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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09-30 08:16:38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第1篇

关键词:

为适应医疗卫生体制和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适应医改的需要,2011年1月18日,财政部出台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及《医院财务制度》。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医院也可参照执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其他制度。新制度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试点城市执行,2012年1月1日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更加全面地体现了公立医院的特点,为加强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推行绩效考核,更好的规范医疗机构运行有着重大的意义。

学习新的《医院会计制度》,领会新制度带来的不同核算理念,发现新制度与以往的制度相比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其主要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新《医院会计制度》最根本的变化是明确了医院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原则,规定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要素。

在原制度中“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原制度虽然也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对医院会计要素进行核算,但同时又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收付实现制,全部会计处理既存在权责发生制,又有收付实现制,这种会计核算基础成为了医院会计制度的一大特色。它即强调了医院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和其他的事业单位又有着很大的区别。而这次新制度是完整地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到医院会计核算中,彻底取消了收付实现制,使医院会计核算几乎基本近似于企业会计核算。

新《医院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实现了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避免了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带来的不足,可以更好地推动医院正确地进行成本核算,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为内部各部门以及整体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推行绩效考评,加强医院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提供更可靠的会计核算资料,也更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中谨慎性和配比性原则的要求。是新医院会计制度向企业会计制度趋近的一个标志,也是一个重大的变化。

2、改变了对“固定资产”核算,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新设了“累计折旧科目”。

原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在除有融资租购入固定资产外,固定资产科目余额等于固定基金科目余额。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相对应,购置资产的资金支出和固定资产没有对应关系。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核算固定资产相同,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这也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区别于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特征。

新制度改变了固定资产的核算,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值。新制度还规定了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及其他相关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

新制度增加了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按照新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具体规定为: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大型修缮确认标准由各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顺应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的改变,新制度对无形资产核算也设置了累计摊销科目,用以核算无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摊销额,准确地反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也增加了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具体是: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由此可以看出,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都在很大程度上趋同于企业会计。是新医院会计制度同企业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相近点。

  3、新医院会计制度取消了“修购基金”科目。原制度规定,医院在提取修购费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修购费”,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这样也会造成净资产的虚增。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会存在着对某项固定资产的一般修购费累计多提和少提,致使其不能正确反映医院的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结余的实际问题,不能真实地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同时,虚增了医院净资产,和会计核算中的稳健原则不符,影响医院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率的真实性。新制度取消了提取修购基金的会计处理,增设了累计折旧科目,这样才能更准确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损耗以及相应应摊销的成本费用。

4、新医院会计制度明确了医院财务报告是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与原制度仅为“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也有明显的不同。

新制度所指财务报告是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而会计报表也不再是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基金变动情况表、和有关附表组成,而相应改变为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明细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部分中最大的改变在于新增了现金流量表,它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现金流量表趋同。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年度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信息。现金流量表是综合反映医院一定期间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途径的动态财务报表。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医院管理者可以了解医院各部分现金是否合理,判断财务状况好坏,预测医院未来现金流量以及未来的发展情况,从而为合理调度现金,做出正确的经营、投资和筹资决策提供有力保证。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资金管理又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现金流量表可以了解医院现金的来路和出路,为医院管理层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

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和推进,医保病人也会不断增加,医保后付制的范围越来越大,因为医保病人看病是只支付自付的部分,其他的大部分将由医保中心支付,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应收款。应收款也将会占医院总收入的大部分 比例,这样势必影响医院资金周转。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必须要对应收款加强管理。通过提高对资金流量的管理以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率。正因为现金流量表则可以出反映医院资金变化情况,可以为医院管理者提供资金管理所需要的数据,因而对于现金流量表,医院管理者应引起高度的关注。

  5、新医院会计制度引入了注册会计师对医院财务报告审计制度。

新医院会计制度第五条规定;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同时在第六条中规定动作了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又在第八条中说明医院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注册会计师对医院财务报告的审计也就主要是对会计报表的审计,通过对医院会计报表的审计正确地反映出医院资产负债信息、资金结构、收入支出,以及现金流入流出等情况。

财务报表审计其实是一种鉴证业务,也就是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以往专业工作经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目的在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要完整核算所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全面披露资产负债信息客观反映资产的使用消耗和实际价值。医院财务报表是否达到这个要求,是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所出据的审计报告得出答案的。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不同于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审计报告,而是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具有鉴证作用,能够得到政府及其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第2篇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权责发生制

政府财务报告是报告主体对一定会计期间财务活动及至整个主体各项活动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和报告,用于反映和评价政府主体的绩效水平和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信息使用者可以据此作出相关决策。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政府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通过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之上的预算会计报告来实现。随着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向公众提供透明的财务报告成为一种必然的要求。我们该如何建立起自己的财务报告体系?是不是可以借鉴企业财务报表体系的经验和现实做法,一步一步向前推进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有的财务报告进行完善。

