释-接受美学以及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等,尽管它们立场各异、指归不同,然而却都十分关注艺术领域的变动,对于艺术的审美分析成为它们各自体系结构上的重点之一。像《审美经验现象学》(杜夫海纳)、《情感与形式》(苏珊"朗格)、《批评的解剖》(弗莱)、《艺术与视知觉》(阿恩海姆)、《走向接受美学》(姚斯)、《艺术与审美》(乔治"迪基)、《美学理论》(阿多尔诺)等,如今已成为当代美学的经典。

⑨ 在这一方面,当代思想家怀特海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他说:"体系化是最无关紧要的","体系化是通过源于科学专业化的方法而进行的普遍性的批判,它预设了一个原初观念的封闭集合",因而造成了"所有有限系统中固有的狭隘性"。(《思想方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美术生活论文第5篇

自1990年代以来,在艺术市场化、审美娱乐化“告别崇高”的熏风中,整体看中国美术文化的最大变化,是首先弱化了自身现代形象的基本特征:社会性价值关怀。这一显然非美术学科自身原因的变化在学科内部的突出表现,是1990年代以来美术批评话语资源、文化价值功能的边缘化。前面,不管是鲁迅开辟的新美术批评揭传统文化病灶、倡现实美术斗争的犀利锋芒;还是以王朝闻为代表的美术服务工农兵、创造源自世界观改造的新中国美术批评原则。以及1980年代改革开放语境中各种艺术观念、批评观点间的激情对话……均以鲜明的社会关怀热度、人文价值定位,与当时具有独创性的美术作品一起,标示了中国美术文化在社会变革中的排头兵形象。当下,今昔相比可谓寸木岑楼。

重建中国美术批评的话语资源、价值关怀与文化功能,是新世纪中国美术文化建设的核心课题,“醒醒!”是对自愿参与当下中国美术批评者的历史性呼唤。

一、美术批评的人文特点与

当下中国美术批评面临的问题

1. 美术批评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在现代传媒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比较于美术理论和美术史,美术批评以其鲜活性、在场性为突出特点。所谓鲜活性,是指优秀的美术批评总以其即兴的感悟、生动的表达和观点陈述的锋芒,体现出艺术批评态度与观点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的鲜活性,表明那些已知的批评理论或艺术史理解模式只是批评家工具箱中的量尺与裁刀,批评的现场感悟、语言生成更是批评家艺术敏感、理论修养和表达才华的显露,19世纪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把批评比喻为是“另一种艺术创作”。①就此,艺术史家托马斯・麦克艾维利认为:“艺术批评自身就是一种文学形式,不完全遵循其它任何规则。它存在于艺术、哲学、文献学、社会学之间,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地带,不同的作者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显出自己的个性。”②在这一方面,从用极端化的比喻可以说:美术批评与自己年长的兄弟“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相比,具有活泼、淘气而童言无忌的学术性格。

在场性,是指美术批评总是从当下的生活情境、艺术话题、价值讨论起步,具有鲜明的当下议论性。美术批评的对象可以是当代的、古代的;可以是本地的、外国的;可以是时尚的、经典的……但立论、言说的“在场性”,却是批评活动最突出的特点。批评家、批评文本,既是沟通审美与生存、现实与历史、作品与作者关系的桥梁,又是从一个特定的视角、立场、态度出发,对艺术作品或通过艺术作品而对艺术家、艺术世界、审美文化……进行直言评判的活动,因而它的话题就总是与当下人们关心的新问题相关、与人们审美生活的新兴趣、新时尚相关。如此,美术批评作为一种“在场行为”,直面现象、言之有物的敏感性、批评性,正是其区别于其它艺术文本写作的重要特点。正如法国诗人、现代美术批评的开拓者波德莱尔所言:“最佳批评就是妙趣横生诗意盎然的那一类,而非冷漠的、数学一般的批评,假借一切有所交代,既无爱又无憎,甘于把性情一扫而空……换言之,证明其合理的存在,批评就应该有所侧重、充满激情、表明政治态度,即从某个单一的视角落墨,而不是从一个展示无比开阔的地平线的视角。”③

当代消费文化中的大众传媒产业和艺术市场运作,往往利用美术批评媒介而有意推销趣味消费,以致成为某种趣味、某位作者的市场宣传行为,一定意义上消解了批评家个性的独特性与敏锐性,也消解了批评的学术价值关怀,沦为广告制作的智慧。在这一背景下,更加呼唤在批评家共同体中强化批评的理论自觉与人文理性自觉,鼓励批评的“独立性”与人文关怀,呼唤有立场、有观点的批评对“习惯成自然”的艺术观念、视觉经验和文化常识的批评性质询,以彰显美术批评对生活世界中艺术的人文意义与价值的揭示。

