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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1 17:07:09

高级会计师论文

高级会计师论文第1篇

【关键词】 正高级会计师; 资格; 评价制度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中把探讨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作为200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此前,辽宁、广东、河北等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并已运作试行,为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探讨建立全国统一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打造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为前提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客观上要求申报者具有运用财政、会计、财务、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必须实行“凡进必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参照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可与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致。

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财会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评审条件,并由设区市的会计考办会同本级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不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相关原始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考办不应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

(一)科学界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是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的工作能力,其资格评价范围应从不拘一格的选拔优秀会计专业人才出发,给广大财会人员一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使会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会计正高级职称评价的客观、公正。《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规定为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副厅级或编制200人以上的较大事业单位,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设区市以上会计管理机构工作。《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基于此,笔者赞同广东省的做法,即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范围为在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这种不以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机关性质为限制条件的选才理念,不仅广开了才路,同时也使会计系列与其他系列在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上趋于均等化、和谐化、人性化。

(二)建立考前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由单位在显著位置就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该考生已经具备的条件,包括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年限、论文、成果等条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会计考办。评审通过后,省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示,使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从考试报名到评审结束均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作。

(三)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开、透明,建议在评审申报程序上再加一把锁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委们看到的除任现职评审表、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对于申报者提交的原件,人事部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总之,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条件和程序,宁缺勿乱,以确保评审质量,把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事办好。

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凡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以及考试合格申报评审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综合河北、广东、辽宁三省的规定,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政治、职业道德条件应统一为: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照三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参加考评的规定。笔者以为:具有跨门类双大专学历的人员,应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有一个财经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下)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3年,不满5年或7年),但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部级以上“三三三”人才中的一、二层次的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设(区)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省部级财会科研成果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的奖励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和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已经试行考评的三省都要求申报者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相关政策掌握。

笔者意见:在涉外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求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线,其他会计人员的外语考试仅作为参考条件,这样才能让财会人员走出与本职工作关联性不大的敲门式考试误区,腾出更多时间研究业务,并在本职业务上有所建树。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鉴于目前计算机已经普及,且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作助手,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且达到国家或省定合格线,不应再按岁数设置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正高级会计师更应该重视此项教育。目前河北、辽宁两省未对此作出规定,按照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的做法,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应立足本职工作,参加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者提交课题研究;或者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的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会计科目合格,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折合继续教育学时;或者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合格,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

由于财会人员所在单位不同,岗位情况各异,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考核,建议将不便考核和难以考核的事项纳入考试范围进行书面测试。笔者结合不同会计岗位的实际,参照三省的相关规定,就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考核,拟订为: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宵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6.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设区市政府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和省部门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以上均需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六)业绩成果条件

笔者以为,财会业绩成果,尤其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应为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科学联合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研究会等正式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综合三省规定,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设区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者省下达的财会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3.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4.主持或者参与研究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获得省部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一项或者二等奖二项。

以上均以奖励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

(七)论文和著作条件

论文、著作是衡量和评价正高级会计师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目前河北、广东和辽宁三省资格评审中,均不同程度地要求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公开出版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5篇不等,或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省部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为体现公平,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在部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2篇;或者在省级issn或cn刊号的财会刊物发表独立撰写的每篇不低于2 000字的专业论文8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刊物不少于3篇;或者撰写公开出版的不低于20万字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前三名的作者;或者两次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在财会刊物专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申报论文篇数时不予承认,让花钱买版面、请人、虚挂姓名等职称申报者的不法行为失去立足之地。

【参考文献】

[1]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高级会计师论文第2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合格后,方可申报。申报评审时,还须参加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面试答辩。

第三条通过考试与评审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会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已取得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八条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在会计改革和管理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历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会计师资格并从事会

计工作满5年。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5年,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

第十条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章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掌握国内外会计改革与发展最新趋势,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能为本单位经济管理和业务决策提供积极的指导或咨询。

(二)业绩条件

至少应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组织或指导一个地区(行业、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为加强会计核算、健全内部控制、提升经济效益起到积极作用。

2、担任大中型企业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3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3、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以财务预算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参加设区市以上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等审定中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取得成效。

