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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8 15:50:36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1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后勤科牵头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发放、调拨管理,财务负责入账、盘亏、报废管理。科室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由实施该项目的科室具体负责管理。重大事项由科室报班子会议研究。

第二条  购置大型固定资产须经班子会议研究批准,落实资金来源。属控购商品待办理控办手续后,方可购置,属政府采购范围的,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统一购置。

第三条  各科室对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要确保正确使用、安全使用、不丢失。固定资产责任到科室,科长为责任人。使用保管落实到人,个人使用的由其本人妥善保管。工作调动、退休或离岗时(包括局内岗位轮换),必须先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向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建立财产清查制度,由后勤科牵头,各科室定期(原则每年12月)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后勤科建立清查目录,统一备案,确保账实相符。发现账、卡、物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固定资产的调拨、盘亏、报废,要写出书面报告,待按有关规定程序批准后,会计作账务处理。每次清查后,各科室要写出专门书面报告,向班子会议汇报,同时向后勤科备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2篇

摘要:固定资产为事业单位得以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其管理工作较为重要。本文就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分析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以期对促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所启示。

关键词 :新制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事业单位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事业单位的运营环境也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其经营管理活动变得更加的复杂多变。因此,为促进事业单位较好的发展,满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改革需求,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于2013 年1 月份开始实施,对于规范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新制度当中,新增了关于财政改革和国有资产的相应会计核算要求,并具有创新性地引入无形资产和折旧摊销,对加强资产的入账管理和资产计价具有强化作用。

一、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变化

1.固定资产界定标准的变化

在新的会计制度当中,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界定标准进行重新规定,将通用设备单位价值从500 元以上提升到1000 元以上,而专用设备的单位价值也从800 元的底限提升到1500 元。通过这样的调整,能够促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更能够适应现代的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目前的物价水平更为接近,有利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在新的财务规则当中,对固定资产的分类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来的分类主要包括①建筑物和房屋;②专用设备;③一般设备;④陈列品与文物;⑤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目前,则将其调整为①建筑物和房屋;②专用设备;③通用设备;④陈列品与文物;⑤图书、档案;⑥用具、家具、动植物和装具等。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更加的规范、明确且具体。把其他固定资产进行细化,能够实现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规范化和统一化的管理。

2.新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需计提折旧

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应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为标准,同时在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中,也应以该规则或是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为标准,进而决定摊销、折旧与否。要求事业单位对除动植物、陈列品和文物、档案和图书等将名义金额作为计量的固定资产之外的相应固定资产实施计提折旧,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之内,依据相应的规定,将对应的折旧金额实施分摊处理。

新制度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能够促进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和账面价值的一致性。并且在会计报表当中体现为固定资产净值,并不是原值,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对事业单位的资产数额进行真实反映。同时,未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入到支出当中,其主要目的在于兼顾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两方面的需求。所以,在不对支出造成影响的条件下,事业单位应积极地落实价值管理和事务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和理念,进而为事业单位的核算提供相应的财务数据支持。

二、新制度下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1.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专业化

专业化的固定资产管理能够促进事业单位整体管理能力的提升。首先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由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包括财务部门、后勤部门、基建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实施,需要该类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其次,固定资产管理的技术性较强,所以需注重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其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熟练的业务技能,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能够满足新制度,并促进管理效率的提升。

2.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

为实现固定资产制度化的管理,首先应注重管理固定资产的整个过程,从提取、验收、维护、使用和转移等环节进行充分的考虑,制定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应注重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在充分分析项目可行性的基础之上,进行投资预算的编制,还需确保审批的程序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进而保证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防止出现盲目和重复购买的问题。

其次,建立起明确的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单位的岗位权限和职责,并将固定资产业务中存在不相容的岗位进行分离设置,促使其发挥相应的制约作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由该部门进行管理,设兼职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且遵守“归口管理,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和分级核算”的原则。最后,应构建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在新制度之下,相关规定明确指出,事业单位应定期或是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而在年终之前则需完成一次全面的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账目相符。将固定资产清点之后,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让相应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清点人员共同签名上报给资产管理部门。将所盘点出的固定资产表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将盘盈固定资产登记,保证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和帐卡相符,真正地将盘点固定资产的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固定资产盘点的的积极作用。

3.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

事业单位在管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应对信息化管理方法进行合理充分地应用,进而促进其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可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当中添加“固定资产管理”的模块,并相对应地增加领用、购置、清理、盘点、报废等相应的管理程序,便于进行相应的查询和操作,并实施全方位地、准确地监管,以实现透明化、动态化的固定资产管理。同时也能够为事业单位的领导者决策提供相应的决策依据,防止重复购进等问题,促进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提升,最终实现固定资产共用和共享的最大化。另外,应将固定资产的增减信息及时地录入到财政局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的信息系统当中,并在每月的月初核对动态系统当中的信息及单位财务,确保其准确无误之后,将月报表上报。以便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及时的了解下属单位在固定资产配置和资产管理的情况,进而为实现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及合理分配奠定基础。

三、结束语

为适应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需求,促进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事业单位应在充分理解新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措施。同时还应加强对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以提升事业单位相关财务数据和信息的质量,为管理者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且及时的会计数据。

参考文献:

[1]栾容.浅谈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优化与创新[J].中国总会计师,2013,8(11):254-255.

