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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会计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3 15:14:43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第1篇

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时,如果改造的固定资产能从财务卡片台账上找到独立的卡片,如此便能确定资产改造的原值。但如果改造拆除的是一项固定资产中的其中一部分,则拆除的资产原值需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确定。一般确定资产原值的方法参考如下: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评估拆除资产占总资产的技术比例,再乘以总资产原值确定;二是如拆除资产材质单一,可称取拆除资产的重量,再询得此材质在购建时价格,相乘得出(此法适用于投产年份不长的机组);三是将新购置的改造物资价值视为拆除资产价值;四是请中介评估机构认定并出具报告。无论适用那种方法,都需视实际情况,财务人员与设备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起协作,制定统一的定价方案。在企业自身无法判断资产价值的情况下,可寻求第三方中介机构的价值鉴定。

二、加强技改拆除资产的后续管理

鉴于上述国有资产的处置流程,企业人员无法掌控审批流程的速度,对最终报废资产的挂牌交易收入只能等待。对财务人员而言,只能根据报废资产的评估报告内述资产价值及会计准则要求,暂估完成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待拍卖交易完成后,最终调整固定资产价值。鉴于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所以发电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应在资产报废审批期间,切实保护好拆除资产,避免在审批期间资产遭受损害,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三、选择电力技术专工任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第2篇

学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直接关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学校固定资产既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也是管理的难点所在。其固定资产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拨,学校购置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持续损耗,科学的管理可以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特别是近年来教学改革工作正在迅速发展,学校不断引进新设备、新仪器,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较高,如果不能施以严格的管理,则有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快速减值,或是造成固定资产的闲置、浪费,最终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学校固定资产购置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学校对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因此,学校应深入分析当前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1.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国家财政拨款是学校固定资产购置的主要经费来源,尽管随着改革的发展,学校办学经费正在向多元化转变,但长期以来固定资产购置资金具有无偿性的思想仍根深蒂固,因而缺乏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学校各部门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未能给予高度的重视,对固定资产的内涵、管理的要求缺少清晰的认知,工作中往往出现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编制不科学、固定资产使用消耗过快、固定资产重复购置等问题。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固定资产管理本身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专门的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实际上学校常面临多头管理的局面,如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由财务、后勤部门共同承担,但财务部门仅仅是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和管理,至于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清点等工作未能有效落实,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脱节,配合不力,信息无法共享。这就容易使固定资产在购置、调拨、领取、使用、报废等环节产生管理漏洞。

3.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方法不科学。

学校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应当能够反映资产的全貌,而按照现有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的信息存在失真问题。学校现有的会计核算方法并没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采购以来,在使用中不断损耗、减值,但是从会计核算的结果来看,资产的账面价值仍然体现为原值,无论是采购、调拨还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在正式报废前账面价值始终保持原值,这就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

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发展的举措

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的重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方法,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漏洞,学校应尽快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采购、入库、使用、维护、报废等各项管理工作都纳入制度化轨道。固定资产的采购必须遵守预算编制制度,校领导、财务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可组成采购计划小组,按照预算要求,认真分析固定资产采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确定采购的资产,学校应采取招标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入库时,由于学校固定资产种类多,存放地点较为分散,管理难度大,管理人员应借助信息技术的支持,使用管理软件与条形码标签相结合的方法,对固定资产分门别类,实施信息化管理。同时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和维护。固定资产如需报废,也必须经过严格审核。

2.改进会计核算方法。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第3篇

【关键词】新准则 资产减值 价值相关性

一、引言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与国外相比,出现比较晚,它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其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历程。2006年2月15日,新准则由财政部,自2007年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准则对资产减值会计作了重大修改,尤其是在长期资产减值能否转回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允许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并对转回条件做了比较详细规定)存在差异,上述变化一直是争论焦点。那么,长期资产减值转回的禁止性规定是否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本文将通过实证研究给出解释。

二、研究假设

随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日益提高,许多研究认为会计信息对于证券市场投资者是有用的,会计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资产减值信息作为会计信息一部分,涉及到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真实的减值信息有利于投资者做出相关决策,从而增强了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因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1:资产减值会计信息具有减值前收益和净资产之外的增量价值相关性。