5、在会计岗位业绩突出,受到设区市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

(三)论文著作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每篇不少于1500字)。

2、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撰写2万字以上。

3、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理论上有创新,对会计实务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

4、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第六章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担任大中型企业单位(设区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5年,并取得显著成绩。

2、从事会计理论研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有应用价值的文章;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8万字以上。

3、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4、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会计管理问题,其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或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省级二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5、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解决本单位重大疑难财务问题,该问题的解决能够为本单位带来经济效益,或对本单位有重大贡献。

6、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获得一等奖。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标准条件中的工作业绩和论文著作,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取得学历、会计师资格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计算到申报年度当年年底。

第十五条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须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满足本标准条件第九条所规定的相应年限。

第十六条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任期内,年度考核未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十七条本标准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所称“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财经类专业学历,非财经类专业申报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财经类专业学习经历。

(二)所称“主持或承担”是指: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项目成果鉴定书(主管部门鉴定认可)注明的前5名。

(三)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论文、著作、专业报告作者,须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

第十八条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下,由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省财政厅会计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本办法中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高级会计师论文第3篇

位于春城昆明的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传统优良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其前身是诞生于1938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1946年,组成西南联大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留昆独立设置,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1999年与云南教育学院、云南体育进修学院合并重组云南师范大学。建校70余年来,学校恪守西南联大“刚毅坚卓”的校训,形成了“学高身正、明德睿智”的校风,已形成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留学生教育的人才培养形式,构建了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教育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20余万人,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871-65943427网址:ysxy.ynnu.edu.cn

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美术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艺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11个本科专业,以及美术学(中国画与书法)、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2个专业方向。有四个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即艺术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在校本科与硕士研究生2100余人。

艺术学院专任教师97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33人,外聘专家1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教师占总数45%,硕士生导师29人。“艺术教育”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和云南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音乐学”专业为云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美术学”与“音乐学”为校级重点学科,是教育部组织实施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单位。近年来,艺术学院教师在出版著作、作品,在编写教材、,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教学建设项目等方面成果突出,大量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在“全国美展”、“荷花杯”、“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艺术设计大赛”和“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中,艺术学院的师生都有不俗的表现。

艺术学院的办学理念是强调全面发展和一专多能,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实践观念和创业精神;在教学观念和课程设置上体现现代艺术教育思想,反映最新的艺术创作与艺术理论研究成果,注重学生美学修养、艺术理论和人文知识的学习与提高,以宽厚的文化知识为基础,以创新的实践能力为核心,以个性的全面发展为特色,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艺术人才。

音乐学专业(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具有创新精神,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文艺研究单位及社会文化管理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研究及演艺事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植根于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土壤,重视对云南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与教学,注重培养从事云南民族民间声乐、器乐表演的专门人才。本专业依托云南师范大学丰富的教师教育资源,为学生选择教师职业提供条件,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学校、培训机构等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工作。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技术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作曲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根据侧重点不同,可分为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戏曲音乐作曲、电脑音乐制作等方向。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专业(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从事学校美术教育必备的美术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并把握学校美术课程的性质、价值和目标,能胜任学校美术教育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辅导,能参与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开发、设计美术课程的能力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人才。本专业学生根据所择定的油画、版画、壁画、水彩画等不同的专业方向,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发掘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引导和发展学生在绘画创作方面的潜力,使之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专业(中国画与书法方向,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书法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书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书法教师和社会书法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继承发扬书法传统及创新精神,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具备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等基本能力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艺术教育专业(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艺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复合型艺术教育工作者。本专业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音乐、绘画、舞蹈等主要艺术门类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艺术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设计学类(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设计学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设计学类为非师范类,该类学生一年级统一开设基础课,二年级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环境设计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学专业(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舞蹈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具备主要舞蹈种类表演的基本技能,能在中小学、文化馆站、社会舞蹈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教学、舞蹈理论研究、舞蹈表演及编导等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蹈历史和理论的基本知识,接受一定舞蹈专业技能的基础训练,掌握舞蹈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能力,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和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本专业学生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不同专业方向,主要学习与规定专业方向舞蹈表演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舞蹈表演专业方向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其相应专业方向所规定的在舞蹈表演方面的基本能力。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专业(空乘与礼仪方向,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该专业是我校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校企合作方式举办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是云南省高校中招收艺术类考生的空乘与礼仪类本科专业。本专业主要为民用航空事业及相关部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精通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较高外语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能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适合民用航空事业需求与发展的空中、机场、高端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以及能够适应民用航空运输服务教育与培训事业发展的教师及培训人才。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传媒学院