[2]刘冬梅.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3,4(17):214-215.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3篇

王安石曾云:“习典礼,明制度”,俗话也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都说明了规章制度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高校对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其管理制度必须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质资源和精神价值提供管理保障,明确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权利边界和行为空间,发挥协调和统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经济效率的作用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形成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稳定模式,从而使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具有伦理教化、激励(惩戒)作用。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涉及的制度包括以国家各部委如财政部、教育部等为代表的国家管理制度,省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代表的地方政府管理制度,以及高校在遵循中央与地方政府关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文件的精神及本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这些规章制度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难以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因此,本文从三个方面完善、规范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期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提供思路。

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层面

1.国家法规效力薄弱。一是仅限于法规层面,远低于法律的威慑作用。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的依据是主管部门制定的一些制度,如财政部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XX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门制定的《XX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上述“办法”显然不具有法律的地位及作用。二是缺少有关办学成本核算管理方面的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都没有要求进行成本核算,《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的培养成本也只是一种统计成本,而不是会计意义上的培养成本核算。三是没有将资产使用绩效方面的指标列入办学条件或是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评估之中。2.缺乏绩效标准。(1)只强调“应当”性,而非“必须”性。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提出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的总目标,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同时指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中提到“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合理配置资产”。《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中也只是提到“高校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可以看到,上述法规的表述均仅限于“应当”性,而非“必须”性,截至目前,无论是我国财政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还是高校自身,都没有制定出固定资产配置标准。(2)重视使用效益,报送却无绩效要求。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7]3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但是其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仅要求报告“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及原因……主要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情况”,导致高校内部仍是只重视资产占用,缺乏配置标准、忽视绩效考核和效果应用。(3)重清查,轻绩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教[2012]488号)规定“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至少每年盘点一次”,但并没有提到固定资产的使用绩效。(4)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轻整个固定资产效益评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以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教高司条函[2000]010号)都只是高教司要求对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在教学使用中的效益进行评价,而非财务司要求对高校所有固定资产使用效益进行评价。(5)重考核形式,轻结果应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要求“组织实施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虽然管理部门确实组织实施了绩效考核,但除了考核等级有别,考核结果并未与学校的整体评价特别是与其财政拨款相挂钩,使高校真正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省市级层面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等文件出台以后,省级财政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政策,本文以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为例,探讨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如下:1.重发文,轻督查。《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财绩[2007]3号)虽然明确了资产的处置范围、处置方式、处置权限与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并在省教育厅的《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中加大了对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的处置权,但是却并没有对省属高校在处置固定资产时是否严格执行了该规定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2.重形式,轻实效。尽管江苏省于2006年就开始了首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且每年进行一次,至今已清查了12次,但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在一些高校仍然不够清晰。3.重原则规定,轻实际标准。在资产配置标准上,《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都参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提出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前者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进行配置”,而后者则略作调整,将表述改为“高校配备国有资产坚持‘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两者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即使是仅供参考的配置标准。截至目前,高校只是在行政办公用房面积上严格执行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的标准,其他方面则仍是自行其是。4.重考核,轻(难)评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早就提出要对省属高校进行国有资产绩效考核,并在《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苏教财[2013]4号)中规定“考核工作每三年一个周期”,考核内容为“基础管理”“过程管理”“信息化管理”“资产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各类设备和实验室的使用和开放共享程度”“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但在过程管理中资产配置的评价标准仅描述为“资产配置科学合理,符合有关标准,大型仪器设备配置经过专家论证,并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分细则则描述为“配置科学、合理2分,大型设备经专家论证,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2分”,并没有明确的资产配置标准,因此资产绩效考核缺少法律法规依据。5.重评价结果,轻效果使用。一方面,江苏省相关法规虽然规定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但评价结果全部在“良好”等级以上,实际上一些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并不少,从上到下重视度并不高,成效很不理想。另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虽然扩大了优秀高校固定资产的处置权限,但是对于优秀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经验并未大力宣传和推广。6.重明责,轻问责。《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虽然规定了高校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高校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作为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但并未将对高校、相关部门以及高校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列入其中。

