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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0:20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第1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本次道路货物运输市场整治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的工作要求,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通过本次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降低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可能性,保障全区道路货运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交通局成立道路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刘赞亮局长任组长,郭健、董进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货运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导和措施落实。

三、整治工作内容

本次道路货物运输市场整治工作以危险品运输、集装箱运输、散流物体运输、货运出租及货运场站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和货运市场营运秩序等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管

1.检查货运企业各种运输经营证件,严把货运企业的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安全学习记录是否建立,对挂靠车辆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及时更新和完善,GPS监控是否落实人员到位,对排查的隐患是否及时落实整改。

2.检查货运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企业8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从事挂靠经营的货运企业应制定专门的“企业挂靠货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现场检查企业经营场所、停车场地、站场配套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车辆营运证件和标志标识安装张贴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货运站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和进出车辆超限超载检查情况;集装箱运输车辆箱锁完好情况;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情况等。

3.结合夏季气候特点,对从业人员重点从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防雷电、防爆炸、防火灾、防汛等方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检查文字资料和记录掌握企业每月“三见面”情况;对车辆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和车辆出入库检查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危险品运输企业每年两次演练,其他企业和站场每年至少一次演练);危险品运输企业GPS监控使用情况等。加强对车主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检查从业人员《营运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是否按规定参加保险;是否与运输企业签订《安全营运保证书》。

4.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接地线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车辆转锁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有效;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配备齐全。

(二)运输市场检查

1.加强对货运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重点查处超范围、超类别、无证营运、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结合考核工作建立相应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违法档案。

2.在整治工作期间,保证辖区内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100%过筛检查;对集装箱、大型货车、自卸(倾斜)车、货运出租车辆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货运交易市场对进出车辆登记情况、进出站场车辆超限超载和安全检查等内容。

3.加强对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单位及货运站场的驻站监管工作,重点检查站场是否对场内业户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是否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加强对小型货车客货集散地营运秩序的检查,重点查处货运出租、小型厢式货车违法拉客行为。采取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手段,严格落实《超限车辆追踪处理办法》,完善超限超载检查、巡查、查处、追究机制,全面规范源头运输经营行为。

4.严格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加强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管理,严把车辆准入关,对未加装密闭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营运手续。对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的运输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督导运输车辆加装密闭装置。对密闭装置破损、失效造成撒漏污染等违规车辆一律不予年审签章。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6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单位要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内容、措施及步骤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基础设施、装备、车辆、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确保不留安全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货运市场各类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期间紧密结合道路运输证件审验及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辖区内货运市场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12月5日前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本次货物运输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合理安排,实行“一岗双责”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能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措施到位,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的职责,严格按照整顿活动内容进行周密部署,分步实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按照方案要求对各货运企业、站场及所属车辆进行检查,认真分析本辖区安全生形势,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行业监管是否存在漏洞和盲区,分析企业生产经营与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误区,分析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技能缺失现象,针对分析出的原因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狠抓落实,形成“事前预防、过程控制、事后总结、动态考核、责任追究”的常态监管格局。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第2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采取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构建安全、和谐、高效、便捷的现代交通综合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交通运输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使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达到如下目标:

(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摸清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底数,建立安全生产数据库,实现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二)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重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到2015年,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3%;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

(四)推进企业全面达标。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从事客运、危运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达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王村任办公室主任。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四、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普货和危运)、汽车维修、汽车驾培、出租客运、水路运输、公路水路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五、管理分工

交通运输部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具体由部负责一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二级、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和向上级申报工作。

市公路局负责其直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和向上级申报工作。

市交通工程质监站负责全市公路水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和向上级申报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及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和向上级申报工作。

市运管处负责市区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和向上级申报工作。

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和向上级申报工作。

六、主要内容

(一)制订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定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建立制度标准。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标准化建设。

(三)确定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方案》规定,部负责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的资质确定工作,省厅主要负责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资质确定工作,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四)先进典型带动。交通运输部、省厅将分别确定在港口、航运、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各选择1至2家作为示范单位,以总结经验、深入推广。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力争多达标、快达标。

