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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20 16:16: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城市化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城市化论文

第1篇

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战略曾出现两派:一派认为,要控制大城市的发展,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另一派则认为,要积极发展大城市,尤其是要发展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组团。实践证明,星罗棋布的小城镇建设使土地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城市的聚集效应无法得到充分体现,故两弊相衡取其轻,发展大城市虽然难免带来种种“都市病”,但却更有利于城市功能的合理布局,带动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前不久,浙江省政府就转变思路,提出要重点建设杭州、宁波、温州一批特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调整无序的小城镇建设。

在目前的中国,我们不难察觉有三个城市群正浮出水面,逐渐形成未来中国城市框架的基本格局:一个是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城市带,一个是所谓的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大北京都市圈,另一个则是以香港、广州为核心的华南城市带。这三个城市群好比三个巨大的增长极,集聚效应十分明显,据统计,其总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7.53%,土地占全国的1.24%,但GDP却占全国总额的30%,利用外资额更高达73%。

其中,“大北京”包括由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等城市所统辖的京津唐和京津保两个三角形地区,以及周边的承德、秦皇岛、张家口、沧州和石家庄等城市部分地区,中心区面积近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000万,其目标是要打造以北京、天津为双核的世界级城市。上海目前的城市规划也十分超前,其范围已包括苏锡杭地区,以一小时、两小时可达地区为规划概念,要求两小时之内可到达相邻的江苏和浙江等关联性极强的地域。上海与宁波之间的杭州湾跨海大桥已正式动工。同时,多年未有突破的粤港一体化进程开始紧锣密鼓,高层频频互动,大规模的城际交通正在酝酿,广州更是要建可与欧洲最大的航空港法兰克福相媲美的花都国际机场,欲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最大的物流中心,其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聚集效应日趋明显。

这三个城市体系的日益强化和发达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未来城市的竞争不再是简单的个体竞争,而是城市群之间的竞争,是区域与区域间的竞争。对同处于一个区域范围内的相关城市,彼此间的竞争固然在所难免,但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好城市的分工与协作的问题。中小城市必须根据与区域中心城市的关系有机疏散,各归其位,重新研究、调整自身的发展定位,尤其是产业定位,找到自己在城市群落中的恰当位置。

举例来说,瑞士是一个仅有500万人口的国家,“小国寡民”却“富甲天下”,各城市之间的分工极其鲜明。日内瓦是国际会议中心;日内瓦以外30公里的洛桑是国际奥委会的所在地,是体育之城;苏黎士是传统的金融中心,数百家银行构成了独特的风景线,80%的居民生活都同银行业有关;伯尔尼则是钟表制造业中心;相邻的卢赛恩却以教育发达出名,许多中国人去那里学习酒店管理;达沃斯则以一年一度的世界经济论坛而著名。这些城市百花齐放,分工明确,共同组成了一个在国际上非常有竞争力、多姿多彩的国家。

由此可见,今后城市的发展不能再搞小而全的“山寨经济”了,那种躲进小楼成一统,追寻自我封闭的经济循环的思维方式必将为时代所抛弃。以前我们的很多城市无论大小,关起门来做皇帝,凡是能想到的都要上,一个只有几十万人口的城市,也要建音乐厅、体育馆、会展中心、大学、博物馆,其结果不仅是极大地浪费了资源,而且是谁都吃不饱,谁都发展不好。

世界城市的发展规律表明,再小的城市也可以是世界性的,但一定要看清楚宏观的城市格局的发展变化,然后在城市分工与协作的基础上发展自身,最终既满足了城市群的发展需要,也为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找到了康庄大道。

火锅理论与腾笼换鸟

为了更好地理解城市的本质,以及不同城市的功能,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历史变迁,或许能悟出一些道理。

我们不妨拿两个城市来做比较:重庆和上海。今天的重庆大约相当于10年前的上海,是多种极不协调元素的复合体,既在兴建很多象征着城市财富和文明的现代化建筑,同时古老的农业文明和手工业文明的痕迹也随处可见。即使在重庆最繁华的闹市街头,仍然可以看到很多帮人挑物的棒棒军和擦鞋妇。这种有趣的现象也从一个侧面说明:重庆的城市化正处于脱胎换骨的转型之中。其实,中国的很多大中城市都可看到类似重庆的情况,这恰恰说明,这些城市所应有的产业聚集效应和现代化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城市的新陈代谢尚处于低级阶段。这种现象背后反映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假如我们把过去的城市看作一口火锅,那么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关键,就在于火锅里的食物。如果火锅里烫的都是价值不菲的海参、鲍鱼,那么这个城市的聚集能力就越强,辐射半径就越广,经济就越有活力,相反,如果烫的都是些豆芽、白菜,那么城市的经营就越惨淡,城市的含金量也就越低。但是,谁都想提升城市的内涵,谁都想多烫些海参、鲍鱼,到底如何去做呢?这就需要大规模的“腾笼换鸟”,也就意味着城市的产业布局必须完成根本性的转型。

上海大概用了10年的时间才走完了城市产业兴替的过程,产业结构从原来的二、三、一变成了今天的三、二、一,即以第三产业为龙头,让那些更反映时代特征、更具备聚集功能和拉动力、更符合城市发展战略的产业占据城市最宝贵的空间,而那些常规的产业则逐步分散开来,转移到价值相对较低的地方。当时上海80多万纺织工人中有50多万下岗,转为从事新兴的城市服务业。北京也同样,近几年,大量的工业企业迁出四环以外,城市中心区建设成为第三产业的密集区,大力发展各类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金融保险、商品流通、邮政电信、文化体育等第三产业。目前,优先发展附加值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很多大城市改造城市产业布局的不二选择,遍布各个大城市的所谓中央商务区就是这些城市开始“腾笼换鸟”的必然产物。

由此一来,中国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正面临着价值的回归与再造。城市作为各种产业的超级聚合点,其空间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的空间里创造出尽可能大的裂变效应,必然涉及到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也说明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对于大城市来说,首先是一个经济形态,其次才是一个空间形态,必须有别于其它城市,必须成为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充分发挥城市所应有的辐射和聚合功能。在城市圈中,这些大城市作为区域的中心城市如同心脏,心脏越发达,周边的城市作为四肢就越有活力,正如没有上海脱胎换骨的变迁,也就不会有今天华东经济圈的繁荣。

对于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极有增长空间的城市来说,必须遵循城市发展的内在规律,即作为城市必须发展为都市,作为都市必须发展为中心都市,作为中心都市必须发展为国际性都市,当然,如果有可能也要争取发展成为世界级城市。这类城市肯定是以现代第三产业的高度集聚为特征,是信息流、科技流、人才流、资金流的聚宝盆。相比而言,这些城市所辐射到的周边城市就应该自觉调整自身的位置,要像传动的齿轮一样紧紧咬合住中心城市这个大齿轮,为中心城市做相应的产业配套,这样大齿轮转一圈,小齿轮跟着转10圈,同样也可以自得其所,把城市经营得很好。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苏州和东莞。正是因为上海的产业转型,苏州市领导才提出“大树底下好种碧螺春”的发展思路,把上海转移出来的优质产业照单全收,并充分利用依托上海的优势招商引资,以至于台湾的小资本在上海无法立足,纷纷来到苏州的昆山,据说有30万人之多,大大增强了苏州的城市竞争力。广东的东莞则正好处于香港、深圳、广州的连线上,目前已成为世界电脑业的加工中心,以至于业界都说,如果东莞闹地震,全世界的电脑厂商都要受影响。

城市定位是基本前提

经营城市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要解决城市定位的问题。没有准确的定位,就谈不上城市的发展战略。所谓城市定位,简单地说,就是充分挖掘城市的各种资源,按照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的原则,找到城市的个性、灵魂与理念,比如西子湖畔的杭州把自己的定位概括为:“人间天堂,快乐杭州”。可以说,没有个性的城市就没有差异化竞争的优势,没有灵魂的城市就没有内涵,没有理念的城市就很难做到可持续发展。城市的个性越突出,影响的区域就越广,升值的潜力也就越大。

在欧洲,由于历史文化的传承,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不可替代的说法,与城市的大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譬如,巴黎是法兰西风情的集中体现,是真正的世界浪漫之都,维也纳是众口皆碑的音乐之都,佛罗伦萨是欧洲文艺复兴的发源地,罗马是当之无愧的历史之城、永恒之城,甚至连奥地利的小镇、莫扎特的故乡—萨尔茨堡的空气中都弥漫着独特的风情。这些城市的每一个细节都充分显示出特有的个性。再比如法国的戛纳,这个滨海小城不仅具备地中海极富旅游、休闲特色的各种资源,而且巧妙地把时尚主题引入其中,从而打造出了举世闻名的电影节,建立了自己所特有的城市性格。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对城市定位的理解见仁见智,看起来好像很容易,其实不然。当一个规划师来到一个有山有水的城市时,会情不自禁地称之为“山水城市”,当一个经济地理研究者来到某地的时候,会惊叹其为“某某门户”,当一个政府官员视察某地的时候,也会挥毫写下“北方香港”的字样。这些说法都是城市定位,但又都不是,都对,又都不对,只有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全面、立体的眼光,才能找到准确的城市定位。

