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8 11:36: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英文金融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1文献综述
一般认为,行为金融学的产生以1951年Burrel教授发表《投资战略的实验方法的可能性研究》一文为标志,该文首次将行为心理学结合在经济学中来解释金融现象。1972年,Slovic教授和Bauman教授合写了《人类决策的心理学研究》,为行为金融学理论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1979年DanielKahneman教授和AmosTversky教授发表了《预期理论:风险决策分析》,正是提出了行为金融学中的预期理论。
中南大学的饶育蕾和刘达锋著的《行为金融学》是我国第一本系统阐述行为金融学理论的著作。吴世农、俞乔、王庆石和刘颖等早在中国证券市场初建时就对中国股市调查并进行取样分析,得出中国市场为非有效市场,其主要论文有:吴世农、韦绍永的《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陈旭、刘勇的《对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的实证分析及队策建议》。国内对这一理论的研究相对不足,对投资策略的涉足更是有限。
本文主要是借鉴了两位美国学者的思路进行论证。美国学者彼得L•伯恩斯坦和阿斯瓦斯达摩达兰著的《投资管理》总结了美国比较有影响力的观点,对行为金融学理论在投资领域的应用进行了发展,对投资行为进行了全面剖析,其对投资策略的研究更具有独到之处,这种在行为金融学下投资策略的研究对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将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罗伯特•泰戈特著《投资管理-保证有效投资的25歌法则》以其简单而明了的笔法描绘了行为金融学下投资方法的选择应具备的条件和原则,指导我们的实践。BrighamEhrharot著的《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中也不乏对行为金融学的应用,比如:选择权的应用等。
2行为金融学概述
行为金融学是将行为学、心理学和认知学成果运用到金融市场上产生的一种新理论,是基于心理学实验结果提出投资者决策时的心理特征假设来研究投资者实际投资决策行为的一门学科。
行为金融学有两个研究主题:一是市场并非有效,主要探讨金融噪声理论;二是投资者并非是理性的,主要探讨投资者会发生的各种认知和行为偏差问题。
主要理论:
证券市场是不完全有效的即市场定价不能完全反映一切信息,存在噪声交易者风险即金融噪声理论。投资者构筑的投资组合具有金字塔型层状特征即行为组合理论。
投资者有限理性。行为金融学总结的投资者行为偏差有:决策参考点决定行为者对风险的态度;投资者存在心理帐户;投资者还存在过度自信心理和从众心理。
3行为金融学在实务中的应用
实际上,各种积极管理模式都假定市场定价失真或无效。他们认为通过投资于定价失真的市场或资产可以获得增值。然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种无效性是转瞬即逝的,这样,这些无效性可能会为有耐心的投资者提供收益。“耐心”是一个好的投资策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为金融学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诸如阿莱悖论、日历效应股权溢价、期权微笑、封闭式基金之谜、小盘股效应等等金融学难题。还提出了成本平均策略、选择策略参考点来判断预期的损益、动量交易策略等投资策略。一些金融实践者已经开始运用行为金融学的这些投资策略来指导他们的投资活动。
成本平均策略。成本平均策略是在股市价格下跌时,分批买进股票以摊低成本的策略。采用这一策略不是追求效用最大化,而是降低投资活动。
行为金融学认为,人们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往往会选择一个决策参考点来判断预期的损益,而非着眼于最终的财富状况。在心理预期的过程中,人们会把决策分成不同的心理帐户来考虑,常常拥有自信情节,高估已经拥有的商品或服务,并且倾向于增加这里物品或服务的使用次数。还对预期的损失过于敏感,把同样价值的损失计算成远高于同样价值的收益,而对已经形成损失的东西却表现出一种“处置效果”,由于期待机会收回成本而继续经受可能的损失。因此在行为金融学中的“心理”帐户和“认知偏差”这两个概念,应该在日常理财中关注。运用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与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时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当处置效应在证券市场上比较严重时,其带来的股票基本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幅就会更大;当价格向价值回归时,可利用动量交易策略,通过差幅获利。
市场无效性本质上是一种套利机会,如果足够多的资金追求同一种市场无效性,它肯定会消失。对于许多定量投资者来说,永远感到困惑的是,一旦某种市场无效性在学术刊物上得到详细论述,它就奇怪地消失了。实际上,如果昨天的无效性已广为人知,并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资本,再设想它明天仍然存在是非常危险的。资本市场同样如此。因此,不要屈从或迷恋“权威”的信息,应该努力追求有个性的投资策略。
在职业资金管理游戏中获胜的资金管理者一般都是最少犯错误的人,但其中的许多错误都可以归因于人类本性——追求安稳、相信潮流、失败后希望改换风格和指导思想。投资组合管理中的一些错误源于资金管理者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了解自己的投资市场,一些错误源于资金管理者走“受托人的钢丝绳”的游戏,一方面要获得高额收益,另一方面还不能超越客户的风险承受性。
4股票投资策略
4.1具备股票投资取胜的素质
对于我们来说,在股票业取得成功的素质应该包括:忍耐、自立、简单明了、能忍受痛苦、心胸开阔、有独立判断能力、百折不挠、谦让、灵活、愿做独立的研究工作、勇于承认错误,还有对普通的商业恐慌不屑一顾。这些素质的具备与巴菲特的忠告是一致的,与行为金融学是相符的,市场可能是无效的,积极管理者也有增加价值的潜力,但这些无效性既不简单,也不是静态的,利用起来代价也不低。换言之,市场无效性的一个特点就是容易消失。这就意味着市场无效性一旦被隔离出来,并广为人知,越来越多的资金追逐这一无效性时,这个特点就消失了。问题不在于投资者和他们的顾问很愚昧或麻木不仁,在于当信息收到之时情况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当乐观的金融信息广泛传播时,大多数投资人认为这个经济形势在近期内还会进一步高涨时,经济走势实际上已经向衰退迈进。头脑清醒的投资者可以在信息不完全、不理想的情况下做出正确决策,那种需要各种资料的“科学头脑”是不科学的。
(一)居民角度
近年来,由于物价水平的居高不下,银行利率的增幅几乎不能够弥补通货膨胀的上涨幅度,导致居民在银行的存款资产的收益甚微,加上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多样化的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远远高于银行率,导致大部分银行客户尤其是散户被分流,开始将资金从银行取出,用于投资收益可观的其他理财产品。2014年第3季度我国居民的储蓄、投资和消费意愿的调查结果发现,居民在进行资产配置时,用于储蓄的比重有所下降,而用于投资方面的债券、基金、实业等理财方式都占了一定比重。
(二)企业角度
由于我国近些年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对银行的贷款规模进行了控制,导致银行的信贷规模受到限制,以至于企业从银行贷款的难度增大,企业为了获得生产运作所需的资金,开始更多地选择通过股票和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虽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风险系数比银行的大很多,但是由于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旺盛,活跃的资本市场将大大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2004至2013年之间,国内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总量结构中,银行信贷(包括本币贷款和外币贷款)的比重从2009年起开始呈现下降趋势,而企业债所占的比重却逐年增加,股票融资比重的增长受到股市行情的影响,但总体来说也有所增加。
(三)银行角度