一、改进会计基础,引入权责发生制

目前的预算会计理论相对滞后,实际会计操作已经走到前列。当前的任务是要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规范会计核算。

(一)预算单位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已显露出的弊端

1.在收付实现制下,由于无法反映大量的隐性负债而导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信息被扭曲,不能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成本分析并对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考核,无法落实政府的经济管理责任。

2.不利于进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收入支出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收付实现制以款项是否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会计记录便不能代表当期业务活动的真实结果,同理,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会计记录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因此,收付实现制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成本和反映运营结果。

3.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由于目前预算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不能在费用和成本中反映资产的耗费,以至固定资产账面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状况。

(二)实际会计实务中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早已并存

虽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大多数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依据的是收付实现制,但在预算单位的实际会计工作中,却是两种基础同时存在的。尤其是事业单位,其性质往往是经营性业务和行政服务职能并存。事业单位的性质介乎行政和企业之间,双重性质和多元的职能决定了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其核算基础不应简单地予以归并。

(三)将权责发生制逐步引入预算会计的优势

1.权责发生制有利于对资产的持续管理

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下,可通过资产的摊销和计提折旧来反映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更新要求。这些信息对于资产管理及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是十分重要的。收付实现制对资产的管理集中在是否投资于新的资产。权责发生制下政府对资产的管理不仅是增购资产问题,而更应重视如何对现有资产进行养护、改良以及延长其使用年限,对使用年限长的基础设施尤其如此。

2.权责发生制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

权责发生制能揭示社会保险、雇员养老金等政府长期承诺形成的负债,避免了隐性负债藏而不露的问题。机构管理者也难以将其自身应承担的当期成本转嫁给继任者,有利于政府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提高政府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政府对其负债全面地加以揭示,既有利于今后的预算决定,也有利于政府制定正确的融资决策。

3.权责发生制能完整地反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

权责发生制方法在配比基础上确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具有期间可比性,也可与外部竞争者比较,从而有利于鼓励竞争,有助于决定服务项目的收费和定价。同时基于真实成本基础,在管理上就可以要求公共部门以产量(产品或服务)或经营成果来衡量其工作绩效,从而有助于政府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改进政府财务报表的构成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存在很大缺陷。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支出总表、事业(经费)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情况表、基本数字表等。这些报表能总括地反映一定时期预算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资金收支情况。但是,与发达国家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相比,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存在很大不足,主要表现在:资产反映不真实,负债反映不完整,进而造成报表功能不强;政府整体的合并财务报告缺位等。改进政府财务报表的构成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改进会计报表主表,探索编制现金流量表

原预算单位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项目列示不科学。比较严重的有:基本建设支出不在财务总账中反映,而是单设基本建设账,总账上只是反映一个结转自筹基建数,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投入情况无法知晓;另外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中同时反映收支项目,既不符合资产负债表作为静态报表,不应反映收支类科目的属性,又因重复列示而无意义等。所以要逐步改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使之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阅读。

(二)全面规划会计报表附注,增加表外信息和财务信息的披露

附注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比财务报告本身更为重要的财务信息,它不仅用来披露会计政策,更重要的是对报表项目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着重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信息:

1.预算执行情况。即政府是否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财政资金用于预算限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如果政府的年初预算与后来的修正预算之间存在较大差别,则需要对有关变动作出解释。

2.国有资产方面的信息。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产权结构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

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另外还应将各类基金财务报表的数字汇总,合并为政府部门、各级政府的财务报告,以全面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4.增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阐述。

由政府部门对其工作职能及其履行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让纳税人明白他们缴纳的各种税费都到哪里去了,究竟起到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作用。同时政府对管理业绩进行讨论与分析,这样有利于政府强化管理业绩的观念和形成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政治文化,同时它可以让信息的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三)增加编制合并财务报告

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政府各职能部门从属于政府整体并受其控制的意义上讲,各部门类似于企业集团。因此,与企业财务报告的情形相对应,政府各部门不仅应编制本机构的预算与财务报告,政府整体也应编制合并的预算与财务报告。从政府整体必须向公民、纳税人承担受托责任的角度讲,合并的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比单个机构的报告更为重要。

三、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鉴证制度

政府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能为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往往需要经过审计师的审计鉴证。西方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的改革进程中,许多已经确立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鉴证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往往必须由政府审计师鉴证之后,才能对外公布,审计报告已成为政府财务报告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然而,直到目前,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所编制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在提交人大之前,并未经过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鉴证,并且我国在政府审计公开方面仍未形成统一的、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因此,我国一方面应当建立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鉴证制度,以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的真实,从而保证政府活动的预算遵循性、经济性;另一方面,审计报告本身也要透明,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应当将审计报告连同经审计的政府财务报告共同提供给使用者。