2.作为美术文化传播重要组成部分的美术批评,是衡量美术文化与时代生活联系的直观尺度。

现代形态的美术文化建设,深深植根于社会审美文化生活情境之中,依托这现代传媒的技术媒介平台。从传播的意义上看,艺术的历史,也是一部艺术传播媒介演变的历史。在宏观的传播学层面,一般把人类社会的媒体形态划分为三大阶段:口传文化时期,印刷文化时期,电子媒体时期。对美术来说,显然前两个时期中人类传播文明的基本技术形态,决定了美术传播主要依赖对“原作”的审美经验。历史地看,20世纪中期之前的美术传播,主要是以公共纪念建筑、教堂、博物馆、美术展览、美术沙龙和画廊中观众与作品的直接交流为基本传播方式。在今天看来,当时那些通过复制技术水平相当有限的印刷品、影像媒介进行的美术传播,只不过是围绕“原作”的辅助传播形式。自20世纪后期人类社会进入电子媒体时代,尤其是数字影像技术和互联网的产生及影像复制技术的高速发展,使通过影像技术媒介进行美术传播的质量、手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概括地看有三大方面:一是现代数字复制技术、显示技术使“原作”的多媒体传播效果日益完美、便捷,原作独一无二的神秘“光晕”被先进的复制技术消解;二是新技术、新媒体极大拓展了美术创作表达的新形式、新手段,多媒体艺术成为当代美术重要的创作表达方式;三是互联网在日常生活中生产出一个与现实物质世界相平行的所谓“赛博空间”(cyber),网络中日日翻新、繁殖的大量图像、符号所构成的虚拟世界,其突出的图像化特征和图像之间不可限量的拼接、衍生、变异,使我们在新的图像文化生存情境中不得不重新审视那些传统的美术创作与批评命题:艺术与现实、形象与真实、艺术创作、接受活动中的主体性等等。正如对现代文化传媒理论有着深刻影响的德国美学家瓦尔特・本雅明所指出的:“复制技术把所复制的东西从传统领域中解脱出来。由于它制作了许许多多的复制品,因而它就用众多的复制物取代了独一无二的存在;由于它使复制品能为接受者在其自身的环境中加以欣赏,因而它就赋予了所复制的对象以现实的活力。这两方面的进程导致了传统的大动荡――作为人性的现代危机和革新对立面的传统的大动荡。”④

如果说现代传播技术从外部造成了美术传播载体的“硬件”变化,那么20世纪中期以来的哲学解释学、接受美学、社会学、文化研究、视觉文化研究等思想成果和社会科学的新研究视角、理论方法,则从美术研究的理论资源、方法的学术层面,极大地拓展了知识理论空间。以往专注于单纯的“作者”“作品”的美术研究,在这些新思想的推动下延伸到了美术创作、传播、接受得以发生的社会体制、消费文化,观众身份和性别差异等诸多新领域;延伸到了作为视觉文化重要部分的围绕美术作品所发生的看与被看、看与视觉机器、看与视觉场景的视觉文化体制与权力配置关系的研究……这些跨学科的理论视域拓展给现代美术学科知识系统所带来的改变,全面而深刻。

将美术作为社会文化实践而展开的“传播”“接受”研究,构成了现代美术研究新的、重要的问题域。其特点可以这样表述:传统的美术理论、美术史研究是以哲学的、史学的观念、方法来研究美术现象,阐明其基本规律与演进线索,而美术传播研究则使用传播学的原理与方法研究美术现象,侧重揭示其在具体的社会人文、经济、政治环境下的文化活动机制特点与传播效应;传统美术研究以对作者、作品、流派的研究为主,美术传播研究以对作为整体的美术文化与社会体制之间关系的动态“过程研究”为主。显而易见,相对美术理论和美术史,美术批评与美术传播的联系更加直接。或者说,美术批评本身就是美术传播、美术接受的一个重要形式、其侧重“过程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当代美术批评在与当代社会学、传播学、视觉文化研究、比较文化学等相邻人文学科的交融、对话中,生成了全新的文化想象空间和批评话语能量。

尽管作为精神文化现象的美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是多元与多维的,但其根本的文化精神动力与批评思想活力,却必是源自与时代风尚、趣味、流俗相互动的丰富关系中,或者说,美术批评正是体现这种互动活力的最直观的温度计。今天,美术批评话语资源的匮乏,批评参与趣味价值评说效力的旁落,正标示了中国美术批评自动放弃直面时代生活的勇气。

3.美术批评是文化价值表征的视窗,是国际文化交流的实践。

多元因素构成的社会文化生态,必以精英文化作为基本支撑。批评,作为精英文化的集中体现,它的话语实践与社会生活间的互动与意识形态生产关系,是观察一段时期中文化生态质量的主要视窗。文化的精神质量不会表现为数字化、口号式的定义,却总会以围绕具体文化产品、审美思潮、艺术现象的批评交流,而动态地、对话式地彰显出来。今天,美术批评的价值担当边缘化,标示的不仅是当下美术界思想活力与现实关注能力的羸弱,更是美术作为精神文化拜倒在金钱、利益的脚下而在无力承担时代文化价值表述的深疾症候。

