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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伦理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7 18:01:31

政治伦理论文

政治伦理论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信用伦理;建设

1影响我国政治信用伦理失范现象的因素分析

我国政治领域的信用面临着一系列深刻的矛盾与冲突,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诸如虚报业绩欺上瞒下、贪污贿赂跑官买官、营私舞弊知法犯法等政治信用伦理失范现象,并呈普遍化、本能化的险峻态势。这些现象妨碍民主政治的发展,阻碍政治文明的进程。究其根源,既有主观根源、客观根源,也有制度根源。而从现实政治信用伦理与民主政治发展相悖的成分来探究,则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政治权利与政治义务意识的非统一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体意识不断觉醒,“市场人格”也在不断发育,这是我国社会转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的原因,人们政治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其科学地对待政治权利与政治义务的观念却并不同步。在人们主体意识日益增强的态势下,如何处理政治权利与政治义务之间关系的问题也就不断地凸现出来。一些人往往以权利者自居而漠视其义务,在主张权利的时候,往往忽视自己同时还是一个义务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生活中出现的局部动荡就证明了这一点。权利主体意识的张扬,义务主体意识的淡薄,是政治信用伦理失范现象严重的一个重要因由。

(2)。是我国政治系统的顽症瘤疾,它本身就是政治信用伦理失范的最大表征,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又是一切政治信用伦理危机的最根本的原因。的蔓延,一方面体现着政治信用系统异化的某种“病兆”,另一方面又因为它对人们政治主体意识的压仰而使其自身成为一匹脱缓的野马,由此而可能导致的政治信用伦理失范会最终威胁到整个政治生活的正常发展,因此,它是我国政治信用伦理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

(3)政治功利主义。这里的政治功利主义指的是政治主体利用政治手段(包括合法的和不合法的)实现其个人的、局部的、眼前的利益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是我国社会转型期人们功利观念发生变化的结果。其表现有两个方面:其一,权力的拥有者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小集体谋取利益,而不顾及政治系统的整体形象及其行政和法律后果。这种政治功利主义对政治信用伦理的危害在于它从内部破坏着政治系统的功能和结构原则,使政治系统的运行背离其原有的信用性质并因而呈现出某种异化的征兆。其二,公民运用政治手段所表达的利益要求没有顾及政治系统所追求的长远或整体目标。如在民主选举中,人们的亲缘观念、家庭观念有时会阻碍他们做出合理的选择,从而妨碍政治系统本身的信用原则。

(4)政治行为的非理性主义''''政治行为的非理性主义作为政治信用伦理的一种缺憾,也是阻碍政治发展的一个严重因素。政治系统是按照理性设计的轨道运行的,其机构的设置和功能的选择都是根据理性可以预测的现象来确定的。非理性主义在政治生活中的泛滥,无疑会使政治系统的运行负荷猛增。由于对非理和现象缺乏必要的准备,政治系统的仓促应对使得效果难如人意。人们接受什么观念、拒绝什么观念往往与他们对现实社会的观察体悟有直接关系。当前社会上伪科学、封建迷信以及等非理性现象的出现以至蔓延,恐怕仅仅用“受骗上当”还不足以解释,应当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深层次加以研究。政治非理性主义是阻碍转型时期政治发展的一大社会现象,其发展势头和组织网络有可能导致政治系统己有的政治信用伦理资源更严重的流失。

2社会主义政治信用伦理建设应遵循的原则

社会主义政治信用伦理建设,不是态意妄为,而要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目标、现实道德发展水平、道德成长的内在规律以及政治信用伦理本身的内在特质等来进行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富有成效。具体说来,社会主义政治信用伦理建设应遵循以下三原则:

(1)在建设的目标上,坚持义利统一原则。即通过道德建设,使对象树立起义利统一的政治信用价值观。社会主义政治信用伦理是建立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基础上的一套价值规范体系,它调整的是政治契约信用关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条件下,政治信用价值取向往往更强调信用双方或各方独立的政治利益。社会主义政治信用伦理作为一种政治契约信用伦理,无疑要将“利”列入自身的重要内容。当然,市场经济领域人格性向财产性转化且财产性日益突出的趋势,必然影响政治领域,导致政治功利主义、政治偏私主义,这与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不相容的,由此,以义限利,义利统一的价值规定就成了社会主义政治信用伦理的价值取向。

(2)在建设的起点上,坚持现实性与理想性统一的原则。政治信用伦理是现实政治发展水平的价值反映,不是脱离历史发展的抽象观念。因此,不能离开现实的政治条件,要求广大人民具有超越历史的政治信用伦理意识。而政治信用伦理功能的发挥,有自己的特点,它不是由行政力量强制执行的,而是由社会所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信用伦理原则化为个人的道德情感,由社会的道德舆论去约束人们的行为。

(3)在建设的手段上,坚持强制约束与非强制约束相统一的原则。传统中国社会里,政治信用伦理被认为是人之本性的一种价值规定,是政治人格至善的道德追求,因而政治信用的约束机制侧重于非强制性约束,即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个体的道德自觉来保证。现代民主政治社会,社会价值观走向多元化,且都具有异质性,这就使得非强制性约束不再适应政治信用伦理的发展。政治信用伦理建设的过程,本质上是涉及社会政治利益关系的价值定序和价值实现过程。在政治信用伦理的价值定序和价值实现过程中,面临着复杂多样的善恶矛盾和价值冲突,非强制性约束往往苍白无力,难有作为。因此,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的信用伦理建设,不能仅诉诸于非强制性约束,还必须通过制度伦理建设等强制性约束来监督和保护。

3社会主义政治信用伦理建设的途径与方法

(1)切实加强政治信用伦理教育,树立社会公众尤其是从政人员的政治信用意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计划经济转变而来,民主政治建设刚刚起步,政治信用基础比较薄弱,政治信用意识非常淡薄。因此,通过全方位的政治信用伦理教育增强全民尤其是从政人员的政治信用意识,培养良好的政治信用环境非常重要。信用伦理教育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从现有大多数人的道德水准出发,坚持现实性与理想性、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统一的原则,分层次、多角度、循序渐进地广泛开展政治信用伦理教育。要注意挖掘传统政治信用伦理教育资源,将传统政治信用教育资源与现实政治信用伦理要求结合起来,讲明诚实守信、取信于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讲清背信弃义、欺骗民众给社会政治、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信用政治,执政为民就是信用要求等观念深入人心。同时,还要增强社会公众尤其是从政人员有关政治信用伦理的是非、善恶、美丑、荣辱观念,提高维护政治信用环境意识和自觉性,通过广泛而持久、深入而系统的有效宣传教育,用诚实守信将人们的道德行为、政治行为有机结合起来,使取信于民、为民服务真正成为大多数人所认可和遵循的政治行为准则。(2)打造信用政府,做烙守政治信用伦理的表率。政府是信用规则的制定者、维护者,也是对失信行为的裁判者,其行为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信用秩序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正义的有效维护。如果政府行为发生偏差,有失公正,社会整个信用状况就会产生动摇。因此,打造信用政府,维护政府的信用形象和提高信用能力以及公务员的信用意识,塑造整个社会信用秩序,至关重要。打造信用政府不失为一条信用伦理建设的有效途径。当前社会上有种说法,“我国最大的信用危机就是政府信用危机”,不管这种说法准确性如何,但“如果政府官员信口开河、言行不一、政策多变、政府采购合同随意撕毁,将加速信用体系的崩溃,加大信用重建的难度。”为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不仅要倡导领导信用体系的建设,更要建立和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当前,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①提高政府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②保持政府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③增强政府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④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⑤摆正政府自身位置,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和不错位。

(3)建立完善有效的政治信用制度,为形成良好的政治信用伦理秩序提供制度保证。政治信用伦理建设既要依靠诸如社会舆论、道德自律等非强制性的道德约束机制,也要依靠强制性的制度约束。当前,政治信用意识淡薄,政治信用伦理失范行为屡屡发生,甚至出现政治信用危机的险峻性态势,因此,建立完善有效的信用制度,以强制性约束机制来保障信用伦理的运行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信用危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制度性危机”,与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状况有着直接的关系。政治信用制度的建立,使得信用不再是单纯的伦理规范,而是一种制度要求,是一种刚性的制度而不是柔性的品性,是一种制度(法律)义务而不再是一种纯粹的道德义务。因此,不守信就是不守法,就要遭致法律惩罚与制裁。可见,信用制度不仅可打捞失落的信用,而且可以防止信用的失落。当前我国政治信用制度还很不完善,在政治生活领域出现了“格雷欣法则效应”,即失信者得不到惩罚或惩罚不严,失信成本很低,甚至为零,而守信者获益不明显,甚至还要付出代价,如一些虚报业绩欺上瞒下者,不但得不到惩罚,反而还数字出官。因此,为烙守信用创造有力的激励机制,也为背信弃义建立严明的惩罚机制,使信用良好者受到鼓励,得到实惠,信用记录差者寸步难行,付出代价,在守信者与失信者的道德博弈中,守信者最终获得胜利,这样,人们才真正具有了愿讲道德,愿守信用的内驱力。

(4)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信用环境。“一个社会信任度的高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该社会环境、社会秩序所体现出来的公正性或社会公正程度”。政治生活领域同样如此,政治信用伦理建设成效的取得离不开公正的政治环境。公正政治环境的形成与民主法制建设紧密联系。在现代民主政治社会,大量的政治道德规则正在大量地进入法律领域,法律成为保证人们行为选择符合道德的主要力量。然而,良好的政治信用秩序的建立,不仅需要制订好的法律,而且需要法律在现实中得到公正有效的实施。在政治信用伦理建设中,目前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尚不在于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合理、不公正、不健全,而主要在于法律不能得到公正有效的实施和执行,从而导致整个社会公正环境难以形成。比如法律执行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权力大于法、人情重于法,以及执法中的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不仅严重削弱了法律权威,使法律自身的信用面临严峻挑战,而且还破坏了整个社会(包括政治领域)的公正环境。由此,政治信用伦理秩序难以得到法律的真正支持,而且还造成信用秩序的崩溃。可见,要加强政治信用伦理道德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信用缺失的现状,重建政治信用秩序,就必须从法律制度建设,尤其是从法律制度的执行入手,树立法律权威,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政治伦理论文第2篇

关键词 政治道德 责任伦理 信念伦理 马克斯・韦伯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7)05-0049-05

“祛魅”(disenchantment)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包括政治领域在内的全部社会生活都显现出理性化或合理化(rationalization)的趋势。在此背景下,一般政治、现代政治更多地被学者以一种“技术路线图”的方式加以考察。从某种意义上说,韦伯同样如此,正如他将现代政治理解为理性的官僚制(bureaucracy,有的译成科层制)一样。然而,韦伯绝不仅仅停留在“客观性”的阐释基地上,他同时还是“价值观的旗手”,给政治生活以伦理审查,深刻地揭示出现代政治的道德伦理困境,并试图用伦理类型学解答这一困境。

一、政治道德悖论:从马基雅维利到韦伯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马基雅维利的思想常常被诠释为政治权术学,“马基雅维利主义”成为此种类型的思想肖像。然而,他的思想不是如此单维度的,而是异常丰富的,至少它所揭示的一个命题就足以证明其自身的复杂性――政治与道德相互之间的关系。②谢惠媛:《善恶抉择:马基雅维里政治道德思想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页。正是如此,我们通过马基雅维利来引出现代政治遭遇的道德悖论问题,而这恰恰是韦伯面临的核心议题。

从思想史的角度看,马基雅维利开启了从古典政治哲学向现代政治学的转变。在对政治的阐释上,古典政治哲学从道德-伦理维度来把握政治的本质,其核心任务在于探讨“何谓善的生活”“什么是真正的公民”等诸如此类的形上问题。政治的内在本质是由道德伦理所建构的,用一句话概括,即道德先于/高于政治。关于政治阐释的古典观点,马基雅维利明显持反对态度,他以一种非/反道德主义的视角来阐释政治:道德伦理不是政治的内在规定性,政治是外在于道德伦理的,免于道德伦理干扰的政治无非是权力之间的博弈,即政治与道德是分离的,两者是一种“平行关系”。马基雅维利消除了政治的道德-伦理维度,政治家行为的准则是权力斗争的现实原则,而不是“应当”的伦理要求。“去道德化”的政治解释模式带来了一个根本问}:政治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政治行为能否摆脱道德伦理的正当性审查?政治活动尤其是权力运作一旦与道德伦理发生冲突,是依循普遍的道德法则,还是为了达到某种“善”可以采取不道德的手段?②

