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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3:29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第1篇

今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第四个年头。按照惯例,中共中央将在明年召开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已经在研究“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水利部也已开展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厅党组十分重视水利长远发展的研究,把研究提出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报告作为今年重要的工作目标。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明确思路、统一认识、全面部署,正式启动我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规划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背景下编制的规划。与以往五年规划比较,“十二五”规划编制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也面临更多的挑战与困难。国家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提出要“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大范围实施调整振兴产业规划、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总体要求,<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提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推动科学发展”,这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所面临的大环境。要把握这些发展基础、动力等的变化,研究提出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编制水利发展规划,研究解决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问题,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转折阶段,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明确“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发挥水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我省水利各项事业发展和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规划依据,是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发展思路、目标、措施和各种保障条件进行肯定的最好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思路、把握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贯穿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经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领会更加深刻。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第一,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妥善处理与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二,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保护。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把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三,更加注重以改革促发展。改革和创新水利发展与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体制机制,克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健全法制,依法治水,提高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全面增强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更加注重全面统筹协调。统筹考虑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关系。

第五,更加注重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根据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坚持民生为先,结合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保障问题。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好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蓝图

解决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水问题,需要在水利发展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围绕涉及规划思路和事关全局的重大水利问题,按照科学的发展观要求,编制好水利发展规划。要下大力气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建设重点、改革措施和政策保障。

第一,要科学分析和正确把握形势。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围绕我省“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总体目标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深入分析产业结构状况、城市化进展情况、农业和农村发展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格局等,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改善、民生水利以及水利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客观分析和评价江河防洪形势、水资源供求状况、水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水利的新要求,找出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准确把握水利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确定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第二,要重视对重大水利问题的研究。在规划编制中,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前瞻研究,主要包括新时期水利发展方向及模式、水利发展目标、水利发展布局与重大工程问题研究、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利改革与创新等方面。重大水利课题研究要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够为规划编制所采用。

第三,要认真研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制定规划思路和规划目标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前提。在开展调查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要从宏观上、战略上提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总体目标既要切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体现浙江水利特色,在规划目标上发展创新。在制订水利工作各个领域的具体目标时,既要充分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又要做到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四,要合理安排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搞好规划布局和确定发展重点是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好城乡、区域水利发展,特别要注重解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突出水利问题。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要求迫切的突出问题,譬如沿海平原的洪涝灾害、杭嘉湖平原的圩区整治,要作为“十二五”期间要解决的问题,重点予以研究。

第五,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对策和保障措施。对策和措施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内容。对策措施既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措施,也包括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对策措施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避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弊端,从实际出发,把工作做深做实,力戒空话套话。一个好的发展规划,要深化到有论证充分的项目、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可以求绩问效的问责目标。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

第一,要深入学习,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背景,有许多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做好水利“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认识,提高对新的发展观和发展内涵的认识,提高对规划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要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刻理解我省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和发展布局。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和组织保障。这次会议上,成立厅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单位,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专项规划由厅有关处室、单位参与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全省的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在今后召开的全省水利规划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第三,广泛沟通,加强协调。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涉及不同地区、行业和部门,因此,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配合。在规划编制中,要及时了解水利部和省发改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了解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水利的要求和建议,了解各地水利发展的重点和需求。要做好水利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衔接,与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与已批准的相关水利规划相协调,特别要注重水利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引导、对农业农村的服务、对资源环境的保障。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中各层次、各专项规划也要相互衔接,做到“上(上位规划)下(下位规划)统一,左右(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协调”。

第四,社会参与,集思广益。要重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要采取开放式的规划编制办法,把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作为对水利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过程。厅里将组成由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专家咨询组,发挥专家在规划编制、论证、咨询、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第2篇

按照惯例,中共中央将在明年召开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已经在研究“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水利部也已开展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厅党组十分重视水利长远发展的研究,把研究提出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思路报告作为今年重要的工作目标。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明确思路、统一认识、全面部署,正式启动我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规划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球金融危机不断深化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背景下编制的规划。与以往五年规划比较,“十二五”规划编制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也面临更多的挑战与困难。国家出台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提出要“大规模增加政府投资、大范围实施调整振兴产业规划、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总体要求,<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提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再创体制优势、推动科学发展”,这是“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所面临的大环境。要把握这些发展基础、动力等的变化,研究提出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编制水利发展规划,研究解决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问题,是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提升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转折阶段,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明确“十二五”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加快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发挥水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是我省水利各项事业发展和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规划依据,是我们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发展思路、目标、措施和各种保障条件进行肯定的最好载体,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思路、把握原则,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贯穿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经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领会更加深刻。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要做到“五个更加注重”:

第一,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妥善处理与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二,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保护。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把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三,更加注重以改革促发展。改革和创新水利发展与管理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体制机制,克服水利发展中的体制,健全法制,依法治水,提高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全面增强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四,更加注重全面统筹协调。统筹考虑不同流域、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求;统筹兼顾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关系。

第五,更加注重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根据公共财政状况和投资政策,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坚持民生为先,结合新农村建设,优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保障问题。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谋划好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蓝图

解决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水问题,需要在水利发展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围绕涉及规划思路和事关全局的重大水利问题,按照科学的发展观要求,编制好水利发展规划。要下大力气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科学确定水利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建设重点、改革措施和政策保障。

第一,要科学分析和正确把握形势。做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要围绕我省“十二五”期间的发展总体目标准确把握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深入分析产业结构状况、城市化进展情况、农业和农村发展状况、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格局等,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改善、民生水利以及水利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客观分析和评价江河防洪形势、水资源供求状况、水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水利的新要求,找出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准确把握水利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确定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思路、目标和任务。

第二,要重视对重大水利问题的研究。在规划编制中,要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前瞻研究,主要包括新时期水利发展方向及模式、水利发展目标、水利发展布局与重大工程问题研究、强化水利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水利改革与创新等方面。重大水利课题研究要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成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够为规划编制所采用。