(存贷款规模存款规模)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脱媒对银行的传统存贷款业务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不再通过银行中介,直接实现了资金需求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行为。而银行的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其中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利差收入,金融脱媒的产生,使银行的存款和贷款规模受到了限制,从而对银行的整体业务经营产生了冲击,影响了银行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的持续性。反映了2004年到2013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存贷款情况,可以看出金融脱媒趋势下银行存贷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但是从双方增长的幅度来看,除了在2009年达到顶峰以外,之后存贷款增幅急剧下降,另外,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存贷款差额逐步拉大,由2004年的63162亿元扩大到2013年的324886亿元,这说明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崛起,企业通过资产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规模会有所上升,对银行业金融中介机构的依赖性不断减弱。另外,银行业受金融脱媒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存贷款规模上,在贷款期限结构上业产生了巨大反响,短期贷款占比在2004年时,达到了49%,之后却不断下降,直至2013年下降到了40%,而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却从2004年的43%上升到了2013年的55.5%,可见中长期贷款的增幅远远高于短期贷款,这说明了在金融脱媒的形势下,短期贷款资金脱离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速度和规模远远高于中长期贷款资金,这是因为短期资金操作起来比较方便,风险相对较小,更容易从银行机构流出。
二、金融脱媒带给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
(一)挑战
1.银行负债管理方面面临挑战
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负债管理方面的影响有两个方面,分别是存款来源结构和存款期限结构。其一,由于储蓄存款是银行传统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近年来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而银行利率的增长几乎不能抵消无价的增幅,居民的银行存款资产的实际价值在下跌,导致银行的存款规模逐年减小;其二,随着我国股票市场和金融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收益可观的理财产品,迫使银行存款的期限结构也发生变化,活期存款的比重不断上升。
2.银行资产管理方面面临挑战
银行资产管理这里主要指银行的贷款方面,银行贷款可分为表外贷款和表内贷款,分别包括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与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金融脱媒对银行资产管理方面的影响可以用表内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来反映,由于近年来我国持续实行稳健的货币信贷政策,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受到限制,使银行对贷款企业的资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使得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许多市场主体无法从银行满足其资金需求,进而使得银行的贷款规模在企业外部融资结构中的比重有所下降,影响了商业银行盈利的持续性。
3.银行风险管理方面面临挑战
金融脱媒趋势下,银行面临了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各类金融产品服务日益丰富,企业外部融资的来源不再主要是商业银行,企业可以通过在金融市场中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因此,许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的企业客户不再以银行为依赖,而是直接在金融市场中进行直接融资。正是由于大量的优质客户被金融市场分流,导致银行贷款的企业客户的资质可能不高,银行在进行贷款时所面临的风险就会增加,金融脱媒化给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机遇
1.催生了银行新的资产业务
金融脱媒现象的出现,虽然的确使银行的存贷款规模有所减少,也使得部分优质企业客户被分流,但同时由于脱媒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使得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中通过直接融资满足了资金需求,整个金融市场外部环境逐渐变好,更有利于银行的发展,为金融机构之间同业存款以及大额存款的发展提供了机遇。由于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市场中更多的资金投向了收益率更高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使得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量迅速增长,从而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存款随之增加,给银行催生了新的资产业务。
2.深化了与非金融机构的合作
金融脱媒的产生,使得银行外金融机构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推出更多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市场上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与此相对应的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自身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网络数据等满足客户的存贷需求,它与银行外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不同,推出的产品和服务的收益率和客户偏好也不同,这些差异都会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而逐渐走向合作,从而达到共赢,共同实现我国金融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3.促进了中间业务的开拓
金融脱媒的发展虽然会导致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规模有所减少,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银行的存贷款会被完全替代。其一,客户的存款虽然没有直接存到银行,但这些存款可能会通过其他银行外金融机构再次回流到银行系统;其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中介产品的种类和形式会层出不穷,各种债券和理财产品为银行的中间业务的发展提高了机遇,可以推动银行盈利结构的优化,扩大中间业务盈利贡献率所占的比重,最终促进银行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金融脱媒趋势下商业银行的发展路径
(一)积极推动商业银行业务结构创新
第一,优化客户结构。随着金融市场上理财产品的多样化,大量客户选择通过股票和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因此,商业银行在保证老客户资源的同时,必须注重发展具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因为中小企业的资信度相对不高,在银行获得资金的门槛较高,这部分客户更容易从银行分流,所以商业银行应该优化客户结构,合理的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第二,创新金融产品。由于近年来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银行的利率无法抵消通货膨胀的增幅,导致大部分客户选择将存款资产从银行取出,以购买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所以,商业银行务必不断加强产品的推陈出新,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融资需求。第三,拓展中间业务。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来自于存贷差收入,伴随着金融脱媒的产生,银行存贷款规模有所下降,银行应该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的比重,实现银行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
合作金融脱媒背景下,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二者虽然在业务与客户上面存在竞争,但都各自拥有自己的优劣势,商业银行要加强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共享双方的客户资源,在合作中实现共赢。
(三)不断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关键词银行价值链竞争优势链式营销
