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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辞职信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0:21

拖欠工资辞职信

拖欠工资辞职信第1篇

敬爱的总经理:

早上好!我是网络部的小邱,下面是我的辞职信。

念在咱们共事一场的份上,我就不点名道姓的来提到您和您那引以为傲的小公司了。我写这封辞职信是要告诉您,看完您的公开信,我们都笑了。

又到秋天了,昨天外面下了一场雨,这让我想起我国著名诗人汪国真的诗句:“总有些这样的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躲开,躲开的是身影,躲不开的,却是那份,默默的情怀……”

领导您看,他写得多好啊,我一边读他的诗,一边吃凉面,结果醋都没放就吃完了,领导您说,要是我们也能一直这么相好下去,那该多好啊。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呀,我要走啦,我要挥挥手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领导您看这是不是也很有诗意呢。

回想当初,当我第一眼看到您时,我就被您吸引了,您坐在老板桌后,像一台英国产的大笨钟般庞大结实,您说要来工作就要先爱这个公司,因为爱上了公司才会爱工作,我也没怎么明白,反正爱不爱的都是耍嘴皮子扯淡,您能给我多少钱才是正经,您说是吧。

结果,您报了个天杀的低价,按照这个工资数,我能在一月内把它均匀地花在每天的三包康师傅方便面上,还能多出一元钱,买个鸡蛋什么的滋补滋补。您见我不乐意,就说“爱字当头,工资无价。”我呢,当时也正缺钱,想爱就爱吧,反正爱上您开的公司,也算是给和谐社会的安定团结做出一份九十年代酷一族应有的贡献。

在您的公司里每天早上不但要打卡,还有排好队听您训话。我最爱听您训话了,就像我从小爱听我姥姥吃豆打屁一样,但见您在队伍前面唾沫四溅,很快地板就湿了一层,拖地板的阿姨回回都高兴地说:有您在,她能活到九十九。

最后到了要发工资的时候,你是拖完了初一再拖到十五啊,要不是我们几个强硬起来,您还要说什么“要以厂为家,要多体谅,公司目前资金周转不开,大家一起度过这个难关,以后好给大家发奖金啊!”结果呢?您让我们与您共苦,您却一个人独吞好处,逍遥享受。您不愧是那传说中的“周扒皮”啊,恨不得每个员工每天24小时都干活,恨不得一个员工能顶四、五个人用,在这样的基础上还要每个员工只拿一个人的工资,或者不拿工资更好。可能只有这样,“周扒皮”才会甘心。

但我真的要走了,唉,其实不想走,其实还想留,想留下来好好揍您一顿,真的,打是疼来骂是爱,我对您疼得要死,爱得要命,所以要是能海揍您丫一顿,该多好啊。

噢,对了,除了这份辞职信以外,桌子上还有张我给劳动仲裁委员会寄去的状纸复印件,您看看,顺便帮我挑挑错别字,别到时法院的人来找您时,人家会因您手下的人文化水平低而看不起您。

您看,我是多么为您着想啊!希望领导能够批准我的辞职申请。

祝您事事顺心!蒸蒸日上!

永远对您咬牙切齿的***

拖欠工资辞职信第2篇

关键词:应收账款;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商品的销售或劳务的提供,而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大幅上升,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

一、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及存在问题

市场经济中风险与收益是共存的。适当利用信用政策对于增加销售,减少库存,扩大市场份额是有益的。但是盲目地赊销行为,将会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隐患。在我们公路客货运输企业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货运的货源组织部门为占领市场,采用分期付款和垫款等营销策略向客户提供劳务形成的运费拖欠及客票结算款。二是油料、材料及配件销售部门为增加销售以赊销方式向客户销售商品形成的油料、材料欠款;三是在承包经营机制下,部分车辆因拖欠承包形成基数拖欠。

对于前二者,由于企业的防范意识差,没有充分认识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种风险,缺乏必要的制约措施,容易形成长期拖欠以致形成呆死账。对于后者,由于迫于人情、管理不严,部分车辆长期拖欠,日积月累以致承包到期或破产后无力偿还,更有甚者变卖车辆,逃避债务。

应收账款的逐年上升,造成企业大量流动资金被占用,财务成本和清欠催款的管理成本增加,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二、应收账款的管理及采取的措施

