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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经济学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0 16:17:05

行为经济学论文

行为经济学论文第1篇

【关键词】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经济学分析

一、引言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投资是为了增加未来产量而放弃目前的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投资是目的是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增加产量,获得收益。本文就目前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状况进行分析,指出我国企业在安全投资方面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安全投资行为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某种定义上来说,安全投资是为了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各种事故伤害、消除事故隐患和治理尘毒等有害作业环境的全部费用,包括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所支出的费用。安全投资行为就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系统安全性,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持续顺利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安全投资主要用于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及改善环境三方面。

企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生产力系统,也是一个高度开放的社会经济组织系统,为了求得发展,应根据自身素质与收益结构和外部环境条件作出各种选择与判断,开展各种自觉活动,即发生现实的企业行为。企业安全投资行为就是企业作为行为主体对生产经营安全需求和外界环境变化的刺激,所作出的现实反应,它是由特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两方面因素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安全投资资金主要是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其比率一直为10%至20%,对于矿山、化工等企业则大于20%。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企业获得自主经营权,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安全与健康。企业往往把资金集中于直接生产性投资而忽视安全性投资,甚至是明知会造成严重后果却抱着侥幸的心理。致使安全投资不足,安全措施不力和安全装备严重不足,有的企业对项目中配套的安全卫生设施随意削减。在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时,不按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要求设计、施工,致使安全隐患大大增加,使安全生产出现了不少问题。

当今我国经济正面临着如何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在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安全生产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如果只是将有限的资源全都投资到生产规模的扩大上,忽视安全投资,那么事故和职业病就会增长,不可避免地要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反过来就会降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目前,企业的安全投资不足,安全基础工作薄弱日益成为了我国政府、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做好安全工作,规范和引导企业主动的安全投资行为、杜绝企业的非理,是我国目前企业持续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关于我国企业安全投资研究多侧重于安全经济效益、安全投资的决策方法和安全管理体制方面,而忽视了对安全投资活动中最基本、最关键和最富有积极性的因素——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研究,缺乏对企业安全投资行为规律的系统总结。从这点出发,我们有必要借鉴行为科学、经济学、风险学、心理学等理论,从多角度对企业安全投资行为进行深入的分析,揭示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规律,从而采取相应措施,增强企业的安全投资意识,调动企业依法进行安全投资的积极性,规范和引导企业安全投资行为。

三、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规范和引导

针对我国企业安全投资不足,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如何规范我国企业安全投资行为,引导企业理性的安全投资,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对于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改变,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设立的近期目标是尽最大可能规范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远期目标则是强调企业的内在素质建设,从“心理”上感化企业,使其打消安全投资违规行为的念头,建立引导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长效机制。因此企业的安全投资要从法律和经济这两个角度出发来解决。

1.规范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的安全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自利性”。针对这样的情况,结合心理学家勒温的研究,本文认为在规范企业安全投资行为时,应当按照“服从”到“内化”的过程,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在这个阶段,应当提高安全监察水平、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处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并用,使违规企业的违规投资行为在经济收益、政治前景、社会声誉等方面都得不偿失,从而使投资违规行为的动机得以有效控制。

要建立“规则”层面上的“和谐”社会,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安全立法是强化安全监督监察的重要基础,也是治理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的重要基础。治理企业安全投资违规行为,在整个安全立法上应突出“严”与“明”,加大安全投资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建立一个立足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安全法规体系是依法治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起点,它的实现理所当然是目前安全监督管理的中心任务。

2.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企业安全投资行为

(1)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企业要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根据地区和行业的特点,分别确定提取标准,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在确定安全投资的计提标准后,国家相关部门应对企业的安全投资资金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防止专款费用挪作他用或低效使用,对专项资金的实际用途、安全投资计划、资金使用效率、生产安全环境改善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将企业安全投资的措施落到实处。企业一次性安全投资成本大,不可能把所有的资金都用在安全设施的配置上,所以就要多渠道筹集安全投资资金,如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等。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整治安全隐患和抢险救灾。积极争取国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国债资金、财政贴息贷款及职工个人交纳安全保证金,征收事故或危害隐患源罚金,建立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工伤保险差别利率制度,用于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等。

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不能仅仅单从产品的销售额或产量中提取,这就意味着企业产量大经济效益好就应该多提取安全费用,这势必造成大型企业提取过多的安全费用,小型企业提取过少的安全费用的现象。这种安全费用的提取法不考虑企业的安全状况,显然是有所违背安全投资的本意的。所以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应该针对行业、企业的特点建立起安全投资的指标体系,包括企业的规模大小,产品销售额,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等来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比例。最后要建立企业安全投资资金的监督机制,依法确保专款专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

(2)风险抵押金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在煤矿己经实行。煤矿企业先交一笔风险抵押金放在银行,专款专存。一旦发生了事故,政府用这笔钱抢险救灾。在风险抵押金的约束下,企业自身必须加强对安全保护的重视,这样就会大大降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监察成本。借鉴风险制度在保险业及相关领域的实践,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收取风险抵押金,既是防止企业发生事故的保证金,又是保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执法的切实可行的措施,能有力地防止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资格后,又对安全法规政策“阳奉阴违”的现象。

实行风险抵押金办法,从准入门槛对企业把关,从制度上建立企业自我约束的违规行为防范机制,有利于强化安全监督,对保障规范企业安全投资行为能起到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但是,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应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应通过立法形式将该办法确定下来。同时,立法要广泛调查听证,以确立一个合理的提取和返还额度。对这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该制度实际上是将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制度化,安全监察的外部化转化为企业自身管理内部化,制定合理的风险抵押金提取和返还制度对于促进企业安全投资的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

(3)事故赔偿制度

目前一些企业对发生事故、死几个人不太在乎的原因之一是现有的事故赔偿标准偏低,企业赔得起钱。企业在受收益驱动超负荷生产时,很容易诱发灾难性事故,因此,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地方已出台的事故赔偿政策及标准,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事故赔偿方面的法规,大幅度提高事故伤亡的赔偿标准。提高事故的赔偿标准,可以增加矿难的经济成本,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能激励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主动性。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起自觉保障安全投资、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赔偿标准的提高是希望在提高企业事故成本的前提下,促使企业重视安全投资,真正意识到预防的重要性.

四、结语

企业安全投资行为是企业为了达到保障生存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更好地实现企业经营目的而将一定资源投放到安全领域的行为。做好企业安全投资行为,完善企业的安全投资法律,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屠文娟,张超,汤培荣.基于生命经济价值理论的企业安全投资技术经济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0):26-31.

[2]肖文质.浅谈企业目标管理[J].石油政工研究,2006,(3):68-69.

行为经济学论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学;研究对象;职业发展前景

【前言】随着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要求完成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人才具备极强的综合人文素养。经济学是社会人文科学的重要学科,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新经济时代无论在经济建设方面、生产生活方面都将发挥极大的作用。若想在祖国的建设大业中贡献力量,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必须对经济学具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因此,笔者针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职业发展前景”一题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一、经济学概述

(一)经济学概念

经济学(economics)是社会人文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人类文明发展历程中人类为谋求进步所从事种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殊本质,以及经济活动中与之相对应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做出的学术研究。经济活动是人类改造自然使得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实践,如:生产、交换、配置、消费等。经济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中进行,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长时间的经济活动实践中产生的交错复杂的关系的总和,在各类经济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发挥最大功能的是生产关系[1]。

(二)经济学发展历程

经济学是与人类从事经济活动相生相伴的一门科学。人类文明发展到奴隶社会阶段,经济活动开始产生,这一时期古希腊开始出现经济学萌芽,以色诺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主要代表,针对经济学开始进行系统分析,如色诺芬的《经济论》、亚里士多德的商品交换理论、柏拉图的社会分工理论等。伴随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封建社会生产关系产生,这一时期经济学出现了进一步的发展,主要针对农业生产进行经济讨论,政治经济学理论成熟;历史的车轮继续前行,19世纪末期开始,资本主义经济学开始发展,这一时期,经济学更加注重对经济现象的讨论和分析,经济学逐渐脱离政治成为独立的知识理论体系,20世纪钟声敲响之际,经济学完全取代了政治经济学,成为了独立学科。一路走来,经济学可谓凝结了无数智慧和汗水,为人类文明的进步贡献了杰出力量。

二、经济学研究对象

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广泛、涉及领域多元化的学科,伴随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研究对象呈现动态趋势,若想了解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必须以不同的角度分析,以下笔者针对经济学产生根源和经济学形式划分两个方面阐述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基于经济学根源

经济学是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门科学,人类在从事任何经济活动的实践过程中必然应用相应的资源,经济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人的欲望却是无限的,所以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和人类的欲望之间出现了矛盾,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指导,这种矛盾将是不可调和的。经济学的产生可谓为上述矛盾开出一剂良方。针对经济资源的稀缺性经济学将生产可能性边界、生产效率、生产成本和生产机会作为研究核心。同时,资源稀缺性为经济学带来了四大研究课题:第一,在经济活动中需要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第二,利用多少劳动力、多少成本、什么样的技术进行生产?第三,生产出的产品将会去向何处?第四,在该项生产中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经济价值?根据经济学产生的根源,以上四大问题是其主要研究对象[2]。

(二)基于经济学标准

经济学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用的部分,如:按照时间标准可以将经济学划分为古典经济学和现代经济学;按照应用的标准会出现政治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但是最为权威的划分方式是按照经济学的研究内容进行区分,按照这一标准经济学可分为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和微观经济学(Microeconomics)两部分。宏观经济学将国民经济总体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社会总体经济问题以及经济变量的总量是怎么决定与变动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在形式上可以总结为“观林而不观木”,即学科术语中的“bird's eye”。微观经济学是以单个经济单位作为研究对象,是针对个体经济单位行为及经济变量的个量是怎么决定和变化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在形式上可以归纳为“观木而不观林”,即学科术语中的“worm's eye”[3]。

三、经济学职业发展前景

伴随社会的全面进步,经济建设如火如荼的发展,经济学已经成为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学科。因此,经济学的职业发展前景广阔。首先,研究经济学能够掌握金融相关知识,未来可以在具有商业性质的银行系统进行发展,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亦可将职业生涯规划方向着眼于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第二,经济学研究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状况,所以就业范畴可以拓展为各类具有经济性质的行政单位,如财政、审计、海关等部门。第三,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研究经济学之后可以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相关方面工作。总而言之,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经济学在未来的职业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综上所述,文章首先对经济学的定义和发展历程进行了阐述,然后针对论点系统分析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最后根据全新的时代背景和经济发展形势,分析了经济学专业学生的职业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本文的讨论,能够引发莘莘学子对经济学的重视,在日常生活中了解经济学原理和知识,能够应用经济学理论解释我们日常生活实践中遇到的经济问题,全面提高自身综合人文素养,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

【经济学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1]邱海平,张宇,郑吉伟,等.中国政治经济学年度发展报告(2011年)[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2,12(01):3-65.