1中小企业面临的贷款困境催生链式金融营销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对资金的需求日趋旺盛,在现行融资格局下,银行贷款本应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但广大的中小企业向银行要求贷款的难度却相当大,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而言是名副其实的“卖方市场”。当前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虽有所增长,但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度仍不对称,跟不上其发展步伐。从贷款的地区结构来看,新增贷款进一步向城市、向经济发达地区倾斜,县及县级以下、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呈萎缩态势,而这些地区虽然承贷能力弱,但贷款难的呼声最为强烈,资金筹措困难仍是这些地区和企业发展中的首要问题。在信贷市场上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但国有商业银行(除农行外),大面积、大踏步地“退出”县级市场,导致资金向大城市集中而遍布于中小城市的中小企业融资更难,县域经济发展很受影响。多年来商业银行由于受传统经营理念、信贷机制及资本充足率监管等方面制约并未对他们予以太大的关注,忽视了其巨大的发展潜力为银行带来的未来收益。在目前对大型优质企业的争夺早已进入白热化阶段而且供求关系、经营要求发生根本变化的新环境、新形势下,这无疑也是一块值得拓展、应该拓展的待开发、有潜力的市场。出于拓展新的利润空间的考虑和国家政策的引导,目前国内各主要银行都根据自身优势展开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营销,当中基于价值最大化的链式金融营销是最具代表性的链式创新营销方式。
2银行价值链的解构
价值链概念是1985年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Porter)为了更好地分析企业竞争优势而提出来的。他认为,每个企业都是进行设计、生产、营销、进货以及对产品起辅助作用的各种活动的集合,所有这些活动都可以用一条价值链(ValueChain)来表示。价值链管理作为一种基于建立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新型管理模式,其本质是不断优化业务流程,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价值链管理引入我国银行业只是近几年的事,随着市场供求主体关系转变,由20世纪70年代的“卖方市场”变为现在的“买方市场”,银行价值链管理模式也由以前的以产品为导向转变到现在以顾客为导向、以市场为中心的思路上来。这使得顾客在价值链中的地位发生了颠倒性的提升。之前价值链开始于银行的核心能力和它的资产,然后转向要素投入定价,最后才是客户,而现代价值链就是将传统的价值链完全颠倒过来,客户变成第一个环节,后面的环节均以客户需要来驱使。
根据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给出的一般企业的基本价值链,结合银行自身特点,在此构建银行基本价值链(如图1)。银行是链条式的服务行业。银行与客户直接构成价值链关系,客户价值关系的总和构成银行的价值基础,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也形成一个内部价值链条,与外部价值链条共同构成了银行价值链。因此,对于银行来说,价值链管理思想的实质,就是最大限度地缩短银行与客户的价值链条,缩短内部管理链条,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为自己创造价值。从而实现两者价值最大化的“双赢”局面。
3基于价值最大化的链式金融营销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众多金融企业由于经营理念滞后、金融创新不足,正普遍处于经营模式、产品服务严重同质化的低层次竞争当中,对许多银行而言,追求“差异化”往往意味着成本的增加,而“成本领先”又常常伴随着服务水平、客户价值和效益水平的下降。诸多银行正面临着进行价值创新、选择竞争战略、转变经营模式、形成竞争优势的瓶颈,并对形成核心竞争力、实现获利的持续增长充满渴望。
由于现代价值链将客户置于链条的第一环节,这就要求管理者要将主要视线从市场的供给方(自身或同行)转移到需求方(客户),对供需双方的价值元素进行重新考量、筛选和排序,在价值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经营模式的革新。银行就有可能在提供金融服务、实现客户价值的过程中同时有效地实现“差异化”和“成本领先”,进而实现综合盈利能力的增强和获利的持续增长,并逐步形成持久竞争优势。
对于客户来说,获取金融服务的价值X在于效用Q和价格P的权衡,而客户之所以最终会接受这种服务,原因在于客户感知至少物有所值,即X=Q-P≥0。对于银行来说,提供金融服务的价值在于价格P和成本Z的权衡。银行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之所以能推出这种服务,必然是能从这种服务交易中获取价值Y的,即Y=P-Z≥0。此时客户价值和银行价值之和为:X+Y=Q-Z,这个表达式清晰地揭示了波特的三种基本战略的大统一,即在细分市场的某一“集中目标”下,同时实现“差异化”和“成本领先”双赢局面。这也是银行建立核心竞争优势的本质源泉。“当一个企业的行动对自身的成本结构和买方价值都产生积极影响时,价值创新就在这个交汇区域得到实现。企业通过剔除和减少一些竞争元素节省了成本,又通过增加和创新新的竞争元素提升了买方价值。随着时间的延续,优越的价值带来更多的增长,而规模经济也将促成成本的进一步降低。”至于银行和客户如何分配这一综合价值(Q-Z),就取决于经过双方的讨价还价后确定的价格P。以目前情况看,决定两者利益分配比例的定价机制控制权掌握在银行手中(一些大客户也具备一定讨价还价能力),这无形中也为银行的经营策略带来一定自由发挥空间,尽管商业银行的定价空间在利率和费率方面受到央行政策的很大制约。同时也应注意到综合价值(Q-Z)是一个动态概念,其中Q即客户的感知利益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Z即金融服务成本也会随着银行成本结构变动而变动。因此作为商业银行不但需要最大化MAX(Q-Z),更需要通过采取行动来创造持续的MAX(Q-Z),最终创造持续的竞争优势。那么所谓的行动来自何处呢?其行动依据又是什么?又有什么基本工具使我们达到以上目的?答案就是银行价值链(包括内部价值链和外部价值链)。价值链是判定竞争优势并发现一些方法以创造竞争和维持竞争优势的一项基本工具。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金融服务成本Z的形成始于客户需求而定于银行内部价值链(卖方价值链);客户感知利益Q源于银行与客户接触的外部价值链(买方价值链)。因此,如何通过最优化和协调一致来整合银行价值链以进行价值创新,将是银行构筑持久竞争力的必经途径。下面将结合国内某银行在面向中小企业信贷方面,基于价值创新的链式金融营销实践,来具体说明通过价值链来提升银行在领域内竞争力的思路与方法。
4银行面向中小企业的链式金融营销实践及效果
4.1链式金融营销策略
链式金融营销正是将效用、价格、成本活动协调一致的价值创新战略。链式营销通过在对客户价值的驱动要素和结构的研究基础上,来对内外部价值链的重新整合,即经营方式的改变和革新,业务流程的改造,使在银行本身改善、优化成本结构的同时,也使客户价值得到了有效的提升,最终实现双方的价值最大化。
某行面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思路为:通过对顾客价值的关注、通过产品服务的优化创新、业务流程的革新再造,在为客户实现价值创新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的增值。其链式金融营销是基于价值创新的一种全新经营模式,即在充分关注客户的需求特点和经营特点在创新服务方式、革新业务流程的同时,结合该行在大客户、大项目方面的客户优势,以企业的资金流、物流为主要跟踪链条,深度拓展现有优质客户、大型客户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业务(潜在)需求,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业务(潜在)需求,以产业链条中的核心大客户为突破口,围绕大客户展开链式营销;以企业的资金流、物流为主要跟踪链条,顺藤摸瓜,顺势营销同一产业链条中的优质中小企业。在此思路下,该行推出了“弘业产品系列”,包括5大类、28个具体品种,其中既有创新型产品,也有改进型产品,以力求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本外币结算和企业理财等在内的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所推出的系列产品都注重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同时各产品各具特色、服务日趋人性化,不但解决了企业融资门槛问题,而且考虑了企业发展各阶段的潜在需求。这表明银行越来越注重自身内部价值链与客户价值链的接洽与整合了。笔者认为这种链式创新背后的理念还是来自上面所说的“MAX(X+Y)=MAX(Q-Z)”模型,如何通过最优化和协调一致来整合银行价值链以进行价值创新,通过整合买方价值链来提高客户感知利益Q,同时通过整合内部价值链来降低金融服务成本Z,最终达到双方价值最大化的目的,从而实现双盈,将是银行构筑持久竞争力的必经途径。
4.2链式金融营销效果分析
这里以该银行某省分行在某市的实施效果为例。
截至2006年10月,某市共有各类民营企业20.1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89.3%。2006年1~11月,全市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完成产值1763.5亿元,增长30.1%,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为55.3%,民营企业在全市企业中所占比重由2003年同期的41.5%、2004年的50.5%上升到目前的55.6%。