四、重新定位报告使用者

国外的政府财务报告改革无一例外地将公众作为主要的报告使用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主要是为了报告和解除政府对公众的受托责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财政透明度良好行为守则》也要求,政府应向公众提供关于过去、现在和预测的政府财政活动的充分信息。

然而,依据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预算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预算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对于公众的信息需要仅是模糊地用“有关方面”来一笔带过。因此,目前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报告,还是总预算会计的预算会计报告,都不用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更不用说对公众公布了。各级财政部门在将本级及汇总的下一级的预算会计信息进行汇总后,仅将其中的部分信息反映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并提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政府部门是否可以像企业一样,把公众作为自己的股东,因为各预算单位的资金是通过国家拨款来实现的,实际上这些款项都是通过纳税人上缴税款的形式汇集而成的。既然公众为我们政府各部门提供了活动资金,各个部门是否完全应该将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示给公众呢?这就是我们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而一个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是否得到了落实。

综上所述,改革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一个全面、完整、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仅仅能够使得广泛的政府财务信息使用者能够获得所需要的有关政府的受托责任、财务管理、偿债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更主要的是能加强对政府的整体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的监督,适应政府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纲领和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琦.公共受托责任、政府会计边界与政府财务报告的理论定位[j].会计研究,2007,(12).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lgarden”为你整理了这篇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清波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报告

2020年4月1日至6月22日,上城区审计局对清波街道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发现我街道还存在预算编制、经费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和工程管理等方面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有待提高问题

(一)部分预算内专项经费调整率偏高或调整额较大的问题

?? 2020年度编制内容更细化,并新增了预算项目,为街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降低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专项经费调整率。

(二)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执行,加强财务复核流程,提高财务业务水平,确保财务列支规范合理。

(三)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根据2021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已相关经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

二、关于经费使用管理尚待加强问题

(一)关于部分专项经费多头列支问题

2020年编制预算时,细化了专项经费预算,统一项目列支经费。

(二)关于个别专项经费使用与项目申报书不符问题

办事处主要领导已在班子会议上,要求各科室按照2020年度参与式预算相关要求编制预算申报书,尽可能细化项目申报内容,确保专款专用。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

2020年度公务出国经费为零。

三、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街道已向往来款挂账单位发函,督促清理相关往来款。

四、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较薄弱问题

(一)关于房产台帐信息与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问题。

一是对未在房产管理台帐上反映的13处房产,均已更新,并备注说明特殊情况。二是对未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1处房产,已经及时录入系统。三是对街道房产管理台账有3处不一致情况进行了细核,做好更新工作。

(二)关于房产出租审批手续和租房协议不全问题。

现已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待合同到期后,后续协议招租将严格按照手续执行。

(三)关于房产出租未进行公开招租问题

街道将与区府办和区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加强协调和沟通,争取在今年补办相关手续。

(四)关于部分内部制度内容存在冲突问题

街道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清波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波街道房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五)部分内容固定资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街道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对房产权属用途进行定期复核和数据更新,三是制定《清波街道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五、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尚待改进问题

(一)关于“小型工程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约谈该项目投标单位法人及联系人,对街道入库建设单位全面进行排查,将相关单位从街道投标库中删除。二是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完善《清波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严格把关,对实际不适用的。三是强化与财政、审计部门配合,对纳入投标库的工程单位,实行全面信用管理。

(二)关于“小型工程流标后未重新招投标”问题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招标办人员业务技能和操作水平。二是制定《清波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个人岗位职责。

六、关于内审工作尚待加强问题

街道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按照区审计局有关内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清波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特此报告。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第4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资产审计监督,维护工会资产安全与完整,防止工会资产流失,促进我市工会资产在规范、有序地流动中实现保量增值。根据《会计法》《工会法》和全总《工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会资产、是指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 工会资产审计是指对工会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的审计,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借出款、应收款、库存材料、投资,在建工程和其他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工会资产审查监督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工会资产审计(审查)任务,一般由各级工会经审办承担,审计情况应向同级工会经审会和全委会报告。

第六条 上级工会经审会有权对下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使用、经营情况实施审计(审查)监督。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经审会应当参与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工作。

第八条 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和大型维修工程,工会经审会应当提前介入,参与工程预算制定、预算执行、竣工决算的审计(或委托审计)。

第九条 工会经审会要参与固定资产集中采购招投标和比选的监督工作,促进工会资产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中运作。