[2]周靖祥.改造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深度探析研究与评价之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1(03):90-107.

行为经济学论文第3篇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西方经济学在经济理论上陷入持久的危机,自19世纪70年代兴起后一直占统治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自发平衡的市场理论与经济现实严重脱节,正统经济学日益丧失解释力。造成这种脱节的主要原因来自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两大缺陷,一是孤立的个人主义假设,一是完美的市场假设。在这样的假设之下,新古典经济学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对有机的经济过程加以处理,随机和偶然因素被排除在分析体系之外,使得经济理论发展为一门类似于数学、物理学的学科。凯恩斯主义革命引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思想,然而其后的新古典综合派通过形式化处理凯恩斯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主义思想,却丢弃了凯恩斯关于风险、不确定性与预期等革命性的思想。并且,新古典综合的这种理论范式在后来很长时间里都作为经济学的主流得以保持与巩固,使得整个经济理论的根基并未有根本性的触动。(注:参阅贝尔和克里斯托尔主编《经济理论的危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制度经济学就是在批判传统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创始人凡勃仑综合了达尔文进化论、德国历史学派、美国早期实用主义的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经济学、人类学、文化学、生物学等多种视角漫谈经济和社会问题,将经济分析的核心转向制度,形成了研究经济问题的制度主义方法。20世纪初,凡勃仑的制度分析曾在美国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论。凡勃仑所开创的制度分析学派,在康芒斯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光大。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制度经济学成为美国经济学界的一大学派,不仅成为经济学界的主要力量,也对政府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经济思想史上这一时期发生的这一事件被称为“制度主义运动”。

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非主流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斯等为代表的“New-institutionalECconomics”。为了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斯等人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之为后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也有学者提出新的分法,即根据其理论关联,将前者称为“新制度经济学”,而将后者称之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注:参阅张林《两种新制度经济学:语义区分与理论渊源》,《经济学家》2001年第5期.)。考虑到新制度经济学的称谓已为大多数人所习惯,本文仍采用前一种分法,将这两支制度学派分别称为“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

后制度经济学派较多地继承了早期制度学派传统。这一学派中的经济学家大多数都受过主流经济学的熏陶,但随着深入接触大量现实,对主流经济学的假设前提、研究方法产生不满,从而转向制度主义分析。最典型的是缪尔达尔,根据其学术信仰由新古典主义向制度主义的转变,有“老缪尔达尔”和“新缪尔达尔”之分。他们认为,正统经济学狭隘的方法论使得经济学变成了供经济学家玩乐的枯燥无味的游戏;毫不客气地批评正统经济学“缺乏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断定它是失败的,并且“在方法论的门堂的台阶上,这种失败就已经开始了”(May,Sellers,1988)。

新制度经济学则属于新自由主义思想中的一支,与早期的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联系相对较少。新制度经济学同样把新古典经济学忽视的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且长期被新古典主义忽视的现实,就是交易成本的存在和制度的重要性,而忽视这些现实前提的经济学是没有生命力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科斯尖锐地指出,新古典经济学不过是一堆工具,研究的是“没有躯体的血液循环”。他更在获诺贝尔奖时所作的演讲中对新古典主义作了这样的评价:亚当•斯密以后的经济学家主要致力于把那只“看不见的手”模型化,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科斯称之为“黑板经济学”。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是作为新古典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三种形态的制度经济学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范式进行了批判,都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从对制度的剖析出发,建立自己的学说,但研究制度的视角和方法又各不相同,各有理论特色,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其中,早期制度学派和后制度学派理论存在较多的理论传承性,而新制度经济学和前两者的差异较大,本文将先对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再比较前两者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异同。

二、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的比较

后制度经济学派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具有一定的理论传承关系,理论上共同的特征较为突出。可以将两者共同的特征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文化与整体的观点。早期制度经济学将经济视为文化整体中的一部分,从整体上考察经济的进化。认为社会是以制度、习惯、态度和价值观组成的动态的有机复合体,因而必须以尽可能综合的方式来进行评价和调整。在制度分析中,着重考察家庭、国家、法律、文化、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演化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制度经济学发展到后制度经济学以后,其核心依然是从整体的演进的角度,通过分析制度,并将制度作为一个变量处理,从而理解和把握人类行为并据此提出政策性建议。加尔布雷斯明确地表达了其整体主义的观点:“经济学就像解剖学那样,一个整体远远不止是各个部分的总和。当各个部分相辅相成,或相互抵触,或者是由于彼此共同存在而形象有所改变时,情况就肯定是这样。”(注:加尔布雷斯《经济学和公共目标》,商务印书馆,1983,第3页.)

(2)过程与演化的观点。早期制度经济学从进化、演变的角度看待制度整体。早期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凡勃仑最早提出了演化经济学这一术语,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制度学派。这一思想后来又为后制度学派所继承和发展。因此,无论早期制度经济学或后制度经济学派都深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把演化看作是理解资本主义经济、技术和制度变化的基本方法,认为经济学应该抓住演化这个核心主题,而不是遵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静态和均衡的思想。在演变的制度理念中,不存在事物发展的“正常”与“非正常”状态之分,一切都被认为是自然发生的,不存在什么“干扰因素”,出现任何结果都是以往的原因次序展开的结果,并以此为基础来分析和理解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受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他们认为,在这样一个被技术、人口增长和社会变化所主宰的世界里,社会进步的方向不是向任何最终的或者是预先确定的社会和文化安排的方向发展。这种信念强调,虽然个人行为是有目的的,但由于不确定性和新奇事件的存在,社会经济发展不是以目的论方式展开的过程,演化过程没有必要趋于有效率的和最优的结果。

(3)更为注重权力而不是价格。在经济系统中,什么是最关键的因素?正统经济学认为是价格。早期制度主义和后制度主义者并不否定价格在经济系统中发挥的普遍而又重要的作用,但不认为价格是最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因素。他们认为,由制度所决定的权力结构才是决定资源配置的最基础因素。他们指出单纯寻求稳定均衡的技术条件与最优化,会模糊经济的基本权力与选择方面的特征。在现实世界,应当关注的不是如何从机会集之中进行选择,而是关注机会集是如何形成的。就是说,均衡与最优化问题只有在制度背景中才有意义,只有通过制度调整才能得到解决。

(4)实用主义取向。实用主义是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的共同哲学基础,两者的制度理论中都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色彩,即认为人的理性可以对制度进行有目的的介入,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来改变社会制度。凡勃仑将制度定义为一种流行的思维习惯,而习惯是滞后的,技术则是前向的。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为人的介入提供了逻辑前提。从而,尽管凡勃仑并投有直接表明对制度进行理性设计的观点,但由其二分法方法论为人类对制度的理性干预提供了逻辑基础。后制度经济学的实用主义色彩应该比早期制度经济学更为浓厚一些。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更密切地与公共政策联系在一起,将制度安排作为可选择的变量,以解决现实问题,实现公共目标为目标。我们将在后面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的区别中更多地述及这一问题。

(5)集体主义方法论。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念,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在稀缺资源面前如何进行选择,以最大化地满足自己的欲望。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者并不否认个人的选择,但认为这种选择不是孤立的,而是在文化框架内进行的选择。经济学研究的就是这个文化框架。他们将经济系统看作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经济系统的性质由它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决定。

(6)超越“效率”观点,关注人类价值。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理论都关注超越市场价格的价值概念,对所谓全人类更高利益的社会规定进行研究。他们认为,价值是一种由个人或制度作出的判断。价值在这里回答的是规范研究中“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即应用所选定的规范或标准来确定某类行为或客观状态是否是理想的。什么样的制度变迁才是有利的?他们在这个问题上使用的不是效率标准,而是“社会价值”理论:制度的调整要符合作为整体的社会的利益。他们还认为真正的价值判断标准是“满足人类高质量的生活”,即经济价值只是各种社会价值的一种,还应考虑除此以外的社会价值,加尔布雷思称为“文化的价值”。价值判断标准是制度经济学和正统经济学长期争论的焦点之一,由于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的本质差别,双方在这一争论中是不能指望能有什么妥协的。

后制度经济学并不只是对早期制度学派思想的重复,而是有自己的特色与发展。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可以从三个主要方面来分析。

(1)哲学基础上的区别。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均以实用主义为哲学基础,这是他们存在一些理论共同性的思想根源。差异在于,早期制度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皮尔士和詹姆士等人的较早期的实用主义;而后制度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同时,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都深受进化论、历史学派以及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因此在他们的理论中可见到深刻的演进观、整体主义的特征。但是对前者,我们看到更多的还是德国、英国新历史学派、达尔文进化论、心理因素决定论。而后者已经明显地采用演进观、整体主义、集体主义、人类学等方法论,对经济行为和制度进行结构的、历史的和社会文化的分析,甚至包括阶级分析。