咨询电话:0871-65912967

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创建于2010年6月,是学校在“综合集成发展,内涵特色兴校”理念指导下新成立的一所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教学研究型实体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创新型应用人才。学院设新闻传播学系、动画系、语言传播系、广播电视编导系和少数民族文化传播研究中心、新媒体与文化创意研究中心及云南省舆情研究基地。现有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现未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五个本科专业;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新闻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广播电视新闻学是云南省特色专业,《大众传播学》获省级精品课程,《现代汉语》为校级精品课程。

学院现有校级教学团队2个,校级教学名师1名。教师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主编教育部普通高校“十一五”规划教材1部,云南省“十二五”规划教材2部,云南省精品教材1部。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省院省校合作项目3项,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省部级科研项目13项,校级创新团队1个,校级攻关项目1项,多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

学院拥有多功能演播厅(室)及影视技术、动漫制作、二维动画、三维动画、线性/非线性编辑室等多个专业实验室,设备总值达600余万元。学院拥有一支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教授8人,副教授7人,讲师21人,助教10人,其士或在读博士16人,硕士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师资总数的87%,部分教师参与了国内热播电视剧和动画作品的制作。学院与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四川大学、台湾佛光大学、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等学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

动画(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动画专业培养具有动画创作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影视与动画制作团体、动画传播企事业单位从事动画策划、动画创作、动画推广、动画应用,以及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动画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动画创作与传播的基本流程,掌握动画创作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了解动画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为更好地从事动画相关工作构建稳固的基础知识结构。

主干学科:电影学、美术学、动画、艺术理论、计算机应用软件。

主要专业课程:动画概论、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运动规律、数码摄影及后期、动画策划、动画剧作、计算机动画基础、视听语言、分镜头设计、动画后期合成、三维动画、二维动画、定格动画设计与制作、数字艺术设计、漫游动画等。

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门培养具有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音、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

主要专业课程: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传播学概论。

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致力于培养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等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需要了解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掌握广播电视创作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制作技术,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制作训练,培养具有独立创作能力的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主干学科: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

主要专业课程:广播电视传播概论、广播电视编导、影像语言、电视画面编辑、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现场报道、中外电视比较、纪录片创作、DV创作训练、文化传播、文艺理论、艺术学概论系列、电视节目导播、广播文艺节目编导、电视晚会编导。

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体育学院

咨询电话:0871-65943936网址:tyw.ynnu.edu.cn

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云南省办学历史最悠久的体育专业院系,距今已有70多年的历史。其前身系建于1938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体育部,部长为马约翰先生。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西南地区培养基础体育教师、高层次体育科研人才、运动训练人才、体育管理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重要基地。

学院现有职工99人,专任教师88人。其中,博士12人,硕士33人,教授14人,副教授36人,硕士生导师40余名。拥有二级教授3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国家队教练员3人,裁判员3人,各类裁判员20余人。

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还设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方向。学院设有4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拥有1个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1门精品课程,1个教学团队,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省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近年来,完成各级各类科研基金课题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科研获奖近100项。

运动竞赛方面,我校学子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其中游泳运动健儿王晓福、李鹏、王家超等同学在雅典、北京和伦敦奥运会、残奥会上获得多项冠军;我院张娴同学入选中国女排,多次参加国际大赛并屡获佳绩。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非师范,招收艺术类考生)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第一线,具备体育舞蹈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影视传媒、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文化(艺术)馆、健身俱乐部、群众团体、厂矿企业等单位从事体育舞蹈表演、教学、训练、科学研究以及管理的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学生主要学习体育舞蹈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体育舞蹈方面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案设计、咨询指导、经营开发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基本能力。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业务培养要求:学生主要学习体育舞蹈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体育舞蹈方面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案设计、咨询指导、经营开发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体育学。