第三,要认真研究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制定规划思路和规划目标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前提。在开展调查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要从宏观上、战略上提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总体目标既要切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要在“十一五”的基础上体现浙江水利特色,在规划目标上发展创新。在制订水利工作各个领域的具体目标时,既要充分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又要做到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四,要合理安排规划布局和发展重点。搞好规划布局和确定发展重点是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好城乡、区域水利发展,特别要注重解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突出水利问题。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要求迫切的突出问题,譬如沿海平原的洪涝灾害、杭嘉湖平原的圩区整治,要作为“十二五”期间要解决的问题,重点予以研究。

第五,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对策和保障措施。对策和措施是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内容。对策措施既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措施,也包括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对策措施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要避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弊端,从实际出发,把工作做深做实,力戒空话套话。一个好的发展规划,要深化到有论证充分的项目、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可以求绩问效的问责目标。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

第一,要深入学习,提高规划编制的水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背景,有许多新的思路和新的要求。做好水利“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加强学习,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认识,提高对新的发展观和发展内涵的认识,提高对规划编制重要性的认识;要学习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深刻理解我省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和发展布局。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规划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和组织保障。这次会议上,成立厅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的规划编制工作由规划计划处负责归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单位,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专项规划由厅有关处室、单位参与具体的组织指导工作。全省的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将在今后召开的全省水利规划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

第三,广泛沟通,加强协调。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涉及不同地区、行业和部门,因此,必须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配合。在规划编制中,要及时了解水利部和省发改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了解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水利的要求和建议,了解各地水利发展的重点和需求。要做好水利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衔接,与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与已批准的相关水利规划相协调,特别要注重水利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引导、对农业农村的服务、对资源环境的保障。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体系中各层次、各专项规划也要相互衔接,做到“上(上位规划)下(下位规划)统一,左右(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协调”。

第四,社会参与,集思广益。要重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要采取开放式的规划编制办法,把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作为对水利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过程。厅里将组成由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专家咨询组,发挥专家在规划编制、论证、咨询、审查等方面的作用。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以招标和委托方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和研究阶段(2009年5月至6月底前),向市政府提出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做好“十二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底前)。研究确定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和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阶段:纲要基本框架、专项规划草案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就发展战略、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7月至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草案起草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批准。

(三)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市政府审定。

具体分工及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底前,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2010年6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进行衔接协调。2010年12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市)区规划、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要根据省“经济区”区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的区域发展规划。具体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市生态功能区建设规划、*市“嫩江-爱辉-逊克”矿业经济区开发建设规划、*沿边开放带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嫩江-五大连池-北安”南三县农业产业综合开发规划、“五大连池-孙吴-*界江”黄金特色旅游开发规划、*市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对俄贸易加工园区)“十二五”建设规划。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修编起草。

(五)编制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地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地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全面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市“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地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市规划和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我们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并认真落实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发展的影响,准确把握省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省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以来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确定,以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等形式组织开展研究。

(二)编制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要突出地方特色,明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总体规划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起草。

(三)编制专项规划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领域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确定,省直有关部门负责起草。

(四)编制区域规划

进一步完善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区、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区和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区、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和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等发展规划,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修编和起草。

(五)编制市县级规划

要强化空间布局和约束功能,突出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等重点内容,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市县级总体规划由当地政府负责编制。[:请记住我站域名/]

(六)推进规划体制改革

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改革规划管理体制,创新规划编制方式,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省发改委负责组织推进。

三、进度安排

主要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和前期研究阶段):4月至6月底。向省政府汇报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安排,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研究确定重大调研课题,通过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等形式开展研究工作;研究确定编制专项规划领域,初步确定各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7月至12月底。研究确定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市地、部门及企业家座谈会,征求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委托省科顾委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报告;听取省人大财经委和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

第三阶段(纲要框架研究阶段):20__年1月至6月底。根据国家“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省委关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起草形成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做好相应的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广泛开展咨询论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等工作。

第四阶段(纲要起草完善阶段):20__年7月至12月底。认真起草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纲要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定,提交省人大审议。市县级“十二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当地政府自行安排

,原则上要与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

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规划重点要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对一般的竞争性领域,规划内容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加强对重大工程的研究和论证

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特别是需要国家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需要国家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项目,要搞好与国家总体规划的衔接,力争纳入国家总体规划中。

(三)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加强规划评估论证工作,除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四)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

要搞好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与国家、相邻省区各类规划的衔接,衔接内容包括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支柱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作用。各市(地)总体规划草案在送本级政府审定前,报省发改委与全省“十二五”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达成一致意见,经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报省发改委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加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编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第5篇

湖南省通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信设施的建设,提高通信服务质量,保障通信安全,促进通信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通信用户和通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通信设施的建设和保护、通信服务的规范、通信安全的保障以及通信业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通信,是指个人、组织相互之间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形式信息,实现信息互通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通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通信服务,用于实现通信功能的交换设备、传输设备和配套设备等;通信基础设施,是指通信机房、通信光缆、电缆、通信杆路、移动基站等通信设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通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加强通信业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通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省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并对全省通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省通信管理机构可以委托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与省通信管理机构统称通信管理机构)履行有关监管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网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公安、环境保护、无线电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通信业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通信设施建设、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通信设施

第五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机构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遵循统筹协调、集约建设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六条 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推进全省通信基础设施均衡建设,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旧城区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网络覆盖。

第七条 规划道路、桥梁、隧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应当同步考虑通信设施建设需要,及时与通信管理机构协商预留通信管线等事宜。

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将配套通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随主体工程同步施工、验收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但移动通信基站应当由通信业务经营者建设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进入居民住宅内新建或者改建通信设施的,应当征得业主同意;在其他已有建筑物上新建或者改建通信设施,应当事先告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已有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为新建、改建通信设施提供通行便利和必要的场地,场地使用费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通过与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签订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阻碍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和使用配套通信设施,限制通信用户自主选择权。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为各通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接入和使用配套通信设施的条件。

第十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大型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内的移动通信信号盲区、弱区,设置移动通信网络室内分布系统。