(三)高校层面

有关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关文献综述如下:田素珍[2]认为,只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论证制度、固定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严格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才能达到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陈建飞[3]认为,改革现行高校仪器设备管理必须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制度,如范围与内容、领导重视、物资供需用信息、效益(果)检查,施行大型仪器设备有偿占用制度。赵东昀与赵元庆[4]认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验收制度、登记制度、盘存制度、处置制度、赔偿制度、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严筱玲[5]认为,符合高校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必须包括:预算管理、采购验收、财产登记、有偿使用、维修保养、报废处置、财产清查、奖惩赔偿、保值增值、技术档案、财产交接等11项制度。王俊懿等[6]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制度,对不同用途的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如预算管理、采购验收、财产登记、维修保养等,并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陈诗铨[7]认为,应从构建、使用、处置、报告等方面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张慧[8]认为,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必须覆盖“论证、采购、验收、使用、维护、赔偿、调拨、转让、盘点、清查、处置、报废等”环节,且应建立产权登记与界定制度以及使用绩效管理制度。王晓华[9]认为,要完善各类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预算管理及论证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监督制度。滕雪松[10]认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高校资产购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尽管上述学者的主要观点侧重点不同,但无一不是在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提出建议,从不同方面进行完善并使之科学化,以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尽管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高校已经实施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维修费使用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实施细则》《办公设备、家具配置原则意见》《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等,涉及固定资产计划论证、预算审批、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使用验收、登记入账、开放共享、维护维修、绩效考核、报废处置等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11],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仍存在着以下不足:1.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管理责任不够明确。管理权与使用权难以协调衔接,出现问题后责任无法划分,导致难以追究。二是计量口径不同。《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第三版)》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分别将高校固定资产分为十六类与六类,导致了账物不符与账账不符等问题的发生。三是使用制度不合理。重视占用而忽视绩效的制度导致设备利用率偏低。四是缺乏配置标准。尽管高校执行了《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也进行了相应的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工作,但是由于没有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绩效考核也只能以名次来代表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五是购置制度不合理。由于缺乏配置标准与缺乏有效论证的双重不足,导致仅在实际需要时就购买固定资产,而没有考虑绩效因素,更缺乏责任追究等制度。六是赔偿制度不合理。损坏的责任难以认定,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也难以把握。七是没有实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制度[12]。2.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制度设计的突出问题是固定资产界定不清晰,如按照价值与使用年限计量,网线属于固定资产,但一旦涉及搬迁等即丧失了使用价值,在报废处置时如何招标就显得毫无意义[13]。另外,财务管理制度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往往缺乏衔接,且对账不及时,极易出现账物不符与账账不符的问题。3.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尽管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可能预先判断各种现象的发生,但这并不能成为不执行制度的理由,更不能损害现有制度的权威性。执行过程中存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不能很好地相结合,不执行办公设备使用年限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赔偿处理不严肃等问题。4.高校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内容不完整。高校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并未贯穿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及各个关键环节与关键人物,导致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虽然重视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工作,但执行时往往仅关注是否超预算,却不过问使用效率。二是对捐赠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规范,容易形成账外资产。三是缺乏固定资产使用、保养、维修责任制度[14],直到不能使用时才进行必要的检修、保养,减少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四是没有固定资产内部报告制度,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查清原因并加以解决。五是内部调剂制度不健全,难以调剂或调剂后未做账务处理。六是随意处置固定资产,设备不能使用后,有的使用部门当作废品直接扔掉,而不是申请鉴定并按照权限进行招标处理。5.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没有与时俱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印发后,为了推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绝大多数高校以此为依据出台了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但是在随后的十年时间里,无论学校规模如何扩大,只要上级不出台新制度,学校就不会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或者调整。直至财政部于2016年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后,学校才进行了所谓的“修订”,根据学校管理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更新。

