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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2 17:37:28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第1篇

在科学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类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给具有高成长、高收益和创新性的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尤其是这类民营的、小微企业融资最为困难,这同时也影响着我们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至今仍未有明确的融资方式出现。在我国,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早期主要有政府的基金、民间机构的资助、风险投资、二板市场融资等,中后期主要有主板市场融资银行担保贷款、风险投资、私募股权融资等。由于种子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还不能通过内源性积累的方式为企业筹集资金,再加上缺乏抵押物和盈利能力不足的限制,种子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无法能过内部积累和商业银行筹集资金。因此天使投资、政府拨款资助等方式,是为数不多的可以选择的较好的融资方式。

二、我国天使投资发展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1.天使投资发展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创业投资开始出现在中国,紧接着一批海外基金、创业投资公司开始涌入我国,给我国创业投资行业注入了新的力量,并带来了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与规范化的运作模式,使我国的创业投资行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与此同时,天使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创业投资方式,随着90年代高科技企业和网络企业的兴起被逐渐被引入我国,中华创业网、联想、小米、最新的37健康,均是在种子期获得了一笔可观的天使投资才发展壮大至今的。但由于在投资理念、法律法规体系、资本市场结构、社会信用体系等诸多方面与国外存在较大差异,总体上我国的天使投资尚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

2.天使投资发展的主要问题。

2.1起步晚,规模小,投资行业和投资地区相对集中,发展缓慢。

与成熟的资本市场国家相比,我国的天使投资的规模还比较小,绝大多数仍然是以个体形式出现的,其发展模式尚未成熟。投资领域主要以高科技产业,或者市场需求较大的传统产业和新型经营模式的企业为主。虽然国内发展天使投资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天使投资已经呈现出一定的发展态势,但是仍然存在着导致天使投资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迫切需要我们解决问题。

2.2天使投资机构供不应求,但是管理不规范。

中国天使投资是从80年代就开始的,但是专业的天使投资人和从事天使投资的机构数量显得明显不足,专业的行业组织才刚刚兴起,现在仍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整个组织的功能还没有进一步的发挥。同时,孵化器的机制不完善而且中国天使投资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团队,其机构化的程度还处于初步阶段。

2.3社会整体信用体系缺乏。

在研究天使投资环境时,很多学者都指出我国民间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用危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社会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二是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措施;三是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础的信用管理制度。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整体的信用缺失,使天使投资者对投资缺乏信心,所以要让投资者拿出大量资金投资到一个不能高风险高收益的创业企业中去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于是资金流向了股市或者其他可以获得更稳定收入的投资领域。所以整体的社会信用体系缺失是影响我国天使投资发展的重要因素。

2.4政府在促进天使投资健康快速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很好的体现。

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于市场发展是有十分明显的导向作用,但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不少民营企业家、富裕阶级已经积累了可观的富余资本,但他们大都缺乏风险投资意识和风险投资知识,政府方面也没有明确的政策导向,因而大家不愿意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这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尤其是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起到严重滞缓的影响。

2.5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与机制不成熟。

总的来说,在中国整个天使投资的法律体系目前是缺失的,同时对于鼓励天使投资这一类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较为不足的。天使投资有一般投资行为和金融运作机制有区别,其对象是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是以知识为核心,在完成技术产品化后可以实现低成本的无限复制。国外相关法律对天使投资的有关问题一般都作了针对性的规定,例如美国有专门成立小企业管理局,在《1940年投资公司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专门的《小企业投资法案》,较好的规范和推动了小企业的发展。但是在中国,天使投资的法律体系还相对不完善,很难为天使投资行为提供健全的法律支撑,天使投资领域仍处在一种较为混乱和自发的状态。

三、加快我国天使投资发展的对策研究

1.建立天使投资与企业的网络平台。

天使投资的发展不仅需要资金的支持,更加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如何提高国内富裕阶层对天使投资的认识迫在眉睫,因为它们是国内队伍较为庞大并且最具有潜力的天使投资人。这就需要建立比较紧密的天使投资者团体和信息网络。天使投资者组织和平台的建立,不仅可以加强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缓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而且更有利于建立相对稳定的管理机制和投资机制,从而促进我国整个天使投资业的发展。

2.加强政府推动,完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政府的行为对天使投资行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影响天使投资行业的形成和发展。政府可以从财政拨款、互助基金、风险共担或者税收上对天使投资发展进行支持。比如,政府可以拨出一定数量的资金成立天使基金,一方面以风险共担方式吸引社会上的天使投资人一起成为投资创业者,另一方面给予天使投资人相应的政策优惠和补贴,这样相对提高了天使投资人或者企业的收益率,从而支持天使投资的发展壮大。最后,针对天使投资的行为、收益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我国目前针对高科技创新企业实行优惠税率,而对那些投资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企业和收益却没有相应的优惠税率。

3.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退出机制。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第2篇

一、前言

创新是市场永恒的动力,更是社会进步的源头,中小微科技企业是市场创新的主体,决定着一国工业发展的基础和未来。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中小微科技企业创新发展需要金融创新来筹集创业资本,提高创新能力。同时,目前我国正进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大力支持中小微科技企业创新发展,不仅是活跃市场、促进就业的需要,也是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再次腾飞的需要。但从实际发展情况看,效果不尽人意,尽管近几年国家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陆续出台了许多措施和办法,但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状况和融资环境并没有很好的改观,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融资难与融资结构存在必然联系,正是因为融资难和渠道单一,才导致了中小微科技企业目前的融资次序和融资结构。那么导致中小微科技企业目前融资现状和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其潜在影响因素有哪些,需要进行深入探究和分析。但现有对融资难与融资结构的原因探讨成果,多侧重于供给(金融机构)角度的分析,从需求(企业)角度的探讨较少。本文认为,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问题除了金融业发展滞后、信息不对称和抵押担保品不足等直接原因外,市场外部性、声誉机制及专业化分工不足等问题是导致其长期面临外部融资约束的主要潜在因素。基于此,本文采用问卷调查、典型调查和统计的方法,在分析我国科技中小微企业融资结构的基础上,重点从市场外部性、信号和声誉机制及专业化分工角度,探讨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二、文献综述

(一)融资渠道问题

对于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难的成因,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大多研究认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渠道均不通畅,融资约束强,特别是上市融资门槛高,导致直接融资发展严重滞后,企业融资结构单一。

间接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但银行贷款依然面临较多问题。由于资金安全和按期收回本息是银行贷款考察的首要因素,当前银行普遍要求企业提供抵押和担保。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规模偏小,专利权无法抵押,可抵押资产不足,再加上经营风险高和信用缺失等特点,导致其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陈玉荣等,2009;陈英杰,2012)。即使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要付出较高的融资成本,而且还会面临贷款手续繁杂、条件苛刻和审批时间长等问题(曹伟,2011)。有些银行还要求企业购买保险或理财产品及办理承兑汇票等要求,额外增加了企业负担。另外,由于中小银行较少,信贷市场竞争不充分,大银行倾向于将资金集中投向优质大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得到足够资金支持(胡晟姣、聂鑫,2011)。

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直接融资面临诸多约束。近几年,我国加快了金融深化改革步伐,创业板、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及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但由于主板市场门槛依然较高,新兴板块发展规模偏小,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股权进行融资,直接融资依然面临诸多障碍(胡晟姣等,2011)。同时,债券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发行和交易市场分割,特别是公司债券发展更为缓慢,都造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支持(马秋君,2013)。

(二)融资结构问题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结构及其成因是国内学者关注的重点。融资优序理论(POH)是目前研究和解释中小企业融资结构问题的主要框架,国内学者基于此理论框架做了实证检验,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先内源后外源的顺序,但是对于外源融资中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顺序存在争议。部分学者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的研究结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优序理论(郑兰祥、朱梦颖,2013)。陈晓红、黎璞(2004)在融资优序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中小企业存在“强制性优序融资”理论,认为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优先顺序依次为企业内部积累、各种商业信用或债务、银行债务、股权,这种顺序并非企业偏好所致,而是外部环境强迫使然。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不支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序理论。如胡竹枝(2005)认为,由于风险资本家比企业主掌握更准确的信息,再加上中小企业所有权特征和控制权偏好对其融资决策的重大影响,导致我国中小企业正常的融资次序出现了新的变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倾向依次是自我积累、股票融资、债券融资、民间借贷、银行信贷,这与理论中先债务后权益的顺序矛盾。因此,融资次序并非被所有的中小企业所遵循。

融资优序理论之所以存在争议,主要原因是其侧重于对企业短期增量融资行为的分析,忽略了企业在成长过程中融资结构的动态变化规律。基于这一缺陷,伯格和乌代尔(Berger和Udell,1998)提出了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从长期和动态的角度解释了中小企业融资结构变化规律,部分弥补了上述缺陷。国内学者应用金融成长周期理论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行为进行了解释和检验,研究结果证明了金融成长周期理论的适用性(郑兰祥、朱梦颖,2013)。但胡小平、冯昕等(2003)认为,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仍然有其局限性,缺少对企业预期利润的分析,他们通过引入预期利润变量进一步完善了企业金融生命周期理论框架。

