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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户申请书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1 16:25:51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第1篇

村委会:

本人______

,性别____,____岁,家庭共同生活____口人,现住在爱阳镇____村____组。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每月靠

实际收入____元,年人均收入____元,低于丹东市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故提出申请。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这是我代表全家人的申请,请各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批准为盼。

申请人:

____

办理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流程

办理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所需资料

1、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补助、津贴、救济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3、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部门的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重症病人需提供医院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文本);

4、在职职工提供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特困职工应提供市(区)总工会证明;

5、申请表一式三份;

6、社区评议小组的评议审核表;

7、第一次公示报告。

办理流程:办事程序

1、社区接到申请报告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家庭进行全面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群众无异议后将上述相关材料上报街道救助所;

2、街道民政办在七个工作日内根据社区初审意见,再次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进行核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街道民政办,再由街道民政办通知社区再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群众无异议,上报民政局并通知申请人,发给救助证。

救助标准

享受除低保金外的所有低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第2篇

我镇农村总人口18135人。2014年,县分配我镇贫困人口5646人。我镇根据贫困人口标准识别出省级贫困农户1235户,5646人,部级贫困农户1156户,5294人;我镇根据2011年-2020年识别行政村名单确定我镇3个贫困行政村,。依据县里有关文件,由驻村工作队、镇驻点干部和各村委会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贫困对象、贫困村申请、审批和公示等环节。通过入户登记,实事求是地获取了贫困对象及贫困行政村的各项信息资料。目前我镇已完成规模分解、对象初选、村公示和镇政府公示,并将贫困对象信息及贫困行政村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并上报县扶贫办备案。

二、主要做法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一是成立了由镇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及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具体业务人员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要求各驻点干高度重视并狠抓建档立卡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按照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与要求,经镇班子多次召开会议充分讨论研究,提出了我镇实施方案,明确各村各单位和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具体任务,有条不紊地推进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三)层层落实,部署周密

我镇先后召开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扶贫建档立卡查漏补漏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全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贫困行政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编写简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政策。同时各村成立了由驻村工作队、镇驻点干部、各村委会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进村入户,为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规范程序,公开民主

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准确与否,入户调查是基础,统一标准是前提,严格程序是保证。我们在工作中严把“报—查—审—批”四个环节:

“报”即群众申报:在各村委会召开动员会,传达相关文件、政策,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农户如实填写《贫困户申请书》,报村委会审查;贫困行政村由村级组织自愿提出申请,报镇政府审核。申报时,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群众自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规模控制。

“查”即入户调查:各工作小组深入所联系的村,核查贫困村基本情况,即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全村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户则以家庭为单位,逐户调查农村常住户201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认真填写农户相关信息,坚持做到核查家庭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农村低保户及五保户人口不计入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工作中,确保此项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审”即审核和公示:由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形成初选名单,并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我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贫困行政村由村级组织自愿提出申请,镇政府审核后,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并在镇政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的形式规范,做到格式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和举报电话统一,并抓好公示结果的衔接,处理好及投诉,及时纠正偏差。

“批”即上报县审批:由我镇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贫困行政村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审定。做到贫困对象瞄准到户、识别到人,杜绝出现“关系户”、“人情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够到位,群众对扶贫开发工作知晓率不高,部分群众存在认识偏差。在工作开展期间,不少农户认为被确定为贫困户后会得到很大的利益,一些比较偏激的群众还到村委会吵闹,要求评定为扶贫户,不仅严重影响了我镇农村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是一些村干部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一些干部为了减轻工作量,填报数据不够细致,也出现个别有关数据错误。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是个别驻村工作组没有协助开展工作,如在干埇、新村两个村委会驻点的农行、人寿工作队员从没下过村。

四、下一步计划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第3篇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全面推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同时,可选择2-3个县(市)作为示范点,通过示范指导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力争到*年,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医疗救助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确保这项制度平稳运行。农村医疗救助从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人员和最急需的医疗支出中开始实施,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二、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

(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

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由地方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救助办法

(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资助医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二)尚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对因患大病个人负担费用难以承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医疗救助。

(三)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医疗救助对象全年个人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对于特殊困难人员,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四、申请、审批程序

(一)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第4篇

县卫生健康局

1.请问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自2018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实施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比如2019年的参保标准是22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定额补贴的方式人均补助180元,剩下的40元需卡户自行承担)。卡户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就可以享受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相关倾斜政策。

2.请您详细介绍如何实现让建档立卡贫困户“方便看病”?