移动通信网络室内分布系统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多套移动蜂窝网络数据系统共享要求。

第十一条 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和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组织通信业务经营者开展通信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推进通信网与广播电视传输网、互联网的共建共享,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技术可行、节约资源、合理负担的原则,协商共建共享通信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杆塔、基站、管道等通信设施应当实行联合建设;已有的管道、杆塔、基站等通信设施应当开放共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当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建共享。因资源整合或者布局调整,移动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不再使用的,应当及时拆除。

第十二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在建筑物上附挂通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时,应当符合建筑物荷载要求,保证建筑物安全、正常使用;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鼓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为通信线路入地提供条件。具备通信线路入地条件的,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得建设架空通信线路,城市建成区内已有的架空通信线路应当逐步入地。

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建设通信设施,应当采取景观化或者隐蔽化建设方案。

第十四条 通信设施建设应当文明、安全施工,避免或者减少影响居民、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施工结束后,应当将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建筑物、绿地、道路等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第三章 通信服务

第十五条 在本省经营通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型电信业务的,应当向省通信管理机构备案。

通信业务经营者许可或者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服务标准,为通信用户提供准确、安全、便捷、畅通和价格合理的通信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通信用户意见,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 通信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变更、注销等手续时,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通信用户身份信息进行核验。通信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通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提供通信服务。

第十八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系统监控、日常巡查、定期查访等方式加强对通信业务商的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商的行为。

第十九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及其资费标准,为通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通信用户要求提供收费清单的,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收费清单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详细记录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在为用户办理入网、变更、注销等手续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签订通信服务协议。通信服务协议中不得含有对通信用户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通信服务协议中的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用显著的方式告知通信用户。

通信服务协议有效期间,通信业务经营者有义务保存所订立的协议。

第二十一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对固定语音、移动语音、短信息、固定宽带、移动数据等业务进行组合销售时,应当另行提供单项业务服务。

第二十二条 通信用户产生超出前三个月平均通信费用五倍以上的异常通信费用时,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告知通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消费提醒方式,采用相对固定的渠道和统一方式向通信用户提供消费提醒服务。

因通信用户预付通信费不足可能导致暂停通信服务的,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在合理的时段内,提前提醒通信用户及时交纳通信费用。

通信业务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消费提醒服务,不得向通信用户收取通信费用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计费系统进行检测,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并向省通信管理机构报告。

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不定期地对通信业务经营者的计费系统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告知通信业务经营者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电子信息内容提供者未与通信用户约定,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通信业务经营者发现电子信息内容提供者违反前款规定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的,应当暂停或者停止为其提供相关的通信资源或者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 因工程施工或者通信设施建设等原因可能影响正常通信服务的,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提前七十二小时告知相关用户;可能对通信服务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向省通信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 通信用户申告通信服务故障的,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及时修复。故障发生在城镇的,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四十八小时内修复;故障发生在农村的,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七十二小时内修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上述时限内修复的,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通知通信用户,并免收故障期间的服务费用。但是,属于通信用户终端设备的原因造成通信服务障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在通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征得通信用户同意,为其开通约定以外的通信服务项目;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提供通信服务;

(三)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虚假宣传;

(四)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与通信用户约定的资费标准或者擅自改变与通信用户约定的计费方式、收费方法,伪造、篡改通信用户的计费数据及其他与计费有关的记录;

(五)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或者贬低、诋毁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的企业形象、商业信誉、业务品牌,恶意对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实施不兼容行为,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不使用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依法提供的服务;

(六)其他损害通信用户或者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通信用户认为通信业务经营者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通信业务经营者投诉,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对答复结果不满意或者通信业务经营者在十五日内未答复的,通信用户可以向省通信管理机构或者其设立的专门申诉机构申诉,收到申诉的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并向申诉者反馈处理结果。

通信用户认为通信业务经营者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

第四章 通信安全

第三十条 省通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相关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第三十一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通信管理机构的要求加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制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通信业务经营者在执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时,应当服从通信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二条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执行应急通信任务的通信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的限制。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

第三十四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通信业务经营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通信业务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

通信业务经营者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加强对通信用户、传输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消除相关信息并保存有关记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手段防范和打击利用通信网络实施的诈骗行为。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号码传送和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传送真实号码,建立虚假号码主叫监测和处置机制,对发现的虚假主叫号码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出租通信线路的正当使用,不得私自转接国际来话和为非法网络电话、改号电话提供语音接入服务。

第三十七条 通信用户对于他人利用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骚扰的行为,可以向通信业务经营者举报。通信业务经营者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查处。

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法移动通信基站等违法行为的联动机制,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和通信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三十九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建设移动通信基站应当符合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开展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估,公布评估结果。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对电磁辐射有争议的移动通信基站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当在基站建设范围内公示,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电磁辐射监管职责,对电磁辐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移动通信基站,应当依法处理。

通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开展通信设施电磁辐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四十条 通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通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履行下列义务,保障通信设施安全运行:

(一)在通信设施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围墙、栅栏等必要保护设施;

(二)对通信设施运行状态进行评估;

(三)建立通信设施日常巡查、维护、检修制度,做好巡查、维护、检修记录;

(四)对通信机房、基站、重要传输线路进行重点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

第四十一条 在国家规定的通信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实施下列可能影响通信设施安全行为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事先告知通信设施所有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二)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设施;

(三)铺设各类地下工程管线;

(四)采矿;

(五)建设生产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物质的工厂;

(六)其他可能影响通信安全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禁止下列危害通信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侵占、盗窃、破坏、毁损通信设施;

(二)在国家规定的通信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挖砂、取土、堆土;

(三)在埋有通信光缆、电缆、通信管道的地面上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性的废液、废渣;

(四)在通信设施上附挂管线、物件,栓系牲畜或者攀爬通信杆塔;

(五)涂改、移动、拆除或者毁损通信设施保护标志;

