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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3 15:12:5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第1篇

运用WSR方法论,从物理(W)-事理(S)-人理(R)三个层面分析了目前国内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统的构成,按照WSR工作过程,构建以人理为核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模型,并分析构建了基于WSR方法论下的安全管理运作模式,这将有助于提高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WSR方法论;运作模式

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在造成事故的原因中,85%都涉及到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各种因素[1]。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日益重视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形成了一套由中央到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从管理层到基层的相关施工安全体系,使每一个合法建设工程项目都按相应的安全管理模式运行。但是,在如此重视程度和相应模式的实施下,每年仍有众多的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问题上我们有必要继续进行有效的研究和方法的完善。本文运用系统工程领域的WSR方法论,从物理、事理、人理三个层面对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几大要素进行划分,试图从一个新的视角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相关研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模型,并形成了科学的运作模式,保证了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1WSR方法论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适应性分析

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简称WSR,是一种解决巨型系统的方法论,是顾基发和华裔学者朱志昌博士提出的[2]。其中,“物理”主要解决的是“物是什么“的问题;“事理”主要解决的是“怎样做”的问题;“人理”主要解决的是“最好怎样做”的问题[3]。简而言之,WSR是一种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于一体的方法,是一种更具条理性、层次性和实用性的方法。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由各种客观物质的组成部分构成了系统的“物理”层,支撑着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实施。而“事理”则是在“物理”的基础上,结合系统的管理目标,寻求科学、高效的方法来保障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而系统中的“人理”则强调不仅通过管理层直接组织协调各层人员的安全控制的实施,且通过结合“物理”层中各方面安全管理基础和意识的学习以及综合“事理”层中的方法来对最终目标的实施进行管理决策。因此在基于WSR方法论的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统适应性分析下,形成了以“物理”分析为基础,借以合理的“事理”分析为方法,围绕以“人理”为核心的运行模式,进而达到最终需要完成的安全管理实施目标。三者之间的联系。

2基于WSR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模型构建

2.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因素分析

(1)安全管理中W因素分析。系统“物理”层在实际工程中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二是工程交付物的安全,三是工程项目财产安全[5]。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人身的安全管控;另一方面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对交付物的使用者的人身的安全管控。建设项目的最终目的即为生产可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因此保证工程交付物的安全也显得尤为重要。它主要是指在其项目过程中需满足“四控两管一协调”的目标。建设工程项目中财产安全主要包括两方面,即集体财产安全和个人财产安全。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做好防范措施,防止机械设备的丢失及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以及材料的消耗和浪费,保证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最小化。

(2)安全管理中S因素分析。本系统而言,“事理”层在实际工程中主要由工程建设中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建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模式、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安全监管机制、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管理的相关科研项目所构成,通过这些客观、物质的方法和途径,力求以最有效、最小成本的投入来达到最优的安全管理效果。在工程建设中应遵守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生命无价,安全第一”的指导性原则[6]。通过现有的建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模式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系统的安全管理,其中我国目前的建筑安全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在现有建设行业的安全管理模式之下,为保障安全管理的实施,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通过相应的技术培训来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的同时加强监督与管理力度,从而约束相关工作人员不安全行为以达到安全管理目的。对于管理模式中存在的第三方监理方而言,也是构成S因素的一大要点。通过监理方的专业性的监理,直接有效地避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的同时,也保证了建筑质量的目标的达成。同时,在建设工程中开展必要的相关科研项目,对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进行总结和提升。

(3)安全管理中R因素分析。在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中,人理子系统包括领导层、管理层和执行层[7]。领导层的人理因素即工程负责人以及项目安全责任人等,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规划部署,管理层则是领导层往下分级设置的各专职部门人员,主要有安全员、技术员和施工员,需要具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并落实安全管理的实施,能有效监督和指挥现场施工人员。执行层则为建设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如各类劳务班组。建设工程的领导在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的工作。工程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即为项目经理,需对项目进行中的所有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管理层在建设工程运行开始之后以及到项目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交付整个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都起到关键作用,建设工程中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安全重视度将直接影响建设项目的运行及其项目进度的管理效果,继而对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管理造成影响。而对于建设工程中的执行层,即各类劳务班组,作为施工人员,个人安全意识以及安全施工水平直接作用于工程项目。因而,R因素作为核心位置,以上所分析的人理子系统中的三大层级主导和管控着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以及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实施。

2.2构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WSR模型

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涉及要素众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通过上文中基于WSR方法论对事理、物理、人理的因素界定分析,从W、S、R三个层面来构造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WSR模型,见表1,这将有助于系统、全面地从宏观上了解安全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具体阶段的实施。

3基于WSR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运作模式

3.1基于WSR方法论对安全管理过程的分析

按照WSR方法论的工作过程,结合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系统的特点,其安全管理可分为以下6个阶段来进行[8]:

(1)理解领导意图:本阶段主要包括各项法律法规的收集,对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调查和了解,而后与领导层、管理层进行沟通,在安全管理的问题上达成共识。这一步主要强调的是与领导的沟通,为下阶段打基础。

(2)调查分析:重点是调查项目现有资源和约束条件。由管理人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现场巡视及与现场工作人员谈话等来了解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并了解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达到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安全全局认识目的。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弄清楚项目组织结构框架。

(3)形成目标:通过对上阶段的总结,本阶段即可确立具体的安全管理目标。这一目标必须与整个项目的最终目标相一致并且为其服务。其关键在于确定项目所能接受的风险水平,同时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条例并为社会和行业所接受,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为了把各项指标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和水平之内。(4)制定方案:确立目标之后,安全管理人员应针对调查分析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与领导层共同商议解决方案。而解决方案主要是由一系列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组成,当然,一切方案都需要根据应用场合并恒定成本差异,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并结合项目的预算经费来确定。

(5)协调关系:一是技术上的协调,如在解决安全问题的过程中,若出现技术与成本上的冲突,则需要改变技术措施来满足成本要求。二是更为重要的一方面即人际关系上的协调,包括与领导层的协调,与同级的协调还包括与下级直至现场人员的协调。

(6)实施与完善:安全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必将会遇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仅靠之前的单一部门协调很难完全解决。定期召开管理阶层的阶段会议来共同商议新的解决方案,进而对整个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方案的运行进行不断完善,以达最优目标。

3.2基于WSR方法论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运作模式

综合以上“六步”分析,得出了基于WSR方法论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运作模式,见表2。

4结论

我国现有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由于项目过程中的复杂性使得建筑行业成为事故多发行业之一。建设工程中的相关负责人大多缺乏实质上的安全意识,对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多依靠于行业相关管理部门通过监督执法来督促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此外安全生产也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直接导致安全管理基础不足,进而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落实困难重重。本文通过对WSR方法论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适应性分析,建立了相关模型和运作模式该模式,力图有效应对和确保项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的实施,达到目标最优化,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希望本文所分析研究的内容能对现今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的实施有所帮助。