七、工作步骤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1年9月—12月)。从现在起到12月底,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作出部署。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舆论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市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为全面实施该项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请各单位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局安监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2015年)。2012年起开始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完善有关制度、装备、人员、档案等资料,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日常检查和评估,协调和指导企业完善标准化工作,同时收集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合格一批、公告一批”的原则,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申报和公告工作,积极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加大对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确保2015年底以前实现既定目标。请各单位、各部门于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局安监处。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也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管理方式的重要体现,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积极推进,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第3篇

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解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配合相关机构,进一步严格寄递市场准入、强化职能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为有效开展本次危险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局成立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陈绍汉任组长,黄 勇(常务)、杨镇国、曹国辉任副组长,刘 进、刘秋生、黄建斌等为成员,黄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严格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车辆审核;严格做好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动态监控;规范零担货运安全检查,加强路检路查,严禁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夹带危爆品;督促客运站、做好三品防控工作,严禁三品行包、货物托运。

(一)严格全面清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情况

1、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危规》的企业许可条件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jt/t911~914—2014)要求,对已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进行资质复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档案、车辆档案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达不到安全条件许可要求、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上报市局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6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和安全技术审核。对辖区内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超期、罐式车辆经营类别与罐体充装介质不相符以及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超期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并下达停运通知书,此项工作应常态化、长效化;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和使用年限到期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运输企业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结果报县局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运输企业应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作。同时要与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联合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一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确定辖区重点监管区域和企业;二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三是发现违规托运或者违规装卸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凡未实现联网联控的车辆以及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车辆,责令其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有条件的应建立专业

应急救援队伍并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三)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6〕52号)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并结合寄递物流业务的实际情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四)全面摸清危货运输市场供给情况

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活动。详细了解危险货物生产、经营、储存源头企业分布和危险货物主要品类、年度运输量、运输流向、运输方式等情况;全面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品类、年度运输量及运输需求情况等情况,着力研究解决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及运力供给矛盾。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上报。

(一)市场调查和企业自查阶段(10月底)

将整治行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至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组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停车场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相关单位、企业在1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进行汇总并上报局综治办。

(二)全面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县局牵头,局综治办、安全股参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深入到各运输企业开展现场督查检查,重点掌握清理整顿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总结与上报(12月底)

对本次危险货物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危险货物清理整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以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

要加强与辖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第4篇

为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会、省厅的部署要求,根据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及时安排部署,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就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条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订了《XX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了全系统专题部署会,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统一组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2017年,我局分别制订了《XX局关于创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和《XX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导行业内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8年,我局在XX召开了全系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督促企业围绕“一必须五到位”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积极动员,营造氛围

对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总要求,自2016年9月份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积极开展“四个一”宣教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活动、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一次事故警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对照检查活动。同时通过其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发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适时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自查自纠,行业督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督促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完成自检自查,做到“一企业一清单”,要求每家企业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并坚持立行立改。按照方案的时序进度,以交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企业为重点,督促所有企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的真正落实,一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生产费用提取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三年规划要求,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防范与治理等。三是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岗位管理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四是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据统计,全市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共填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515份,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515份。

专项行动期间,搞好工作结合,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把专项执法检查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示范创建、以点带面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17年,我局认真分析道路客运、危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明确了XX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客运)和XX运输有限公司(道路危货运输、水路液货危险品运输)作为市直道路水路运输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示范企业。我局认真做好示范企业的督查指导工作,及时总结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相吻合,个别制度与现实管理不相适应。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及时彻底。三是安全生产费用按标准提取,但安全投入还应有所加大。四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效果不佳,导致部分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 ,演练流于形式,不能有效针对突发情况,作出反应。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深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运输企业对照“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梳理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逐项限期整改到位。督促各运输企业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力度,确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第5篇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严管重罚、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行业督查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三车”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抓住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的原则,各道路运输企业在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要有专人负责,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三车”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起数、死伤人数明显下降,建立“三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县交通局成立“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运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李敦军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综合整治。按照“统一领导、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长效治理”的原则,各道路货运企业一把手负总责。要主抓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执法相结合,运输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管相结合,县交通局与运输企业签订“三车”整治责任状,明确职责,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二)开展源头调查,建立“三车”信息档案。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梳理“三车”信息档案和台帐,并于2月1日前把送料车的台帐和车辆信息报送到县交通局“三车”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纠正车辆私改行为。各道路运输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私自改装车辆要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不拆除的不得上路营运,对抗拒不拆的车辆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勒令退出运输市场。