(六)其他危害通信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合法的通信设施建设或者从事危害通信设施安全的行为,不得擅自改动、迁移他人的通信设施。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动、迁移的,应当与通信设施所有人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通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通信业的监督管理制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在通信管理机构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第四十五条 通信管理机构应当重点加强对通信业务经营者推进通信普遍服务、通信服务质量、通信业务公平竞争、通信用户投诉处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省通信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通信业务经营者相关场所进行检查和调查取证,提取相关资料、数据;

(二)询问当事人和其他有关的组织和个人;

(三)责令终止传输违法信息;

(四)向社会公开通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质量状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六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通信管理机构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通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学校等特定区域通信服务的监督管理,保障通信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第四十八条 通信管理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管理,不得妨碍被监督管理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监督管理对象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未为通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接入和使用配套通信设施条件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通信业务经营者与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签订排他性协议,阻碍其他通信业务经营者接入和使用配套通信设施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通信业务经营者为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通信服务的,或发现用户使用假冒、伪造、变造的证件仍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与通信用户约定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至第三项规定,通信业务经营者在通信服务中损害通信用户权益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通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或者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至第五项规定,危害通信设施安全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阻碍通信设施建设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改正,依法处理;擅自改动、迁移他人通信设施的,由省通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六条 通信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编制或者组织实施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

(二)未依法履行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监督职责的;

(三)未依法履行应急通信组织协调职责的;

(四)其他、和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作出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第6篇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市政府成立了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和相关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和班子,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了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宣传发动深入。去年7月份,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会后,各镇、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进行了层层宣传发动,确保了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是调查研究扎实。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划编制要求,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市沿江办、国土局、商贸局等部门单位还组织人员赴外地进行考察学习,集思广益。通过调研,掌握了情况,理清了思路,为科学编制“十一五”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规划思路明确。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分析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里确定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12个重点研究课题、13个镇域规划和26个专项规划。经反复修改完善,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全市“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文本,全市镇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思路也已基本形成。

从总体情况看,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大多数镇和部门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思路定位准确,发展方向和重点把握得当,达到了预期目标。但严格起来看,工作中还存在不平衡性,有些方面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二是对宏观形势研究不够,三是工作重点突出不够,四是工作思路创新不够。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编制好“十一五”规划,为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确定战略方针、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建设蓝图和行动纲领,这是今年各级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中,各镇、各相关部门重点要做到“四个坚持”,切实增强“四性”。

一、坚持解放思想,努力增强“十一五”规划的时代性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正确分析形势,把握时代背景,努力使“十一五”规划更好地体现时代特征。这一时期,我觉得我们正面临着六个方面的重大背景。

1、“十一五”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实现“两个率先”,是我市本世纪头20年发展的总定位,奋斗前进的总目标,各项工作的总任务。在此基础上,我市又提出了“两个提前”的奋斗目标,即在时序上提前,到20__年提前一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位次上提前,在苏中地区率先崛起,力争挤进全省县(市)前10强,进而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因此,“十一五”规划必须充分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做到目标量化,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把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的目标体现在决策中,落实在规划中,融入到工作中,扎实有效地推进。

2、“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总结几十年的发展经验和教训,提出的又一创新理论,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指导思想。这一指导思想落实在“十一五”规划中,就是要更新发展理念,丰富发展内涵,开拓发展思路,不仅要注重物质财富的增加,而且要注重精神产品的提供和人的发展;不仅要促进经济增长,而且要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十一五”规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编制的五年规划。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得到加强。因此,编制“十一五”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划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各自作用范围,明确政府工作重点,科学合理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向。

4、“十一五”规划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我国加入wto后过渡期即将结束时编制的五年规划。“十一五”时期,随着加入wto承诺逐步兑现,我国将面临更加开放的发展环境,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将更加明显。因此,编制“十一五”规划,必须充分考虑经济全球化加剧、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等因素,用开放的思维、国际的眼光规划未来发展。

5、“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一五”规划将是政府发展思路的直接反映,也是政府发挥经济调控职能、向社会公众传递发展信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的重要形式。因此,编制“十一五”规划,必须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分析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举措,提高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进文化以及和谐社会的能力。

6、“十一五”规划是我市实施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我市于今年5月份实施了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通过区划调整,各镇发展的空间扩大了,优势增强了,发展的潜力更大了。但如何把发展的潜力转

化为竞争的优势,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紧迫的课题。通过编制好“十一五”规划,可以科学地引导各镇以区划调整为契机,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整合资源,明确发展方向,提升发展能力,科学制定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早把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潜在优势转变成加快发展的现实优势。

由此可见,编制好我市的“十一五”规划,对我市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真正把“十一五”规划编制成一个充分体现时代特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规划,更好地指导的新一轮发展。

二、坚持统筹发展,努力增强“十一五”规划的科学性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做好“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全局性、根本性要求,必须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要坚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原则。“十一五”期间,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黄金期和社会矛盾的凸现期,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特征:沿江开发的黄金期,工业经济的转型期,城市化的加速期,社会转型的关键期。这一时期,发展仍然是主旋律,是各项工作的第一要务。只有加快发展,实现科学发展才有基础,解决各种矛盾才有条件,带领群众致富才有能力。因此,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能快则快,能超则超,在加快发展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要坚持优化结构、提升质态的原则。“十一五”期间,要在继续扩大经济总量、保持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运行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经济增长由速度型向速度效益型转变,更加注重经济拉动由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提高要素使用效率转变。要把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关键措施。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发展特色农业,做大做强建筑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三次产业优化升级,努力提高全市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三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原则。“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企业制度创新。要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事业单位社会化进程。要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把招商引资的着力点放在产业链和产业基地上来,不断提升利用外资的规模和层次,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四要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十一五”期间,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积极培育小型城市,重点提高中心镇,合理发展一般镇。要统筹区域发展,以沿江开发为主体,沿河开发为补充,形成沿江地区、沿运地区以及里下河地区三大区域共同发展格局。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加快富民惠民步伐,高度关注民生,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在“十一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各镇、各相关部门务必要将上述四项原则落实到规划的具体内容中,落实到评估指标体系中,落实到政策措施中,努力使“十一五”规划成为一个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规划,更好地指导新一轮发展的规划。