第十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市各级工会组织。

第二章: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内容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

(一)库存现金的审计。库存现金是指工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的现金。

1、检查工会内控制度设置情况,是否建立合理的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按照《会计法》规定,“不相融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开票人、收款人分开,钱、账、物、支票、印鉴分管,是否制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2、检查现金收付、记账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现金业务,日常现金开支是否有相应的授权和审批。

3、检查库存现金收支管理中,有无“贪污、挪用、私设小金库”等非法支出现金的行为。

4、库存现金盘点,检查实有金额与账面结存金额是否相符,如果出现差异,是否查明原因并按照工会规定程序审批后及时处理。

(二)银行存款的审计。

银行存款是工会组织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检查出纳、会计岗位是否分离,分工是否合理、合规。

2、检查银行存款账户开设是否合规,各种账户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有无私设账外“小金库”的行为。

3、抽查、复核银行存款总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

4、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各项收支是否合法、合规,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会计分录和记账是否正确。

5、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的发生额和余额是否一致。

6、检查未达账项是否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来确定期末余额,核对银行存款调节表账面余额与总分类账是否相符,如出现差异,是否查明原因并按照工会规定程序审批后及时处理。

(三)借出款的审计。

借出款是指工会组织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1、检查对外借出款是否坚持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各项借出款理由是否充分、合规、真实。

2、检查借出款管理是否有效。审核借出款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协议,相关合同、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是否确定还款期限。

3、审查长期挂账的借出款是否及时进行清理并说明未收回的原因。

4、审查借出款呆坏账的确认和处置是否符合工会有关制度规定的确认条件,呆坏账核销是否按照工会规定程序审批认定后处置。

(四)应收款的审计

应收款是工会组织应收未收上级或下级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

1、审查应收上级或应收下级经费的真实性。审核各种应收款项的有关文件、工会经费收缴分配表等相关财务资料,确认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

2、审查应收款呆坏账的确认和处置是否符合工会有关制度规定的确认条件,核销呆坏账是否按照工会规定程序审批认定后处置。

(五)对外投资的审计

对外投资是指工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1、查阅工会对外投资项目是否坚持了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分析投资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审查合同、协议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工会有关规章制度,投资损益分配是否科学、合规、合理,按照工会规定程序批准同意后实施。

2、审查对外投资项目的入账价值,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

3、验证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项目收益的合理性。重点审查投入与产出是否匹配,是否真实、有效、符合实际。

4、审查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项目收益是否按照相应的合同、协议规定取得收入并及时入账,有无损失。

5、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项目出现损失时,是否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确认无法收回或不能实现的收益是否按工会规定程序批准认定后处置。

(六)库存物品的审计

库存物品是指工会组织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1、审核库存物品与固定资产的划分和核算是否正确。

2、物品盘点,核实库存物品的品种、数量、计价情况。

3、核对实际盘存数量、价值与总账、明细账数量、价值是否相符,确认库存物品的真实性。

4、如有盘盈、盘亏的情况,是否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经审批授权后处理(对盘盈的物品按重置价入账)。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

(一)在建工程的审计

在建工程是指工会正在建设中,尚未完工的固定资产,范围是工会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和单项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五万元以下维修工程由经审办审查)。

1、审查在建工程是否立项,是否坚持了招投标制度,并取得相关批文,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严谨,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合法。

2、审查有无将其他费用挤入在建工程、虚增在建工程成本。同时审查有无将在建工程费用挤入工会业务费或行政费支出、虚增行政费支出的行为。

3、审查在建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是否开展了审计,是否按工会规定程序审批认定后办理工程决算。

(二)固定资产的审计

工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1、审查是否建立健全工会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明确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2、审查是否建立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包括:预算、采购、验收、领用、盘点、报废、核销和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等内容。

3、审查是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实物台账和卡片,购入的固定资产计价是否准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4、审查是否依法取得工会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和工会资产登记证,账内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是否相符。

5、审查是否坚持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认各项资产是否真实存在,账实是否相符。

6、审查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是否真实,是否按照工会规定程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7、审查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残值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收入,有无将残值收入转移“小金库”的行为。

第三章 工会资产审计监督程序

第十三条 工会经审办根据审计计划,组成审计组,制定审计方案,于实施前三天通知被审单位准备有关审计所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二)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实物台账、卡片

(三)工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四)年度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盘点表

(五)借出款、对外投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相关合同或协议书

(六)基本建设工程各项批文、招投标书、预算决算资料、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资料

(七)工会企事业单位年度经营考核指标

(八)其他与工会资产管理使用和核算有关的财务资料

第十四条 审计组根据国家法规和工会有关制度,审查会计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工会资产管理、使用、经营情况,并向有关人员询问取得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审计报告送被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0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第十七条 审计组对被审单位反馈意见作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