作者: 陈凌姗 刘洋 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吴穹,许开立.安全管理学[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

[2]荣玫,韩传峰.基于WSR基础设施系统管理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1,25(6):140-143

[3]董丽娅,刘子玲,任远,等.WSR方法论在科技投入宏观系统管理研究中的应用[J].中国软科学,2006,(2):89-93

[4]王磊,陈国华.基于WSR方法论的企业安全管理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1):112-115

[5]金雷.浅谈工程管理中的安全管理[J].价值工程,2014,(30):117-118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J].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2002,(4):4-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剖析,建筑生产,事故

 

2007年4月29日至9月9日,某副省级省会城市已公布伤亡事故十七起,死亡22人,重伤6人,轻伤4人。其中:机械伤害事故三起死亡5人,重伤3人;坍塌事故三起,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4人;高坠事故六起,死亡6人;中毒事故二起,死亡4人;物打事故一起,死亡1人;触电事故二起,死亡2人。事故的特点为:一是事故类型多,包括机械伤害、坍塌、高坠、中毒、物打、触电等六种;二是较大事故多,即一次死亡三人的事故三起;三是伤亡事故频率高建筑工程论文,即七月份五起、八月份六起,即平均五天半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四是出现了同一事故单位重复发生事故的情况,即二家事故单位连续二次发生死亡事故;五是特级、一级企业事故发生率增加,如涉及事故的十五家施工企业中,特级企业一家,一级企业八家。

在上述生产安全事故中,从现象看体现为安全管理失控。但业内人事根据多年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与对事故情况的了解,普遍认为:虽然生产安全事故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自1997年至今,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十几个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地方政府与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更是不计其数。在数量与范围上,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得已初步实现,但在贯彻落实上还急待加强。

一、无限制增加的建筑施工企业与有限的建筑市场开发,形成了“僧多粥少”的激烈、无序竞争,造成了建筑市场的混乱。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备要件十二项,但真正满足这些条件的却很少。如:在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中,能满足第二款“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第三款“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七款“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等要求的极少。申报企业虽然提供的要件形式都能满足要求,但实际上是:安全生产资金有专项帐户、无专项存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多于专职——有名无实,只有特级与极少数的一级企业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特级建筑施工企业一家,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近百家,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上千家,而年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千万平方米,激烈、无序竞争的情况由此可见。

二、建设单位为谋取暴利,无视法律程序、逃避监管,肆意违法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一)立项与施工过程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论文,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八项,特别是第五款“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第六款“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第七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款“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在90%的建设项目中,即使到了基础施工阶段,建设单位也满足不了上述的要求论文提纲格式。其他5%的建设项目,从开工至竣工甚至都没有任何手续。还有的建设单位在不具备正常施工的条件下,大搞“三边”工程,或在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定开工要件不能办理开工手续时,擅自强迫施工单位开工并无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在行业主管部门多次下达停工处罚决定后,仍然违法建设直至发生伤亡事故后仍然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多数建设单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严重违背客观与科学规律并至法律、法规于不顾,以拒付或延付工程款为威胁手段,肆意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造成施工现场产生了大量的严重安全隐患。

(二)招投标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第十八条“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严禁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可实际情况却是“易标”、“围标”、“低价中标”、“肢解发包”情况随处可见;更有甚者,在建设部网站事故书报中体现的,十一天二次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单位仍然能参加投标,而且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成为一句空话。

(三)工程款支付方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外,省级政府《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工程款的支付实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进度款制度。发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承包单位支付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十五的预付工程款。发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建筑工程论文,并按照比例冲销预付工程款。”、第四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项目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单位交迭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并支付工程款”、第四十二条“发包单位自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五十日内未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未支付应付的工程款的,视为拖欠工程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实际情况却是现有95%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非旦不执行上述要求,而且整个施工过程全部让施工单位垫付工程款。好一些的建设单位还能按合同约定兑付部分工程款,但多数建设单位却找出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还有部分建设单位强迫施工单位代缴安全生产费用,即将已入帐的安全生产费用通过其他渠道转回。上百万的工程尾款在工程正式交工后,一、二年得不到兑付的情况普遍存在。

建设单位“借鸡生蛋、卖蛋赚钱、谋取暴利、久禁不绝”为中国建筑市场的一大特点。

三、勘察、设计单位不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影响生产安全。

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前要取得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和勘察、设计委托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建设项目设计所需的其他基础资料和文件”。但一些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单位不能提供完整的必备要件时违规承揽项目,并在设计前未按有关规定全面踏查施工现场,即不给施工单位出具地质报告,也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毗邻建筑防护及重点安全防护意见。部分工程在进行基础施工后方才发现地下异常情况,造成了不少的安全事故与经济损失。更有甚者,个别勘察、设计单位竟然让施工单位参照“白图”施工。这种情况给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诱重大发生产安全事故。如某施工现场因无地质报告和地下管道会签,63型塔吊基础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设计并施工,待塔吊(独立安装高度30米)安装后七天后,垂直误差达到35厘米,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千分之四标准超过23厘米。后经探查,原来塔吊基础下方有人防工程,由此险些造成塔吊倾覆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监理单位利益驱动,恣意默许、任意盲从,形同虚设。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外,省级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是:一是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二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四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五是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用于采购和更新合格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六是根据有关专业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论文,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理的档案资料”,可90%的项目监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职责。一是监理单位为了部门利益不敢得罪建设单位,在安全与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产生矛盾时恣意默许、任意盲从,放纵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现有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平较差,基本没有安全管理专业知识。最好的不过是多年从事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因年纪大了而谋求个轻闲的工作而已。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低于施工现场安全员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施工单位为求生存,心怀侥幸挻而走险,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论文提纲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等,漠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大部分些企业或工程项目没有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岗位安全职责得不到有效监督、形同虚设。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权衡经济利益与安全生产的时候,往往是“金钱至上、效益第一”。真正遇到需要安全投入的时候,不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避重就轻以次充好。当前企业或项目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压缩工期、拟补工程质量,不按方案要求施工、危险部位安全防护不到位,使用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或陈旧、破损的施工机械设备及设备带病运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情况十分普遍。此外,企业或工程项目不严格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内容缺乏针对性,“工地干的都是粗活,有力气就行,一看就会不用学”,这样的传统观念使安全教育培训远未落到实处。由于施工人员(农民工)素质相对较低,自我约束和理解能力较差,占事故伤亡人数的95%。