三、坚持加快发展,努力增强“十一五”规划的前瞻性

“奋战十一五,全面达小康”,是我市“十一五”期间发展的总定位。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这一目标,“把握一个主题,突出五大战略”,精心编制“十一五”发展蓝图。

一个主题是:围绕“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一目标,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科学发展,好中求快,力争到20__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围绕这一主题,要大力实施五大战略:

一要大力实施沿江开发战略。沿江开发区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主战场,必须高起点规划、高强度建设、高速度推进。要加强对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的研究,加强对沿江开发总体规划与各项专项规划的研究,加强沿江开发战略性规划与操作性措施的研究,努力把沿江开发区建成具有滨江城市特点的新型城区、新型生态区、新型港区和新型园区。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各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整合资源、集约开发、扩大规模、打造特色的要求,加快各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努力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布局有序合理、集聚效应突出的特色工业集中区。

二要大力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要认真研究分析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现状,依托沿江、沿路、沿河优势,明确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区域重点,形成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产业带。要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突出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冶金、石化医药、船舶制造及配套件四大支柱产业的发展。要重视规模企业的做大做强,加快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在企业上市、技改投入、争创名牌等方面落实关键措施,实现有效突破。要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工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三要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十一五”期间,我市正处于城市化发展的加速期。要以规划为先导,重点制定和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城区重点地段建设详规、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突出中心城市(市区),积极培育大桥、邵伯、小纪3个小城市,择优扶强重点中心镇,合理调整一般建制镇。要以基础设施为抓手,完善城镇功能,着力提升城镇承载能力。要构建大交通体系,做到城市道路与交通干线相结合,外部通达与内部畅通相结合,镇村通达与干线畅通相结合,公路、水路与铁路联网相结合,形成“四纵七横”的框架。要以镇村建设为纽带,打造新型村居、新型社区。以镇村布局规划为依据,科学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逐步淘汰过小自然村,建设一批新型村庄。

四要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十一五”期间是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必须充分考虑社会转型加速的特点,在加快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协调发展。要从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方面入手,着力打造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开发利用土地,加快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着力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以农民增收为中心,大力发展市场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鼓励民众自主创业,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和投资性收入。要整合社会事业资源,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开放,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投入机制。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帮扶社会弱势群体,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五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充分认识科技和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提升整体素质。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较为完备的教育体系。要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着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要以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为抓手,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重点,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份额。

四、坚持求真务实,努力增强“十一五”规划的可行性

编制好“十一五”规划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安排,务求落实。

一要深入调研。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前提就是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要把规划编制的理念与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吃透上情、把握市情、了解下情,明确目标定位,找准发展思路,提出可行措施,在此基础上再编制各项规划。有条件的镇和部门要尽可能地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规划的层次和水平。

二要突出重点。在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要突出规划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推进。各镇、各相关部门编制的镇域和行业专项规划,要以市“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为指导,并与全市总体规划相衔接。行业规划要遵循行业发展规律,体现行业经济、技术特点,符合科技进步方向。镇域规划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合理确定地区发展战略和目标。无论是全市总体规划,还是各镇、各行业的规划,都要突出项目实施来支撑,需要向上争取和扶持的项目都要在规划中有所体现,并力求量化、细化,努力使规划目标落实在一个个项目上、一项项工程上、一件件实事上,以便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三要确保质量。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别要邀请市内外相关方面有建树的专家学者对规划进行业务指导,把各方面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规划中来,要切实组织好规划评估论证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第7篇

今天召开的汇报会议,议题十分集中,参会单位都和议题所涉及的工作密切相关。今天会议的议程,主要是三项:一是无毒__县的创建;二是平安__县的创建;三是关于预防打击处理“__”等活动。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会议的通报、汇报,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及问题,进一步对禁毒和平安__县创建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使大家对形势更加清醒,对差距更加明了,思想认识更加统一,从而对自身应该采取的措施更加注意。实际上,这是一个对三项重要工作再检查、再动员、再部署的会议;是一个认真分析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的会议;是一个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的会议。刚才,会议通报了创“无毒县”工作的形势和情况,传达学习了近期市委政府在镇雄召开的打击整治“__”活动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庙坝乡和十一个县直相关单位就两项创建工作做了汇报发言;张雄副县长代表县委政府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参会的所有乡镇、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和抓紧落实。

下面,我就当前的政法综治及今天会议的三个主要议题提出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今年来政法综治工作的简要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的政法综治工作,县委政府做到了高度重视,书记县长亲自予以关心支持和加强了领导。我们做到了早安排、早部署、把握态势、研究分析、推动有力、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检查督促到位。总体来讲,工作开展健康有效、工作亮点多有闪现,社会政治保持了稳定,人民群众总体满意。在政法工作上,公安机关在落实责任、严把执法质量关上加大了力度,在帮助基层、开展重点整治上有实际行动和进展;检院在加强司法公正、监督、打击贪污贿赂工作上有突出的表现和效果;法院在强化队伍管理,加大审判执行力度,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有良好的表现和实际行动;司法在开展公证业务,强化律师及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上有了一些好的开端。

1—5月,公安共立办治安案件185件185人,共治安拘留60人,共立刑事案件108起,破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名,批捕42起55人,捣毁犯罪团伙10个43人,抓获逃犯12人,破获案件10件,缴获海洛因50克,铲除私种罂粟4778株,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共检测吸毒对象146人,强戒吸毒人员24人,共送劳教10人。检院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件8人,共依法实施监(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督案件20件。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45件67人,判处罪犯53人;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59件340人,审结120件260人;共执行案件160件400人。今年以来,公检法司和各乡(镇)均加大了法律调解和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863件,调成835件;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39件,调成228件。