2006年2月,某市分行在全系统举办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小企业贷款开办宣传仪式,标志着某分行小企业贷款的正式开办。该行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营销方案和措施,加强培训,全力以赴营销小企业贷款,取得良好成效。据统计,截至2006年12月29日,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203笔,共18亿元。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不仅能增加该行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一年将超过500万元),而且对该行其他业务的发展亦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深度挖掘企业需求,以点带面,营销存款、中间业务、结算业务、国际业务,成效明显。提高了企业对该行的依存度和综合贡献度,同时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将增加三个百分点。如果明年贷款投放量继续增加,将对该市的国民经济增长产生深远的影响,并对银行、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综上所述,这种链式金融营销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它以系统论的整体性观点将银行内外各因素以及与企业相关的内外各利益主体的价值活动全部纳入银行管理的范畴,全面提高股东价值、员工价值、顾客价值和社会价值,最终追求各方价值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著.陈小悦译.竞争优势[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关键词:金融创新;存款准备金制度;货币政策体系
金融创新在改进金融服务、鼓励直接融资和减轻间接融资压力的同时,又削弱了存款准备金的功效,降低了货币供应量与GDP的相关度,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的地位受到置疑。适应我国金融创新发展的需要,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和动态的自我调整机制,以减少金融创新给金融宏观调控带来的负面影响势在必行。
一、金融创新对存款准备金的影响
由于任何一个时点上的货币供给量都可以视为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的乘积。而货币乘数可以表示为:K=1/(rhe)。其中:r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h是现金漏损率,e是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一般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改变货币乘数,控制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但金融创新使得货币乘数中的有关变量不断发生变化,致使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来调节货币供应量的能力减弱。
(一)金融创新缩小了法定存款准备金r的计提基数,从而降低了实际提缴的法定准备金。第一,金融创新使融资证券化趋势日益增强。大量资金从存款性金融机构流向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绕开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约束。第二,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机构的负债结构比例,尤其是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存款在其负债中所占比例逐渐下降。2004年,外资金融机构全年净拆入资金604亿元,同比增长40%,政策性银行共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4348亿元。这两个方面的结果导致整个银行体系的存款在负债中的比例下降,非存款负债比例上升,因此降低了提缴的存款准备金。2004年,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非存款负债的比例已达22.45%。第三,商业银行通过创造出的介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之间或逃避计提法定准备金的新型负债种类来减少实际提缴额。如近年来,人民币理财再次升温,工商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都纷纷公开发售以央行票据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实际提缴额与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不对称,从而使事实准备金率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且因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不断变化发展,该缺口正在不断扩大,使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作用力被削弱。
(二)金融创新使银行超额准备金率e的弹性增强,致使法定存款准备率的调控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受到限制。金融创新使货币市场高度发展,使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不断降低。一是银行通过调整超额储备的途径很多,银行保持超额准备的机会成本得以提高,从而使银行尽可能调低超额储备愿望加强,使银行超额准备金率的刚性减少而弹性加大。二是货币市场金融产品不断创新,增强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动性,各商业银行才可以尽量压缩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数量,扩大贷款投放,同时又可以把大量闲置资金投放货币市场,获取高于央行存款的利率,一旦头寸吃紧可以随时通过回购业务,从市场上筹集资金。实证分析也证明了这一点。在1985年—1991年的7年间,银行超额准备金率基本稳定,保持在13.2%—12.28%之间,偏差是0.92。从1992年—1998年的7年间,银行超额准备率则大幅下降,一直保持在7.31%—9.54%之间,偏差是2.23个百分点。从1999年—2004年的6年间,银行超额准备金率进一步下降到5%左右。另外,支付结算方式的不断创新,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转账结算的速度大幅度提高,从而可以有效降低超额准备金的占用比例。
(三)金融创新使现金漏损率h出现不断下降的变化趋势。现金漏损率h主要取决于可支配收入、持币的机会成本、公众偏好与支付习惯、金融制度的发达程度等。金融创新从促进金融制度发达方面对现金漏损率h产生变小的压力。1985年—1989年,现金漏损率h大致保持在22%左右,1990年—1994年,现金漏损率h保持在18%左右,1995年—2000年,现金漏损率h大致保持在12%左右,2001年—2004年,现金漏损率h则进一步降到10%以内。主要原因:一是POS机的普及、ATM机的推广,使得随身携带信用卡比带现金更安全、更便利,大大节约了现金使用量,提现率大幅度下降。二是金融机构开展的工资业务日益为公众所认同,2004年末,全国金融机构工资总额1.45万亿元,占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85.96%。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r、现金漏损比率h和银行超额准备金率e都会因金融创新而不断变化,从而导致中央银行对货币乘数的准确预测的难度加大,进而影响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使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难度增大了。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使货币定义及其计量难度增大。金融创新以后,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空前加大,模糊了原有货币定义中的界限,界定M1、M2、M3,等层次的货币的内涵变得十分困难:
一是难以判断什么是货币,或者说货币的外延扩大。目前,不但现金、账本上的存款数字是货币,企业通过一定程序发行的公交卡、电话卡也当“货币”使用。二是难以计量货币的数量,货币创造主体出现多元化,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的控制力。一方面,由于金融创新的发展,使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大为增强,模糊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混淆了这两类金融机构在存款货币创造功能上的本质区别,使得货币供给由中央银行(提供通货)和商业银行(提供存款货币)二级主体,扩展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机构三级主体。比如,国库券、基金、保险单等这些金融资产可以随时在金融市场上转让变现,或者进行质押贷款变为现金,其流动性已经不亚于定期存款,事实上已发挥着货币的某些功能。而现行这些流动性极高的金融资产并不在人行的货币供应量统计范围内,对人民银行的金融决策产生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与网络金融业务基础上产生的电子货币,其发行正以一种类似于商品生产的方式进行,银行、信用卡公司、IT企业,甚至一些大型传统企业,都成为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中央银行在此过程中的作用受到了极大的约束和限制。如公交部门发行的公交IC卡,电信部门发行的电话卡,等等。但是从目前的统计制度来看,公交卡、电话卡的数量,人民银行无法统计。