作为国家文化形象的表征,美术批评以通俗直观、即时生动的形式和与生活、展示传媒的密切关联,成为全球交流定美术文化的价值理想、实践诉求的载体。它既是思想逻辑深邃的艺术理论、需要长时段的知识积累所不能取代的。它又是现实敏悟、批评激情宣泄的实践平台,需要一批“直言者”为生活的趣味立言。在信息化时代,一种美术文化内在的文化创新能量,往往体现为这一美术文化能否在无处不达的日常信息之流中,建立起有效的美术批评的知识话语权力,以对审美趣味的批评与臧否,参与全球性跨文化对话。

在全球跨文化交流语境中,所谓的“价值自觉”与“历史担当”,又必须化为一种具体的批评话语实践,形成自己的思想范式与方法论模态,才能将文化建设的使命付诸实践。

二、重新认识中国美术批评的文化传统

中国美术文化传统的一个基本特质,是美术品评活动中鲜明的人文价值关怀。这种关怀在批评思维和语言实践的层面的特点,一方面表现为对作者、作品的人格、审美的整体意象化批评把握;一方面表现为对具有不同精神格调、美感经验作品的综合分品等级批评。如传统画论的“逸、神、妙、能”四品批评范式。20世纪,中国美术变革在西方学科思维逻辑的比照、逼迫下,传统批评文化几乎成为一个主要是用来做学术研究的古典学问而在知识谱系中存在,至今没有完成在现代学科范式中的学理定位。例如,中国画论思想并没有内在地进入作为基础课程的《美术概论》《艺术概论》的学理逻辑中;而西方现代、后现代批评理论也是以外来知识镜像的形态存在,仅是少数人的个人化批评方法选择。这些现象表征的是:美术批评在中国美术现行学科知识系统、批评实践中的边缘化现象,正是表征中国美术学科知识范式“非现代性”状态的一个形象。

这里,提出对中国传统批评的“分品批评”的关注,其实践策略方面的思考是:从以儒道人格、学养、出世超逸为特点的古典审美理想主义,到现代艺术“社会的人”“历史的人”的生存局限与审美抵抗、超越体验,构成了美术现代性变革的基本人文路向。与此同时,以拜金主义、犬儒哲学为标志的当代艺术的价值理想迷失,对待西方、传统的“国族/全球”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也持续影响着中国美术的现代性进程。从这一观察入思,当下中国美术批评的思想范式变革,亟待将“中国美术传统”“现代浪漫艺术”两部分,在学理研究、创作、批评实践中重点深化。而“分品批评”在批评思维与语言实践方面提供的价值关怀至上、分类把握、整体阐释的特点,正利于将广义的当代艺术的社会关怀、文化自觉等精神价值追求,通过分品的批评逻辑建构而引入美术批评实践。用以改变当下美术批评要么“大师”“神话”满天飞,要么拗口的新词、概念扰人晕的无学理资源、无价值关怀的局面。在这方面,朱青生博士多年来对现代艺术的解读及对如何把握中国当代艺术现实“四个问题”的梳理,即部分体现了这种“分品批评”所蕴含的价值关怀与批评实践意义。⑤经历百年现代变革的中国美术,对西方的形式批评、接受批评、女性批评、后殖民批评等“片面深刻”的方法已基本熟悉,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分品批评”侧重综合、整体审美意象入思的实践,正可开启中国美术文化与西方现代批评理论的融合性探索。其也构成了超越传统批评逻辑空疏、语言生僻的转换机遇。

要言之,现代形态的中国美术批评话语、思想范式的建构,有必要通过批评思想资源、批评实践功能、批评语言活力唤醒这一具体路径,在全球化语境中建构中国美术的文化形象。再强调:一方面,美术批评的发展必然需要依赖美术史研究、艺术理论研究的学术积累;一方面,它也是中国美术发展现实最薄弱、最需要突破的问题域。对这一关节的把握,是推动中国美术文化自身建设与面向全球对话而“走出去”的一个重要节点。

注释:

{1}王尔德著,杨东霞、杨烈译:《作为艺术家的批评家》,《王尔德全集――评论随笔卷》,中国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82-461页。

②Thomas Mc Elvilley“Stuart Morgan:Earnest Wit”,Stuart Morgan, What the Butler Saw, Durian Publications,1996,p14.

③转引自韦克勒著,杨自伍译:《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四卷,朗文出版亚洲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531页。

④[德]瓦尔特・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1页。

美术生活论文第6篇

关键词:艺术;精神文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统一性

艺术是人类情感外在形式的表现,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促进人类精神文明的自觉动力,也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主要内容,精神文明离不开文艺的推动力。我国自1979年9月在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概念以来,就明确概括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即教育、科学、文化和理想、道德风尚,以及文化生活的文明。精神文明既然包含了教育、科学、文化和理想、道德风尚,以及文化生活的内容,实际上也就涵盖了艺术的相关内容。