三、中小微科技企业渠道及融资结构

(四)企业融资目的及融资成本

1. 企业贷款主要用于解决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技术升级改造等。调查显示,87.4%的企业贷款用于流动资金,31.9%的贷款资金用于项目投资,26.1%用于技术改造升级,19.3%用于市场开拓(见表4)。

分规模类型看,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投向存在明显差异,企业规模越大,其贷款投向项目投资和技术升级改造方面的占比越多,如信贷资金用于项目投资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分别占34.7%、31.2%和6.1%,用于技术升级改造的分别占29.3%、25.4%和21.7%,依次递减。相反,企业规模越小,其用于市场开拓的信贷资金占比越多,信贷资金用于市场开拓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占比分别为18.7%、19.6%和21.7%(见表4)。

分发展阶段看,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项目开发、市场开拓,如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中信贷资金用于项目投资的分别占35.7%和34.5%,用于市场开拓的分别占28.6%和20.6%,均远高于成熟期企业占比;而相对于初创期的企业,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更注重技术升级改造投入,信贷资金投入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0.9%和17.9%,远高于7.1%的初创期企业占比(见表4)。

2. 融资成本上升趋势明显。虽然受宏观调控影响,企业银行借贷成本在2015年第一季度呈现下降态势,但自2012年以来,银行借贷成本和民间借贷成本均呈现明显上升态势。银行借贷成本由2012年的7.96%升至2014年的8.21%,提高了25个BP,民间借贷成本一直处于高位,由2012年的18.56%提高至2015年第一季度的25.52%(见表5)。

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我国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结构仍然较为传统和落后,直接融资占比较低,初创期的企业对自有资金的依赖度尤其明显。二是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融资方式存在区别,体现出较强的阶段性特征和多元化趋势。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对银行贷款融资的依赖性更明显。与贷款相反的是,股权融资与发展阶段呈反向趋势,即企业在初创期得到的股权融资数量最多,后期下降。这与企业融资次序理论及金融成长周期理论有一定的差异。三是企业大多在初创期得到第一笔股权融资,股权融资对改善企业的间接融资环境有明显帮助。

四、企业融资结构的影响因素

尽管近些年我国金融开放进程不断加快,金融创新速度显著提升,但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结构矛盾依然突出,融资结构十分落后,特别是权益性融资发展严重滞后,存在问题及其潜在原因值得深入探究。

(一)企业家知识结构 、认知水平与融资结构

对于轻资产、成长性好、风险高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而言,股权融资所带来的稳定资本、管理经验及市场渠道对于科技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而且有助于提升公司声誉和投资价值,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仍受制于企业家知识结构与认知水平。

一是中小微企业负责人普遍缺乏金融知识,对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了解较少,财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低,不掌握或不熟悉新的融资渠道和工具,进一步限制了企业对金融工具的应用。调查显示,238家样本企业中,公司董事长(或企业负责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仅占10.9%,具有本科学历的占51.7%,专科或中专学历的占32.4%,初高中及以下学历水平的占5%。尽管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62.6%,但90%以上的公司负责人为理工科专业出身,金融知识十分匮乏。

二是许多中小微企业负责人不认可当前资本市场。对部分企业访谈中发现,许多公司负责人对资本市场持负面看法,认为我国资本市场运行机制有问题,投机氛围太浓,上市成本太高,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对上市融资不是很积极。

三是企业融资选择受制于资本市场制度设计不完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及建设不完善,许多中小微科技企业负责人对于公开权益上市持有怀疑或否定态度,对PE/VC等风险投资也存在较强的排斥心理。调查显示,在目前发展时期,企业最青睐的融资方式排在前三位的仍然是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和亲朋好友筹资,很少有企业选择公开上市、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等直接方式(见表6)。即便是27家有股权融资的企业,亦仍然把银行贷款而不是资本市场作为第一重要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及问题较多的现状,企业融资渠道依然狭窄。

(二)股权融资与外部性

从样本情况看,股权融资企业数量少,融资数额低。近四年来,238户科技型中小微样本企业中,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股权交易中心、香港地区及境外挂牌交易的分别有1家、2家、7家、8家和2家,还有3家正在申请新三板,约占调查企业的10%,通过种子、天使基金或PE/VC等股权融资方式完成了81笔股权交易,累计直接融资额只有12.27亿元,远低于银行贷款。

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外部性缺失是股权融资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在发展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中,股权融资相比债务融资更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除了财务规范因素外,还包括公司信息透明、管理科学、市场及战略发展等正外部性。但是,根据调查,一方面,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建设不够完善,投机氛围较浓,上市成本高,公开上市及风险投资基金的注入并没有给企业带来公司治理、战略规划、市场开拓等正面效应,导致资本市场缺乏良好声誉,正外部性没有得到有效体现和发挥。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正外部性没有进入企业的融资决策函数,不被企业所认可。调查显示,影响企业融资方式的主要因素是成本(占26.5%)、财务独立性(占24.5%)、税收(占20.4%)、资金可得性(占14.3%)、便利性(占12.2%)等因素,企业发展、管理及财务规范性等方面都不是企业当前重点考虑的内容,说明股权融资及资本市场的正外部性不被企业所认可。

(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声誉与小微企业贷款

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手续简便、放款速度快,许多小微企业选择从小贷公司融资,同时,部分银行中小客户从小贷公司融入“过桥贷款”,小贷公司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反常的是,在企业填报的实际贷款融资额中,没有关于小贷公司的贷款数据;历次相关调研也能发现,小贷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及中介组织都倾向于向其他金融机构隐瞒客户身份,担心客户名单曝光后将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当前市场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认识不足,而非小贷公司本身。调研中发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认为小贷公司的客户属于资质较低群体,主观认为其存在较高风险,并将其列入不支持名单。正规金融机构的这一做法不但影响了小贷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正常业务,而且损害了其市场声誉,这与政府推出小贷公司以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初衷背道而驰。如何保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声誉成为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四)市场细分与机构选择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中小金融机构逐渐增多,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问卷结果表明(见表7),农村商业银行(16%)、农村合作银行或信用社(11.3%)和城市商业银行(10.1%)在支持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三者合计贷款占样本企业贷款的37.4%,仅有9.7%的样本企业贷款主要来源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说明地方性商业银行正成长为支持中小微科技企业的主力军;同时,分规模来看,企业规模越大,越愿意与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而小型和微型企业则更希望得到城商行、农商行、信用社及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支持,特别是微型企业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自己的第一选择。

这一结果说明,专业化分工和市场细分是提高市场资金配置效率的不二法则,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有助于增强竞争,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改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国有银行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能满足大中型企业的大额、标准化融资需求;对于需求规模小、分布零散及差异化较大的中小微科技企业,中小金融机构更具成本优势、信息优势和地缘网络优势。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很大的原因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供给不足、多元化融资体系缺失,使得大量信贷资源集中在全国大型金融机构,市场竞争不充分,专业化服务不足。因此,提高中小微科技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应该大力发挥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科技银行的作用。

(五)银行业金融创新与科技企业专利权融资

专利是中小微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的核心资产,探讨专利权抵质押融资是解决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的有效路径。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发的专利权抵押融资产品很少,且对中小微科技企业发放贷款时,专利权只能作为附属性抵押发放贷款,企业仍需提供有形抵押担保,主要障碍在于专利权价值难以准确评估、无效专利多、流通性差等,致使中小微科技企业无法有效利用专利权融资,形成巨大资源浪费,影响了企业市场融资和技术创新。

虽然小微科技企业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特性,与商业银行审慎经营理念背道而驰,偏好低风险业务的商业银行不是小微科技企业融资的首选渠道。但作为我国金融机构中体量最大、产品最全的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理应在支持小微科技企业融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商业银行应摒弃传统思路,根据专利权风险分布特征,研发风险收益相匹配的专利权产品。

五、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以山东省236家中小微科技企业为调查样本,研究发现:

第一,当前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结构落后,融资渠道单一。一是中小微科技企业融资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直接融资占比较低,银行贷款占据企业外源融资的绝对比重;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融资方式存在差别,体现出较强的阶段性特征,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对银行贷款需求明显增加,并呈多元化趋势。二是企业在初创期得到的股权融资数量最多,后期下降,这与企业融资次序理论及金融成长周期理论有一定的差异,股权融资对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有明显帮助。三是国有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来源,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正逐渐成长为中小微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同时,小型和微型企业则更希望与城商行、农商行、信用社及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关系。

第二,企业家知识结构和认知偏差、市场外部性缺失等主客观原因,对企业的融资起到了更强的阻碍作用。一是企业家的知识结构及市场认知等限制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工具应用。企业负责人对公开上市及风险投资基金存在抵触和排斥心理,仍然把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而不是资本市场作为优先选择融资渠道。虽然这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及问题较多有关,但认识上的差距对企业融资形成了更强的约束。二是资本市场的正外部性缺失。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投机性强,缺乏良好声誉,正外部性没有得到有效体现和发挥。同时,资本市场的正外部性没有进入企业的融资决策函数,不被企业所认可。三是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受到影响。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和建设多元化融资市场有重要意义。正规金融机构对其采取排斥行为,影响了其业务开展,损害了其市场声誉。四是专业化和市场分工是提升市场效率的不二法则,相比大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在满足中小微科技企业方面更具有成本、信息和地缘优势。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形成,很大一部分原因可归咎于我国前期中小金融机构供给不足,多元化融资体系没有形成,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专业化服务不足。五是金融机构产品创新不足。目前商业银行产品研发和创新力度不足,导致中小微科技企业无法有效利用专利技术融资,形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影响了企业融资,对技术创新也形成不利影响。