答:首先是实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具体就是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内公立医院住院时,持健康扶贫服务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

其次是实行县域协议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报。具体就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进行垫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减少了贫困患者报销医疗费用负担。

再次是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签约服务需个人缴费的12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为其代缴。为签约的贫困人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对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

3.问:请您详细介绍如何实现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少生病”的目标?

答:首先是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力度。确保传染病、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覆盖所有乡镇。

其次是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面实施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待孕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并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覆盖面。

再次是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县城”、“部级生态县”创建成果,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构建健康科普平台,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及健康生活方式。

县医疗保障局

4.办理转诊转院的意义及程序?

答:根据国家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分级诊疗的要求,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普通居民未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按普通居民比例报销,且不享受“四重保障”兜底政策。因此,规范办理转诊转院程序,对于参保居民充分享受医保待遇极为重要。

办理程序如下:

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我县参保患者因疾病须到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由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系统直接办理转诊转院备案。

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我县参保患者因疾病须到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由二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患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证明至县政务大厅城乡居民医保窗口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原则上需在入院72小时内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如有特殊原因,出院前办理均视为有效。

5.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办理?

答:本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昭通市以外全省范围内,参保患者只须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在开通了异地就医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实现医疗费用现场减免。暂无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参保患者,须先通过电话或前往本县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开通无卡审批功能后,方可享受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单次住院,单次办理):参保患者须持有二代社会保障卡,同时须通过电话或前往本县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卡出省处理(首次跨省异地就医)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参保患者持卡在省外开通了异地就医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可享受医疗费用现场减免。

异地就医安置(首次办理,长期享受):参保人员因工作或长期居住在外地等原因,可前往本县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安置。办理异地就医安置后,参保人员在安置地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按照就医地三个目录,参保地报销比例政策享受医疗费用现场减免。办理异地安置后,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职工变更期限为申请办理后满2年;城乡居民变更期限为申请办理后满1年。

全国90%以上的县至少有一家医疗机构进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参保患者通过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其医疗费用可在就医地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切实让参保患者少垫资、少跑腿。

6.城乡居民医保为何个人缴费标准逐年增高?

答:医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医保制度是社会互助共济的重要方式与手段,也就是说,通过医保制度把钱集中起来,拿给生病的人用。医保筹资是由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构成,个人出小部分,财政出大部分。随着医保基金受益者日益增多,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国家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通过提高缴费标准,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增大基金总量,提高基金抗风险的能力,确保医保制度安全持续运行。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增强个人的责任意识,更好地使用好医保基金,提高效率。对个人缴费参保确有困难的城乡特困、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实施个人缴费定额资助政策。2019年,城乡特困全额资助参保;农村低保、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定额资助12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额资助180元。

7.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问题?

答:城乡居民医保自2017年起全市统筹,报销待遇政策全市统一。市级医保部门根据全市城乡居民年度参保缴费情况,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结合上级文件指导,确定本市医疗报销待遇政策。普通居民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四重保障”兜底政策,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

8. 昭通市以外的民营医疗机构住院能否报销问题?

答:根据昭人社通【2018】128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7月6日起,我县参保居民在昭通市以外民营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参保患者就诊医院必须是所属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其产生的医疗费用则可享受医保报销。未现场减免的,须持住院证、费用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就诊医院与当地医保部门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到县政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报销,意外伤害住院另须提供病历资料。

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

9.如何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

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落实保护优先的要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0.如何打好盐津县污染防治攻坚战?

答: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以“最实举措”为着力点,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个一”的定位,即:守住一片蓝天、绿化一方群山、护好一江清水、建设一座水墨岩城,全力打造“天蓝、山绿、水清、城美”的美丽宜居家园。首先,划定产业发展生态红线,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守住一片蓝天;坚持应搬尽搬和应退尽退紧密结合,通过实施大规模易地搬迁,绿化一方群山;创新“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护好一江清水;落实城乡一体理念,展现盐津“峡谷岩城,水墨盐津”的整体风貌特色。其次,重点打好8个标志性战役,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再次,推动绿色经济低碳循环发展和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最后,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和治理体系建设,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11.如何抓好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答: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整改。始终坚持“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树起来”的政治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到问题整改各项工作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三是树牢群众观念抓整改。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做到生态惠民、利民、为民。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抓整改。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按照“六个不放过”,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要求,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着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五是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牵头单位、一抓到底的原则,建立牵头单位负总责、责任单位负全责的整改分级负责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责任体系,压实省级各有关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属地主体责任。