艺术活动是一种创造、展现和体味具有内在意蕴的意识世界的活动,这种活动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形象与理性的统一、情感与认识的统一、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统一。艺术活动是人们运用审美的方式,认识客观世界、反映客观世界而进行的艺术欣赏和创作的过程。精神文明则要求从教育、科学、文化、理想、道德等方面去建立服务社会客观实际的意识形态和精神面貌,这些要求都与艺术活动的要求有了内在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阐述了文艺属于一定社会中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它产生并服务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存在。因此,我们强调艺术服务社会就是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再创造、再发挥。而精神文明科学概念的提出,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的重大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曾经论述过人类文明问题,研究了人类文明产生和发展的规律,阐述了与精神文明有关的一系列理论问题,论述过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重视思想文化建设,论述过思想文化建设的进步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但是,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把它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作为凝聚、激励人民的重要力量和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还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重大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因此,以上关于艺术它产生并服务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存在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都是继承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认真分析艺术活动的功能特点不难发现,艺术活动的审美认知功能、审美教育功能、审美娱乐功能都同精神文明有密切的联系,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历史、认识人生实际上与精神文明的教育、科学、文化内容相统一,只是艺术活动进行了审美的提炼,而这恰恰是精神文明的最高境界。人们通过艺术活动,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思想上受到启发,实践上找到榜样,认识上得到提高,潜移默化地使人的思想、感情、理想、追求发生深刻的变化,引导人们正确地理解和认识生活,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这又和精神文明的理想、道德风尚内容不谋而合。人们通过艺术审美活动,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愉悦,使身心得到愉快和休息。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处于一种完全忘我的状态,沉醉其中,并获得极大的满足和快乐,艺术作品欣赏时,读者、观众也同样处于一种忘我的状态,沉醉在艺术的天地中流连忘返,这刚好与精神文明内容的文化生活相对应,既满足了人们的文化生活。艺术活动的功能与精神文明的统一绝对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基础,结合了艺术的“从属论”、“形象论”、“本质论”而提出的科学概念,因此,具有客观现实的意义。

艺术活动的功能特点与精神文明的统一并不是说艺术活动等同精神文明,应当说精神文明包含艺术的内容,艺术能够集中反映精神文明的客观要求,同时,艺术能够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1从艺术的分类来分析

艺术包括了视觉艺术(绘画、雕塑、建筑、摄影、书法等);听觉艺术(音乐、诗歌等);视听艺术(舞蹈、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从艺术的类型可以看出,艺术实际上体现了在人们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已经同精神文明的内容产生了交叉。

2从艺术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

根据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艺术与科学都是属于意识形态领域,都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方法,从这种意义上讲艺术与科学有着内在的关联。随着西方现代学术朝分门别类的方向发展,艺术与科学走上了独自发展的道路,并且逐渐形成两种似乎相互对立的文化符号形式。但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艺术与科学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又走到了一起。甚至一些科学家认为,科学在本质上是一种艺术,是人类对外部世界的一种具有美感的掌握。与此相应,艺术也越来越与各种高新技术结合起来,成为一种设计,服务于当代社会的方方面面,美化科技外观产品,这又和精神文明的科学内容紧密联系了起来。

3从艺术与道德的角度来分析

根据马克思主义艺术理论学说,艺术是道德教化的一个重要的工具;在评价艺术的价值的时候,要重点考虑艺术的思想内容所具有的道德价值和政治倾向。尽管现代西方美学主张为艺术而艺术,但其背后仍然还是隐含阶级利益,也无法回避艺术道德教化的作用,因此,艺术与道德的关系再一次说明精神文明与艺术的统一性。

根据艺术与精神文明的内在统一性,完全有理由通过艺术活动的作用来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但是,如何来推进当今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是摆在每位艺术工作者面前的任务,作为艺术的主导者(艺术家或艺术工作者)以及艺术观众,该怎样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呢?

作为艺术工作者,首先必须具有独立的人格和丰富情感,要具有良好的修养和突出的审美能力,同时要勤于观察和思考,深刻了解社会,具有丰富的想像和创造能力,具备精湛的艺术技能。另外,要时刻铭记肩负的历史责任,要有立足于生活,服务于大众的创作思想,创作的艺术作品能够塑造和谐之美,具有审美价值,能够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作为艺术观众,要通过艺术审美活动,陶冶情操,发现艺术与生活的内在之美,传承美的精神,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去塑造求真、求善的艺术之美。

通过艺术工作者和艺术观众来构建精神文明应当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实际上,艺术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承担了精神文明的责任,将艺术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此,艺术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当今,将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来指导艺术工作,服务精神文明建设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共湖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湖南.中南大学出版社.2004

〔2〕畅广元.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美术生活论文第7篇

1 群众文化生活中的美术活动发展状况 

1.1 美术活动开展形式具有多样性 当前群众文化生活中的美术活动开展形式丰富多样,其中包括团队活动形式、展览形式以及个人授课形式等。团队形式的美术活动一般指的是书画团队免费为周边居民授课、教导美术知识,开展美术启蒙与普及工作。展览形式顾名思义指的是政府等组织优秀艺术家画作展览会以及免费开放文化宫(群艺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聚集群众欣赏美术作品、接受优秀美术作品的熏陶,因此该方式实施后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赏;个人授课形式本质上与团队活动形式差异不大,由于活动场地等因素的影响,某些地区可能不具备开展团队美术活动的条件,这些地区的美术工作者出于对美术的热爱,会自发地办画展、出作品,与当地居民一起享受美术所带来的乐趣。 