(2)后制度经济学具有更明显的工具理性主义取向。后制度经济学主要继承了康芒斯的思想传统。强调市场作用的不完全性、更明确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用以及切实广泛的政策主张都是后制度经济学的特点。后制度经济学家的著作多与公共目标、公共政策相关,如加尔布雷斯的《经济学与公共目标》,丹尼尔•布罗姆利的《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等。前者强调要关心“公共目标”,并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探究了这种社会存在种种弊端的原因,建立了“二元结构”理论模式,并提出了社会改良的政策主张——建立“新社会主义”。后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单纯以“效率”为制度批判标准的非效率性,指出所谓的“效率”只是在特定制度结构下的循环论证,制度应有助于实现更广泛的人类目标。他们的政策主张切中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脉搏”,可以说,这些政策主张是后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精华部分之一。

(3)与新古典理论的不同关系。新古典理论建立在偏好、制度等参数给定的基础上,以价格机制为核心,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和以均衡分析为主要模式。早期制度经济学对这种理论范式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并建立了一套各方面都与新古典主义迥异的制度分析体系,与新古典的理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制度经济学虽然同样对新古典的理论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揭示了市场作用的不完全性,强调通过政府政策、制度变革来调节经济、实现社会目标,但后制度经济学并未完全否定新古典的分析工具。事实上,后制度经济学仍运用了新古典的部分分析工具来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后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特别是公共政策理论,客观上形成了对新古典市场理论的补充,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衔接。

三、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的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存在着一定的理论渊源。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理论灵感和基础概念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早期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康芒斯早期研究所有权与法律的经济学。例如康芒斯提出,财产真正的本来的意义不是指物质的东西,而是指使用和处理某物的绝对权利,财产总是与占有、保留、让与、取得和不受干涉的权利相联系的;并指出“交易”是经济分析的基础。可以看出,康芒斯的观点在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中基本得以保留。由此可见,新制度经济学派无论承认与否,其与早期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康芒斯体系存在某种理论联系是可以肯定的。但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及经济现实的认识以及分析方法存在本质差别,属于两套不同的理论体系。

(一)两种不同的制度分析法:二分法与交易成本法

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从文化整体的角度看待经济与制度,认为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而文化是一个整体范畴,表现为两个方面,即制度的方面与技术的方面,反映在哲学意义上就是仪式方面与工具方面。早期制度经济学就是从制度与技术、仪式与工具的二分法来看待、解释经济的发展的。任何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都是由两类行为构成,一方面是技术特征的行为,即工具,人类的建设性本能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仪式特征的行为,即制度。技术的特征是发展的,而仪式的特征是静态的,并且对变革产生抵触或者约束变革。凡勃仑将制度视为一种思维习惯,那么制度总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技术发展的要求。二者之间构成了一对相抗衡的矛盾。社会和经济过程就始终处于两者的冲突之中。进步也就是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和替代。

任何制度都会产生一个在该制度下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因此制度是保守的。社会发展过程敢是技术不断克服制度阻力的过程,社会就是在这两股力量的冲突中向前发展。当制度结构中包含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因素更多时,社会进步也就更明显,反之则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凡勃仑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和它的经济体系就是由两种相抗衡的力量组成:一种是维护现存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主要是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业巨头、商人和金融家;另一种是代表着技术进步要求的技术工人、工程师和普通大众。既得利益者不断强化有利于他们自己的社会规范,操纵制度对技术变化的反应,这是资本主义一切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根源。

对制度运行的成本的考察可以说是新制度经济学与其他制度学派的分野所在。几乎全部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的落脚点都建立在“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之上。交易费用的提出改变了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视为生产函数、市场交易瞬间完成以及交易费用为零的状况,使经济学家重新思考企业存在的原因、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和契约形式的变化等现实问题。新制度经济学的中心论题是:只要存在交易成本,产权结构就对生产绩效产生影响。从科斯开始的产权分析的主旨,就在于从理论上解释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们降低交易费用的努力所导致的组织规模的决定、市场与科层的选择,以及社会制度的演进与变迁的内在机理。

所以,如果说在传统制度经济学视野中的是一个演化着的制度整体的话,那么新制度经济学着重的则是在交易费用基础上的不同制度形态的绩效与选择。交易成本的存在导致了不同制度形态的存在,多种形态的制度的存在正是节约交易成本的努力所导致的结果。在交易成本存在的条件下,不同的产权结构会产生不同的效率,而对效率的追求会使得当事人选择交易成本最小的制度,从而会存在不同的制度形式。诺斯又将其更简洁地归纳为:制度是重要的。正是以交易成本为基础,形成了新的分析范式,使经济分析深入到具体的生产的制度结构,使得对制度选择、制度绩效的研究和比较成为可能。

(二)人的行为的决定:文化的视角与成本的视角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分析视角上的分野,同样也反映在对人的行为的分析方面。凡勃仑对新古典主义以理性涵盖人类复杂的习惯活动的观点提出了批评。凡勃仑认为,经济系统中的个人是文化的产物,个人行为由社会环境和人的本能共同支配。人类的行动是他的遗传特性和过去经历的结果,行动不能被理解成效用与成本的计算,而应当从人的“本能”及所存在的环境重新去寻找决定行为的因素。因此,在经济行为的决定上,凡勃仑坚持从行为人所具有的遗传特征、个人环境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坚持认为正是多种因素决定了人们的经济行为。后制度经济学也基本继承了这种观点。

新制度学派也认识到新古典主义的“经济人”假设的不现实,因而力图采取与传统经济学完全理性人不同的假设。交易费用学派代表人物威廉姆斯在一系列市场和等级的研究中,所依赖的关于人的认知能力的前提则是西蒙所倡导的“有限理性”。威廉姆斯指出(1979),人类理性受到信息传播效率和接受信息的能力等多种制约,只处于欲望的合理和有限制的条件之间,落在非合理的行为与超合理的计算行为之间的中间地带。从“无限理性”到“有限理性”,这应该说是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假设的一种改进,但其实质是将这种认知的差异归结为新的成本——信息成本,即在新古典主义预算约束的基础上,增加信息约束。这样通过运用交易成本进行新的阐述,维护了新古典理性选择的内核。

(三)对市场作用的看法:两者的根本差异所在

有关市场的作用问题一直是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学派经济学家与以科斯、德姆塞茨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经济学家的根本分歧所在。

康芒斯认为,市场秩序并非只是看不见的手的结果,也是集体行动实现从利益冲突中创造利益的相互关系的产物。康芒斯还认为,如果斯密认识到这一点,他一定会发现,不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个人的利己心在走向公共的福利,而是那看得见的普通法庭的手在采取当时和当地的良好习俗,使一些顽固不驯的个人必须遵守、符合休谟所谓的“公共效用”。

后制度经济学家布罗姆利在《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一书中对市场、集体行为和强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精辟的分析。通常的观点认为集体行动意味着强制,而市场中不存在强制。事实是市场和集体行动都同时限制和解放个人。市场通过预算限制个人选择,集体行动通过对个人选择集的规定限制个人选择。认为预算限制对个人选择范围的侵犯比对可接受的个体行为作出的某一集体决定对个人选择范围的侵犯为少,那是寻求不是区别的区别。例如富人拥有更多的选择,他们可以选择不向别人出卖自己的劳动,而穷人却不得不通过“非强制”的市场方式来交易自己的劳动。非强制的市场形式下隐藏着由经济制度决定的分配关系形成的预算制约,这种制约一点儿也不比集体行动的制约来得弱。所以,布罗姆利提出,市场表面的自由,或者是不存在强制,实际上通过进一步的审视,需要的条件比解决的问题还多。

新制度经济学的实质是通过交易成本概念的提出,得以将新古典的成本—收益分析方式统一到制度领域。这样,制度和商品一样,都是可在自发的市场交易中实现优化与均衡的。与新古典主义一样,在这个新的领域,市场作用仍然扮演着最核心的角色。新制度学派的理论如同新古典主义一样,只看到他们之间的一种交易或契约关系,而对其背后的强制关系视而不见。新制度经济学效率导向的制度理论未脱离“同义反复”的困境。无论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拉坦-速水模型,还是诺斯模型,均是试图将制度解释为经济收益驱动的、对市场过程中外生不均衡的反应。它们试图通过出现增加收入所得的机会或总体经济效率的提高来解释制度环境的变迁。然而,正如布罗姆利所批评的,“这些制度创新最致命的缺陷是它们没认识到不管怎样定义,效率总是倚赖于制度结构。是制度结构赋予成本和收益以意义并决定这些成本和收益的发生率。在寻求经济效益基础上提出的制度变迁模型是循环论证。制度安排决定了什么是效率,这就是产生这种循环论证的原因所在。”(注: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40页.)由此可见,制度结构相对于市场是更根本的、更为基础的。经济学研究的也就不仅是由这些基础决定的交换过程,而且也是这些基础本身。

(四)方法论的区别: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

新制度学派同另外两个制度学派的不同还可以从方法论的角度讨论。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有两种基本的方法论,即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一般而论,个人主义方法论是通过对个体现象和过程的研究来认识一般,方法论的集体主义则是通过对群体现象或过程的研究来认识世界。直接源于斯密、马歇尔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贯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其特征是强调个体的独立存在意义和利益特征,承认利己主义,主张通过个人之间的安排来解决问题,强调个体面对外部约束条件作出反应,忽视人和制度的相互关联和影响机制。早期制度主义和后制度主义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以集体主义方法论为基础。他们认为,处于孤立状态的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相反,恰恰是“社会”使个人行为得以形成,人是一种社会存在,他所作出的选择,不仅以内在的效用函数为基础,更重要的还要受下列因素的影响:社会经验、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演进的学习过程等。理性决策的个人并不能独立于独特的文化整体而存在,这决不是说个人没有理性,而是要承认文化对个人的影响以及个人作为文化整体的一部分。并且,个人行为之和不等于集体行为。他们认为,社会不是、也不应理解成为个人行为的简单之和,尤其是其目标的形成与变化(Hodgson,1988;Miller,1989;张宇燕,1994)。制度和社会作为一个文化整体有自身的运动特点,不能分解为个人行为之和。所以说,通过对制度的考察和描述,才能最好地理解个人的经济行为以及个人如此行为的信念。