举例而言,不久前,我们应有关方面的委托,重新对地处京津之间的廊坊的城市定位作了一番研究,并给廊坊一个全新的定位—休闲商务城市。当我们以动态的眼光考察廊坊就会看到,随着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筹备和中国加入WTO,北京作为中国门户的地位将无可动摇,北京的城市化将会高速发展,当北京的经济总量实现2006年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的时候,不管人们是否承认,北京的肥水已经流到了廊坊的脚下;当我们以发散的眼光来看,随着北京的城市建设所带来的负作用日益明显,今天被北京人视为乡下的廊坊由于天生丽质,且仅有30分钟的车程优势,将成为都市人向往的休闲胜地;当我们再以复合的思维方式考察廊坊,我们会知道,经济的发展不仅是招商引资、工厂多寡,环境是生产力,体验也是生产力。因此,廊坊就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自然环境成了乡村CBD,只要大力发展休闲商务环境和设施,顺应人们“在工作中休闲,在休闲中工作”的渴望,大北京地区的精英阶层就会蜂拥而来,廊坊的经济形态亦将随之发生根本的变化。由此可见,城市定位既不能脱离城市周边大的经济环境,也不能光看到自己的显性资源,而忽视了那些宝贵的隐性资源。当我们换个角度观察问题时,今天的劣势常常会变成明天的优势。只有先搞清楚自己在大的城市格局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然后再统一盘存、梳理各种资源,扬长避短,才能找到准确的城市定位,并借此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城市发展战略来。

市长要从船老大变为船长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城市经营与企业经营有着天然的相似性。既然城市是一笔资产,那么同样也要追求增值,也要走差异化生存的道路,也要有自己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整合平台和操作手段。同样的城市空间和环境,由于发展理念、产业布局和规划功能的不同,其内涵和作用也大不相同。那么,如何重塑城市竞争力,如何重新搭建城市的发展平台,从长远考虑发展城市的先导产业,如何用市场化的眼光找到城市运营的突破口,就是各级政府不得不研究的课题。

因此,当城市运营到了长江入海口这一阶段的时候,由于环境的变化,我们的市长必须转变观念,具备现代经营意识,不再是凭眼睛和经验辨认航道,而要学会用罗盘,学会看航海图,要掌握潮起潮落的规律,一句话,要从原来的船老大自觉地变为船长。

首先,成功的市场经验表明,城市经营的主体不再是单一的政府,市长必须学会与市场跳双人舞,借助企业的力量和市场化的运营方式来达到城市增值的宏观目标。目前在中国的很多城市,一些颇有实力的企业作为城市运营商已慢慢浮出水面,在每一个浩大的工程背后,几乎都有他们的身影。市长与市场的关系就像公和婆,谁也离不开谁,可以断言,凡是城市经营搞得好的城市,一定是最充分地实践了市场经济规律,是按照企业化、市场化的方法去操作的先行者。

其次,城市经营必须处理好长计划与短安排的关系。在新的形势下,市长们开始了一次惊险的旅行,理想与现实,进步与妥协,生存与发展的反复博弈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城市的决策者。没有人可以发明一劳永逸的程序应对所有的变化,所以,我们的市长必须处理好战略与战术的关系,长计划,短安排,就像滑雪和溜冰一样,要善于在运动中前进,在动态中把握平衡。

其三,城市运营要处理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策划的关系。前者侧重于务实,后者侧重于务虚,在城市规划之前,必须先务虚,也就是要充分研究城市的定位和发展战略,只有在大的方向确定之后,城市规划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持之有据。在现实中,很多城市片面地强调城市规划,市长俨然城市的总工程师,其实,指望一步到位的城市规划是不现实的,相反,城市经营的务虚做得越好,城市规划的空间和层次也就越高。

其四,城市形象必须有相应的内涵去支撑,必须培育相应的产业链。现在的很多市长热衷于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净化,这种举措本身无可厚非,比起过去是一种进步,但终归都不是解决城市运营的根本之道。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城市的造血机能,即产业链的培育和建设上。否则,一旦我们把宝贵的资金都用在了城市表面的建设上,而忽视了城市内涵的充实,城市经营就像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还是运转不起来。

其五,城市经营一定要吃祖宗饭,但不能造子孙孽。在此要强调,城市的文化内涵也是城市产业链的有机组成部分,城市越有历史的品位,就越有吸引力,个性越强,就越有包容性。一个没有传统文化积淀的城市是缺乏魅力的,欧洲的很多城市都十分尊重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巴黎现在的格局就是当年的路易十四国王所奠定的。前些年,我们的很多城市大搞旧城改造,否定传统建筑,结果得不偿失,最后才痛定思痛,终于明白旧城改造要“修旧如旧”,而不是所谓的拆旧破旧。

第2篇

(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国家层面,先后制定了一些与城市古建筑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文物保护等①*,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保护制度。在地方层面,各城市根据本地的特点先后出台了一些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全国性法律法规在本地的实施,如北京出台了文物管理办法②*等。此外,各个城市还通过制订各种规划,来达到对城市古建筑保护的具体保护,如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③*。通过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城市发展规划等的相互配合,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市古建筑保护法律体系,使得城市古建筑保护领域有法可依。

(二)建立了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始于1956年,《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明确提出实行“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制度。此后,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和文化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基本成立。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文物保护单位”式管理,同样对旧城古建筑的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制度、“四有”制度以及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经营、修缮和管理等方面。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一般经由文物普查登记、筛选定级、核定公布几个阶段④*。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是指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保护工作的四项措施:有保护组织,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科学记录档案①*。文物经营管理基本的原则是: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②*。根据利用方式的不同,法律法规也分别采取鼓励支持、申请审批和绝对禁止的态度。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管理,将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非建设地带,可保留平房地带,允许建筑高度9米以下地带,允许建筑高度18米以下地带,特殊控制地带③*。

(三)完善了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古建筑保护制度对于尚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确有价值的文物古迹,规定“由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商定名单,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办法暂时予以保护,不得破坏,并按照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办理保护审核手续”④*。此外,还对文物保护单位之外的古建筑保护作出具体的规定,“保护价值待定的文物古迹,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公布为文物暂保单位,视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保护。文物暂保单位公布后两年内,必须完成对它的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公布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公布撤销。逾期不公布,暂保单位自然撤销”⑤*。

(四)加强了历史古建筑的保养、维修、利用和管理针对城市历史古建筑保护中常见的问题,通过立法对古建筑的保养和维修、防火与报警、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性质及使用权的变更,必须经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同意;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负责文物建筑的保养和维修;应当严格按照古建筑消防管理的规定,加强一切火源、电源的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在重点要害部位,根据实际需要,安装自动报警和灭火装置;使用文物建筑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文物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有损文物建筑安全或者有碍开放的,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整治或者搬迁;整治、搬迁所需费用由使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承担”⑥*。

(五)设立历史文化保护区2002年,北京市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方案,首次提出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院落划分、用地调整、人口密度分类、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等做法”⑦*。2004年,又公布了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此次规划共15片,其中有5片位于旧城区内,对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了风貌保护和高度的控制。2013年,又新增了3片保护规划,至此北京旧城区将拥有33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对旧城的保护更加立体而完整。

(六)形成旧城整体保护制度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包括:旧城的整体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层次更加明确,呈现出“点—线—面”分层保护的状况。此外,还注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法规与《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相衔接。除北京之外,浙江省、河南省、宁波市、沈阳市、南京市、哈尔滨市等都制订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加强了旧城的整体保护。至此,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制度基本形成,既有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又建立了古建筑保护的具体制度,构建了“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城市古建筑的保护理念也有了质的提升和飞跃,从以往的对先人遗留下来的财产的一种保护与利用,发展成为对城市发展历史的保留,对城市发展进程中的文化底蕴的尊重,对城市发展历史传承的延续。但我们同进应当意识到,我国城市古建筑的护路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也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挫折,也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十字路口,也走了一些弯路。比如说建国初的城市规划制定是以原有城区为中心,还是在旧城区的边缘另起炉灶,对此有了激烈的争论,其中,以梁思成等提出的“梁陈方案”①*,主张在旧城区边缘再建新城,对旧城的古建筑进行整体保护,但这一设想并未能得到认可和实施,一些古建筑因此被损毁。

二、城市古建筑保护制度存在问题

城市古建筑见证了城市的生命历程,保障了城市的文化延续,促进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因而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城市化进程中的古建筑保护状况却不容乐观。

(一)重单体文物保护古建筑的保护,缺乏对旧城区的整体保护当前有些历史性城市,为了更好的保护传统历史建筑,某些历史文化名城在旧城内设立保护区,对旧城内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整体保护。但有些城市为了既保护历史城区的古建筑,又实现城市的发展与更新,一方面对标志性的古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另一方面却大力拆毁这些标志古建筑的周围环境和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建设性或保护性开发对城市古建筑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安阳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街区;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实亡;南京老城已经拆迁改造完毕;济南投入22亿‘巨资’拆迁了44万平方米、43个片区,大量特色街道消失在推土车轮下;开封覆盖着现代化的草坪;郑州以‘一路、一区、一城’为标志,古城全部翻新……在‘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历史文化名城遭遇着前所未有的创伤。”②*尽管北京在城市建设中制定了大量的制度措施来保护城市古建筑,但其遗留下来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仅占老城面积17%,而欧美国家旧城保护面积基本可达到古城的80%~100%③*。正如有学者所说:“没有历史街区提供的建筑背景和文化氛围,历史纪念物只不过是现代城市的一个小小点缀而已。”