三、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策略

(一)国家应完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国家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应在由部门“规定”向国家“法律”转变,由“应当”性向“必须”性转变,由“资产占用”向“资产绩效”转变,由“办学费用”向“成本核算”转变,由“资产考核”向“结果应用”转变的基础上,突出如下重点,以促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全面提升:1.建立以使用效果为主的国家资金投放管理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对高校财政拨款模式经历了“基数加发展”(1955~1985年)、“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1986~2002年)、“基本支出预算加项目支出预算”(2003~2011年)、“生均拨款加专项经费”(2012年至今)。“生均拨款”由“标准学生生均拨款”与“学科折合生均拨款”组成,“专项经费”就是具有特殊用途和专门目标的拨款,如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发展项目、政策性补贴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湖南省的专项经费拨款则是“办学历史及绩效因素拨款”[15]。绩效因素拨款主要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可见,财政拨款金额与高校资金投入产出率及资产使用效率之间没有关联。本文认为,应将高校财政拨款与资产使用效率及教育培养成本联系起来,并逐步按培养成本来核定高校的财政拨款标准。2.建立强制性的高校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一是由“应当”性向“强制”性转变。如上所述,过多的“应当”而非“强制”,等于把是否进行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的决定权交给了高校。如果高校有组织观念及经济意识,那么其就会组织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反之,则以“应当”的非必须性而不开展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工作。因此,本文认为应强制性规定高校每年必须要开展一次固定资产绩效考核工作。二是明确高校固定资产绩效标准。包括各类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使用寿命、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开发等。通过纵向与自身对比,横向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不断自我提升。三是强化高校固定资产绩效管理应用。除与财政拨款挂钩外,还要考虑与高校主要负责人的提拔、本科中的“双一流”与专科中的“高水平”院校建设及人才培养水平相联系,促进高校全面关注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使国家投入到高校的固定资产能够产生更多的综合效益。3.加快生均培养成本核算制度研究。1986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改革实施办法》([86]教计字162号)要求:“研究建立高等学校会计教育核算体系和投资效益分析指标体系……为核算人才培养成本创造条件。”200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尽管把高校教育培养成本纳入了政府监管的范围,但是其仅为统计成本,而不是会计成本。2006年底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曾表示,教育部和财政部等正在研究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核算方法[16]。但时至今日,国家仍未出台生均培养成本核算方面的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强化了对高校资产的管理、要求正确归集各项费用与细化成本核算,显示了对学生培养成本核算的支持。因此,国家应在引导高校提高办学成本意识、统一培养成本核算周期、明确培养成本的核算对象后[17],尽快出台一部高校培养成本的核算办法。同时也有利于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绩效管理水平[18]。

(二)省级主管部门应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突出“两化”

1.对国家各类管理办法进一步制定配置细化。为使国家部委制定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达到期望的效果,省级主管部门要根据其精神,结合省情,由财政主管部门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牵头邀请专家及高校实际管理者制定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增强实施的可行性、科学性、效果性。2.建立高校固定资产全面检查评比制度。全面检查评比的内容包括:管理制度精细化,资产配置定额化,购前论证严谨化,基础工作夯实化,管理过程精细化,资产管理动态化,资产管理绩效化,资产处置规范化等[19]。同时,委派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强制性地对高校固定资产的实际管理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以不断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三)高校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全程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全程性管理是指从“配置标准计划招标购置验收安装使用考核清查调剂赔偿维修处置”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20]。在配置环节上,重点需要制定《学校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办公用房面积分配标准、公务用车配置标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教学科研用房配置标准[21]。在计划环节上,必须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学校预算管理办法》,新增固定资产要经过充分论证并将其列入资产与财务预算之中。在采购环节上,一定要在遵循《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在验收环节上,采购人员收到资产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专家与用户进行验收并办理资产与财务入账手续。在安装环节上,必须由专业人士按照流程科学安装。在使用环节上,资产使用(保管)人应核对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国有资产信息系统中的资产信息,确保资产信息准确无误,具体包括:①资产信息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向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提出更正要求;②资产使用(保管)人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保管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③固定资产如不能正常使用,资产使用(保管)人应及时向本单位资产管理员与领导提出维修申请,经批准后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进行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资产使用(保管)人未经批准不得将固定资产调拨或借给其他人使用,如需调拨固定资产,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上报资产管理员办理调拨手续;资产使用(保管)人应配合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向本单位报告本人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情况,确保账实一致。在考核环节上,主要分为贵重仪器设备与实训室两类。前者包括机时利用(40%)、人才培养(30%)、科研成果(10%)、服务收入(5%)、功能利用开发(5%)和管理评价(10%);后者包括机时利用(40%)、人才培养(30%)、科研成果(10%)、服务收入(5%)、实训项目(5%)和管理评价(10%)[22][23]。在资产清查环节上,首先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事前摸查与制定清查计划。其次,利用账务清查结果,编制盘点明细表。再次,实地盘点并予以核实,作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账载盘点、账外资产编制盘点并与各项目进行核对后重新填报明细表。最后,巩固清查结果。在赔偿环节上,重点是明确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责任认定、赔偿标准、处理程序等。在维修环节上,要明确管理体制与管理职责,如统一领导、核定预算、部门负责、限额审批、超支自理、年终清零、绩效审计;设备维修费提取与确定、使用范围与构成,如物料费(含材料费、备件费)、维修人工费和软件服务费等、使用权限与审批流程[24]。在处置环节上,一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与置换、报废等处置,应当制定明确的要求与程序,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公开交易方式,应进行相应的资产评估,其中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对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废物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处理。二是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资产处置要由集体决策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由高校正式行文批复,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按规定程序与要求报主管部门审批。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并进行账务处理。2.建立健全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包括:机构分工与授权范围及权限内部控制制度、人员政治与业务素质标准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预算内部控制制度、验收安装内部控制制度、使用维护维修内部控制制度、调剂处置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报告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等。措施包括:设立专门且独立的全口径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固定资产网络平台、进行固定资产编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考核制度等。