1.2 美术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我国美术事业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其已具备丰富的组成内容,而各种美术活动也成功地走进了普通群众的生活并引起了较大的反响。现阶段流行的美术活动有书法、国画、剪纸、摄影、油画、雕塑、刺绣等。上述活动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了群众文化素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家软实力的增强。 

2 群众文化美术活动中的问题 

2.1 从业人员理论与技能水平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美术工作者例如文化馆工作人员等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较为了解群众的艺术倾向以及文化口味,然而由于我国美术教育体系仍欠发达,因此部分美术工作者理论与技能的水平有所欠缺,这样有 

可能导致美术工作难以在美术作品和群众美术工作中体现出较高的艺术水准以及深刻的内涵与思想,从而制约到群众美术事业的发展。 

2.2 美术活动内容倾向性较强 我国群众美术活动内容比较丰富,基本囊括了现有的美术表现形式,然而国内美术活动倾向性较强,具体表现与群众在选择美术活动时偏向于水墨画以及书法等而忽视了其他美术活动内容,越来越多的贴近人民生活的民间美术、实用美术已经被边缘化。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传统美术,促进群众美术活动内容的结构更加趋于均衡化、多样化。 

2.3 美术活动经费与场地缺乏保障 与其他活动一致的是,美术活动也需要充足的经费与足够的场地。当前文化经费保障工作仍然有所欠缺(群众文化的经费总量不足,分配在群众美术工作中的经费也不充分),造成美术图书储量稀少版本老旧、文化馆(群艺馆)免费开放率低的局面。供美术工作者普及美术教育与开展群众美术文化活动的场地不足,使得美术活动的规模、场次、收益人数以及活动质量都大打折扣。 

3 促进群众文化生活中美术活动发展的建议 

3.1 提升美术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美术工作者在美术活动普及工作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鉴于国内美术工作者理论研究水平不足的现状,笔者认为需要通过组织理论知识培训活动以及行业专家讲座等形式来切实提升美术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并鼓励美术工作者多观察多写生、不断深入生活,扎实做好理论研究工作,从而更好地为美术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3.2 鼓励群众尝试不同的美术活动 为了保护一些边缘化的美术艺术,政府需要鼓励群众努力尝试不同的美术活动,不要仅将文化生活的重心放在诸如书法、水墨画等传统的美术活动中,需要学习一些贴近生活的艺术例如服装设计艺术、墙画艺术、剪纸艺术、影视艺术以及摄影艺术等。 

3.3 保障美术活动场地与资金 各级政府需要制定相应政策来充分保障美术活动运作资金和场地。除此之外,也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与关心,作为政府保障性措施的重要补充。在资金到位后,需要兴建必要的美术活动场地、文化基础设施以及添置美术图书等,为群众美术活动的普及工作打好坚实的物质基础。 

3.4 鼓励群众进行美术创作 群众是美术活动中的主体,在群众文化生活中引入美术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促成群众了解美术、热爱美术、热爱生活局面的形成。因此政府应当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群众进行独立美术创作,而不仅仅是单一的地接受美术工作者的美术普及教育。大部分群众的美术理论水平总体上是非常有限,在独立创作的过程会遇到许多困难,此时美术工作者应当及时解决群众在学习和创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5 号召群众参加美术展览比赛 美术展览比赛能够较为客观地检验群众的美术素质与提升其美术素养,因此应当积极鼓励群众参加各种美术展览比赛。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大部分群众的美术水平与专业美术工作者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即使群众在美术比赛中没有取得较好的名次,也并不意味着群众美术工作的失败。群众文化生活中的美术活动更倾向于娱乐性、休闲性、普及性,群众美术整体水平的提高是个缓慢的过程。 

4 结语 

在群众文化生活中引入丰富多彩的美术活动,不仅能够使得民众享受到生活的乐趣、同时也能有效地促进美术事业的发展和提升社会幸福指数,为此,群众美术工作者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政府部门应当保障充足的群众美术活动资金投入,如此方能最大程度地促进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长足进步。 

参考文献: 

[1]高海燕.简析群众美术活动在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作用[J].参花(上), 2015(05). 

美术生活论文第8篇

论文摘要:唯美主义是“为艺术而艺术”思潮的主流。王尔德是唯美主义的代表人物,他认为美是至高无上的,具育绝对的价值,艺术本身就是目、的。因此,在王尔德看来,艺术是一种“撒慌”的技巧。是生活摹仿艺术,而不是艺术摹仿生活。

十九世纪,“为艺术而艺术”思潮弥漫欧洲。“为艺术而艺术”是一系列美学思想的总名称,是一系列文艺流派的总纲领,其主导思想在于:美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绝对的价值,艺术自身就是目的。唯美主义的中心在英国,其领袖为王尔德(1856—1900).