马基雅维利的现实主义立场解构了古典政治哲学在现代世界的合法性,但它并没有消除权力政治与道德伦理之间的矛盾问题,毋宁说,它将这个问题更直白地呈现出来。看似隶属传统政治学的政治与道德关系命题在韦伯的政治社会学那里得到了延续。政治伦理悖论议题是韦伯政治社会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韦伯对此非常关注,并且借助理性化框架、伦理类型学重新阐释了政治与道德、形式理性(formal rationality)与实质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的矛盾、冲突问题,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现代性问题,韦伯提出了“责任伦理”概念,并力图以此作为解决现代性政治冲突的可行方案。可以说,作为现代性的“病理学家”,韦伯提供的治疗药方便是责任伦理。在展开具体论述之前,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这一对概念。韦伯将社会行为视为理解社会学的基本单位,在他看来,社会行为主要有四种:目的理性式行为、价值理性式行为、情感式(affective)行为以及传统行为。在一般社会行为的基础上,韦伯又提炼出“伦理行为”类型。他认为,从伦理的角度来看,一切行为要么是以责任伦理为准则,要么是以信念伦理(意图伦理)为根据。责任伦理(ethic of responsibility)指出,衡量一个行为的道德属性或伦理价值,在于行为的“后果”或“实际影响”;由此,衡量一个行动者的道德标准就在于,他是否预先考虑自己行动的各种后果,进而以可预见性的“行为后果”负责地、恰如其分地规制自己行动的方向,确定自己行动的计划,并且勇于为自己行为后果承担责任;信念伦理(ethic of conviction)则指出,不应当从行为外部因素――最重要的就是行为后果――衡量一个行为的道德属性或伦理价值,行动者的内在信念是衡量一个行为伦理价值的唯一根据;由此,行动者无需对行为的后果负责,“顾及后果”也许是上帝要考虑的事。总之,两种伦理行为不仅全然不同,而且存在着“极其深刻的对立”。雷蒙・阿隆将其理解为“工具格”与“道德格”的悖论。“工具格”态度,追求产生符合预期目标的结果,以一种手段-目的的思维观察世界,来分析自我行为。“道德格”态度,不考虑事件本身,不顾他人意愿,从自己内在道德信念为人处世、讲话行事。[法]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葛智强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第354页。

韦伯推崇的是责任伦理,并将其作为解决政治道德悖论的应对之策。他是如何通过责任伦理来寻求解释、解决现代政治的道德困境的?一是通过区分责任伦理与效果取向价值,批判政治现实主义;二是通过区分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批判政治理想主义。

二、责任伦理与效果价值的界分:批判政治现实主义

要准确理解韦伯关于伦理的诸多概念,现代政治的伦理议题,必须回到康德伦理学。在康德传统里,人类实践活动可以分为两个领域,这两个领域对应着两种行为模式:技术-实践与道德-实践。技术-实践所遵循或追求的价值是“效果价值”或“功利价值”。在康德主义的立场上,“效果价值”或“功利价值”仅仅是一种文化价值,不足以构成“伦理”,它们只有在前康德主义(比如幸福论、功利论)的基地上,才能“配得上”伦理的“雅号”。立足于康德的技术-实践与道德-实践、伦理与功利之间的分野,韦伯有效地区分出效果取向行动与价值取向行动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取自康德传统的技术-实践性行动与道德-实践性行动之分,审慎与伦理之分,在韦伯的思路中都是很关键的。”李猛编:《韦伯:法律与价值》,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80页。很显然,韦伯将责任伦理领会为规范-实践,以效果为取向、以功利为考量的行为是属于技术-实践领域的。可见,韦伯是在康德主义基础上建构自己的伦理类型学的,责任伦理的首要特征就是对前康德主义的功利论或后果论的批判,进行功利价值与伦理价值的区分,“它所关注的不是工具理性的‘目的-手段’的事实关联,而是承担行为后果的‘当为’,即价值关联”。冯钢:《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韦伯伦理思想中的康德主义》,《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4期。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责任伦理概念包括了效果价值,并且它是责任伦理优于信念伦理的核心要素,由此出现的疑问是:责任伦理中的效果价值或“顾及后果”的原则是否是一种目的论或结果论原则?“顾及后果”原则会不会最终将责任伦理引向了前康德主义的目的论?仔细分析韦伯的相关论述,我们可以很明显地获得这样的认识:不能把责任伦理退化理解为结果论。虽然责任伦理和结果论都注重后果,但责任伦理是一种在行为发生之前、行为选择之时的顾及后果,是行为者对自己行为的预期后果、可能出现的后果(尤其是副作用)所进行的理性考察与伦理审视,或者说,是对可能出现的后果的一种道德反思,这种反思在很大程度上关切的是怎样防止最坏结果,怎样达到最好效果有时倒是第二位的考量;而结果论完全是把事后的结果好坏作为客观的道德评价根据。另外,责任伦理之顾及后果不是或不仅仅是影响自己的后果,而是社会公共利益。对长远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考虑,本身就带有超越一般功利的道德蕴含。

以“可计算性”为核心的工具理性日益成为现代世界的主导法则,政治领域也不断官僚化,日益成为不可抗拒的“铜墙铁壁”――韦伯将其形象地描绘为“铁笼”(iron cage)。正是洞察到现代世界的合理化趋势,韦伯立足于“价值中立”的方法论,将“现代性政治”本质性地阐释为官僚制和权力政治。在现代性政治中,政治行为遵循的无非是基于工具理性的效率原则,或者是基于利益计算的权力斗争原则,它们都从属于康德-韦伯意义中的技术-实践性领域。政治已被掏空,其内在的道德世界已然轰然倒塌,效率、权力斗争、利益驱动等构成了政治运作、政治家行为的唯一“信仰”,这便是政治现实主义的原则。韦伯对这样的政治现实主义持强烈的批判态度。如何看待政治?如何从事政治?政治家如何行为?韦伯的《以政治为业》演讲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把政治作为一种“志业”(Beruf)。Beruf,从字面上来说,就是职业,但韦伯赋予了人类世俗职业以宗教-伦理意义。韦伯不是仅停留在现实主义层面上理解世俗政治活动,而是要赋予政治以宗教-伦理的维度,他心目中的作为志业的政治应当是内嵌使命的责任政治。“现实主义者”所推崇的政治(典型表现就是权力政治)与“志业”全然无关、相差甚远。在权力政治中,从事政治的人是“依靠政治而活”的人,追求权力是他们天然的欲求,这样的欲求塑造了政治行为的“非伦理”的主观性。“这种追求权力的行为,一旦不再具有客观性,不是忘我地效力于‘事业’,而变为纯属个人的自我陶醉,他便开始对自己职业的崇高精神犯下了罪过。”②③[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01~103页。与以政治为业的政治家不同,“依靠政治而活”的政客深陷政治现实主义的泥沼中,完全缺乏客观性和责任心,权力完全沦落为世俗化的目的,正是由于政客缺少为某一“事业”献身的精神,由此,即便他获得了外在的世俗成就,“也免不了为万物皆空的神咒所吞噬”。②韦伯并不停留在“政治科学化”的阐释层面上,而是有着强烈的政治价值立场,他持一种责任伦理的政治观,并以此为基准展开对政治现实主义的批判,这一点又突出地表现为对权力政治的批判。不可否认,俾斯麦的政治实践给予韦伯支配社会学以重要影响,韦伯对于权力的理解多多少少也带有其烙印,但他深刻洞察到俾斯麦式权力政治的弊端:对单纯权力无批判地接受,由此导向无目标的世俗政治。1917年,韦伯在慕尼黑的著名演讲中清晰明了地表达出他对“权力政治”的批判性立场:“对政治力量最最有害的歪曲,莫过于像暴发户一样炫耀权力,无聊地沉醉在权力感之中,和一般来说对权力本身的所有崇拜。单纯的‘权力政治家’或许可以造成强烈的影响,但实际上他的工作既无目标也无意义。(在我们中间,也有着一种强烈的崇拜欲望,会给他带来荣耀。)在这方面,对‘权力政治’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③

以上可知,将韦伯责任伦理概念归置为工具理性或目的-手段理性是理论上的近视,将责任伦理退归为“结果论”或“功利论”同样是不得要领的。“顾及后果”是政治家负责任的政治行为;政治家应当将政治作为一种“志业”,政治内在的规定中必然包括了价值理性维度,政治行为应当具有“高度伦理性”。而政治现实主义掏空了政治的内在“客观性”与“伦理性”,一切政治行为变成了“为权力而权力”,丧失内在目标的政治行为只能被浮而不实的虚荣所包围。概括之,韦伯通过区分责任伦理与效果取向价值,彰显了责任伦理的宗教-伦理维度。政治现实主义将政治与道德、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分裂开来,权力争斗构成了政治的唯一规定性,掏空政治作为“志业”的伦理属性。可见,在政治与道德关系上,韦伯并没有以“去道德化”的方式否定政治的伦理维度,恰恰相反,纯粹的权力政治是“不道德的”“无聊地沉醉在权力感之中”的政客是对作为“志业”的政治犯下了罪过的。

三、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的界分:批判政治理想主义

效果取向的行为还构不成真正的伦理行为,其本质上是一种技术-实践。韦伯通过伦理行为与非伦理行为(效果取向的行为)的区分,阐释了责任伦理的基本内涵,尤其是“顾及后果”的责任感和以政治为业的崇高感,以此展开了对政治现实主义的批判。对政治理想主义的批判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他借助两种伦理行为框架(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展开了这一任务。这两种政治伦理都摆脱了权力政治等政治现实主义的规制,它们是对政治机会主义的拒斥,“政治伦理就是承认对作为‘事业’的政治的约束”。[瑞士]G.恩德利:《意图伦理与责任伦理――一种假对立》(上),《国外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如上文所说,以责任伦理为准则的行为者在事前行动要对自己行为的可能后果有清晰的认识,尤其是政治家做出自己的政治选择的时候要“顾及后果”;以信念伦理为准则的行为者只需从行为内在价值出发,行为的后果是上帝要考虑的事。信念伦理有两个特征:(1)它是“绝对命令”。信念伦理是一种“绝对伦理”,遵守信念伦理是绝对的、无条件的。(2)它是“不后果”的。这是与责任伦理根本区分之所在。

韦伯的责任伦理概念具有两项核心主题:一是责任伦理牵涉到某种信念;二是遵循责任伦理行事的人同样不得不对自己行动的可预见后果有所考虑。施路赫特指出,责任伦理的行为“不仅必须从道德信念的角度证明自身的正当性,而且还得从对可预见后果的估价方面证明自身的正当性”。李猛编:《韦伯:法律与价值》,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13页。这里涉及到“两种价值”的道德要素。第一个要素称为“信念价值”,第二个要素称为“效果价值”。恪守信念伦理的行为者并不是不负责任,但他只对自己行为的信念价值负责,无视对于效果价值所承担的责任。而在韦伯看来,效果价值具有伦理相关性,必须将之归并到其行为的道德正当性的考量之中。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一样都对信念价值负有义务,但两者的义务观是不同的。前者是历史义务观,践行的是政治价值观念,后者是绝对义务观,践行的是宗教-伦理观念。

通过区分两种伦理行为,尤其是凸显责任伦理,韦伯在政治实践上的意图是:激烈批判以信念伦理为准则的政治浪漫派和政治领域中的一切泛道德主义。韦伯是在德国在一战战败的特定背景下批判政治浪漫派或泛道德主义的,它有两个典型代表:一个是和平主义者,他们完全依循福音伦理而行事;另一个是社会主义者,倡导主张世界革命。和平主义者秉承“绝不以武力抗恶”信念,即使面对敌人入侵、国家灭亡、人民生灵涂炭,也不赞成以武力抵抗侵略者。他们在信念伦理的支配下,强调“政治诚实”的义务,认为应当公开所有的文件,哪怕是会使自己的国家受到谴责的文件。社会主义者以实现社会革命的理想为根本信念,只要有利于实现这一理想,哪怕放弃和平,多打几年战争也是可以的。韦伯认为,这样的政治浪漫派、泛道德主义者追求所谓的“纯粹信念”或“绝对伦理”,实际上是不负责任的“理想主义”:“遵照纯粹的信念伦理去追求一种终极的善,这个目标很可能会因此受到伤害,失信于好几代人,因为这是一种对后果不负责任的做法,行动者始终没有意识到,魔鬼的势力也在这里发挥着作用。”④[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15、112页。以“英雄伦理”行事,带来的却是“魔鬼”的后果;以绝对的“善念”出发,带来的却是“恶果”。