新制度学派也意识到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局限性,从而也具有某些集体主义的倾向。这种倾向尤其见于新经济史理论中,特别是诺斯对意识形态的分析带有集体主义的色彩。但是,归根结底,无论是新经济史学、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或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其他理论,个人作为原子式的财富最大化主体,始终是分析的基础。新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相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并没有太大的创新,仍是个人主义的。

四、各自的影响与局限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都是在批判新古典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期制度经济学揭示了传统经济学的静态、狭隘与脱离现实的特征,具有深刻的批判性,并从整体、系统的视角进行制度分析,抓住了制度“演化”的本质,取得了丰富的思想与理论成果。在方法论上,早期制度主义者坚持集体主义方法论,指出新古典主义仅对经济个体的行为作分析并进行简单加总,而完全没有考虑制度等方面的作用,这一方法论是脱离现实的。所以,早期制度学派所提出的集体主义方法论的意义是不容忽视的。然而早期制度主义所蕴涵的作为整体的制度演化思想难以数量化,更难以建立模型,使得该学派的理论一直停留在主流的分析视野之外。

后制度经济学继承了早期制度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将经济学看作是一种服务于人类的功能性科学,并将制度研究与政府政策密切联系起来,体现了更为明显的工具理性主义色彩。后制度学派提出,制度安排和其他政策一样,可作为实现社会目标的选择变量来考虑。可以说后制度经济学比早期制度经济学更旗帜鲜明地坚持规范分析,坚持自己的价值观点。这一观点在后制度经济学家布罗姆利的一段话中得到清晰的表达:“一种经济体制不能简单地被看作为一台生产物品和服务的机器,因为如果这是千真万确的话,那么另一种具有更崇高的目标的经济体制将会把它抛弃。在这个后意识形态时代,唯一重要的任务是设计一种有序的关系,它构成了运行的经济体制。”(注: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中译本序,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4页.)同时,后制度经济学也对流行的“效率”观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指出所谓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同义反复和循环论证。这一观点也是极具启发性的。总体来说,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代表了一种与主流经济学包括新制度经济学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形成了与主流经济学的鲜明对照。

新制度经济学在原来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成本这一种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引入了另一种约束条件-交易成本。依托于交易成本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框架延续到制度领域,既具有制度主义的一定批判性,也为主流经济学所接纳,从而得到迅速发展并引人瞩目。在方法论上,新制度经济学基本上延续了个人主义方法论,它依旧承认经济行为人的个人特征,只不过,个体面临的环境约束发生了变化,即在原来收入约束的基础上增加了交易成本的约束,表现为从个体“无限理性”向“有限理性”的修正,增强了现实感。原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在新制度经济学也得到了一般化的应用。例如,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范式,即将当事人面对的复杂环境通过一些约束和假定来简化,井通过逻辑演绎来导出理论结论,这在契约经济学体现得尤为明显。不同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在假设中引入了交易成本并将分析的范围拓展到了制度。不过,制度的形成与演变是一个复杂过程,这种符合“科学”的标准但却简单化的研究方法并不能有效地揭示经济活动复杂系统的本质,也难以深刻描述制度的动态演化。不少新制度经济学家,特别是新经济史学派意识到文化、观念、意识形态认识能力等非经济因素对制度形成和演变的影响,并在理论中给予了较多关注,但只是在新古典主义的构建了一些无法纳入新古典体系的概念范畴,没有将这些概念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完全整合统一起来。相反地,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在这些方面却很有说服力,能够对技术进步、文化和制度演进提供一致的理论说明。

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引人瞩目,但仍远不是一种成熟的经济理论。而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学派尽管远离主流化,但却提供了并一直提供着现代制度分析的思想与灵感,并且由他们引发的演进思想在近年不断发展,已为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所接受。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分别代表了三种制度观和三种研究思路与方法论。这几种制度观与方法论,各有其真理性与局限性,不能相互涵盖。制度是一个复杂系统,并不能用单单一种分析方法或是仅仅通过某一种视角了。也许,这正是几种不同的制度经济学共同存在的原因。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往往热衷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与介绍,而对于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国内的研究却甚为冷清。事实上只有了解制度学派的全貌,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和鉴别,才能更为深入地理解这门学科,才有可能形成较为客观的认识与判断。

【参考文献】

[1]凡勃仑.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3]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译本)[M].上海:上诲三联书店;1994.

[4]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5]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译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行为经济学论文第4篇

[关键词]计量经济学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2-0215-02

2015年10月,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指导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向应用型高等院校转型,促进地方院校提高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湖南科技学院作为一所普通的地方院校,必须贯彻落实党的重大教育决策,积极适应我国教育发展新常态,教育教学中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中,建立以提高实践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机制。作为经济学八门核心课程之一的计量经济学课程在教学实践中也要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核心,更加专注于提高学生的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探索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新路径。

一、学习计量经济学的意义

计量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统计学数据为依据,利用数学、统计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通过统计软件,建立模型,对经济问题进行研究,从定量分析的角度研究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其目的是通过定量分析,研究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验证和完善经济理论,预测经济发展趋势,评估经济政策的影响,选择适当的经济政策。因此,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莱因认为“计量经济学已经在经济学科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201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安格斯·迪顿就是普林斯顿大学计量经济学双塔之一,偏重于研究微观计量。计量经济学的教育旨在培养学生观察和分析实际经济现象的能力,希望学生能够对观察到的经济现象提出问题并进行分析,最后应用恰当的计量经济学模型来解释经济现象,从而加强对经济理论的理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创新研究能力,提高学生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二、计量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计量经济学自2000年被确定为湖南科技学院经济学类专业的必修课之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有待提高,教学中重理论轻应用、重方法轻实践的问题,既不能实现计量经济学课程的教学目标,也与地方院校加强应用性和技术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不相符,不能适应我国教育发展的新常态。本文结合我校计量经济学的教学实践,研究了我校计量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计量经济学课程向应用技术性转型的道路进行探索,并提出几点相应的建议,希望能促进我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一)学生数理基础薄弱,对本门课程存在严重的畏难心理

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除了金融工程专业外,其他专业都是文理兼收的,并且文科生的比重要显著高于理科生,因此大部分学生数学基础较差,对数学类课程存在严重的畏难心理。有学生反映自己碰到数学就头痛,数学类的课程基本都听不懂的,碰到数学课程考试必定挂科。而计量经济学虽然是一门经济类学科,但是现有的计量经济学教材一般都注重于理论推导,忽视案例教学和实践应用。教材中一般运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进行公式的推导及证明,只在每章的最后一节中给出一个案例分析。学生翻开教材,看到的是满篇的理论推导,下意识地将计量经济学归类为数学课程,产生心理暗示——“这门课这么难,我肯定学不会。”另外,计量经济学创始人弗瑞希曾说,计量经济学是“统计学、经济学和数学的结合”,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计量经济学的学习需要学生具有较好的经济学、统计学、数学等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如果学生对这些基础知识的储备不够,存在先修课程的缺位,那么必然影响到计量经济学的学习效果,对计量经济学中的理论知识难以理解。

(二)教师教学过程中重理论方法介绍,轻应用能力培养

计量经济学研究的是经济问题,其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分为四个步骤:模型设定、数据搜集、估计参数、模型检验及应用。在计量经济学的各个步骤中都离不开经济学理论,无论是模型的设定、指标的选取,还是参数估计或者是模型的检验及应用,都离不开具体的经济背景。计量经济学不仅要寻求经济计量的分析方法,而且要对实际经济问题加以研究。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偏重于公式的数理推导,而对如何从经济问题出发建立模型、如何选取指标、如何进行数据处理、如何根据软件输出的回归分析的结果进行经济分析等讨论都较少。这样导致学生不知道计量经济学在经济学中到底有什么用,也不理解具体的计量经济学模型使用场合,在撰写毕业论文时,生搬硬套教材上的模型,而不管研究的问题是否适合建立该模型,在数据的处理、模型的诊断,以及最后的经济意义解释方面都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任课教师大多长期从事理论教学,缺乏将计量经济学运用到实践生活中的经验,并且从事计量经济学的教师大多是数学教师,缺乏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有的计量经济学教材大多重理论推导,缺乏经典的案例分析,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不牢靠,没有掌握计量经济学模型的内涵。

(三)考核方式存在弊端,不能反映学生的能力

考试是督促学生学习、检验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与手段。目前,我校对计量经济学成绩的计分方式是平时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平时成绩包括学生上机实验、出勤和课堂表现等,其中上机实验占一半,出勤和课堂表现等占一半。上机实验是根据教材给定的数据进行操作。虽然能够训练学生对软件的操作能力,但是没有培养学生搜集数据的能力。而且教材给定的数据一般比较理想,不能反映出学生对数据的处理能力。期末考试的主要形式是闭卷考试,题目类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简答题、判断题,以及计算题等。大部分内容侧重于理论知识的记忆,学生平时不学,通过考试之前的临时抱佛脚,或者是作弊都能通过考试,少数能学甚至能够高分通过考试。这既打击了其他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影响到了学校的学风建设,也在无形中助长了舞弊现象。而计量经济学是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培养的应该是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要求学生能够应用模型来分析具体的经济问题。临时的死记硬背并不能使学生理解计量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就更谈不上应用了。而模型的设定、数据搜集以及模型应用等在闭卷考试中基本没有办法进行考核,因此目前的考核方式不能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对知识的应用能力。

三、改进计量经济学教学效果的建议

(一)引进案例教学,弱化理论推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案例教学即通过导入案例引导学生对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计量经济学中引入与学生专业相关的案例可以让学生认识到计量经济学的重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对金融专业的学生可以定量分析房地产价格与利率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可以加强学生对经济学知识的理解,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学生认识到计量经济学确实是“有用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计量经济学中虽然有大量的数学公式和推导,但是这些公式的存在是为了说明模型结果的正确性。作为一所应用型本科院校,我们应该重点要求学生能够建立模型,通过软件对数据进行操作,并对软件的输出结果进行正确分析,而不是在公式的推导上。实施案例教学可以加强学生对计量经济模型的设定、软件的输出结果以及模型的应用条件的理解。当然,案例教学要求教师搜集和编写符合计量经济学研究主题,切合学生专业的案例,才能加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