第十八条 经审会或经审办审核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做出综合评价,出具正式审计意见书,发送被审计单位,必要时,可送达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党委和行政单位。

第十九条 被审单位收到正式审计意见书后,在15天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工会经审会或经审办,同时应当将审计意见书和整改结果报送同级工会委员会。

第二十条 根据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审计回访检查。对于整改不认真,审计意见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第5篇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市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中建立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重*事项报告制度。

企业对于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重*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制改建、注册资本变动、核销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应当在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决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其中按规定需报批的,按有关规定申报批准。

二、转让国有产权(股权)、企业改制、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清算,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所涉及的资产,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年12月31日财政部令第1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

三、企业合并、分立、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制改建等涉及国有资本变动的,应当按以下权限报经批准:

(一)母公司国有资本变动的,报请市政府批准;

(二)子公司国有资本变动的,属于集团内部结构调整的,由母公司审批,涉及集团外部的,由母公司报市财政局审批。

在企业改制前一年内,母公司不得随意调整改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确需调整的,由母公司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三)企业单项固定资产转让实行审批、备案制。

企业对外转让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单项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审批:

1.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集团所属企业,由母公司审批,报市财政局备案。

2.未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企业,转让的固定资产原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需要报市财政局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报市财政局备案。

厂房、办公楼、房屋、场地等,以原值200万元(含200万元)为限;

主要生产设备、运输工具,以单台(套)原值3O万元(含30万元)为限。

3.转让价格低于评估结果10%以上的,由市财政局审批。

4.实行授权经营集团所属企业转让单项固定资产和未实行授权经营企业在规定审批标准以下转让单项固定资产,需要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国有企业单项固定资产转让备案表(见附件)一并报市财政局,办理备案。

(四)办理国有产权(股权)转让需报送的材料:

1.母公司(或转让方)产权转让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包括:转让方、被转让方及受让方的概况,转让理由和转让收入的处置等主要内容;被转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还需提供股东会(股东*会)或其授权董事会同意产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2.企业主管部门关于产权转让的批准意见;

3.转让方、受让方草签的产权转让协议书;

4.转让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受让方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资信证明;

5.转让方、被转让方、受让方上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6.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文件或备案表。

四、企业改建、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门应按规定行使有关职责。企业国有权益出资部分必须进行国有股权的确认程序,由市财政局出具国有股权的确认批复文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国有股权确认需报送的材料:

1.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确认申请报告;

2.政府有关部门同意企业设立的批准文件;

3.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

4.公司设立方案;

方案应当包括:设立公司的可行性、企业资产评估结果、资产重组方案以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5.资产评估报告核准文件或备案表;

6.公司制企业股东认购股份的协议;

7.公司制企业的章程。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第6篇

*区审计局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区人民法院20*年度决算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召开院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将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执行款管理。审计发现,虽然有关文件对诉讼费用、执行款的管理均有明确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滞留问题,造成这一状况的客观原因上是执行工作涉及当事人多、收支金额大,部分执行案件情况特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主观原因是法院执行款管理中存在重收款轻管理的倾向,面对结案率和执行率等考核指标,相对于收款(执行)而言,退款(执行款支付给权利人)重视不够。针对审计提出问题,*区法院表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执法为民意识的高度来提高认识,加强执行款管理工作。

二是注重整改,狠抓审计反映问题的落实。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区法院业务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对多年来滞留账上的预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和履行款进行了一次清理核对,并将审计已认定的滞留账上3-8年和已结案件的规费等200余万元资金缴入了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对办公大楼搬迁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落实人员,下步着手清查盘点。

三是完善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把审计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物品购置、管理及财务审批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从源头加强管理。

*市审计局在开展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的问题整改和建议采纳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市中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责任落实到人,改进财务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从机制上预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产生、堵塞漏洞,实现了从积极整改、被动纠正到主动采纳审计建议、自主规范、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市中院首先从理顺机关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实施内部监督、控制制度着手,一是加强诉讼费的收取、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绝不下达创收指标,不得将诉讼费收入与工资、奖金挂钩,从根本上杜绝为钱执法;二是加强对执行款及利息、羁押款物的管理,确定执行款物管理机构,按财政部门要求设立专户,明确管理原则、操作程序及审批手续;三是收回各部门印章,所有诉讼费都由银行代收,由银行开具专用票据,再安排专人与银行核对诉讼费收入情况,保证收费及时缴进财政专户。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由政治部、纪检组对全院各部门是否设立“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案,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凡私自或以白条形式收费者,一律视为个人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格财务管理