六、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心有余、力不足。

目前,监管建筑施工企业的即有行业监管部门——建设系统,还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筑工程论文,特别是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企业困惑的是,这两个部门是什么关系,各自什么职责,应在管理中负什么样的责任。这种情况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即对同一问题提出两个不同要求时,企业应该听谁的!再有监管部门人员少、专业技术水平有限,管理的区域面积大、工程数量多,造成了心有余、力不足的局面。如某副省级省会城市的市级行业监管部门二十几个人,监管八个区、七个县的5.3万平方公里区域,仅市区面积就达4272平方公里,年均建筑面积近一千万平方米。工作最紧张的时要早八点至晚八点坚守在施工现场,一线监管人员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节假日不休息习以为常,这种情况基本让监管人员无暇学习专业知识。

综上所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建筑市场混乱是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庸质疑。因此,从源头控制建筑市场、严格执法、分清职责,增加政府监管人员的数量并提高其专业水平与管理能力,是降低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今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0一0年十月七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9.《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0.《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05年3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

1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1998年8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3.《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2007]8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第3篇

[关键词]安全文化;科学发展观;科学文化;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07-0043-04

[收稿日期]2010-03-17

[基金项目]国家航空基金项目( 2009ZG55021);河南省政府招标课题( B457);郑州市科技局软科学课题( 7-1);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8]-JKGHAGH-651)。

[作者简介]孙兆刚(1976-),男,河南省南乐人,管理学博士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科技创新与知识管理。

安全包括生命安全、财产安全、资源安全、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等,贯穿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安全孕育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反映了社会对人权的尊重、社会发展和稳定以及社会文明程度。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经济的持续、协调、健康、快速的发展。基于此,我们要深入研究安全文化。

一、安全文化的科学性表现

安全伴随于人类进化和发展过程中古老而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远古时代,原始人为了提高劳动效率和抵御野兽的侵袭,制造了石器和木器,作为生产和安全的工具。早在六、七千年前半坡氏族就知道在自己居住的村落周围开挖沟壕来抵御野兽的袭击。大禹治水和都江堰工程更是我国劳动人民防治水患的伟大创举。随着手工业生产的出现和发展,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安全防护技术随着生产的进步而发展。防火技术是人类最早的安全技术之一,早在公元前700年,周朝人所著的《周易》中就有“水火相忌”、“水在火上既济”的记载。我国古代的青铜冶铸及其安全防护技术都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从湖北铜绿山出土的古矿冶遗址来看,当时在开采铜矿的作业中就采用了自然通风、排水、提升、照明以及框架式支护等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

公元132年,张衡发明的地动仪,为人类认识地震作出可贵贡献。在生产作业领域,人类有意识的安全活动可追溯到中世纪的时代,当时人类生产从畜牧业时代向使用机械工具的矿业时代转移.由于机械的出现,人类的生产活动开始出现人为事故。公元610年,隋代方巢著的《诸病源侯论》中记载:“…凡占并累和深坑并中多有毒气,不可取入……必入者,先下鸡毛试之,若毛旋转不下即有毒,便不可入。” 公元752年,唐代王涛著的《外台秘要引小品方》中提出,在有毒物的处所.可用小动物测试。“若有毒,其物即死”。千百年来,我国劳动人民通过生产实践,积累了许多关于防止灾害的知识与经验。公元989年北宋木结构建筑匠师喻皓在建造开宝寺灵感塔时,每建一层都在塔的周围安设帷幕遮挡,既避免施工伤人,又易于操作。在我国古代采矿业中,采煤时在井下用大竹杆凿去中节插入煤中进行通风,排除瓦斯气体,预防中毒,并用支板防止冒顶事故等。公元1637年,宋应星编著的《天工开物》一书中,详尽地记载了处理矿内瓦斯和顶板的“安全技术”:“初见煤端时,毒气灼人,有将巨竹凿去中节,尖锐其末。插入炭中,其毒烟从竹中透上”,采煤时,“其上支板,以防压崩耳。凡煤炭去空.而后以土填实[1]。”

进入近代社会,安全文化更加突出,从以下情况即可感觉出安全文化的突出地位。1802年英国政府制定的最初工厂法――《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这些法规都是为劳动保护而设,制定了学徒的劳动时间,矿工的劳动保护,工厂的室温、照明、通风换气等工业卫生标准。1876年德国以锅炉安全运行为目标的“锅炉和电气设备所有者协会”成立;1917年英国成立“安全第一协会”;1923年美国成立“国家安全协会”;1947年在日内瓦成立国际劳工组织;1947年在美国成立“国际飞行安全基金会”;1957年日本成立“全国安全协会”;英国20世纪20年代在大学设立职业安全专业;美国在30年代开始培养工业安全专门工程师,1956年在世界上设立第一个消防工程系;日本1957年在大学开办安全科学专业;在我国,1983年9月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在天津成立,20世纪60年代开办劳动保护专业,1984年国家教委在本科目录中列出安全工程专业,1999年最新修订的本科、硕士、博士学科目录中均设有安全技术与工程学历教育专业。

无论是从古代安全观念和行为文化,或是从现代安全观念和行为文化中,都充分体现了人类追求安全文化进步的向往中,均以科学为基础为前提的,体现了安全文化的科学性质和内涵。

二、安全文化的科学体系

从文化的形态来说,安全文化的范畴包涵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精神层,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制度层,安全物态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物质层[2]。

(1)安全观念文化是指决策者和大众共同接受的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安全价值标形。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形成和提高安全行为文化、制度文化与物态文化的基础和原因。当前,我们需要建立的安全观念文化是:预防为主的观念;安全也是生产力的观点;安全第一的观点;安全就是效益的观点;安全性是生活质量的观点;风险最小化的观点;最合理安全性的观点;安全超前的观点;安全管理科学化的观点等,同时还有自我保护的意识;保险防范的意识;防患未然的意识等。

(2)安全行为文化指在安全观念文化指导下,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准则、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的表现。行为文化既是观念文化的反映,同时又作用和改变观念文化。现代工业化社会,需要发展的安全行为文化是:进行科学的安全思维;强化高质量的安全学习;执行严格的安全规范;进行科学的安全领导和指挥;掌握必需的应急自救技能;进行合理的安全操作等等。

(3)制度文化指对社会组织(或企业)和组织人员的行为产生规范性、约束性影响和作用,它集中体现观念文化和物质文化对领导和员工的要求。安全制度文化的建设包括从建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端正法制态度,到科学地制定法规、标准和规章,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自觉地执法行为等。同时.安全制度文化建设还包括行政手段的改善相合理化;经济手段的建立与强化等等。