主要课程:体育舞蹈理论与技能、艺术概论、文学修养、音乐基础理论、编导理论与实践、形体训练、芭蕾舞、流行舞蹈、时尚体育运动项目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训练、社会调查、专业公益劳动、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871-65192084网址:zjpx.ynnu.edu.cn

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云南师范大学直属学院,也是云南省本科院校中最早建立的集管理、教学、科研为一体,以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的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目前是云南省高职本科试点院校和高职“专升本”基地。2013年,学院招收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文秘教育、应用化学(药学方向)、小学教育(数学、语文)共五个本科专业和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两个“专升本”专业。学院以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及社会培训为一体,设有高等职教研究所,学院现有“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点和“小学教育”专业硕士点,招收“职业技术教育学”、“应用化学”、“药物分析”、“有机化学”、“小学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同时还与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现已招收六届学员共256人。学院下设“云南省第129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师范大学职业培训中心(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工作;下设“云南师范大学培训学院”,代表云南师范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社会培训工作。

学院是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的“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院校培训基地”,是云南省总工会批准的我省首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先进单位。

目前,学院正加大教学改革、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围绕“特色与创新”开展职教本科的内涵性建设。现为“云南省高等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云南省高等学校公共关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学院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具有较高教学水平,熟悉职业教育特点、“双师型”占一定比例的教师队伍。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能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先后投入700多万元加强实验室建设,现有综合技能实践中心、艺术素质训练中心、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中心、制药技术应用中心、心理咨询师训练中心、学前教育实训中心、导游实训中心、语言能力训练中心等实验实训场所。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全面推行“双证”制度。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近80%的毕业生还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院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在培养各类复合型高级应用人才的同时,大力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居学校前列。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艺术教育方向,招收艺术类考生)

高级会计师论文第4篇

(2)公开课:部级、省级、地市级分别计3.5、3、2.5分。

(3)论文: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含说课、案例、教育故事、电教作品、课件,下同)评比获得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1.5分;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5分;县级一等奖计1.5分(各级教育学会相应折半,协会不赋分)。在 CN 学术刊物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含增刊、附刊、汇编)以相应级别论文二等奖计分。

(4)课题:已结题的国家、省、地市、县级课题主持人分别计4、3、2、1分,成员(前5名)折半计算。教科研成果(主持人)获得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1分;县级一等奖计1分;成员(前5名)折半计算。

(5)著作:正式出版的个人教育教学专著(或合著中参与撰写达2万字以上),计5分。

上述优质课、公开课、论文、课题等均以证书、文件为准,同一内容获奖的,各取最高分,不累计。统计任正职校长以来的情况,满分12分。

A2办学实绩(50分)B3职责履行(18分)C7规划学校发展(3分)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学校规划、特色打造、任期目标、工作计划等方面典型内容。   C8营造育人环境(3分)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学校德育活动、班级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典型内容。   C9领导课程教学(3分)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教学管理、教研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体艺特长培养等方面典型内容。   C10引领教师成长(3分)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评先推优、教师培养等方面典型内容。   C11优化内部管理(3分)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加强党建、民主治校、教代会、安全卫生工作机制等方面典型内容。   C12调适外部环境(3分)对照校长专业标准规定的履职要求,有科学、健全的制度或方案1分;有实施过程及结果2分。提供任正职以来家校合作,社区及相关组织参与管理和监督、学校师生参与服务社会等方面典型内容。   B4办学水平(32分)C13管理评估(20分)任正职校长职务最近2年以来,学校管理督导评估获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计10、8、6分。未开展管理督导评估的,此项刨除。   C14示范引领(12分)⑴学校特色项目在全国、省、地市、县会议、报纸、电视或其他媒体推广交流每次分别计5、4、3、1分。本小项最高计5分。

⑵学校承办全国、省、地市、县级教育教学大型活动(100人以上)每次分别计 4、3、2、1分。本小项最高计4分。

⑶受邀省、地市、县讲座每次分别计3、2、1分,本小项最高计3分。

⑷设立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并有效运行的加1分,被评为优秀的再加1分。 本小项最高计2分。

⑸积极开展示范学校、基地学校、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等创建工作,被省及以上、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列为试点、基地建设的每次加5、3分。本小项最高计5分。

高级会计师论文第5篇

Abstract: In the new development of local higher accounting core courses of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education, the action learning method is a new teaching and learning mode, which combines the theory with practice to improve students' learning ability. This article makes a feasibility analysis of the action learning method in the intermediate financial accounting course teaching.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action learning method not only can optimize the teaching module design, but also can play an double and important role in cultivating high quality and creative talents and enhancing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the teachers, while promoting international exchanges of higher educat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innovative design of action learning in the course of intermediate financial accounting, and takes an evaluation of the innovative design of action learning in the intermediate financial accounting teaching.