主要参考文献:

[1]赵文淼,宋胜菊.基于反馈控制谈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改进[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6(2):113~117.

[2]田素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策略[J].江苏高教,1991(6):77.

[3]陈建飞.浅议改革现行高校仪器设备管理制度[J].上海会计,1993(3):24.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4篇

1.1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正确的意识才能做出正确的行为。而人们对固定资产的认识还存在很大的误区,一直把它作为一种成果来对待,而不是可以再生产的资料。在管理方面随意性很强,只是不停的进行材料的盲目和重复购置,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也会限制企业其他活动的正常进行。

1.2没有形成完善的煤矿管理机制

任何活动的开展都必须有一定的管理机制作为保障,而煤矿固定资产的管理却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由于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所以很多管理人员的工作没有进行精细的划分,彼此的职能相互交错极大的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效率;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在资产增加后相应的管理措施不能及时跟上,而对于出现的一些问题也不能实际处理;此外监管机制也不完善,由于煤矿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较多,而又同属于一个企业,所以彼此很难互相监管,即便有一些监管的措施执行也不是很到位。

1.3固定资产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矿产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主要依靠企业不断地投入和生产获得的,而很多管理人员把固定资产如房产、设备等作为一种劳动成果来对待,而不是可以利用的生产资料来使用,甚至这些固定资产的购买并不在企业发展的计划之内,只是为了追求企业发展的稳定性与安全性,但是这些固定资产没有投入到实际生产中,那么不仅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同时也没有将这些资产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发挥出来。

2、针对煤矿固定资产管理问题采取的措施分析

2.1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水平

哲学上讲: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煤矿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首先就取决于管理人员的意识,只有管理人员真正重视了固定资产的管理,才会积极的思考固定资产管理的方法,并按照管理机制的要求和程序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在选择和分配管理人员时,一定要对管理人员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和技术水平的培训,让他们自觉的遵守管理规定和要求,真正担负起管理责任。

2.2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是煤矿企业发展壮大的坚实后盾,也是企业应对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固定资产的管理在煤矿企业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让固定资产在保值的基础上实现增值,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而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经过以下几个过程:首先,对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每个企业都有自己不同的发展特点,而这些特点就是企业的优势,所以要结合企业的优势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这也是管理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其次,细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涉及的面比较广,如资产的购置记录、日常的维护和检查以及固定资产账目的管理等方面,通过细化管理人员工作的方式,让每个工作人员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此就能大大的减少固定资产工作失误的产生,同时还能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一定的监督作用。

2.3优化固定资产的管理结构和队伍

要把企业的管理制度较好的执行下去,就必须有较好的管理结构和管理人员,其中管理结构的优化就是简化管理的层级施行问责制,即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对具体的管理项目负责、部门管理领导对管理人员负责等,只有简化管理结构后才能真正的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而冗杂的管理人员势必会使管理工作的效率受到影响。而管理人员的选择就需要责任心、技术和经验都具备的人员来担当,否则管理的效果也不会理想。

2.4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每个人都有惰性,而监管机制的设立能够较好的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煤矿企业的发展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命运,同时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必须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无论是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还是固定资产的再投资,都必须在监管机制的作用下实行,而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就要根据监管机制的规定进行相应的惩处,以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

3、结束语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5篇

1.1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国家财产的完整与合理使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行体制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是指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2.职责

2.1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的原则。

2.2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及实物归口管理部分。负责新增固定资产的立项;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处理;编制并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卡片;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查、盘点工作,同时还是公司零星固定资产设备的归口采购单位。

2.3综合部是公司汽车、通讯设备及计算机设备的专项归口管理部门。

2.4 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资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配合实物管理部门进行账卡物信息的核对工作。配合生产部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账、卡、物相一致。

2.5各部门负责妥善保管、养护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上报本部门新增、保废等固定资产计划。

3.固定资产分类

3.1根据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现状,结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非生产用设备、电视机空调等电器设备通讯设备、自动半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管理用车辆及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3.2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

3.2.1在用固定资产:正在使用中的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停用或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或内部替换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属在用固定资产。

3.2.2 未使用固定资产:已完工或已构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属未使用固定资产。包括构件的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3.2.3不需要固定资产:企业多余或不适用,需调配处理的各类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计价

4.1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家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需单体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包括安装成本。

4.2基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按工程实际支出计价;已投产使用,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估价入账,价格确定后,再作调整。

4.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4.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入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4.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价.