(4)安全物态文化是安全文化的表层部分,它是形成观念文化和行为文化的条件。从安全物质文化中往往能体现出组织或企业领导的安全认识和态度,反映企业安全管理的理念和哲学,折射出安全行为文化的成效。所以说物质是文化的体现,又是文化发展的基础。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物态文化体现在:一是人类技术和生活方式与生产工艺的本质安全性;二是生产和生活所使用的技术和工具等人造物及与自然相适应有关的安全装置、仪器、工具等物态本身的安全条件和安全可靠性[3]。

从文化的对象体系来说,文化是针对具体的人来说的,是对某一特定的对象来衡量的。除了对社会一般的大众、公民、学生、官员等都具有安全文化素质的问题外,对于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一般说有五种安全文化的对象:法人代表或企业决策者,企业生产各级领导(职能处室领导、车间主任、班组长等),企业安全专职人员,企业职工,职工家属。显然,对于不同的对象,所要求的安全文化内涵、层次、水平是不同的。例如,企业法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强调的是安全观念、态度、安全法规与管理知识,对其不强调安全的技能和安全的操作知识,一个企业决策者应该建立安全观念文化有: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尊重人的生命与健康的情感观;安全就是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等。不同的对象要求不同的安全文化内涵,其具体的知识体系需要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来建立。

从文化的领域体系来说,安全文化的领域体系问题涉及行业、地区、企业由于生产方式、作业特点、人员素质、区域环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文化内涵和特点的差异性及典型性。因此,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的需要出发,安全文化涉及的领域体系分为企业外部社会领域的安全文化,如家庭、社区、生活娱乐场所等方面的安全文化;企业内部领域的安全文化,即厂区、车间、岗位等领域的安全文化。例如,交通安全文化的建设就有针对行业内部(民航、铁路内部等)的安全文化建设问题,也有公共领域(候机楼、道路等)的安全文化建设问题。

从体系和科学结构上,认识清楚安全文化的范畴,对建设安全文化能起到重要指导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是保证安全文化科学性的要求。发展先进的安全文化,要求我们从狭义的安全概念发展到广义的安全范畴,从控制伤亡事故的目标扩展到人身、财产、环境安全的综合目标,从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事业的层次发展到安全科学、安全工程技术、安全文化的层次,从强调事后处理和管理的方式转变到超前预防的管理方式,从就事论事的经验管理转变到前因性的科学管理,从纵向的行业管理转变到纵向横向交叉的立体式综合管理,从只分散地只讲责任、制度、措施的无序化管理转变到方针、目标、计划、实施、审核与评价的程式化体系管理,从单一的行政手段发展到行政、法制、经济、科学、文化的多种手段。把安全文化作为一门学问来队识和研究,是安全文化科学性的重要体现[4]。

三、安全文化和科学发展观

文化的发展总是与人类社会同步发展的。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其创新成果是文化的构成要素,是文化丰富和发展的坚实基础与驱动力量。在现代社会中科技作为文化的属性、特点和功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明显和突出,是实现文化创新的最基本和最活跃的构成因素。恩格斯认为,自然科学的每一重大发现。甚至是仅仅向前迈出一小步,都会改变唯物主义的形态,改变生产力的实现方式和人们的世界观与价值观的基本趋向。当安全科学技术以安全文化的形式作用于社会文明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就会对于人们的思想、精神与道德的升华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安全科技进步与创新程度决定着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与文明程度,同时也决定着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安全科技创新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动力和源泉,同时也为安全文化建设充实新的内容和提供新方法,安全科学技术是构成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但它只有在与安全文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形成整体效应时,才能更好地发挥先进作用,因为安全科技往往只具有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客观内容和科学方法,而缺少安全文化所具有的社会性,意识形态性和思想导向性[5]。

安全文化和科学发展观都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以人为本,要求发展的目的不是为少数人利益,也不是为发展而发展,而是为了不断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以人为本,不仅要求发展是为了人,而且要求发展必须依靠人,要求通过发展不断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要求发展必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的含义,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包括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还包括上述各个大的方面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要求全面发展所包括的各个大的方面以及各个大方面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发展中都是相互协调的;不仅是同向发展的,而且发展速度或数量比例关系是相互适应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是强调发展进程的连续性、持久性。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打造安全文化实力,安全文化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人类在征服自然,利用自然过程中集体智慧和力量的体现,是人类从事安全活动时所创造的安全价值观、安全行为标准和物态的总和,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的文化。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由于安全涉及到个人生命权,故企业的行为必须围绕人人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来展开,也就是安全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善企业作业环境,设备之安全状况以及规章体系,搞好企业安全物质文化建设;通过创建职工安全价值观,树立群体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风气,提高职工整体安全素质,从而搞好以素质保安全。向素质要安全的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对人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改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不规范、不正确的操作方法,消灭人为不安全行为,从而搞好安全行为文化建设[6]。通过从企业到社会、从物质到精神、行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和社会安全品位和人的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建设安全文化的理念就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安全文化是安全价值观、信念、最高目标、道德理想、传统、风气、行为准则的复合体。没有先进的安全文化作基础,没有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抓基础建设尤为重要。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以培育安全理念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广大公民的安全素质为落脚点,以实现安全生产为目标,在公民中广泛开展安全文化教育,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确保社会的长期安全。

四、基于科学发展观的安全文化建设

第一,建设安全文化,首先要建立安全哲学原理。即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角度,总结安全的哲学理论和原则。古代人的安全哲学是宿命论的安全认识论,被动承受型的安全方法论;近代人有了经验论的安全认识论,事后型的安全方法论;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现代人类进入了系统论的安全认识论阶段,从而在方法论上能够推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生活的综合型对策。21世纪,未来的人类安全哲学必然朝着本质论和超前预防型的安全哲学进发。有了正确的安全哲学思想的指导,未来人类的生产与生活的安全才能获得高水平的保障。在安全哲学原理的指导下,深入研究和探索安全系统论原理、安全控制论原理、安全信息论原理、安全协同学、事故突变论等安全系统结构、机制、规律和优化,不仅应研究清楚事故系统的规律,更要探讨各种技术安全系统的规律、特点和控制。理清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事故损失的规律与评价技术,安全的效益理论和投入产出规律;研究与事故相关的非价值因素的价值化技术。研究不同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时期,事故保险的运行机制及其与事故预防,实现本质安全的关系和动作机制等[7]。