1.作为至高无上的价值的美与当时社会崇拜金钱或功利相反,唯美主义者激起了对美的热烈的崇拜。王尔德说:“在这动荡和纷乱的时代,在这纷争和绝望的可怕时刻,只有美的无优的殿堂,可以使人忘却,使人欢乐。我们不去往美的殿堂还能去往何方呢?”①“只有美是时间无法伤害的,各种哲学像沙子一样垮掉了,各种宗教教条接二连三地像秋天的树叶般凋零,唯独美的东西是四季皆宜的乐趣,永恒的财富。”②“人有多少种情绪,美就有多少种意义。美是多种象征的象征;它揭示一切,因为它什么也不表现。当美向我们显示它自己的时候,也就显示了整个五彩缤纷的世界。”③上述情绪化的观点在理论上几乎没有什么独到之处。美的价值被毫无节制地拔高了,在上活态度或方式上表现为:生活应该是美的,而生活的其它一切价值—真、善、公正和智慧,不是包含在审美的完成之中,就是服于这种完成(唯美主义的任何一位作家,都没有充分地发展这一观念,或成功地把这一观念体现在自己的创作生活中)。王尔德在服装仪态方面的显著标志是:孔雀羽毛、向日葵、百合、蓝陶器、长发和棉织的天鹅绒马裤。这种“审美生活”流于浮华、造作的形式,不仅不能避免苦难,反而可能招致灾祸。实际情况是,在唯美主义者当中,王尔德堪称病态、颓废的生活典型。事实证明,仅仅由“美”来指导的生活根本行不通。

在美的间题上,唯美主义者是理想主义的,在生活问题上,他打大多是享乐主义的。一方面,他们孤其自赏地高居于“美的殿堂”或艺术的“象牙塔”中(“自我沉吟”是铭刻在唯美主义者的各种艺术作品中的座右铭);另一方面,又心一甘情愿地过石像他力所鄙视的资产者那样的耽于享乐的生活。王尔德借他小说中的人物亨利助爵之口说:“通过感官治疗灵魂的创痛,通过灵魂解除感官的饥渴。”④这样,在实际生活中行不通的“美是至高无上的价值”这一原则,就只能转移到艺术上。

2.疏离生活和自然的艺术“一切坏的艺术都是返归生活和自然造成的,并且是将生活和自然上升为理想的结果。”⑤王尔德把这看作他沂谓“新美学”的一个原理。他以轻视甚至敌视.沟态度看待现实生活,推崇回避现实或超越现实的艺术,而对现实主义艺术方法不屑一顾。他把那些借助于神话、传说和古代故事进行创作的伟大艺术家(如荷马、埃斯炸罗斯、莎士比亚和济慈等)奉为楷模,拒不表现关于十九世纪现实生活的艺术主题,忌讳艺术中形戈沟现代性和题材的现代性。平心而论,作为一个艺术家或文艺流派,在艺术表现方法上具有独到的技巧或在题材选择上具有特殊的偏爱是很正常的。但王尔德隔断了艺术的现实生活源泉,不仅使艺术的表现范围大大缩小,而且使艺术的现实感或历史感大大削弱。

“为艺术而艺术”的许多作家,都崇尚人为的形式美,把自然当作某种粗俗、低劣和可恶的东西来加以排斥。福楼拜、波德莱尔和龚古尔等人都流露出贬抑自然的倾向。与此相应,王尔德认为:“我们越研究艺术,就越不关心自然。艺术真正向我们揭示的,是自然在构思上的不足,是她那难以理解的不开化状态,她那令人惊奇的兰调乏味,她那绝对未经加工的条件。”⑥这种观点的片面性很明显,即:忽视了自然给艺术家以素材和灵感,忽视了自然具有艺术不可违背的规律和难以超越的魅力。

唯美主义者形成一种偏执的心理定势:越是轻视现实生活和自然,就越是沉溺于“美”的崇拜和艺术至上的观念,反之亦然。古往今来,许多流派的美学家和艺术家都承认美高于生活,艺术高于自然,尽管各有各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但都肯定其间的内在联系。唯美主义者把美与艺术抬高到生活和自然不可企及的程度,这样,他们心目中的“好的艺术”就只能是童话和神话或者某些玄妙、空幻、神秘怪异的东西了。

3.作为目的艺术唯美主义者一致宣称艺术不应服务于任何外在的目的。王尔德以总结性的论调提出所谓“新美学”的一个原理:“艺术除了表现它自身之外,不表现任何东西。它和思想一样,有独立的生命,并且纯粹按自己的路线发展。”⑦在艺术沦为说教品或功利手段的时代,唯美主义者对艺术自身的目的所作的强调,不乏积极、合理之处。其失误在于把艺术作为目的和手段的二重性割裂开来。这使他们在理论上陷入死胡同:必须阐释“艺术自身”究竟是什么,必须明确划定艺术表现的范围,而其阐释又相当模糊甚至矛盾。