(二)大量城市古建筑因缺少维护面临毁损城市古建筑除包含文物保护单位以外,还有大量的其他城市古建筑。这些城市古建筑大部分被公私主体所占有、使用,其中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因缺少维修,面临着损毁危险。有些被市民占用的古建筑,因占用的主体缺乏足够的经济能力,未能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有些占用者因未取得对古建筑的明确法律权利地位,没有进行古建筑维护等的积极性。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占用的古建筑情况也不容乐观,古建筑的产权归属问题以及占用主体的保护能力和意识等都影响着古建筑的保护。有些古建筑的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权利义务分配不清晰,占有使用单位只使用不维护,而所有单位因未使用、受益而对古建筑不闻不问,古建筑实质处于无人负责的状况。另外,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被用作办公场所,一般不对外开放,剥夺了民众接近和消费古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的权利。

(三)过度商业开发破坏古建筑原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国家文化保护经费有限的大前提下,城市古建筑的保护必然要依靠自己的经营开发来创收,以此解决一部分维护的经费。有些古建筑被管理机构作为商业场所来经营,有些则出租或承包给第三方的商业主体。以文物养文物,以古建筑养古建筑,这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所提倡的文物保护方式。为了保护这些古建筑,可以在维持古建筑原有风貌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商业开发与保护模式。但有些古建筑的过度商业开发对城市古建筑的保护造成了持久的负面影响,如丽江古城本是一片风景秀丽的宁静之处,后因酒吧等的入驻,侵扰了这一世外古镇原有的安宁。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凤凰古城、西塘、周庄等地,虽然古建筑的外壳被保存了下来,但是文物古迹的那种精神文化氛围,早已不见了踪影。超负荷的旅游开发破坏历史文化空间,不合理定位改变了历史地段环境。

(四)旧城改造致大量城市古建筑被拆除城市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标志。单霁翔曾就旧城改造对古建筑的破坏指出:“一些城市在开发建设中,无所顾忌地大拆大建,……致使一批批文物古迹被摧毁的同时,一些历史街区也被摧毁”[7]。现在有些城市把“拆”成为城市建设的第一步,将见证城市发展的传统建筑及历史街区拆除,使得历史街区、历史城区和历史性城市的整体风貌被破坏。有媒体甚至将北京旧城区的胡同和四合院逐渐消失的情形,称之为文化自杀,“正把自己伟大的文化变成平庸”[9]。还有一些历史性城市打着尊重历史的幌子,将真文物拆毁,制造一些假的文物和古董,以发展旅游的名义拆旧建新。全国各地陆续出现拆除古建筑,新建仿古街的运动,一些独具特色的传统街道被改造成为失去真实历史价值与信息的假古董。还有些城市以保护利用为名,将历史街区内的传统民居拆除,保护性破坏屡见不鲜。吴良镛的胡同有机更新模式尽管在学术上取得极高的成就,实践上却没有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推广。旧城改造中的大规模拆迁,将一个城市最有特色的古建筑一扫而光,就像一把理发剪刀推过,只剩下光突突的头皮。

三、城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

面对被损毁的城市古建筑,要做的不仅是哀叹与惋惜,更要痛定思痛,找出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从而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能够更好的对症下药。现阶段我国城市古建筑保护不力的原因主要有:

(一)保护意识薄弱、管理意识不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仅仅依靠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的力量,来完成整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是几乎不可能的,需要其他机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更需要民众的参与和支持。从世界的角度上来看,凡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行较好的国家和地区,其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是相对较高的。而国内的文化遗产事业的难点和关节点,也在于社会各界文物保护意识的觉醒。不可否认,中国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保护成效也初步显示出来,但近来因文物保护意识不足而引起的文物破坏案件却时有发生。近年来有不少的文物保护单位遭受破损的事件,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建设施工单位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未进行报批就擅自动工建设,而造成文物保护单位受损,如临汾古城墙被毁事件;云南大理为修路拆毁唐代古城墙,致龙首关遗址被毁等。一部分是因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者管理者保护意识不足而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的损毁,如拈花寺偏殿着火,与产权所有单位与使用单位管理不当,未能将建筑物按照文物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有着很大的关系。

(二)古建筑的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多头管理及管理缺失现象并存根据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金瑞国、刘赪娜、张寄所做的调研报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调研与分析》,除文物部门以外,还有不少于20个部门在使用和管理着文物保护单位,以宗教部门最多。在由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中,设有专门机构和没有专门机构管理的比例约为7比3。各省(区、市)非文物部门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比重不尽相同,其中(64.81%)和北京(57.99%)达到半数以上。由文物行政部门在每处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现场保护的机构,自然是最理想的状态,但由于文物保护经费有限,且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不断增长,操作起来显然不太现实。另外由于历史原因,许多不可移动文物在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前,就由其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占用,有专门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这使得在每一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文物行政部门的管理机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对于产权或使用权不属于国家文物行政部门这类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与文物行政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然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文物行政部门的职权使其不能落实协议内容的履行。文物保护单位往往成为所有和使用者的部门利益,从而不能对文物进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保护造,破坏时而有之。

(三)具体保护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在文化遗产问题上,政府的首要职能是制定和贯彻管理法规与标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划定保护范围。由于申报时保护范围未能完全确定,一年的时间给相关的利益者留下了可乘之机,给现实操作带来许多的麻烦,并造成保护范围内的其他历史建筑受到破坏。此外,有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确定之后,也不能按照法定的保护范围的标准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使保护范围成为一纸空文。如保护范围内不法违章建筑物未能及时清理,城市规则及其他重大工程项目未考虑已经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的保护范围等。

(四)旧城内历史建筑产权不明确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内的居住人口往往严重超过适宜数量,建筑大都显得拥挤破败,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便是如此。为了保护好这些传统的历史文化建筑,政府部门一方面有责任引导和帮助古建筑占有与使用主体对它们进行保护、更新和维护,在保存原有风貌的基础上改善旧城内的市政公共设施和居住条件,使得其适合居住;另一方面又要适度控制古建筑内的居住人口数量,针对部分居民缺乏维护保养的能力与动力的情况,将旧城内的居民迁出或者进行置换,将想居住进胡同及四合院且有维护能力的主体引进来,而将欠缺维护能力且想迁出去居民迁出去。所有这些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旧城内古建筑产权的明晰化和长期化,并且允许古建筑在公开公平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现在旧城内古建筑产权具有碎片化和不确定性的特点,有些古建筑被十几甚至几十个家庭所占有,无法正常的居住与生活,这样的条件根本无法进行适当的维修与保护。另外,旧城内的古建筑因面临改造与更新,随时可能被拆迁,产权的不稳定使得现有的主体缺乏维护的动力,外来的主体也没有购买意愿,古建筑的交易流转不顺畅。

(五)过分注重商业价值,开发利用不规范国内经济发展的成就,在某种程度上唤醒了民众的文化遗产消费的需求,使得文化遗产的商业价值突显出来。然而,商业价值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开展,但这另一方面又使得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频繁出现一些怪异的现象,如重利用轻保护,重经济价值轻文化价值等。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热点文化遗产事件,都与古建筑的保护利用有着密切的联系,如西湖旁边建会所,公园内古建筑中的高档餐厅等。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古建筑等文化遗产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带动区域旅游业的发展,从而产生经济效益。有学者说文物保护“尤其是要慎谈利用,国外谈得较多的是保护,不谈或者很少谈利用;而在中国的经验里,是不仅要保护,还要利用;所谓“充分保护适度利用”,但真的要做到这一点太难了。”

(六)文物保护法及城乡规划法规定不完善程序性规定欠缺。我国文物保护法将城市古建筑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三个层级进行保护,但是却没有将三个层次的保护责任主体及保护程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定。文物法将历史街区及历史名城保护的具体规定授权国务院制定条例进行规范①*,而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审批由城市建设部门主管,仅在审批和实施监督阶段征求文物保护部门的意见,没有充分发挥文物保护部门在文物保护中的专业优势。国外与此相关的审批和监督职能是由专业性委员会来负责,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方面限制了某些行政首长个人决断权,防止个人意志对城市古建筑的破坏;另一方面专业委员会由文物保护相关专家及在文物保护事业中有影响力的市民代表组成,能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与市民代表的积极性,通过市民代表反映其所代表的群体的意见,充分维护不同主体的利益。其次,我国文物法第24条规定国家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不能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经营②*,因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给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活动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如何解释这一条文,专家学者有不同的意见。有些学者认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性质是文化遗产,是国家的文化资源,而不是经济资源,它对社会要起的作用,是为社会提供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而不是创造物质财富,它是文物资源不是经济资源,把盈利作为目的,把它变成经济资源了,以赚钱为目的了,是不对的。”因此,不能作为经营性资产应当指禁止将文物的经营权进行转让等经营活动;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这里所说的不能作为资产经营,应当是指不能作为企业等经营性主体的经营性资本,不能作为将来发生债务时的担保财产。因法律规定的模糊,在实际的遗产保护与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些单位将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旅游资产的一部分,“由旅游公司来兼并文物保护单位,以所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名义将文物资源作为普通资产纳入企业进行市场化理和经营”;有些单位将古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价入股,进行所谓的“强强联合、捆绑上市”通过文化遗产的经营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在我们为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遗产能否作为经营性资产争论不休时,如果将眼界放宽,通过对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进行考察分析,就能得到比较满意的答案。例如,法国政府将国内著名的一百多个著名的文化遗产(其中大部分为古建筑遗产)交由法国古迹信托来经营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我国的城市规划法中与城市古建筑保护的规定不完善。1990年的城市规划法虽规定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城市传统风貌①*,但在涉及旧城市规划时,却提出了旧区改建的城市建设、发展方式②*,在旧城区古建筑保护制度中存在法律漏洞。城乡规划法也指出规划的制定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③*,且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但仍然有旧城区改建的提法,城市规划在保护古建筑的同时允许旧城范围内的拆迁和危房改造④*,这一制度上的缺口,时时被开发商和城市管理者所利用,造成古建筑被保护性破坏。除了保护意识不科学外,与国外的规划法相比,我国规划法缺乏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对古建筑的保护作用有限。(七)行政执法力度不足执法不严,一直以来是倍受学者和大众诟病的中国司法现实疑症,也是造成中国法律执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具体到古建筑保护的执法力度来说,一是相关立法不够具体,执行性不强;二是执法队伍建设不完善;三是各级政府不够重视,四是文物执法经费紧缺等。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当地政府是否重视、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地区文物保护状况的好与坏。少数领导干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当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尤其是与旅游开发发生矛盾时,往往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被忽视。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遭受破坏就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如何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健全执法机构,加大执法督察力度是当务之急。