第二,建设安全文化,安全教育是先导。安全教育是实现安全目标,即防范事故发生的主要对策之一。安全教育是人类生存活动中的基本而重要的活动。教育对人的发展具有必要性和主导性,这是由于人的生活是靠劳动改造自然和进行生产来维持生命并使之发展下去的,而要安全地生产必须结合一定的社会关系,并在其中创造和运用安全生产手段和安全生产的技术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各种制度、习惯、文化等复杂体系来进行。人的生活现状以及文化体系不是固定地维持下去,特别是在生活受到灾害威胁的时代,人们要不断地加以变革,并创造更安全的生活和文化。这种创造和变革的活动是人类发展的前提。而教育对这种活动起主导的作用,因为数育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活动过程,它对人的影响最为深刻。安全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部分,显然对人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安全教育的目的、性质是社会体制所规定的。安全教育为生产力所决定,安全教育的内容、方法形式都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安全教育是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是客观规律的反映。

第三,安全立法是建设安全文化的重要保障。人类生产从畜牧农耕业向使用机械工具的矿业转移,从此开始发生人为事故。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技术规模和速度不断扩大,矿山塌陷、瓦斯爆炸、锅炉爆炸、机械伤害等工业事故不断发生。在早先安全技术比较落后的状况下,人们想到的是从立法的角度来控制日益严重的工业事故。人类的安全立法正在从孤立走向整体,从分散发展为体系。安全立法的任务突出预防,体现出超前性和预防性,目标体系更趋明确,层次体系更为全面,功能体系更为合理。立法的目标不但包含防止生产过程的人员死伤,还包括避免劳动过程的危害(职业病)以及财产损失、信誉的毁坏。国际通用安全法规、各国的国家安全法规、世界范围及本国的行业安全法规、地区安全法规等,得到全面的发展。在21世纪,我国的《职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大工业事故控制法》、《减灾法》、《公共场所意外事故预防法》、《家庭事故预防法》等安全法规和条例,也将陆续颁布和实施。

第四,完善管理方法为建设安全文化保驾护航。从管理对象的角度:安全管理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已经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只有强化了隐患的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高效。因此,20世纪60年展起来的安全系统工程强调了系统的危险控制,揭示了隐患管理的机理。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因素,管理不仅是技术的一种补充,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控制与协调。现代安全管理变传统的纵向单因素安全管理为现代的横向综合安全管理;变事故管理为现代的事件分析与隐患管理(变事后型为预防型);变被动的安全管理对象为现代的安全管理动力;变静态安全管理为现代的安全动态管理;变只顾生产效益的安全辅助管理为现代的效益、环境、安全与卫生的综合效果的管理;变被动、辅助、滞后的安全管理程式为现代的主动、本质、超前的安全管理模式;变外迫型安全指标管理为内激型的安全目标管理[8]。管理方法已经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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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磊. 中国现代安全管理 [M]. 北京:气象出版社,1995:33-3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第4篇

Abstract: Based on the Wuli-shili-renli methodology, work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large enterprises is researched in this paper. Firstly, combining with current domestic and foreign research status of work safety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large enterprises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WSR methodology, the advantages of WSR methodology to solve problems of the work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large enterprises are analyzed. Then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wuli, shili and renli, the key work safety risk factors of large enterprises are expounded. Finally. Th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work safety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for large enterprises is proposed from the two hierarchies, both top level planning and the actual practice.

关键词: 物理-事理-人理(WSR)方法论;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Key words: Wuli-shili-renli methodology;large enterprises;work safety;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3-0059-04

0 引言

大型企业大多涉及石油、煤矿、化工、建筑、交通等高风险行业,企业组织结构复杂、从业人数众多,与中小型企业相比更易于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目前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总体趋向好转,已经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在设备、工艺层面,我国大型企业的整体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高铁、核电领域已经具备了国际领先水平。然而近年来大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特、重大事故仍然时有发生,近年硐嗉谭⑸了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8・12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追其溯源,虽然我国引入了大量国外安全管理体系和先进设备,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延续影响及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影响,“水土不服”的问题的较为普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存在“两层皮”的现象。我国的大部分大型企业还未真正建立以风险管控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缺乏科学有效的手段,导致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往往不能及早发现并得以真正解决。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是一项系统工程,以往大部分研究往往聚焦于企业微观视角的安全“4M 模型”(人、机、物、管)[2-4],忽视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主体(社会、企业、人)及其如何作用于(管理、文化)客体(设备、技术、环境)的能力和态度。因此,本文将依据我国系统工程界一直倡导的“懂物理、明事理、通人理”的实践与理论原则,基于具有东方思维特点的物理-事理-人理(WSR)方法论对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进行分析研究,为完善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控模式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路。

1 WSR方法论及其在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域的适用性

1.1 WSR方法论

WSR方法论由我国学者顾基发先生提出,WSR方法论具有中国传统的哲学思辨,是多种方法的综合统一,根据具体情况,WSR将方法组群条理化、层次化、起到化繁为简之功效,属于定性与定量分析综合集成的东方系统思想[5]。WSR方法论目前已经在管理决策支持[6]、综合集成项目应用[7]、各类评价项目[8-10]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广泛应用。

在WSR方法论中,“物理”是指客观物质世界所蕴含的法则和规则,主要涉及自然科学相关知识;“事理”是人们做事和管理的道理,主要涉及管理科学、系统科学和运筹学等学科知识;“人理”是指做人的道理,包含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和为人处事的道理,主要涉及人文科学、行为科学等领域的知识[11]。

1.2 WSR方法论应用到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适用性分析

1.2.1 系统性

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是一个复杂的动力学系统,通过协调人、机、物、管、环五大要素相互融合,达到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其中涉及了政府监管、企业自身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企业生产、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WSR方法论作为一种面向复杂巨系统的方法论,从物理、事理和人理三个维度深入归纳大型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要素,并基于这三个维度将大型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控要素纳入定性和定量的研究分析中,从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实现了对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认知升级,从而能够为相关研究学者和管理人员提供认识和解决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问题的思路和工具。

1.2.2 科学性

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WSR方法论在物理、事理、人理三大层面由各自对应的科学理论支撑,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等多个科学领域,又从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人类发展、传统民族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WSR方法论相比于西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理论,能够更为科学、全面的挖掘出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深层次问题,符合“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和“协调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在探索完善我国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模式持续改进机制方面具备很强的指导作用。

2 基于WSR方法论的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关键要素分析

2.1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物理因素分析

基于能量意外释放事故致因模型[12],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物理因素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因素、固有危险源因素、生产环境因素和安全设施因素四大方面,它们之间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因素。

2.1.1 生产设备因素

生产设备是指企业为了进行生产活动,对投入的劳动力和原材料所提供的必需的相关生产活动工具的总称。Willie Hammer关于事故的研究结果表明,生产设备的危险因素在一个时期的调研中曾被认为导致了工厂绝大多数的伤害事故[13]。生a设备的机械化水平、安全性、可靠性、功能选型、完好率、人机设计水平等是影响安全风险大小的关键因素。