(二)加强“双师”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高校的大部分教师都是刚从学校毕业就进入高校进行教学,基本上都是刚踏出校门又进了学校,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因此,教师对于理论知识掌握得非常扎实,却没有机会将计量模型用于社会实践,缺乏应用能力。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应该提供给教师更多的实践机会,让教师能够深入企业,深入社会实践,了解计量经济学和相关专业领域的前沿动态,并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促进教师向“双师型”转换,提高教师的应用能力,打造“双师型”队伍。教师的应用能力提高了,才可能培养出素质高、应用能力强的学生。另外,学校应该多聘请企事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专家担任兼职的实践指导教师,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双师型”队伍的建设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关键,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教师培养方案和人才引进措施,推动“双师型”队伍的建设。

(三)引入课程论文的考核方式,完善现有的考试体系

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既然闭卷考试不能反映学生的应用能力,因此可以尝试采用课程论文的考核方式。课程论文一方面可以深化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另一方面也能加强学生的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当然,为了保证课程论文的质量,实现课程教学目标,防止学生重视程度不够,敷衍了事,这就要求教师在写作之前引导学生重视论文写作,合理安排课时,给学生充分的时间进行写作,并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对论文的选题方法、写作规范、文献查询等与课程论文撰写相关的内容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论文完成后加强对论文的严格验收,对抄袭的论文一经发现,一律判定为零分。同时也不能将试卷考核的方式抛弃,这样才能加强学生对本门课程的重视程度。

四、结语

相对其他学科而言,计量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尚处于不断的发展中。它需要经济理论、统计软件和数学知识三者的结合,学习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同时,作为一门方法论科学,强调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是计量经济学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提高计量经济的教学效果是一项持久的工程,需要学校、教师、学生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马成文,金露,魏文华.案例教学法在《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中应用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1(11). 

[2]庞浩.计量经济学(第三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 

[3]王少平,司书耀.论计量经济学教学中的能力培养[J].教育研究,2012(07). 

[4]李晓宁,石红溶,徐梅.本科计量经济学教学模式的创新研究[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1(05). 

行为经济学论文第5篇

[论文摘要]广义发经济学是现展经济学的宏观拓展,它扩充了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发展中国家,也包括发达国家的发展问题:它扩大了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不仅研究一国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将整个人类社会协调发展问题纳入研究范围,广义发展论的核心是“文化-制度-政策”模式,它描述了文化、制度和政策这三个因素是如何内生作用于经济发展过程的。 

 

1 广义发展论的定义及其涵义 

 

广义发展论是运用多学科分析方法,以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广义的发展经济学,是相对于仅以发展中国家和经济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狭义发展经济学而言的。广义发展论及其核心理论模型“文化一制度—政策模式”是第四阶段发展经济学的综合发展理论框架的雏形。 

一般来说,人们将所有国家按照发展程度区分为发达和不发达国家、较发达和欠发达国家,考虑到持续变化的过程,将不发达和欠发达国家称为发展中国家,较发达和发达国家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经济学一贯只将发展中国家作为其研究对象不同,广义发展论的研究范围包括不同发展程度的所有国家。之所以这样界定广义发展论的研究范围主要有两个原因: 

(1)发展不只是工业化,不单是发展中国家的当务之急,发达国家也还有继续发展的问题。具体来说,发展中国家通常面临增长和发展的双重任务(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面临启动、增长和发展的三重任务),而发达国家在实现了经济增长后,除了要解决经济增长中遗留的社会问题,还直接面临着如何继续发展的问题。因此,可以说,所有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发达与不发达只是相对而言,发展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永恒的主题。 

(2)自发展经济学诞生以来,尽管许多发展经济学家企图找到适合于所有发展中国家的一般理论,但这些理论都无法概括不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的差异,迄今为止建立经济发展理论的努力尚未获得成功。在建立一般理论模式的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经济学放弃了对一般理论的探讨转向“类型学”研究,即由注重一般经济发展理论的研究转向强调对不同类型的发展中国家作分组或国别的研究,企图使发展经济学再具活力。国别研究虽然是一般经济发展理论赖以建立的基础,但以国情特殊而否定一般发展理论的存在也是不妥的。国别研究毕竟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性理论,发展经济学始终未从总体上揭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更谈不上揭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过程和一般规律,这不得不说是一个严重的缺陷。 

因此,发展经济学的出路在于,一方面要做大量的国别研究,因为只有在对各种类型的发展中国家做了系统深入研究之后,才能从中提炼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要回归到发展经济学的主旨上来,要以探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过程和一般规律为己任。这样,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就必须包括所有的国家。 

这个意义上是广义的。 

 

2 广义发展论的理论结构 

 

2.1 发展一般问题的提出及其界定 

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发展经济学的新发展。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加速全球化的进程,也加深了全球化的程度,即各国经济相互渗透的程度加深了,人们所关注的仅仅是各自国家的经济发展,更加关注世界经济总体发展状况。而现有的狭义发展经济学只是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缺乏对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性的研究,已经回答不了现实提出的新问题,因此,发展经济学必须开辟一个宏观的研究领域—广义发展论,专门研究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支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使人们对经济发展过程的本质有个总的概念。 

广义发展论将文化、制度和政策视为发展的内生因素。即在发展过程中,政策对发展起着最直接的作用,是发展的一个重要变量;然而,政策的制定是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之下进行的,制度安排决定了政策偏好,最终决定了经济发展收益的归属,从而制度也是发展的一个重要变量;制度安排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文化则对特定的制度安排的形成和制度变迁起着推动作用,因而,文化是发展的又一重要变量。那么,可以把发展简单地表示为政策、制度和文化的函数:f《p,i,c)(其中,p代表政策,i代表制度,c代表文化)。 

2.2文化因素内生化 

本文提出“文化因素内生化”,认为文化是影响经济发展因素中产生最深刻的内生因素。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rose.b)认为,一定的文化(模式),是一个民族(种族)在历史长河中逐步积淀而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可以归纳为:远古的生活环境所形成的行为偏好一长期的自然整合而形成的某种标准—标准逐渐被群体所认同一最终形成特定的文化。之所以说文化因素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深刻的内生因素,是因为文化模式具有持久性、隐蔽性和超越性,所谓持久性是指文化模式一经形成就具有很强的稳定性,除非当经济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革,文化模式才会出现明显的变化,但是文化模式中的一些“分子”仍然会长期保留下去,而形成特定的传统;所谓隐蔽性,是指文化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深厚的、渗透到大众生活中的无意识的层面,较之经济、政治结构具有更大的韧性,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所谓超越性,是指文化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层面,可以超越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在于以下方面:1、价值取向。它是大众所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伦理标准,它不仅改变个人的发展,而且改变整个民族的发展进程。一种文化的价值观是否鼓励获取财富的经济行为、对个人财富是否有制度性的保障和如何使用财富,更确切地说,是否把财富用于生产性的投资,都对经济发展起着抑制或促进作用;2、商业进取精神。这是发展商品经济的人文因素。它包括对财富的向往(对财富的向往程度取决于财富所带来的边际满足的大小)、在工作中的能动性和冒险精神。其中,冒险精神指的是愿意改变个人的职业,这意味着可能背井离乡,但发展往往需要这样的流动;当然,文化并不直接作用于经济发展,而是通过影响制度层面间接地决定经济发展,它起作用的载体是“文化经济人”。经济学从人性的角度将经济行为主体定义为“经济人”,但事实上,一切行为主体及其执行经济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下进行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人”实际上应是“文化经济人”。 

 

3 文化-制度-政策模式及其应用 

 

文化-制度-政策模式是决定广义发展论是否具有社会功用的关键,这个模式的意义不仅在于阐释了文化、制度和政策这三者相互作用的机理,主要在于它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可运用性。我用“诱导发展”这个概念来表示模式的操作过程。简单地说,“诱导发展”就是对模式地逆向运作,有两种方式:1、政策制定(制度交易)-制度变迁-文化整合-文化变迁2、政策制定(制度交易)-改变观念-文化变迁。第一种运作方式是通过政策选择推动制度变迁,从而追使传统(上接第35页)文化、观念发生变化,从而克服文化中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促进经济发展。由于政策不是直接作用于文化层面,而是通过制度这一中间层,因此是渐进式变迁;第二种运作方式是政策选择直接作用于经济行为主体,由于经济行为主体使文化发生作用的载体,其思想观念的变化最终将导致文化变迁卜克因素,从而利于经济发展。由于政策直接作用于文化载体,使文化遭到直接,剧烈的冲击,因而是突发式的变迁。这两种运作方式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政策选择首先作用的层面。对于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来说,使用第一种诱导发展方式较好,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文化层面直接遭受冲击,以渐进的方式进行变革可以减小变革成本。而对子历史并不悠长的国家,直接使文化发生变迁,一不仅加速了变革进程,而且也使变革以较小的成本进行,因此,第二种诱导发展方式更适合。 

 

4 广义发展论的意义 

 

行为经济学论文第6篇

一、什么是经济社会学

经济社会学是一门以社会学的视角观察、阐释经济现象与经济制度的交叉学科,需要明确的是,虽然他和经济挂钩,但是经济社会学内在的理论进路和分析理路仍然遵循了社会学模式,它不会将经济现象独立于社会结构去看待。这门学科特色在于,它是社会学家以社会研究的视角对经济学领域进行的介入,而这种介入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可以说经济社会学的出现,是对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一种反思和挑战。熊彼特被认为是最早倡导“经济社会学”的人物之一,在《经济分析史》中他提出本文由收集整理了“经济社会学”概念,并将其定义为研究“经济制度”的科学。但需要指出的是,熊彼特倡导的“经济社会学”更多着眼于“经济”,这就与现今我们所言的经济社会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是最早对经济社会学学科地位的认定作出贡献的人,在其著作《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中,他对社会学进行了三大类的划分,分别是一般社会学、社会形态学和社会生理学,经济社会学就被他划分在了社会生理学之下,成为了社会生理学的一个分支。诚如前文所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思路和分析框架仍然是社会学式的,重点关注经济过程中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的相互作用,而经济学则偏重于研究这一过程中的经济因素。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体系尚无定论,一般认为经济社会学的主要理论包括:经济行动论、社会经济结构论、社会经济变迁论、社会经济战略论等。经济社会学对消费的研究主要沿着三个方向展开,一是侧重于研究消费者内在的购买行为以及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对于消费行为的影响;二是侧重于分析消费行为方式发生所依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环境;三是对于消费文化的关注侧重于研究符号的意义、消费文化的形成以及行为感受过程。一些经济学家也开始把社会学的分析方法纳入消费经济问题的研究过程中。较早时期对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建设作出贡献的学者就有韦伯、涂尔干、凡勃伦等,当代较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学家则有帕森斯、斯梅尔塞、熊彼特、杜森贝利、西美尔、布迪厄、理斯曼和鲍德里亚和富永健一等。