四、国外城市古建筑保护制度的借鉴

当我们置身于西欧古城之中时,往往被他们那富有深厚文化气息的,保存完好的城市古建筑所折服,不得不对这些城市管理者与市民的城市古建筑保护理念与制度表示由衷的钦佩。尽管英法两国与我国的历史发展轨迹并不相同,但其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同样遗留下了大量的城市古建筑文化遗产,在面对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历史古建筑保护的问题时,他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尤其值得我们去借鉴。

(一)保护程序清晰、主体职责明确,相关制度可操作性强英国的《1990年登录建筑及保护区规划法》,在制度上不仅涵盖了事前认定,事中维修与保护以及事后补救等整个登录建筑的保护过程,而且明确规定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办事程序⑤*,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能够更好的保护登录建筑与保护区内的古建筑。如对登录建筑的保护对象的确定规定了清晰的程序,且指定了明确的责任主体。如规定了提供名单者、审批者及其权限、技术咨询机构及其程序、保护对象的内涵、保护对象的管理责任部门、保护对象的记录文件形式、保护对象管理责任部门的具体责任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皆有较明了的规定。

(二)特别重视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除了在登录建筑的认定与保护上的严格程序性外,英国1990年法在各个环节上都规定了类似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体现了实施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如在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在汇编、审批和修改之前,国务大臣应向有关方面进行咨询,如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古迹委员会或其他专业知识的公众及团体。⑥*英格兰历史建筑与古迹委员会由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是一个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咨询机构,它通过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问题作出科学的建议和方案,来为登录建筑的保护提供基础技术服务。法国的古建筑的专业咨询机构有历史古迹国家委员会、遗产和景观大区委员会、历史古迹总建筑师、法国建筑师等,这些专业咨询机构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具有决定权,许可和决定下达之前必须要征询他们的意见,并以他们的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

(三)注重多种手段的相互配合英法两国均注重综合使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来达到立法目标,尤其是经济手段的运用。英国1990年法包含了多种经济的激励手段,如通过提供拨款或贷款,解决部分或全部的历史古建筑保护费用①*;为维修和保养提供财政补贴或贷款等经费支持②*;设立土地收益补偿制度③*;实行有条件拨款制度④*等。法国鼓励非政府组织出资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这些捐赠者可以享受相当比例的税收优惠,个人捐赠数额的66%可以从应纳税收中扣除,企业可以享受捐款额60%的营业税优惠。此外,政府十分注重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财政投入。2013年法国政府文化遗产保护预算7.76亿欧元,其中历史性建筑保护3.22亿欧元。

(四)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法国约有352个服务于文化领域的基金会,其中31%与建筑遗产保护相关。1996年由14家法国知名企业发起成立的“文化遗产基金会”规模最大,其主要有三种运作方式:对维修工程进行直接资助;帮助遗产所有人向社会募集资金;颁发可享受一定的税务优惠政策“遗产基金会标签”(财政部唯一授权的非政府组织)。2008年,该基金会对一千八百多个项目提供了帮助,总金额达1.3亿欧元,收到捐款一千多万欧元,颁发“遗产基金会标签”1029个,为法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起了重要作用。法国现有6000多个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协会,其中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是“国家建筑和遗址保护协会联合会”,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和出版有关文化遗产的著作等,服务全法国3500个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同时其还协同“法国老房子协会”、“古宅邸协会”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协会举行全国大会,大会由文化部长主持,为非政府组组织性质的协会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之间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提供对话的机会。协会在地方上的作用非常显著,在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平衡上起到了监督作用。

(五)注重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英法两国均注重发挥“规划法”对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法国城市规划法与文化遗产保护法是城市古建筑保护领域重要的两部法律,对于城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保护起了重要的作用。城市规划法主要是为了调整城市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人们生活需要满足之间的矛盾的一部法律,一方面强调对历史街区进行长期规划和整体保护,另一方面规划制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甚至于对单个建筑的保护都进行具体和详细的规定,对不遵守规划而破坏原有建筑物和整体景观者进行严惩。

五、结语

受城市发展规律的制约,城市化过程必然涉及对原有城市建筑与设施进行更新与利用。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均国土资源面积十分有限,决定了我国的城市化更加注重对旧城区的规划和利用。城市古建筑通常位于城市的旧城区,如何对待老旧破败的旧城区与城市古建筑的保护密不可分。城市旧城区的更新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重新调整城市功能结构和城市布局,形成最有利于发挥城市各要素组合状态的功能分区;二是改造老城区中居住条件较差的住宅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三是整顿与改善城市道路系统,改造市政设施和公用设施;四是增加城市绿地与公共空间,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五是通过拆迁改造,改变原有旧城区土地的低效使用状态,实施城市土地的立体综合开发。”在这几种方式中,有的通过完全拆除古建筑的方法来达到旧城更新,而有的采取小规模局部翻新、对危旧房的改造以及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等方式来达到目标。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对原有古建筑进行维护也好,拆除也好,最终目标是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保持老城区的活力,这样的旧城区才能发挥应有的经济与文化功能,不至于过分的衰退。这就需要城市发展决策者具有大局观念与正确的文物保护意识,处理好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认识到旧城区和古建筑等在长远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为当代人及子孙后代保留下珍贵的历史遗产,不用“大拆大建”等一刀切的方式来解决旧城问题。只有真正认识到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遗产,在发展中的资源效益和文化价值,才能切实保护好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遗产,西方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也证明城市古建筑的保护,最终受益者是整个历史名城与城市市民本身。

第3篇

[关键词]农村消费城市化收入状况消费水平恩格尔系数消费结构

一、农村消费城市化的内涵

“农村消费城市化”是卢嘉瑞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首先提出。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消费城市化必将推广到更多的农村,这是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的一个重要标志。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比较分析高低收入省区农村消费城市化的一些问题,对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农村消费城市化,是指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的收入状况、消费水平、消费结构与消费方式不断向城市居民看齐,这些地区的农民在吃、穿、住、用、行等物质生活方面和文化、娱乐、教育等精神生活方面以及服务消费方面同城市居民的差距越来越小,甚至与低收入省区一般城镇的居民水平不相上下;而且一些特别富裕的农村则已超城市化了。

二、农村消费城市化的表现

(一)从居民收入看,高收入省区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接近甚至高于低收入省区的城镇水平。上海农村人均纯收入由1993年的2726.98元增加到2007年的5870.87元,增长115.29%,北京增长166.95%,浙江增长162.46%。同期,辽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0.50%,陕西增长160.92%,河南增长168.40%。

(二)从居民消费看,高收入省区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也接近或高于低收入省区的城镇水平。上海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93年的2200.07元增加到2007年的4753.23元,增长116.05%,北京增长182.98%,浙江增长175.59%。同期,辽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135.48%,陕西增长170.58%,河南增长155.41%。

(三)从恩格尔系数看,高收入省区农村同低收入省区城镇相似,呈较快下降趋势。上海、北京、浙江三个高收入省区农村的恩格尔系数分别由1993年的46.43%、48.16%、50.16%下降到2007年的40.28%、35.21%和41.63%,而辽宁、陕西、河南三个低收入省区城镇的恩格尔系数则分别由1993年的50.46%、47.93%、49.64%下降到2007年的39.66%、34.27%和34.67%。

(四)从消费结构看,高收入省区农村与城镇趋同。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注重文化、服务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其各项消费支出中,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讯、医疗保健三项支出的序列位次分别由1993年的第4、7、6位上升到2007年的第3、4、5位;同时,自给性消费比重大幅降低,商品性消费比重多提高到90%以上,其中家庭设备及服务的商品性消费比重在98%以上,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三项则达到100%。再者,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家庭的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多直逼城市。2007年,上海、北京等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洗衣机、电冰箱和彩色电视机的拥有量多略低于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家庭92.13台、75.71台和112.87台的平均水平,而北京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电冰箱的拥有量超出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量14.02台。

(五)高收入省区农村逐步形成以个人消费为主、社会公共消费为辅的城镇型消费方式。2007年,上海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为90%,人数达33万余人;浙江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达23.6万人,且80%的农村人口享有初级卫生保障,94%的乡镇和83%的行政村已开展养老保险等。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比,高收入省区农村占绝对优势。2007年,上海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54.70平方米,北京农村为31.26平方米,浙江农村为47.82平方米,而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使用面积仅为15.5平方米。

三、高收入省区农村、低收入省区城镇分类与样本选取

(一)高收入省区农村、低收入省区城镇分类

按照我国各省居民收入和全国平均水平的比例a,(a的计算公式:a=Yi/M,式中Yi为各个省区居民的收入;M为全国居民的平均收入)可将我国的省份划分为三个收入档次:1)a≥1.5为高收入省区;2)0.85≤a<1.5为中等收入省区;3)a<0.85为低收入省区。

(1)按照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a,将我国的省份划分为以下三类。

高收入省区: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

中等收入省区:福建、山东、河北、辽宁、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西、海南、吉林、河南、安徽。