应收账款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产销的统一体,借助它可以促进销售,扩大营业收入,增强竞争能力。但由于它的存在,又会给企业带来呆死账损失、资金周转困难等。如何处理和解决好这一对立又统一的问题?企业应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做好应收账款的总额控制,确定应收账款的最佳占有水平。我们在充分考虑应收账款的财务成本、应收账款的调查、催收费用以及可能形成的呆死账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应收账款下达了总额控制目标,并纳年度经济责任书,严格按月考核兑现。

3.加强应收账款的基础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收集整理反映客户信誉的有关资料,结合企业的赊销政策对客户的赊销要求作出决策;二是完善合同签定手续,对每笔经济业务都必须签定包括赊销金额、还款期限以及双方违约处罚等齐全有效的经济合同;三是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款项余额增减变动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并将单车基数欠款应计利纳入应收账款管理。应定期与往来客户核对欠款余额,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发现诈骗、逃债或未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的,则应及时通过公安部分介入或通过诉讼解决。

4.赊销和清欠实行应收账款清理终身责任制,按照“谁经手、谁清理;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经手人或批准人无论其今后工作岗位发生何种变化,都要负责清回,凡造成单位损失的,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财务部门有权从其薪金中扣回。

5.设立警戒线,编制账龄分析表。要详细记录每笔款的回收情况,编制账龄分析表,按月或季必须同客户核对一次账目,对账单双方要签字认可。以免造成账目混乱、互相推诿、责任不清,形成呆死账。按照车辆吨位确定单车欠款警界线,警界线的标准要视欠款情况每年进行修定。凡达到一级警界线的车辆,要及时给承包经营者发送催款通知书,并明确清欠责任人进行清欠,对其原则不能发放养路费等有关证件,特殊情况,由个人制定还款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准发放;凡欠款达到二级警界线的车辆,各车队要组织人员追扣车辆,进行拍卖。若拍卖所收回款项不足以抵顶欠款,要依法,继续追偿。

6.加大清欠力度。制定各单位的清欠目标,并与各单位及分管领导的岗位津贴和工资挂钩,完不成任务不予核发,逐月考核,严格兑现。同时,针对不同形式的欠款,采取了不同的清欠措施。

对于赊销形成的应收运费及油材料拖欠,根据客户欠款额的大小以及逾期额和逾期时间将客户分为三类:一类是欠款额较小逾期时间较短的客户,由业务承办人以措辞婉转的写信或电话提醒客户注意,以保持友好的业务往来;二类是逾期较长,逾期额较大的客户,让业务部门负责人写信或电话多次催收,语气逐渐加重,必要时由企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催收;三类是长期逾期数额过大,对企业的资金周转有重大影响的客户,催收时要措辞严厉,由主管经理带领有关人员上门催收,必要时请有关仲裁部门或提起法律诉讼。

对于承包车辆的基数拖欠,按欠款原因分为四类,采取不同的清欠方法:一是车辆效益好,但由于承包人在企业内部有着复杂的关系网,拖欠基数不予上交。清欠的方法主要是制度清欠与人情清欠相结合。即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内部职工或干部承包车辆拖欠基数超过一定限额及期限,责令其下岗或解聘等措施。同时,由其关系亲近的人员对承包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监督其及时还款;二是承包人因行车事故损失过大,一时难以上交承包基数。我们要积极协助承包人做好事故处理。以保险公司的事故赔款抵顶欠款。同时要和承包人签订还款协议,取得依法清欠凭据;三是承包人一时经营不善,无力上交承包款。可通过组货部门为其配备较好的货源,帮助其摆脱困境。并以结算的运费抵顶欠款,同时又要做好该车破产的防范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四是个别车辆承包者恶意拖欠,这是清欠难度最大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类。对此,必须采取以法清欠措施,首先要动用警力,配合有关人员寻找扣回车辆,并提请法律诉讼,以追回的车辆抵顶拖欠款。

总之,在当前的企业生存环境下,企业希望将应收账款减少为零是不可能实现的,企业只能通过正确衡量信用成本和信用风险,合理确定信用政策,利用各种方法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才能做到将应收账款及时收回,将坏账损失减少至最少,达到企业生产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拖欠工资辞职信第3篇