二、主要研究方法与理论

作为一门以社会学的视角观察和阐释经济现象与经济制度的交叉学科,经济社会学的本身理论体系其实还尚无定论。有的学者将其理论体系概括为经济行动论、社会经济结构论、社会经济变迁论、社会经济战略论几大组成部分。其中的经济行动是社会人一系列行为所产生的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作用的结果,并且这些行动的目的也并非仅仅着眼于最大利润的获得,而是一种对多层次需求的满足。社会经济结构论就主张作为社会系统子系统之一的经济系统需要同其他社会内部的子系统达到互助的满足效用,从而使经济发展水平同社会结构相适应。社会经济变迁论是当代经济社会学关注的重点,它主要研究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变迁所具备的心理特质、发展的指标体系、发展中的协调与失调等问题。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论则是社会经济变迁论的理论延伸,主要是运用长远的目光去分析一国经济发展应有的道路,以便在联系本国实际的基础上,为经济发展出谋献策。

从具体内容来看,各国关于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其实是各不相同的,但依据其内在共性,可将其大致分为五个研究方面:(1)社会群体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一般认为社会群体对经济活动起着决定作用,不同的群体结构、活动会对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造成差异很大的作用。(2)经济发展的各种影响因素及发生这些影响的诸多社会条件,具体就是社会当中政治、文化、人口、地域等与经济发展的密切联系。(3)经济行为与社会行为。主要研究支配人们开展一定经济行为的社会因素。(4)经济过程的社会学分析,包括对经济活动各环节的社会学分析,还会分析不同经济集团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5)研究经济政策的实施,主要是着眼于实施经济政策的社会依据和社会条件。

经济社会学的主要基础理论有如下几种:(1)理性选择理论,即认为最大化的实现私利是决策者行为选择的标准,纯粹的理性在于人是为了目的理性的最大化而实现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平衡。(2)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交易成本包括事前发生的成本和时候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和事后发生的监督,贯彻该合同而发生的成本。(3)谈判理论,以传统的价格理论为基础,认为自愿合作可以使得一项资源从股价低的主体转移到股价高的注意中,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也提高了合作双方的福利水平。

三、对经济法研究的助益所在

1、有助于揭示经济法的社会性本质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它的首要价值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而非个人或某一团体的利益。这种社会性是对普遍而非特殊的强调,也是对全局而非局部的强调,它突出的是一种大众性而非个体性。可以说社会性在经济法领域的凸显,既回应了现实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又满足了法律本身不断分化和完善的要求。作为一门以社会学视角研究经济现象和经济制度的交叉性质学科,经济社会学主张经济法研究中运用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对于经济法社会性本质有着很好的揭示作用。

2、有助于为经济法研究提供多种科学视角

经济社会学主要依托的还是社会学视角,这种实证的学科手段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无疑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前文中所提出的理性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都为经济法的研究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一般法学研究的视角与方法,可以说这些经济社会学基础理论为经济法研究积累了不少的理论基础与创新方法。

行为经济学论文第7篇

关键词: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功利主义;实证研究;行为法经济学;社会规范

中图分类号:D9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6)06-0155-07

在法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根据研究中心和理论传承等影响因素形成诸多学术流派,如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弗吉尼亚法经济学派和耶鲁法经济学派等①。芝加哥大学作为法经济学的诞生地,以其为中心形成的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在法经济学的学科发展和体系完善中起着引领作用,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法经济学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细梳法经济学发展的历史,从《法经济学杂志》在芝加哥大学创刊到罗纳德・科斯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从卡拉布雷西和阿尔钦把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的具体领域,到理查德・波斯纳出版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和其引领的“法经济学运动”,再到行为法经济学、法与社会规范和法律博弈论等问题的深入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堪称法经济学发展史中里程碑意义的成果皆源于芝加哥大学或者与芝加哥大学有着不可割断的联结。

法经济学在经历初创、发展和完善阶段之后,朝着模型化、精细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近20年来,法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有哪些新的突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有哪些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这些理论的传承和新的发展呈现出怎样的特点?这是本文要阐述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基础:重新认识功利主义与法经济学的关系

(一)法经济学视角中的功利主义

从学说史的角度考察功利主义,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英国。作为19世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哲学学说或者说是一场哲学思潮,功利主义深深影响着法学的发展进而形成法理学领域非常重要的法学流派――功利主义法学派。杰里米・边沁作为功利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其在功利主义法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他主张“立法者要想保障社会的幸福,就必须努力达致四个目标:保证公民的生计(口粮)、富裕、平等和安全”[1]。同时认为,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判断一个国家幸福和昌盛的标准。在边沁系统论述功利主义与国家、立法的关系时,并没有真正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此意义上,功利主义并没有和经济学联手形成对法学理论的实质性植入和改造,这也就为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探讨功利主义是否能够成为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提供了空间。

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审视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功利主义既是一种个人道德的理论,也是一种社会正义的理论。好人就是努力最大化幸福总量的人,而好社会就是一个追求最大化幸福总量的社会”[2]51。功利主义是一种既塑造好人又能成就好的社会的理论,从功能和价值层面看,它是一种评价标准,而作为评价标准其终极目标在于追求社会正义的实现――最大幸福。波斯纳作为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集大成者,在30多年前便奠定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研究中的基调。但是波斯纳对于功利主义的态度并非完全肯定。因为边沁在论述功利主义时,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范围和边界[2]32-33,86,波斯纳认为,边沁从最大幸福或效用原则演绎出他关于立法改革的理念,并且转化成一系列在他手上变得非常细致的公共政策。但是效用原则把边沁带向了两个方向――不受政府干预的自由和深入的、道德化的并常常是家长式的政府干预。但是他又认为,可以把财富最大化理解为有限制的功利主义。。范围的不确定性和边界的模糊性使很多法律问题无法用准确的经济学方法进行定量计算并进行有效的经济分析。功利主义虽然有诸多不确定性,但是这种不确定性也成就了它的开放性和包容性。这些不确定性的理由不足以否认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研究中的基础性地位。

(二)作为法经济学理论基础的功利主义

近15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开始重新认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发展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法经济学理论中,经常被述及的是法经济学的经济学基础,而没有关注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因为在法经济学的发展早期,特别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过度强调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应用,所以出现其他学派对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这种研究视角和方法的抨击。伴随着法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深入,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们逐渐认识到,法经济学的研究应该是从法学和经济学的双向视角中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只能作为研究法律现象、分析法律问题的方法,而无法成为其法理基础。

波斯纳在《法官如何思考》一书中,对于功利主义的态度相比于之前的论著发生了转变。他在论述“司法行为的九种理论”中,提到“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理论视法官为理性、自利的效用最大化者。他有一个效用函数,像经济学家那样称呼指导理的复合目标”[3]。这里的“效用最大化”原则实质上与功利主义理论中的效用原则不谋而合。在研究司法行为过程中,波斯纳修正了原来“财富最大化”的判断标准,转而使用“效用最大化”。司法效用或者司法效用函数可以说是功利主义效用原则在司法领域中的应用。同时,法官是理性并且自利的,这里的自利与边沁提出的“避苦趋乐的自利原则”一致。虽然波斯纳并没有明确指出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奠定了法经济学分析的法理基础,但是效用原则成为所有法律问题的客观评价标准,而自利选择也在人们的理性选择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功利主义作为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最直接的体现是在刑事法律领域。法经济学的研究扩展到非市场领域之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许多学者关注对犯罪与刑罚进行经济分析的法理基础问题。在功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法律规范是控制或者降低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损害的一种手段。根据对于产生最大幸福的能力而评价一种刑罚的正当性,通过预防或者遏制而降低犯罪率从而实现刑罚对社会总幸福的效果[4]。以波斯纳为代表的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强调对于犯罪成本的计算,并通过刑罚的实施来降低犯罪率或者遏制犯罪发生,从而实现社会总幸福或者社会总福利的增加。对于刑法的经济分析是法经济学最近几年研究的重要方向,不断强调细致的实证研究

See Alan O.Sykes. New Directions in Law and Economics[J]. The American Economist, 2002, 46:10-21.。理查德.H.麦克亚当斯认为,法官对于一些罪犯适用假释或者缓刑不判处监禁,而是在这些罪犯实施其他犯罪时才被判处监禁的原因在于从降低司法成本的角度考虑,并且期待社会总福祉的增加See Richard H.McAdams. Present Bias and Criminal Law[J]. University of Illions Law Review, 2011,5:116.。这种对于定罪量刑的观点是功利主义在刑法领域的典型体现。

正视功利主义在法经济学理论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法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找到实质的渊源和最原初的基石。虽然在法经济学发展早期,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们认为要在边沁的功利主义与法经济学运动之间确立一种因果联系十分困难,但是伴随着法经济学运动的深入推进,法经济学向非市场领域蔓延和渗透,具体到刑法与刑罚的功利主义分析,其本质就是关于刑法和刑罚的经济分析,就必须回归到功利主义这个理论起点和法理基础上。