12.如何解决环评审批程序繁杂、监管难、耗时长等突出问题?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文件精神,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权力下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取消审批前置、执行并联审批制度、统一审批标准、实行“不见面备案”、落实环评文件“瘦身”、实现“评、批”分离、允许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前期“三通一平”等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管理。由静态监管变为动态监管,由重审批,轻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实现环评审批和环境监管有机结合,从根本上提高监管效能。三是优化服务。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编制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实施“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行动,报告书和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内压缩一半以上。放权、严管、优服”不仅释放了环保部门在环境监管和制度创新方面的空间和活力,更为企业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13.盐津县生态文明创建成果如何?

答:盐津县已成功创建9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率达90%)、73个市级生态文明村、1所省级绿色学校、16所市级绿色学校、6个市级绿色社区、5个绿色家庭。5个部级生态乡镇于2016年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已修改完善后并通过公示。盐津县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已于2018年7月26日通过公示,待省政府命名。8个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的相关材料,已通过县级审核并上报市政府转省厅审查。目前,盐井镇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材料已通过市级技术审查,已按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并报省厅,2019年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率可达100%;部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退役军人事务局

14.怎样办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实施前入伍;二是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三是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的复印件各1份,3张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云南省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云南省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申请表》经村和乡镇盖章后,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录入优抚信息系统上报,待审批同意后即可享受补助。

15.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有哪些?

答:自2011年11月1日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按照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进行安置:(1)自主就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偿金(服役一年补偿3600元);(2)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按自主就业政策办理。(3)退休与供养,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年满55周岁的;服现役满30年的;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16.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怎样办理信息采集及悬挂光荣牌?

答: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为户籍在本县的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5.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6.复员军人;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携带并提供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6、立功受奖证件;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前往户籍地所在乡镇采集点申报信息,申报了信息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随后发放光荣之家。

县教育体育局

17.关于控辍保学

答:一是成立了县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组,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六长”“八包”“一帮”(双线:政府一条线、教育一条线;六长:县长、乡镇长、村长、教育局长、中心校中学校长、村校长;八包: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县教育局领导包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一帮:落实挂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员的帮扶责任)责任机制,县长、乡镇长、村长以及县教体局长、中心校长(中学校长)、村校长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按照挂包责任制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依法控辍。强化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分级成立由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控辍保学法治工作组,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思考动员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工作。三是优教控辍。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重视学困生帮扶,加强两后生培训。四是资助控辍。全面落实国家“奖、助、贷、补、勤、减、免”等资助政策。五是宣传控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线路部署和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强化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得到全安置、全覆盖,卡户义务教育适龄人口零辍学。

18.关于学生资助

答:构建“从小到大”的教育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获得最大限度的资助。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和“四类学生”免学杂费补助以及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补助和免除学费政策、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等教育扶贫工程。

19.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

答:2018年,盐津县教育局全面落实了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排查,通过对在建工程20多个项目,涉及1000多农民工的用工情况排查,未发生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各建设项目都严格按要求、按比例预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总计存入保证金金额为150多万元。各建设项目都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户、购买了工伤保险。全年共组织了多次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排查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20.关于项目推进问题

答:2018年完成28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面积21729平方米。积极推动农村中小学“全面改薄”项目、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项目等工程,2018年新开工19个学校37个项目,建筑面积42710平方米,合同总价8723.43万元。实施中小学C级危房改造项目6个(其中:加固维修项目5个,新建项目1个),加固维修校舍4877平方米,新建校舍651.78平方米。

21.关于招生政策

答:各类招生考试的流程都是在国家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市教育体育局文件要求按流程进行。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对不同类型的考试都有一个详细介绍,可以登陆察看。但各类考试报名时间不是统一的,是各省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具体流程查看报名省份教育官方网站,云南的报名时间是:高考报名时间:考生参加高考的上一年11月份左右,初中学业水平报名时间:2月中旬起至3月完结束,高中学业水平报名时间:5月份和10月份左右,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每年2月份和7月份左右,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9月份左右,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

22.关于民代师问题

答:2013年6月盐津县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云教通〔2013〕7号)的通知和《昭通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昭市教联〔2013〕11号)文件精神,下发了《成立盐津县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盐政办发〔2013〕82号) 文件,制定了《盐津县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6月起组织实施,2013年12月底结束。盐津县共解决了8600多名民代教师遗留问题。当年养老保险大门为原民代师敞开,动员原民代师购买养老保险,每位民代师都可以自愿购买养老保险。现在没有领到养老金的是因为当时自身没有购买养老保险。

县民政局

23.如何申请城乡低保?