低收入省区:四川、内蒙古、重庆、山西、广西、宁夏、新疆、青海、云南、甘肃、陕西、贵州、。

(2)按照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a,将我国的省份划分为以下三类。

高收入省区:上海、北京、浙江、广东。

中等收入省区:天津、福建、、江苏、山东、云南、湖南、重庆、广西、新疆、四川、河北、湖北、青海、海南。

低收入省区:辽宁、安徽、宁夏、内蒙古、江西、陕西、贵州、黑龙江、山西、甘肃、吉林、河南。

(二)高收入省区农村、低收入省区城镇样本选取

根据上述省际收入分类并结合人均GDP综合考虑,可以把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天津、江苏划为高收入省区农村;辽宁、安徽、宁夏、内蒙古、江西、陕西、贵州、黑龙江、山西、甘肃、吉林、河南划为低收入省区城镇。由于部分省区资料缺乏,从“一高一低”档次中分别选取三个省区作为样本,取其相关资料以进行比较:(1)高收入省区农村:上海、北京、浙江;(2)低收入省区城镇:辽宁、陕西、河南。

四、高收入省区农村和低收入省区城镇的对比

(一)从收入状况看,上海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约达5870.87元,约高于低收入省区三个省各自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97.01元、5483.73元和5267.42元的水平;北京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约达5025.50元,比1993年增长约166.95%,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约达4582.34元,比1993年增长约162.46%,均高于同期辽宁与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50.50%和160.92%(见表1)。

表1高收入省区农村和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收入对比单位: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2007),整理。

(二)从消费水平看,上海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7年约达4753.23元,高于低收入省区三个省各自的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约4654.42元、4637.74元和4110.17元的水平;浙江、北京农民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7年比1993年分别增长约175.59%和182.98%,高于同期辽宁、陕西与河南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约135.48%、170.58%和155.41%(见表2)。

表2高收入省区农村和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消费对比单位: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2007),整理。(三)从恩格尔系数看,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生活正向富裕型过渡。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规定,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称为绝对贫困;50%-59%,称为勉强度日;40%-50%,称为小康水平;20%-40%,称为富裕;20%以下称为最富裕。到2007年底,高收入省区农村正向富裕型水平前进,与低收入省区城镇水平相当。

(四)从消费结构看,到2007年底,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人均精神文化消费和劳务消费支出(包括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三项)约为1095.89元,虽略低于低收入省区一般城镇居民的同类支出(人均月1236.43元),但其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却达27.90%,高于同期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约27.58%。就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讯两项支出而言,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不断缩小其与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的差距。1993年、2000年、2007年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达约9.57%、9.69%、13.41%,而低收入省区城镇约为8.56%、9.90%、12.28%;1993年、2000年、2007年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交通和通讯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达约3.02%、5.21%、7.77%,而低收入省区城镇约为3.15%、5.01%、7.56%(见表3)。。

表32007年高收入省区农村和低收入省区城镇居民精神文化消费和劳务消费的对比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统计年鉴》(2006、2007年)整理。

(五)从消费习俗、消费观念看,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变。高收入省区农村居民已开始摆脱这些传统观念的束缚,大力倡导和实施科学消费、适度消费及信贷消费。例如,2007年,高收入省区农村累计已有50%的人外出旅游,一些沿海地区的农村居民在建房或买房中还使用了消费信贷等,与低收入省区城镇相似。

五、结论

第4篇

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城市,以2%的国土面积创造了97%以上的社会财富。中国现有的600多个城市以0.43%的面积创造了68.6%的国内生产总值。

据匡算,我国一个中等城市的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0万人左右,仅带动基础设施投入就达20亿元。从我国十五发展计划看,城市化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全国范围内将掀起新一轮城市化,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大趋势。

这里介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在规划建设上较有代表性的两个城市的经验。江苏省徐州市实施“东进、南扩、北造、西延”,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大力吸纳外来人口,并改革调整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制度和政策,深化户籍制度、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城市建设投资体制和市政公用行业四项改革,走出一条城市化的新路。而山东省济宁市则采取构筑城市群的做法扩大城市的发展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东部沿海地区借助对外开放的先机和经济发展的优势,迅速崛起了一批现代化大中城市,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等五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带动全国城市化水平从1980年的19%上升到1999年的30.4%。

从“十五”发展计划来看,城市化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全国将掀起新一轮城市化,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根据国际经验,徐州市已开始向工业化中期迈进,工业化水平达到46.4%,但城市化水平却只有31.9%,城市化水平低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去年,江苏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大决策,全省将进一步突出四个特大城市(苏州、无锡、南京、徐州)和构筑三大城市圈――――苏锡常、南京和徐州。

江苏省的三大城市圈,现在的发展并不平衡,有个从南向北的梯度,苏锡常最发达,南京次之,而徐州则排老末。最发达的苏锡常建设特大城市已经有了最引人瞩目的行动――――曾经的华夏第一县已不复存在,这个早先的无锡县,后来的锡山市并入了无锡市成为锡山区,具有巨大经济总量的锡山区,使无锡市在迅速长大……看来江南特大城市会迅速崛起。

经济欠发达的徐州准备怎样成长为特大城市和构筑起城市圈呢?

徐州五省通衢,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和近现代战争在此地留下重重痕迹。历史上的兵家必争之地,往往经济都不甚发达,徐州只有将自己变作商家必争之地,才能真正完成江苏省赋予它的“建成特大城市”的历史重任。

如何为城市化进程提速,徐州选择了深化改革,建立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

城市化进程提速,涉及产业结构调整、人口职业变迁、农业土地使用率、人口居住地集中度、居民生活方式现代化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徐州主动适应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发展需要,摒弃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大力改革调整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制度和政策,目前主要工作放在深化户籍制度、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城市建设投资体制和市政公用行业四项改革上。

为了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户口管理制度,徐州准备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实行以合法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准迁制度,按居住地划分城乡人口,职业确定身份的户籍制度,并逐步用身份证制度代替户籍制度。要清除各种人为的障碍,如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费或类似费用,淡化行政对户口的干预,尽可能地打开城门,降低门槛,逐步放开对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促进农村人口有序地向城镇集聚。对进城农民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还要研究制定积极的外来人口政策,大力引进并留住外来优秀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熟练技术工人,积极鼓励投资移民,特别是符合徐州市发展方向的项目的投资移民。同时,要以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建立以养老、失业、医疗为主体,覆盖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调整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取消不合理招工前置条件,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就业机会。进城农民可以参照个体、私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建立个人账户养老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放手放胆发展民营经济,广泛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依靠民力,广聚民资,引导个体私营业户和先富起来的农民进入城镇投资兴业,促进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

要把土地的增值效应注入城市建设,就要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要通过市场化运作,使城市土地的升值注入城市的建设之中,转化为城建资金的主要来源。徐州确定,今后要尽快建立土地市场,依法规范供地方式,促进土地有序流转。还要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对城镇闲置和因城市改造、退二进三或企业破产、搬迁等需要调整利用的土地,由市政府统一收回或收购,统一实施出让供应。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实行承包经营和有偿使用的,其使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实行国家作价折资、入股或租赁、出让使用。

对全市土地要实行总控制,优先保证特大城市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在农村,将积极鼓励离农进城的农民将原承包的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有偿转让,解除农民进城后的后顾之忧,逐步使转移人口“离乡”又“离地”,为农民进城定居创业提供启动资金,同时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城市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目前必须改变财政投入的单一体制。实行多元化投资,徐州市的各级政府要在加强规划引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建设,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法人和个人,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城镇住宅开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这样就变一方投入为多方聚资,变政府包建为全民共建。

要变兵家必争之地为商家必争之地,徐州还要进一步学习运用市场机制来经营城市,把城市当做最大的国有资产,把城市建设当作一项产业,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来运作、经营,提高城市建设的市场化程度,走“以城养城,以城建城”的新路。徐州人意识到“借力发展”的重要,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城城市做大,城市公用行业也必然长大,徐州正在深化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走市场化经营的新路。城市交通、园林、公用设施、可利用空间等城市资产,都是价值可观的资源。但长期以来,许多城市都是将其当作公益设施,致使政府包袱越背越重,城市更难以长大。徐州人已经有“城市设施是特殊商品”的意识,正在把这些资源推向市场,进行市场化配置,对城市道路、广场、桥梁、公园、建筑等设施的“冠名权”,对公园、交通、园林绿化的“经营权”,城市可利用空间的“使用权”,都可以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或租赁或拍卖。闲置资产变成了“摇钱树”,无效状态下的公用行业变为有效资产,可以打破多年政府投资建设,补贴亏损的管理方式。加快城市公用事业产业化的步伐,才能实现在城市长大的同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同步进入良性发展。

江苏的“西部地区”?