关键词: 中级财务会计;行动学习;创新

Key words: intermediate financial accounting;action learning;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06-0234-02

0 引言

行动学习法是现代一种科学化的新型的“教与学”的教学模式,学生通过掌握职业技能和学专业知识,“知识传递到知识内化”,优化学生活动和能力培养的中心,由师生共同确定任务来引导和组织教学,从而学生构建属于可行的经验和科学的知识体系。“中级财务会计”是在基础会计之后开的会计核心专业课程,以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一章学习一个准则,以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为主,每一章可划分为归属于会计要素为主线的问题,所有问题在师生共同讨论和学习中构成较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兼有理论性和实践性,因此行动学习法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创新设计是可行的。该研究作用表现在:第一,可促进高等教育及创新性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在高等教育中,行动学习法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行动反思以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对我国地方高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提高毕业生的能力和素质具有是很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将行动学习法引入中级财务会计的课堂教学中,促进地方高校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二,行动学习获得成功的前提基础就是以问题为中心合理地设计学习模块。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学习实践的过程中,结合知识及实际业务,合理系统地选择和设计学习模块问题要能覆盖模块的大部分知识点,是学生们感兴趣的,与教学目标相一致。第三,提升老师自我的综合素质,促进高校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角色转变。无论是教材的选择还是教学手段的改革都离不开爱岗就业和科研水平高和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因此任课老师应该了解中级财务会计这门课程的最新发展的前沿动态,参加各种研讨会和学习类似于学习行动法等各种方法来提升会计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最终引发学生的科学创新思维。以下是基于行动学习法的中级财务会计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仅供同行参考。

1 行动学习法在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可行性分析

高级会计师论文第6篇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审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审计署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审人发[2002]58号)和我区深化职称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全区审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通过国家高级审计师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人员。

第三条本条件中的评审范围是指从事审计工作(含从事会计、财税、经济工作并兼任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大中专院校中担任审计教学(含会计、财税、经济教学且兼任审计教学)工作的教师、科研单位中从事审计研究(含会计、财税、经济研究并兼任审计研究)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职业胜任、保守秘密、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年度考核、职称外语、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等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一年以上。

二、取得硕士学位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三年以上。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四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获审计师任职资格六年以上。

第七条符合第六条学历要求、符合第三条中从事兼职审计工作5年以上,且已获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讲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一年以上的人员。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八条理论水平:

一、具有系统、坚实的审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二、熟悉国内外现代审计及会计、财税、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解决审计工作中较为复杂的问题。

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经济改革措施,熟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通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和有关行业审计、会计制度。

四、具有指导中级审计人员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第九条工作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担任过1次以上大中型审计项目(含县级以上政府财政审计项目、金融机构审计项目、大中型建设项目审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应其他经济单位审计项目)的负责人或主审。

二、结合国家经济形势,组织实施县级以上行业性审计或审计调查1次以上。

三、主持承办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及相应其他经济单位)审计查证、咨询服务业务2项以上。

四、承担重大专案审计工作1次以上,为案件处理、审理提供准确依据。

五、主持或承担由省、部级以上审计机关或省、部级审计机构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1项以上。

六、具有解决审计业务中重大疑难问题的业务能力。

第十条业绩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公开出版不少于3万字的审计著作或译著。

二、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审计专业教材。

三、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核准的有内部刊号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第四章破格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对虽未达到学历、职称外语、任职资格年限等要求,但业绩显著,品德、知识和能力出众,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和业内享有较高认可度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

第十二条破任职资格年限者不得提前3年申报(不含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破职称外语者,须年满4O周岁以上,且任职资格年限和职称外语不得兼破。