4.7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

4.8实际固定资产已按规定计价入账后,对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更其价值.

4.8.1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4.8.2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4.8.3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4.8.4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8.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5.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5.1公司固定资产增加的渠道主要有零星购入固定资产;维简项目、基建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外单位捐赠、投资等.

5.2 购入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指购入不需要安装就可以直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财务部根据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的设备购置立项通知单和发票付款,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5.3基建工程、维简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是指经国家批准或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形成固定资产。

5.3.1由项目单位提供“固定资产移交清单”,交生产部、财务部。

5.3.2生产部对“固定资产移交清单”进行审核,按照每一单体固定资产安放地点,填写设备编号以及责任部门,并报财务部备案。

5.3.3财务部根据生产部审核后的“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等信息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5.4 接受其他单位捐赠、投资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评估结果或根据对方单位提供的有关凭据数字作为固定资产原价。接受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运输费、仓储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增加资本公积金。

5.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有关票据金额加上相应的税费或公允价值减去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5.6 公司固定资产减少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毁损或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或以及盘亏等。

5.7 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而不断磨损,或技术进步、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为固定资产报废和毁损处理。

5.7.1财务部根据生产部上报批准“固定资产报批单”进行销账处理,转入清理。

5.7.2生产部负责接收处置公司各部门的报废设备并上交残值。

5.7.3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进入营业外收入(支出)。

5.8公司要对闲置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出售。

5.8.1实物使用单位确定某设备已无实际用途,向生产部提出处理建议,由生产部决定该设备是否作为闲置设备。

5.8.2生产部根据闲置设备出售价格建议报批单,参与出售价格管理。

5.8.3处置闲置设备的收入由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5.9公司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根据有关批件、调拨单据,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一般作为长期投资。有关固定资产账务核算折旧计提等由接受单位负责进行。

5.10公司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财务部根据有关报批单,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和过失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5.11公司内部各单位固定资产之间的转移,由原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填写“固定资产异动单”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捐赠可直接进成本,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内的捐赠,根据财政局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6.固定资产折旧

6.1公司规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传导设备、机械设备、管理用具及其他在用的冶金专用设备;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2 公司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闲置固定资产)、经批准封存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3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办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净残值率根据集团公司下发关于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情况表定为5%。

月折旧率R=(1-净残值率)/(使用年限*12);

月折旧额=(月初原值月初累计减值准备金额+月初累计转回减值准备金额-月初累计折旧-月初净残值)/(使用年限*12-已计提月份)

6.4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6.5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6.6折旧方法的选择权限。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公司折旧方法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7.本制度解释权属财务部。

8.相关文件

8.1《企业会计制度》

8.2《企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 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第四章 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 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 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第五章 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 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 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 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 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第六章 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 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7篇

【关键词】 高等学校 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 管理 衔接

我国高等学校教育近年来呈现出生源多、类型宽、覆盖面广的特点。实行义务教育政策以来,大部分的学生都有机会进入高校继续深造。伴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对人才的渴求,高校近年来逐步扩大招生,在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上都有了较大的提升。过去高校会计工作的开展主要参照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旧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与高校现在所处的发展背景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差异体现在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上,旧版制度中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其指导思想是认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创造经济效益,因此任何的折旧都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体现。如今市场经济观念深入人心,虽然高等学校仍然是公益职能单位,但是传统的以固定资产原值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改变迫在眉睫。新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重点强化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指导思想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新进行了定义。新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参照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实施表明,政府逐步重视高校对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考察固定资产在高校教育中发挥的经济效益,通过折旧等一系列企业式的管理办法来促进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效率。

一、新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2014年初正式施行,同十几年前的旧版制度相比,新制度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更高,对会计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较大的改变。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财政部重点改动的环节,表明了政府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期望。