在江苏省确定的三大城市圈中,徐州是经济欠发达的,它是经济发达的江苏省的“西部地区”,在全国地级市中名排35位,“九五”期间GDP年均增长12.2%,2000年GDP达到658.2亿元。人均7420元。三个产业的结构由24.5/45.3/3.2调整为目前的18.1/16.1/35.8。从这个调整结果看,徐州经济在“九五”期间自定位为工业化的中期阶段。

徐州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是综合实力不强。在计划经济时代,它是江苏的能源基地,采煤对徐州的资源破坏比较严重。所以在江苏全局的棋盘上,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都没有在徐州布点,造成全市工业体系明显不合理。十年前兴起的乡镇工业大部分没有跳出五小工业的范畴,经济调整时,“刀”就自然落在这些企业头上,结果是徐州的工业产业对全市的支撑作用不强。从另一面看,徐州又是江苏人口第一大市――――人口达到708万,占全省11%,而GDP只占全省7.8%,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35.8%和47%。第一产业的比重比全省高了5.9%,第二、三产业的比重比全省低了4.5%和1.4%。三个产业该高的没有高,该低的没有低。经济发展内在动力是比较强劲的。

苏南经济板块中,苏州无锡主要是靠县域经济支撑,徐州则主要是靠市区。徐州弱就弱在六个县市,县域经济与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徐州国有经济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国有经济改革比较滞后,人才聚集能力也比较低。

看来,徐州与苏州、无锡(这二位是全国地级市的老大和老二)南京相比,经济总体实力、发展水平都不在同一层次上,要实现江苏省的战略目标,要建设特大城市圈,徐州比苏南地区和南京有更长和更难的路要走。

设立目标锁定目标

徐州市为自己建设特大城市的定位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交通枢纽之一;陇兰经济带东部商贸都会;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新兴旅游城市和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徐州为自己建设特大城市的规模设立目标是:到2005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5%左右,城市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市区人均GDP达到3万元;到201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50%,市区人均GDP达到5万元。建成面积162平方公里,徐州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全市城镇发展整体水平跃入全国先进地区行列。徐州市未来的总体布局是建设“一城两翼”的特大城市,构筑“一主五副”紧密城市圈,形成“两轴一带”城镇体系主骨架。“一城”,即把徐州城区做大做强。“两翼”,即建设贾汪和双沟两卫星城,使之成为两个增长极,开成以主城区为中心,向两翼扩大发展的特大城市构架,做到主城强,两翼丰;“一主”是以徐州特大城市为主中心,“五副”是把新沂、邳州、沛县、丰县、睢宁五个城区建成中等城市,成为徐州的副中心,形成徐州紧密城市圈;“两轴”一是徐连(连云港)、徐丰城镇聚合轴,二是徐淮、徐沛城镇聚合轴,形成特大城市为辐射源,中等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主骨架,“一带”即徐连经济带,要抓住徐连高速公路和新亚欧大陆桥贯通的机遇,充分利用连云港桥头堡优势,加快徐连经济带建设,使之成为南接沪宁,北连胶济的,带动全市和周边地区快速发展的经济新高地,也从而带动全市城市化进程。超级秘书网

为此,徐州正在加快拓展城市空间,实施“东进、南扩、北造、西延”。“东进”:城区向东跳过三环路形成新的城市组团;“南扩”:在南部和东南部形成两个城市组团,并逐渐与主城区对接;“北造”:在城北塌陷区造地建城,形成新的城市组团;“西延”:综合开发,完善功能,增强对外辐射力。

鲁南济宁将组群式成长

在江苏省的城市化进程大力提速之时,山东省也不示弱。山东省的“十五”计划中,确定了重点建设四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济宁即为其中之一。

横览纵观,各国把城市做大有几种模式:其一是全国人口高度集中,有的甚至集全国1/4人口于一城;其二是摊大饼,逐渐外延城区空间;其三是老市区不动,在邻近区域建设数个卫星城;其四是依老建新;其五是采用组群结构,大约以50公里为半径,建设城市群,城与城之间不超过半天车程。

山东济宁市被省里定为四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后,聘请北京大学9位城市规划专家,经过充分的专题论证,选择了做大城市的第五种模式―――建设组群结构大城市,并很快编制了“济(宁)兖(州)邹(城)曲(阜)复合中心城市发展规划”,确定了对济兖邹曲复合中心实行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经济活动一体化的总体建设思路,以求打破现有行政隶属关系的限制和各自独立发展的格局,实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城市建设。

济宁市组群结构大城市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济兖邹曲四个城市的一体化。这种一体化包括四个方面―――

组织管理一体化。建立一体化的管理机制是建设组群结构大城市的关键。

基础设施一体化。这是联系4个城市的纽带,是都市区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和保证。济宁市的目标是在四城市之间形成22万伏大双环电力网络;实现4个城市同城票据交换和电子联行异地转账“当日通”;建立都市区动态数据网络平台,四城市间网话

变市话;重组四城市广播电视系统;统一规划交通体系……

生态环境一体化。济兖邹曲是一个典型的城乡复合生态系统,四城将统一规划治污和绿化。

第5篇

【关键词】绿地系统;生态城市;城市建设;城市原有环境

近些年来,普兰店市在建设大连工业卫星城的过程中,提出了创建“生态城市”和“绿色普兰店”的城市建设思路,其主要目的是利用环境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有效防治和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和各种废弃物,实施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促进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使环境更加清洁、安全、优美、舒适。

1生态城市与城市绿地系统的关系

1.1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本意是指生态城市化,就是要实现城市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整体协调,从而达到一种稳定有序状态的演进过程。生态城市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好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人类住区发展的高级阶段。

1.2城市绿地和绿地系统

所谓“绿地”《,辞海》释义为“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毕业论文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或指“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由此可见“,绿地”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二是植物生长占大部的地块,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三是农业生产用地。而城市绿地则可理解为位于城市范围(包括城区和郊区)的绿地。

所谓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包括城市规划用地平衡表中直接反映和不直接反映的),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城市绿地系统多指园林绿地系统,一般由城市公园、花园、道路交通附属绿地、各类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环境绿地、园林苗圃地、经济林、防护林等各种林地以及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游览绿地等各种城市园林绿地所组成。作为一个系统,城市绿地的组成应该是全面和完整的,包括城市范围内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生活具有直接影响的所有绿地。

1.3城市绿地系统对创建生态城市的作用

创建生态城市必须具备一个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但城市生态系统由于自身的先天不足,医学论文是一个不完善的人工生态系统,其物质交换、能量循环和信息传递还要借助外界干扰才能得以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能部分地充当城市生态系统的绿色生产者和分解者,并为外界因子对城市生态系统的补充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和舒适清洁的环境。此外,城市绿地系统还可以调节城市小气候、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降低城市噪音、杀菌防病、美化城市景观以及提高城市吸引力。因此,城市绿地系统对创建生态城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重视其规划和实施,以期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2普兰店市围绕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绿地系统的实践

2.1普兰店市生态城市创建标准

普兰店市创建生态城市的标准是围绕社会、经济、自然三方面来确定的。具体有以下十个方面的标准。

一是广泛应用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城市,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所在区域对其有持久支持能力,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相适应。二是保护并高效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产业结构合理,实现清洁生产。三是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发展模式,实施文明消费,物质、能量利用率及循环利用率高。四是有完善的社会设施和基础设施,生活质量高。五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环境质量高,符合生态平衡的要求。六是生态建筑得到广泛应用,有宜人的建筑空间环境。七是保护和继承文化遗产,并尊重居民的各种文化和生活习性。八是居民的身心健康、生活满意度高,有一个平等、自由、公正的社会环境。九是居民有自觉的生态保护意识(包括资源意识、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和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积极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十是建立完善的、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和决策系统,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能力强。

2.2普兰店市生态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措施

2

2.2.1多管齐下,增加城市绿量

近两年来,普兰店市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规划扩绿、见缝插绿、租地造绿等途径,保持城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的逐年增长。截止目前,全市人均公共绿地9m2,绿地率达到42%,绿化覆盖率达到39%以上。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5%,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绿地率在30%以上,旧城改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5%。

2.2.2讲求特色,提升绿化品位

充分利用普兰店市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特有条件,坚持“求精、求美、求特、求雅”的原则,打造城市绿化的个性品牌。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以绿为主、乔灌草结合的绿化理念,使绿化植物群错落有致,公园的绿化面积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在绿化建设过程中,将建筑小品、城市雕塑作为重要内容,与本地的历史文化相融合,赋予绿地建设人性化的内容,丰富、提高城市绿化的韵味和品味。

2.2.3全民参与,拓展绿色空间

以每年3·12的“植树节”为依托,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建成一批“共青林”、“新婚林”、“巾帼林”、“红领巾林”。广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进一步搞好庭院绿化工作,积极开展绿地认养活动,大力推广城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和室内摆花养草,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继续开展园林式居住区、花园式单位、园林示范村、绿色小城镇的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园林式居住区达到60%以上,园林式单位达到70%以上。积极参与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绿化苗圃和绿化基地,提高生产绿地面积和绿化苗木自给率。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11%以上,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花木自给率80%以上。

2.2.4依托优势,改善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山、水、海及绿心等自然资源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分片拓展、绿脉相连、结构整合”的原则,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营造山环水绕、绿树成荫、空气清新、四季有花、风光优美的生态城市。以城区总面积6km2的绿心保护性开发为核心,实施城市绿楔工程,建设城市生态绿廊,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加强城市山体植被保护,开展林相改造,提高阔叶林比例。加大对大沙河、鞍子河、久寿河、和尚河以及西大坝防洪沟的综合整治,运用疏浚清淤、污水截留等手段,使河水开始变清、河岸开始变绿、环境开始变美。在抓好环境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城市大气污染的指数巩固在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二类以上。

3普兰店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普兰店市城市绿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社会、经济、人为诸因素,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还没有编制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生态城市有着战略决策性作用,应尽快组织专家编制规划。二是没有理清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经济建设为环境绿化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环境绿化搞好了又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舒适怡人的环境,增加城市凝聚力,吸引外资的投入。对此,我们还认识不够,随意侵占甚至破坏公共绿地用来搞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城市绿地系统布局不合理。结构决定功能,绿地系统布局的不合理,必然限制其功能的发挥。城市绿地系统要点、线、面相结合,构成网络,只有这样系统内部才能构成有机联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四是城市绿地系统三大指标不高。与全国先进县区相比,普兰店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及人均公共绿地的水平还不高,发展空间还很大。五是城市绿地系统中草坪过多。目前普兰店市城市绿化系统中,草皮铺植现象较为普遍。大片草地看上去比较空旷,有异国情调,但过多的草坪必然导致城市生物多样性锐减,城市绿量不够,不能很好地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效益。因此,应提倡以植物造景为主,注重乔、灌、草的主体搭配。