第十三条破格人员除具备第三章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任职期间成绩显著,所从事的审计业务工作受到省部级表彰一次以上,或市级人民政府(含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表彰二次以上,或所主持的审计项目有1项在省部级以上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二、在全国性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上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公开出版审计专业著作一部(独著者字数在10万字以上,合著者个人撰写量在12万字以上)。

四、获得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

1、伪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违反审计的有关规定、纪律。

4、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的行为。

高级会计师论文第7篇

    一、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打造客观、公平、公正、严格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为前提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客观上要求申报者具有运用财政、会计、财务、税务、经济法律法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这就决定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必须实行“凡进必考”,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申报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参加评审。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应参照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办法,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可与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一致。

    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考评的客观、公平、公正,报考正高级会计师的财会人员须提供相关的原始资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评审条件,并由设区市的会计考办会同本级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无误后,报省会计考办。不提供相关原始资料,或者提供的相关原始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级考办不应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以构建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为基础

    (一)科学界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范围

    正高级会计师是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知名度的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人员的工作能力,其资格评价范围应从不拘一格的选拔优秀会计专业人才出发,给广大财会人员一均等的竞争机会,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促使会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会计正高级职称评价的客观、公正。《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和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规定为企业必须是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副厅级或编制200人以上的较大事业单位,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在设区市以上会计管理机构工作。《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基于此,笔者赞同广东省的做法,即正高级会计师的参评范围为在全省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这种不以企业事业单位规模大小和机关性质为限制条件的选才理念,不仅广开了才路,同时也使会计系列与其他系列在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上趋于均等化、和谐化、人性化。

    (二)建立考前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考生在考试报名前要由单位在显着位置就报考正高级会计师应具备的条件,该考生已经具备的条件,包括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年限、论文、成果等条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会计考办。评审通过后,省级人事部门要主动在当地报纸上予以公示,使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评从考试报名到评审结束均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运作。

    (三)为确保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开、透明,建议在评审申报程序上再加一把锁

    以往的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评委们看到的除任现职评审表、年度考核表、外语、计算机、会计实务合格证为原件外,其他的均为复印件,即使复印件是虚假的,只要设区市职改办盖上章,签上字,到了评委手里也就成真的了。为此省级职改部门应合理界定设区市人事局职改办的原件审查权,让评委们在评审过程中能够看到申报者的原件,特别是论文成果,这样做也为日后答辩奠定了基础。对于申报者提交的原件,人事部门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总之,在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条件和程序,宁缺勿乱,以确保评审质量,把财会人员最为关心的事办好。

    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应形成以理论基础、业务能力、专业素质、道德品质、创造思维为核心内容的考评体系

    根据这一思路,凡报名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以及考试合格申报评审的高级会计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综合河北、广东、辽宁三省的规定,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政治、职业道德条件应统一为: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提供准确、有效资料及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参照三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的学历、资历条件,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参加考评的规定。笔者以为:具有跨门类双大专学历的人员,应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但必须有一个财经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的大专学历,从事会计专业工作,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7年以上。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下)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3年,不满5年或7年),但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部级以上“三三三”人才中的一、二层次的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设(区)市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获得省部级财会科研成果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的奖励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的考试和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已经试行考评的三省都要求申报者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按相关政策掌握。

    笔者意见:在涉外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求外语考试,并且考试必须达到合格线,其他会计人员的外语考试仅作为参考条件,这样才能让财会人员走出与本职工作关联性不大的敲门式考试误区,腾出更多时间研究业务,并在本职业务上有所建树。关于职称计算机条件,鉴于目前计算机已经普及,且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工作助手,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都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并且达到国家或省定合格线,不应再按岁数设置免试条件。

    (四)继续教育条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正高级会计师更应该重视此项教育。目前河北、辽宁两省未对此作出规定,按照财政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参照广东省的做法,笔者认为,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者,在任现职期间,应立足本职工作,参加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或者提交课题研究;或者报考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的全国统一考试财务会计科目合格,并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折合继续教育学时;或者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合格,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

