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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每日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7 11:12:32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第1篇

直接上级:公司总经理

直接下级:各餐饮店总经理、培训督导部经理

职能描述:全面负责公司各餐饮店营运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并做好公司及各店的工作支持和服务协助。

主要工作:

1.负责公司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各餐饮店营运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在管理原则、理念、言行上与公司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绩效考核标准,并对公司及所属各店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餐饮营运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改进方案。

3.根据公司年度战略规划,制定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执行。

4. 审核各餐饮店月费用计划和物料申购计划。

5. 根据季节变化、市场及宾客需求,协助厨政管理中心做好新菜品研发、宣传、推广。

6. 指导培训督导部制定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负责组织各店经理级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

8. 参加公司例会及其他工作会议。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责任:

1、 对在餐饮营运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执行公司管理原则、理念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负责。

2、对本中心所有工作结果及员工的纪律行为负责。

3、对本中心相关工作报告、报表的及时准确负责。

4、对控制和推动属下的工作负责。

5、对本中心的所有开支合理性负责。

6、对本中心员工考核、奖惩的公正性负责。

7、对本中心公共财产安全负责。

8、对本中心员工或中心工作给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负责。

9、对公司所有管理资料的保密负责。

10、对各餐饮店食品安全负责。

11、对各餐饮店消防安全负责。

12、对各餐饮店培训效果负责。

13、对各餐饮店经理级人员的考核结果负责。

工作权限:

1、有对本中心所属员工的工作安排、调整及全面管理权。

2、有对直接下属职务的升降、奖惩、处罚等建议权;

3、有对公司各餐饮店执行公司营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权。

4、有依照公司制度对本中心下属员工违纪的处理批准权。

5、对本中心及各店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三天以上和带薪假的审核权。

6 、 对本中心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和带薪假的审批权。

7 、 有对各餐饮店经理级以上人员的考核、晋升、辞职、调动、辞退的审核权。

8、 对本中心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招聘、、录用、转正、考核、晋升、辞职、调动、辞退的审批权。

9、 对各店月费用计划和物料申购计划有审核权。

10、 可行使公司给予消费折扣权。

11、 有2000元以内的投诉处理权;

管理范围:

本中心所有员工、各餐饮店所属员工、工作现场及办公设备。

主要工作要求

职务:营运总监 执行人:

序号

内 容

1

按照具体工作事项要求及时、准确的落实执行;()在思想、工作、言行方面不得与公司管理原则、理念相背离。

2

检查了解各店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需求,检查各工作流程,每周对各店不低于3次现场跟踪。每月30日提交当月工作小结、下月工作计划。

3

每年12月依据公司战略规划,确定本中心相应的工作计划,制定出具体的执行方案。

4

每月25日审核各店的费用计划及物品申购计划。

5

根据季节变化,结合宾客及市场需求,提出新菜品构思,协助厨政管理中心完成每月新菜品研发、宣传、推广。

每月两次对原材料市场考察。

一周不少于两次参加原材料验收工作。

6

指导培训督导部修订培训讲义,并对经理级人员进行培训和培训效果的考核。

每月对各店督导培训师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及案例分享培训。

7

每月月初对经理级绩效考核情况审核。

8

每月参加公司组织的经营分析例会;

每周参加各店的周经营协调会,对各店营业情况、毛利率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

9

完成各种报告、表格的上报工作。

参与酒店工服选定,新店规划、设计、布置、各类用品用具的选定。

每月两次对各店进行卫生大检查;

10

参加公司、店总组织的各种例会,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执行。

每日时间管理

1

9:30-12:00

17:00-18:00

1、检查各部门班前例会标准,员工工作状态、精神面貌。

2、巡察各部门餐前准备工作。

3、了解各店客户预订安排情况,对重点客户进行个性化服务设计。

4、了解原材料质量情况。

2

12:00-14:00

18:00-21:00

1、跟踪餐中服务、出品质量、各项流程执行情况。

2、对重点客户个性化服务设计进行跟踪。

3

14:00-17:00

1、审核各类文件。

2、总结、计划每日工作情况。

3、参与组织各种会议。

4、协调工作、解决问题。

5

21:00-22:00

检查收市情况。

备注:对当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通知店总及时解决。

营运总监岗位时间管理及工作要求

日期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月度工作

1. 每月工作小结,下月工作计划。

2. 每月参加各店经营分析会。

3. 每月审核各店月费用及物品申购计划。

4. 每月凉菜原材料市场考察。

5.每月参与新品研发(厨政例会)。

6.每月一次组织各店培训督导师指导培训。

7. 每月审核经理级绩效考核。

8. 每月两次参加各店卫生大检查。

1. 每月30日提交本部门每日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2. 依据《各项例会管理制度》参加各店经营分析会,提交会议纪要。