2.1.2 固有危险源因素

固有危险源是指企业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产出、运输或存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性的物质,主要涉及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原材料、辅料、产品、半成品和废弃物[14]。固有危险源的安全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生产系统中危险物质的自身的物化性质和数量。固有危险源的数量越大、自身危害性越大,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越大。

2.1.3 生产环境因素

生产环境是指企业人员进行生产活动所处的环境,其风险因素是指生产系统中对机器、设备(或某些部件、装置等)正常运行,以及人员的安全、健康产生重要影响的所有天然的和人为的因素的组合。生产环境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和作业环境因素两个方面,自然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界中与人类生产活动相关联的因素,作业环境是生产环境中与人密切相关且可以被人类改变的环境因素。

2.1.4 安全设施因素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减少、预防和消除可能发生的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标识等,包括: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监测报警设施、防火防爆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环境防护设施、应急与救援设施、消防设施和安全标识等。

2.2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因素分析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层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以寻求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水平。基于WSR方法论对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事理因素进行归纳,主要可概括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安全投入,安全风险预控、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激励与惩戒、应急组织与响应七大因素。

2.2.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等文件体系的制定、完善及运行落实情况。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体系树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尊严性、权威性和指导性,若存在缺陷和不足,必将导致安全生产工作的缺乏引导与约束,使安全生产的各方面要求得不到保障,从而增加安全风险。

2.2.2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为了控制安全风险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或危险源,提高作业安全水平所进行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各种资源的投入。安全投入包括主动投入(预防性投入)和被动投入(控制性投入)两个方面,主动投入又可分为硬件投入和软件投入。硬件投入主要包括安全设施、生产环境安全、安全科研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的投入;被动投入是指处理已经发生或发生后的生产事故成本投入,如事故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安全设施修复和人员伤亡赔偿、补偿等。

2.2.3 安全风险预防

安全风险预防是指企业有计划地对企业存在的隐患、危险源或其他危险因素开展预防性控制、治理,并有效降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的专项管理活动。安全风险预控因素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审查、安全评价、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专项治理等[15]。

2.2.4 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领域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安全文化可细分为安全观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16],其中安全观念文化是根本,在其影响下产生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最终形成安全物态文化。安全文化对象具有层次性,通常包括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个层面。对于不同的对象,安全文化的表现和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决策层、管理层应主要强调事故预防、安全投入、以人为本等理念,而执行层则强调积极参与、安全行为等观念。

2.2.5 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努力提高企业各层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学会从安全的角度观察和理解要从事的活动和面临的形势,用安全的观点解释和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的一种活动。安全教育培训主要面向态度、知识和技能三个层面。安全态度教育是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根基,通过安全态度教育,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微观层面的认识;安全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一线操作工人,将安全知识转化成安全操作,实现从“知道”到“会做”的过程。

2.2.6 安全激励与奖惩

安全激励与奖惩是通过内、外部的物质或精神奖惩刺激,激发人的安全工作动机,最充分地发挥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的安全绩效。安全激励与奖惩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在当前新形势下,安全激励与奖惩要从惩罚性管理向激励性管理转变,从事后惩罚向事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等管理理念。

2.2.7 应急组织与响应

应急组织与响应是指为了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预先有组织、有准备地制定措施与应对方案,用最小的代价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应急组织与响应因素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两个部分。应急预案是指为降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所采取的应急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主要包括预案准备、编制、实施和修订四个部分。应急救援是针对事故采取的准备、响应和恢复等一系列活动,主要包括事故的预警预测、应急体制建设、响应机制建设和应急装备建设。

2.3 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人理因素分析

WSR理认为“人理”是核心问题,主导“物理”和“事理”,主要包括“人”和“关系”是两大核心因素。其中“人”是指人行为及人所具有的直接影响人行为的因素总和,如人的生理、心理、动机、意识、知识、能力等;“关系”是人与人、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所有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过程。

2.3.1 企业领导人因素

企业领导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者,其个人安全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着企业安全生产组织、决策和指挥能力等关键因素,还会对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行为等产生较大影响,直接决定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企业领导人因素主要包括安全法律意识、安全重视程度和安全组织、决策和指挥能力。

2.3.2 中层管理人员因素

中层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成败的枢纽。安全责任心及态度、安全管理实践经验和安全技能是一个合格中层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的三大关键要素。

2.3.3 一线作业人员因素

一线作业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直接参与者,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成败的基础。对于一线作业人员而言,安全行为习惯、安全知识及技能和安全作业意识是保证安全生产、避免安全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此外人的生理和心理特性、身体健康状态等也都会成为潜在的安全风险,需要引起注意。

2.3.4 外部人员因素

外部人员是指会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产生影响的外部单位或组织的人员,例如政府安监部门人员、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人员、公安消防机关人员、外协单位人员等。例如政府安监部门人员如果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管不到位,会让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进而增加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人员如果缺乏职业公德,为了经济收益而开具虚假验收评价报告致使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企业可以正常营业,也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

2.3.5 关系

在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十分必要的,这里所指的“人”,既指单个的个体人,也可以是由单个人集中起来形成的群体。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①员工关系。这里的员工关系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员工关系主要包括员工对企业的满意程度、工作压力情况、员工与直接领导的关系、员工对薪水的满意情况等,和谐的员工关系可以促进员工对企业、对他人的关爱,进而降低企业的安全风险。

②企业内部部门之间关系。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是会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结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大型企业尤为明显,大型企业内部人际关系以及繁杂冗余的机构和审批程序,使得企业办事效率较低,因此各部门能否通力、高效协作,对安全管控的效率和质量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③企业与外部之间关系。以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关系为例:政府作为监管部门,需要对企业的日常风险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的管控工作,一旦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监部门将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因此企业与政府在安全风险管控问题是会存在博弈,例如部分企业为逃避检查或者处罚,会特意隐瞒相关事故或者危险源,对有关情况会瞒报或者谎报、甚至不报,因此,政府则需要制定合理、合情的政策、法规,引导或者强制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3 启示和建议

从本质上解决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问题,一是需要结合企业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抓住主要矛盾,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效能;二是要本着统筹兼顾的原则,综合全面的分析“物理”、“事理”和“人理”层面的各个因素,做好相关风险的预控措施;三是要充分考虑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的动态性,把握不同阶段、地域、行业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规律。具体建议如下:

①强化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工作。风险辨识是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基础,目前大型企业特、重大事故数量高居不下的最根本原因就是企业风险辨识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人的意识、行为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等“人理”和“事理”要素通常被忽视,建议基于WSR方法论建立“物理”、“事理”和“人理”风险辨识清单,全面辨识企业日常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②创新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考核评估机制。一是前移考核评估关口,推动考核评估的重点由注重结果向注重过程转化,建立动态考核评估机制;二是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加大对于人员意识、行为及关系和过程管理等“人理”和“事理”因素的指标的考核力度;三是确立以发现安全生产风险为导向的“激励型”考核评估导向,考核评估的目的是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找出解决的方法,如果过分强调处罚和追责,这会极大挫伤各级领导和员工的积极性,势必造成掩饰事故真相的现象,因此应该将考核评估的重点放在风险溯源和教训吸取上,鼓励对未遂、先兆事故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大事故的发生。

③完善大型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发挥法制对安全生产管控中“物理”的支撑作用和“人理”、“事理”的约束作用。我们国家目前仍然处于严格监督阶段向独立自我管理阶段过渡时期,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政府部门要做好顶层策划,加强关键和缺失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的制修订工作;要严格约束政府、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种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和审核;要充分发挥市场能动性,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支撑作用。

④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理”为主导、“事理”为核心、“物理”为保障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理念,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着力打造“安全素养再提升工程”;要重视“关系”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隐形”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人际关系和技术两个层面的协调,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经济效益,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企业“物理”水平,以创建“本安型”企业为终极目标。

⑤努力打造企业安全文化,筑牢企业安全根基。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企业安全生产“人理”、“事理”的终极需要。安全文化是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对安全生产表现出的态度和素质的总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需要决策层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道德观、预防为主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的效益观;需要管理层要认真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安全管理技能,引导推动员工建立安全价值观;需要操作层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和意识,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⑥相比于目前已有的研究方法,基于WSR方法论能够更加全面、系统的分析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中的各个关键要素,下一步可以考虑与系统动力学等理论进行结合,深入分析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控生态系统的演化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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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蔷,王生. 职业卫生概论[M]. 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第5篇

一、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发展理念宣教行动。全市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传播媒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宣传先进,鞭策后进,切实推动安全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论坛演讲、文艺演出、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多形式、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论文征集活动,重点从关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文化、教育培训、安全宣传等方面,评选优秀论文结集出版,广泛印发学习;所有的建筑施工现场、生产运营企业、公园游乐场所都要悬挂安全文化建设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为村镇工程建设和农民自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安全隐患;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发送手机安全公益短信,开动“建筑施工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公交车,播发公益广告等;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现场、进班组”活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负有主体责任,各级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把当地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外地进威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把所有施工现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明确专门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引导,指导企业加强自身安全文化建设,督促施工企业把安全生产文化层层宣贯到现场、班组和每一个工作岗位。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公益短信平台,向本企业职工、现场、一线农民工发送宣传安全文化的短信,不断强化企业职工和一线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三、开展加强“三种能力”建设行动。通过对建筑施工安全文化的广泛宣传教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各建筑施工企业、现场、班组、一线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学法守法、安全行为,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切实增强建筑施工企业和一线操作人员的“三种能力”(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自主保安、互相保安,紧急避险、应急处理的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指导督促各级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和生产运营企业深入查找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分析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管理形式,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任何不安全因素,要求每家生产运营企业对可能诱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全部登记造册,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坚决整顿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消除安全盲区、堵塞安全漏洞,集中查找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把农民工培训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和工友创业行动。施工企业要广泛开展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以安全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现场培训。要采取师傅带徒弟、工学交替等方式,重点培训对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工种,突出培训农民工骨干,充分发挥“传、帮、带、管”作用,有效解决建设系统因使用农民工点多面广、人员众多带来的全员培训困难等问题,提高一人、带动一批、促进一片,推动农民工加快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变。

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继续以各类园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工程以及招商引资和私营民企投资工程等安全管理薄弱区域为重点,从落实主管部门、生产企业、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入手,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严格安全措施,逐步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保障机制,严格控制和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伤害等易发、高发安全事故。同时,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实现农民工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生活环境的秩序化和安全警示的人性化,从保障农民工劳动职业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高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深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第6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指导。

第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行分级监督管理:

(一)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及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及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三)前两项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投资建设单位)对其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

第二章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第六条建设项目设立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并形成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设施、单位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安全方面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周边设施、单位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四)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五)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第七条设立下列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一)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三)使用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四)黑色及有色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五)化工、建材、轻工、造船等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重点监管建设项目;重点监管建设项目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以下统称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

设立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设立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在申请安全审查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评价,并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投资建设单位申请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二)规划选址文件;

(三)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四)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依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向投资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在20日内不能完成审查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投资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审查不予通过:

(一)选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对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辨识不全面的;

(三)对涉及的危险、有害程度分析、判断不准确的;

(四)未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或者论证不充分的;

(五)安全设施的配置方案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六)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

(七)提供虚假文件的。

第十二条已经通过安全审查的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变更审查:

(一)外部的安全防护距离发生变化的;

(二)变更建设地址的;

(三)变更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平面布置的;

(四)变更主要技术、工艺、生产方式以及主要装置、设备、设施的;

(五)生产的规模、范围超出已经通过审查的规模、范围的。

第十三条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监督管理规定。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合格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设计单位不得进行设计,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三)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说明;

(四)采用的安全设施及数量、分布图和安全措施;

(五)可能出现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七)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八)结论和建议。

第十五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二)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

(三)立项许可证明文件;

(四)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五)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需要报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安全设施设计由有关部门在审批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一并予以审查。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决定,并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生产经营单位。

第十七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

(一)未经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审查不合格的;

(二)未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三)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

(四)未采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出充分论证和合理说明的。

第十八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九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情况。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合格的,不予施工许可,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第四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三)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的检验、检测情况;

(四)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发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停止施工并报告投资建设单位。确需修改设计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通知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后,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属于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应当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建成后进行试生产(使用)的,投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编制试生产(使用)方案。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二)生产类型和设计能力;

(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四)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第二十五条投资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

第二十六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已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应当对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三)施工单位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

(五)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六)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自查报告;

(七)安全生产设施资金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评价报告;

(九)安全机构设置或者人员配备情况;

(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三)国家和省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由投资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验收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依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应当到现场进行验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入生产(使用)的决定,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验收审查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资建设单位。

第二十九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一)未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未达到设计要求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有关施工技术标准的;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进行检验、检测的;

(五)未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

(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七)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期间存在事故隐患未整改的;

(八)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十)提供虚假文件的;

(十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三十条有关单位在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前,应当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的,不得组织总体竣工验收,投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变更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投资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依法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的。

第三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审查而未经安全审查合格,设计单位擅自进行设计,或者未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进行审查而未经审查合格,施工单位擅自进行施工,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第7篇

关键词:城市; 工程; 安全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s construction of the city by leaps and bounds, brought a certain degree of negative impact is safety accident frequency. In order to implement the build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must adhere to the "safety first, focus on prevention" the policy,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protecting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regulating the behavior of production safety, so need to prepare the perfect 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plan.