从政法工作的情况来看,呈现的特点是:严打的高压态势始终没有动摇,政法专门机关的职能得到集中体现,全县出现了两案(刑事、治安)下降,犯罪下降,热点及群体性上访趋于平缓,无群体性突发事件,无重特大治安事件,无特大安全事故,无__功组织反弹,无“__”侵入扩散的形势。在综治上特别在禁毒、创平安工作上,我们进一步明晰了思路和重点,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禁毒上主抓了责任的明确和细化,抓了打击和强戒,抓了多种形式的深入宣传,抓了已创无毒乡镇(单位)的检查和巩固指导,抓了三个待创无毒乡镇的针对性措施细化落实,制订了无毒县创建规划,把禁毒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制订了《盐津县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在平安县创建上,我们进行了总体动员和安排,成立了领导组,组建了专门办公室,落实了专项经费并纳入了财政预算,下发了《关于创建平安盐津实施意见和方案》,制订了实施办法和五年分步实施规划,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挂钩负责乡镇和单位,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片挂钩负责制度,发表和宣传了《致全县人民公开信》,重点全面启动 了庙坝、落雁两个示范乡镇及县委办、县国税、一中等二十个县级示范单位的创建。可以说,工作做到了加强领导,部署及时,思路清晰,规划到位,重点启动,发展健康,有序推进。

从1—5月的情况来看,政法综治工作下步要着力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必须认真落实严打的方针和措施,克服一些领导、一些科所队室庭、一些乡(镇)在严打上的错误判断,错误认识,错误做法,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格治安管理的认识落实到具体的立案、办案、监督和审判中。把严打、严管的措施落实到纠正少数单位出现的以调、罚、缓代替严肃执法的执法方式中;落实到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内松外紧,自损形象等错误做法中;落实到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要求严肃处理的犯罪问题,如:贩毒吸毒、寻衅滋事、伤害、敲诈勒索、偷盗等严厉打击中;落实到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服务于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于建立良好环境秩序的具体工作中。二是必须纠正单纯依靠政法专门机关抓稳定的错误倾向,纠正存在于个别部门、乡(镇)领导中出现的职责不履行,责任不落实,齐抓共管措施不到位,认识不深刻,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对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上滑下推,麻木不仁的现象。把抓稳定的政治责任真正体现在:加强领导,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细化责任,管好自家人、自家门,落实防范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创建无毒和创建平安乡镇(单位)的实际效果中。三是必须针对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热点、矛盾、纠纷等突出问题,切实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排调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到人,限期交督办和追究制度,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清楚,控制有力,排调处理及时。有的领导、部门、乡(镇)要切实纠正下滑上推,不负责任,守土失职的现象;要纠正工作决策不当,工作方法粗糙,工作留尾巴,不愿正视问题甚至回避问题,对产生的矛盾问题不找原因,不问责任,一揽子推给政法机关的恶劣作风。当然,出现、矛盾或者纠纷,政法机关必须要增强主动意识、敏感意识、证据意识、控制意识,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防止被动、盲目或束手无策,以免失去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的先机或威信。四是必须高度重视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治安秩序、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特别是计划生育、征地拆迁)、“__”等活动、企业改制中的政策兑现和遗留问题、涉法上访中的法律诉求五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重点工程建设中反映出的立案、执法,治安管理措施、责任、机制以及偷盗、滋事、敲诈案件有所增多的问题。必须抓紧调查、摸排,研究措施,制订方案,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以努力维护我县政法机关执法形象,维护我县良好治安环境和治安秩序。五是今年时间过半,政法各家及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今年目标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分析、总结,采取有效措施,查缺补漏,立足长远,狠抓当前,特别是对于“严打成果、无毒创建、平安创建、热点排调、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五项全局性的工作,必须在政法各家、各乡镇、各单位实现既定目标。

二、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创造性地完成禁毒工作任务,确保“无毒盐津”创建目标的实现

去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禁毒和新创“无毒社区”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今年,虽然我们对禁毒及创“无毒县”工作给予了足够重视,列入今年政法综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县禁毒委、禁毒办、政法机关、各乡(镇)、单位都采取了积极行动,但总的感觉仍有不足,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打击力度和实际成效还有不足,体现在侦办案件、逮捕、缴获的差距还大;二是强戒送劳教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表现在检测手段单一,瞒检漏检出现,准确率真实率不高,强制手段乏力。有的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未被强制收戒,仍有几进宫吸毒人员未送劳教,特别是吸毒中的艾滋病毒携带者飘流于社会,社会反映开始出现;三是宣传分散、单一,规模小,针对性不够,缺乏计划性、综合性、针对性、震撼性,特别是司法、共青团、妇联、教育、工会、宣传部门、文化部门等共同配合宣传、主动宣传的态势没有得到体现;四是创建和巩固无毒单位、无毒乡镇的针对性方案、措施、办法还表现一般,特别是今年对创建巩固无毒单位乡镇社区的规划、目标、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需要采取哪些针对性措施,怎样帮助、指导、检查、督促、组织好和落实好等关键问题还研究不具体,责任还没有真正到领导、到人、到单位,停留在笼统和大而哗之。五是一些乡(镇)、一些禁毒委成员单位的思想认识还不深刻,步调还不一致,齐抓共管的措施、行动、效果与县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还很不协调,打一场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禁毒战争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以上五个问题的存在,应该引起我们所有同志,特别是禁毒委及(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成员单位、各乡(镇)的高度关注。会议后,希望县禁毒委或禁毒办、各乡镇、各单位分别牵头认真研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研究解决;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落实责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督促检查和跟踪。