此外,罗婷、薛健、张海燕(2008)研究发现,新准则执行后,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显著改善,表明新准则的执行确实有助于会计质量整体提高。那么,固定资产减值信息作为会计信息的组成部分,其决策有用性是否也得到了提高?实际上,在旧准则阶段很多ST公司或暂停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巨额计提、大额转回”的方法以实现扭亏为盈来“摘帽”或恢复上市。在新准则阶段,固定资产减值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一定程度上可防止利用固定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使上市公司更多基于经济因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固定资产减值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在新准则阶段得到了提高。基于以上分析,得出假设。假设2:固定资产减值信息在新准则阶段比在旧准则阶段具有更强的价值相关性。

总之,虽然无法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的低估,但从本文实证研究结果来看,新准则禁止固定资产减值的转回并不会导致固定资产减值信息价值相关性下降,上市公司依然可以利用资产出售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交易手段转销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本文认为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禁止性规定是符合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现状和资本市场需要的,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应用效果符合准则制定者的初衷。

五、结论

本文通过对2002~2011年A股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减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研究以及新旧准则的对比分析,发现资产减值会计信息具有减值前盈余和净资产之外的增量价值相关性;相比旧准则阶段,新准则阶段固定资产减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更强,这说明固定资产减值转回的禁止性规定并不会导致固定资产减值信息价值相关性的下降,新资产减值准则的应用效果符合准则制定者的初衷。

参考文献

[1]陈信元,陈冬华,朱红军. 净资产、剩余收益与市场定价: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J]. 金融研究, 2002(4): 59-70.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第4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核算原则处理方式

一、企业固定资产阐述

1、具体含义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机械、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所谓固定资产即是指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2、固定资产的购入计量

采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等。会计记录应以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等科目的形式进行备份。不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

二、企业固定资产核算的相关问题

1、账物混乱,清查不够科学细致。

企业固定资产品种多、数量大、分布广、较难清查。虽然一些企业定期清查资产,但由于清查时只注重数量,不注重质量,没有科学的清查方法。同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使用效率掌握不清,影响企业领导决策,造成部分固定资产重置甚至闲置。

2、固定资产核算原则滞后

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物质资源,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原则无法满足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固定资产使用过程脱离会计核算,收付实现制仅对其取得和报废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能够准确反映企业所拥有的实际资源。另外,从企业所追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应方面,现金收付途径不能够满足单位对其资源的高效运用,会计报表使用者也无法从中提取各项资源运用方面的真实会计信息。

3、固定资产利用率较低。

由于企业缺乏统一协调的调配使用机制,使得各部门只顾局部利益,盲目增加投资购置仪器设备,造成固定资产并没有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固定资产闲置情况时有出现,使其利用效率较低。

4、企业固定资产缺乏严格管理

企业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无法有效配合。资产的增加、调拨和报废工作,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管理上没有严格的惩处措施,造成报表流转速度慢,入账时间滞后,或重复进账、漏进、产生账实不符现象。

三、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

1、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会计处理

摸清家底,建账立册,定期清查,盘活存量。建立严格的资产清查制度。清查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帐实相符,账账相符,还要对资产的盈亏情况,使用情况,使用效率等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在固定资产需要更新改造时,哪些可以继续使用,哪些需要淘汰做到心中有数。盘活现有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重置和闲置。

2、改善固定资产核算原则

采用权责发生制,这样可以较好地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关于固定资产的全面信息,也有利于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另外,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总会发生一些后续支出,会计核算上要求做到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如果后续支出的效益涉及几个会计期间,应当属于资本性支出,列入固定资产的价值,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加以分摊;如果是经常性支出,仅增加当期的效益,则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的当期直接列支。

3、合理规范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制度。有的固定资产盘亏是由于使用部门无专人保管,使财产流失或视为废物丢弃。有的盘盈固定资产不入账,而将盘亏的固定资产入账,其结果减少了企业的收支结余。发现资产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区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