市中院在20*年对财务管理机构在进行调整,全院财务统一划归司法行政处管理,机关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装备购置及处置等均由司法行政处负责,改变过去由办公室和司法行政处分开管理机关日常经费收支和诉讼费、执行费、罚没收入收取及装备经费支出等多头管理的模式。一是取消原有庭室包干经费办法,院机关经费开支实行总额控制,定额包干,实施经费审批一支笔制度,杜绝多头审批,乱开支现象。二是对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的使用实行限额控制,对财务报账手续报销票据作出了16条具体规定,补助福利由院统一发放,杜绝损失浪费现象;三是严格执行银行开户、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政策,大型购置和基建开支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第7篇

目前,关于环境审计风险的定义主要有如下的观点。海南省审计学会课题组(2002)认为,环境审计风险包括两方面: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和独立环境报告未能公允地反映其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审计人员却认为已经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和独立环境报告已公允地反映其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审计人员却认为没有公允地反映,并据以可能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甚至作出错误审计结论。余先仕等(2002)认为,环境审计风险是由于环境审计所处的内外环境和被审计对象存在种种不确定因素,造成环境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偏离,而使环境审计机构和人员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周泽红(2003)认为,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在实施环境审计的过程中,由于受到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审计结果与客观事实发生背离的可能性就是环境审计风险。刘长翠(2005)认为,对完整的环境审计风险概念,应从广义上理解,即不仅包括审计过程的缺陷导致审计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而产生损失或责任的风险,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而且包括环境管理风险可能导致企业无力偿债或倒闭所可能对审计人员或审计组织产生伤害的可能性。蔡春等(2006)认为,环境审计风险是指在环境审计的过程中,由于环境会计报告存在重大的错报和漏报、环境政策的执行存在着重大的不合法行为、环境管理系统存在着重大的漏洞、环境管理活动存在着绩效的重大偏差,而审计师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节能减排环境审计风险是指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在开展节能减排环境审计过程中或者由于节能减排环境审计工作的开展而导致遭受损失或不利等不期望出现结果的可能性,它包括重大节能减排错报风险和节能减排检查风险这两个要素。

二、环境审计风险模型的界定

周泽红(2003)提出:环境审计风险同其他审计项目的审计风险一样具有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大要素。审计风险与其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公式表示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刘长翠等(2005)提出:环境审计风险要素包括环境会计风险、环境管理风险和环境检查风险。将理想的环境审计风险模型作如下表示:环境审计风险=环境会计风险×环境管理风险×环境检查风险。蔡春等(2006)认为:环境审计风险一样可以采用以下的模型进行评估,即:期望的(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评估的固有风险×评估的控制风险×可接受的检查风险。

笔者认为根据风险导向审计模型:审计风险=重大错漏报风险×检查风险,节能减排审计风险的模型应该是:可接受的节能减排审计风险=重大节能减排错漏报风险×可接受的节能减排检查风险。其中重大节能减排错漏报风险又应该包括节能减排固有风险,节能减排内部会计风险和节能减排内部管理风险。其中节能减排固有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以及外部环境、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重大差错的可能性。节能减排内部会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节能减排会计报告和各会计账户余额,以及与节能减排相关的财务、会计控制发生重大差错的可能性。节能减排内部管理风险是指节能减排内部管理控制也不能规避的风险。因此节能减排审计风险模型应该为:

可接受的节能减排审计风险=重大节能减排错漏报风险×可接受的节能减排检查风险。

可接受的节能减排审计风险=企业节能减排固有风险×节能减排内部会汁风险×节能减排内部管理风险×可接受的节能减排检查风险

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见表1:

三、风险导向下节能减排环境审计的模式

节能减排审计过程在风险导向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如图1所示),而且每一个阶段都应该要考虑风险。第一阶段为审前阶段,在审计项目确定后,审计人员需要做审前准备,包括选择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组成审计组,通过网络或向被审计单位收集节能减排企业的背景资料,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如产量、利税等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污染物的种类、产生量、毒性及其处置与达标排放情况,己有环保设施的技术水平和运转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评估程序,从而了解企业的风险程度,优先考虑高风险领域,确定重大错漏报领域。编制审计计划,发放问卷调查,对产品生产或服务中存在的各种环境因素及其管理现状,尤其是单位领导与职工的环境意识进行调查。同时需要聘请节能减排的专家以及就已经了解的情况和审计计划对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审前培训。