2.措辞要委婉、恳切。用委婉、恳切的言词来表明辞职的诚意

为了使员工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从实践中碰到的员工因为提出辞职而利益受损的几个案例,总结出以下需要具体注意的方面,供想辞职的员工参考:

1、了解辞职权利的性质

作为一名员工,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行为,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就先要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

员工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其一是与单位协商,这是不需要员工单独拟写辞职信的;其二是员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这种辞职的权利是一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现实中还是受到一些限制的,而且有可能会承担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因此,在行使这种权利时,作为员工,应当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时辞职权利,这种辞职权利,员工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但是这种辞职需要法定的理由。

2、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在想清楚辞职权利的前提下,员工需要确定自己选择哪一种性质的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3、措词温和,不可激化矛盾

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不可语气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4、顺利取得相应的证据

员工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员工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单位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

5、作好仲裁或者诉讼的心理准备

如果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要做好单位可能会向你索要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档案存在单位的话,就要做好单位可能会扣留档案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社保关系在单位的话,也要做好单位不给你办转的心理准备吧。

拖欠工资辞职信第4篇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刚刚落幕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提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全国上下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国家和省、市多次召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会议,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曾就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过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从我县来看,这项工作既十分重要,又非常紧迫。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乡村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各项乡村建设工程的相继实施,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全县县城内现有农民工近5000人,正是因为有了广大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乡村面貌得以改善,社会不时进步。农民工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绝不能让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流汗又流泪。应该说,年初以来,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县的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110月,全县各级劳动保证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240家,涉及农民工2100人,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51件,为51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4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也应当看到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严峻。发生拖欠问题的原因很多,从客观上讲,一是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新开建设工程增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总额显著增加,相应增大了这方面的拖欠。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三是建筑市场管理单薄,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惩戒机制,一些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工程,甚至恶意拖欠,少数企业主《劳动法》意识淡薄,支付工资随心所欲,用人单位为防止职工跳槽,用拖欠工资的非法手段控制职工。从主观上讲,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对清欠工作的重要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清欠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工作不到位。主要是对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精神吃的不透,对存在问题掌握不准,工作浮于表面,推进力度不大,工作落得不实。三是职责不到位。劳动监察执法力量相对缺乏,不能构成有效的监督检查和防范网络;个别部门职责不清,协调不力,配合不紧,推诿扯皮,没有发挥应尽之责。

站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更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只损害农民工的权益,引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恶化社会信用环境,造成社会信用缺失,更重要的人民群众就会对政府失去信任,影响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形象。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角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动身,深刻认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清欠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积极的工作态度,丰满的工作热情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单薄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维护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完成今年的清欠任务。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做好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这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总的要求是实现三个“确保”保证“两清一返”任务圆满完成。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工在元旦前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两清一返”即清理新欠和陈欠工资,返还清理的拖欠工资。要实现这一目标,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马上召开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工作会议,1加大清欠工作力度。这次会议结束后。对清欠工作进行安排安排。要以我县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为重点,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所有招用农民工的企业必需保证农民工的工资当月按时足额发放。要按照“先工资款、后工程款,先政府项目、后商业项目”顺序,做到农民工工资首先不拖欠,政府项目率先不拖欠,确保农民工工资清欠达到100%

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要集中各方面力量,2认真做好帮扶工作。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对农民工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工作重点要放在那些生活条件困难、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民工身上,对排查出的特困农民工,县总工会应积极组织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同时,要依照市政府的要求,发挥民政等部门和社各界的作用,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做好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中心要向农民工开放,随时受理农民工来访,定期开展农民工帮扶救助活动,保证农民工有衣穿、有饭吃、有住处,防止农民工因生活困难而发生极端事件。

进行认真排查。把排查、清欠、帮扶和依法处置统筹抓好。对排查出的问题,3扎实做好排查摸底工作。要印制并发放《农民工基本情况调查表》农民工参与社会平安情况调查表》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处置情况调查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资保证金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资料。要及时清欠、抓紧帮扶,对恶意拖欠又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置;对煽动农民工或雇佣社会人员以讨薪为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予以打击,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同时,要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对涉及农民工的敏感问题,要加强正面引导,防止恶意炒作。