三是金融创新部分地改变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削弱了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的控制能力和控制程度,货币供应的内生性增加。近年来一些金融市场方面的创新,如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允许企业海外上市等,使得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难度更大,跨国界的金融活动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如果我国拟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但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却可以通过境外上市等手段筹措资金,扩大信用规模,于是便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拟实行的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政策效应。(二)金融创新使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降低。货币供应量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中介目标,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是其有效性发挥的重要基础。实证分析表明其相关性有下降的趋势。比如,2003年和2004年,为适度控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人民银行两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达到7.5%。2004年,M1、M2增长率分别下降5.1和5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也有所下降(其幅度均不超过1)。但是2004年—2005年的GDP仍分别增长9.5%和9.9%,增长幅度仍超过往年。主要原因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企业投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降低,直接融资的比重相对提高。
三、政策建议
金融创新对存款准备金、货币供应量、货币的结构和内涵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因而不可避免地影响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因此,中央银行应积极采取对策,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一)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控,为建立货币政策体系自身的创新机制和动态的自我调整机制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金融创新是市场本身发展力量的自发显示,而货币政策则是政府运用货币手段对市场发展中表现出的某些方面的失灵和缺陷进行人为调整和补救。只要这方面的市场缺陷存在,货币政策便有存在的必要,两者的冲击与调整的对比较量便会持续下去。因此,必须把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控作为中央银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中央银行要研究建立金融创新监控制度,加快建立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监管部门的金融创新信息共享机制,对金融创新的发展情况、规模大小、对经济金融的影响程度,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监控,以便对货币政策工具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应研究对投资理财业务征缴存款准备金的问题。从存款准备金管理来看,不能因为商业银行有关负债业务在名称上没有“存款”二字就不适用于存款准备金制度,对商业银行向公众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产品应考虑适用存款准备金制度。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规范地进行业务和产品创新,改进金融服务。
(三)适当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作用和地位。面对存款准备金率效力减弱的现实,应提高公开市场操作这一政策工具的地位。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运用,但是对其作用和地位应有所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以及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变化,应更多从配合其他金融制度实施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角度出发,要逐步演变为约束货币供应增长、增强公开市场操作和利率调整有效性和灵敏性的基础性制度,而不是单纯依靠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货币政策调控。
金融固然归根结柢是一种信用关系,但是“金融”这种信用关系所要求於一个社会的道德基础的条件却比一般信用关系强得多。托宾(JamesTobin,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在为《新珀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撰写的“金融”词条里说∶一张借据,仅当它进入流通领域时,即被债权人拿来当做“信用”转让给第三方时,才具有“金融”的意义。在韦伯(MaxWeber)的论述传统中,金融,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股票カ场这样的金融活动,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大众参与”的过程。在这里,我把“大众”定义为超越了“私人联系”所能维系的竤体的规模。与托宾的定义一致,当我们考察一张借据能够成为一项“金融工具”的前提时,马上会注意到金融与“信用一般”之间的本质差异∶在传统社会里相当常见的借据,只要求借贷方对出据方的信任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而且经常仅仅依癠於私人联系(血缘、地缘、业缘);在大众参与的金融过程中,出具这张借据的个人的信誉,对多次转让以后的债权人而言几乎没有甚么意义。没有谁会因为不认识一家企业的老板而拒绝购买普遍被看好的该企业的股票(尽管许多人会因为认识那家企业的老板而购买该企业的股票)。金融过程所依赖的,不再是几乎每一个能够生存下来的社会的道德传统中都具备的人与人之间的“私人信任关系”(即建立在上述私人联系基础上的信任关系),而是必须依赖於“非个人”(super-individual)的、“超越私人联系”的,被哈耶克(F.A.Hayek)称作“抽象规则”(abstractrules)的那种制度。这种制度在韦伯那里被称作资本主义的“支撑体系”(suppportivesystem),包括独立的审计和会计系统、独立的司法与法庭抗辩系统,以及使“自由契约制度”(freecontracting)
得以有效的其他种种制度。事实上,当我们(跟著韦伯)如此重视资本主义制度的“可计算性”的时候,我们必须看到,如果不是因为这些“支撑体系”的超越私人联系的性质,如果不是因为这种“非人性”的制度里的“铁面官僚”的冷淡,无情地排除或极大地减弱了那些时刻包围著我们的、无孔不入的“私人联系”的影响,那么资本主义的“可计算性”就难以存在。
让我从股票交易中提出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上面的论点。在美国流行的网上股票交易商当中,明确地规定了所谓“跳一价位”(stickup)制度。就是说,当股票交易的委癠方向方发出交易指令时,如果指令是“卖空”,那么方只能在カ场价格从下降过程中停稳的某个价位再跳上一个价位时执行委癠方的指令。跳一价位的规定是为了防止股票カ场在高度不稳定期间被短期炒家炒到崩盘的地步,因为从理论上说,卖空股票的数量可以无限大地超出股票发行的总量。当股票从一个过高的价位下滑时,往往引发“雪崩效应”,手中执有股票的人会争先恐后卖出股票,而原本没有股票的人,出於投机,会大量卖空股票。跳一价位的规定使得卖空行为相对於原本持有股票而现在卖出股票的行为而言,处於劣势。例如当IBM股价一天之内从105美元下滑到100美元时,如果中间没有停顿,那么在跳一价位规则下,卖空方基本上无利可图,甚至可能亏损(如果股价跌到100美元以下才停住并且反弹到100美元,那么按照“随行就カ”marketorder指令执行的卖空就会造成亏损)。