(二)主要建议

一是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步伐,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小金融机构是服务小微科技企业的主力军,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有助于改善小微经济的融资环境。同时,大力发展权益性市场融资,增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融合,是未来增量改革的重心,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小微科技企业融资问题的主要方向。现阶段,大力发展新三板、地方四板、五板股权和债权交易市场,加快推进各类股权和债权的分级,实现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发现功能,吸引不同类别的风险偏好投资者,是解决小微科技企业融资的有效路径。

二是发展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提升其市场规模和声誉,进一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是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的另一重要途径。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由于不涉及公共权益安全,风险承受度相对较高,应当纳入非审慎监管范围,未来可通过允许该类机构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和各类交易所市场满足其大额负债需求,允许其通过一定的杠杆效应提升其市场规模和能力。同时,在资产端允许其实行资产证券化,通过购买、管理和流转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提升其市场影响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尽管小微科技企业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性,使其不能成为商业银行的首选。但作为我国金融机构中体量最大、产品最全一类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理应在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商业银行应摒弃传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类贷款产品,更加关注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将企业产品销售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创新产品和服务。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第3篇

(1.天津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 天津300222; 2.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天津300000)

摘要: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环境和高效的金融支持。如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是本文探讨的问题。本文在深入剖析了我国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之后,根据我国县域金融服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县域金融服务应从机构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和外部环境建设等路径提升自身能力,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

关键词 :县域金融服务;县域小微企业;县域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5)09-0058-05

收稿日期:2015-06-1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县域经济与县域金融服务协同发展研究” (13BJY172); 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项目“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机制及国际比较研究”(TD12-5055)

作者简介:高晓燕(1964-),女,河北鹿泉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金融创新和农村金融研究。E-mail:15900374451@163.com

一、引言

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主体是小微企业。发展县域小微企业是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破解“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县域金融体系在服务小微企业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来自自身和外界的难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

目前,理论界有针对性地从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献还比较少。如果用现有的县域金融相关理论提出能够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县域金融服务方案,则会丰富县域金融的理论性研究。这也将从理论上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这一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

在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上,我国与其他国家存在着明显差异。国外大多数地区并没有“县域”的概念。国外文献主要从对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和理论研究对国外的文献展开简要分析与讨论。

McKinnon[1]和Shaw[2]提出了关于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的理论,认为一国的金融体制对该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或是阻碍作用,主要是看政府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安排是否适合该国经济的发展水平。Levine和Zervos[3]认为金融体系共有五种功能,由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磨擦。而金融体系可以融通资金、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消除市场摩擦,促进经济的增长。Evrensel[4]通过研究证明在金融一体化的市场中,不同水平的区域金融发展情况对该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各不相同,同时对新创办企业倒闭率的影响也存在差异。Fung[5]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这种相互关系表现得比较明显,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关系逐渐减弱。

(二)国内研究

1.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周俊才[6]以甘肃省定西市为例,认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困难主要有:信息分散、缺乏统一规划、法制不完善和人员不足等。尹帅和范满志[7]认为在我国整个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金融网点不足、人员缺乏和贷款权限不足等。陈西平等[8]认为在县域地区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后、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有待提高、金融资源利用率不足和金融服务网点缺乏等。张向民[9]认为县域金融服务创新有三重困难——整合难、推进难、自主难;三个不够——供给与需求匹配不够、主体与客体协调不够、目标与环境适应不够;三个缺乏——缺乏差异性、缺乏品牌效应、缺乏长效机制。李新光[10]通过分析云南省宁蒗县金融发展情况,认为金融服务面临着县域金融机构和服务规模较小、金融网点少、员工素质不高、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和县域地区的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

2.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对策

石晶等[11]认为要创新县域金融服务品种、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一是政府要制定优惠的贷款利率政策,降低小微企业的利息支出;二是创新贷款的抵押担保办法,降低贷款的门槛;三是尽快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并适应小额信用贷款的需求。潘海英和吴明[12]通过对温岭市的调查研究表明,需要大力发展非正规金融和信用担保机构,并通过业务创新和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许葳[13]以农业银行为例,提出县域金融机构应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发展融资租赁等多元化的间接融资模式;发展小微企业投资银行业务等;实行精细化、综合化管理等。王雅卉和谢元态[14]提出要完善县域金融体系,需要对金融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从而加大县域金融资源的供给;同时,还要加强政府支持和监管,对县域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改革。

目前在国内,对于县域金融发展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和理论,提出适合我国经济条件的发展对策,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理论框架。对如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进行系统研究的更少。本文结合我国县域金融服务的现状,提出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的策略。

三、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现状分析

(一)县域小微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现状分析

1.县域小微企业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目前县域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方面小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扩大。由于县域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县域小微企业得到的贷款比例不断下降,有相当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另一方面由于县域资金的集中化使用,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大型企业、优势产业集中投放资金,导致小微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也得不到满足。

2.县域小微企业的经营多元化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1)对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目前,我国县域金融市场的核心仍然是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都不发达,投融资类金融品种也很少。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回报率低,保险类和担保类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向县域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对一些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资信评级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评估,也缺乏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支持,这都导致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面临更大的压力。

(2)对新型金融产品的需求。目前,相对于比较发达的城市金融市场,县域地区的金融市场存在着规模较小,机构不健全,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等诸多问题。单一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多层次、宽范围的金融需求,也使小微企业难以通过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避免经营风险[12]。

(二)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现状分析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情况

自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以银行类、证券类和保险类等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以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为补充的县域金融体系。

(1)正规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的正规金融机构是构成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主体。县域金融服务对县域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主要是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得以实现的。

(2)非正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一些非法定的提供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包括民间借贷、合会和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对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也是我国县域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县域金融服务的供给情况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县域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域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一些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在部分地区兴起。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都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金融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总量大幅增长。根据中国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主要农村金融机构

此处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6.68万亿元,同比增长17.60%。

县域金融的发展也极大地支撑了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随着县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目前,部分县域不断探索成立了新型贷款的担保方式,提出了存货质押和应收票据质押贷款等,降低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

四、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县域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1.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由于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与大企业、龙头企业相比,金融机构的投资回报率较低,因此,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开展业务,参与县域金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动力不足。第一,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由于贷款审批权的上移,在县域的贷款主要是偏向龙头企业,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不断减少。第二,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整体规模较小且分布不均匀,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2.县域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整体规模偏小

第一,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小,担保额有限。对于县域小微企业来说,担保贷款是一个重要的融资途径。但由于县域小微企业自身条件和资信情况的限制,商业性的贷款担保机构也不愿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第二,保费标准过高。在县域地区,由于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抵御风险能力弱,因此,保险公司对小微企业制定的保费标准也相应较高,导致投保意愿较低。第三,中小信托机构的发展也是处于初步阶段,业务规模比较小,在一些地区甚至没有相应的网点,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其市场份额明显偏低。

3.金融产品结构不完善,创新不足

目前,由于县域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质押物和有效担保,虽然有一些金融机构也专门开发了一些适合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但这些金融产品在最低金额限制、贷款利率和期限以及还款要求等方面还是难以满足县域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同时,由于县域金融市场缺乏竞争,金融机构也没有产品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因而导致县域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甚至一些成熟的金融创新产品受地域和品牌的影响也未能在县域推广。

(二)县域金融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导致县域地区金融网点撤离

1994年的金融体制改革把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分离开来,商业银行走向了市场化的道路,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开始在广大县域地区吸收大量存款,但这些资金通过上级流向了经济更发达的地区。同时,在县域地区提供金融业务大幅收缩,导致县域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农村存贷款资金为例,1997—2009年,我国通过金融渠道的流出的农村存贷款规模基本上是逐年增加的,从1997年的2 314.80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3.30万亿元,增长了13倍,净流出总额高达14.90万亿元。特别是从2001年以后流出速度明显提高,

资料来源:1997—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这也就导致了当地的中小企业融资不足。

2.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的上移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

随着商业银行的改制和贷款审批权的上移,县域资金逐步向城市地区转移,同时,出于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考虑,商业银行开始将县域支行的贷款审批权上交。县级以下各营业网点主要以存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为主,贷款权限很小,很多县级支行只有贷款的调查权,而无贷款的审批权[7]。对于许多县域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需要上级分行的审批才能进行,这也客观增加了贷款的审批流程和时间,而贷款的终身责任制也使基层的信贷人员不愿承担风险,发放贷款非常谨慎,这都无形提高了县域小微企业贷款的门槛。