关于下步工作,我强调四个方面:一是关于禁毒的五项任务,公安及禁毒办要切实负责,根据时间和进度,千方百计不折不扣保证完成。特别是强戒和送劳教的问题,如果还有人情、手软、乱开口子,态度不坚决等主观的错误的东西,必须责令整改和纠正。如果还有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没有收戒,还有二进宫以上的吸毒人员未报劳教,应向县委政府做出说明,接受 人大的质询,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宣传上,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及禁毒办都应拟订宣传计划,以实际行动落实计划,做到有特色、有声势、有针对性、有震撼性。宣传部门和禁毒办要做好牵头、协调、检查、收集、反馈的工作。三是对创建和巩固无毒单位、无毒乡镇、无毒社区的工作,县禁毒委、禁毒办要具体提出规划、订立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措施,要明确划分责任,建立指导、检查、督促的制度,以方案、思路、措施引导各单位、乡镇、社区开展工作。各乡(镇)、单位、社区要以县提出的方案、措施、要求为指导,吃透精神,多动脑筋,制订具体的落实计划,明确分项责任,确保工作开展,收到良好效果。这里还要重申,凡是创无毒被摘牌,凡是已经整治的问题出现反弹,不能按期创建的,应受到相应的责任处理。四是各禁毒委成员单位、各乡(镇)应改变过去抓禁毒不力,不主动,自己单位“无毒”创建措施效果差,没有起到带头作用的问题,切实增强禁绝人人有责的认识。在宣传上体现齐抓共管,在工作上体现配合推动,在职能履行上体现到位,在创建无毒示范单位上体现出真抓真管。

三、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措施到位,扎扎实实推进“平安盐津”创建

创建“平安盐津”,是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实现小康和创立和谐社会目标的迫切需要,是从现在起直至今后五年综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县创建领导小组已经就创建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验收标准、具体规划、挂钩联系、各部门职能职责等进行了发文明确和部署安排,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县的创建工作要从根本上着力解决四大问题:

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这是当前存在的一个最突出的障碍性问题:一种是看不到其重大意义,不学习、不重视、不支持、不组织,认为事不关己;二是有一点认识,但不深入研究,不狠抓落实,走形式装样子,糊弄瞒混;三是工作单一,看不到“创平安、保稳定”的政治意义和对经济社会的根本性影响,把平安创建看成软工作,觉得难抓,花钱费力,不容易出成绩,因而不愿抓;四是忽视自己的政治职责,认为是上级的事,是政法部门的事。有这四种认识,必然直接影响创平安工作的开展和成效,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第二是解决领导和组织保障问题。由于领导轻视,不重视不支持而使调查研究不够,安排督促不够,检查落实不力。由此,导致人、财支持不到位;导致上下认识模糊,导致责任不明、情况不清,解决问题不及时,落实乏力。对此,必须下决心切实加强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三是解决思路模糊、内容含混、方案抽象、方法不当、措施没有针对性,应该注意的环节、形式、问题被忽略的问题。从前段来看,有的乡镇、部门抓了半天,不知从何入手,不知抓哪些重点,完善哪些形式,体现哪些效果。这次的创建,具体时间清楚,就是今年到20__年;具体的规划清楚,逐年都有明确规划;具体验收标准、方法、步骤清楚;具体的职能职责、挂钩联系点清楚;具体的保障措施,县委文件下发的实施方案已经提出;总体的目标(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安康四句话)、具体的目标清楚;总体要求清楚,我们结合实际,提出硬件上达到“六无”,内容和形式上体现“六抓”,具体操作上把握“五个环节”这些要求。可以说,已经十分具体明确。

四要解决好“平安盐津”创建工程的顺利启动和纵深推进问题。当前首要的是重点解决一些乡(镇)、一些单位认识肤浅、错误,重视口头号召,领导不做研究安排,不解决实际困难和不抓落实的问题。对这项工作,必须善于找到切入点,善于抓重点和关键,善于组织和推动:这里明确提出必须注重十项措施:一要召开班子会专门研究,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主抓;二要有办事机构,保证上下协调,收集汇报,当好参谋,办事机构可由综治、司法、派出所及机关抽人组成;三要围绕目标和县上关于六无、六抓、五大环节的要求,制订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和计划意见,方案切忌抽象、笼统、照搬、照抄;四要明确相关职责,把任务分解,并以责任形式落到领导部门及有关人员身上;五要召开动员大会,宣讲方案、进行动员、安排部署、签订责任;六是要制订宣传计划和方案,落实宣传措施,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县委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文化局、广电局、创平安办、司法局更要充分履行宣传职能;七要梳理本乡(镇)、本单位突出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制订整治方案,提出整治措施,开展整治行动,取得整治效果;八要经常性地具体地落实“六无、六抓、五个环节”的措施要求,每次落实、每个活动、每项进展和效果都有材料、有记录、有台帐、有档案;九是县创平安领导组成员单位必须对口加强联系,帮助指导、检查。成员单位要按照挂钩联系的安排,至少一月到挂钩乡(镇)和单位一次,帮助乡镇、单位理清思路,发现问题、研究措施和办法,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他们总结提高。县创建领导组及办公室要统筹兼顾,协调各家,对乡(镇)单位创建工作中的情况强化了解、检查、指导、帮助、指导要有针对性,切忌泛泛而淡,不解决实际问题。当然,创建乡(镇)、单位也应主动加强和挂钩单位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争取指导和支持。今后,县创建办收集大面情况,应直接一月一次向挂钩成员单位收集。一季度一次的汇报会议,挂钩成员单位要汇报指导、检查、帮助的情况;十是县创平安办要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务求工作主动积极,情况收集掌握真实、准确、及时,上下对口衔接、汇报、报送传达到位、及时,总结报道真实、及时,文书、材料、档案、台帐、记录、制度规范有序,作法、进展、效果能够明白体现。以上十个环节,务请大家一件一件加以及时研究和抓紧认真落实。

关于创建工作的组织要求,这里特别需要强调四点:一是今年重点创建的庙坝、落雁及二十个单位,必须对照时间,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年终能验收通过。因为不重视,不抓措施落实而验收不合格,必须书面检查,接受通报和自定完成时间、自行申请验收,如果影响全市验收将承担相关责任;二是所有乡(镇)和被规划到的所有单位均要启动创建工作,抓好基础准备和重点示范创建,为下步全面开展创建打下基础;三是凡是创建工作没有启动的,政法综治和评先创优均一票否决;四是要注意结合实际,创新做法,争取出特色、出经验,凡是创建出好作法,好经验被市以上宣传报道、推广的,予以重奖和表彰。