韦伯不仅以和平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为例来揭示出信念伦理在政治领域带来的消极影响,而且从学理上给出现代政治不以信念伦理为原则的依据。第一,现代社会实现了“祛魅”,一元论的、普遍化的绝对伦理即宗教伦理日益丧失合法性,现代社会不断分化,诸领域有各自不同的伦理规范。宗教伦理无法成为政治领域的绝对规范,政治伦理不能依循普遍伦理制订,建立在暴力、权力基础上的政治活动、政治关系必然要求一种“特殊伦理”。“正是人类团体所运用的这种正当暴力本身所具有的特定用途,决定着政治中一切伦理问题的特殊性。”④试图通过普遍伦理的绝对律令规制政治活动的政治浪漫派显然无视了这一点。政治浪漫派是一种无生育力的亢奋,陶醉在一种浪漫情怀之中。第二,现代世界是一个“伦理的非理性”世界。信念伦理是一种“简单思维”的伦理,它只是在这样的前提下,才构成行为者最优的道德准则:这个世界是“善果者,惟善出之;恶果者,惟恶出之”的世界。每个人只要以“简单思维”而动,即怀揣善念行动,心无旁骛,一切令人欣慰的结果便随之而来。然而,真实的情况是,世界是异常复杂的,这种复杂性在于整个世界处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悖论之中,世界呈现出“伦理的非理性”,尤其是在政治领域。由于权力斗争和暴力是政治活动的重要构成因素,所以,无论是“靠政治而活”的人,还是“为政治而活”的人都与“魔鬼”相伴左右。在很多情况下,人们要获得“善”的结果,不得不使用道德上十分可疑的手段;而人们善良的美好愿望或良知很可能会给政治实践带来非常严重的恶果。

在韦伯看来,人们不得不在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保卫城邦”与“灵魂拯救”之间做出抉择。“采用暴力的手段并遵守责任伦理的政治行为,它所追求的一切事情,都会危及‘灵魂得救’。”②[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115、116页。在韦伯的自我抉择中,民族国家的利益是优于诸如“国际和平”“社会主义的未来”等伦理信条的,韦伯也不祈求在如此这般的信念伦理中获得灵魂的拯救。韦伯将自己的立场深深地扎根于“责任政治”的实践中。责任政治要求在政治行为中遵循责任伦理,这也是对政治家提出的道德-伦理准则。“能够深深打动人心的,是一个成熟的人(无论年龄大小),他意识到了对自己行为后果的责任,真正发自内心地感受着这一责任。然后他遵照责任伦理采取行动,在做到一定的时候,他说:‘这就是我的立场,我只能如此。’这才是真正符合人性的、令人感动的表现。”②那么,“为政治而活”的政治家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能力,才能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辜负这样的“志业”?韦伯指出了三点:激情、责任感以及判断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激情、责任感体现为宗教-伦理理性,它是一种以政治为业的强烈信念,常常表现为对政治这一事业的“献身”,实际上是对信念价值的承诺与坚守。判断力是摆脱情绪、主观想法以及抽象信念的“客观理性”,是一种冷静洞察现实的能力。拥有判嗔Φ恼治家意味着,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政治领域的现实,认识到自己行为与可能的后果之间的相关性,进而在深思熟虑后果断抉择,并且勇于对自己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判断力实际上是政治家对效果价值的伦理相关性的承认即顾及后果。只有具有这三种品质的政治家即具有责任感的政治家才能既超越了纯粹追逐权力的政治家,又能超越纯粹追求信念的政治家。

由上可见,韦伯同样不赞成以信念伦理的方式解决现代政治领域存在的政治与道德、暴力与伦理、手段与目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悖论问题,在他看来,主张这种观点的人是政治浪漫派,只有责任伦理才能将信念与效果、手段与目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统一起来,只有具备责任伦理的政治家才能真正解决政治道德悖论。

政治伦理论文第3篇

解决伦理思维的理论有效性的条件。伦理思维的实践性前提批判,则对于解决伦理抉择的现实困惑、伦理实践的宽松社会环境问题等,至关重要。

伦理思维理论性前提批判的展开,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对于习以为常、未经理论审查的伦理观念.进行严格的甄别.以便析出在理论上可以完全成立的伦理规范。另一个层次是对于合理的伦理思维有制约作用的伦理理论基本预设,加以分析性陈述。

审查习以为常的伦理观念,一方面,要关注真正常识意义上的伦理戒条对于人们日常生活有序进行的不可须臾或缺的性质。所调真正常识意义上的伦理戒条,是指那些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自然进行中间,不为人经意地发生着规范人的行为的伦理观念。这些观念,来自于相沿以久、自然有效,可谓伦理“公理”的历史性伦理传统。尽管这些观念也需要批判地审视,以厦给以理论确证。但这方面还不构成审查的中心问题。因为诸如“不要欺骗”、“应该诚实”一类的常识性伦理戒条.在其还不为人们普遍怀疑与抵制的情况下,它们还可以维持其固有的伦理调节功能。相比较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另一方面,即审查那些经强有力的社会组织执意提倡,既涵盖了日常伦理内容,又充满了意识形态要求,而且久而久之被视之当然的伦理条规。这些条规,因其包含了日常伦理中人们以为当然的成分,而不容易引起伦理学研究者的警惕,更不容易引起芸芸众生的置疑。同时,也因为其中还含有以激动人心为目的、以号召人们忘情地投入某一社会运动为宗旨的政治化因素,往往使身在其中的人们陷在“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伦理遮蔽状态之中。这两个理由都促使我们对此类伦理观念加以严格的理论审查。可以说,这类观念对于当代中国人建构合乎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伦理,有亟需矫正的一面。这是由于,一衬混杂了常识伦理与政治性伦理界限的伦理规范,既无法准确地给予人们调整行为决策的伦理指令,也无法使人辨别干扰人们伦理自律的政治畸因,从而造成政治对伦理的替代。一种基于政治要求的强制规范,便可能升格为必须如此的“崇高”伦理。进一步,使伦理要求因政冶强控而变质为阻碍人的发展的伦理绳索,使政治控制因伦理制约而导致社会生活高度紧张。在此,伦理与政治相互损害。理解这一点不难,只需看看“”时期的伦理状况就行了.

审查伦理与政治混杂的那些“伦理规范”,目的是还伦理以保护人们行为确当性、还政治以维护人们合法利益正当性的本来面目,从而解除两者相互损害的危险。在审查的方式上,可以多样化.但需要强调,那种含有伦理名义进行政治迫害、以政治要求进行伦理镇压的可怕“伦理规范“,既不属于需要审查的范围,也不属于有确证必要的伦理旧制,而应当予以坚决的拒斥.在审查中,对于那些各需安顿的要求,应有一个合理的安排.如对于鼓荡其中的激情加以净化,安置于纯粹理想的领域内,使其成为批判社会一伦理生活中不合理现象的伯神动力,就具有不言而喻的意义。又如把政治从政一伦混杂的状态中割离开来,从而使其着力的制度建构完善起来.更好地将权力与利益关系加以约束,对于形成伦理实践的优良环境,也不无意义。再如将伦理作为独立的社会要素对待,对其理论论证加以周密的关注,对于提高我们的伦理生活质量,也会有积极作用。

至于关乎伦理思维确当性的基本理论预设的批判,因其属于伦理学的方法论,必须在伦理理论建构之前进行。这一工作大致可以区分为三个方面。第一,对伦理致思的范围进行划界.之所以需要划界的理由是,划分伦理学的专门致思领域,有益于伦理学解决自己这一学科的独有理论问题,而不致于使理论界限模糊,变成其它学科的附庸。其实这也是任何一门学科为自己的学科存在进行辩护的要求。具体的划界,可有三点。一是划分伦理一道德领域与非伦理一道德领域的界限。这一划分,既是为了避免传统中国思想(尤其是古典儒学)混淆伦理与政治两种社会要素的伦理思维误区,也是为了避免在现代社会备种不同要素日益分化的情况下,去徒劳地进行因匮缺有针对的分析,因而显得无意义的贯通性研究.从而将调节日常人伦关系的“伦理”和提供与之相关的价值论证的“道德”,作为伦理致思的学科主题。二是划分伦理学的内部科际界限。这种划分的起因,既是由于伦理学要解释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愈来愈多,需要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去加以透视,也是由于伦理学在发展中已显出内部学科分化的明显迹象。在最抽象的哲学层次上,伦理学以道德哲学的理论形态,通过解释最深层的伦理实际问题来树立伦理学的理论尊严。在伦理学所需面对的最大量理论阐释的个体道德与公共伦理问题上,沦理学以较严格的理论筹划,分别为个体的私人生活与公共活动提供伦理辩护与道德要求,并以此来显示伦理学的严诬理论性与实践有效性。在其处理的种种边缘性伦理问题方面,伦理学以应用学科的理论致思,将“现代问题”纳入伦理探讨的范围,给环境、军备、企业、生命、死亡等问题以伦理诠释。伦理学的内部科际分界,无疑给了伦理学以更宽广的理论视域和发展动力。三是划分伦理理论类型的界限。在这里,伦理学以其义务论一目的论的划分,来表明它如何为人的尽职尽责与台目的的行动,进行理论分辨,以其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的划分,来刚立伦理思考的命题可靠性、行为正当性和行动有效性的不同理论论证途径。这类区分,为伦理学提高自身的理论质量奠定了基础.从现代视角来看,这三种划分,已成为任何伦理致思所必须首先择定的问题。

第二,对伦理思维的基本指向加以确认。这个问题可以具体化为,伦理致思究竟是为实践提供先导性的原则,或是为其进行跟踪性的辩护,或是为理论自身的逻辑可靠性提供自足的论证,将其囿限于“智力体操”(费孝通语)的狭窄范围内,还是以理论的严密筹划去为伦理实践服务,从而开拓伦理研究的广阔天地。在习以为常的观念中,伦理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似乎伦理原则是在任何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预设着,就可以处理每一种行为的确当与否。这种假定,无疑是将伦理规范置于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之上,从而既把生动活泼的现实干瘪化为伦理独大的图式生活,又把来自生活实践、并在生活实践中为自己注入不竭活力的伦理动源给抽空了。因此,有必要将这一思路扭转为:伦理规范是在现实生活实践中形成,又在现实生活实践中丰富、提高的。伦理规范只能在追随现实生活步伐的过程中,自己的有用性辩护,为白己的存在提供理由。在生活中寻求伦理活力,又回馈生活以提升其质量的伦理动力,是确定伦理与生活关系的唯一方式。从这个角度去看伦理理论的存在依据,我们如果将其限制在纯粹逻辑推导的层面,试图依此为伦理学的理论发展提供有力的辩护,无疑是在摧残伦理学的“性命”。伦理学只能在生活中、以显示其有用性的方式“活”下去。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伦理规范是理论判断,还不如说是实践选择。

第三,对伦理学的问题阐释方式进行确认。在此所说的“问题”,不是伦理学具体处理的诸如幸福、快乐、责任、义务、爱情、友谊一类问题,而是以何种适宜的、统纳各种具体问题阐释方式于其中的、对伦理问题分析有普遍有效性的伦理致思方式。在以往的伦理问题阐释方式上,大多显现出一种独断论的倾向。伦理学总是想向人们宣告“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值得的、什么是不值得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伦理学总想在人们自我进行伦理决断之前,代替人们先行做出决定。伦理学的这一思维倾向,使其容易与政治汇流,依靠政治力量来推行伦理规则,从而给伦理学打上不可挽回的伦理专制烙印。在伦理学面对市场经济带来的普遍参与、社会平等、思想多元局面的情况下,它之走出独断的境地,建立起商谈的伦理致思氛围,就有其紧迫性。伦理商谈,依据对哈贝马斯的理解有两层意思,一是“普遍化原则”,即每个个体从自身假定的普遍规范出发,以任何一个体都可以获得满足为基准,产出的可预计的结果和附带效果,可以为一切有关的人不经强制地加以接受。二是“伦理商谈原则”,即只要一切有关的人能够参加一种实践的两谈,每个有效的规范就将得到的赞成。这一伦理诉求,无疑是与伦理独断相反对的。它肯定人们之间共同台作对于寻求伦理真理的绝对重要性,致力防止在伦理讨论或谈论中出现压制现象,保证一种基本平等的理想性伦理致思环境。可以说,以伦理商谈的方式去阐释伦理问题,比之于以伦理独断的方式去二元式地划分好坏、对错,对于解释伦理问题要有意义得多。