3. 每月25日对各店费用计划及物品申购计划进行审核。

4. 每月不定期对原材料市场进行考察。

5. 参与菜品研发的各项活动。

6. 每月28日组织各店培训督导师培训,进行案例分享。

7. 依据《五常管理法》对各店卫生进行检查。

周度工作

1. 每周参加各店经营协调会。

2. 每周对各店2次全程跟踪检查。

3.每周两次参加原材料验收。

4. 每周一参加公司例会。

1. 依据《各项例会管理制度》上报会议记录。

2. 依据《岗位巡检表》进行各店检查,并填写《问题报告单》。

9:30-

12:00

18:00-21:00

1. 检查各部门班前例会标准,员工工作状态。

2. 巡查各部门餐前准备工作。

3. 了解各点客户预订安排情况。

4. 了解原材料质量情况。

1. 依据《各项例会管理制度》。

2. 依据《岗位巡查表》。

3. 依据《重点客户跟踪表》。

4.依据《菜品标准菜单》。

12:30-

14:00

18:00-21:00

1. 跟踪餐中服务,出品质量、各项流程。

2. 对重点客户跟踪及个性服务。

1. 依据《岗位操作手册》。

2. 创新服务,提升品质。

14:00-17:00

1.审核各类文件。

2. 总结当日工作。

3. 参与、组织各类会议。

4. 协调工作,解决问题。

1. 修正各项流程与制度。

2. 完善与提升经营管理。

3. 沟通与协助。

4. 纠正指导。

21:00-22:00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第2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终止妊娠类药品的使用,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高低,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与我局签订了《责任书》,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了研究,一是把计划生育职责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进行总结,奖优罚劣,落实奖惩。二是责任科室对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监督情况及其他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向党组会汇报一次,共同进行研究和安排。

为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今年初,党组调整充实了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兼职计生干部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兼职计生干部担任,具体负责计划生育职责履行和本局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为把《责任书》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3月份,局长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五年度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

稽查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类药物的采购、配发和使用监督,负责全县该类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督查督办、总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我县现有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合法使用终止妊娠类药品25家,其中县城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和东方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20家。另外县城有个体诊所20家,零售药店23家,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室12家,民营专科医疗机构15家。在这些单位中,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也时常有非法经营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现象发生,监管的难度和任务非常大。根据县委沂发[2004]13号文件的规定,对全县终止妊娠类药品实行统一管理。由县计生服务站统一进行采购和配发,各使用单位必须到计划服务站领取药品,其它任何渠道不准采购。药品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不许采购和经营该类药品。为加强对此类药品的管理,今年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由稽查科负责对没有终止妊娠类药品配发、使用资

格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今年共查处终止妊娠类药品21人份。

2、由稽查科负责对现有合法配发和使用终止妊娠类药品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核查。对不规范的行为责令整改,今年有2家单位因不规范使用行为受到警告处罚。

3、由监管科每季对配发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情况调度,将配发和使用情况及时报该科备案。

4、年终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落实责任书和对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监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制度。

总之,一年来,我局在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监督管理方面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第4篇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加强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管理,突出计划指导性,落实计划实效性,提高计划完成率,使公司重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并使之适应公司主客观条件变化的实际需要。为保证重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下简称“计划”或“总结”或“计划和总结”)实现闭环管理,使编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编报职责

1.1总经理

1.1.1负责审批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1.2负责审批副总经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版权所有

1.1.3负责审批各副总经理和综合管理部提交的绩效考核建议。

1.2各副总经理

1.2.1负责各自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编报。

1.2.2负责审批和点评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2.3负责根据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提出绩效考核建议。

1.3各部长

负责组织编报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4综合管理部

1.4.1负责根据经总经理审批后的副总经理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编报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4.2负责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督查、检查、落实,并根据督查、检查、落实的情况,提出绩效考核建议,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考核。

2编报依据

2.1计划

⑴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工作。

⑵检查、督查发现的需要组织改善的问题。

⑶各级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⑷认为需要列入的工作。

2.2总结

⑴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⑵各级领导临时交办而未列入月度工作计划的工作。

⑶认为需要在总结中体现的其他未列入月度工作计划的工作。

3编报类别

3.1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及分析。

3.2各副总经理、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计划完成情况及分析。

4编报责任人

各副总经理、各部部长、综合管理部

5编报程序

5.1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⑴各部门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交本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并由分管副总经理确认需列入公司月度计划的项目。