4绿地系统规划的几点建议

第一,城市绿地系统要“点、线、面”相结合,采用环网式的布局结构。留学生论文对于城市绿地系统来讲,环网式的布局结构可以说是最合理的系统模式。之所以称其合理,原因有四:一是环网结构能够使城市生态系统达到相对的稳定,使系统之间的能流、物流、信息流更安全快捷地流动;二是环网结构能够使景观具有相对的连续性和可达性,使人们随时都能感受到绿色的存在;三是环网结构可以在城市出现灾害的情况下形成避灾与救灾的通道;四是环网结构具有很强的延展性,这恰恰适应了城市发展的动态性,使新建绿地与原有绿地能很好地衔接起来。第二,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注重植物造景。多样性产生稳定性,园林设计要以植物造景为主,合理进行植物搭配。设计者应注重根据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位原理进行植物配置。园林景观设计中的植物配置,不但要从功能和艺术效果上考虑色相、季相、形体、姿态、声觉等多方面的要求,还要从生态学出发,选择合理的树种,注重常绿树与落叶树的比例与搭配。按照多种植物不同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其相互作用与影响,注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的搭配,注重各种植物之间的平面距离,立体结构(乔木、灌木、草本与地被)及其轮廓线变化等等。第三,继承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城市原有生境。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应继承和发挥城市历史文脉,创造积极向上的城市文化氛围,用以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在地形改造、植物配置、园林小品布置时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尽量不要破坏原来较好的生境。要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给居民创造一个优美怡人的休闲娱乐空间;另一方面,用开发带动保护,为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准备。第四,增强生态意识,完善法规制度。普兰店市当前的城市绿地建设和保护还没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城市园林绿化和经济建设发生冲突时,往往以牺牲绿地为结局,侵占、破坏城市绿地现象屡见不鲜。这些现象与公众缺乏生态意识和法制还不够健全密切相关。今后,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意识,使公众明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从根源上抑制侵占绿地现象的发生。另外,要尽快完善、保护、建设城市绿地系统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坚决贯彻绿线规定。

5结语: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之路

生态城市是随着人类生态意识的不断加强而逐渐提出来的。它强调的是社会、经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让我们高举这面旗帜,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之路,为我们及子孙后代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空间。

【参考文献】

[1]刘骏.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7月.

[2]徐波.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定位[J].城市规划,2002年第11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第6篇

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

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6、谢辞: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着、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8、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9、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环境工程专业卓越工程计划的教学改革

摘要:“卓越工程师计划”是基于传统教学模式基础上的工程实践教学改革,更注重大学生工程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以学校环境工程专业为改革对象,全面分析与探讨实施环境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必然性、基础与措施。通过改革与完善现有的课程教学体系与校内外多维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实现了学校培养工程应用型人才的目的,满足了国家培养人才的需求。研究结果对于卓越工程计划及在其它专业方面的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卓越计划;环境工程;教学改革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教育部提出的提高教育质量的重大改革项目和重要举措,旨在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输送大量创新型的工程类人才,进而实行强国富民的目的,这将对国家全面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引作用。①②本文以安徽建筑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实践教学改革为例,探讨在本校开展卓越工程师的人才培养模式,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在全校乃至全国的全面开展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本文将从环境工程专业培养模式改革的必然性、改革的基础、改革的具体实践等几个方面展开叙述。

1环境工程专业培养模式改革是国家和地方发展的必然性

1.1国家人才的需求传统经济不顾环境健康的飞速发展,导致了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由此导致的环境危害事件频繁发生。因此,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引起了全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环境污染形势尤为严峻,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现状,国家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社会对环境工程学科专业研究及应用型相关人才的需求将急剧增加。③作为高校的环境工程专业,面对日益严重且更为复杂的环境污染现状,需要通过不断改革才能适应国家发展的需求,培养出的人才才能更好地为国家服务。

1.2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随着安徽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生态环境问题将日益突出,我省所颁布了《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④实施重点目标为将我省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家园舒适、生态文化繁荣的宜居宜业生态强省。因此,不仅要培养环境工程专业方面的人才,更需要培养创新型、高端的环境工程工程类人才以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才能使人才培养真正地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

2本校环境工程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基础

安徽建筑大学环境工程专业2001年正式开始招生,2009年,水污染控制与废水资源化实验教学中心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2年,水污染控制与废水资源化实验室被批准为“安徽省重点实验室”,2013年通过国家审核;2012年环境工程学科被批准为“安徽省重点学科”。从2005年至今,环境工程专业已有10届毕业生,为社会输送大量专业人才,有的直接进入环境方面的工作岗位,其中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已成为工作单位的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有的继续进行深造读研或读博以便将来从更高层面服务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环境工程专业是一个“朝阳专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学校领导和老师非常重视学科的创新型,通过不断输送教师外出调研、学习和参加会议交流的形式,进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和培养模式的改革;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同时组织多人次成功申报国家教育部、建设部、安徽省教育厅等各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几十项,其中十余项获省级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经过多年的探索与改革,在培养方案的设计、课程与教材体系构建、师资队伍的建设、课堂教学手段的转变、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本专业卓越工程师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卓越计划人才培养过程的研究与实践

3.1制定以工程项目为导向的培养方案培养计划的制定是实现环境工程卓越计划人才培养的方向和指针。工程项目是以工程建设为载体的项目,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标产出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应符合质量要求。按照CDIO标准⑤来制定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计划需要培养出适于社会发展的工程型人才,那么就需要考虑在制定环境工程培养计划时以工程项目为导向。

3.2根据工程项目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工程项目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是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人才培养的必备条件。工程项目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具体实践。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培养出来的工程型人才,必须全面系统地了解工程项目的相关知识。因此,环境工程专业需要建立以“通识课程、工程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特色课程”有机结合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并通过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学生可将课本知识与社会条件等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全面提升自己,以便于学生后期从事工程实践的时候真正做到理论结合实际。

3.3根据卓越工程培养计划的需求,进行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的改革卓越工程培养计划需要改变传统的说教方式,提倡自主和引导式学习,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并通过实行导师制,让学生跟随老师进入实验室、进入工厂企业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方面的活动。通过实地学习,完成一系列项目的方案的构思、项目设计、项目的实施和项目运行结果的考核等,使学生真正地从课本走向实际。

3.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业务水平教师队伍的建设是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完成的前提。在坚持高学历高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科研学术梯队和专业课程团队建设的需求,培养和引进1~2名具有相关工程背景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骨干2~3名,聘请一些有企业生产和管理经验、职称较高的技术人员作兼职导师,同时扩大对外交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教师交流互访、项目合作等合作制度,不定期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开设讲座与进行学术交流。

3.5加强实践教学内容建设和改革,实现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实践环节是实现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关键。环境工程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近几年改革较大的是实验教学,对所有开设的实验进一步整合、优化,按照“必做、选做、综合设计”开设,使学生不仅掌握实验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实验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将紧贴未来工作岗位、紧贴实际工程项目展开。既可在学校进行,也可在企业进行,主要根据学生的个人志向、就业前景而定。

3.6强化教学与科研基地建设强化教学与科研基地的建设是实施环境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的保障。在巩固和完善“国帧环保集团”、“皖维集团”、“安徽丰源生化有限公司”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的基础上,聘请企业业务水平较高、责任性强的工程师作为实习指导老师,选派青年教师参与企业或设计院项目,加强与“合肥水泥设计研究院”、“安徽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江淮汽车”等单位的广泛联系与合作,扩大实习基地。与“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化工设计院”等单位共同建设2~3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基地,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同时加大现有教学、科研平台的建设力度,打造本专业省内一流的教学和科研平台。

3.7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人才质量跟踪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人才质量跟踪体系是实施环境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另一保障。设立院专业教学工作委员会,加强对专业教学过程的指导和督查,完善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人才质量跟踪调查机制。

4结束语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是工程类院校专业培养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本校环境工程专业通过建立教师队伍、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的变革、建立校内外实践建设平台,有力地推动学校环境工程专业的卓越计划的改革实践,这对探索出一种适合安徽省地方土建类大学的实践教育新模式提供了案例。

注释

①李爱玲,申少华,胡忠于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学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研究[J].广东化工,2014.41(10).

②杨子江,姚大飞,郭波.基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地方高校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湖北工程学院学报,2014.34(3).

③王健胜,刘沛松,杨风岭,文祯中.中国生态修复技术研究进展.安徽农业科学,2012.40(20).