答:根据《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是:

1.申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资料,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并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将逐一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村(居)委会配合,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及申请人应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在各村(社区)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

4.审批。县民政局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果),并进行入户抽查,对拟批准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保障,发放低保金。

24.如何申请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答:根据《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申请审批程序与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相同。

25.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答:根据《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凡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因病、因灾、突发事件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临时救助。其申请审批程序与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相同。

26.城乡低保重点保障对象

答:(1)通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且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2)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卫计部门确定的45类重特大疾病、48类次重点疾病及长慢疾病)正在治疗期间,因自付部分金额超过家庭经济收入而负债,导致生活困难的;(3)因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残疾或年老体弱导致丧失、缺乏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低下,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4)供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大中专学校,因支付金额超过家庭经济收入而负债,导致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5)家庭现在居住使用为C、D级危房,且经济生活困难,无经济能力新建或加固的;(6)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 

27.应退出城乡低保的情形

答:(1)家庭成员中有在岗在编财政供养人员的;(2)家庭成员中有现任“村(社区)三委”干部的;(3)拥有3万元以上大额存款或价值3万元以上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的;(4)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等的农村居民,拥有门面房、2套以上商品房的城镇居民;(5)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6)经工商注册登记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农业合作社及以土地和各类生产资料、产业扶持资金、小额贷款入股相关经营活动作为脱贫措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除外);(7)为享受低保政策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8)为获取某种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户;(9)家庭成员中的死亡人员、失踪人员、服刑人员;(10)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11)未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实行“特殊保”“政策保”,且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12)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的其他情形,包括:①户籍在本县,实际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的(赴外地就读在校生除外);②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因吸毒、等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③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自费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到高价收费学校就读的;④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的,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

县农业农村局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答

1.补贴产品范围:以《云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确定的15大类34个小类79个品目机具为补贴对象,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云南省补贴目录范围内的农机产品。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机产品在全县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具体见2018年省农业厅分别公告的三批产品分类分档信息为准。

4.补贴程序: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

二、拖拉机注册登记范围有哪些?

答:自2015年10月1日后,能在农机监理部门落户的拖拉机必须是纳入云南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目录的方能申领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否则,不予受理。在此之前登记的拖拉机(包括变型拖拉机)牌证继续有效使用,每年参加一次年检。

三、怎样申领拖拉机驾驶证?

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必须年满18周岁,驾驶人身体体检合格,持身份证、照片和体检表向盐津农机协会驾驶培训机构报名申请,完成规定的科目学时计划后,由农业农机监理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后,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全国通用,有效期6年,期满前90天内向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四、新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备案需要些什么手续?

答:新建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一是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要向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占用林草地)申请办理土地备案;二是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三是在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四是以上相关手续完善后在县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县农业农村局派出专业人员到场地提供技术指导。

五、畜禽养殖场是否有国家补助资金?

答:不是所有养殖场都能获得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获得补助资金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要有一定的规模养殖数量;二是要在自然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在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站)登记备案;四是要有国家发展畜牧业项目的资金支持。

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并给予立项支持。

七、承包户人口数量增加或减少了的要求增减承包地怎么办?

答: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不是个人承包经营。农户家庭是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方,农户家庭的户主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农户家庭的户主代表家庭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土地承包关系后,每一个家庭成员作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员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不能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家庭已分户又分割过承包经营权的除外)。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在承包期内,不能因为家庭土地承包户中成员的增减变化(婚丧嫁娶、添丁增口等),影响家庭承包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定和承包土地的稳定。同样,也不能因为土地承包家庭中成员的增减变化而调整承包土地的数量。再是,这次是对农户家庭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进行进一步确权登记颁证,不是也不能再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的重新调整和分配。

八、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家庭迁入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如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九、在城镇落户的家庭如何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农户家庭虽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但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十、流转合同约定期限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是否进行确权登记?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流转期限超过原承包合同剩余期限的流转合同,超出部分无效,建议当事人对流转合同进行修改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十二、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当事人如何申请仲裁?