3.县域金融产品缺乏创新,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县域金融市场中,金融机构处于卖方市场,在资金供给方面基本处于垄断地位,缺乏市场竞争。所以商业银行没有动力也没有意愿开发新的产品,这就无法满足县域小微企业“短、急、快”的金融需求。多年来,县域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主要是一些简单的存取款、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贷款的品种少、额度小,且在还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也不适合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中间业务品种较少,一些承兑、信用卡、保函类的金融业务在县域地区没有推广开来;而证券、保险和公司理财类的金融产品也很少在县域地区开展。

五、提升县域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路径

(一)县域金融机构

1.明确县域商业银行的主渠道作用

县域小微企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为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获取盈利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商业银行要把握住国家大力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发展这一良机,调整自身的信贷结构,支持县域营业网点将信贷政策向县域小微企业倾斜。农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和网点优势,丰富对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其他商业银行也要积极参与到县域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中,争取向县域地区,特别是县域小微企业推出更加多元化、综合化的信贷政策。

2.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扶持作用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小微企业产生了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部分县域小微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如规模小、缺乏担保物等,无法达到商业银行的放贷条件,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这就需要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县域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扶持作用,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业务。例如,由农业发展银行给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补贴,引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回县域地区,来有效支持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

3.增强其他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

对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来说,其定位之一就是服务县域小微企业。依托其网络优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了专门的小微企业贷款,用于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需要。对农信社来说,要适应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形势,不断调整信贷政策,提供更适合县域小微企业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例如,大力发展信用联盟贷款和小微企业联保贷款等。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利用信息优势和贷款程序比较灵活等特点,不断完善各自的市场地位。

(二)县域金融产品

1.完善县域金融产品的供给结构

县域金融机构要拓宽对县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要提供单一的存贷款业务,还要根据县域小微企业的需求,为小微企业设计和开发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例如结算、承兑、保险、理财和财务咨询等。为了弥补县域地区金融网点的不足,还可以向小微企业主推广网络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网络金融服务,同时还可以逐步推广小微企业保险和商品远期、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从而有效地防范和规避小微企业生产风险和信贷风险。

2.拓宽县域小微企业的抵押物范围和支付结算方式

创新和拓展县域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抵押物范围,推动小微企业股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以及商标经营权融资等新型抵押贷款方式,同时还可以开展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融资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来解决县域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物而无法取得贷款的问题。还要创新县域地区的支付结算方式,大力推进县域地区电子化金融的建设。增加ATM、CDS等自助设备,培养县域小微企业新的支付习惯。要扩大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小微企业中的应用。

(三)县域金融业务

1.建立县域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政府要为县域小微企业建立专门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政府还要设立专项风险保障资金等,一方面用于为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保障;另一方面支持各地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同时,还要大力发展互助性、商业性担保机构,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另外,还可以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发展小微企业联保、互保和上下游企业间的产业链担保等融资产品,探索各种新型担保方式。

2.大力发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

要健全小微企业保险体系,为县域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途径。第一,要由政府出资建立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和再保险机构,全面涉足一些商业保险不愿涉足的领域,同时为其他保险机构提供保险服务。第二,要要鼓励现有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保险业务,形成多元化、综合化的小微企业保险体系。第三,还要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的合作,开发一些金融相对较小、风险较低、适合县域小微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丰富县域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和风险防范途径。

3.拓宽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要促进县域小微企业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改善县域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环境。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对于一些规模较小、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县域小微企业可鼓励其发行债券,由政府或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加大直接融资在县域小微企业融资途径中所占比例。对于一些成长较快的科技型和高新技术型小微企业可探索股权融资和技术产权融资等,将股权、技术、知识产权等转化为资金资产,从而取得快速、高效、低成本的融资。另外还可以发展其他融资途径,例如鼓励金融机构和其他资本开展针对县域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推广票据贴现、承兑、托收、和信用证等多种非现金类融资工具的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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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李大伟.论西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创新[J].农村金融研究,2010,(6):34-38.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第4篇

[关键词] 小微企业;区域金融市场;协同学

[中图分类号] F620 [文献标识码] A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and Regional Finance Market: a Theoretical Analysis Based on Synergetics

LUO Dongliang, JIAO Yumeng

Abstract: Problems and difficulties for the growth of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must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seriously as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are in an important position and play significant role in the national economy. I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financing problem is unavoidable for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According to the finance market theory,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are the indispensable component of regional financial market. Therefore,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must be connected with regional financial market. In the light of Synergetics, the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could grow with the regional finance market in a harmonious and orderly manner so as to achieve sustainable economic growth.

Key words: small and micro businesses, regional finance market, Synergetics

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如何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理论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在这些问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始终是最为关注的问题。按照金融市场理论,小微企业是区域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如何发展小微企业,必须与金融市场特别是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联系起来。本文根据小微企业的特征、区域金融市场的功能,借用协同学理论,从理论上分析了实现小微企业与区域金融市场协调有序发展的可能性,从而为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种思路。

一、小微企业及其特征

2011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微型企业作为一种类型首次出现在我国的企业划型当中。按照划型标准,微型企业一般为未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工业从业人员20人或营业收入3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或营业收入50万元、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可见,我国的划型标准为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这与国外的划型标准不一致。美国和一些国际机构基于反贫困来定义微型企业。美国国际开发署将由当地人拥有、雇员(包括不领薪水的家庭成员)不超过10人、其业主和经营者为贫困人口的小企业定义为微型企业。亚洲开发银行(ADB)则将雇佣工人(包括雇主及家庭成员工人在内,其中员工不包括专业人员及专业服务提供者)不超过10人的企业定义为微型企业。可以看出,按照此定义,暗含着收入和资产的限制,微型企业被认为是穷人的企业,且不包括高科技企业。欧盟、日本则基于资产总额和雇员人数,法国将雇佣员工在9人以下的企业被称为特小企业,在西班牙则被称为微型企业。欧盟委员会把雇员人数在1~9人的企业称为非常小企业。日本把制造业中20人以下,商业服务业中5人以下的企业定义为微型企业,又称零细企业。

可见,我国关于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最为全面,反应了我国的实际国情。虽然各国对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不一致,但是对微型企业的认知却是相同的。总体上看,微型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1.环境适应性强,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稳定器。微型企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创办所使用的资源少,创办速度更快,对环境的适用性更强,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稳定器。现代经济是一种系统经济,或者说是生态经济,没有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是很难想象的。数目众多的微型企业对缩小中国地区经济差距、突破“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以及促进社会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2.数目特别庞大,是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由于微型企业的数目特别庞大,微型企业的数目众多,因此在总量上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对国家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拉丁美洲,5人以下微型企业的雇工占非农业劳动力的一半,在非洲占三分之二。在欧洲,中小企业提供了1.22亿个就业岗位,在2050万家中小企业中,93%的是微型企业,即雇员在0~9人之间。

3.资金有限且管理粗糙。微型企业资金来源有限,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融资渠道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员工也以家庭成员为主,不具有正式的组织方式,没有明确的组织结构,缺乏较为规范管理工作内容。没有采购、生产、存货和质量管理制度,缺乏质量管理。员工通常没有接受过专门的专业训练,没有正式的薪酬制度,因此员工权益缺乏保障。

4.工艺粗糙但运作方式灵活。微型企业采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和手工艺,较少拥有机器、设备与专门的场地,无法规模化和机械化。虽然采用“前村后店”的模式组织生产运作,但运作方式灵活而富有流动性。依靠数量庞大和团队力量,会产生所谓的“蝴蝶效应”,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大型企业或公司如微软和惠普公司就是由微型企业发展而来的。

5.微型企业具有显著的区域性。微型企业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形成地理空间上的集聚或某个产业内形成的价值网络,具有较为显著的地域性。

6.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会计制度,没有也不需要建立正式的会计科目,少量而不规范的会计活动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缴的税费。

二、区域金融市场及其功能

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是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信用工具进行交易而融通资金的市场。可以看出,金融市场是以资金为交易对象的市场;体现的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更主要的是借贷关系,即实现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金融市场按照地理范围可以划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金融市场。区域金融市场仅仅服务于所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一个完备的区域金融市场应包括金融市场参与者(如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金融工具、金融中介、价格等四个基本要素,从而形成融资、调节、避险、信号、创新等功能。

1.区域金融市场能够迅速有效地引导资金合理流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区域金融市场不仅扩大了资金供求双方接触的机会,便利了金融交易,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而且为各种期限、内容不同的金融工具互相转换提供了必需的条件,为筹资人和投资人开辟了更广阔的融资途径。

2.区域金融市场具有定价功能,是经济活动的晴雨表。企业资产内在价值的多少,只有通过金融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相互作用的过程才能“发现”,即必须以该企业有关的金融资产由市场交易所形成的价格作为依据来估价,而不是简单地以会计报表的账面数字作为依据来计算。当然,金融市场的定价功能同样依存于市场的完善程度和市场的效率。

3.区域金融市场帮助实现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金融市场的发展促使金融资产多样化和金融风险分散化。发展金融市场就为投资多样化、金融资产多样化和银行风险分散化开辟了道路,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条件。可以通过区域金融市场选择多种金融资产、灵活调整剩余货币的保存形式,实现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

4.区域金融市场的信号作用为金融管理部门进行金融间接调控提供了条件。发达的金融市场体系内部,各区域金融市场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金融间接调控体系必须依靠发达的金融市场传导中央银行的政策信号,通过区域金融市场的价格变化引导各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实现货币政策调整意图。