伦理思维的理论性前提批判,为伦理学的理论思维提供清晰、可靠的致思可能性。因此可以解决的伦理难题是:其一,伦理“学”如何可能。一个学科如果不能保证自己具有与其它学科不同的研究对象,并且将这一学科与其它学科的界限划分清楚,既不期望包揽所有问题,也不模糊研究对象的边界.就很难保有自己的理论地盘。伦理学“仅仅”以人伦常理和道德价值为学科对象。这是伦理学具有其理论可能性的条件。其二,伦理学如何有效。一种理论有效与否,固然要靠社会历史来做经验性的验证,但理论本身是否自足,却构成这一理论发生效用的自身前提。所谓“自足”,是指理论的研究对象有效,显然也需要对自身的理论严肃性加以认真的对待。这是伦理学不致被现实生活悬搁起来并变成“绝学”的依据。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伦理学这样一门有着强烈实践性品格的学科而言,在重视其理论性前提批判的同时,更需要关注它得以成立并受之影响,乃至受之支配的社会历史变迁,对它的运思所发生的作用。这是进行伦理思维的实践性前提批判强有力的理由。伦理思维的实践性前提批判,是对伦理思维据以运用、实践性前提批判,是对伦理思维据以运思、的社会历史条件进行甄别,以便明了实际展开的伦理运思所依赖的现实基础是如何的。这种批判,可以区分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凸显伦理规范寄寓的现实社会合理与不合理的种种事项,使一定时域与空域中伦理的社会支撑点、实际作用点显示而出,也使消解伦理作用的社会因素被人们识别,从而保证社会给伦理运思提供一个真实的、良性的环境。二是从一般意义上确证对任何社会的正常伦理思维均有不可忽略的意义的起码社会支持条件。从而,在一种有比较的陈述中,确认有益于合理的伦理运思的起码或最低限度的社会支持条件。

就第一方面而言,分析一个社会有益或有碍伦理思维的因素,需要在一个具体的社会历史氛围中进行。而且,不能使不同氛围的不同社会历史条件通约,以一种发生了位移的条件——即以一个具体的社会历史氛围(通常以一个国家为界限)为论说对象,却以另一个国家的伦理文化传统与伦理运思方式、伦理基本观念与伦理社会诉求来讨论前一个国家的伦理世象。这样的讨论不说完全没用,但意义是非常有限的。就此而言,我们讨论伦理问题,起码应当首先着眼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中国社会历史的具体情形。就目前来讲,中国社会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大转型。从历史的视角看,传统中国作为一个由道德理想主义支撑人们观念大厦、由伦理中心主义维持社会运转的国度,应该是最有益于伦理思考的了。但是,透过表象观察,传统中国的政治专制瓦解着道德理想主义的根基,小农经济制约了人们的开阔视野,使人们的伦理关注仅限于政治比的人伦关系,大一统社会虽将伦理置于中心位置,但伦理也由此变成政治的奴婢,实际上丧失了它健康地发挥作用的社会条件。一点不为过地讲,古代中国是一个伦理专制的社会。也因为如此,古代中国的伦理异化现象非常普遍。社会普遍推行的“伦理规范”恰恰在抵制合理的伦理准则。为此,当我们试图从传统中吸纳带有“现代性”的伦理思想资源,务必先行确立一个原则,即传统伦理结构必须解构,传统伦理只能在分散的伦理要素意义上,才可能被“现代”所利用、所组合。

再从当代的视角来看,中国社会从政治集权走向政治民主,队计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从一元社会发展到多元社会,已大致形成一个历史上不曾有过的社会良性局面。然而社会转型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从社会与伦理互动的角度审视,政治权力结构的重组所导致的权力裂变,使权力与利益的关系突显.权钱交易损害着为官者的道德良心,损害着民众的道德认同。经济力量匮缺现范的膨胀,则使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依托于凸起的经济一元化运动,从而损害了人们对幸福与快乐加以把握的正常心理。多元汇流的跨文化传通,既带来了解放人们思想的新观念,又流入了引人专骛新奇、不辨是非的怪诞理念,因而在推动伦理思维多向思索的同时,又损害了人们对道德伦理的认同,甚至使人认为践履“正确的”伦理规范也是与多元相悖的伦理绝对主义,导致由道德的相对主义滑向道德的虚无主义。与此同时,社会历史变迁要求伦理学为其提供道德辩护,又使伦理学在欠缺充分的理论准备的情况下,成为与引导社会变革的经济学、政治学相“争宠”的”显学”。伦理学突然一下要为社会做全面的解释说明,以致无法为自身合理地定格定位。

只看到现下中国社会对伦理思维的不利影响,自然是不公正的。悠久的伦理传统为我们现代的伦理思考提供了可资利用的丰厚资源。一方而这是因为“我们总是活在传统中”,理解了传统才可能更好地理解现代。我们的伦理传统尽管渗透了不少必须清除的杂质,毕竟以其历史的厚重感提醒我们,一种在历史中有效的伦理观念,它何以是有效的。由此启发我们去考虑伦理的规范逻辑与作用逻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一切历史部是当代史”。历史之汇入当代,为我们所理解、变形、接受。消化、融汇,乃是必然。站在现代立场上,传统伦理的一切利弊,都是现代利弊的历史性投射。这推动我们去除借口、直面当下,把伦理的历史理解转变为现实思维。再说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广泛推行,既带给人们巨大的伦理冲击,也带给人们伦理重建的宝贵机会.市场经济及其相应的社会变革,对于形成“现代”道德的意义与具体作用,已见诸与此相关的大量伦理学文献,在此不予具体讨论。至于撇开具体社会情景,为伦理运思勾画一个最低限度的社会支持条件,则是为伦理学提供一个普遍有用的理论自辩辞.回答伦理学究竟需要一些什么样的社会支持条件,需要首先确立一个答问的原则,即这些支持条件不能以“要什么”、“不要什么”的二元对立方式来解答。由此以一种只具有相对意义的比较法确立起的沦理学最低限度社会支持条件,才是以信赖的。据此,把人的第一天主——政治(这是从亚里士多德的“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椎出来的),人的生存依据——经济,和人的精神寄托——文化,作为三个相联结的点,勾画伦理的社会支持条件,就基本足够了。

政治是制约人生活最强有力的“手”.政治的运作类型非常复杂。但作一个与本文论旨相关的简单划分,可以将其分为民主政治与专制(集权)政治两类。专制(集仅)政治以其“压人头”即压制人们的政治参与、政治要求与政治自主)、“砍人头”(即以剥夺人性命的方式维持政治高压统治)而造成一种非伦理、甚至反伦理的社会景象,伦理只能成为恶劣政治的帮凶。民主政治则以其“数人头”的方式,即在政治自由的起点上,维持一种政治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局面。这种政治有其弊端,但它以“社会公正”为政治运作的基本目标,则对于社会大众在关注私人利益与德行的同时,高度关注社会公共道德状况,具有积极作用。

经济是现代社会最深层的推动力量。经济活动以其展开的方式而言,可以分为自足的与市场的两类。自足经济促使人们关注个人一己所得,因而最多能够使人对私人品行表示留意.市场经济以其无所不仰的“手”作用于全社会所有人,个人的获利与所有人的获利密切相关,公共经济活动的严格规范成为众所关心的问题,从而使得公共道德变成优于私人品行的主导德行,使伦理变迁显现出一条从私德主导到公德优先的轨迹。

政治伦理论文第4篇

关键词:马克思;政治伦理;基本观念;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3-0036-05

马克思虽然没有显性的政治伦理著作,但是马克思在其理论和实践活动中却始终蕴涵着对社会政治问题的伦理考量以及伦理考量的政治诉求。政治伦理思想内蕴于马克思思想之中,是马克思思想的内在本质之一。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思维方式是实践唯物主义的。马克思的政治伦理思想超越形而上学和以往思辨思维,颠覆了西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治伦理范式,实现了价值与事实或科学与意义的深度融合。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内容极为丰富,我们可以从其哲学基础、对西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所表征出的政治伦理观念以及对共产主义理论的政治伦理观念等角度去理解和把握。

一、马克思政治伦理何以“在场”

客观地说,马克思著作中确实没有政治伦理的显性话语以及专门的著作,但其著作中却实实在在地渗透着政治伦理的精神与实质,马克思关于社会政治问题的思考中渗透着伦理考量、关于伦理问题考量中渗透着社会政治诉求。马克思政治伦理何以“在场”?我们可以从可能性和现实性两个层面来阐释。

从可能性而言,马克思政治伦理具有客观性。对马克思政治伦理的考量可以从社会政治问题的伦理底蕴以及伦理问题考量中的政治诉求两个方面来考察。就前者而言,任何政治活动本质上都是人的社会关系在实践上的展开,政治活动关系是人本质确证的一个方面,它必然涉及人的主观需求以及价值意义的考量,因而伦理底蕴也就必然呈现于社会政治问题的实践历程中;就后者而言,任何伦理活动本质上是客观满足主观即人的需要的行为,伦理本质上是一种关系范畴,主观的价值诉求以及意义追求必然需要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诉诸于现实,而非仅仅是一种玄思,即其不仅具有抽象的普遍性亦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这就使伦理问题考量必然涉及实践取向。所以,政治伦理是客观存在的,马克思政治伦理亦是如此。马克思思想广博精深,其思想超越了当时其它的社会思想流派,而滋润着广大的知识领域。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也许是始终对一切社会问题都‘有关联’的政治思想家”[1]。马克思是一个理论家,更是一个实践家。马克思的最终诉求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实现全人类的解放,这本身就蕴涵着对人类的伦理价值诉求,也就是把全人类的解放与伦理思想相联系起来。因此,有人认为,“在马克思本人那里没有一门作为学科出现的伦理学,但他却在整体上具有着深厚的伦理关怀,甚至主要就是从伦理关怀的角度出发的。”[2]所以,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是马克思思想的内在特征,亦是马克思理论和实践活动的内在诉求。

从现实性而言,马克思政治伦理具有必然性,亦即有从可能性落实为现实性的必然。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是由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部分所建构,这三部分本质上是整体的、互相交融的。马克思哲学是世界观、认识论、价值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马克思思想的哲学理论基础,也是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发现资本主义社会甚至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论基础;而政治经济学可以说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并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命运的;科学社会主义本质上是马克思在批判性的基础上所建构的理想社会形态或状态,它是建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基础上的。概括而言,就是马克思运用剩余价值理论发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以及资本主义发展的命运,同时,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以及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马克思思想的理论体系始终渗透着人文关怀和伦理精神。所以,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是建基于实践理性之上的。正如我国学者杨楹、卢坤所说的:“在对资本主义非人性的制度情境的批判中,马克思基于实践的、现实的唯物主义哲学立场,批判性‘证伪’了资产阶级社会伦理观,彰显出一条诉诸对社会制度进行‘真正合乎人性’的实质性重建的人类解放路径。从而开辟了一种与资产阶级传统伦理学相异质的新型政治伦理的雏形。”[3]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的政治伦理思想不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且具有一种成为实践的现实性,也即马克思找到了一条从“应然”到“实然”的路径。

由上述可知,马克思政治伦理确实在场,其不仅在场,而且超越西方政治伦理传统,在西方政治伦理思想史的地位极具独特性和重要性。理解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不可以脱离西方政治伦理思想史。当代著名学者阿佩尔说:“严格说来,对人类行动的‘经验-分析的’经验根本上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没有先行理解人类行动的成功后果的(内在)规范,并把这些规范承认为评价的标准,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如其所是那样来描述人类行动。……简言之,无价值倾向的事实判断不可能处于历史经验的开端,而且也毋需把它们当做历史价值判断的出发点。”[4]由此可知,人类思维方式是在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相互转移的,政治伦理思想亦是如此。早期西方无论是苏格拉底、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对于政治的考量本质上是伦理视域的,是一种政治伦理,即使是在西方中世纪神学政治时期,政治依然是建基于虚幻的宗教道德之上,表现为一种伦理性的政治。但是,由于马基雅维利开创了政治伦理的现实主义路径,这种政治伦理则走向了非道德性、思辨性、客观性和分析性。20世纪中期以降,政治的道德性获得强势回归,其中以罗尔斯为代表。此时期政治与伦理结盟成为时髦,这是因为当时西方政治价值和政治伦理语境发生了变化。