对县内所有的企业、建筑工地等进行“地毯式”拉链式”检查,4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县劳动执法组织要负责对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边清边欠”和“前清后欠”现象发生。县内各建筑工地要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板,公开维权电话,设立建筑领域农民工专项诉求电话,专门受理建筑领域农民工的求助电话,做好来电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做到及时掌握情况、分解任务、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积极推行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和个人要实行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以健全制度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安排专人受理农民工来访、来电,5疏通农民工诉求信息渠道。重点行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民工来信来访接待中心。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农民工恶性群体访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防止农民工出现过激行为。一旦发现农民工有极端行为,县农民工维权中心及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报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等相关部门。

三、狠抓落实,加强领导。确保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强化协调,把清欠工作同创建文明县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保证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领导,1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城建局、总工会、稳定办、商业局、公安局、局、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具体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还要下设执法清欠组、帮扶救助组、责任落实追究组和综合协调组。会后,各工作组要依照分工要求,协调动作,形成联动机制,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衔接和信息畅通。

拖欠工资辞职信第5篇

政府牵头多方联动

为加大农村信用社的清欠工作力度,冷水江市农村信用联社借助湖南省“金融创安”的时机,取得市政府的进一步支持,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利用行政手段,在全市全面开展了一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持久战、攻坚战。

为了使清欠工作具有操作性,确保清欠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冷水江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冷水江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冷水江市财金办、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电力局、市国土局等8家职能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大力度清收煤炭、锑品企业拖欠我市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意见》,明确了对不按规定偿清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的煤炭、锑品企业将坚决实行停火工产品、停供电力和停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手续的措施,冷水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清信用社贷款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停职、停岗、停薪的通知》和《关于清收国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欠款的督办通知》,对清收国家工作人员欠款偿还期限和具体清收措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不能按规还清农村信用社欠款本息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落实停职、停岗、停薪的“三停”和不提拨、不调动、不晋级、不评优、不加薪的“五不”措施,对在“三停”期限内仍未还清信用社欠款的国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辞退。

以点带面全面开花

国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给清欠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 2002年8月,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清收国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国家工作人员欠款的清收制定了具体措施,在半个月时间里就收回国家工作人员到逾期贷款280万元。

为了巩固清欠成果,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2003年9月,冷水江市举办了国家工作人员拖欠信用社欠款重点人员学习班。2004年10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清信用社欠款的国家工作人员停职、停岗、停薪的通知》,对64名未还清信用社欠款的国家工作人员落实了停职、停岗、停薪的“三停”措施。至2005年4月底,第一批600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到逾期贷款全部收回。

2005年5月,冷水江市政府对第二批284名国家工作人员的600多万元到逾期贷款进行清收,清欠力度更大,清欠措施更强。由于清收国家工作人员欠款工作措施到位,力度大,清欠效果非常明显,到目前为止,共收回国家工作人员欠款本息2000多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清欠工作的开展。

有的放矢针对性强

冷水江市是一个以煤炭、锑品产业为经济支柱的重工业城市,但由于煤炭、锑品市场的波动性大及受政策性因素影响较大,至2005年年底,煤炭、锑品企业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金达7000多万元,且逾期时间长,债务关系复杂。冷水江市清欠领导小组针对这一情况,将清收煤炭、锑品企业贷款作为全市清欠工作的攻坚重点,于2006年1月召开市财税金融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电力局等8家单位的联席会议。8家职能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大力度清收煤炭、锑品企业拖欠我市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新老债务人及担保人都有义务清偿其所欠信用社贷款本息,对于不按规定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的煤炭、锑品企业,由公安局停止其火工产品供应,电力局停止供电,其他职能部门停止相关证照的年检年审手续,并从2006年8月4日至2007年8月6日分4批停止了39家不按规定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的煤炭、锑品企业的火工产品供应。一系列制裁措施的实行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基本上做到了火工产品停供一批,贷款债务就落实一批。到目前为止,在停供火工产品的39家煤炭、锑品企业中,已有27家按照要求落实了贷款债务,共收回贷款本息1200万元,其他12家也正在积极协调中。

拖欠工资辞职信第6篇

超时工作不给加班费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全年的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时,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日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日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日工资的300%。

然而现在很多企业无视《劳动法》的这一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8小时,而超时部分的工作往往是无偿的。