二、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的广泛应用

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实证研究方法源自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实证主义思想。实证研究的方法是法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方法,它包括社会调查、历史研究、比较研究、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等一系列的方法。“法理论应该避免牵涉到探讨道德判断之一般地位的具争议性之哲学理论”[5]。一般遵循从假设研究命题开始,确定具体的研究样本,进行量化分析这样的研究路径。实证研究的方法是在价值中立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其研究结果最大限度地排除了非理性因素的制约以保证其具有客观性和说服力。从近期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看,实证研究方法受到越来越多的芝加哥学者的关注和青睐。

法经济学的原生点是为了研究普通法,但是伴随着法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法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几乎囊括了法学研究的各个部门。实证研究的方法也伴随着法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扩大而向纵深发展。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法经济学的研究进展进行评估并对其影响进行定量分析。确定研究样本之后有针对性地搜集所需的数据和资料,并且充分利用各种数据库资源进行分析和比较,从而得出说服性和客观性较强的结论。法经济学的这种实证研究的进路虽然在初始阶段会增加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本,但是从总的收益来看,解决法律问题的成本是降低的。早在20世纪90年代,威廉.M.兰德斯和波斯纳就通过对索引数据库、法律学者和法学杂志的数据的量化分析来评估法经济学的影响See William M.Landes & Richard A.Posner.The Influence of Economics on Law: A Quantitative Study[R]. Chicago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1992,9:51.。这种全新的引文分析方法一开始遭到很多批评,但是这种技术方法和推理路径都是客观准确的,得出的结论自然具有说服力。经过近20多年的法律理论和实践考验,这种量化分析的方法在研究法学的新兴领域和创新理论中尤为适用。

兰德斯认为,通常情况下,实证分析方法在法经济学中的运用没有在经济学中的运用广泛。而且他认为这可以从经济因素上解释。在学术市场中,学者通过比较收益和成本来选择研究的论题。因此法经济学的研究者更趋向于选择理论性强的论题,因为他们能够保证理论问题比实证问题有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收益。但是,他通过对美国《法律研究杂志》和《法经济学杂志》发表文章的类型进行定量分析,对比实证研究的文章和理论研究的文章数量发现,在同样的时间段内(以过去30年发表同样的文章数量计算),《法经济学杂志》发表的实证研究文章的数量是《法律研究杂志》文章数量的两倍多。而在对《法经济学杂志》文章的统计中超过80%的文章使用的是实证分析方法,《法律研究杂志》中使用实证分析方法的文章主要集中在普通法的经济分析和程序法的经济分析方面 See William M.Landes.The Empirical Side of Law & Economics[J].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3,70:168-171.。鉴于兰德斯对于文章数据的分析不只是芝加哥学者在上述杂志发表的文章,所以,通过对文章数量的统计分析不难发现,在法经济学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偏好实证研究的方法,而不仅仅限于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

实证研究的方法尤其明显地体现在近几年对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研究中。对司法行为进行实证研究,是用数量经济学的理论分析近年的诸多数据和司法行为,对现实的司法效用函数进行一系列的实证研究 See William M.Landes & Richard A.Posner.Rational Judicial Behavior: A Statistical Study[R], 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2008,404:1.。如前所述,司法效用最大化是在法经济学的视角下分析司法行为追求的目标,而善用司法效用函数来计算一系列司法行为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就不可避免。通过司法效用函数的现实模型来解释司法行为,并通过实证的分析检验来拓展在联邦法院中运用丰富的统计数据的方法。李・爱波斯坦、兰德斯和波斯纳通过设问的方式提出,为什么以及何时上诉法院的法官,包括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和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会提出异议。传统的解释是当他们不同意多数意见时会提出异议,但是这种解读是建立在对法官们的激励措施不完全理解的基础之上的。在此意义上,我们引入“异议规避”异议规避(dissent aversion),是指有时候法官即便在不同意多数意见的时候,依然不会提出异议。异议(aversion)是近些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在研究行为法经济学中最常使用的一个概念。“这种激励预测的现实概念,这一概念不适用于最高法院”[6]23。提出异议其实是增加了多数意见的成本,因为当提出异议时,持多数意见的人会考虑修改他们的意见以期解决异议的问题[6]13。通过提取最高法院的具体案件,对异议进行实证分析和研究。三人通过列出诸多表格的形式,设定异议函数,运用数学公式定量计算异议的成本和收益问题,最终解释异议规避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对于实证研究方法在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中的广泛应用,波斯纳在《不确定性、经济危机和法经济学的未来》的演讲中给出了这样的评论,即“经济学更脆弱、提供了更少的理解经济行为和改善经济政策的有效基础。这应该是对实证研究重要性的一个提示。大量的经济学研究是理论性的,大量的经济政策是基于粗略(但归纳)的现象,而不是细心的实证研究。幸运的是,实证研究已经成为经济学,包括法律经济学,快速发展的领域……对法律经济学假设的实证检验在近期无论在期待和深度上均有了长足的进展”[7]。这些都昭示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法经济学的研究已经步入富有希望的实证研究阶段,同时这一阶段也是法经济学发展的关键阶段,关系着未来法经济学发展的总体走向。实证研究方法的深入推进为法经济学研究领域和研究内容的扩大和深化提供了方法指引,为法经济学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新内容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三、研究内容: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内容

(一)对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

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解释法律的效果和内容构成了法经济学最核心的组成部分,而对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正是伴随着实证研究方法的广泛应用和行为经济学的兴起而出现的。作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法经济学研究内容最新动向的代表,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尤为关注这方面的研究,以凯斯.R.桑斯坦为代表,直至今日依然引领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方向。

行为法经济学所关注的行为与法学概念中的法律行为有别。行为法经济学关注的是现实的人类(真实的人)行为对于法律的意义(例如法律如何实际影响人们的行为,法律怎样改善人们的生活等),而不是经济学理论研究中假设的“经济人”的行为经济人和真实人区别在于,经济人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假设,具有完全理性,能够作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真实人是有限理性、有限意志和有限自利的集合体。。而法律行为作为法学体系中最为关键性的概念,研究指向社会人所实施的发生法律效力、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研究进路决定了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实则处在一种起步的初始阶段。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是,“通过提出一个法律经济分析行为方法的体系框架,然后用行为知识对法律经济学一直关注的主题提出具体的模型和方法”[8]。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和研究范式在一定程度上质疑法经济学已有的理论成果,包括理性选择理论和科斯定理。

桑斯坦认为,法经济学的未来在于对决策进行全新和更好的理解和选择。例如,法律体系经常要求法官或者陪审团作出某些判决,同时要把这些判决转化为一定金额来衡量。这种转化如何发生?是否能够做好?研究表明,在很多情况下,这些规范判决是非恣意且可预测的。但是,当规范判断转化成不受限制的金额时会遇到很多困难,例如对于诽谤、性骚扰、痛苦和伤害等损害赔偿的认定See Cass R. Sunstein.Behavioral Analysis of Law[R]. Chicago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1997, 46: 17-18.。也就是说,在市场之外或者说在非市场领域,把规范判断转化为可量化的金额存在着问题。这种论断的提出实质上是对法经济学已有研究理论和成果的质疑。因为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和成果显示科斯定理有时候是不正确的。同时可以看到,“法律内容中的标准经济理论,是基于不恰当地限制潜在的解释范围,即法官确定的最优(或次优)规则,以及被利益集团拉选票决定的寻租式立法。行为经济学提供了潜在解释的其他来源――其中最突出的是对公平的感知……行为法经济学的方法对如何使法律体系更好地运转提供了很多具有新意的对策。这些对策能够降低分析的成本”[9]。

行为法经济学的方法虽然能够为法律体系的运转和完善提供动力,但是也有诸多局限性,它受到解释维度、制度背景和规范难题的制约 See Daniel A.Farber.Toward a New Legal Realism[J].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1, 68: 296- 302.。所以行为法经济学应该克服这些局限性才能向前发展。随着研究的深入,法经济学学者发现,个体在经常反复面临一个选择时会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则,通过对这种重复行为进行法律的实证分析得出,法律体系已经采用各种机制来克服概率匹配引起的低效率问题 See Ehud Guttel and Alon Harel.Matching Probabilities: The 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of Repeated Behavior [J].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2005,72: 1235-1236.。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同时整合了经济学、行为理论和法学的相关理论,不同理论的相互影响有待进一步研究整个社会如何在法律的影响下灵活而又高效地运转 See Owen D. Jones, Erin O’Hara O’Connor, and Jeffrey Evans Stake.Economics, Behavioral Biology, and Law[J].Supreme Court Economic Review, 2011,19:141.,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是行为法经济学研究要达致的目标。

(二)对法与社会规范的研究

对社会规范的研究是近几年法经济学研究中非常重要、发展较快的领域,对法与社会规范的关注也是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的新方向。如果说罗伯特.C.埃里克森的《无需法律的秩序:邻里如何解决纠纷》一书是法经济学研究中关注社会规范研究的开创性著作的话,那么波斯纳的儿子埃里克.A.波斯纳所著的《法律与社会规范》便是社会规范研究的集大成者,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埃里克.A.波斯纳把社会规范视为“法律的非合作机制”,通过研究发现,“即使没有法律,或者法律没有效力,大多数人在大部分时间里也会抑制自己,不会有的行为”[10]5。这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空白地带,所以必须找出人类遵守社会规范的原因,才能沿着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继续前行。