四、采取积极有力措施,自觉防范和严厉打击处理“__”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发展成果,巩固农村稳定

5月25日,市委市政府在镇雄召开打击整治“__”活动专项工作会议。这说明从外地传入,发于镇雄,蔓延至我市镇、彝、威大部地区的“__”活动已经十分猖獗,造成了严重影响和危害。从我县的情况看,“__”活动尚未传入,但从掌握的情况,已经有人主动和我县的个别干部群众联系,应该引起各乡(镇)、各单位高度的警惕和重视。大家一定要头脑十分清醒,要认识到:“__”传播途径之巧妙,扩散之快,危害之大,影响和后果之严重,非同一般。“__”传入之处,不仅大量卷走社会资本,导致很多人挺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而且导致干部无心上班,(本资料权属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原创网站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农民无心种地,更为突出的是抽走卷逃了社会资金,使农民丧失了生活生产的基础,使社会陷入贫困和混乱,严重破坏了农村的安定团结,严重损毁了社会风气。为此,大家务 必头脑清楚,认识到位,采取积极有力的预防和打击处理措施,严防__等活动的传入和扩散。今天会议的学习、传达、安排、动员,实际上就是县委政府的行动和态度。

关于打击、处理和预防“__”等活动的工作,县委政府要求:

一是采取四项措施抓防范。1、公安机关、各乡(镇)、各单位必须开展一次细致的摸排清理,掌握真实情况,便于及时处理;2、各乡(镇)、特别是庙坝等接边乡(镇)必须瞪大眼睛,注视周边动态,建立信息耳目,发挥村社干部作用,及时收集掌握情况,建立预防和打击处理预案,抓好防范工作主动权;3、抓宣传。公安要制订“__”活动特点、严重危害、违纪违法、打击处理办法的宣传提纲。各乡(镇)、各单位要以会议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不留死角。宣传、文化、司法、妇联、共青团、教育、民政、广电、电信等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专栏、标语、讲演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自觉抵御的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教育针对性;4、建立禁赌责任制。各乡镇要和镇所属部门、村社签;县直各单位领导要和本单位所属职工签。违反责任者,应从严兑现措施,给予行政和经济的处罚处理。凡是乡(镇)、单位防赌、禁赌不力,导致“__”传入扩散的,将严肃追究。

十四五规划措施及建议第8篇

立足我县发展实际,谋划好“十四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从我县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打好发展基础。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县级关于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XX县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XX县抢抓发展机遇,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五年。为切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准确研判未来一个时期XX县发展的基本趋势和阶段特征,科学合理的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编制工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五个扎实”要求,注重规划统筹衔接,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分析XX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短板、弱项和优势,准确把握好“十四五”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任务,使“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新时展的新要求、符合XX发展实际,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规划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立足我县发展实际,谋划好“十四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从我县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打好发展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在规划编制中,要进一步厘清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注重规划衔接,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

(三)坚持务实管用。在规划编制中,对规划编制目录进行严格遴选,确保规划接地气、可操作。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规划的内容要明确思路方向、重点任务、空间布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四)坚持民主开放。扩大规划编制过程的社会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广开言路、问计于民,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三、规划体系

(一)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县委、县政府对未来五年的战略部署和安排,是全县各级各单位的行动纲领,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县政府组织编制,县发改局牵头,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全力配合、共同完成。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空间规划编制。空间规划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细化落实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由县政府组织编制,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起草。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三)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报审前须送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与总体规划和空间规划进行衔接,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并。未纳入重点专项规划但是需要编制的行业专项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报县发改局备案。

(四)区域规划编制。区域规划是在总体规划框架下,各镇政府组织编制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县总体规划在各镇的细化和落实,是指导各镇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区域规划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前,应报送县发改局与总体规划衔接,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报县政府备案。

四、进度安排

为确保按期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任务,根据我县实际,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重大项目谋划及重大问题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X月~2020年X月)

2019年9月份,县发改局启动了“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目前已征集到“十四五”项目X个,总投资X亿元。各镇、县级各部门要对拟列入“十四五”规划的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进行再梳理、再论证,尤其是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及社会投资新方向,谋划上报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带动力强的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重点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通讯等领域谋划项目,要加强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及手续办理工作,为做深做实“十四五”规划编制打好基础。同时着手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本行业领域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准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县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举措等建议。2020年X月X日前,将各自研究成果、基础设施工程、重大项目汇总表,经主要领导审签后及时报送“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重大项目基础设施专班办公室,各单位报送质量将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重要支撑。承担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4月底前要将各自“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初稿一并报送。

(二)拟定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X月~2020年X月)

2020年X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研究课题和各专项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形成全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全县各规划承担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县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中省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形成空间、专项、区域规划初稿,并报送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的内容纳入到县“十四五”规划纲要。2020年X月底前,根据中央和全省、全市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结合XX实际情况,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形成纲要框架,并与中省市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纲要起草审定阶段(2020年X月~2020年X月)

在2021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形成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各镇、县级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意见,修订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提请县人大审议。县“十四五”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X月前全部出台。

五、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规划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具体工作。各专项规划由县级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同时为了做好“十四五”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四五”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十四五”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谋划申报等各项具体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时成立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班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确定联络员与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联络和协调,同步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各镇、各部门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文件下发2日内,报送县发局。

(二)组建专家委员会。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参与规划编制咨询和研究,对规划重大课题组织评审验收,对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进行评审论证。

(三)落实经费保障。规划编制经费由县发改局向县政府专项申请,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编制要求

一要加强谋划,突出项目。全县各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十三五”期间项目进展情况,依据“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中省市战略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提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突出政府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等领域履行公共职责的作用,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中央、全省、全市相关规划之中。

二要积极对接,有效衔接。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规划协调一致,增强规划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县发改局要协调好总体规划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各镇、各部门要主动做好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衔接工作。专项规划须在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审议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