4、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企业因出售、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四)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结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需要实施全过程管理,配备合理的会计处理方式才能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发挥应有的效益。利用会计电算化手段,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可以合理组织和调配闲置的资产,避免浪费。

参考文献:

1、王宝清。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差异及影响 [A];福建省会计学会理论研讨论文集[C];2006年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第5篇

一、加强投资体制改革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势在必行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论文,标志着我国的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决定》特别指出:“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了切实履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所赋予的监督职责,落实《决定》对审计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审计机关有必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其理由如下: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为政府完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近些年来,国家对于水利、交通、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日益扩大。

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国民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但同时也极易造成经济过热,增大经济运行的系统风险,那些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行为更是浪费社会资源、贻害无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加强对于政府投资活动的监控,通过对于项目立项、论证过程的事前监督,阻止不合理投资项目的上马,还可以提供关于投资项目效益的重要信息,促使各级政府在投资活动中慎重行事,经济有效地使用公共资金。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关于投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其中效益性是审计重点。《审计署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效益审计为主,促进提高建设资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2003年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主办的全国投资审计理论研讨会则得出一个重要共识:投资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审计,应成为实施经济效益审计的突破口。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通过对于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公共资金能够投向最具经济、社会效益的投资项目,并保证投资资金运用过程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遏制投资与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监督困难,以及监督体系建设滞后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迅速扩大的现实,使得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河南省的三任交通厅厅长均因为在工程项目审批中受贿而“落马”,可谓“前腐后继”。绝对的权力必然带来绝对的腐败。国家审计机关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确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投资活动中的经济责任,约束对于政府投资权力的滥用,从而有利于防止经济犯罪、反腐倡廉。近几年,国家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发现了大量的违法乱纪现象,向司法机关提供了不少经济犯罪大案要案线索管理论文,使一批贪官和“蛀虫”落入法网,为政府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覆盖面不够广、力度不够大。近些年来,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但审计机关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经审计的投资金额占投资总金额的比重还相当低。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国家审计机关2003年至2004年共审计国家建设项目655个,审计投资总额292.9亿元,仅占全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8%.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条:第一,地方政府未明确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监管权力分散在财政、交通、城建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手中,审计机关的监督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审计机关受人员和经费的限制,没有足够的审计力量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全面加以审计;第三,审计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程度不高,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即使可以安排出审计力量,也往往因为审计管辖权的限制而无法对上级政府在地方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形成了不少“审计盲角”。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第一,审计机关平时没有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第二,1999年底,原附属于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事务所全面完成“脱钩改制”,带走了不少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第三,国家审计人员属国家公务员编制,其报酬相对固定,难以吸引工程造价师等专业人才加入审计人员队伍。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审计质量有待提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防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第二,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特别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学性不强,审计人员的工作缺乏客观标准,主观判断多,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就事论事多,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发挥不够等。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有:第一,审计人员的观念和意识不到位,没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全过程审计扩展的观念,也没有树立“跳出审计谈经济,围绕经济搞审计”的意识;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第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做得尤其不够。虽然2001年审计署了《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但这份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三、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已成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为了改进审计机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重视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规、政策来保证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享有足够的权威。2004年,深圳市政府和人大专门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种就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专门制定地区性法规的行为在全国实属首创。

《条例》要求审计机关对于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即对于投资额大、关系国计民生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面审计,对于其他项目则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选择地实施项目前期审计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另一大特点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单独做出规定,为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在加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率、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深圳市的经验可资借鉴。

(二)建立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然而,实施这种全过程审计面临着诸多困难,很难有效协调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和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大量相关单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审计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其基本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台关于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审计员的专门规定,审计机关按照规定派出审计员进驻重点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场,对建设项目实施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证明,审计员派驻制度有助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值得推广。

(三)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配备充足、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基本条件。为了缓解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如下途径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所亟须的工程技术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第三,系统内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级审计机关对于享有审计权限而又人手不够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权下级审计机关来办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网络,即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询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他们参与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为实务工作提供客观标准和指南。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审计准则、实施细则和其他规范,能够反映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界的实践经验,帮助审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恰当合理地开展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是目前亟待加强的工作,我们的具体建议如下:第一,建议审计署制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实施细则,及时总结各地审计机关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为审计人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指南;第二,建议审计署和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合作,联合制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绩效评价标准,作为审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特别是投资效益审计的依据;第三,建议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准则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规范。