5.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创新。金融工具是一组预期收益和风险相结合的标准化契约,多样化金融工具通过对经济中的各种投资所固有的风险进行更精细的划分,使得对风险和收益具有不同偏好的投资者能够寻求到最符合其需要的投资,从而使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得到尽可能大的满足。

三、小微企业与区域金融市场的协同发展

系统科学理论为研究复杂的区域金融市场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支持。按照一般系统论(General System Theory),区域金融市场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市场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着,每个要素在市场中都处于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使金融市场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

依据协同学的自组织理论,如果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受外界影响或影响很小的孤立系统,其发展、演化只能是内部相互作用而自发引起的,那将是一种趋于消亡的死的系统。区域金融市场只有通过市场的开放,才能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由低级向高级,由原始向现代不断进化、不断产生新功能,实现金融市场或市场要素间实现协同(Synergism)即协调一致,共同合作,进而产生出新的更高的市场结构和功能。有小微企业参与的区域金融市场将是一个开放的协调的系统。

1.协同的依据

(1)小微企业是区域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从上述小微企业的特征可以看出,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小微企业是区域金融市场中不能缺少资金需求者,构成而小微企业是区域金融市场中主要参与者,是区域金融市场得以形成和发展的一项基本因素。

(2)区域金融市场的功能的实现与否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虽然单个小微企业的融资数额较小,但由于小微企业的数量之庞大,涉及面之广泛,因此,整个小微企业群体对区域金融市场的影响十分巨大。特别是区域金融市场五大功能的实现需要借助于广大小微企业。

2.协同的实现路径

(1)小微企业的灵活性为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源泉。区域金融市场除了具有融资、调节、避险、信号等传统功能外,还具有创新功能。正是由于小微企业的特殊性,为区域金融市场实现创新功能提供基础和条件。由于小微企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特征的小微企业,需要创造不同的金融工具,才能适合当地小微企业的需要,因此,正是由于小微企业的存在促进了区域金融市场的创新,从而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密切结合小微企业的特征,才能发展适合小微企业的区域金融市场。罗栋梁(2015)从小微企业的基本状况、营运状况、政策环境、融资渠道、金融服务等方面对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小微企业自身的基础比较薄弱、政府作用有待加强、融资渠道有待拓宽、金融服务有待加强,由此提出需要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三方共同努力,营造理想的融资环境,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融资环境中最为主要的是协调的区域金融市场,而不是全国性金融市场。只有能够满足当地小微企业的需要,区域金融市场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从而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

(3)金融工具的创新是发展区域金融市场的根本。由于小微企业存在较强的区域性,因此较为容易形成小微企业集群。按照谯薇和宗文哲(2001)的分析,企业集群的分工与协作,能够形成协同效应,从而实现“1+1>2”。罗正英(2010)认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广泛运用基于小微企业集群的信贷融资技术,特别是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建立与小微企业集群信贷融资相对应的区域金融市场。因此,必须结合小微企业的特点,适时进行金融工具创新,才能构建健康的区域金融市场,使得区域金融市场成为由许多子系统组成的、能以自组织方式形成宏观的空间、时间或功能有序结构的开放系统,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Z].2011-06-18

[2]罗栋梁.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调查研究――以江浙两省为例[J].财务与金融,2015(2):1-7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小微企业 信用建设

小微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企业模式,小微企业的规模比较小,资产量少,信用评级比较低,银行贷款工作开展风险高,属于银行传统金融服务业的边缘地带产物。互联网金融的成本低、数据量大、平台也比较宽广,不论从任何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都是极具市场竞争力和活力的,是当前国内金融改革创新的关键组成部分,把互联网与金融产业相互结合,符合当前社会发展情况。

一、传统金融服务工作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信用建设存在的问题

小微企业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的组成要素,并且也是活跃市场,保证人均就业率的主力,可以推动国民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有直接关系。但是从近年来的情况来看,小微企业做出的贡献和其享受到的服务并不成正比,并且很少有小微企业可以获取国有金融机构贷款,这一情况严重影响当前小微企业的正常发展,并且已经成为抑制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小微企业征信以及日常问题

小微企业的生产规模比较小、经营风险也相对比较高,所以在资金筹措的时候会遇到来自于各方面的困难。首先,小微企业融资难度比较大,因为小微企业信息真实性比较差,所以银行信贷业务风险很难控制,而信息的准确性是控制风险的主要前提条件之一。小微企业的灵活性强,但是财务制度不够健全,也没有专业财务工作人员帮助企业完成各项财务工作,很容易影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不能获取真实的小微企业财务信息,很难对其信息等级进行评估,所以也难以发放贷款,影响小微企业的正常信贷。

信用体系建设缺少相应的保障制度,已经成为阻碍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因素。国内还没有出善的信用法规以及征信管理工作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2次征求意见稿,但是并没有正式出台相关规定。各地区目前正在执行的政策大部分都是地方出台的一些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并且在建设意见以及建设文件等方面,也是几乎空白状态的。人民银行正在使用的征信系统建设工作模式中,也对征信市场监督管理以及信用信息采集等方面的内容赋予了明确的规定,这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日常工作职责时,必须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提供对应信息。

如果信息征集双方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体系建设工作存在的弊端,可能会导致人民银行在主持信息征集的时候,缺少目的性和认知度。大部分的小微企业管理人员都没有认识到该方面存在的问题,认为可以通过信贷机制的影响,来提升金融机构信贷效果。信用体系对贷款并产生不了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也不能帮助工作人员更好的进行信用信息征集,反而会暴露出一些其余方面的问题。所以在面对信用信息征集的时候,必须要配合。但是通过调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发现,许多企业提供的信息都是虚假信息,而且负责构建信息数据库的基层金融征信机构也没有采用科学化的方式来采集小微企业的征信信息存在许多不信任问题。这部分征信机构认为小微企业的整体经营时间比较短,所以不论是企业信息披露还是企业信息数据,都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这些问题都在严重影响放贷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这些工作部门对小微企业信用体系的积极性也不高,很容易影响工作开展效率。

经常出现各种形式的信息割据,当前我国基层金融征信部门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进行考评,主要参考的信息是商业银行以及工商银行方面提供的考核指标以及信息。税务部门等政府管理部门,可以让部门自成系统,通过条块分割等形式对信息进行处理。这种标准是不统一的,信息重点也是不同的。不同信息源单位不论是从信息的层面进行考虑还是从部门利益的角度进行考虑,都在通过垄断的形式来处理自身的信息,不让其余部门分享,这也导致了信息不能流通于其余部门,构成了信息孤岛效应,导致信息共享渠道堵塞。如果出现信息资源分散的情况,很有可能是因为基层金融征信机构还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所以在法律层面上缺少协调与约束,这种情况会严重影响信息数据采集以及信息数据更新效率,使其难以做到及时准确。

小微企业的企业信用评估难度比较大,因为当前国内尚不存在根据不同小微企业自身特点进行设计的综合性评价体系,并且加上小微企业自身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不规范,所以不论是法人治理结构还是财务管理制度都是不健全的,并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法等方面的内容来调整自身工作模式,甚至基本会计账本和报表都准备的不够齐全,导致信息披露工作开展规范性不能满足要求。大部分的企业都没有按照要求提供专业化会计师审计财务报表形式,所以经常会出现一些财务信息失真的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企业出现资料缺失。如果没有聘请专业工作人员来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则企业的核心信用信息评价是不能满足基本工作需求的。按照信息征集标准来采集相关数据,并通过评估的形式对小微企业征信情况进行分析,很难得出正确的小微企业信用情况。

(二)商业银行问题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出台了许多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政策,并且从意见发表以来,各部位以及相关部门也开始响应国家号召。但是因为国内金融体系高度集中以及被垄断的时间比较长,所以传统银行金融服务管理工作体系与当前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大部分的银行很难处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银行的征信成本比较高,针对银行的情况来看,如果放出相同等级贷款,不论放出到何种企业,所获取的效益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银行想要收集数百个小微企业资料,难度必然会超过收集一个大企业资料,而且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也比较大,传统信贷技术对信息收集机制的局限性比较明显,以及信息滞后等问题,都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缺少前瞻性信息收集能力,对订单信息的真实情况以及贷款信息的真实情况没有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所以作为银行来说,很少会先考虑小微企业的贷款。银行的专业技术落后,也已经成为影响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因素。因为专业技术比较落后,所以商业银行内部并没有根据小微企业的情况来设立一些专门的风险控制形式、信用担保形式以及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模式,缺少对应的处理技术,导致工作人员很难客观的对小微企业进行评价。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视角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小微企业的经营模式通常情况下都是小本生意,与大型的企业相比,资产额度是比较小的,所以很难获取银行抵押认可。所以我国传统金融机构所使用的担保、资产抵押等形式难以在小微企业中使用,并且小微企业的日常经营时积攒下来的信用等级也很难体现在工作上,导致小微企业可以从金融机构中获取的贷款量逐渐减少。作为小微企业来说,很少有企业拥有专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在没有专业化财务管理团队支撑的条件下,小微企业是很难对未来资金需求以及未来金融决策进行判断的。如果大量资金来的过于突然,很有可能导致其不能做出科学化的应对策略。当前国内许多的小微企业都存在体制缺失问题,而且信用信息不健全以及征信成本太高,都会对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产生负面影响。因为金融机构需要根据小微企业的信誉情况来判断是否下放贷款,所以信用体系缺失已经成为影响当前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问题。人民银行通过成立信用档案等形式,启动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方案,但是该计划方案的覆盖面积比较低,部分小微企业实际经营水平很难通过该方案来实现信用评价。