跳一价位规则也许或者肯定对社会整体而言利大於弊,但是它所要求於社会的道德基础是甚么呢?我还是想用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要求。在跳一价位的规定下,委癠方事实上只有两个选择∶(1)向方发出“随行就カ”指令。在该指令下,委癠契约关系规定,方必须“尽最大努力”(besteffort)为委癠方卖一个好价钱;(2)向方发出“限定价格”(limitorder)指令(当然包括“止蚀限定价格”)。在该指令下,方要么不卖,要么只在委癠方限定的价格以上将股票卖出。对华尔街的许多股票及其期权(options)而言,价格在一天之内的变动可以大大超出1%的幅度,例如计算机业三巨头之一的Dell,其股票常常在一天之内变动10%左右。最近的例子是1998年1月11日,在一分钟走势图上显示,Dell从85美元几乎不停地跌至79美元,然后再上升到87美元。与此同时,Dell的期权价格,以一月份到期的85美元出售权为例,则毫无停留地从2.5美元上升到6美元再下跌到2美元,一天内的变动幅度几乎达到300%.熟悉香港股票操作制度的读者会注意到,这正是股票交易人谋私利做“老鼠仓”的大好时机。仍以Dell为例。如委癠人发出的指令是“随行就カ”购买一月份85美元出售期权,那么人完全有理由按照当日最高价格6美元为委癠人“买进”期权,而实际上自己以例如当日行价3美元买进再转让给委癠方,获利100%.如果委癠人发出的是卖空指令,那么在跳一价位规则下,人仍可以在当日的较高和较低两个价位上自己卖空,然后把那些在较低价位上卖空的股票“转让”给委癠人(即在低价位上买回并在同一价位上借出该股票给委癠人)。尽管有详细的规则禁止人这样做,但由於监督成本太高,委癠人事实上很难知道自己的指令是在哪一个价位上执行的,除非委癠人能够看到交易当天“场内专家”(specialist,或market-makers)的交易记录。我在香港曾经听一位交易所的朋友说,香港交易机构里几乎人人都有“老鼠仓”。这或许是夸大的,但离现实应当不会太远。另一方面,以我个人多年的经验,美国的网上交易员,至少那些著名的互联网交易公司,不太可能做“老鼠仓”。所以我相当放心地发出“随行就カ”指令,并经常於事后得知成交价格比我期望的更加理想。这个例子说明,跳一价位规则或任何金融制度,其事实上的有效性常常主要依赖於规则执行者的道德自律,在监督成本高昂的场合尤其如此。这也是诺斯(DouglasNorth,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所说的“第一方监督”(thefirst-partyenforcement)。
我曾在其他文章里详细介绍过,在成熟的资本カ场里,各大交易公司不仅为竞争客户而珍惜自身名誉,而且还要竞相为客户提供可靠和权威的信息谘询。后者比前者更加难能可贵,也更难以靠第二方(即参与契约的其他当事人)或第三方(即与契约利益无涉的仲裁者)来监督。由於技术上的原因,依靠道德自律以外的其他方式来监督人行为的成本高昂,许多原本对合作双方都有利可图的项目,在缺乏道德共识的社会环境里就无法实行。试想,假如我发现每一次我的“随行就カ”卖空的指令得到的结果都比我预期的价格低得多,我就不会继续使用这一指令方式,於是在未来的交易中,当カ场变化剧烈时(限定价格的指令往往无法执行),在我和我的交易人之间就做不成任何交易。
上面讨论的只是一个小例子.就我的理解而言,目前发生在亚洲许多地区的“金融危机”(货币动荡只是这一危机的表现之一),与上面这个例子的性质是一样的——信誉危机。在西方成熟的カ场经济里,所谓“坏帐”固然难以避免,但是出现与韩国政府贷款的坏帐比例(根据一份材料的估计,接近40%)类似的坏帐却是少见的。中国的银行向国营企业发放的贷款,坏帐比例即使已经高到不能忍受的程度,但也只有20%.8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经济开始从古典发展阶段(即珀特尔MichaelPorter所谓“要素驱动的发展阶段”)进入规模经济发展阶段(即珀特尔所谓“投资驱动的发展阶段”),从而需要建立大规模集资的机制。政府干预下的集资固然可大规模进行,如同韩国在1970-1990年期间所做的那样,但其社会弊端往往抵销了经济效果(例如由此而来的政治腐败和新的老的“财阀族”),即使经济上的效果,也未必有预期那么好(参阅人们最近几年对“亚洲奇迹”的批评)。但是,如果放弃政府干预这个手段,在互不相识的广大人竤之间如何实行大规模集资呢?“金融”做为一种特殊的信用关系,一种“大众参与”的信用关系,便在亚洲诸“非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这一特定阶段里凸显出来。这一“金融深化”
(financialdeepening)过程与本土文化尤其是本土知识(localknowledge)的冲突性也便凸显出来了。
从亚洲各国在“经济起飞”(thetake-offstage)阶段所发生的社会变化来看,现代化过程在很强的意义上就是西方化的过程。例如在日本和韩国经济起飞的阶段,这两个国家的离婚率、自杀率以及犯罪率都有统计意义上非常显著的增加;人们对家庭的观念和社会对“个人主义”的态度也都有了很大改变。在传统道德意识不断弱化的同时,新的、与西方“资本主义”相适应的道德共识却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於是,这许许多多刚从“家”的牢笼里走出来进入“カ场”的陌生“个人”,开始体验到普遍的信誉危机。这在中国大陆尤其突出;那里正在流行的一说法叫做“杀熟”,就是亲友之间为利益金钱而展开的厮杀。道德基础在传统与现代两方面的缺失,这种“两处茫茫皆不见”的道德无政府状态,显然是难以为继的。而在这一社会转型期里的金融过程,显然也是难以为继的。当金融过程继续不下去时,在这些社会里,其实只有两个解决危机的办法∶(1)政府出面干预,并且面临著经济集中化的危险;(2)回到非金融化的カ场经济里去,放弃规模经济的好处。除非,社会有能力重构自己的道德基础,否则是不会有甚么长期意义上的“信用关系”的。
上面这些没有附加经验数据的论说,大体上只可以当成“判断”而不是学术性的结论。不过,当我们凭著对非西方社会行为方式的熟悉来想像,那些金融机构里的贷款分析员和监督人员是如何处理日常帐目往来的,他们以及他们的上级如何在评价投资项目时受到各种私人联系的影响以及如何在项目已经出现问题时试图隐瞒……;我们可以想像在一个被概括为“一个一个同心圆构成的”、以每一个个体为圆心的社会关系网里,个体是如何对待那些写在纸面上的、“超越了私人联系”的规章制度的;我们可以想像“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这句话对金融秩序意味著甚么。我可以在一种非常或过份彻底的意义上认为∶人们必须在商品“等价交换”公式的两端异化到非人的状态,异化到只服从抽象的金钱的驱使和抽象的、外在的法律约束的时候,才有资格像威尼斯商人那样(同时也不要忘记了莎翁笔下“夏洛克的那一磅肉”)来玩“金融”。
一、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银行保险一般指寿险公司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客户资源销售保险产品。对于银行来说,积极发展银保业务不仅可以丰富银行的服务内容,拓展银行业务,降低银行对利差收入的依赖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险公司的客户,深挖保险公司拥有资源的潜力,实现资源共享;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络销售保险产品,不仅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而且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信誉和客户资源拓展市场。正是由于银保合作可以通过资源共享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双赢”,银行保险在海外得到了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介绍,2000年,欧洲保险佣金占银行总利润的比例高达10%,201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15%,500家大银行中接近一半拥有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欧洲大多数国家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的比重为20%~35%,在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这一比例达到50%~70%。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银行保险占保费收入的比重也达到20%以上。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入银行保险销售模式以来,银行保险发展迅速,成为寿险公司的重要销售渠道。2003年,银行保险占我国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26%。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银行保险在国内的发展减缓,2005年前10个月更是进入低迷状态。2005年末起银行保险一改近两年的颓势,出现迅猛上升的势头。2006年一季度,银保业务量占到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33.9%,中国人寿股份公司的银保收入同比上升了121%,占到新单保费收入的40%。银行保险业务量的忽上忽下,表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还不够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随着保险公司的增多和竞争的加剧,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由于其优势地位而对合作保险公司手续费要价过高。据调查,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大体在3%~3.5%的水平,个别渠道甚至达到4%。除手续费外,保险公司还须向银保销售人员支付激励费用。此外,相当数量的商业银行会对合作保险公司提出购买基金产品等不同要求。
从银行角度看,各公司的银行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结构单一,主要产品一般为期限较短的趸缴型分红产品,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进而构成竞争。此外,保险公司还有滥用银行信誉之嫌。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银行保险误导销售问题仍十分突出。银行保险的宣传资料往往混淆了储蓄和保险的界限,有的销售人员夸大宣传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性,以错误的收益率计算方法误导分红产品客户。另一方面,银行保险的售后服务也不到位。各银行机构保险大多为手工操作,保单流转缓慢,客户从投保到拿到保单通常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同时由于现行银行保险合作主要集中于柜台销售,其他方面的合作极少,大部分公司的查询、契约保全、保单贷款、保单更改及理赔等服务项目,还只能在保险公司操作,从而使客户感到十分不便。