出于对放纵感情和简单模仿现实的那类作品的反对,换言之,出于对当时文学主流的不满,王尔德宣称:“真正的艺术家是不会允许任何粗糙或恼人的东西,任何引起痛苦、引起争论及被人争论的东西进入叮靠而神圣的美的殿堂的。”⑧“正如有人说过的那样,唯一美的事物是跟我们无关的事物。只要一件事物对我们有用或必要,或者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我们,使我们痛苦或欢乐,或者强烈地引起我们的同情,或者组成了我们生活环境的极其重要的部分,它就在真正的艺术范围之外。”⑧这与福楼拜等人的观点是一致的。观察者的超然性和独立性,艺术意象的明晰性和客观性,被唯美主义者当作美的魔力来加以欣赏仲旦们显然受到了康德关于审美的无利害性和叔本华关于审美静观的思想的影响)。根据上述原则来衡量王尔德的小说,剧本和童话(他的童话《快乐王子》诉说人间的不平和苦难,批判造成这种苦难的上会现实,不自主地突波了准美主义的“艺术范围”),我们只能说:作为生美主义领袖的王尔德不属于“真正的艺术家”之列。“真正的艺术范围”极为扁狭,“真正的艺术家”极为稀少。唯美主义的一个突出矛盾是:维护艺术的独立性和纯洁性却变成了选择题材的不自由、表现方法的不自由等等。艺术心胸或理论的狭隘,注定了其艺术道路或生命的短暂。

在“艺术自身就是目的”这个问题上,王尔德的思想有矛盾之处。在其论文《英国的文艺复兴》中,他曾强调艺术有责任唤起人们的高雅,无害的情感,使心灵习惯于为艺术本身而热爱艺术……由此看来,王尔德或多或少继承了亚里士多德艺术净化说的美学传统,肯定艺术具有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作用,也承认艺术通过批评家可以实现美育的目的。

艺术作为目的与手段的问题,也就是艺术自律与他律的向题。自律(au七~运)指艺术的独立自足性,它是一个自在自为的系统;他律(het叮。nomie)指艺术的相关性,它是外在的或为他的。我们认为,自律与他律是艺术的一种二重特征,是辩证的统一。从他律的角度看,艺一术是作为一种比会文化范畴而存在的。它处于整个文化的大系统中,与经济、政治、宗教和哲学等其它社会文化范畴密切相关,决不是一个自我封闭、自我孤立的系统。从自律的角度看,艺术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文化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有其自身的结构、要素和规律。质言之,艺术既不是为了增加社会的物质财富,也不是为了认知社会和自然,而是为了引发人们的审美感兴或给人们以审美愉悦。唯美主义者把艺术的这种自律特性无限夸大,否定艺术的他律性,从而使艺术成了一种孤立绝缘的现象。我们认为这种用艺术的自律性来绝对排斥他律性的观点是片面的。

4.奉为圭泉的艺术形式艾伦·坡说,文字的诗是美的有韵律的创造。佩特认为,绘画有待于达到音乐的境界。王尔德也陶醉于韵律的魅力,他把音乐看成是最完美的艺术形式,因为“音乐永远也不能显露其最终的奥秘”,“美的形式的一大特点,就是它可以任凭你把自己希望的东西添加进去,任凭你从中看到自己想看的内容”。。他们所说的韵律,已不仅局限于其修辞学上的意义,韵律,赋予艺术作品以形式的美,也赋予艺术作品以涵纳了艺术家所要表现的观念、主旨或内容的整体的美。

唯美主义者对艺术形式的考究和对韵律(或诗的音乐性)的注重不无可取之处。从艺术进步的角度,或者从增强艺术表现力的角度来说,这正是其优势或贡献之所在。真正的艺术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形式的创新。形式,是衡量艺术与非艺术的一个重要标准。可以说,急功近利的心胸不是审美心胸,粗制滥造的作品不是艺术品。当然,唯美主义者对艺术家所表现的观念、主旨或内容是百般挑剔的。前面说过,王尔德所划分的“真正的艺术范围”非常偏狭。唯美主义者在津津乐道于“韵律”时,忽略了那些无可避免地作用于艺术形式的时代精神,社会现实或文化心理等方面的因素,他们所惨淡经营的“美的殿堂”弥漫着清冷阴郁的气氛。

王尔德反对艺术家情感的直接流露或纯粹主观的自我表现,由此他强调形式,这是有道理的。而从强调形式到崇拜形式,就失之偏颇了。“形式就是一切”,“……从崇拜形式出发,就没有什么你所看不到的艺术的奥秘”,“不仅在艺术当中是这样,在生活的每一个领域里,形式都是万物的起点”。@被孤立起来加以崇拜的“形式”成了先验范畴,成了内容乃至艺术的本原或主宰。这样,内容不仅隶属于形式,而且完全消隐在形式的“无底洞”里了。

5.撒谎的艺术王尔德认为,十九世纪的大多数文学都令人费解地具有平庸陈腐的名声,一个主要原因是:很多作家养成了一种病态的、不健康的说真话的习惯,并且经常以写通真得无人会相信其或然性的小说而告终。“如果不想办法制止或至少改变我们这种对事实的荒唐的崇拜,艺术就会变得毫无生气,美将从大地上消失。”由此,王尔德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概念—撒谎,他为重振在他看来业已衰朽的撒谎的艺术而鼓噪。“撒谎”的艺术倾向,在西方十八世纪的文论中已经出现,这种倾向把超越自然的艺术