(五)审计机关内部应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在相关的准则、规范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尤其需要通过内部的精心组织和安排,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质量控制工作。具体而言,第一,在制订审计计划时突出重点并把握投资项目的风险高发环节,要把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九个“关口”,即立项决策关、勘察设计关、招投标关、合同控制关、施工过程控制关、质量监理关、竣工验收关、决算关、监督检查关,在各个“关口”均应设计必要而合理的审计程序,配备充足的审计力量;第二,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在实施主审负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对于审计小组成员、外部专家工作的督导;第三,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结果严格实施“三级复核制”,做到审计证据充分有力、审计结论科学合理、审计意见恰当可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EB/OL].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EB/0L].2001.

[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EB/0L].2004.

[4]高林。认清形势强化措施加强和改进投资审计工作[R].湖北省审计厅内部资料,2004.

[5]廖洪,陈波。论投资效益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A].湖北省投资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论文汇编(内部资料).2004.

[6]程午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J].审计研究,1996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第6篇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会计处理

 

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在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即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二、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我国加入WTO,生产型增值税产生了许多现实问题,为使中国税收制度与国际税收惯例接轨,对现行增值税进行改革已成为必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有助于完善增值税制度。

有助于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厚企业利润总额

产品销售成本由原材料转移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转移成本和生产工资成本等成本组成。论文大全,转型。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成本入账,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和其他有关费用;而消费型增值税模式,将设备采购过程中交纳的增值税作为抵扣进项,进人当期应交增值税额进项核算,不进人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因而该设备折旧额就相应有所减小,反映到会计核算上,表现为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进而提高当期的利润总额。论文大全,转型。

2. 有利于加速设备更新, 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

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可以将购置固定资产和其他材料时向销售商支付的增值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论文大全,转型。这样彻底消除了流转税重复征收的各种弊端,可以将增值税对投资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增加企业的投资积极性。长期看更可以刺激投资,拉动内需,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加速设备更新,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改造。

3.更加符合配比原则

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计入成本,相应的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减少。同时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大,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费用增大,产品收入既定条件下,不符合配比性原则。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和存货一样,购进时统一设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允许从当期的销项税额抵扣,更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会计的可比性原则。

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国际上,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普遍都选择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只是个别国家采用。因此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顺利与国际接轨,减少贸易摩擦,对促进中外企业间的正常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三、增值税全面转型后的会计处理思路

此次推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是一次彻底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固定资产购进环节的增值税就像购进原材料、存货等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样,直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原增值税转型试点企业也不需要再设立“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科目,而是统一直接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对于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内蒙古东部地区、四川汶川等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采取退税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发生的待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应于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转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采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采购的固定资产,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如果购进固定资产涉及支付运输费用时,运输费用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例1] 甲公司购入生产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00元,增值税6800元,支付运输费1000元。已取得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论文大全,转型。

借:固定资产 40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70

贷:银行存款 47800

2.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如果捐出方代为支付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则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论文大全,转型。

[例2] 乙企业接受捐赠新固定资产一台,发票注明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支付运输费1000元。论文大全,转型。增值税由捐赠企业支付,各项合法凭证均已取得,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则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100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70

贷:营业外收入 117000

银行存款 1000

3.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按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等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增值税与固定资产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由于转型后对购进货物和固定资产不加以区分,建造固定资产领用的一般货物,也就和一般生产或销售领用一般货物的会计处理一样,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在会计核算上的具体表现就是建造领用一般物资其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不需转出。按领用物资价值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原材料”、“工程物资”等科目。

[例3] 丙企业自行建造一大型生产设备,为工程购入各种专用物资200000元,支付增值税34000元,专用物资于当期全部用于该工程建设,则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00