(一)构建较完善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保证小微企业体系建设质量的基础保障要素之一,通过构建信用体系的形式来解决信息采集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问题。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根据该方面的内容,拟定了一些专业化的中小企业法以及公平信贷法等条例。当前国内在该方面的发展还处在意见征求阶段,只是对数据进行采集,并调查加工数据,利用一些规定对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但是却并没有给出一些较为完善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信工作条款,所以相关部门可以在该条款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已经取得的成就以及小微企业自身特性,提出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并对发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细化处理。作为地方政府管理工作部门也可以将地方的情况作为基础,拟定一些可以与之相配套的管理条例以及管理意见,不断的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并保护小微企业的权益。

(二)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构建适应小微企业特征的公共信息平台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通过构建公共征信平台的形式来解决信息割据的问题,进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减少信息孤岛等问题的产生几率。利用搭建平台的形式来构建科学化的征信工作系统,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人民银行、工商银行以及各种税务部门进行整合,保证税务信息整合质量。不断的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不同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沟通,保证信息资源可以共享。要不断的鼓励社会征信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构建征信机构以及相应的征信平台,利用市场动作等实现信息查询,提升信息查询的准确性。

(三)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构建小微企业信用奖惩制度

通过构建奖惩制度的方式来提升企业信用体系构建力度以及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社会信用意识,让企业真确的认识征信工作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进而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互联网大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了的多方的数据信息,为构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构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披露制度的形式形成统一化平台,针对信用记录比较好的企业,在项目申报以及财政扶持的过程中,可以先考虑这部分企业。通过公共征信平台和金融机构相互合作的形式来探索一些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工作模式,并鼓励对应金融机构来安排贷款。

(四)通过互联网技术构建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体系

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工作体系,可以帮助企业更加科学的去看待企业自身信用情况。因为小微企业是很难在短期内利用自身经营活动特点来构建专项信用制度的,所以需要通过社会信用评价工作体系来构建传导机制和识别机制。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和大型企业的信用评价模式是不同的,可以将定性评价作为主要出发点,结合定量评价等形式,提升评价指标全面性,并对各种评价指标模式进行帅选。互联网大数据可以为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搜集多角度、多层次、多元化的数据信息,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小微企业的评级更加灵活化,评级的结果也会更准确。小微企业的经营时间比较短,所以大部分小微企业目前都还是处在起步阶段的,所以在选择相应指标的时候,不仅要明确一般性反应偿还能力,还要明确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形式。关注小微企业创新以及小微企业的成长能力,对企业未来发展能力以及企业的未来发展空间进行预测。相关工作人员要全面关注小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因为小微企业法人的治理结构是不完善的,所以作为主要管理人员来说,其个人经验、个人能力以及个人的影响力,对小微企业来说是十分关键的,会影响企业信用体现以及企业信用发展。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要高度关注企业当前现金流量指标方面的选择情况,关注企业先进流量考察等方面的问题。因为小微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健全,所以在对现金流进行分析的时候,可以通过银行对账单以及税单等进行全面考核,从根本上反馈企业经营活动以及企业实际拥有的偿还能力。

三、结论

小微企业的发展对提升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企业工作结构的不断更新,传统金融机构贷款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小微企业的生产规模比较小、经营风险也相对比较高,所以在资金筹措的时候会遇到来自于各方面的困难。上文首先从商业银行问题、小微企业征信以及日常问题两个角度,论述了传统金融服务工作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信用建设存在的问题。之后分别从四个方面,对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完善工作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希望可以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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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第6篇

0 引言

小微企业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经济“新常态”阶段,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鼓励小微企业发展,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但长期以来,小微企业由于自身存在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抗风险能力低等问题,传统银行由于体制、风险及效益等多方面的考虑,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出现了很大偏离。大银行对小微企业惜贷,造成小微企业资金严重不足,制约了其健康持续的发展。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在“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的战略指导下,社区银行快速发展起来。社区银行的概念来源于美国,是对小型商业银行的统称。我国对社区银行的界定不完全统一,综合目前学者的研究,主要从规模、服务对象、产权结构几个方面进行了定义,社区银行有以下几个特点:资产规模小,产权明晰,商业化运作,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个人。社区银行弥补了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定位小微企业及个人,服务范围广;另外,社区银行贴近社区及居民,在获取客户信息方面比其他传统商业银行有明显优势,有效降低了信贷成本。

社区银行是为满足小微企业和广大金融弱势人群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产生的,它与小微企业有其内在的共生需求基础。

1 金融共生理论及文献综述

共生理论起源于生物学,是指在一定环境中,各要素按一定的模式形成的互相制约、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在这个环境中至少要包含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三个要素。1998年,我国学者袁纯清将共生理论运用到了金融学领域,分析了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共生关系。2002年由袁纯清编著的《金融共生理论与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首次提出了金融共生理论,该理论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以一定的共生模式形成的相互依存关系。

国内有不少学者对金融共生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主要集中于正规金融与其他金融主体的共生关系研究。王宇露(2007)利用生物共生理论,分析了银行与各金融中介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关系,研究结果认为银行与各其他金融主体之间总体处于和谐共生的状态。也有学者从企业与金融主体的共生关系角度进行了研究,何自力(2006)分析了银行与企业的共生关系,构建了银企共生模式的测度模型,经过实证得出大银行与大企业的共生关系更加稳定。金峰等(2014)研究了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金融共生关系,贾楠(2015)研究了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的金融共生关系。对于社区银行的研究,学者主要从社区银行自身发展以及社区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影响方面进行了研究,王爱俭(2005)研究了社区银行的发展模式,龙超(2011)研究了中小企业融资与社区银行发展,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分析我国社区银行如何更好的服务于小微企业。任银盈等(2014)讨论了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社区银行发展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谋求社区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国内学者对金融共生理论以及社区银行如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做了较多的研究工作,但关于社区银行与小微企业金融共生性的研究较少。社区银行与小微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思考如何与对方更好的合作,尤其在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社区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商业盈利价值的同时,实现普惠金融,从而达到双赢。因此,本文分析两者在普惠金融背景下的金融共生关系,了解社区银行与小微企业共生关系的内在驱动力,为两者的和谐发展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2 社区银行与小微企业金融共生关系形成机理

金融共生理论包括金融共生单元、金融共生环境和金融共生模式三个要素。本文从这三个要素出发对社区银行与小微企业金融共生关系形成的机理进行分析。

2.1 共生单元

共生单元是共生关系发生的主体,是能量生产和交换的单位。在金融共生关系中,共生单元是资金的需求者和供给者,小微企业和社区银行也就构成了金融共生单元。

小微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60%的国民生产总值,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根据银监会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小微企业的外部资金需求总额为39.52万亿元,而各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只有17万亿元,资金缺口达22万亿元。

社区银行资产规模小,个人和企业是银行设立的主要资金提供者,商业化运作,以小微企业和个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社区银行服务的空间范围主要是在社区内,与企业近距离接触,便于银行获取客户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和风险;社区银行还可以依据小微企业特点,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2.2 共生模式

共生模式是指共生单元相互作用或结合的方式,金融共生模式就是指资金需求者和资金提供者之间交易、合作,产生共同效益,实现双赢的形式。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撑体,社区银行是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弱,信息不透明等诸多不利因素,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信贷,小微企业的发展基本依赖自有资金积累,从而限制了其快速发展的路径。而社区银行的设立,其主要客户群体就是小微企业。社区银行深入社区,具有地理优势,容易接近客户,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开展关系信贷。此外,社区银行员工走入企业,实地考察,降低了与客户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社区银行规模小,经营灵活,易于金融创新,为客户提供多种多样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社区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够较快速获得资金,抓住投资机会、进行技术创新、扩大生产等,从而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小微企业有了收益,又可把资金存入社区银行,成为社区银行的资金供给方。在放贷过程中,社区银行提高了对小微企业的风险防控水平。传统金融机构以财务报表、资产抵押等硬信息为放贷依据,而社区银行更注重关系型信贷,深入企业,了解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依据其日常经营中采购、货款支付、销售合同、现金净流量等软信息来决定服务对象,将小微企业的产出信息作为自己的投入,不仅将资金进行了合理配置,同时还获得了商业利润。如此循环,社区银行将资金贷给小微企业,从而带动当地实体经济发展,企业增加了利润,居民增加了收入,企业和居民又将资金存入当地的社区银行。社区银行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就容易获得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从而为社区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2.3 共生环境