今年8月20日《红山晚报》曾报道,在一家批发处打工的刘敏每天早晨7点到单位,一直到晚上7点半才下班,每天工作12个半小时,五年来,除了每年的春节七天假期,再没有休息过一天。当记者问她每天超出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是否会有一定的补助时,刘敏一脸的苦笑,“哪敢去想加班费呀,休一天还要扣一天的工资,所以即使有个头疼脑热的也不请假。”原来,她家里的孩子正上初三,因为害怕失去这份工作,所以她根本不敢提休息和加班费的事情。而据了解,在销售、服务行业,尤其是餐饮业,光工作不休息或少休息的情况更多,而且除了春节没有休息日,工资也是固定的,根本没有加班费一说。

超时工作在其他工种同样存在。据一名负责维修信号的职工反映,他们一个月要上10个白班10个夜班,平均每个月上班240个小时,如果按正常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的话,每个月多上72小时。一直以来,他们都在按这样的时间工作,但是加班工资却没有一分,大家曾集体找领导反映、要求,但始终无人理睬。

面对着无偿加班已成为“家常便饭”,大多数人表现出来的只能是无奈。虽然大家都知道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但是现在工作这么难找,加之有的企业待遇还不错,谁愿意为了一点加班费而丢掉饭碗呢?有的企业老板正是抓住了员工的这一心理,能不给就不给。

劳动定额过大

2006年,杭州等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在对清欠问题进行督查时发现,个别企业已开始采用更隐蔽的方式克扣、拖欠劳动者薪酬。如某服装加工企业给工人定下的劳动定额是每天加工50件衣服。表面上看,这家企业开出的待遇很不错:薪酬按完成的定额数量确定,做得越多薪水越高,甚至“上不封顶”。但事实上,绝大多数工人根本完不成定额,以至于连基本工资都要被扣。不少工人为了完成“基本任务”只能加班加点。

现在,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都是采取“计件工资制”支付工人的劳动所得。表面上看,做得越多,获得越多;做得越少,获得越少,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的“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是很公平合理的。然而,由于劳动定额大多由企业方单方面制定,根本不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又缺乏行业指导性意见,企业主为了牟取高额利润,往往故意将定额标准定得过高过大,导致许多职工不加班根本完不成任务,薪酬明显偏低。工人们为了养家糊口,获得高一点的收入,不得不“自觉自愿”地无偿加班,而工厂则巧妙地规避了加班工资。

随意罚款

企业对职工进行罚款,不但应当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确实存在达到处罚程度的过错事实,而且应当有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依据;没有规章,随意罚款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向职工公布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但是一些企业的领导却凭着自已的好恶,张口就来,随意处罚工人。

2005年11月,罗先生来到深圳布吉秀峰工业城的秦征纸品有限公司从事车间印刷工作,每月基本工资为1600元,加班费另计。今年5月10日,由于他另有发展打算,于是向公司提出了辞工申请,公司方同意其6月10日辞工。但在公司通知他领取工资时,他才得知公司只同意支付他1900元。据他计算,实际应支付工资为2676元,其间相差好几百元。交涉后罗先生得知,由于他曾在工作中出现过两次工作失误和两天没上班的情况(其中一天为周六)。其中,因工作失误,公司不仅逼他写了检讨书,还罚扣了400元。由于两天没上班,另外还罚扣了他6天的工资。最后在劳动部门的调解下,公司方认识到随意对工人进行罚款属于违法行为,发给了罗先生全部工资。

克扣年终福利

作为激励和奖励员工的有效手段,年终时,大约有九成企业向员工发放年终福利,其中,大约有将近4成的企业在年终时以实物形式发放部分或全部的福利。所发放的物品大多注重实用性,也符合年终节日的气氛。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大肆给员工发放质价不符的物品,暗中克扣了员工的年终福利,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巨大的伤害。

据在晋江某鞋业公司工作的小徐介绍,按照合同规定,他所在的公司每年在年终应额外给他发放两个月的月薪,大约是3000元。可是到了年底,公司只给了他一半的现金,剩下部分就由实物代替了。这些实物包括所谓的名牌西服、名酒、娱乐场所的消费券等,居然还有折扣券。小徐介绍,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一点也不实用。而且他还了解到,提供这些物品的不是老板的亲戚,就是公司的关系户,折合成现金成本只有500多元。等于说,他的年终奖最终被老板和他的亲戚两头搜刮。