贷:银行存款 234 000

(2)领用工程物资和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200 000

贷:工程物资 200 000

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销售固定资产一般免证增值税;但是增值税一旦转变为消费型,销售固定资产就理应与销售一般货物一样计算并交纳增值税。

[例4]企业销售固定资产取得价款收入5000元,固定资产原值100000元,至销售时该资产已计提折旧92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0

累计折旧 92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

借:银行存款 585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0

6.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自制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或免税项目、投资、分配、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捐赠等用途时,应视同销售货物并计算应交增值税,分别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7.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允许抵扣的不动产项目,专用于免税项目、以及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将原已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金额予以转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5] 丁企业将购入的固定资产20000元(已取得专用发票),其中50%用于本企业的厂房改扩建工程,另外50%发生非正常损失,增值税税率为17%,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34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23400

贷:固定资产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0

借:营业外支出 234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3400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

[3]孙建永.试析我国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02).

[4]张辉.增值税转型后的会计处理.首席财务官,2009(03)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第7篇

摘要:本文在对我国国有企业现行固定资产界定进行分析思考的基础上,首先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按新准则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对有关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进行了明确划分,并且细化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的内容。

关键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国有企业会计制度作为国有企业资源配置、产权制度变革中的一种信息产生和传导机制,无疑应和整个社会变革中其他经济制度变迁相协调,应与国企的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否则,会计信息失真、质量不高,不仅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且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危机”,将影响铁路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实行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国有执行新会计准则也是未来的必然选择。本文在对我国国有企业现行固定资产界定进行分析思考的基础上,分析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模式。

1我国国有企业现行固定资产的界定

目前国有企业是按照《企业财务制度》的标准确认其固定资产的。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同时,现行国有企业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对固定资产的确认特殊规定如下:(1)下列资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作为固定资产:永久性房屋、建筑物等;陈旧可用的生产设备与设施等;按固定资产管理的互换配件、生产产品、办公用品、辅助材料等;清产核资时评估计价进账的土地。(2)下列财产不论价值大小,均不作为固定资产:临时性房屋建筑物,如临时搭盖的厕所、工具棚、岗亭、茶水锅炉房、简易人行道、围栏、宣传廊、光荣榜、庆祝用牌坊等;容易损坏、更换频繁的生产工具与产品等。

2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分析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生产能力规模,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时极为重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使国有企业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和利用,选择一种既符合我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又能起到促进国有企业经济发展的固定资产计价方法,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目前巫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2.1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的计量主要解决固定资产的初始入账问题,是指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正确确定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固定资产处置等工作的基础。固定资产采用原始成本计量,这是国际通行的作法。我国也是如此。根据会计可比性原则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我国统一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准则中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相关规定已经比较详细,计量法比较合理,其原值也要真实、确切的多。因此,国有企业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方面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执行,做到标准规范、口径统一、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该资产并使之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企业应开设“固定资产”账户反映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动,同时为了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情况,开设“累计折旧”账户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己损耗的价值。同时当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购置资金可分两块,一部分由单位内部产生,主要按一定比例从支出中提取,还有少量的固定资产报废变卖收入;另一部分是国家财政拨入。对于前一部分,实际上并没有或很少涉及现金的流入,而且期末会计报表反映的修购基金结余数往往是没有对等的现金保证的。因此,对按比例提取的购置资金,可通过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核算,根据不同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残值率,按单个资产提取折旧。期末,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被减项列示在资产方的固定资产项下,以反映资产随耗用而转移的时间价值。对国家财政专项拨款,仍保留在购置资金核算,收到银行存款时,作为购置资金增加,待固定资产购买入库时,将购置资金基金转入固定基金,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减少银行存款。这样,在财务报表上不仅反映了固定资产的原值、列示了已提取折旧、净值,还能准确反映国家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投入。

2.2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为了适应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或者为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往往需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即发生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正确区分固定资产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对合理确定企业当期收益和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把资本性支出按照收益性支出处理了,则会多计费用少计资产价值,导致当期收益降低以及资产价值偏低,造成国家税收减少;相反,如果把收益性支出按照资本性支出处理了,则会少计费而多计资产价值,导致当期收益和资产价值虚增。两类支出的混淆还会造成企业财务信息质量下降,资产价值不实,资产管理混乱,容易出现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流失。因而,在理论上要澄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概念,实务中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支出。