共生单元以外所有因素的总和称为共生环境,金融共生环境包括经济政策、法律制度、人文及国际环境等等。

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大银行对其投放信贷不足,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加,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在发展普惠金融的大环境下,由传统银行垄断的时期即将终结,只有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多样性的金融体系,各金融机构才能健康持续的发展。社区银行资产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信息反馈及时,经营决策灵活,弥补了大银行对小微企业一视同仁的缺陷,能较好地适应小微企业及居民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有效缓解和改善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

按照我国对商业银行准入规范的有关法律,即《商业银行法》、《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规定,没有不允许设立社区银行规定。

3 制约社区银行与小微企业共生的不利因素

3.1 共生单元自身限制

从社区银行角度来看,目前我国社区银行的市场定位不够明确。比如,很多社区银行,名义深入基层,把网店设在社区,但仍把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使社区银行背离了服务社区的设立宗旨。不仅不利于社区的发展,社区银行本身也会在同大型银行的竞争中居于弱势地位,还会形成同业竞争,降低行业利润。

从小微企业角度来看,资产规模小,产品单一,产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加之,小微企业业主多数缺乏现代经营和管理理念,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透明,忽视信用体系的构建,从而增加了与银行的沟通难度和外部融资难度。

3.2 共生关系不稳定

社区银行虽然定位服务于小微企业,但毕竟起步较晚,相对于庞大数量的小微企业来说,还无法单独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壮大,其依靠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充分挖掘信息,不仅拓展了金融服务的时间和空间,还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将在小微企业和个人借贷领域抢占市场份额,成为社区银行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对社区银行深入基层,近距离接触客户、了解客户,进行关系信贷的优势将是极大的挑战。

3.3 共生环境缺少激励

虽然我国没有限制设立社区银行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社区银行设置的限制比较多,阻碍了其健康持续发展。比如个人和企业是社区银行设立的主要资金提供者,而对于有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入的中小银行在市场准入、经营内容和服务范围等方面的障碍却较多。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相关的政策限制也在逐渐放松,但放松程度还是很有限,所以要大力发展社区银行,首要任务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体系,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4 社区银行与小微企业金融共生关系和谐发展的建议

4.1 完善共生单元

首先,作为共生单元中的资金需求方,小微企业要改变发展思路,更新经营理念,以长远发展和提高自身竞争力为目标,规范自身建设。企业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的经营和运作,构建自己的信用体系,增强外部融资能力。

其次,作为共生单元的金融服务供给方的社区银行,要有明确的市场定位,把社区居民作为自己的客户基础。社区银行内部要进行渠道的优化,升级硬件设施,不断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升客户体验,比如开设网上银行体验、手机银行体验等业务。此外,社区银行也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切实发挥社区银行利用软信息来服务社区的功能。

4.2 强化共生关系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社区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构建各种形式的便民服务网络,开发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小微企业不同形式的资金需求。其次,社区银行还应充分发挥其地缘优势,比如可以与社区、物业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大自己的宣传力度,提高作为金融服务者在当地的良好形象。社区银行可就近招聘员工,这样员工对于当地社区的情形比较了解,且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充分发挥其关系信贷的优势。此外,社区银行平时注意跟居民和当地政府的沟通,获得居民和政府的支持,从而与当地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小微企业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找适合的中小金融机构如社区银行进行合作,注重提高自己经营能力的同时,增加与社区银行的沟通和业务上的往来,有贷有还,夯实与社区银行长期合作的基础。

4.3 优化共生环境

完善法律保障体系,社区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当地小微企业和个人,社区银行的设立更多的要强调其社区服务功能。当地政府应根据社区银行对社区的服务能力给予支持,以提高社区银行服务社区的积极性,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政府的各项支持,比如政策优惠措施和有关的强制性要求需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下来。法律要明确界定社区银行设立的目标,社区银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风险管理政策、信息披露等都应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第7篇

1国内外研究文献回顾

一方面,关于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因研究。Stiglitz和Weiss认为,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才引起了逆向选择,由此贷款供给可能不是贷款利率的单调函数,结果是即使很多企业愿意支付较高利息,也得不到贷款。[1]张捷和王霄认为,是小微企业的“先天不足”即自身素质薄弱导致融资抑制,加上外部金融环境恶劣,加剧了融资困难。[2]郭娜认为,缺乏信用担保和有效的政策扶持都是融资困难的成因。因此,结合搜集的文献资料可以发现,现有金融体制没有将小微企业这一服务对象容纳进来,不能完全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关于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解决路径研究。Banerjee等学者指出,对比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而言,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小额信贷金融服务上更具有优势。林毅夫和李永军也提出了相同观点,认为传统商业银行因其资本偏好和风险规避,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本身就不兼容,应该依靠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5]李泳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运作绩效,认为政府的职能履行将会更有效地促进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彭江波则从发展第三方担保的角度,指出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产生对融资的作用。关于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路径选择方面,谢平2012年最先提出互联网金融模式,并在理论上证明了互联网金融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刘澜飚认为,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模式是对原有金融融资模式的有益补充,互联网金融在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博弈下,也存在协同发展的潜质;宏皓则从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出发,提出了风险监管的有关建议。[10]通过以上研究,仅仅依靠提高小微企业自身素质,是无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而大多数金融机构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要求信用缺失的小微企业出具资信证明,这就造成了小微企业融资悖论。

2互联网金融对接小微企业融资路径研究

2.1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分析在分析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前,为了便于研究,笔者列出目前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

2.1.1自身造血不足导致内源融资有限由图1可知,小微企业的内源融资多是依靠企业自身经营的长期积累,以及利用人际关系的筹借和风险投资的回报等。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资产本身力量就较小,依靠内源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发展,是有限制的。我国的小微企业目前过多受市场需求影响,抗风险能力薄弱,竞争能力较差,盈利能力有限。因此内源融资上面临资金断裂的可能,会极大影响小微企业的长期发展。这也是内源融资对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局限所在。

2.1.2制度不完善导致外源直接融资尴尬对于小微企业外源直接融资途径来说,从资本市场上利用股权筹资和通过股票债券、基金等形式融资发展都是不错的选择。然而现实情况是,一是小微企业主一般都是集所有权和经营权于一身,出于利益固化思想,对于股权出让的选择难以接受;[12]二是对于从证券市场筹资的方式,绝大多数小微企业不能达到我国现行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进入门槛的规定。另外,我国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相配套的制度管理进程缓慢,相关市场发展不完善,小微企业以此融资还有待时机成熟。因此,在直接融资的市场制度发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完成显得尤为必要。

2.1.3资本偏好壁垒导致外源间接融资受挫对于小微企业外源融资的间接融资渠道来说,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代表着商业金融,这就决定了其资本偏好和利益选择。小微企业在经营运行竞争方面是很难与大中企业相提并论的,这就首先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小微企业在银行客户选择上处于被动和劣势地位。而且小微企业资信较差,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较高。小微企业贷款一般用于自身周期性运营,时效性强,使得银行需要以更大成本去完成信贷业务。[13]出于风险控制等因素,银行多隐形回避小微企业融资需要。至于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民间金融机构,不仅利率条件高于银行,同时和银行一样,大都需要实际的或变相的抵押才能交易。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资产较少,库存货物和应收账款较多,提供资信证明难度较大,使得融资请求易碰壁。这些情况正是小微企业融资悖论的具体体现。

2.1.4政策调控不能根治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对于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我国政府相继出台和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02年,国家对中小企业予以立法管理;2013年8月,国家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期间几乎每年都有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和补贴的政策条文实施,对于小微企业贷款违约容忍度也一再放宽。这些政策的调控都具有鲜明的支持方向,在很多方面都较大地缓解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压力。但由于这些举措的实际操作执行力欠缺,小微企业仍然缺乏专门的金融平台对口支持,这种输血式的政策调控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13]基于以上分析,互联网金融若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其路径发展必须要围绕打破上述小微企业融资瓶颈,予以创新发展,带动普惠金融发展形成,才能真正解决他们的融资难题。

2.2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路径优化为了接下来对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途径的研究需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定义和融资归属问题,有必要进行界定判断。现今理论学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尚处于开始阶段,笔者采用我国互联网金融概念提出者谢平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涵盖因为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的影响,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和市场,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之间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1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的表述,互联网金融尚属民间金融范畴。而融资方式判断方面,很多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将属于外源融资中不同于直接间接形式的第三种融资方式,笔者依据互联网金融有着金融脱媒的因素和发展潜质也将其划定为新型融资途径。当前大多学术文章在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研究方面,集中于论述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一共总结出5种互联网金融业态。这5种互联网金融业态除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业态外,其余四种都是与小微企业融资联系密切的融资模式,分别是P2P网贷平台模式、大数据下电商融资模式、众筹融资模式和互联网金融垂直搜索平台融资模式。[15]笔者在此基础上,通过互联网金融形态的探索实践,依据互联网金融的支柱表现(见图2所示),对目前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正研究。下面主要对P2P点网贷、众筹融资两种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优化分析,理清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路径。