节能减排审计的第二个阶段是现场实施,审计人员首先需要与被审计单位开进点会,就审计的目的、审计的范围、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组人员的构成、审计花费的时间、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帮助以及资料等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然后,审计人员需要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实施的多少是直接与环境审计风险密切相关的。在企业的环境固有风险一定的情况下,审计人员通过了解企业发现其有完善的内部环境会计、管理控制制度,则需要实施较多的控制测试来验证是否企业内部环境会计、管理控制真的得到执行,而且有效。如果在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时就发现企业内部环境会计、管理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根本就没有相关的控制制度,说明企业的内部环境会计风险和内部环境管理控制风险很大,则他们只需要执行很少或不执行控制测试,而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事项进行实质性测试,整理收集的相关证据,并形成审计报告初稿,与管理当局交流发现的问题。

最后一个阶段是审计报告及资料整理阶段。在该阶段,审计人员在该阶段需要分析综合审计证据。在对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和综合时,仍然需要应用分析程序来分析是否被审计单位仍然还存在重大风险,对取得的证据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然后按照业务的性质,或者所查出的不同性质的问题进行归类,选出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编制审计报告的依据。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需要对审计工作底稿做最后一次审核,然后审计人员与管理当局沟通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报告定稿,并下发审计意见书。最后,审计机构需要对该次审计的情况作质量评价,整理汇总所有的审计资料,形成工作底稿。另外,审计人员或机构还需要执行后续审计,主要针对被审计单位在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问题来展开,如问题是否得到及时纠正,改进措施是否得力,审计提出的意见或措施是否合理、正确等。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较严重的单位,必须进行后续审计,以达到纠正改进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规避审计风险。

审计结果最终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该次节能减排审计审计主题;审计计划和程序、审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以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存在的分歧等问题。具体审计报告的结构分析见表1。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第8篇

(一)固定资产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重复购建严重

由于固定资产归口管理,相关部门缺少有效沟通,各使用部门为方便自己使用,一味追求“小而全”,固定资产在购置前缺乏合理方案论证,缺乏统一调剂配置,造成了大量重复购置。学校缺乏整体统筹规划协调,各系部、处室、院所之间互不沟通,设备不能共享使用,造成部分固定资产购置后出现低效运转,利用率和使用效率都不高,有的甚至长期闲置,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二)固定资产信息记录不对称,账实不符突出

目前部分高校财务部门只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核算,不设置台账,使得账物相互分离,由于没有建立严密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信息记录不对称,会计核算时有滞后,再加上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中,未严格执行资产的清查盘点制度,导致账实不符现象较为突出。如某些高校自建的建筑物已使用多年,因未办理竣工决算和审计手续,财务部门因此而无法入账。某些高校将固定资产投入校办产业时没有严格履行有关手续,造成该部分资产在账面上属于学校,实质上被校办企业无偿使用,造成资产流失。

二、完善内控制度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一)健全固定资产内控制度,提高责任管理意识

高校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前提下,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一套安全完整且操作性较强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体系,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通过建立固定资产清购与审批、验收使用、清查盘点、处置收益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的内控责任制,要全员参与,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到人,做到既相互配合又互相制约。

(二)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管理原则,确保各环节有效监控

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存在不相容性,如拟购建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与审批;采购、付款与验收;处置环节的申请、审批与执行;业务办理与会计核算等,建立健全不相容岗位控制制度,严格分工,明确职权,相互牵制,落实责任。在固定资产采购环节要强调采购过程的公正、规范和透明,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投标方式。单位对于大额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应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避免决策失误。承担采购任务的部门应在充分熟悉和掌握供应商的情况下,通过多方比质比价办法来确定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对已中标的厂商,可随时到现场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监督。在固定资产验收环节,需要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和监察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验收时要将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参数等项目与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拟定的协议进行逐项比较,对技术参数部分还要进行相关技术测试。固定资产验收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单,验收信息,办理固定资产建卡、编号、仓储登记、会计入账、部门使用调配等手续。

在固定资产使用环节,日常的维修和保养业务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负全责,将固定资产管理纳入部门工作责任目标中,并作为部门领导工作业绩衡量指标,从而改变对公共财产重使用、轻管理的局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以落实检查责任,及时消除风险。在固定资产处置环节,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要把“审批”作为关键控制点。明确什么样的固定资产需要处置、如何处置、谁具有审批权限、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并完善处置资产的资料档案。资产处置前,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人对拟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论证、评估或技术鉴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在具体处置过程中,资产管理部门要区分不同情况,针对固定资产不需用、未使用、投资转出和正常报废等情形采取相应的控制程序和处置方案,并报学校相关授权领导审批。加强内部调配固定资产控制,完善交接手续,确保账物流向一致。规范资产处置收入,学校固定资产用于对外投资、出租等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入非税,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