总之,我们深入考察西方政治伦理思想史就可以发现,西方政治伦理思想把实性判断与价值判断相分离,没有把二者沟通融合起来,它是建基于形而上学立场上的。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吸取西方政治伦理思想的资源,其别是黑格尔的政治伦理思想,他“被黑格尔的历史概念所吸引……注意到政治意义上的人类事项在这里开始成了值得哲学家瞩目的东西。即使历史显示了绝对真理,也会给政治全新的价值。不论历史的演员(活动的人们、actor)是否知道,也不论活动的人们是否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总之,政治是‘实现’了哲学”[5],马克思政治伦理颠覆了形而上学传统,确立了实践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以人类解放为最终价值诉求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科学依据,把政治伦理中的事实性判断和价值性判断连接起来了。马克思以历史审视社会发展现实继而做出理论归纳,与从理论到理论的书斋式抽象不同,建构了一种有别于西方政治伦理传统的新型政治伦理学说。

二、马克思政治伦理的基本观念

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是在吸取西方政治伦理思想资源以及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现实基础上形成的。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以“现实的人”为立脚点,以人类解放为终极目标,以唯物史观为依据和方法,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和封建主义社会不道德的同时,力图建设一种公平正义的、合乎人性的社会。为此,我们对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基本观点的把握可以从三个维度来认识:马克思哲学的政治性质、政治经济学批判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方法。这三者是相互融合、相互交织的。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超越于西方政治伦理传统,这种超越本质上确立了一种实践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它以“现实的人”为分析基点,以批判性与建构性相互动,从哲学或伦理的角度来把握政治,同时又从政治的角度来理解哲学或伦理。

一是马克思哲学的政治性质或政治的伦理性质。我们知道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探讨的是根本性、前提性的问题,但是,马克思哲学并非是书斋里、唯心思辨或形而上学的学问,而是实践的学问。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反复批判了“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从而导致“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6]1马克思也指出:“你们不能够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消灭哲学。”[7]8“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7]15由此可见,马克思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其哲学是指向此岸世界,改变旧社会旧关系,建立新社会新关系,而非彼岸世界的玄虚。这也就决定了马克思所从事的一切理论和实践活动都是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是马克思政治伦理的中心,但这种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不仅仅是集体人,而且也是个人。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写过伦理学著作,但在其对宗教的批判、对封建制度及其道德的批判和对资本主义社会及其道德的批判活动中,可以找到马克思在道德批判活动中的价值标准问题,即马克思政治伦理的基本价值理念。“他们激烈批判中世纪基督教和封建社会对人性、人的现世物质幸福的扼杀,但同时肯定了被基督教神化了的人的精神性的高尚价值;他们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道德的虚伪、低俗、物欲横流,但并不否认物质幸福的重要,他们用以批判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思想武器,恰恰是资产阶级的旗帜——人道主义。”[8]这种人道主义,并非启蒙理性的人道主义,而是马克思对其人作了新的阐释:人本质上不是一种抽象物,在其现实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实践。同时,马克思还找到实现这种人道主义的科学途径,那就是唯物史观的发现及无产阶级历史地位的揭示,而这本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人是人的最高本质”[7]16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就是马克思政治伦理的基本价值理念。

二是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等旧社会的考察批判中深切地认识到人的缺场和价值的迷失,这种迷失具体体现在政治主体、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公民社会和政治目标等方面。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之中,建构了合理“合乎人性”的政治伦理观念。

就政治主体而言,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由于处于社会底层,表现出种种异化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完全丧失了合乎人性的外观”[9]45。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也指出:无产阶级是一个“由于自己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这一特殊等级是“若不从其他一切社会领域解放出来从而解放其他一切社会领域就不能解放自己的领域”[7]15。“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10]“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9]45实现“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11]189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以至整个人类社会充满了伦理关怀。

就政治关系而言,政治关系本质上是“现实的人”的现实社会关系的表现,其是指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围绕权力和权利的关系而形成的政治关系。马克思认为,在私有制条件下,人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本质上是异化的,完全违背了人的本性以及个人与社会的融合。“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12]170-171“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12]170-171“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12]84马克思对政治关系充满着人文关怀和价值诉求。

就政治制度而言,马克思很少论及具体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马克思主要是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或者社会形态的角度来阐述政治制度的。马克思尖锐地指出,旧社会是使人处于“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7]10之中,是“精神的动物王国”[13]、“人类动物学”[11]134,资本主义社会虽然有所进步,但是依然是不合乎人性的社会,人处于异化状态之中。因而,需要确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这种共产主义制度是充满着“无‘正义’的正义立场”[14],即“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11]189,是一个合乎人性的社会。“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12]81这些都充分体现了马克思的政治制度的伦理关怀。

就公民社会而言,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在现实上而言,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实践,是具体的人和真实的集体。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公民和社会、个人和集体、社会与国家是分裂的、二元对立的,特别是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观表现得突出,那这种社会本质就是非人性的,轻视人的自由自由性。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真正人的历史的开始,因为在这个社会是“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5]

就政治目标而言,马克思亦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经济学中得出结论的,那就是人类的解放。马克思认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6]资本主义社会及以前的社会是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即人的依赖和物的依赖阶段,那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显示人的自由个性阶段才是真正的阶段,这深切地体现了其政治目标的伦理关怀。

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方法。马克思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把人类解放与历史唯物主义联系起来,寻求到了一种科学的依据和理论方法。人的观念的突破是马克思思想的核心,亦是马克思超越西方政治伦理传统的关键。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56这种人是“现实中的个人”,其规定性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7]72-73。“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7]67“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7]73。正是因为如此,马克思确立了“现实的人”作为其逻辑起点,而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是以“抽象的人”为依据,从而使得“现实的人”出现了异化,人的价值和意义缺场。马克思深刻指出:“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7]84为此,马克思进一步分析指出:“而是在于揭示这种对立的物质根源,随着物质根源的消失,这种对立自然而然也就消灭”[11]275那这种理想社会就是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里面“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55。而上述实质的揭示,本质就是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史观,为理解和实现理想的‘应当’找到了科学的方法和理论。”[17]

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基本观念的三个维度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本质上是融合在一起的。应该指出的是,马克思的政治伦理思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具体来说,在早期主要是马克思以“理性的人”为逻辑起点来分析和批判资本主义文明的虚伪性和对劳苦大众的深切同情;在过渡期主要是马克思以“异化的人”为逻辑起点把政治伦理思想与人类的解放相联系起来;在形成期主要是马克思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历史唯物主义联系起来,找到了一种科学的依据和方法。我们从这一历史逻辑演变历程可以看出,对人的理解和把握是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关键,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政治伦理的哲学基础。

三、马克思政治伦理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虽然是在批判资本主义旧社会中建构他的政治伦理思想的,但其对资本主义异化的批判、实践唯物主义思维方式以及人类解放的价值诉求,依然是现时代政治伦理构建的不可否缺的重要元素。在当前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语境下,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对于构建当代中国政治伦理理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仍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一,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对于构建当代中国政治伦理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马克思政治伦理通过对哲学—人性的分析以及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方法的运用,深刻地揭示了政治关系从“应然”到“实然”转变的正确途径,即建立公平正义的合乎人性的社会,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指明了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显然,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是建构当代中国政治伦理的指南和方法,我们应该以此为依据来批判和吸取中西方政治伦理传统思想以及马克思之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伦理传统。就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而言,学界形成一种共识,就是主要有两种流派:一是以苏联教科书为核心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是以人道主义为核心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这两种流派都是对马克思思想的阐释,但是有着差异。前者注重从历史观和认识论来阐释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发展;后者注重从主体性和人的价值来阐释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发展,彰显人的个性自由价值关怀。这两流派本质都是把个人与社会加以分裂,没有从实践唯物主义视域来整体阐释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发展。同样,对于西方政治伦理传统也是如此,先是重视政治的道德性,此后偏重政治的事实性原则,当代的政治伦理学家如罗尔斯等探讨社会公平正义等,但这些都是从微观等角度进行,而非马克思的宏观和历史视野,且缺乏科学的方法;中国政治伦理传统虽然是一种道德政治,然而却是一种抽象的、纯属个人道德意志的行为,与政治事实脱离。从总体而言,它们本质上都没有找到从“应然”到“实然”转变的正确途径。尽管有这样的局限,但它们的政治伦理思想传统都蕴涵着丰富的思想资源,我们可以结合中国特定的时代条件、文化基因以及现实政治需要,以马克思政治伦理为指导,对这些资源进行综合创新,以形成中国特色的政治伦理理论。

第二,马克思政治伦理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本质是对政治社会关系的伦理关怀,这种伦理关怀是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建设公平正义的、“合乎人性”的社会,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最终实现人类的解放。目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还不是很完善,现实政治关系和政治活动中出现了诸多不符合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要求的现象。因此,我们要依据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科学发展观提出要“以人为本”,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它是马克思政治伦理基本价值理念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把“以人为本”贯彻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充分体现在各项制度创新体制创新之中;在处理政治主体、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公民社会以及政治目标的伦理关怀时,始终关注马克思政治伦理思想立足于“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是为了人的自由自觉而全面发展,更多地注入人文关怀和价值底蕴,从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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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2.

政治伦理论文第5篇

就方法论来讲,每一门科学都有自己的研究方法,而任何方法都只能来自于该学科自身的运动规律。同样地,从宏观层面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需要首先分析其本质特性,再运用方法论从而推断出其研究路径。一般来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属性包括社会性、政治性、科学性、服务性,运用方法论相应推断出其研究路径即社会路径、政治路径、科学路径、伦理路径等,这是基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属性的应然价值取向。前三种研径路径概念使用经常化,相关理念较为成熟,下文对这三种路径作简要论述。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性指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社会活动所体现出来的社会特征。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它具有一般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特征和价值…。

从系统论的角度看,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就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归属于社会的精神系统,它在社会实践中,对社会系统及其要素起着保障作用。社会路径的理论基础根源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性。社会路径就是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性的特征从宏观的层面指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来说,一方面,要求思想政治教育主动面向社会,置于整个社会系统中,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现象相联系,传递精神意识,维护社会延续和人的发展,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结果,即培养的人才合格与否也要接受社会的检验和取得社会的认同。社会路径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路径,因为其充分地了解和把握了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指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所以能够真正地将思想政治教育回归社会,在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效果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的部署,不仅体现了社会路径的重要性,也表明了社会路径由最初的简单等同于“社会实践”,走向了制度化、经常化的发展态势。

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性指的是思想政治教育总是以一定的阶级关系为依托,以一定的阶级理论作为理论指导并总是为着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保证一定的阶级和政党在意识形态中的话语权和领导权。政治路径,就是着眼于加强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弘扬主旋律,具体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要求坚持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强化意识形态的功能,巩固思想政治教育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要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思想政治教育则通过政治导向实现此功能。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学科有其固有的特殊规律。科学路径的理论基础根源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此处的“科学”不是取其广义之意,因为从广义上讲,社会路径、政治路径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符合历史进步的总趋势,都可称为“科学”的路径,这就造成三种路径概念交叉重叠、边界模糊,亦无辨析之义。此处的“科学”是取其狭义之意,科学路径是指着眼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内部的自身完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学问学科化的根基。科学路径关注的既包括学科理论体系建设,又包括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李屏南老师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最主要的是内容的科学性,体现在理论的彻底性、层次性、系统性。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必须得从实际需要出发,如果目标过高、内容太空,将会达不到思想政治教育预期的效果。

上述三种路径,从不同的视角切入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这对于指导其工作、提高其实效性具有重要作用。社会路径提供了思想政治教育长足发展的外在动力,科学路径是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力,政治路径指导和保证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方向,三者同等重要,不能片面强调或是忽视某一路径,否则就会适得其反、走向极端。如果重视社会路径而忽视政治路径会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的泛社会化,弱化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偏离正确的发展方向,从而丧失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如果重视政治路径而轻视社会路径,又会导致泛政治化、夸大阶级性,不仅在理论认识上将思想政治教育系统与社会系统隔离、分置,在实践中也会弱化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力、说服力和实效力。同样地,科学路径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巩固其学科地位的基础,但是也不能借口科学路径,而出现中性化、去政治化的倾向。

二、伦理路径存在的必然性分析社会路径、政治路径、科学路径和伦理路径是同样重要的,之所以要单独讨论伦理路径,是因为前面所提到的“伦理路径”是基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属性表现在研究路径的价值取向的一种“应然”,而“实然”状态是,“伦理路径”作为一种概念没有惯常使用,尽管这种研究路径已经被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加以运用。要提出“伦理路径”概念并对其进行学理辨析,还得解决一个逻辑基础问题,那就是伦理路径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路径是否有存在的必然性?