传统的法学理论认为,理性个体使自己不断适应集体的规范和惯例,并按照它们的要求行事,但大部分法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依赖于人类行为的理性选择模式,而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诸如社会规范的力量在个人决策中发挥的作用。对社会规范进行研究强调被习惯、风俗、传统和社会规范所浸润的价值观影响下的人类行为,这种研究意味着一定行为模式的产生不仅能通过法律变更,也可以通过习惯、风俗、传统和社会规范的改变而实现[11]。这种研究进路不同于法学研究的传统进路,而是采用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它实质上触及了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法经济学对社会规范问题的关注最终还是回归到法理层面的基础问题上来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对法与社会规范关系的研究发现,“非法律制裁在家庭生活中比在普通商业生活中发挥了更为重要的作用”[10]105。人们以社群为单位生活,社会规范在一个社群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不能忽视社会规范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的作用,尤其是作为社会重要组成单元的家庭,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缔结婚姻和组建家庭的过程中,人们又会使用策略博弈的方法来使自己利益最大化或者实现幸福的最大化,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博弈理论可以为理解社会行为提供补充。“进化博弈论可以帮助人们理解包括管理组织关系、婚姻、团体表现和集体决定等在内的其他社会规范形式”[12]。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近几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行为法经济学的关注和对社会规范的研究逐渐深化,并且引起了对与之相关理论的重新认识和探讨。从20世纪末期到现在,法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日趋多元化,对行为法经济学和法律与社会规范的研究只是这些多元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很多新内容,诸如对包括种族主义等在内的人权法的经济分析,对法律博弈论的专门论证和对环境保护、气候变化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的经济分析。

四、结语: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的新特征

芝加哥法经济学派近20年对基础理论和方法的关注,使法经济学研究在传承历史的同时又积极面对未来。回归法理研究的基础和根基问题,真正使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融入法学研究之中,注重实证研究方法,保证了研究成果的客观性和说服力。关注行为法经济学和社会规范等一些新内容,使法经济学的研究在兼具宏观和微观的同时其研究视野更加开阔,研究领域和内容更加全面。纵观近20年法经济学发展的新动向,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是法经济学发展中的亮点。芝加哥大学作为法经济学理论的诞生地,其研究的理论和内容以芝加哥大学为中心,辐射、引领并影响美利坚乃至全世界的法经济学研究。概括而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发展呈现出前沿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特征。

第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对于基础理论的研究具有前沿性。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的前沿性集中体现在其研究内容的前沿性上。芝加哥大学的学者走在法经济学研究的最前沿,相比耶鲁法经济学派、弗吉尼亚法经济学派等其他法经济学派而言,其研究视野开阔,研究触角敏锐,能够洞察到法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走向。例如,波斯纳和芝加哥大学的学者展开了对法官行为、法官薪资和司法效用函数等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 See Stephen J. Choi, G. Mitu Gulati, and Eric A. Posner.Are Judges Overpaid? A Skeptical Response to the Judicial Salary Debate[J]. Journal of Legal Analysis. 2009,1:47-48.。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对司法行为的经济学研究,早于美国其他法经济学派,耶鲁学派紧随其后开始关注司法行为的法经济学问题。同时对环境法的经济学分析也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关注的前沿问题之一。随着气候变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出现,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学者开始关注环境法的经济分析。埃里克.A.波斯纳和桑斯坦专门撰文就气候变化进行法经济学分析,讨论气候变化与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关系问题 See Eric A. Posner and Cass R. Sunstein[R].Climate Change Justice.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07,354:1-6.,这就把环境法的经济分析推到了法经济学研究的前沿位置,进而引起诸多学者对于环境法问题的经济学解读和研究。同时,对于法律博弈论的研究也是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研究的前沿问题。由此可见,前沿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为关键的特征。

第二,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发展具有系统性的特征。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自成体系,既有对历史理论的承继和深入研究,又有对前沿问题的关注和创新研究。交易成本理论、实证的科斯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 实证的科斯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区别在于法律的效用。实证的科斯定理认为,当交易成本为零时,不管如何对合法权利进行初始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达到最佳配置。规范的科斯定理认为,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生活中,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石和经济学基础 笔者认为,上述理论构成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石和经济学基础,但是不能成其为法理基础。法经济学的法理基础应该回归到法理学的问题和范畴内进行考量和解析,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法学派的理论和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成就了法经济学的发展,功利主义是法经济学研究的理论起点和法理基础。。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至今,其理论体系一脉相承。科斯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作为法经济学研究的发端,继而把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引入法经济学的研究中,把产权制度作为核心制度并视为稀缺资源。如果说科斯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奠基人,那么波斯纳便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至今的关键性人物。波斯纳始终关注法经济学研究最前沿的理论问题,或者说他引领法经济学研究的前沿。他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广泛运用到到部门法的分析之中,尔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其他学者全面系统地进行部门法经济学的研究。芝加哥大学法经济学派的研究是把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法学研究之中,其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可以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始终在自身构筑的理论体系中寻求自我发展并借鉴吸收其他学派的理论和观点以期自我突破和完善。在此意义上,系统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根本的特征。

第三,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具有针对性的特征。芝加哥法经济学派的研究没有宏观的论述和阐发,而是始终针对具体问题而进行,关注社会现实和具体法律问题的解决。例如,近年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关注移民法的经济分析,很多学者针对移民政策和移民法的修改问题运用法经济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并给出可行性建议See Adam B. Cox and Eric A. Posner.Delegation in Immigration Law[R]. 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11,572:2-4.。对于移民带来的种族歧视问题,有学者针对种族主义进行法经济学研究。同时针对性别歧视问题和反向歧视问题在内的国际人权法问题进行经济分析,还有学者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经济学分析,探讨不公平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等See Omri Ben-Shahar.One-Way Contracts: Consumer Protection without Law [R].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R]. 2009,484:37-38. Omri Ben-Shahar and Carl E.Schneider.The Failure of Mandated Disclosure[R].Chicago John M.Olin Law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2010,516:62-66.。芝加哥法经济学派是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具体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对部门法的问题进行事无巨细的法经济学分析,微观法经济学问题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宏观法经济学问题的解决。这种有针对性的研究使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在对很多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上相比其他学派而言处于领先地位。可以说,针对性是芝加哥法经济学派发展最显著的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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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经济学论文第8篇

关键词:新经济地理学;中心—模型;研究现状

1.新经济地理学的起源

新经济地理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德国传统的古典区位理论,早在19世纪就有经济学家发现经济过程与地理位置相关。1826年,Von Thunen在研究德国农庄的基础上,出版论著《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中论述了地租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土地由于距离城市中心位置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用途和价值。一百年后,A Weber、Walter Christaller、August Losch在继承和发展Von Thunen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德国区域理论,对工业区位和城市区位理论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1956年,Isard W在著作《区位与经济空间》中将Von Thunen、A Weber、Walter Christaller、August Losch等人的模型整合为一个统一框架,建立了“一般区位论”。1977年,Dixit和Stiglitz建立了一个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之间的两难冲突模型(简称D-S模型)。1982年,艾瑟尔发表“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国内国际规模收益”一文,为空间经济学的系统形成提供了另外一个理论基础。1991年Krugman的“收益递增和经济地理”一文,完成了新经济地理学的开山之作。1999年和2003年,Fujita、Krugman和威纳伯利斯分别出版了《空间经济学:城市、区域、国际贸易》和《经济地理与公共政策》,标志着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框架的初步形成,新经济地理学从此正式确立。

2.新经济地理学的基本模型

新经济地理学主要采用数学定量分析法,将现实现象高度抽象化模型化,建立数学模型主要包括:中心—模型、历史和期望模型以及区域专业化模型。

Krugman(1991)的中心-(Core-Periphery模型,简称CP模型)模型是新经济地理学诞生的标志,它阐明了规模报酬、运输成本和和要素流动的相互作用是如何导致空间经济结构的形成和演变的。

Krugman建立了一个既考虑历史偶然性又考虑预期的动态经济模型,即历史和预期模型,以此来分析它们各自在产业集聚的路径依赖问题上所处的地位。在经济分析中,历史和预期的相对重要性依赖于基本经济结构,特别是调整成本的大小。

区域专业化模型通过从产业间的垂直关联、运输成本和要素流动性三个方面来研究产业区域专业化的形成情况。

3.新经济地理学的研究现状

李小建(2012)从学科渊源和继承发展出发,指出经济地理学和区域经济学研究内容有重叠,但在学科属性、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学科模式、方法论及具体研究方法上仍存在许多差别。

安虎森(2006)点评了空间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理论基础等方面理论,认为,空间经济学为研究初始无外生差异的经济空间,使用了大量的简化假设。

殷广卫(2008)从对称结构的稳定性、聚集结构的稳定性、经济运行和区域结构的演化角度,详细地介绍了核心-边缘模型的运行机制并提出我国的产业集群、经济特区和开发区的兴起等经济现象都可以从中探求理论根源。

梁琦,黄卓(2012)简述了空间经济学和新经济地理学在过去二十年里在中国的发展,并指出下一个发展方向就是和国际贸易、城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以及发展经济学的进一步结合。

王先柱,高彦彦(2009)总结得出克鲁格曼在新经济地理学方面的贡献是对经济活动的空间聚集研究,将垄断竞争模型应用于区域经济学领域,构建了新经济地理学模型的基本框架。

花俊(2009)从理论规范学科范式研究方法等方面与地理学城市区域经济学进行比较分析,并就新经济地理学的学科名称进行了探讨,还从经济方法论探讨了新经济地理学的理论渊源和发展历程。

刘爱文,艾亚玮(2009)将新经济地理学的两大主题和批判经济地理学的四大主题分别进行了阐述,然后将二者进行对比发现批判经济地理学在认识论和方法上与新经济地理学迥然不同。

赵朝,周冠男(2010)在剖析了基于集聚的新经济地理学之后,陈述了地区不平衡的产业政策、解决失业的“以工代济”政策和环境保护市场化后得出老工业基地的衰落似乎是个世界性的问题。

张玉卓(2010)通过对新经济地理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式进行比较,评述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基础历史渊源并指出了新经济地理学的四个发展方向。

范华锋(2010)从新经济地理学相关理论出发,结合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现状,对我国物流行业与产业聚集及规模经济递增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对此提出了发展我国物流行业的政策建议。

赵明霏,杨莹(2010)对天津引资数量进行空间集聚分析,同时又基于区位熵对天津产业集聚现象进行识别,将新经济地理学理论与天津产业集聚相结合。

4.总结

目前,国外空间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实证研究以及福利和政策含义的探讨上,侧重制造业地理集中以及区际、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的研究。但是,通过查阅文献可以看出,我国学者们日益重视对新经济地理学的研究,特别是对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方面的研究,但目前对于运用新经济地理学模型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研究文献还较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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