而有的企业,则干脆玩起了猫腻――他们怕年底时不发年终奖会引起众怒,于是把平时每月工资里的一部分扣下来等年终时一起发放,表面上皆大欢喜,实际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员工辛辛苦苦挣的那点工资。

拖欠工资辞职信第7篇

罗马的法学家曾经给了一个定义:违反法律就是做法律禁止的事情,规避法律就是没有违反法律但是避开了法律的意义。即规避法律在形式上虽为合法的但是这个行为的实质为违法的,是指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故意的避开法律规定的行为。企业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有以下几种特征:

1.1违反诚实守信的原则

在如今属于市场经济时代,劳动力作为特殊的商品进行等价值的交换,诚实守信是最基本的原则。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中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但如今的企业想方设法的规避法律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法时利用企业本身的决定优势,减轻或者逃避本身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为了减少经济的支出,打着公司战略为名,减少老员工的薪金、提前退休等行为。这些都是违背诚实守信基本原则的行为。

1.2行式合法目的违法

劳动合同法的规避行为在形式上来看并不违背法律的规定,所以会有人认为这是合法的,但是这种规避行为的目的就是逃避法律上所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违法的。许多用人单位寻找法律的漏洞,故意曲解劳动合同法的原本意义。例如,一些企业为了逃避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关系满10年后就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会将劳动者辞退,然后再应聘的方法,让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减少的措施。

1.3主观明确

在上一点中已经提到企业规避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法律中应该担负的责任,所以企业一定深知法律的内容,才能寻找漏洞。

1.4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有选择就业的权利、获得报酬的权利、享受福利的权利、法定休假的权利等法律规定的一系列权利,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各种各样的方法逃避责任,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规避劳动法的形势

2.1滥用劳动派遣

目前较多的情况为劳动者在某个单位工作,单位在劳动者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然后在派遣公司领任务,职工依然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单位可以将职工的劳动关系转到派遣公司,不必担心签订的劳动合同法。

2.2隐藏用工

隐藏用工是为了逃避责任,假造人员数量使事实与现象不同,例如在超市中的促销人员本属于供应商的职工,但是促销人员会穿戴被派到的超市的服装,指属于超市的销售人员。但是促销人员本属于供应商,超市就享有促销人员的用工的权利但是没有保护用工的责任,促销人员只能根据劳动合同法向供应商使用权利,但是促销人员的工作、加班都是超市所安排的,对供应商行驶的权利很难实施。

2.3利用关联公司

意指将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几个不同的企业联合在一起,逃避责任、减少开支,让劳动者也难以确定自己属于哪个企业,发生问题后几家企业相互推诿,造成难以维护劳动者的权利,从而逃避自己的责任。

2.4包工头现象

包工头是现实中并不陌生的一个名词,建筑公司将建筑任务交给包工头,包工头负责管理自己的工人进行建筑工作,但是工人的劳动关系到底是属于包工头还是建筑公司,很不明确,建筑工人到底是要向建筑公司索要工资或赔偿还是向包工头索要,这些问题都是极具争议性的。并且一旦出现问题,建筑公司和包工头都可以在合同法中找到漏洞逃避自己的责任。

2.5劳动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有很大的不同,但是这两种关系很容易混淆,当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时,拥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以索要拖欠的工资和补偿,但是拥有雇佣关系的劳动者之能索要拖欠的工资。在劳动关系中企业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雇佣关系并没有这项措施,所以当发生问题时,企业会尽可能的否认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

2.6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上文已经提到了当合同满10年后便确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为了避免这一现象会终止合同,再招聘,例如2007年9月华为公司的7000名员工集体辞职事件。或者续订和同时设定出让员工极难接受的条约让员工主动辞职。

三、结论

企业的规避行为对企业本身和劳动者都是有害的,所以这两方面都要努力遏制这一事件的发生。

3.1用人单位

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将其解聘。

书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限期;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入职培训,组织学习劳动者手册是其中有关劳动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存入职培训的内容安排纪律、劳动者参加入职培训的签到纪律以及劳动者领取劳动者手册的纪律。

所制定的劳动者手册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定,且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度,并向劳动者公示。同时,需要保留有关劳动者手册或者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已经公示等书面证明材料。

拖欠工资辞职信第8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本文针对我国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深入研究了民营企业劳资矛盾的理论根源,进而从中得到启示: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