第7篇

园林绿化工程有大型工程,也有小型工程,小型的园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一张平面规划图就可以涵盖地形规划、绿地内道路系统、绿地规划、管线等,有时为了更加直观的表达绿地设计的意图,可以增加一个鸟瞰图。但是对于大型园林绿化工程来说,总体规划就要相对复杂,规划图纸包括的内容不仅要有总规划的平面图、整体鸟瞰图等和小型绿化工程一样的规划内容,同时电气规划图以及文字方面要编写的工程预算书也要标明。

2局部设计

对于大型的园林绿化的规划,总体规划图是不可少的,为了全面的体现设计意图,在总体规划图中,要对规划绿地不同的分区划分为几个局部,每一个局部的划分设计要尽可能详细,同时,局部的设计也要有平面图或是纵横切面图,以及局部园林种植设计图、园林建筑布局图等综合内容。例如南方某公园,图纸共包含二十五张,总平面图、道路设计、地形设计、排水设计、种植植物设计、跌水水景设计、花架大样设计、池壁台阶设计等。上述是进行园林绿化设计的四个步骤,在进行实际设计中,还是要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来定,具体园林绿化工程的大小以及难易程度不同,设计的划分步骤也会也会稍有不同,但是设计总体是要体现园林绿化工程的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

3城市园林绿化设计的发展趋势展望

园林绿化工程在新时期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未来的园林绿化设计要朝着生态化的方向发展,利用现代化的发展技术和研究方向,更加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1)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更加科技化。当前社会是信息化社会,科学技术影响着各行业的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更高水平的发展。那么,园林绿化设计也会应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这也是园林绿化设计必然的发展方向。城市化进程加快,科学技术的进步,城市化的发展方向更加多元化,加之人们审美的需求不断提升,对于设计的个性化以及多样化更加重视。应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园林绿化设计,使得园林绿化设计将个性化与精细化有机的结合,高端技术可以实现设计的优化完善,城市绿化景观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模拟构建,将错综复杂的城市结构以及地形地貌进行电子图的直观创建,不过,在应用高端技术进行园林绿化设计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结构越来越复杂,园林绿化如何开拓思路进行创新设计,这是未来在进行园林设计中设计者要思考的问题。2)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更加生态化。城市园林绿化设计的另外一个发展趋势就是朝着更加生态化的方向发展,这是将生态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双重形式进行集中,从使用功能上面统一体现,在未来园林设计中,设计者要将生态效益作为设计的首要目标,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中心,尊重园林地域性,并且结合地域实际的自然灵感与自然元素进行设计。同时还要尊重当地场地的特征,尊重它的历史和文化,在设计中保留、利用这些文化元素,增加景观园林的功能性和审美性。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更加生态化,要重视结合自然的设计,倡导全新的设计理念,形成生态设计理念;必须按照生态原则对城市进行规划和设计,更多的运用本土材料将整个被设计体形成一个有机体,最大化的减少人工成本,增加自然的做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4结语

第8篇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城市经济总量和决策者重视程度的不同,各地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多数中小城市经济相对欠发达和环境意识不强,城市园林绿化投入不足,致使城市园林绿化中出现不少问题。笔者通过观察分析,总结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建设规模发展不同步,无长远规划,侵占绿地、滥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城市的规划绿地被挪作他用。近年来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工程,使得成年树木被大量砍伐,砍了栽、栽了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2)绿地结构单纯,生物多样性体现不充分。一些城市绿化树种虽然较多,但植物景观单调,在色彩、季相上无多大变化,缺乏生机活力,难以体现其园林艺术风貌。如常绿乔木和常绿灌木,仅占全树种的15%,不能实现季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目标。另外,绿地结构层次不丰富,绿量不足,人工植物群落景观单调,如树种单一,乔木、灌木、草坪的比例搭配不恰当等。树木多以单种成片的形式出现,缺乏运用多种植物来造景,如大片的牡丹、桃林、国槐林、杨树林等,色彩单一,给人枯寂无味的感觉,绿化美化效果不尽人意。园林树种配置形式上,所采用的植物模式以丛植、片植、孤植为主,而列植、垂直绿化等其他植物应用模式少。

(3)存在一些不科学的倾向性。不考虑当地的实际、当地地理环境特点和树木生物学特性,盲目引进外地树种和重名贵品种轻乡土品种,重人工造景轻自然景观,重草轻树,造成引种失败和病虫害大发生。

(4)管理水平低。忽视了“三分建,七分管”的园林绿化建设原则,无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措施,粗放养护管理,技术含量低。该修剪而长期无人修剪、该除草而长期无人除草,致使花园、绿地杂乱无章,病虫害无人防治,并且许多该间苗的苗木因没有及时间苗,导致种植密度过大,树木严重生长不良。单位、居民法制观念淡薄,城市公用绿地被侵占、花草树木被攀折、草坪被踩压、景观遭毁坏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还存在着如城市园林执法队伍不健全,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缺乏景观造景技术,管理手段滞后,赏罚不明等问题,这些都是造成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目前落后于城市发展、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水平的主要原因。

(5)绿化格局的调整改变了原有有害生物的结构。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园林风格不断传入我国,植物配置和种植方式更加多变,如疏林草地、规则绿化等,打破了我国传统园林格局。园林植物种类、数量经过引种,外来物种绿化面积大幅度增加,改变了城市中原有有害生物的种类、结构和危害程度。如今,蛀干害虫、食叶害虫(如蚜、螨、蚧、粉虱、蓟马)和生态性植干病害已成为城市园林植物的主要病虫害。另外,绿化植物的不合理配置为病虫害的发生提供了先决条件,害虫与寄主、天敌在长期进化中,有一定的比例关系,不合理的种植结构打破了这一比例关系,破坏了生态平衡,外来生物无天敌,致使病虫害严重发生和蔓延。

(6)城市环境污染、生态恶化、气候异常等促进了病虫害的发生。城市环境是由人工建造起来的特殊生态系统,而地上部分城市空气和生活污水污染严重、光照条件不足以及人为破坏严重;地下部分往往是填埋的建筑垃圾,土壤坚实、透气性差、土质低劣、缺肥少水、生长空间狭窄,这些直接导致树木生长势减弱、抗逆性降低,为有害生物的大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养护管理又长期跟不上,园林植物病虫害容易暴发成灾。此外,气候异常导致的冻害、抽条、旱灾、涝灾、烟尘、酸雨等自然灾害,会使林木生长势减弱,导致病虫害暴发成灾。据国家林业局报道,1999年柳树烂皮病大发生,2003长春大面积树木死亡以及2008年发生在云南省、贵州省等地的冻害,都是由灾变性气候引起的。

(7)园林植物检疫环节薄弱,外来病虫害猖獗。随着国际、国内植物的频繁交流,由于进货方式不同,园林植物检疫不能照顾到方方面面,致使侵入型病虫害不断传入我国的不同地区。这些侵入型害虫比我国本地害虫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如近年从国外传入的毁灭性食叶害虫美洲斑潜蝇,严重危害我国100余种花卉植物,并在短短几年时间就遍及我国22个省区。黄斑星天牛原先发生在华中地区,短短的十几年时间,蔓延到我国十几个省份,对我国杨树类植物造成严重危害。这些都是由植物检疫环节薄弱和引种不当引起的。

二、发展对策

(1)城市园林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不同城市因气候、立地条件不同,生长植物种类也不同。因此,依据城市类型,对各城市植物群落进行详细调查研究,探索树木、花草、野生动物、微生物与环境的关系、适应性、生存、生长发育规律,提出科学决策,选用合适树种。

(2)规划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点,风格多样,量力而行”,尊重当地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和生态群落,尽量采用和保留原有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引入植物要与当地特定的生态条件和景观环境相适应。

(3)在城市建设设计上采用多种类型,不仅可以植树、种草、种花、种果、种药,还可利用江、河、湖、海等水面养鱼、养鸭,在林中养鸟,并引进天敌,使人、动物、植物、鸟类、鱼类、微生物和谐相处,形成良性循环的能量、物质的转换。园林规划设计不仅限于观赏为主,不能只顾眼前的效果,还要有长远发展目标,要从城市长期发展考虑,留出基础设施用地,避免栽了砍、砍了栽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稳定。因此,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要有所转变,要以建筑为主转变为以防护功能和观赏并重、植物造景为主的新的观念上来。

(4)我国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可供选择的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植物种类,包括有花植物近30000种、树木近8000种,可扩充造景材料。树种配置时要采取以乔木为主,乔灌藤、花草相结合的复层混合配置绿化模式。还要通过垂直绿化实现阳台、屋顶、院墙、围栏的全面绿化,并鼓励巿民养花、植树。为增加“绿量”,应多种叶大浓荫的大乔木,增加乔木比例,乔木下面种草皮,并适当点缀灌木,搞复层立体绿化。此外,要以“林荫型”绿化为主导,加大道路、小区、游园及广场的遮荫效果,增加绿化地的色彩,为市民提供距离合适、景观优美、绿化充分、环境宜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5)加强宣传教育和园林绿化法制建设,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创建意识。创建园林城市需要领导重视,加强领导是园林工作的保证,特别在目前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要开展广泛的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实行单位评比和考核一票否决制,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同时,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的执法队伍,依据《城市园林管理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侵占绿地、乱砍滥伐等破坏绿地的行为,依法维护和巩固城市绿化成果。此外,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绿化意识和创建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培养全社会爱护共同生存环境的自觉意识,树立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6)抓好园林队伍建设,提高园林队伍素质,推动全民养护管理水平。为把绿化工作抓到实处,真正实现绿化目标要求,一是配备高素质绿化专业队伍。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管理办法规定,市、区、街道等三级都应配备、完善绿化设计、管理人员。对现有的人员,要与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校联系,抓紧对城市园林绿化专业人才培训,特别是既懂园林设计又懂建筑设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二是各街道组建护绿小组,督促行人爱护绿草、树木。三是加强养护工培训。要与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校联系,抓紧对城市园林护绿人才培训,特别是既能修剪又能造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以适应养护的需要。四是推动全民养护管理。实行包干分区,把绿地管护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实行奖罚制度,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奖励在养护管理工作中做得好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而对在养护管理工作中不问不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