⑵各部门每月28日将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送综合管理部。

5.2副总经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⑴各副总经理将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交总经理审批。

⑵各副总经理每月28日前将经总经理审批后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送综合管理部。

5.3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⑴综合管理部将各部门和副总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进行综合,编写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⑵综合管理部每月底之前将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绩效考核建议送总经理审批。

⑶综合管理部将编制完成的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下发各公司各领导、部门部长。

6管理规定

6.1月度工作计划项目数量应控制在4~6项之间,按总分10分执行权重。项目分值权重由编报责任人自行分配,每项工作一般不得超过3分(含),也不得低于1分(含),可设定为1.5~2.5分。每分分值为60元。直接上级可对权重分值分配做出调整。

6.2对于所报项目为日常工作当中所必须进行的项目,一律视为无效项目,所分配分值视为0分。总权重分值按确认项目的实际分值核定。

6.3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编报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和进度完成(遇休息日提前)。每延期一日考核0.5分,从10分权重中扣除。延期三日(含)以上,视为未完成,权重分为0分。

6.4对虚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行为,一经查实,除该项目权重分为0分外,另追加该项目权重分值一倍的考核。

6.5综合管理部将通过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对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适时进行抽查,以督促相应工作计划的按时完成。

7除外责任

对于第6条各款行为的考核,如公司另有处罚决定时除外。

8其他说明

8.1本管理办法自2006年5月25日起实施。

8.2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9附表

附表1:《月份工作计划》

附表2:《月份工作总结》

附表1:

月份工作计划

序号

工作计划项目

权重

责任人

是否公司计划

拟完成时间

1

2

3

4

5

6

编制部门版权所有

编制人

编制

日期

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经理

审批

附表2:

月份工作总结

序号

月度工作计划项目

计划项目完成情况

权重

责任人

完成时间

1

2

3

4

5

6

其它需要列入的工作项目完成情况

编报部门

编报人

编报日期

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绩效考核建议:

经理审批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第5篇

2月29日上午,在通海县里山中心小学举行启动仪式,杨洋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下发了《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从3月1日起,“计划”在玉溪市全面实施。

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玉溪主要抓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计划”落实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市、县政府及时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由16个单位、部门组成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县教育局设立了办公室,统一领导和部署“计划”的实施。同时,组建了营养专家组。

各县区、各部门、各学校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计划”实施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计划”按时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今年3月1日起,玉溪市对八县1区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进行营养补助。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654所学校(其中小学573所、初中80所、特殊学校1所)242 065名学生,每人每天得到3元钱的营养补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每年可获得补助600元,全市每年需补助的资金1.45亿元全部列入市、县预算,由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

经过多方征询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市政府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月28日前,市级财政预拨资金900万元,每县区各100万元。各县区也积极筹措、预拨资金,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截至4月16日,8县1区配套资金共1 339.27万元。

各县区和相关学校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制定“计划”实施的具体方案,确定供餐模式,并按照卫生、营养、可口的标准,突出地方口味特色,因地制宜确定合适的营养供餐种类。

目前,“计划”在全市农村学校顺利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誉。除红塔区采取由百信集团统一供餐外,其余八县均采取“学校先试,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再作规范。”的做法,切实推进“计划”实施,不折不扣地把这件好事、实事办好,办成“民生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三、抓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计划”实施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3月1日起全市范围全面实施;二是确保学生吃得有营养;三是确保食品安全,让学生吃得放心,3月1日当天,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世华率督查组,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在不通知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前提下,先后到峨山县塔甸中心小学、河外小学,江川县的安化乡中心小学等农村中小学校进行明察暗访,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各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深入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督查、调研,与校领导一起研究解决发现问题,把“计划”实施工作做细做实,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吃得安全。

3月14日,红塔区召开“计划”工作现场会,邀请媒体记者、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参加,释疑解惑,让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全面、正确地了解“计划”的实施情况和营养餐搭配的合理性、食品的安全性。

3月14日至20日,市教育局领导率队分5组赴各县、区,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深入农村中小学校督查、调研。对实施“计划”的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环节都进行详细了解,认真询问和查阅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档案资料,同学校领导和部分教职员工、学生进行了交流、座谈,现场提问、现场解答、现场分析研究改进完善措施。

4月11日,市教育局副局长迟万昌率基教科、安全科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峨山县大龙潭中小学、塔甸中心小学等农村中小学,对“计划”实施中的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督查调研,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4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劲松对玉溪市“计划”实施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餐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牢固树立营养餐既要营养,更要安全的思想,务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4月18日至19日,杨洋副市长率教育、卫生、疾控等部门的主要领导深入峨山、华宁、红塔区的农村中小学,对实施营养餐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建立营养餐既营养又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这一重大惠民工程实施好。