从研究路径结构的内部原因来看,第一,不论是政治路径还是科学路径,从其立足点来看,主要是从教育者,归根到底是从统治阶级的视角出发的,在思维方式上是单向的。这种单向的思维模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的单向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可以概括为:政府制定目标一学校安排课程一教师在课堂上灌输结论一通过考试进行评价;二是把思想政治教育仅仅视为教育者对学生的单向行为。第二,政治路径、社会路径、科学路径共同的前提是,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事实,因此在研究路径提出前已经预设、构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应然状态或者说是理想状态,而这种预设难免有窄化路径范围的嫌疑,看似完整的三种路径内容构成实则尚有空白区域未涉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事实,其基本制度性教育能够对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制度性需求作出积极的、恰当的回应。

这种回应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部门职能的政府性解释和回应。但是“制度化”并不意味“不变化”,尽管现行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满足市场经济社会在现阶段及今后一定历史时期内对社会主义制度性教育的需求,但是还有一个事实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高校传统的、单一的思想政治教育在一定程度已经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现实,如今社会的焦点多集中于经济利益问题上,从而淡化了意识形态,现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为市场经济社会提供体制性教育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供给内容跟不上社会发展需求的情况。第三,社会路径和政治路径单纯从政治角度和社会需要论模式进行理论探讨,往往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历史本质或者说社会物质基础、社会功能和社会普遍价值导向来阐述思想政治教育现实的起源、发展、类型以及社会历史作用,而忽视对思想政治教育个人价值深入的研究。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功利主义倾向,工具理性凸显,而忽略价值理性。无可否认,社会路径、政治路径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长期化、常态化的研究路径,也是重要的研究路径,但是也得正视这种研究视角的理论曾经表现在功能论、价值论上的功利主义立场,并致使思想政治教育只重视其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重视其即时的、显性的泛政治功效,而忽视其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对个性发展、完美人性与素质发展的作用,致使思想政治教育表现出追求短期效应的工具理性和工具论的倾向,而忽视其对人长期性的教育、渗透、塑造的价值理性功效。从外部原因看,伦理路径的提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实践促进了人们新型道德观念、规范、品质的形成,人们的道德和行为由封闭向开放、由单一向多元、由依赖顺从向自主转变,个体的独立、自主化取向凸显。而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受教育者的“边缘主体”地位现象则与市场经济内蕴的伦理精神是相抵牾的,“市场经济并非仅仅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而是一种人的存在方式”4,即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存在方式,所以这种独立性相对于原来“人对人的依赖性”,是对人性的极大解放。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标准的选择”,政治不再是社会的唯一标准。随着文化逐渐脱离政治的束缚,教育也摆脱了这一桎梏,于是个性、主体性等压抑了许久的人性在教育中被重视起来,受教育者的权利与尊严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面对工作对象发生的一系列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要随之调整其内容和方法。伦理路径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路径的存在,是从伦理视角呼唤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理性的回归,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要适应市场经济内蕴的诸如主体自由、利义统一、个人与社会相统一的集体主义等伦理精神的要求,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路径自身结构完整性、科学性的要求,更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需要。

三、伦理路径的现实状况及学理特性伦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是紧密联系的,人们也尝试通过伦理视角x,--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研究,并且已有学者对这方面的研究作出突出的贡献。如:王小锡的《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1994),该书中作者尽管没有提出以伦理视角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研究,但是把两者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研究,其内容不仅有对思想政治伦理学学科性质及其理论源流的探讨,还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伦理目标、伦理内容、伦理过程、伦理手段以及道德评估进行了论述,在国内属于一种开创性的研究。

之后这方面的相关著述甚为少见,直到2003年,吴潜涛的《伦理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再次对伦理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进行了研究,作者论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伦理学的热点问题、新时期高校思想政工作管理、机制创新等问题,对国外伦理思想重点论述了当代日本伦理思想。在论文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有张坚强,对全球化背景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五大伦理困境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要重视民主、终极等伦理关怀。尽管已有学者们对这方面研究作出了有益探索,但此类有影响的相关研究数量较少,对其它现有研究进行梳理后发现尚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只是简单地将伦理学原理移植到思想政治教育,就传统伦理思想或是某一应用伦理学领域结合现代思想政治教育进行研究;抑或是将伦理学的“道德元素”植入思想政治教育,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有道德的内容,于是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内容中加入“道德教育”,或是仅仅强调和探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职业道德伦理等。

这些研究囿于对某一局部的研究难免存在着伦理学视野不够开阔,表现出片面性、局限性。这种研究路径在当今多元文化交织、多种思潮并存和各种利益冲突的形势下,日益显现出其理论的苍白和方法的失当等弊端。对伦理路径的概念、特性进行重新思考、辨析尤显必要。究竟何为“伦理路径”?本文认为,伦理路径就是要从伦理视角透过表层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身是否合理的道德追问来揭示其内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关注隐含在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的诸多制度和技术层面背后丰富而又复杂的伦理关系和利益需求,对教育活动给予道德评价,使教育获得理想的发展。这里需要先阐释所涉及的“伦理视角”的意义。

本文认为,“伦理视角”的“本体论”意蕴,就是要把道德视为一种“实践精神”,亦即“是人类把握世界的特殊方式”,“是人类完善发展自身的活动”。一般说来,道德作为规范的“工具性”,陶冶情操的“导向性”,可以说是世人皆知的,这正是道德的价值所在,但这并不能完全、真正地揭示道德的特殊价值,道德与经济、政治、科学、宗教和艺术等意识形态并立于现实的生活之中并发挥其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它们在作用的领域、方式和程度等诸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从“本体论”或方法论而视之,应该还有一个形而上学的追问。对此,马克思曾经做过精辟论述。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曾把人类把握世界的方式分为四种,即科学理论的、艺术的、宗教的和实践精神的。道德属社会意识,是一种思想关系,因而它是一种精神,但由于这种精神是以指导行为为目的,以形成人们正确的行为方式为内容的,就不同于科学、艺术等其它精神,又具有实践性。所以,道德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种实践精神。道德这种实践精神,它是通过价值的方式把握世界,亦即把世界分成两部分——善的和恶的、正当的与不正当的、应该的和不应该的。从一定意义说,伦理学就是一门有关善的价值科学。以此为视野,就要求在关系的调节、行为的约束等方面,对“哪些是有价值”的、“哪些是无价值”的、“哪些是负价值”的做出回答,亦即把“价值分析”作为重要的视角或方法。

所以,所谓“伦理视角”的“本体论”认识,就是视道德为一种实践精神,以“价值分析”(亦即求善)的方式来把握世界,这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伦理视角的特殊意蕴。伦理路径的理论基础根源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属性——服务性,而“服务性”是否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属性?学界已有争论,莫衷一是,有学者认为,服务性仅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服务功能,不能作为本质属性,若如此,难免有削弱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性的嫌疑。有学者则从伦理视角深化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认识,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公共管理的一种方式,服务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内涵,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起源的历史考察得出的结论,这不是对原有的思想政治教育进行颠覆性变革,而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理论的完善和补充,这对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把服务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内涵,并无消解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性的嫌疑。那种担忧服务性消解政治性的观点实质上是担忧服务性弱化了政治性的“阶级性”维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要讲政治,要体现阶级辩护和保障的功能,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服务,而不是体现在服务本阶级以外的层面。这里必须要肯定的是,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性又被称为阶级性,它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体现,任何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揭示,如果离开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特征,那么这种揭示必然走向误区。

政治伦理论文第6篇

【关键词】中西方行政伦理 政府本位 公民本位 行政法制 中国行政伦理建设

无论是在西方国家的“政府再造”运动还是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中行政伦理思想都具有著无比重要的意义和影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致力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面临着伦理道德转变和价值观念转换的社会主体,其行政伦理失范显得尤为突出。当代我国行政伦理建设正处于世界一体化、全球化与民族文化交融的历史进程之中,正视西方先一步发展的相较完善的行政伦理外源性支援背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才应该是我们理性选择的现实逻辑。

一、中西方行政伦理文化差异性

我国传统行政伦理学的历史始终围绕着家国同构的伦理政治流变,两千多年的封建时期统治者都以儒家伦理文化为理据约束公众和自身,以维护自身的统治。而西方行政伦理学汲取了古希腊雅典城邦的民主治理模式、罗马的“共和制度”治理模式以及中世纪的神学政治和封建等级制度等等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性善论”与“性恶论”的差异

我国“性善论”是对人性为善的认定,在行政界,习惯以道德、自律对行政人员的个体伦理约束,灌输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私奉献精神。

西方“性恶论”以“经济人”假设为导向对行政人员自觉性和天生向善的本能期望很低甚至予以完全的否定。

(二)“政府本位”与“公民本位”的差异

虽然我国已经确立“执政为民”的行政伦理思想,但封建思想的残留、传统行政伦理的失范仍是顽疾。因此,目前,我国仍处于半官半民,还是以管理而不是服务为主要职能。

然而在西方国家,悠久的契约观念对其行政伦理有着深远的影响。这一观念阐释了人民与政府是一种授权与被授权的契约关系,因而意味着政府与公民的权力与义务既统一又依存,即资源交换的互惠互利行为。所以,在实际上,政府行政人员初衷便是为公众服务,那么相较我国来说,对“公民本位”更加容易体现。

(三)“权力至上”与“法律至上”的差异

我国传统社会源于宗法制,从而形成了以德育人,以德治人的思维方式。封建时代君权大于一切,“权大于法”深植人心,使我国的行政治理工作和行政伦理建设发展迟缓,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实行道德和行为改造约束。

而西方国家所推行民主思想及法律至上的意识必然造就其以法律约束的权力观思想。在漫长的发展中,西方国家逐步形成了法律至上原则,使得社会一切个人、团体等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了合理的统一,对社会具有平等性全和面的适用性。

(四)“德治”与“法治”的差异

在我国,由于历受儒家影响,强调当政者要施行德政,同时加之必要的规章等外部控制方式为辅助手段来强化行政人员的客观责任和道德修养,因此,由此看来我国行政管理的“德治”色彩比较浓厚。

西方国家对作为社会个体的人的主观责任的看法与我国相悖,持有消极态度,因此其在制度设计上,主要通过使用法律、规则等外部控制方式来加强行政人员的客观责任,同时加之一些必要的道德教育、伦理培训等为辅的外部控制方式,从而达到强化行政人员的主观责任的目标,“法治”色彩比较浓重。

二、我国行政伦理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便步入了新旧行政伦理并存的局面,展开了社会转型大背景下别开生面的行政伦理建设新局面。十之后,我国政府致力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由全能型转变为服务型,即便如此,我国行政伦理失范问题依然存在且亟待解决,尤其是政府腐败、寻租以及公信力缺失等问题,我国传统伦理观念造成了公共伦理观念缺失的思想和意识困境。

(一)我国行政伦理进步之处

1.从“人治”逐步转向“法治”。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致力于建成道德健全的法治社会。

2.从“官本”逐步变为“民本”。我国不断推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断深化“执政为民”的“民本”思想。

(二)我国行政伦理不足现状

1.行政伦理意识缺失。在社会变革冲击下,我国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想弥漫,行政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服务意识淡薄。

2.行政伦理行为失范。现有的社会改革进入“深水区”,权力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社会公德缺失,行政成本巨大,卖官、公款贿赂行为破坏正常组织程序,失职渎职行为严重,公权私用侵占公共资源,社会公信力缺失。

3.行政伦理制度缺失。社会新形势下制度法规渐趋僵化,政府信用制度缺失,权力监督制度乏力。

三、西方行政伦理的我国适应性

(一)适应性

1.行政伦理法制化。西方传承了古罗马的法律精神崇尚法律至上的意识,公民是一切权力的来源而政府权力基于人民权力的让渡和委托,人民又常常以法律形式行使其人民,由此便决定了权力来源于法律,因此便有了“将权力锁进制度的牢笼”的经典名言,以法律来保障权力的制衡,保障公民权利。

我国则以改革开放的契机推进依法治国,但是仍不可避免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下人治色彩,虽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大人民立法,但人民却不能人人都行使立法权,对行政管理工作的约束更多的是依靠行政人员道德自律进行软约束,权大于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各种行政伦理失范的现象层出不穷。

因此,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步伐,促进行政伦理法制化,借助行政伦理立法规范行政人员的行为。