关键词:劳资关系;权益保障;政府职能

一、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中劳资关系的现状

(一)雇佣劳动关系的产生不规范。规范劳动关系的产生以合法劳动合同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私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但目前实际情况却与之大相径庭。首先,许多私营企业与雇工没有签订合同。其次,合同不规范,格式、内容均不符合正式合同要求。合同内容只包含对工人的约束,只有对工人迟到、误工等采取的惩罚措施,对企业主却没有任何限制,合同显失公平。一些合同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另外,合同附加条件较多,许多企业主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向雇工提出收取押金和扣留身份证等苛刻要求。

(二)雇佣劳动关系产生后,雇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拖欠或克扣工资等情况。

1安全和卫生条件得不到保障。相关调查表明,在私营企业的一线生产作业区,普遍存在事故隐患,消防等基本设施均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一旦发生事故,许多企业根本没有应急设备和措施。另外,一些外资企业使用的是国外淘汰的设备和生产工艺,这些设备和工艺往往具有高污染性,在没有相关保护设施的情况下,雇工由于经常接触有害甚至有毒物质,从而染上难以治愈的疾病,使其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劳动强度大,加班加点现象普遍。在外资企业,劳动强度过大是普遍公认的。企业主为获取更高利润,经常让雇工加班加点,雇工每天的工作时间达10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2个小时,这大大超过法定工作制中规定的8小时,也违反我国《劳动法》中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雇工加班,有的企业仅付给每小时1元左右的加班费,还有一些企业根本不付加班费。如果雇工不同意,就会被“炒鱿鱼”。至于节假日,多数企业没有,有的也平均每月不到一天,每周的休息日就更无从谈起了。

3企业主经常克扣和拖欠工资,工资实际水平并不高。近年不断出现的劳资纠纷案件中,大多数是克扣、拖欠雇工工资的。有关资料显示,投诉案件中50%左右是拖欠工资,而且拖欠时间较长、数额较大,有些地方还因此引起罢工事件。另外,私营企业主还利用违法的“厂规厂纪”来克扣工人工资。雇工的工资看起来较高,但实际上,按工人工作时间长短来算,工资实际水平并不高。同时,私营企业的雇员也分管理人员和一线雇工,企业主往往会支付给管理人员较高的工资并外加奖金;而一线雇工的工资则较低,加上劳动时间长,实际工资水平就更低了。

4福利待遇极少甚或没有。私营企业雇工的所有收入就是工资,尤其是一线工人,他们只能得到按小时或按件数计算的工资,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大多数企业均不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待遇,如基本养老保险等。雇员的伤残、疾病均无保障,而公有制企业一般均为职工提供这些基本福利,还有失业救济及养老保险等。

5雇工的人身权益遭到侵犯。私营企业的雇主随意对雇员进行辱骂和虐待,甚至殴打工人的现象经常发生,虽然新闻媒体不断对私营企业中虐待工人的事件进行曝光,有些案件政府还作了严肃处理,但这种现象并未完全消失。如,北京东城区某私营饭店老板经常辱骂其雇员说“三条腿的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的活人有的是,你们不愿意干就滚蛋,”深圳一家韩资企业怀疑女工偷窃,强行对该厂56名女工非法搜身,在没有搜到“赃物”的情况下,试图将女工辞退,并扣除7天工资。

(三)雇佣劳动关系的终止不合法。私营企业主往往按自己的意愿决定职工的去留,企业主稍不顺心就随意解雇雇工,还有一些企业主在其苛刻条件令雇工无法接受而遭到拒绝时立即辞退雇工。这种情况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屡屡发生;即使有合同,企业主也不按合同来解雇雇工,况且许多合同根本没有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这均不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另外,有些企业在职工因工致残时把其辞退,不采取任何补偿性措施,这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还有一些企业在没有合同约束的情况下单方面不允许雇工辞职。由于劳动强度过大,环境过于恶劣,职工要求辞职,而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却不允许辞职,强迫其继续做工。这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劳资关系对立的理论之源——经济人思想