答: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纠纷涉及的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宇牛火锅”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基层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基本情况

清溪镇位于大相岭西麓的高山峡谷区,是汉源县的北大门,距县城35公里,与荥经县相连,东接双溪乡,南连富庄,西接西溪。海拔1550~3300米,年降水量700毫米左右,年平均气温15℃。幅员面积69平方公里,原辖富民、新黎、西河、顺利、永安、同明、启明、双坪、同心9个村,48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3452户10425人。2014年建档立卡识别贫困户201户547人,识别同心为贫困村。经过历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其中14年脱贫43户130人,15年脱贫70户208人,16年脱贫26户68人,17年脱贫36户60人,2018年脱贫26户83人;贫困村同心村于2016年完成脱贫退出。2019至2020年,我镇通过持续“回头看、回头帮”,落实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政策、落实工作职责,推动脱贫巩固提升,实现稳定脱贫。

2014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我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为贫困户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聚焦扶贫对象,细化了扶贫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我镇始终坚持认真贯彻上级扶贫攻坚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把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让农村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为切实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项扶贫工作的落实,有专人专门负责扶贫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了扶贫攻坚工作日常化,常抓不懈。

“五个一”方面,结合工作需要,依据组织部文件派驻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先后由检察院派驻3人任第一书记、清溪镇3名工作人员为队员。驻村农技员为我镇农技员刘福。要求驻村工作组人员工作重心完全集中到联系村,常下村、常入户、常下地,对下联系实际帮扶到户,对上根据需求积极争取各个项目,加强贫困村的建设。

(二)狠抓责任落实

每年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攻坚工作不少于12次,做到镇职工会、镇村干部工作会上坚持月月讲,把工作部署到位。镇党委、政府坚持把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对镇、村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同误工、奖励、评先等相结合,制定了明确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考核及时,建立扶贫攻坚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换届及人事变动,我镇及时调整了帮扶联系干部,做到所有贫困户都有干部职工帮扶联系。要求帮扶工作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作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摆上位置,认真抓紧抓好。要帮扶工作人员要带着感情,带着热情、带着责任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对帮扶对象做到“政治上关心,经济上资助,技能上培训,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问。”要经常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及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向深入。

(三)创新帮扶方式,巩固结对帮扶成果。

为了改善部分特困群众的贫苦生活,尽快走上致富的道路,一是组织村民学习和掌握农业科学技术,聘请专家开展专业技术讲座,每个农民土专家帮助联系2-3户贫困户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二是继续开展“攀穷亲、结穷对”的“一帮一”活动。合理使用民政资金,力所能及地解决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暖送到他们的手中。三是适时组织村干部、产业大户外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推动发展。四是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全体村民赠送“文明家庭”手册,组织法律工作者到村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

(四)、狠抓政策落实,措施得体,效果明显

1、帮扶责任人走访贫困户多次,做了到知其短,了其需,帮助贫困户制定长期脱贫规划,平时加强联系,以扶“智”和扶“志”为主,注重贫困户具体问题的解决。

2、14年以来严格落实针对贫困户的惠民政策。医疗方面,为全镇贫困户2658人次代缴医疗保险,为住院治疗的贫困户申请卫生扶贫基金;教育方面,为全镇271人次申请教育扶贫基金,为45人次申请“雨露计划”资金,我镇无一人因贫辍学;住房方面,为2批次13户进行危房改造,其中D级重建9户,C级加固4户;人居环境提升方面,对5批次90户贫困户进行“四改三建三清”,对43户进行“厕所革命”改造;民政兜底方面,为61户96人申请低保,11人申请农村特困供养;广电网络方面,由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为34户贫困户捐送了电视并接通信号。

3、抢抓产业发展大会战机遇,实现大樱桃、花椒以及脆红李等小水果栽种发展,实现应栽尽栽、应种尽种。突出以清溪特色发甜樱桃、清溪贡椒为重点的增收产业,切实加强了对贫困户的实用技术培训。开展甜樱桃管理技术、花椒管理等切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合格一人、富裕一户”的目标。通过近年的努力,我镇经果林产业产量提高、质量提升、市场营销等长足发展。我们发展电商、要求专业合作社加大对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支持,清溪镇农产品对外影响力、知名度大大提高,广大农户包括贫困户等都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确保高质量脱贫。

4、进一步开展旅游宣传,每年6月,我镇在成都宽窄巷子等地方组织了大樱桃推荐会,在8月举办了花椒节和祭孔活动,通过举办会节吸引游客,力图将我镇打造成一个有特色农产品的夏日旅游避暑胜地,使村民通过旅游业的发展,致富增收。