1、更加准确的会计信息

会计信息质量中的准确性是会计工作最基础的目标。虽然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但是由于制度的缺陷使得会计人员在生产会计信息时难以准确地反映出高校固定资产的真实状态。该种情况下会计信息准确性的缺失是由旧制度规定所导致,会计从业人员无法避免。新制度针对管理办法的落后,对相应规定做出了调整。新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更加准确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价值。权责发生制同收付实现制相比,有效抑制了固定资产虚增,按照经济业务实质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并且准确反映出后期维修、改造资产价值增加等情况。权责发生制关注固定资产经济业务发生时间,明确了固定资产后续折旧、改造等情形的节点,提供了更加准确的固定资产会计信息。权责发生制在高校的运用尚属首次,因此对会计人员在思想、专业技能水平、管理方式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2、范围缩小,管理从严

以前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较广、明细较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呈现出多而杂的特点。新制度为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效果,以少而精的指导思想,对固定资产重新做了定义。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得到提高,并且把一些数额较大,但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列为了存货,减少了固定资产管理的数量,使得固定资产的管理更加合理。如今固定资产少而精的管理方式要求会计人员集中精力管理好固定资产。虽然固定资产的范围有所减小,但是对管理方式和方法的要求都提升了一大截,对管理人员来说是巨大的挑战。

3、合理确定折旧方法和年限

新制度要求高校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准确反映固定资产每年损耗,在资产负债表中真实体现固定资产价值。过去16年里,高校会计从业人员从未对固定资产计提过折旧,这份工作对于高校员工来说非常陌生,给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度。会计人员在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确定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困难。会计人员需要针对固定资产实际情况进行主观判断,要求其不断加深对新制度的理解和学习。

4、提高各部门协调性

固定资产的管理涉及高校内的很多部门,包括固定资产申报购置时的使用部门、采购时的物资部门、入库时的仓库部门。财务部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离不开上述部门的配合,因此协调工作十分重要。固定资产入账时间、资产价值需要采购部门提供资料,折旧需要依据使用部门定时汇报的资产状态进行计提。由此可见,为了管理好固定资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必不可少。

二、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新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处于衔接期的高校,目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与新制度的要求存在差距,为了更快适应新制度的有关要求,首先应当对资产管理现状有清晰的认识。

1、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不匹配

高校在过去采购财务软件时,并未考虑固定资产折旧功能模块。除此之外,财务部门使用的财务软件同资产部门使用的管理软件缺少对接接口,两个系统较为分裂,使得财务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信息,加大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难度。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信息衔接的不通畅会带来许多问题。首先,财务处无法通过系统及时查询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耗损情况,导致固定资产在折旧时缺乏可靠的依据;其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不能了解到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情况,导致财务部门与管理部门同一资产价值出现不匹配的现象,给管理造成了困难。

2、账目、账实不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固定资产在管理过程中做到账目、账实相符。由于旧会计制度中并不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因此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通常局限于固定资产入账时点,固定资产的后续管理严重缺失。正是因为制度的规定以及会计人员的不重视,个别高校甚至未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仅仅通过凭证、账簿来反映高校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时,财务部门无法及时进行记录,并且无法查阅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前状态,极易导致账实不符。除此之外,资产部门、验收部门与财务部门入账时间存在不同步性,导致有账无实、有实无账。

3、固定资产信息化程度落后

高等学校目前已经完全实现了会计信息化,传统的手工记账模式已被取代。然而高校会计信息系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第一,高校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单机财务软件,未建立集中的数据库管理,使得上级部门审查高校固定资产状况时必须前往高校,降低了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第二,学校财务软件的内部封闭性导致固定资产申报购置部门的申报计划难以被高校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了解,容易盲目购置固定资产,导致浪费。第三,由于没有专人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导致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更新较慢,偏离了信息化的初衷。

三、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在过渡时期的衔接对策

新版会计制度加大了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固定资产管理的跨度也由固定资产入账时点延伸到了固定资产的后续处理(折旧、减值、处置)期间。目前高校正处于新旧制度的过渡期间,为了更好地达到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必须加大力度做好衔接阶段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加强管理团队建设

高校固定资产目前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旧会计制度未对固定资产管理做出严格要求。高校领导在旧制度的影响下,忽视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对其认识程度不高。为了更好地适应新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首先应当提高领导、管理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认识,通过培训使得他们深刻了解在目前高校运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校筹划建立三级管理网络,对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单位进行权力和责任的划分。使用部门最为了解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要及时记录并反馈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固定资产状态,结合经验与判断,分析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等情况,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进行了解,对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并组织相关管理工作的教育和培训。高校应当加强管理团队建设,在三级管理网络上各尽职责,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能力。

2、加强清查,理清账目

高校固定资产过去存在着账物不实的情况,为了在新制度下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与价值,应当对过去错误的信息进行纠正,确保新制度执行初期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解决好固定资产遗留问题,需要在衔接过渡时期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对高校当前固定资产的存量以及价值准确统计。清查过程中,做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计工作,准确区分并记录土地、文物、图书等不进行折旧的资产,确保将来计提折旧数额的准确性,也便于不同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