2.“民本”思想。在西方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人民为主,通过契约而形成,崇尚民主和。强调政治在于公民,由此可见,政府按契约提供为公民服务的义务,从而获得民众对政府的支持,包括政治和经济,因此体现西方国家遵循“民本位”的思想原则。

而我国的封建社会历史中的政府意志主导一切,行政人员向政府负责思想深深影响着行政伦理文化,导致政府扮演的更多的是管理角色而不是服战巧,我国行政制度不断改革但是“官本位”的思想依旧存在。

为了避免权大于法以及的纵横,我国应当不断学习西方的“民本位”思想,促进行政管理体制不断转型,从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还权于社会,正确使用公民让渡的权力。

3.加快行政伦理建设。我国过度把关注点聚焦于行政人员个人的道德规范上,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对组织伦理的关注度,忽视组织内的政策和程序可能产生不利于他人的个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缺陷和不合理性,所以应当借鉴西方行政组织伦理的成功部分,加快行政伦理建设。

4.创建行政伦理管理职能。行政伦理的管理机构与运行机制为行政伦理制度的基础,我国在建立行政伦理管理机构方面处起步阶段,一切得从零开始,而西方国家设立独立的行政伦理管理机构对行政人员进行有效的直接监管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我国可以创建行政伦理管理这一项新职能进行有效监管。

5.培养行政人员职业道德。我国对于行政人员的约束过度依赖于政治思想,但是现代行政人员职业化已经成为世界趋势,所以西方将行政人员职业化道德培训值得我国进行借鉴,通过他律、自律以及他律与自律的统一逐步实现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建设。

6.建立行政伦理监督机制。西方大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内外兼备的完善的行政伦理监督机制,建立行政伦理监督体系,重视发展民间伦理监督机构,适应行政伦理建设的发展。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缺乏充分地认识和理解,因此不存在真正理论和现实意义上的行政伦理监督,从而导致了行政人员的道德行为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监督,无法让行政人员从本质上提高道德素养。因此,我国有必要侧重建立多元化但又独立的伦理监督机制,从本质上提高行政道德素养。

(二)不适应性

1.“性恶论”的不适应性。西方国家的人性假设秉持的是“性恶论”,即以“经济人”假设为导向,对行政人员的道德期望始终保持着冷静和审慎的态度,通过建立在形式理性和非人格化和技术性基础上的官僚制度来强化行政人员的客观责任,但是其无法有效监督行政人员的主观责任。

而我国的“性善论”人性假设则更多的对于行政人员的主观责任进行强化和规范,辅之以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能弥补这一项不适应性。

2.“公平”价值观的不适应性。西方的行政伦理价值观虽也围绕着公平效率为核心与我国似是如出一辙,但是西方的公平价值观更多地强调的是从个人主义出发,最终维护的是资产阶级个人的利益。

而我国的“公平观”强调以集体主义为基础,以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最终目的,从而达到“共同富裕”。

因此,将西方的公平价值观放之我国的行政伦理是不适应的。

3.“个人主义”利益观的不适应性。西方国家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提出了公共利益即个人利益的总和或者集合。

然而我国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是长期以来公共利益国家化的结果,体现的是国家整体利益和个体、社会利益的统一。

因此,我国仅汲取西方国家所只强调的其中一个方面是不够全面的,并不能适应我国以“整体主义”为主的基本国情。

结束语:行政伦理在当代我国行政管理中非常重要,不管是对于国家行政人员职业行为道德的提高,还是对于政府行政能力和效率的增强都有拉动作用。在传统的行政伦理观念和社会体制以及社会文化背景中,我国和西方存在差异,了解这些差异,取西方行政伦理之长,结合本国国情以及社会转型现状有所扬弃,完善我国行政伦理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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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伦理论文第7篇

[关 键 词] 亚里士多德;政治伦理思想;体系;内容;方法

亚里士多德作为西方“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①和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②,一生在众多领域建树卓越。其政治学的代表作《政治学》一书,第一次将政治学和其他学科区分开来,使政治学形成了独立的研究领域,亚里士多德由此被公认为西方政治学的创始人;其伦理学的代表作《尼各马科伦理学》,是人类第一部系统完整的伦理学著作,奠定了亚里士多德作为西方伦理学创始人的基础。亚里士多德在这两部著作中,既将政治与伦理问题分开来考察,从而在西方思想史上第一次将政治学和伦理学做了学科的区分;又将二者联系起来分析,对政治与伦理采取了“连贯式价值理解方式”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政治伦理思想。

一、亚里士多德政治伦理思想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伦理思想体系大致包括三部分,即政治伦理价值论、政治伦理规范论和政治伦理手段论。其中,政治伦理价值论是政治伦理的观念或理念部分,是其政治伦理思想的灵魂,它直接规约着政治伦理规范体系的建构和政治伦理的实践手段的选择;政治伦理规范论是关于政治关系、政治行为等政治生活中应遵循的伦理道德的原则和规范的论述,是其政治伦理思想的核心,它内在地体现着政治伦理的价值目标,并通过直接规约政治伦理的实践行为将其现实化;政治伦理手段论是关于政治伦理实践手段的观点和主张,是政治伦理价值和政治伦理规范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得以实现的环节,是政治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伦理思想体系的每一构成部分也是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在政治伦理价值论部分,亚里士多德分析了政治伦理的价值主体、价值客体和价值目标。政治伦理的价值主体是人。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④的著名论断,并由此论述了人的本质就是要过共同(城邦)生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人的特长或功能在于具有德性,在于成为善良的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若干家庭和种族结合成的保障优良生活的共同体,以完美的、自足的生活为目标。”⑤城邦的善即城邦中的伦理道德有意义于主体人,因而构成政治伦理关系中的价值客体。关于政治伦理的价值目标,亚里士多德在论述中用了可以互训的词汇,如“幸福”“自足”“最高的善”“优良的生活”等。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伦理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政治伦理的最高原则、政治伦理的核心规范以及政治伦理的主要规范。其中,政治伦理的最高原则是指贯穿于政治伦理规范之中、概括地反映政治伦理规范的基本要求、在伦理规范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规范,这一规范即是中庸。“中庸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美”⑥。中庸是个人达到至善和城邦优良政体的唯一标准。政治伦理的核心规范是指政治行为主体在政治行为中遵循的最主要的规范,它直接体现着政治伦理的价值精神,是政治伦理价值目标实现的根本保证。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伦理规范体系中,公正即是其规范体系中的核心规范。“在各种德性中,惟有公正是关心他人的善”⑦。可以说,公正就是关心他人的品质或德性。“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汇”⑧。各种德性都可以包括在公正之中,公正统摄其他德性。在公共生活中,只要具备了公正的德性,“其他的所有德性就会随之而来”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伦理规范体系中还有勇敢、明智、友爱等。其中,勇敢主要是公民的政治伦理规范,明智主要是统治者的政治伦理规范,友爱则是公民和统治者共同的政治伦理规范。

二、亚里士多德政治伦理思想内容的丰富性、开拓性

亚里士多德不仅创立了相对独立、完整的政治伦理思想体系,还对政治伦理的诸多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在很多方面都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关于政治伦理的目的,亚里士多德以“人天生是政治动物”为理论分析的前提,得出城邦的目的就是满足人的需要的结论;亚里士多德是一个乐观的目的论者,他相信“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⑩。因此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个人和城邦都是如此,而且城邦是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是包含了一切共同体的共同体,所以得出结论,城邦追求的目的一定是“最高的善”。他用了一系列具有伦理道德价值内涵的词汇来对城邦的目的进行概括,包括“至善”“幸福”以及“最优良的生活”等,充分反映出政治和伦理的终极价值的一致性,同时,反映出政治伦理应有的人文关怀的意蕴。

关于城邦政体的分类,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了政体分类的两个原则,即统治者的宗旨和统治者的人数。按照统治者的宗旨是为公众谋利益还是为统治者谋私利将政体划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然后根据统治者是一人、少数人还是多数人,将政体划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三种正宗政体以及它们的变态形式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亚里士多德以统治者的宗旨是为公众谋利益还是为自己谋私利作为划分正宗政体与变态政体的标准,其价值取向非常明显。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分类的原则及其价值取向成为西方思想史上政体思想的圭臬。后世如阿奎那的政体思想几乎就是亚里士多德政体思想在中世纪神学条件下的翻版;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无论是霍布斯根据主权的归属,将政体分为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还是孟德斯鸠从法律的角度来考察政体的原则进而认为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是三类正常的政体,并否定专制政体的思想,都是亚里士多德政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关于政体的选择,即制度安排,亚里士多德不像老师那样试图提供一种理想政体,而是主张“不仅应当研究什么是最优良的政体,而且要研究什么是可能实现的政体,并同时研究什么是所有的城邦都容易实现的政体。”{11}关于所有城邦都容易实现的政体,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两个原则:其一,应该以公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亚里士多德说:“政治上的善即是公正,也就是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12}其二,应该实行法治。亚里士多德指出:“法律是独立成章的,是说明政体性质的一种规章。”{13}也就是说,法律是对政体性质的规定。法律与德性紧密相联,“为教育人们去过共同生活所制定的法规就构成了德性的整体”{14}。但由于法律是针对普遍性问题的,因此,法律也有局限性,为了克服这种局限性,应该让公民轮番参加统治。

关于政体的维持,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政治伦理的核心规范——公正,并指出,“公正是一切德性的总汇”{15},“公正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16}的著名论断,在当代伟大的思想家罗尔斯的《正义论》中仍能找到其思想延续的痕迹。“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17}。罗尔斯的名言滥觞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公正)思想。

关于个人与城邦的关系,因为“整体必然优先于部分”{18},所以城邦优于个人,城邦善优于个人善,个人善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实现;因为“整体的善跟随个人的善”{19}。所以城邦的善离不开个人的善。对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体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亚里士多德给我们提供了正确的认识角度和考量依据。在西方历史进入到20世纪时,当道德相对主义和道德怀疑主义盛行时,有识之士如麦金太尔等就主张继承、弘扬亚里士多德的道德思想,以整合个体道德和社会道德,寻求个人价值与社群价值的统一。

关于公民教育,亚里士多德不仅论述了公民教育的目的应该和城邦的目的保持一致,“既然整个城邦有着唯一的目的,那么很明显对所有的公民应实施同一种教育”{20}。而且还具体分析了公民教育的内容、方式。主张教育要根据教育对象做内容、方法的区分,要根据不同的身份对公民进行教育。如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而言,由于“一方面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固定是同一些人,另一方面又有所差异。因此对公民的教育也必须随之相同或不相同”{21}。 转贴于

三、亚里士多德政治伦理思想研究方法的先进性、科学性

亚里士多德在进行政治伦理研究时采用的方法也是其理论特点的重要方面。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在知识领域中作过许多方面的探讨和研究,他根据研究的对象和目的,将科学分成几类,其中作为探求行为标准的实践科学,就包括政治学、伦理学{22}。亚里士多德已经充分注意到并明确了政治学和伦理学的实践性。他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明确指出:“我们当前所进行的工作,不像其他分支那样,以静观、以理论为目的(我们探讨德性是什么,不是为了知,而是为了成为善良的人,若不然这种辛劳就全无益处了)。所以,我们所探讨的必然是行动或应该怎样去行动。”{23}他在《政治学》中指出:“城邦的目的是优良的生活。”{24}“最优良的生活对于个人或城邦共同体而言,是具备了足够的需用的德性以至能够拥有适合于德性的行为的生活。”{25}在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政治伦理的实践指向的结论是显而易见的。

理性与经验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政治学和伦理学都是一种实践的研究,而实践知识的真理性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所以不能精研,只能是粗略的。亚里士多德说:“政治学考察高尚和正义,但这些概念相互间差异极大。”{26}所以政治研究是需要经验的,政治学来自生活经验并说明生活经验;伦理品德不仅是理性的而且还和欲望有关,是欲望经过思考的选择,因此和理论知识也是不同的。所以伦理学和政治学的研究既是一门需要经验的技艺,又是科学,需要经验和实践理性。实践理性需要从人们生活的经验中获得,由于经验使人们掌握善的标准,做出正确选择,自觉按照中庸行为,进而达到至善。

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亚里士多德在对城邦政体进行研究时,曾组织学生对希腊158个城邦进行了历史与现实的考察,然后根据所得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进而得出普遍性的结论。现存的《雅典政制》就是这种考察的一部分,从这部著作中,仍能看出这位伟大的思想家鲜明的历史与现实相结合进行研究的方法。其政治学的代表作《政治学》就是建立在这种考察的基础上所得出的相对普遍的结论。