在清溪镇党委政府,帮扶部门、驻村工作队精心指导与帮助下,“颐养避暑,樱桃溪谷”“党建扶贫。双百示范”计划示范项目申报成功,拉开了同心村发展乡村旅游的大幕。依托灾后重建财政资金,利用生态资源塑造独特的乡村风貌,以“微田园”及“采摘体验园”为特色发展农户产品和乡村旅游,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美丽新村和已成规模的甜樱桃、花椒产业,让各地游客来到同心村采摘体验、休闲度假、颐养避暑,实现了一三产业相结合,拓宽当地群众的收入渠道。加大村旅游产业投资和人员培训,保持现有旅游业良好发展态势,加强对美丽同心的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微信、微播等自媒体,加大对同心村美景、美食的宣传,实时组织开展各类美食旅游活动,提升游客的参与度,积极参与县、市一级的旅游推介,对外提升知名度。做大做强同心村的旅游产业,让同心的乡村旅游在防贫困户返贫、助农致富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和成为村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村民主要收入来源。目前,同心村已有23家农家乐开始营业,年旅游接待收入超400万元,有力地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

三、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作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村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扶贫攻坚政策,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用好各级扶持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善作风,切实抓好扶贫攻坚的各项工作。

1、围绕精准下功夫

始终坚持把“扶真贫,真扶贫”作为基本准则贯穿始终,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对照国家贫困对象认定标准,严格按照脱贫办要求,对识别对象逐村逐户核实,确保对象精准;严格贯彻落实贫困对象动态进出调整管理办法,今年度共动态识别6人、动态退出4人。

2、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核查,对脱贫后还有困难或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开展“回头帮”。真正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为已脱贫户1户6人申请低保救助,为12名贫困学生申请了雨露计划救助资金,为75人申请教育扶贫基金。通过系列政策确保了脱贫户稳定脱贫。

3、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2020年度,我镇稳步推进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建设,已完成18户“四改三建三清”,同心村2-4组道路护栏建设、验收及报账,稳步推进同心村活动室综合体建设,相关项目的实施大大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改善贫困户的精神面貌,提高了为贫困户的满意度。

四、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村组干部主体责任落实欠缺。二是部分贫困户仍有一定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三是部分贫困户未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个人和房屋卫生脏乱差。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发力,扎实整改。结合各级督查督导发现问题,切实做好发现问题整改,并把整改工作与脱贫攻坚整体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大力培育扶贫产业,确保贫困户受益增收。一是花椒产业: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花椒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不断扩大花椒种植规模,深化花椒产业链研发,加强清溪贡椒品牌建设,进一步提我镇花椒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把清溪建成全省一流、全国闻名的花椒生产基地。二是大樱桃产业: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诚信经营,维护好市场环境、打破思维局限,树立长远发展意识,将清溪大樱桃做优、做久、做强。确保已脱贫户不反贫,高质量脱贫。

(三)加强扶贫政策落实。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全面落实教育、医疗等普惠和特惠政策;做好教育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报工作,突出到村到户到人扶持政策的及时兑现、精准落实,切实减轻贫困家庭负担。切实做好扶贫政策与低保制度衔接,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兜底脱贫的目标。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第6篇

一、农村危房改造中需要遵循的准则

(一)满足居住要求

在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的过程中要与农村实际情况相结合,在使新建的房屋符合相关准则的同时也要确保房屋的经济实用,最终保证新建的房屋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居住要求。

(二)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农村危房的改造一定要遵守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的准则,要使群众能够清楚的了解相关的扶助策略、申请的要求以及最终的审批结果,并实施群众监督等政策。

(三)按照人们的真实意愿进行改造

由于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角色是农村贫困百姓,所以,在进行改造的时候要按照他们的真实意愿进行改造,要尊重他们的想法,使危房改造的最终效果符合他们的意愿。

(四)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地农村危房改造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利用到农村空闲地以及长久没有人居住的房屋进行改造,不仅如此,在改造的过程中房屋一定要符合经济、安全、实用、环保等的要求,也要与乡镇的规划相结合。

二、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

虽然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了数年,但在审计中发现,由于住建等主管部门和乡镇一级没有采取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能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致使大部分群众不知道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针对农村住房困难贫困户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甚至住建主管部门、乡镇部分工作人员都不清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享受范围和对象,很多群众认为危房改造补助款是上级部门为个别人员拨付的专项款,导致困难群众参与承建和监督热情度低,难以发挥农村危房改造应有的效益。