2.2.1P2P点对点式融资的路径研究对于P2P网络贷款模式的路径优化研究。因为拍拍贷和陆金所分属于P2P网络贷款模式的两个分类,笔者以拍拍贷和易信这两个案例进行分析。以拍拍贷的经营模式为代表的线上融资平台,实际上起的是一个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中介作用。拍拍贷公司负责制定信贷条件和规定,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平台,其所有的信贷业务流程均依靠互联网金融平成。由于所有业务都是在网上进行,所以对风险把控的关键就是对申请贷款者的资信审核。拍拍贷公司目前进行的信用审核业务都是利用公安部、工商局、司法机构、财政局、税务局和主要社交平台等提供的数据中心进行大数据分析。[16]尽管如此,拍拍贷作为开展线上网贷的领头羊,其市场份额却所占极少,究其原因,是目前的信用评价体系还没有统一形成,违约惩罚机制发展缓慢。以易信公司为代表的网贷模式,是一种线上线下联动的业务模式。资金需求方在网上申请贷款,易信公司服务人员则实地考察其信息真实性,进行贷款审核,这样一来,风险更加可控。同时,对于P2P网贷融资模式中争议较大的,就是易信公司又发展的债权打包转让的经营模式。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公司规模,在易信的融资平台上,易信公司先进行资金放贷,形成一种易信与贷款需求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接着通过审核认定后,再将易信自己的债权过渡给资金供给方。这种债券转移的模式虽然受到市场热捧,但极易产生“庞氏骗局”。这种情况下,资金的供需时间搭配存在偏差,其融资平台就有可能在法律定位不明确的前提下形成资金池,成为一个“假银行”。那么,对于P2P平台这种点对点的融资方式到底如何进行发展优化?其融资路径是否可以健康发展,从而充分服务小微企业呢?笔者认为,P2P网贷模式的发展首先不能违背点点结合的搭配原则,避免进入非法区域;其次,要尽快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交流平台和线下政府机构部门为主的数据交流平台,从而组成统一的社会信用评价平台(如图3所示)。[16]这样才能真正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进行风险控制监测。

2.2.2众筹融资发展路径研究众筹融资分为3种形式,奖励式融资、募捐式融资和股权式融资。这三种形式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推出需融资的项目,利用公众的点滴投资聚合为大规模资金,进而满足项目的资金要求。只是其成功融资后回报的形式不同而已。这种众筹方法的融资模式的运行关键有两个:一是对推出项目的可信度的审核部分,二是对于项目融资成功后的管理。这个融资过程需要处理好小微企业、投资者和互联网金融中介三者间的关系。作为项目推出的审核部分需要以互联网金融公司为担保,以加强其责任意识。同时项目成功后的获得资金应实行第三方保管制度,确保对投资者的风险控制。而且由于融资成功的小微企业需要支配项目资金来发展,所以应建立小微企业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制度。[16]另外,这样的众筹融资过程,还需要政府起到监管作用。那么对于众筹融资的路径优化,笔者研究出以下发展机制(如图4所示)。对于大数据下电商融资模式和互联网金融垂直搜索平台融资模式来说,以阿里巴巴旗下的电商融资平台为主的融资机构已经获得民营银行牌照,其发展路径已然明了,只要充分发挥自身平台优势,开拓多种渠道经营,就能迅速发展壮大。至于互联网金融垂直搜索平台,其比价搜索的形式还过于单一,需要进一步地金融创新。

2.3建议与补充

2.3.1政府方面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方面,要扶持与监管“两手齐抓”。一是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更多的支持,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金融创新,引导促进互联网金融参与小微企业融资,一定程度上容忍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冲击,以促进普惠金融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二是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形成覆盖机制,监控运营风险,以避免市场波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的业务可能存在的法律空白要审慎对待,明确法律定位。政府对于小微企业方面,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特别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小微企业主给予特殊政策扶持,更要从顶层设计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完善资本市场制度,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平台,使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从而对小微企业融资渴求起到“开源”作用。

2.3.2互联网金融企业方面首先,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加大风险控制,形成多级交叉防控,尤其是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的数据交流中心,以保障自身持续发展和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其次,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整合资源,大胆创新,有针对性地区别客户群体。例如将小微企业按其经营业务细分,从而划分出不同贷款类型,来满足不同客户的融资需求。

2.3.3小微企业方面小微企业自身要主动出击,努力争取融资机会。一是对自身财务管理的完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可能地招揽人才提高自身实力,进一步加强诚信意识,从而提高自身信用等级;二是积极了解国家政策,利用国家扶持政策促进自身发展。积极进行融资自我教育,充分利用金融知识和先进的融资方式。

3总结与思考

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第8篇

关键词: 订单融资;最优贷款利率;小微企业;信贷配给

一、引言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融资难尤其困扰着我国的小微企业。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国的许多学者开始研究国外较成熟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罗奇和朱道立[2002] 提出的应用融通仓模式[1]是国内学者研究供应链金融的开始。国内学者经过十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且在实务上发展成为银行一个相对独立的业务门类。但同时,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就目前来讲,供应链融资主要包括三种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及订单融资模式。银行和国内外学者更加倾向于存货抵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认为这两种融资的风险更小,可操作性更高,但却忽略了这两种融资方式的不足。库存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只能阶段性地解决供应商融资问题,应收账款融资只能填补产品发货之后到货款收回这段时间的资金缺口,库存融资虽然能满足产品发货前即生产阶段的资金缺口,但是融资企业在还款阶段,并没有资金的流入[2]。因此,要彻底解决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问题,银行就要从供应商接到订单开始对其授信,即订单融资。这样,不仅从源头上解决了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问题,而且也扩大了银行的授信规模,同时风险也可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订单融资作为存货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的结合,很好了弥补了这两种融资只能阶段性解决企业融资这一缺陷。通过阅读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对其相关理论进行以下阐述:Stiglitz 和 Weiss通过建立模型很好地解释了信贷配给理论的生成机理,该模型证明了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问题是导致信贷配给产生的重要原因[3],也从理论上解释了“大企业贷款容易、小企业贷款难”的现象。Teng,JT. Chang,CT等通过扩展Goyal的模型完善了经济订单数量(EOQ)模型,找到贸易信贷融资下零售商的最优订货策略[4]。Huang,YF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修正了贸易信贷融资的假设,通过最小化零售商的库存成本,找到最优的订货策略[5]。在订单融资概念方面,李毅学给出了订单融资的定义:中小企业可以持合法有效的,已收取一定比例预付款的销售订单向银行申请销售订单封闭贷款[6]。艾东对封闭贷款作出解释:银行对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依靠企业对处于银行监控下商品和资金的贸易流转所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对银行授信的偿还[7]。汤曙光、任建标把订单融资看做应收账款以及各个阶段库存融资的结合,主要有两种模式:存货融资与应收账款融资结合模式和完全订单融资模式[2]。订单融资风险控制方面,李毅学对订单融资的贷前评估进行分析,认为贷前评估应侧重于订单实现过程风险的考核,包括借款企业主体的信用评估、订单评估和融资方监管水平评估三部分[6]。李毅学、吴丽华构建了基于价值链过程的订单融资业务风险分析模型,比较全面的描述了借款企业实现订单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风险[8]。邓爱民等将BP网络引入订单融资风险预警的研究中,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等方法对订单融资业务的风险类型进行识别,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订单融资风险预警体系[9]。银企博弈研究方面,聂耳德、梁雪春从演化博弈的角度对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得出最后的博弈均衡[10]-[11]。熊熊、吴栋才等利用Multi-Agent仿真方法对银企贷款博弈进行模拟,并利用银企贷款中抽象出的模型,动态地仿真这一过程,从而找到博弈的均衡点[12]。

本文通过建立银行和借款企业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分析并计算出当博弈双方选择不同策略时的收益,再根据博弈双方选择不同策略时的概率计算出银行和借款企业的期望收益。假定银行贷款利率i和借款企业还款概率w呈线性负相关,通过计算得出贷款利率i和银行、企业的期望收益之间的关系。然后分别从银行和企业最大化自身期望收益的角度,分析了利率i的变化对银行和企业期望收益的影响。最后,提出了银行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应采取的四条措施。

二、模型构建和分析

(一)模型构建

1、模型假设

(1) 参与人:博弈的决策主体是银行B和借款企业LE,假设两者是理性的,两者都会在给定的情况下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理性决策。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为了获得贷款往往将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隐藏,从而产生逆向选择。

(2)战略:银行的选择有“贷款”和“不贷款”,借款企业的选择有“偿还”和“不偿还”。假设银行执行“不贷款”策略,银行和企业因为博弈产生的前期调查费用C忽略不计。

(3)信息:本文研究的信息不对称是指事前信息不对称,即仅讨论逆向选择问题,假定企业不存在道德风险,即企业获得贷款后会按照银行的要求积极组织生产。银行对于订单的有效性、可实现性,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的整体环境并没有深入的了解,且无法判断企业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而借款企业掌握了这些信息,项目成功与否并不能确定。假设借款企业还款的概率为w,不还款的概率为1-w;银行贷款的概率为n,不贷款的概率为1-n。

(4) 支付:假设银行贷款利率为i,贷款额度为L,且企业无其他融资渠道,贷款是该项目的唯一资金来源,所以L=D*c,其中D为订单需求量(固定),c为每单位的生产成本(固定),每单位产品的价格为p(固定)。贴现率为r。两者之间的博弈为无限次重复博弈,每次的项目收益都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