进一步看,银行保险发展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银行与寿险公司的合作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侧重利用银行的品牌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品牌的维护和产品创新。因此,银保合作只能在简单销售的低水平进行。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手续费的竞争上。银行保险产品销售成本的不断攀升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发展综合经营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影响
由于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和金融机构加速转型的环境下,通过稳步推进综合经营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竞争力已在上下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内部治理的改善,商业银行正在重构盈利模式,将经营重点转向理财和零售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综合经营的内在要求更加迫切。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近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态势日趋明显。
综合经营的实质是通过调整和改进业务结构,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全方位需求,将过去需要多家金融机构才能提供的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集中到一家机构提供,从而使得客户能够得到质量和效率更高、成本费用更低的服务。换言之,就是要使客户能从一个窗口购买更多的商品。因为研究表明,客户从同一个金融机构购买的商品种类越多,他离开这家机构转买别家金融商品的几率也就越低。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推进综合经营活动,不仅要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业务与经济联系,更要调整金融机构的内部构造,改进运行机制,以适应经营方式的变动和有效控制风险。从目前金融机构的情况看,已经出现了以下一些调整动向:
一是从战略的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各类业务,重估不同业务的价值,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同时整合、重组内部组织机构与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客户服务、风险管控、定价与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二是改进营销模式,使营销组织由分散向高度统一转变,营销渠道由简单的客户经理服务向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营销方式由仅依靠自身渠道向各类金融机构联动、多渠道销售转变。
三是积极开发多样性产品,将多种产品和服务集成组装成多种“产品套餐”,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四是改进技术系统,依托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数据大集中和信息处理的高效化,以迅速感知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抢占市场和培养新客户群。
在上述调整的过程中,无论对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的地位和作用都将发生变化。过去银行保险对银行只是一项简单的业务,其手续费收入只是银行利润的一个渠道。今后银行会越来越重视银行保险对银行自身发展的作用,将之纳入银行整体发展战略格局,整合于银行的销售模式之中。过去银行保险对寿险公司只是销售产品、拓展市场的一个手段,未来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银行保险的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借助银行巨大的客户资源,细分市场和寻找潜在客户,设计有特色的、对应于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逐步摆脱低水平价格竞争模式。更加注重通过发展银行保险,降低对传统人的依赖程度。更加注重与银行实现信息、网络等各项资源的共享,降低经营成本。
具体来看,今后银行保险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一银保合作将由简单的初级方式转向深层合作
实践表明,简单的销售模式使得双方缺乏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难以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成为保险公司之间过度竞争的诱因。随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出于控股关系的银保联盟将产生和增加。银保之间的合作将由柜台销售深入到售后服务、配套服务、数据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目标客户群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销售方式。通过深层合作,不仅使合作双方的金融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综合化,还要通过融资、资金汇划、联合发信用卡等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挖掘客户潜力,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拓展双方的业务空间和利润空间。
二银行销售银保产品的模式可能发生变化
过去一家银行往往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人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一个银行网点中多家保险公司营销员争夺客户甚至互相诋毁,使得客户无所适从,损害了银行和保险的信誉。随着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今后部分银行可能会从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对关联保险公司的产品实行专营。即便是继续采取销售协议模式的银保合作,也有一部分会建立起排他性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在有的地区,已经出现了网点与保险公司建立“一对一”关系的情况。此外,过去10年中银行保险业务主要在五行一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行、邮政储蓄中展开,因为与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相比,五行一邮具有无以比拟的网点优势。但是近年来股份制等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尤其在高端客户的理财业务方面已经占有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网络技术和无线技术的发展,国外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正在成为银行的主流渠道,网点的重要性随之降低,因此保险公司与股份制等其他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银行合作也会逐步得到发展。
三银行保险产品范围进一步拓展
如前所述,目前银行保险的产品主要是短期趸缴型分红产品,险种单一、雷同且与银行储蓄产品相似,不仅对银行自身业务发展几乎毫无帮助,反而在某种程度上构成竞争关系,形成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两张皮”现象。下一步银行保险产品开发的核心将集中于两个方面:
一是开发银行主业关联业务产品,例如办理住房贷款时提供房屋保险、办理中小企业贷款时提供业主寿险、办理消费贷款提供信用保险、办理汽车贷款时提供汽车保险、办理汇兑业务时提供旅行或运输保险等。这类业务是银行自身业务的延伸,客户也存在实际需求,产品开发和营销的难度都不大。
二是开发全方位服务类产品,使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相融合,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个人财富管理服务。为达此目标,通常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需要共享客户资料,共同进行新产品开发,甚至建立共同的产品库。