(四)强化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最低定额为30万元。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或违规的运输企业、个人按《道路运输条例》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评价不合格的运输企业将清除出建筑材料运输市场。

运料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运料车造成责任事故的从业人员将列入“黑名单”,处以2000元的罚款,取消其运料车资格,运料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车况完好,改装、拼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拖拉机等不得从事建筑材料运输。

对造成1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运料车,企业要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消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五)建立交通安全员联系督查制度。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选派部分运政管理人员进驻企业,参与企业安全学习培训,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安全员要掌握运输企业动态,及时上报企业的“三车”运输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月16日)。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遏制“三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实行重点企业报告制度,建立“黑名单”。

(二)源头治理阶段(2月17日至3月17日)。完善源头治理工作,对重点的运输企业和材料单位,抽派运政人员进驻,对企业和车辆进行实时监管。

(三)长效管理阶段(3月18日至4月16日)。根据整治情况,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当前“三车”交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第6篇

自“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我局在市运管局、县交运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市安委〔20XX〕X号)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紧密部署,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行动目标完成情况

1、全县范围内参与专项行动二级客运企业X个,货运企业X个,二级客运站X家,一类维修企业X个,二级维修企业X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X个,共整改安全隐患X处,现场提出安全工作意见XX次,督促企业落实XX次。

2、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大道路交通事故。

3、未发生因源头管理原因造成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主要措施

(1)、在各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展开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从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车辆技术等级状况,卫星定位监控上着手,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上路运行。要求各企业稽查队要配合我局稽查站队严密施行路面监控,对未进行安检或安检不合格擅自出站参加道路运输营运的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各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三违”现场进行了清理。

(2)、要求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生产生活中真实案例对所有道路运输从业者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集中对营运驾驶员进行以遵章守纪、职业道德和应急情况处置以及职业技能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

(3)、我局将超长客运安全治理列为本次安全大检查行动中的重点,对发车程序,安全例检进行了严格把关,对超长营运车辆技术等级状况以及从业人员资质作排查清理,对不合格的车辆和从业人员坚决予以从超长车经营队伍中取缔,同时要求各运输企业加强对卫星定位系统的使用监管,对频蔽超速等现象严格按照监管条例予以处理并备案。

(4)、我局组织专人对各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的隐患排查清理进行了监督和验收,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我局备案。同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紧密结合,无缝对接,建立了运输企业风险源辨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并纳入日常安全工作监管中,建立长效机制。

(5)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对此次参与行动的运输企业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和督查,以建章立制为着眼点,继而从落实执行情况、具体措施着手,全面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督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宣传不到位。表现有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内容上过于单一。

2、个别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力量薄弱,职工安全意识较差、自我保护能力低的问题较为突出。

3、个别客运站对安全生产认识还有一定的差距,重效益、轻安全,站点秩序管理混乱,个别司机安全生产观念淡薄,违章操作等。

四、后续工作的开展

1、进一步监督企业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认真建章立制,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建设,保证必要安全资金投入,搞好职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培训,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持续改进安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第7篇

一、调查目的

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专项调查主要是为了填补交通运输行业统计指标体系中价值量的统计空白,全面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经济规模与结构,建立实物量指标与价值量指标一体化的统计调查模式,充分反映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二、调查范围与内容

调查总体范围包括全市道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调查范围包括取得营运资质的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及出租客运车辆,取得营运资质的公路运输企业(含客货运输)、城市客运企业、跨省班线客运站。