分析综合的研究方法。亚里士多德主张:“我们必须将组合物分解为非组合物(它是全体中的最小部分),所以我们必须找出城邦所由以构成的简单要素,以便可以看出它们相互间有什么区别,我们是否能从各类统治中得出什么结论来。”{27}从事物的组成部分的最小单位开始进行分析,通过综合,进而达到对事物整体的本质的认识。亚里士多德在对城邦进行研究时,从男女两性组成的家庭入手进行分析,得出城邦是为了满足人们的自足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结论。其结论严谨自然、符合逻辑。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47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1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③万俊人:“政治伦理及其两个基本向度”,载《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1期。

④⑤⑨{11}{12}{13}{16}{18}{19}{20}{21}{24}{25}{27}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4、90、98、116、95、117、5、4~5、254、267、255、90、229、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⑥⑦⑧⑩{14}{15}{23}{26}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第34、94~95、94、1、96、94、27、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政治伦理论文第8篇

关键词:生态文明观;伦理形塑;伦理教育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2)12-0035-04

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到党的十七大,到“两型社会”建设,到国家“十二五”发展纲要的正式公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建设生态文明”的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已成为一个新的有重大意义的发展方向。[1]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如何把握它的历史背景和实现条件,如何认识它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如何平衡方方面面的利弊得失,如何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这些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作为起步不久的伟大战略,十分需要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特点出发,研究怎样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伦理观念形塑方面的优势,探索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的方法和途径,形成科学有效的生态文明观教育理论,以达到顺利推进这一伟大战略的目的。我们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框架下,进行生态伦理教育,形成生态文明的伦理观念,是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进行的工程。这既有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也有其不容忽视的理论意义和实际运用价值。

一、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开展

生态文明观伦理形塑的合理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可以也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选择从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进行生态文明的伦理教育,应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前提和逻辑起点,它有其充分的合理性。

1.生态文明观的树立,内在地蕴含着要开展生态伦理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

生态文明观的树立,无非两个途径:一是现实的生态困境和“生态危机”对人们的教育,因生态忧患意识的产生获得必须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朴素生态文明观念。进而产生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感和行动;另一个就是通过学校教育,习得生态文明的观念。为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准备,而学校教育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可见,生态文明观的树立,内在地蕴含着要开展科学的生态伦理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当以尊重生态价值为特征的生态伦理成为植根于人们心灵深处的人格特质时,才能克服那些危及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精神生态的观念上的、深层次的文化痼疾,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文明,实现人、社会和自然的协同进化。

2.与现有社会文明的其他规范相比,生态伦理具有独特优势

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一方面是社会的法律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的规范、各种社会习俗等外部力量的约束,但是,这些会使人感受到其主体性受到抑制,因而常常伴随精神上的痛苦。另一方面是思想道德的规范,它使人内心有了德性的引导,从而在调节自己的行为时能感受到自由、尊严和幸福。生态文明观念的树立尤其是这样,既要有法律的规范,更应该作为一种德性进入人们的心灵之中。加上生态环境本来就与人们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因此,建设生态文明一旦进入人们的德性世界,成为人们的道德追求,就会彰显出不可小视也不可代替的独特优势。通常情况下,某种伦理原则和规范一旦形成,就必须借助于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人的存在和社会进化的观念体系、实践路径、实施方法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才能具有真正持久的生命力。这也正是思想政治教育介入生态伦理教育并存在和发展的现实基础。

3.探索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生态伦理教育的依赖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要依赖大批具备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念的人的有效实践。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及时弄清在目前的中国,要培养这样的具有生态意识、生态伦理的人如何入手?要开展生态伦理教育、树立生态文明观念面对的首要问题是什么?生态伦理教育又如何保障生态文明观念的树立?思想政治教育在生态文明观的树立中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以及怎么做等一系列问题。借助有效科学地展开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的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研究,可以较好地认识和有序地解决这些问题。

4.思想政治教育在人们观念形成中作用独特优势明显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主要着眼于人们的思想。人的思想是一个多要素的综合系统,是制约人们行为的各种因素组成的综合系统,它包括动机系统、心理过程系统、观念系统。在这些因素中,思想政治教育又侧重于人们的政治思想及观念系统的构建。政治思想所关心的主要是国家与社会的前途与命运,以及如何认识和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政治思想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内容之一,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各种社会意识中居于首要的支配的地位。同时政治思想也是社会政治经济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人们的哲学思想、经济思想、法律思想、伦理观念等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思想政治教育理应站在时代前列,以加强现代生态文明观念的传播和帮助人们树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念体系为己任,努力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任务。

其次,从学科发展来看,思想政治教育已实现了学科体系的跨越式发展,正在迈向精细化研究的新台阶,一大批研究专著的问世表明,这个学科不仅研究方式多样化,还呈现出多学科综合研究的态势。从专业人才培养来看,该学科已建立起自己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他们建功立业的实践表明,这个专业优势明显,风格独特。在此基础上介入和开展生态文明伦理观念教育优势十分明显。

二、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开展

生态文明观伦理形塑的可行性生态文明作为人类历史的新发展,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人们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切入,将生态文明理解为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人类文明发展的新台阶。卢梭曾对使工业文明过分膨胀的工具理蚀人的道德理性、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发出过警告。马克思、恩格斯更是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导致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异化做出过深刻的反思。1972 年,在罗马俱乐部发表了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1987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了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1992 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推动了全世界的生态环境建设。这些都为进行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提供了现实基础。从理论方面说,目前国内外学者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主要集中在以下两大方面:一是自20 世纪中期以来,面临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学者们将关于生态环境的理论思考推向了广阔的领域。西方的生态主义,生态后现代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等对如何保护生态环境问题有非常丰富的理论探索。这些无疑对我们怎样树立生态文明观以及树立怎样的生态文明观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近年集中于对生态文明的特征的研究,国内以姜春云、张云飞、刘湘荣、廖福霖、李锦、陈寿明、吴凤章等为代表的大多数学者,对生态文明的特征都有深刻研究。这些为进行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如:巩英洲对生态文明时代人类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所作的深刻的哲学审视和理性描绘;杨通进、高予远对现代社会生态转向和生态文明的构建这一正在展开的历史过程的描绘;薛晓源、李惠斌的《生态文明研究前沿报告》,对当前生态文明研究的理论进展做了很好的概括;[2]姬振海在对生态文明问题研究中,将文明分为意识文明、行为文明、制度文明、产业文明四种的学理创新;[3](P35-37)苗启明在提出制度文明之后,进一步将社会生态文明区分为生态-技术文明、物质-财富文明、制度-权力文明、精神-规范文明和生活-行为文明五层双质结构,以及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深层思维方式:熵理思维方式;[4](P51-55)特别是最近张云飞先生关于生态文明历史方位的分析等,都极具启发意义。[5](P5-11)这些研究为我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

然而,许多研究者只是借用“生态文明观”这个概念,借用国外生态学理论、工业化发展的得失经验来阐述今日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对什么是生态文明观、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应该和可以坚持怎样的生态文明观、怎样树立科学的生态文明观等类似问题的研究却十分少见。国内外的学者对于怎样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研究也不多见,研究成果相对稀少。就实践层面来看,仅有局部的、少量的诸如兴办“绿色学校”、提倡“生态旅游”、建设“生态大省”、“生态城市”、“生态村镇”的类似实践。对怎样树立生态文明观问题的研究还远未形成系统的、明晰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参与机制。至于将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与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研究进行理论整合,探索其实践路径、应对策略的基础研究则几乎为零……可见,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生态文明观的伦理形塑研究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具有较大的创新空间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条件。同时,该研究的有效展开,还必须在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中就如何突破难点、选准重点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等环节上精心设计,以保证研究的可行性。

三、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开展生态

文明观伦理形塑的价值和意义1.理论价值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由于生态危机的强烈影响,使得全人类不得不面对人类自身的生存危机,又由于生态危机的产生和克服都不是孤立的,必须以系统的方法才能解决。因此,人们应该选择和坚持什么样的生态文明观,如何倡导和弘扬现代意义上的科学的生态文明观,如何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人们观念塑造方面的独特优势,就成为必须及时展开科学研究的问题。如前所述,目前,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文明观的树立的研究尚没有充分展开,研究成果相对稀少、专著也未曾见到,远未形成系统的、明晰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机制。因此,对这些方面的问题做出系统研究,既能体现生态文明观的时代精神,又能建立一整套进行实际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理论体系,填补理论研究方面的空白。

2.实际运用价值

“建设生态文明”虽然写进了党的十七大报告,但在现实中人们究竟会把生态文明摆到何等地位,以及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其真正成为一种文明趋势,“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尚任重道远。伟大的事业,急需大批具有现代生态文明观的优秀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应该依赖自身在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独特优势,顺应时代呼唤,在办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基础上再立新功,以解决当前的新问题。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中生态文明观伦理形塑的研究,不仅可以探索在当代中国树立生态文明观的途径与方法,推进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认识和寻求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路径,还可以加深我们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和实践的系统论证,增强实践操作效果。此外,还有助于解决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实践的现实问题,赋予思想政治教育崭新的时代内容,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并为各级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具体的实践指导,从而增强其运用性。

四、在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

有效开展生态伦理形塑教育1.确立可行的研究目标

首先,要探索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有效介入我国公民树立生态文明观的领域和方法,为在国家层面上建立起称得上中国特色的、具有现代意义的、能推动社会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献计献策。其次,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向培养社会急需人才实践转化的途径与方法,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的创新,为培育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用之才而努力。第三,努力论证以下观点:(1)在当代中国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特殊性;(2)生态文明观的树立与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态伦理教育关系密切;(3)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生态伦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4)生态文明观的树立离不开社会意识形态的良性控制;(5)高校应成为生态文明观的倡导者,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实践者和中坚力量。通过这些研究,努力在可行性方面打开道路。

2.构建科学的研究内容

要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全面梳理和系统研究,全面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在树立生态文明观中的基本特征、地位作用以及内容体系、基本路径。第一,尽早开展生态文明观的基础研究。即生态文明观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基本问题研究。包括生态文明观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生态文明观与生态伦理教育的关系、思想政治教育与生态文明观念的伦理形塑的关系等问题的基础研究。特别注重对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畴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的研究和清理。第二,开展树立科学生态文明观的实施路径研究。即在当代中国树立生态文明观的现实研究。主要是在现有的生态文明观念和应有的生态文明观的实然与应然模型分析中来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生态文明观念的伦理形塑的实施对策与路径。第三,开展生态伦理与当代价值观的转型研究。即生态文明观与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发展研究。主要从意识形态理论的变迁和生态社会主义的产生和拓展中来思考当代中国人的生态伦理的态度和行为模式的生成与变化过程。第四,开展生态文明观与生态伦理的个案研究。即从某省、某地区的实际调查出发,从生态文明观的梳理、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有关生态文明观念的树立与现代人的生态行为选择、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构建中国本土的生态文明观体系,探索可操作的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对策与途径。由于我国少数民族众多、现代与原始共生共存、与发达地区和国家的社会观念结构迥异,因而,对这种复杂地区的个案研究成果,可以用来与发达地区的生态文明观念进行对比,从而有很大的深入分析的时空和理论探讨意义。

3.准确把握亟须突破的重点和难点,开展实际的调查研究

根据以上讨论,全部问题的重点,在于探索解决矛盾的途径与方法。它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探索解决生态文明观、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的理想与我国目前人们现实具有的生态文明观之间的矛盾的途径与方法。第二,探索对我国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第三,探索怎样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树立生态文明观中的总体指导和良性控制问题。

可见,以上问题的研究和探索需要我们认真地设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案。而类似调查的难点在于:在有限的资金和时间内,对目前我国生态文明观现状的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实地调查方法的完善。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

总之,要在现有条件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坚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态伦理学的分析研究法从我国当代生态文明观演进的过程中,着重对“文明转型”期在我国树立生态文明观问题进行多元、立体、系统的动态性研究。大胆尝试在我国树立生态文明观研究中探索以思想政治教育、生态伦理教育为路径的实践措施,继承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思想领先原则,注重对全国人民进行思想动员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光荣传统,建构我国本土化的具有现代意义的生态文明观念的理论体系,以达到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目的。这一切是可行的、值得投入的,也是十分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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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 Xi-hui1,SONG Yu-qing2

(1.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222, Yunnan, China;

2. Department of Ad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Honghe University, Mengzi, 661100, Yunna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