(二)档案管理不严谨

从2010年起住建部要求对享受中央补助资金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档案内容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录入至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系统信息系统中。农户改造工程进度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审计核查中发现,镇政府一级普遍存在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混乱的状况,表现在档案录入不及时,房屋竣工后也未能做到及时补充完整。农户信息档案资料不完整,没有申请书、公示书及相关协议,信息资料填写不全面。在改造农户信息录入方面,直接把上年度或先前年度相关信息录入至当年的重复录入问题,贫困户、低保户、困难户无依据随意录入,农户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张冠李戴,数年前新建、改建房按照最近年申报录入信息,没有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已改造农户信息。

(三)项目实施进度慢

受上级任务指标、资金下达迟等及住建部门实施方案指导性不强等因素影响,基层危房改造改造当年基本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从审计核实看农村危房改造当年只向镇下达任务指标,实际只实施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当年全部未实施,个别镇政府截止年底仍未将危房改造摸底对象录入至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整个项目从实施、验收到资金兑现基本推迟一年。相当一部分贫困户等到来年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时才对房屋进行拆迁改造,严重影响到国家危房改造项目的整体计划安排。

(四)分配管理不规范

危房改造政策明确,危改补助对象应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申报、县级审批”等程序进行。审计调查中发现,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资金分配管理中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地方五个程序简化为两个程序,即“村干部或群众直接到乡镇申请或申报,镇城建办审核申报”。审定的危改对象名单有些乡镇村没有在村或镇进行集中公示,缺乏群众监督。作为村民选出的群众代表是公平公正的,最清楚每户的经济状况和房屋损坏程度,个别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先自己后他人,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列入危改计划,资金使用效益大打折扣。

(五)监管责任不明确

一是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部分改造家庭户受资金指标所限享受不到改造补助资金;二是镇级在危房改造家庭摸底、指标录入时不严谨,存在身份认证不实、信息不准确等现象;三是农村低保等贫困家庭由于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仅能维持日常生活支出,无力改造危房,主管部门及镇为完成指标,放宽了补助对象标准。四是各级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监督松懈,认识不到位。

三、审计对策

(一)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管理体制

在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的前期阶段一定要拥有健全的危房改造管理体制,要使农村最贫困的群众以及比较危险的房屋得到有效的解决,并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稳定性以及连接性。要不断加强危房造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力度,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效果得到有效的提升。

(二)经济奖励策略

国家应该采取经济奖励的策略来鼓舞农村人民把危房,空闲地等进行建。对危房改造的农村要实施一定的资金奖励,如果农村没有闲置地进行建设的话可以根据被改造危房的面积进行相应的奖励。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奖励力度,并充分的利用闲置的房屋,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成功进行。

(三)整合资金

在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的时候要进行各种资金的整合工作,并加强对危房改造的扶持力度,在进行改造的过程中要与乡镇建设等项目相互结合,也要把林业、农业等方面的资金进行相互捆绑,并综合运用。除此之外,还要节约资金的使用,不能出现经费不足以及扶持标准低的现象。

(四)农户档案要及时的进行录入

农户档案在进行录入的时候一般会分为纸质录入以及信息档案录入,也就是说,在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的时候,只有批准一户才可以对其进行建档,所以,农户档案必须准时、全面的录入到全国的档案数据库,并实施信息化管理,只有这样才可以在对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户进行详细的档案查看。

(五)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第7篇

固始县是革命老区、淮河滩区、粮食主产区,人口多,贫困人口基数大。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繁重。在前期试点工作中,固始县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联系实际,稳步推进,大胆探索,确保“四个到位”,把握“四个环节”,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确保“四个到位”

领导重视到位。河南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之后,固始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政府全会做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专题汇报,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听取了汇报,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及主管扶贫工作的县长级干部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残联以及32个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专门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宣传动员到位。宣传是行动的先导。试点工作是一项崭新的课题,为了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尽人皆知、深人入心,固始县充分发挥一切宣传工具的作用,通过宣传车、电视、广播、宣传单、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宣传相关政策,营造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参与、支持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为贫困户提出申请、开展入户调查登记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技能培训到位。“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要求采集的信息较多,表册之间逻辑关系复杂,搞好指导工作是关键。为此,固始县精心培训了两支精干的专业队伍,一是为确保各乡镇熟练掌握表格填写要求,顺利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县扶贫办开支3万多元,印发试点工作指标解释和建档立卡工作手册3000本、表格3万多份,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民政所长及试点村支部书记、文书进行培训。培训采用多媒体展示、现场提问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参训人员听得懂、学得会、填得好;二是充分发挥扶贫培训学校的阵地作用。精心挑选30名优秀计算机专业学员,培训有关人员实际上机操作能力,有效地提高了信息录入的速度和质量。很好地解决了各乡村电脑配置不达标、没有专业计算机录入人员的难题,受到了乡村干部的一致好评。大家都感动地说:县扶贫办工作细致,想得周到!