调查内容涉及企业、车辆的基本信息、客货运量及周转量等运输信息及营业收入、成本等各类财务指标。

三、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经济专项调查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专项调查工作。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成立了专项调查领导小组,下设二个专项调查办公室,交通运输经济统计(包括客货运车辆、客货运企业)专项调查办公室设在局运管所,殷勤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城市客运(包括出租车辆、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专项调查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单波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调查人员及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圆满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四、时间安排

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安排在2013年6月-2014年11月,调查分四个阶段开展。

各类企业调查时点为2012年全年及2013年上半年。营运车辆、跨省班线客运站、调查时点为2013年9月。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6月中旬)。准备阶段需完成工作布置及前期资料整理。前期资料整理包括客货运车辆数据库、跨省班线客运站。5月20日前完成工作布置及前期资料整理培训。5月31日前各单位将整理好的前期资料报市局。

(二)数据采集整理阶段(7月—11月)。7月开展全局组织调查人员培训,8-10月各单位开展具体调查及初步审核工作。10月上旬各单位将初审后的数据报市局。

(三)数据反馈修正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3月)。2014年3月前省厅进行数据审核并完成反馈,核实调查数据报告,正式确定调查数据。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4月-11月)。根据上级安排,对专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表现较好的统计人员进行表彰。对统计调查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挖掘,形成交通运输经济统计的长效机制。

五、任务分工

专项调查工作按照统一安排、分岗负责的原则,统一制定调查方案、统一人员培训,分别承担相应的专项调查工作。

交通运输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客货运车辆、客货运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按要求进行车辆和企业基本情况整理工作;负责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负责专项调查活动开展相关信息上报;提供调查所需经费等各项保障。

城市客运专项调查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出租车辆、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按要求进行车辆和企业基本情况整理工作;负责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上报;负责专项调查活动开展相关信息上报。

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全市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技术合作。

专项调查专业性强,有关业务应加强与统计局的沟通协调。鉴于我局统计人员少、专项调查任务重的实际,可以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专项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圆满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二)加强基层人员培训,提高数据质量。

专项调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通过扎实的技术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调查队伍。在局开展专项调查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统计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增加基层调查人员对统计方案的理解,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专项统计调查涉及面广,任务量大,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取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要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基层交通运输工作特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及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外宣传,尤其加强对被调查对象的宣传,以取得社会的广泛重视和积极配合。

运输企业安全工作总结第8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牢固树立“安全是道路运输行业第一要务”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为切实加强对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领导,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检查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汇总相关信息并整理上报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

1、局运管科、物流科、各运管所协调配合对各道路运输行业企业,重点对船舶码头、危险货物储运企业及车辆、货运场站、仓储库区的安全救生、安全保障等设施设备进行冬季安全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冬季维护。全面落实本单位治超责任制,严格履行治超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要专人负责,整改合格后要签字登记,一定要确保经营状况良好和装备的齐全有效。

2、局维管科要加强对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冬季检修维护和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同时注明检修和安全检查的责任人员。各运输企业要随时维护和检修营运车辆,确保安全车辆上路行驶。

3、局驾培科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和行车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和安全责任意识,做到依法经营、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安全行车;二是营运车辆驾驶员配备要符合规定,驾驶员具备道路运输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三是严格要求驾驶员坚持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的车辆“三检”,遵守各项行驶规定;四是督促企业根据气象信息状况,合理安排车辆运输和及时调整运行路线,并提前做好应对的各种准备。

4、局稽查大队要加强冬季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检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上路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的营运手续、从业人员资质和超员超载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等情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经营环境。

四、进度时间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于今年12月5日前,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行业实际和全局活动实施方案,完成对行业企业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的动员部署,并督促企业要认真落实。

(二)自查督查阶段:自今年12至明年3月,在道路运输行业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局将在整治活动开展期间组织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督查突出四个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今年12月,针对冬季风、雾、冰、雪天气多发。

第二时段:明年1月,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

第三时段:明年2月,针对春节期间安全工作。

第四时段:明年3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职能科室、所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