2.2.1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账务处理

在对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应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在后续支出资本化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范围内,从“在建工程”科目转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发生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借款

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2.2属于收益性支出的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发生固定资产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它并不导致固定资产性能的改变或固定资产未来经济利益的增加。因此,应在发生时一次性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者待摊的方式进行核算。如对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修理发生后续支出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付工资等

2.3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披露

固定资产价值的变动,使用年限的延长与缩短,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有显著的影响。因此,国有企业必须重视对固定资产的披露:一方面是由于固定资产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决定的,固定资产披露不仅需要关注其所反映的企业的财务状况,还要关注其所影响的经营成果;另一方面,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披露的信息也应全面。企业外部投资者、社会中介机构及监督管理部门需要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有关信息。在我国国有企业当前会计报表中,与固定资产信息披露有关的报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表、固定资产无偿调拨明细表、更新改造支出表。但其对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极为简单,仅有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两项,而且在附注中基本没有相应的披露,这种披露机制与固定资产的重要程度不大相称。基于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对企业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应当披露的有关固定资产的信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全面状况。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披露应包括所有有关固定资产的信息。和原来的国有企业行业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准则增加了披露固定资产减值的内容,而准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披露的内容,包括披露企业制订的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使用寿命等内容,以及固定资产调节项目的金额,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其金额,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提足折旧而继续使用的和已经退废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等方面的信息。

2.4实行固定资产微机化核算管理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将会越来越多,在企业全部资产中的比重将会不断增加。因此,正确、及时地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充分挖掘潜力,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不仅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为国有企业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利用计算机能大大地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管理质量,通过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把各责任中心的终端链接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规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同时也避免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实现资产共享,合理调配、有效的使用固定资产,还可以为有关方面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利于成本核算。

参考文献:

[1]周银屏.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会计处理[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11:114.

[2]徐耀中.浅谈国有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必要性[J].铁道财会,2002,11:58-60.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固定资产会计论文第8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1.在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

1.1岗位分工控制

1.1.1分清产权关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产权不明晰导致的责任界定模糊是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弱化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必须分清产权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单位直至个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对达到标准起点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账。

1.1.2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合理设计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在兼顾运营效率的同时形成一整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预算编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单位对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1.1.3对于一个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同单位的一部门或个人全负责。

1.2授权批准控制

1.2.1将所有固定资产业务都纳入授权批准的范围;将固定资产业务的相关人员分为审批人和经办人,并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1.2.2应根据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

1.2.3应规定每一类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经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1.2.4规定被授权人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的情况出现。

1.3预算控制

预算制度是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大中型企业应编制旨在预测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拟购建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小规模企业即使没有正规的预算,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也要事先加以计划。

1.4购建控制

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政府采购除外);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要经过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报告。

1.5验收控制

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加,根据不同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外单位调入等),将实物与购货合同、供应商的发货单及捐赠方等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财会人员根据验收单及时登账。对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验收时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如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行车(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经明确后方可验收入账。

自建工程,当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1.6保险控制

为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投保制度。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下,选择合适种类的保险。单位必须首先明确投保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拟定投保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单位手续。

1.7(七)转移使用控制

各个业务部门获得使用固定资产的授权后,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出固定资产转移申请,之后进行有关的固定资产出库业务。管理人员要把握好核对环节,即对准备出库的固定资产数量、规格、使用部门等要素进行核对,防止出现错误。其次是固定资产出库登记制度,即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出库业务都要登记使用部门名称、固定资产转移时间等要素。固定资产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和仓库管理部门交接固定资产要有记录,以及固定资产转移入库要有记录和责任人交接要有记录。。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减值等相关会计核算。。折旧费用按规定计算,固定资产记账员在每月对折旧费用的变动作出分析。

2.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并建立奖惩制度

单位当建立健全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把固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单位固定资产保值考核奖惩制度、领导干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使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位法人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促使单位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管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单位设计良好并运行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可合理保证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