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应建立一套健全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评价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形式及设计上是否完善、合理;各控制方法的环节是否符合基本原则及要求;需要控制的各控制点是否都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措施。第二,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来控制和完善,及时改进固定资产内控的缺陷。第三,评价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是否真正发挥了良好作用。

(四)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

内部控制强调过程控制,固定资产内控要保证较好的执行效果,需要内部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主要依靠高校内部监察审计部门参与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处置等环节,在日常管理中多调查、倾听职工对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在内的使用和管理意见,加强管理意识和责任。另一方面还需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反馈,以完善内部控制。高校应明确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具体使用部门和个人应承担相关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责任。此外,固定资产作为高校重要的国有资产,还要依靠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社会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外部监督,做到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上级部门可每年抽样部分高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或专项审计。通过外部监督可以发现内部监督不足现象和不易发现的内控漏洞,以便加强改进,促进高校固定资产内控系统地完整有效。

三、改善高校固定资产内控管理的对策

(一)固定资产组织人员控制

通过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机构并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而形成的组织与人员控制制度,组织控制的核心内容主要有组织机构的设置、岗位制约、岗位责任、职务分离等方面。人员控制主要指专业相关、不相容职务互相分离、监督和制约。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三者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各系部、处室、院所等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保全管理,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且保证在各自授权范围内的职责职权不受外界干预。

(二)固定资产授权审批控制

通过明确赋予固定资产经办人员和审批人员相应权限来进行相互牵制控制,主要明确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调配与处置等各个环节相关人员承担的工作要求和职责范围。经办人和审批人在各自授权范围内分工协作,凡审批人未经授权或越权审批的,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可向审批人上级授权部门报告。经办人员依据固定资产业务流程,以符合内控要求的记录单据来完成固定资产控制各环节。

(三)固定资产会计系统控制

我国会计法律要求,高校财务部门应建立严密的固定资产会计控制系统,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岗位,通过会计系统达到其价值形态的控制。学校会计制度中要明确固定资产核算的标准和范围,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卡片,对发生的固定资产业务进行及时会计核算,除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固定资产外,高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时不考虑残值。会计系统控制建立了高校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三方的内部牵制体系,财务部门除设立固定资产总账进行价值核算外,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还需分别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全面记录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如资产的取得时间、使用部门、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保证账、卡、物相符,即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预算控制

高校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和处置等与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是统一的过程。高校固定资产主要表现为教学仪器、实验实训设备等,因资金量占用较大,应当加强预算管理。新增的固定资产一般要经过预算编制、申报审批、政府采购、登记入账等程序,确保所有资产定额配置、公开采购、有据可循、有档可查。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先会同财务部门审核固定资产存量,依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本着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原则,严格固定资产年度预算编制,明确编制程序各节点的控制要求,按照精简节约、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和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原则处理好增量资产与存量资产的关系。

(五)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旨在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高校应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主要成员由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固定资产实地盘点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能并有效防止资产的流失。此外,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还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加强固定资产会计资料的妥善保管,做好重要资料的备份记录工作,以便在记录受损、被毁时重新恢复,这在信息化处理条件下尤显重要。建立保险制度,投保那些单位价值高、使用重要的固定资产,以规避高价值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风险,使固定资产在遭受意外时能够得到补偿,从而最大限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固定资产管理队伍控制

高校固定资产不管是一般设备、专用设备,还是图书、标本及陈列物,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都是很高的。高校领导要认识到资产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对固定资产管理质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学校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按照工作需要和内控制度要求足额设置岗位,配备高层次、高素质专业人员。学校各资产使用、保管基层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让更多的资产管理者参加培训学习。培养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应明确每人的工作职责,不得越权行事。对于一些诸如采购、保管、登记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工作岗位,不断挖掘员工的潜力潜能。固定资产管理队伍控制就是要提升资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资产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七)固定资产现代技术管理控制

高校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要求,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介质,负责建立安全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将本校固定资产变动信息录入该系统,同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数据无缝对接,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及时了解各项固定资产信息,可进行实时对账,动态适时地掌握资产从购置、验收、领用、使用、保管、维护、交回等内部管理全过程,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与监督,便于检查并改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减少资产的非正常损耗,有利于资产的统一管理,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同时依该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变动、存量及其结构等信息,为学校进行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为编制和审核部门预算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最终达到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八)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报告控制

固定资产占有、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报表格式、内容和时间,按时向学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资产增减变动、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信息资料,做到客观真实,数据准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最后会同财务部门于每年预算年度末向学校办公会报告截止目前固定资产总额以及各类固定资产拥有量和金额,对当年固定资产预算执行情况、当年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使用情况也应有专项报告,使高校领导掌握校内固定资产具体情况,以便进行资源整合、利用。

(九)固定资产内部监督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