    由于财会人员所在单位不同,岗位情况各异,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考核,建议将不便考核和难以考核的事项纳入考试范围进行书面测试。笔者结合不同会计岗位的实际,参照三省的相关规定,就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条件考核,拟订为: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精通会计政策,通宵国际惯例,参加过全国统一会计制度、准则、法规、办法的制定;或主持设计、起草、参与制定省级贯彻国家会计政策、法规、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2.主持一个地区、行业,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能够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主持和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经济预测和决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资金筹措、运用等,能够处理财务管理中较为复杂的问题,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制定起草过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得以实施并在业内认可。

    4.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

    5.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6.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并获得过设区市政府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和省部门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

    以上均需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资料及证明。

    (六)业绩成果条件

    笔者以为,财会业绩成果,尤其是获奖的科研成果应为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社会科学联合会、财政学会、会计学会、预算研究会等正式机构颁发的奖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综合三省规定,正高级会计师申报者任现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设区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2.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者省下达的财会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两项以上。

    3.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高级会计师论文第8篇

关键词: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指标;实证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编号:15YJC880013);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青年专项重点资助(项目编号:C-a/2015/006);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课题(项目编号:GJNP201421)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11日

高效师资队伍的建立必须适当搭配师资队伍中的各要素,并且科学地处理教师个体之间、教师与教师群体之间以及教师群体与外部因素之间的各种关系。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的构建和评价有其特殊性,不仅要考虑大学的功能,而且要考虑高职人才培养的定位和财经类专业的特点,因此需要教师自身的努力和合作,需要管理者的政策引导与执行,以确保公平和科学的维护教师个体和群体的利益。因此,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通过调研和文献参考,本文界定了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的评价要素,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法确定权重并进行实证研究。

一、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评价元素

(一)师资结构。师资结构主要从三个指标量化,其依据来源于教育部2004年版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教发2004》):

第一,学生与教师比例。根据《教发2004》界定学生∶教师≤16∶1(艺术、体育院校除外);同时50%的专任教师周学时≤12课时为优秀。

第二,专任教师构成。《教发2004》中规定青年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达到35%;高级职称(不含高级讲师)比例达到30%以上,且在各专业中的结构分布合理,大多数专业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70%以上。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界定为优秀。

第三,兼职教师构成。《教发2004》中规定兼职教师一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占30%以上,专业结构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兼职教师数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计数之比达20%以上;兼职教师的教学效果好。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界定为优秀。

(二)教学工作。教学工作主要从三个视角评估,其依据来源是参考相关文献和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总结:

第一,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理论课工作量、实践课工作量、实训指导课工作量、毕业论文工作量以及网络课程建设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是教师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教学能力。主要衡量教学质量、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设计、教学改革、课程考核、开发新课程、专业建设、教材开发、教改课题研究、职业技能鉴定以及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等情况。教学能力是教师成长与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三,教学效果。主要采用学生评教、同行评教、考核督导组评教、教育教学成果、社会荣誉、用人单位反馈、学生工作能力和态度。教学效果是教师得到学校认可,提高学校美誉度的有效检验。

(三)科研工作。科研工作主要对科研课题、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奖励和获取专利情况等五个角度予以评估。

第一,课题。主要评估部级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教育规划基金和国家软科学)和部省级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科基金、省教育规划基金和省软科学)。本文认为,目前某些省份教育厅课题的申报并不合理。以江苏为例,每年每个职业院校推荐15项,中8项,因此一旦在学校出线便有50%以上的命中率,所以容易滋生校内腐败;而市级课题一方面关系居多;另一方面是对策类课题。没有太多的学术价值。因此,部分省市的市厅级课题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也不能反映教师的学术水平,故不在评估范围内。

第二,论文。主要评估在SCI、SSCI、CSSCI、EI和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数以及人大复印资料收录。省级刊物不予评估。

第三,专著。专著即是对某一学科或某一专门课题进行全面系统论述的著作。一般是对特定问题进行详细、系统考察或研究的结果。主要评估本单位工作人员为第一作者,有统一书号且公开出版发行,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的著作。教材不予评估。

第四,科研成果奖。主要评估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奖”、“蒋一苇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市级社科联评奖不予评估。

第五,专利。“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利。本文主要评估与财经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有些纯属个人爱好,没有实际价值的专利不予评估。