经济人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核心思想,它主张,每个人都追求约束条件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追求过程中各经济主体之间展开充分竞争,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从主流经济学的角度考察,劳资关系是生产要素所有者的劳动方与资本方的利益交换关系。在制度主义和产权理论的语境中,企业是一组个人契约关系的联结,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但由于信息占有的不完全与信息分布的不对称以及人力资本计量的困难和交易过程的不确定性,使该契约不可能是完备的,因此对于“经济人”假设下的劳方与资方都有倾向实施机会主义的逆向选择行为(即事前的隐匿信息)和道德风险行为(即事后的隐蔽行动),前者例如劳方无法了解到资方的盈利和成本的真实情况,后者例如资方无法观测到劳方究竟努力还是偷懒等等,这样对立格局的形成和冲突结果的出现将势不可免。尽管不断强化的管理、日益细化的制度有助于信息的公开、风险的降低,但一旦双方熟悉了新的制度安排,就会以此作为游戏规则展开下一轮的讨价还价,如此制度演进不息,而劳资冲突根蒂犹存。为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提高社会的经济效率。政府有必要介入这一自由市场交易过程,从而使该交易关系变为劳方、资方和官方的三方博弈。政府通过微观规制与宏观调控两种方式,以法律、经济和行政三种手段,介入劳资关系的调节,但根据主流经济学的假设,各级政府也同样是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追求选票或政绩的最大化,尤其是在劳动供给过剩的市场环境下,三方博弈中的官方往往倾向于投资能力强的资方,而不是天然的弱势群体一劳方,不能以公正的立场起到应有的平衡作用,却每以公平竞争的名义将劳资关系推向市场,劳资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

三、协调劳资关系的基本思路与途径

(一)实现从经济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处理好政府与资本的关系。实践证明,经济建设型政府对经济增长的追求,很容易导致资本与劳动关系的失衡,受资本的影响,容易出现政府政策和行为的偏差。近年,资本对政府的政策制定和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在政策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只重视经济建设的投入回报,严重忽视社会事业投入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不恰当地把一些本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导致经济与社会发展失衡,各种社会关系失衡。在最近这几年人们谈论比较多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中,如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革等,我们都可以看到,凡是涉及到政府过多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并忽视公共服务的地方,政府作为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维护者的作用必然会打折扣。就市场经济本身而言。劳动者和资本之间的地位是不对称的。资本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处于弱势。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公共权力和政策,会使劳动者更加处于不利的地位。它表现在劳动者不但工资低,大多数得不到社会保障,而且常常连必要的劳动保护都没有,所得到的工资,不能包含抵抗因失业、疾病、养老等社会风险的部分,甚至也不能包括子女必要的教育经费。从再生产的角度来看,它只能再生产出贫困。此外,劳动者的工资还常常被拖欠。资本则因这种方式在加速自己财富的积累。在这种条件下,劳资矛盾在不断的积累,就成为我们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矛盾。在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上,究竟是站在资本的立场上,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经济的增长,还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实现劳动者和资本的互利,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同志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曾提出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口号,把它作为指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条件下我们党的指导方针。回过头来看,这个方针现在仍然适用。当然,只有政府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才能做到公私兼顾和劳资两利,实现劳资关系的和谐,要以政府从经济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为前提。

(二)重视公平的价值取向,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公平与效率是所有国家的现代化都贯彻始终的问题,我们现在之所以要强调这个关系。是因为这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政府的基本价值取向,应该是既要提高效率又要维护社会公平。效率是指在同一时间内投入的最小化和产出的最大化,公平是指社会成员机会或收入的相对均等化。换句话说,效率是指经济蛋糕的大小,而平等是指如何分割这块蛋糕。在设计政府政策的时候,这两个目标往往是不一致的。我国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的价值取向使得政府必须重视劳资关系的影响,政府如果仅以效率最大化作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就势必会无所作为,任由劳资双方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双向选择。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下,政府的这种价值选择就会加剧劳方的弱势地位。使他们的经济状况恶化。无助的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抗争,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效率也就无从谈起,即使经济形势良好。市场经济也不可能解决全社会范围内的失业、养老、工伤事故、医疗保健等社会问题。而这些正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同时又关系到劳动者积极性的调动和保护。因此,如果政府无所作为,失去必要的宏观调控,势必会造成消极的影响,从而使经济效率无法持续提高。强调公平的重要性。并不是要牺牲效率。中国本身的历史经验和国际经验都表明,以牺牲公平来追求效率是无法长久的、代价极高的。对公平的追求,并非必然导致以牺牲效率为代价,而且可促进效率的提高,做到两者真正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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