为推进“计划”的有序开展,市营养办结合工作进展,及时编印工作简报,通报、上报“计划”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

四、广泛宣传惠民政策,使“计划”实施家喻户晓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计划”实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计划”实施前,市教育局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联系,加强“计划”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市教育局利用召开媒体见面会的时机,向应邀到会的国家、省、市近30家新闻媒体的记者介绍玉溪市“计划”实施情况,并组织他们深入各县区学校进行采访报道。新华社、中新社、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对玉溪市“计划”实施工作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作了全方位的报道。

各县区、各相关学校也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工作,使“计划”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让广大家长和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五、认真谋划做好下步工作

1.开展营养知识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把普及学生营养知识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生营养知识咨询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健康教育教学等主渠道教育和相关学科的渗透教育,辅以校园媒体、家庭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加强合理膳食的指导,使学生掌握科学的营养知识,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通等形式,向家长传授学生营养科普知识,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家庭饮食,发挥家庭在学生营养改善中的作用,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心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严格“计划”资金的财务审核监管,每月定期公示,期末向全体师生公布账目。此外,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监督委员会,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增加学生营养上。

3.开展营养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食品加工以及营养知识、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会同卫生、食品监管等部门,有计划地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培养一批专(兼)职公共营养师和学生营养指导员,根据学生身体、年龄与心理、生理发育等特点和要素,对食堂菜谱进行合理安排和搭配,增加学校食堂食物的花色品种,均衡营养配置,为学生营养改善提供保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第6篇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教育 行政管理 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督导每日工作计划第8篇

仓储部经理工作职责

1、设计、推行修订仓储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优化内部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根据仓库管理制度,对库存做到帐目清晰、定期进行仓库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正确性;

2、 制定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带领督促员工完成目标任务,对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3、制定仓库安全标准,做好防雨、防火、防盗、防潮、防灾的现场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各种隐患;

4、制定仓库规划,实现场地、物料、人员、仓储设备的合理规划,并加以控制;

5、运用有效领导方法,激励所属人员的士气,提高工作效率,并督导其按照工作标准或要求,有效执行其工作, 确保本部门目标的达成;

6、有计划地培养、训练所属人员,并随时施予机会教育,以提高其工作能力与素质;

7、依员工考核、奖惩办法,审慎办理所属人员的考核、奖惩、升降等事项。

仓储部经理岗位职责范文

仓储部经理主要负责仓库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证物资及时供应,优化库存 结构,降低库存成本。

1. 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仓储部工作计划及业务发展规 划。

2. 根据企业经营管理整体要求,制定库房管理、出入库管理等各项制度并贯彻 实施。

3. 根据企业仓储工作特点编制各项工作流程及操作标准并监督执行。

4. 贯彻执行企业下达的仓储工作任务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

5. 核定和掌握仓库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并严格控制, 保证合理库存、 合理使用。

6. 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审查统计报表,定期撰写仓储工作分析报告,并 上报有关领导。

7. 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查明原因和责任人,提出 处理意见。

8. 参与制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参与建设服务标准体系,监督仓储质 量体系实施情况。

9. 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对呆滞料、废料、不合格品等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 实施。

10. 做好仓储部团队建设,协助人力资源做好员工的选拔、配备、培训和绩效考 核工作。

11. 合理调配下属员工,知道他们开展工作,监督他们执行计划,努力提高他们 的积极性和服务意识。

12. 负责仓储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事宜。

13.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仓储部经理岗位职责

1. 目的: 为规范仓储物流部门的管理,明确部门各岗位职责与权限。

2. 范围: 恒华工贸仓储物流部。

3. 仓储物流部经理岗位职责。

3.1对仓储物流部所有工作负全责。

3.2负责原辅料、成品库存的管理,库存数据以及使用数据分拆,有效确保生产 部门不间断生产。

3.3对原辅料来料情况和质量严格控制把关,确保无不合格原辅料入库。

3.4负责仓储物流部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仓管人员各项工作。

3.5负责监督物料堆放、使用,做到堆放合理,使用先进先出;

3.6每天对所有仓库库存条件以及物料摆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 正解决。

3.7负责每周对仓库物资进行质量、数量盘点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3.8负责全程监督出货流程、根据发货数量,合理运输车辆安排;

3.9认真监督检查仓库管理人员执行规范管理,并做出业绩考评。

3.10监督呆料、滞料、废料报表编制,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