(四)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是指以提供劳务(有形和无形)的形式来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活动。本文所指的社会服务是指广义的生产。生产指直接为物质生产提供的服务,如原材料运输、能源供应、信息传递、科技咨询、劳动力培训等。因此,主要评估教师为企业提供培训、校企合作、企业管理咨询和获得企业的横向课题等无形的形式。

(五)教师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本文主要评估教师的工资待遇是否合理、培养与培训是否充分、职称评定是否公平、公正和科学以及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优异的,是否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以师资结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和教师利益这五个要素作为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评估的一级指标,并将师资结构细分为学生与教师比例、专任教师构成和兼职教师构成等三个二级指标;教学工作细分为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三个二级指标;科研工作细分为课题、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奖和专利等五个二级指标;社会服务细分为企业提供培训、校企合作、企业管理咨询和企业的横向课题等四个二级指标;教师利益细分为工资待遇、培养与培训、职称评定和表彰和奖励。

表1为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评价要素的重要性调查统计表;表2为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的评价指标体系。(表1、表2)

表1调查统计表作简要说明:①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198份,剔除不合格问卷13份,有效问卷185份;②调查时间:2014年11月8日、12月10日、12月30日;③调查对象: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市职业大学的70名老师和70名学生;苏州市进出口商会和苏州伟中报关公司等单位的60名工作人员。

统计结果表明:教学工作所占的5分值最高,为58.38%;其次是科研工作、社会服务、教师利益和师资结构,分别为57.30%、56.22%、55.13%和50.81%。为计算各评价要素(一级指标F)的权重,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假设总权重为100,把A2视为基数1,那么各要素一级指标的评价值(Z)分别为:Z1=A1/A2=0.87;Z2=A2/A2=1;Z3=A3/A2=0.98;Z4=A4/A2=0.96;Z5=A5/A2=0.94.将各评价值求和,即Z=∑Z1+Z2+Z3+Z4+Z5=4.3。计算教学工作的权重为:F2=100/4.3=23.3,按照四舍五入法取整数为23;那么师资结构权重F1=23.3×A1/A2=20,依此类推并取整。因此,上述一级指标(师资结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和教师利益)的权重分别确定为20、23、23、22、22。

绩效评判的指标分为两类: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类指标的评判均需要量化,才能进行综合考量。对于定量指标,首先应找出各项指标最低值和最高值,将最低值设为0,最高值设为1,然后用线性插值法将各项指标的实际数据映射到对应的[0,1]区间,得到各指标的隶属度。设X代表实际数值,Y代表映射值,最低值的坐标为(X1,Y1),最高值的坐标为(X2,Y2),则依照下列公式:

(X-X1)/(X2-X1)=(Y-Y1)/(Y2-Y1)

对于定性指标,可以先按照五级评判集,即指标性能和效果“优、良、中、合格、不合格”,进行分级评判,则可以先将实际指标粗糙地映射到区间[0,0.2]、[0.2,0.4]、[0.4,0.6]、[0.6,0.8]和[0.8,1]中的某个区间内。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将指标值进一步具体化。为了简化评价计算,可以将分值分区后针对具体项目指标体系的区间,直接以区间整数作为结果。

现以SJY校某财经类二级学院进行实证分析,截至2014年12月,该院有教职工69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30人,其中教授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47人,兼职教师15人。该院有30多个班级,1,500多名学生,来自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9%以上。主持有省级特色专业1项,校级教改专业1项,国家精品课程1门、部级规划教材2部、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教材8本,省级重点专业群1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主持省级课题1项,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获得市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与专业相关的专利1项。校企合作基础良好,获得多项企业横向课题。

如表2,构建五个一级指标和19个二级指标的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给出相应的一级和二级评价权重、二级评价结论和得分,其综合评价结果84.1,结论为“良”。

因此,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确定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评估的一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并采用绩效评判的指标评价高职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的培养是有效的、可行的。需要说明的是本次研究的调查对象仅涉及学生、老师、行业和企业,未包括政府等其他相关当事人,此外二级指标的范围过大,还需要进一步分解为三级指标,因此有一定的局限性。期待将研究的调查对象进一步扩大,并细分到三级指标,再次实证,相信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