3、建立开放性固定资产管理共享平台

固定资产管理要建立开放性的信息共享平台。高校要实现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方便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之间信息的调取和查阅。高校内涉及资产管理的人员都应当有权限了解固定资产申报购置、入账价值、后期管理等状况,及时了解固定资产信息。固定资产管理共享平台要由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对固定资产变化情况进行记录并更新。共享平台工作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申报购置、计提折旧等指示应及时处理,并分发到相应资产管理部门。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加强了高校财务工作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在新旧会计制度过渡期间,高校应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正视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在制度衔接期间解决好固定资产遗留问题,创造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环境,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徐向丽、章新蓉:高校与医院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比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8篇

[摘 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步伐的逐渐加快,教育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需要也随之增大。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固定资产管理,不仅能够扩大学校规模,而且能够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本文介绍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分析了优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措施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122

[中图分类号] G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5- 0225- 02

0 引 言

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对落后,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学校持续发展的需要,并且严重制约了学校的发展步伐。固定资产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由此可见,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1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1.1 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固定资产考核评价制度不健全。由于我国部分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缺乏健全的考核与评价制度,相关人员的考核意识较低,考核标准不具体,进而导致固定资产在制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存在片面性、单一性等特点。其次,固定资产管理缺乏合理性。大多数学校在管理固定资产时,做不到管理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并且经常出现购置混乱、采购盲目、财物不符等现象。然后,资产管理思想落后。资产管理工作者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经常无视资产管理制度的存在,特立独行的进行资产管理工作,当资产管理中出现问题时,工作人员互相推卸责任。

1.2 固定资产管理的意义

优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一方面能够提高学校在其他学校中的竞争实力,增强学校知名度;另一方面能够反映学校规模,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此外,科学管理学校固定资产,有利于避免固定资产出现闲置现象,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资产使用率,进而促进学校有序运行。

2 优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2.1 制定清查制度

学校要想实现固定资产的有效监管,学校会计部门就要定期、及时的做好财务工作,会计人员每月底进行账目全面统计和具体统计,认真、谨慎的开展账目核对工作。工作人员对于已经存在的学校固定资产,要相应对其进行标签明示,即以便利贴的方式将固定资产的规格、名称、使用者、编码、购置日期、类别、型号等明确记录,同时,还要具体到人员签名,并附加相关机构公章。如果个别固定资产没有上述便利贴的详细说明,那么其固定资产享受不到报销待遇,只有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能符合一定的报销标准。

2.2 完善管理制度

首先,学校要制定明确的资产购置制度。固定资产购置前,要向学校财务部门请示,财务部门针对采购资产进行预算分析,最后告知明确的综合预算结果,如果部分资产不在综合预算的范之内,那么固定资产在进行购置时,要坚持急用及购原则,禁止发生随意采购、盲目采购等现象。其次,学校要强化固定资产验收制度以及资产保管制度。购买完成后的固定资产,要经过采购人、使用者、管理者以及保管者进行同时验收,资产验收的过程中,四位人员不仅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而且还要彼此间相互监督、共同合作,确保所购固定资产的优质性。最后,学校要细致落实资产报损制度。资产报损处理时,要遵循规范性流程,不能为了节省时间,忽视任一报损细节,进而提高资产管理的系统性。

2.3 健全监督制度

学校健全固定资产监督制度,即学校有意识的成立资产监督队伍。财务部门要不定期的进行固定资产检查,并公开告知检查结果。与此同时,构建科学、合理的资产奖罚制度,奖罚分明。健全监督制度不仅能够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而且能够在发挥固定资产的基础上,为固定资产制度提供切实保障,进而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效运行。

2.4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即使再完善、再健全,同样需要管理者来实施、执行,因此,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的提出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绩效考核具体表现在以下四方面:第一方面,固定资产不仅要满足上传下达的需要,而且还要与学校的办学宗旨、等级水平以及学校规模等相适应。第二方面,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与否,资产便利贴核对是否详实、准确,固定资产的保护工作是否到位,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第三方面,资产清算制度以及固定资产报损制度是否有序进行。第四方面,固定资产的使用以及处理工作是否依据程序开展。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不仅能够对资产管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而且还能够更好的健全资产管理系统,促进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运行,进而扩大学校的招生数量,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3 结 语

综上所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合理的资产管理有利于提高学校各部门的工作效率,有利于优化学校内部结构。同时,资产管理的过程较复杂、系统,进而学校在进行资产管理时要脚踏实地,不能急于求成,通过制定清查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度以及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青.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2(5):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