四销售活动向专业化、组织化方向发展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大致过程为:货币支出—原料、设备、劳动力支出—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得到收入。从这个角度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上也是货币流动的一种,与金融活动的根本特质不谋而合。实际上,金融活动也始终贯穿与企业的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现代企业来说,金融活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分析。其一,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基础,其来源形式也多种多样,主要由银行贷款、负债融资、原有资金等。其中,原有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企业股票的发行,需要明确股票的相关性质、发行过程、基础作用、发行价格等;企业进行银行贷款之前需要明确贷款政策、贷款利率、贷款限期等;企业进行负债融资也需要明确股票的相关问题。所以,金融管理在企业融资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其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不仅可以运用扩大企业规模的传统方式,还可以利用股票进行企业投资,另外,信托投资也是当前主要的投资方式之一,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明确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便非常重要,一旦企业判断与决策出现失误,便很有可能导致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其三,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企业所发挥的作用非常重大,所以,企业需要尽可能的保证生产与经营的有效性,以促进国家经济的持续与稳定。因此,企业在进行相关经营管理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还要在最大限度内完成工资基金、资金、清算等相关管理。
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如何应用
金融管理现代企业金融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企业要债难度大、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企业本身内部的金融资本结构有问题、金融管理技术缺乏先进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笔者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以下几方面应用金融管理的建议。首先,对企业中的预算编制进行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前,需要对证据的查询与收集工作进行系统强化,以提升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编制过程中预算不能被轻易改动,若一定要改动,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以提升企业对资产的约束力;针对企业中出现的虚报预算,企业要对其进行严格处罚。其次,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也需要发展信息技术,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的统一化与科学化。企业进行财务信息管理不仅能够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统一性,还能够使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有效加强、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变革、使企业内部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完善。再次,企业需要指派专门的人员进行金融管理。尤其是企业的贷款回收方面,需要成立专门的科室,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承担贷款回收责任,也需要明确贷款回收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还要在回收过程中对企业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作出科学的分析表,帮助企业实现贷款回收的合理高效。之后,企业需要对企业信用的评估进行策略方面的合理拟定。企业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需要实际了解交易另一方的经营状况,比如产品的生产是否符合标准、企业内部资金流通是否顺畅、经营效益是否优良等,并将其作为交易过程的必要参考,以降低企业的交易风险。最后,企业需要探索新型的融资方法,比如直接上市融资。这种融资方法与银行贷款相比,其要求相对较低,同时也能够帮助企业完善高科技的投资项目。
三、结语
首先,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混合经营,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的划分,金融机构的种类也比较少,服务品种也不丰富。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代表-银行几乎承揽了社会上需要的全部金融服务品种。银行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业务中解脱出来,开发了中间业务,但是这些业务还远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后,30年代一场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银行体制几乎崩溃。为了挽救危机中的银行体系,美国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因为他们将危机的诞生主要归因于银行发展的多项综合业务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从而为整个金融业与经济发展埋下了隐患。鉴于此而颁布的银行法便主要着眼于银行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以降低风险。其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该法案规定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承销和发行证券,二者必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严厉禁止交叉业务和跨业经营。其二,该法案对银行支付活期存款利率进行了限制。最初规定对活期存款不支付利息,即零利率,后来提高了利率上限,允许支付少量利息。这主要是为了降低银行的支付危机。其三,该法案规定政府对银行存款给予保险,并据此成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以及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储户利益,同时提高银行的信用水平。
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严格限制下,美国金融业在分业状态下迅速发展着。这时候,以前从属于银行的一些金融机构开始独立发展并逐步成熟起来,并有了自己独立的业务经营范围与经营管理模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四大支柱。但是进入60年代以后,逐步出现各种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范围的交叉,严格的业务划分被逐步打破,,经济学家及政府都开始考虑关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否真的有利于金融业的安全发展问题。经过长久的争议与探讨,1999年12月,美国终于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并新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为金融业的合业经营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二、业经营的产生原因及利弊分析。
前已述及,金融业自诞生以来,其业务范围及机构设置并没有自动的划分开来。最初几年主要都是由银行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金融产品的需求而在其本身业务(存款与放款业务)之外新开发的金融服务产品。但是在30年代全球经济危机以后,美国率先立法,限制银行(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业务融合,要求分业经营,随后,许多别的国家纷纷效仿,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首先,分业经营能够使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自己所擅长的优势业务,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盲目开发新产品,新服务,这样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当时主要是银行)的风险并使其收益更加稳定和有保障。其次,分业经营也更有利于政府的监管。实施严格的业务划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都相对单一化,简单化,这样就更有利于政府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并使其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