Keywords: the city; Engineering; security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首先对工程概况作出介绍

1、 简述单位工程的数量、建筑功能、建筑类别、建筑高度及层高、建筑面积、估算投资、结构形式、基础形式、特点等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计划配置的大型施工机械及设施。

二、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监理的国家法令

1、《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国家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国家主席令第7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业导则》建质[2005]184号

6、《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

7、《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10、《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11、《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三、明确安全监理目标

项目监理部认真执行安全监理方案,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监督现场施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建筑工程和施工生产的安全得到有效保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怎样做好安全监理,需做到如下几点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明确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作业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状况。

7、项目监理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五、安全监理的程序、方法与措施

1、项目监理部组建时即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监理体系,定人定岗定职责。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定期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并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反映,必要时召开安全施工专题会议。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按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环境和卫生定期检查。

6、复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吊、室外升降机、机架等施工机械和设备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并检查设备操作司机岗位证书及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持专项方案报审按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总监审批签字的程序进行,必须由专家论证审查的应审验专家论证报告。

8、定期巡视(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临电等工程的作业情况。

9、在施工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10、在监理例会上及时分析当前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安全防范的监督对策。对施工单位的各项审批、评估、监督工作实行“安全监督意见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监督工作置于一切监理业务实施的首要必须监督内容。

11、对执行情况及时记录于《安全监督执行的记录台帐》中(附件1)

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1、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监理机构人员在第一时间尽快赶到现场,积极协助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处理、协调及善后工作。

2、协助事发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极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责成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协助调查。

4、当现场安全事故连带有工程质量事故时,项目监理部应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程序执行。

七、安全工作评估与总结

1、项目监理部应在每次监理例会中对当前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下阶段施工应注意的安全工作重点及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评议,在监理例会纪要中予以记录。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应有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录。

2、在工程竣工阶段项目监理部应对整个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监督工作进行资料汇总,并编制书面总结报告(可归入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中)。对上述资料应整理归入监理档案。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2010年;

2、《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2010年;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论文第8篇

关键词:市政桥梁 投标施工 质量控制 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U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12(a)-0-01

我国的交通事业和桥梁建设出现了一个全新的时期,道路建设和国道系统以及桥梁技术、桥型、跨越能力和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部有关加强安全、质量控制的要求,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要部位、关键环节或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工程施工项目,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1 投标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写,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一般要求是:文字简明扼要、图文并茂的说明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方案;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的使用计划;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工程的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工程进度,同时对关键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及对地下、地上设施的保护等。

2 施工前的准备

仓库与材料堆场的布置。通常考虑设置在运输方便、位置适中、运距较短并且安全防火的地方,并应区别不同材料、设备和运输方式来设置。临时水电管网及其他动力设施的布置。当有可以利用的水源、电源时,可以将水电从外面接人工地,沿主要干道布置干管、主线,然后与各用户接通。临时总变电站应设置在高压电引入处,不应放在工地中心;临时水池应放在地势较高处。

3 施工部署

施工部署是对整个建设项目从全局上作出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它主要解决影响建设项目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一般应包括确定工程开展程序、拟定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任务划分与组织安排、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等内容。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实行分期分批建设,既可使各具体项目迅速建成,尽早投入使用,又可在全局上实现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减少暂设工程数量,降低工程成本,充分发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效果。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进行安排。如地下管线和修筑道路的程序,应该先铺设管线,后在管线上修筑道路。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拟定―些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这些项目通常是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工期长,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建成起关键性作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全场范围内工程量大、影响全局的特殊分项工程。

4 施工质量控制

4.1 严把材料,设备的质量

施工中材料是建筑工程的物质基础,只有使用好的材料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筑企业要对建筑工程负责,增强自己企业的责任感,和社会感,在施工中要使用合格的材料,不能去偷工减料,对各种使用的材料,如混凝土、钢筋、水泥、砂子等,要做好采购要把握好,这是保证材料的第一步,只有好的采购标准才能获得符合的材料,让工程得到保证;做好检测关,这是第二步,对所采购的材料做好检测,经常性的进行抽查,检测。最后要对材料进行正确的使用,按照一定的规范,来进行安装。只有物质基础能保证才能保证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4.2 施工中要全面管理

建筑设计单位要合理精心设计,和充分的考虑建筑使用的各种因素,认真进行考察,设计中要及时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做到极强的抗灾能力,对设计的图纸要符合建筑的规范,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设计的质量。建设单位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招标,把工程要承包给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招标中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公平公开,保证建筑的质量,维护国家的财产。监理单位要加强自己的监管力度,明确自己的职责,按照规定对工程进行检验,采取旁站的方式,全面对工程进行监理,认真负责、保证质量。施工单位要要以“质量第一、百年大计”为责任,要管理好施工中的质量,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操作,不能偷工减料,不能去违背社会责任感,要对工程的质量负责,保证工程的质量不受影响,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3 市政桥梁施工单位要履行职责

施工单位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是确保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作为施工单位要树立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用合格的材料,按照一定的规范来操作,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工程负责,对施工人员负责,企业的管理人员要重视安全工作,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 桥梁施工的要点

(1)钢筋砼桩宜尽量整根预制,整根施打。万不得已时,才用法兰盘连接。 (2)接头位置越深越好。接头必须在局部冲刷线1 m以下。在一个墩台中,同一水平面内接头数不得超过基桩总数的1/4。(3)对于打入桩,在一定的打桩条件下,其承载力与贯入度相对应。打桩条件主要是:锤重和冲击能量的大小、桩垫材料的种类和厚薄。设计部门应在图纸上详细说明:单桩设计承载力、锤的规格型号、桩垫材料的种类和厚薄、贯入度、标高等。无论柱桩还是摩擦桩,均以控制桩尖标高为主,当桩尖已达设计标高而贯入度仍较大时,应继续锤击至接近控制贯入度。当贯入度已达控制贯入度而桩尖标高未达设计时,应继续锤击10 cm(或30~50击),如无异常变化即可停锤。(4)护筒埋设位置要精确,上下要竖直。开孔第一钻的位置和垂直度,要给予特别关注。严格做到沉渣厚度不大于设计规定。在导管安装好后,砼开盘前,必须测一次沉渣厚度,并以该次所测厚度为准。导管顶端比孔内水位应高4~6 m。特别是在浇筑最后10 m时,必须严格做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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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缪艳.浅析预应力施工技术在市政桥梁工程中的应用[J].科技致富向导,2012(1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