示范引导到位。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固始县扶贫办注意抓典型,强化示范引导作用。根据地理位置,分别在山区和临淮滩区选取两个乡镇,从这两个乡镇中选取有一定代表性的4个行政村作为全县试点村。并给试点村以经费支持,集中到滑县、商城参观学习。通过先行先试,探索出一套工作方法,制定出具体的操作方法,再将全县其他村村民带到这4个村参观学习,现场观摩,将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从而保证其他村学有模式、赶有目标,使此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把握好四个关键环节

准确识别对象。准确识别贫困农户是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基础。也是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的关键。为此,固始县首先解决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试点工作中识别出的对象即是下一步扶贫工作的主体。如果程序不公开、公正、透明。一旦识别有误,势必引起群众不满。同时,也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不能把贫困户的识别、确认当作解决低保分配不均等问题的调节手段。只有彻底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才能真正把符合政策、需要帮扶的对象识别出来;其次,坚持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层层承包责任制。由包组村干部和村民组长牵头,以村良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在群众自主申请的基础上,推荐出生活贫困且有发展能力的农户作为扶持对象。

严格操作程序。程序规范、合理,是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成功和确保瞄准扶贫对象的关键,为此,固始县制定了“四步走”的工作程序:第一步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成人员每村至少10人,1000-2000人的村安排11-13人,2000人以上村安排13-15人;第二步进行民主评议。召开议事组成员会议,对自主申请又被群众推荐上的贫困户进行评审,核实其申请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条件,据此确定评审结果。并由申请农户本人签字或留手印确认;第三步公示。对入选贫困农户按照贫困程度,依次排序,张榜公示,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重新评议;第四步审核。乡镇以村为单位逐户进行复查,无误后反馈至村,再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整理成花名册报县扶贫部门审批,如有异议,发回乡镇重新人户核实。

算好人口大账。贫困户识别出来后,即进入登记造册阶段。由于省下达的贫困人口指标有限,而现有农村五保、低保人口约占农村总人口的45%,且有些乡村为了扩大低保人员享受面,采取每户只登记一人或两人的办法,贫困农户登记表要求以户为单位登记,鉴于此,固始县首先确定了需登记的五保户和低保户的人数,然后再根据低保户里劳动力状况确定扶贫低保户,最后根据剩余的指标数,确定扶贫户数。

农村贫困户申请书第8篇

第一条 根据__*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办法》中有关要求制定我院贫困生助学金申请办法。

第二条 《__学院贫困学生助学金申请和勤工俭学活动管理办法》中所称的助学金是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由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投入,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资金。

第三条 享受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学费、生活费而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和可能辍学的学生。

第四条 在助学金有限的情况下,贫困学生助学金重点倾向来自特困地区的农村的贫困学生。

第五条 申请贫困学生助学金,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学生家庭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属于农村特困家庭,或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临时经济特别困难的(突发性灾难是指人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人身伤害),或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接近农村低保或特困。

(二)申请助学金若农业户口的学生,需有当地县以上政府民政、教育部门出具的有关上述情况的证明,或提供区、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材料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或者提供《农村特困户救助证》(暂未发《救助证》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及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非农业户口的学生,提供《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领取保障金的存折(须连续三个月领取低保金)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家庭收入和享受保障金情况的证明;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的,提供相关部门和所在居民委、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三)学习成绩合格以上,或当学年考试不合格只有一门功课。

第六条 我院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贫困学生档案要健全、真实,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及时核实和调整。贫困学生档案由专人保管,贫困学生名单和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经批准后应及时在__学院网上公布。

第七条 凡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学生均可申请贫困学生助学金,学院对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有必要时班主任或贫困生助学金专管人员到贫困学生家中进行走访。

第八条 对经审核合格的贫困学生,报校学生处审批。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贫困学生申请助学金的评定和上报工作。

第九条 贫困学生助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时间按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第十条 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实行公示制,严防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院设立举报电话______、______,及时处理举报事件,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