同模仿原则完全割裂开来,并同经验世界没有任何千系。王尔德所谓的“撒谎”,其实就是偏离经验真实的艺术想象或艺术虚构,他强调说,撒谎有它自己的技巧,像作诗一样是一门艺术,唯一无可责备的撒谎形式是为撒谎而撒谎,其最高的发展是艺术中的撒谎一一讲述美而不真实的故事。如果王尔德用“艺术虚构”(而不用“撒谎”)这一概念,那么,至少会减免一些争议与误解。很多文艺流派(包括现实主义)都讲究艺术虚构,也都注重艺术想象,只不过各自对真假的关系理解不同,在进行构思或想象时与现实生活所保持的距离不同,各自的艺术处理(或传达)方式不同。就连对偏离经验真实的艺术持赞同态度的人们也大多承认:虚构必须符合通常的信念(即中国人所谈的“人情物理”)。在这个问题上,王尔德的偏差仍在于否认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内在联系及贬低十九世纪文学主流。

6.艺术模仿生活与生活模仿艺术“艺术模仿生活”是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文论的传统,或者说,是古典主义艺术的原则。浪漫主义第一次对这个原则进行了冲击,卢梭认为艺术并不是对经验世界的描写或复写,而是情绪和感情的流溢。艺术的重点由此发生了转移,姐在美学上并没有取得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变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正如卡西尔所说:“艺术就仍然是复写,只不过不是作为对物理对象的事物之复写,而成了对我们的内部生活,对我们的感情和情绪的复写。”⑩

在《谎言的衰朽》一文中,王尔德提出了他的了‘新美学”的一个原理:生活模仿艺术滋甚于艺术模仿生活。这是他最具独创性也最易引起争议的论点之一,他自信这个论点“在艺术史上投下了一道崭新之光”。在他看来,一切存在之物都不过是对艺术的不完美的模仿,“艺术将生活看作其部分素材,重新创造它,给它以新的形式……” “文学总是居先于生活。它不是模仿它,而是按照自己的目的浇铸它。”0“生活是艺术的最好的学生,艺术的唯一学生。”⑩从日常经验的角度,王尔德论证了生活模仿艺术不仅是生活的模仿本能的结果,也是由于这一事实:生活的自觉目的在于寻求表现;艺术为它提供了某些美的形式,通过这些形式,它可以实行它那种积极的活动。在直观艺术和文学中,都有这样的现象: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发明一个典型,生活就设法去模仿它,在通俗的形式中复制它……

在王尔德那里,艺术成了生活和自然的最理想的范本,艺术家成了万能的造物主(…创造和毁灭许多世界,可以用一根红线把月亮从天上拽走)。诚然,艺术可以成为想象的载体或理想的化身,艺术家的创造是永无止境的。但王尔德随意夸大“艺术高于生活”这个原则,并在艺术与生活之间自觉地建立了一道“不可侵入的屏障”。而且,王尔德忽视了两个必要的前提:其一,生活曾居先于艺术,生活一直是艺术的源泉;其二,只有当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它才自觉地发挥其能动作用。这样,王尔德对“生活模仿艺术”这一富于独创的观念所作的论证就带有浓重的主观臆断或先验论的色彩。至于用归纳法对生活模仿艺术的现象作综合分析,虽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但并不足以证明“生活模仿艺术远甚于艺术模仿生活”。

总之,“生活模仿艺术远甚于艺术模仿生活”这一美学原则,突破了“艺术模仿生活”的单向模式,为考察艺术与生活的关系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客观上对生活和艺术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王尔德在立场、观点和方法上的偏颇,我们只能在有所扬弃的前提下吸收其合理因素。这个原则牵涉到艺术自身及艺术之外的许多问题,王尔德无力作答。唯美主义的沉落表明,它所标榜的艺术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算不上生活的好教师;它所树立的理想由于完全割断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唯美主义者在对待鬓和艺术的问题上,有严肃、理性的一面,而当他们意识到美和艺术正面临着与之势不两立的敌对世界的时候,当他们狂热地崇拜美和艺术的时候,又暴露出浮躁、非理性的一面。唯美主义者对社会现实深怀不满但又找不到改变现实的出路,这是其阶级局限;他们对艺术的环境深感焦虑,苦苦探寻艺术的出路,这是非常可贵的,其艺术局限在于:所找到的“出路”是竭力把艺术与现实生活隔离起来,这显然不是真正的出路。

以王尔德为代表的唯美主义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早在一百年前就沉落了,一去不复返。人为地复活“为艺术而艺术”思潮或唯美主义运动的企图不仅是不适当的,而且是不可能实现的。

注释

①②⑧王尔德:《英国的文艺复兴》。参看《唯美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

③⑩17王尔德:《作为艺术家的批评家》,参看《唯美主义》。

④王尔德:《道连·葛雷的画像》,引自《唯美主义》,第4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