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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机构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29 04:29:33

银行机构论文

银行机构论文第1篇

1.电子化程度低,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作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产业的主导,商业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廉价的成本,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和人们的重视。虽然科技已经如此发达,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还在通过宣传资料、图表等传统的工具,很少使用计算机,缺少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软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与网络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技术滞后,开发应用软件的速度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工作效率较低,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各项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克服这一现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办理个人理财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别化服务。

2.缺少个人理财业务运行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客户经理制的出现就是这种理念的有力说明,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制度上和服务理念上的一种创新。国外银行的客户经理是把客户作为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满足和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投资为核心。但是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然是基于客户经理完成吸收存款任务的情况,客户经理缺乏对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的了解,因为其并不用承担管理分析客户细心和市场信息的责任。各商业银行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设计开发,极少考虑到客户的需要,更不用提投资了。

3.缺少适当的市场定位在中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收入分配差距大,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行业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地区、不同收入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开发。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缺乏这种服务模式。银行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别,都是一些大众化的服务,因为商业银行只把个人业务作为筹资的一种手段。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经营模式,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产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自从二十世纪末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出台,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时代。在全世界混业经营的刺激下,我国放开了对创新银行中间业务的限制,开始鼓励创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借这一机会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整,调整个人理财服务中的中间业务,改变中间业务的产品结构,准确把握客户多方位的信息,掌握客户的理财需要,通过客户经理进行针对性的理财服务。配套服务分析工具和投资理财专家的理财建议,提升客户的资产增值能力,培养更大的利润增长点。

2.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业人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培养个人理财业务人才,一是构建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认证体系,让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规范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二是全面培训现有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必须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首先要指定培训计划,然后要挑选高素质的候选人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其次要让理财人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独立操作各类业务,这需要对理财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轮替。金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走出传统教育体制的模式。推进联合办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可以将企业的实践设备优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优势结合起来,为金融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实践的场所。订单式教育可以让企业参与到学院金融相关专业的设置、制定金融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金融教学课程等环节中。在金融业人才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满足商业银行对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改进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学校和企业得到各自所需的东西,实现校园与社会的接轨。

3.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在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计算机化网络化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注意保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通过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计算机理财软件的辅助,增加客户需求的满足度,为客户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个人理财计划,并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软件实现实际操盘操作。

4.完善客户经理制,提高客户经理的金融水平客户经理制是为了迎合现在正在逐渐转变的金融服务方式、经过改革后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同行之间的竞争出现的新型的服务观念。各个商业银行虽然自从客户经理制这一服务观念推出,就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也从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完善客户经理制,需要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客户经理的素质;加大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客户经理信息系统;在客户经济中开展新型的服务观念传递;实行责任制,明确客户经理的职责,设置专业的客户经理从业人员组织机构。除了需要专业知识,客户经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承受压力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能力等一系列综合能力。为了顺应金融的全球化、国内商业银行对人才的急缺的现实情况,组建全能、高效、专业的个人理财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5.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服务商业银行而已通过设置个人理财业务柜台和细分客户实现差别化服务等方式调整经营策略。个人理财业务专柜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个人理财服务,培养固定的客户群体。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性地提供理财服务。因为不同情况的客户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不一样,这就要求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客户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建议,满足更多客户的不同需求。

三、结语

银行机构论文第2篇

关键词:复杂网络;关联性风险;无标度网络;小世界网络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0.051

1引言

伴随金融自由化、复杂化趋势的发展,金融机构之间更紧密地相互联系在一起,这种相互联系增加了金融危机迅速蔓延的可能性,由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显示了金融传染的危害性。研究表明,金融系统的微观特征以及展现的宏观结构对于系统内部风险传染的程度具有重要影响。近年来,统计物理学领域在复杂网络的形成及特征等方面获得显著进展,在诸多领域中,基于复杂网络结构理论分析个体间结构及关联性卓有成效,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有益的借鉴。

作为货币市场的核心以及银行间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业拆借市场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同业拆借市场的平稳运行对于调节机构之间的流动性以及货币政策的实施至关重要。同业拆借市场因其市场化的运作以及高效率的机制使得同业拆借利率及时、灵敏地反映了市场资金的供求。因此在货币政策执行中,中央银行将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反映金融系统中资金供求状况重要指标,同业拆借利率成为货币市场上的基准利率之一。同时,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也是商业银行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的场所,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主要依靠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流动性管理,银行间市场的发展为银行间资金调剂提供了顺畅渠道.作为货币市场的核心部分,中国同业拆借市场进入了稳定发展阶段,市场规模逐步扩大,2013年同业拆借市场总规模超过45万亿元,其中银行与银行之间拆借交易成交量占整个市场成交量的80%以上。然而,同业间风险暴露也使得银行间的关联性风险增大。因此,基于同业拆借产生的银行间的关联性风险是危机传染的重要渠道之一。

为了提高分析结果的稳健性,在基于同业拆借市场分析的基础之上,利用上市银行股票收益的格兰杰因果检验进一步分析银行体系网络结构特征。

2文献综述及理论分析

由于银行之间存在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银行之间形成紧密的内在关联性,一旦某个银行倒闭,银行间的信贷关系使得破产危机在银行之间传染。要实现对系统性风险有效监管,对关联性风险进行有效评估至关重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2009)介绍了评估系统性关联风险的四种方法:网络传导分析法、共同风险模型法、困境依赖矩阵法以及违约强度模型法。金融系统是由多子系统、多种性质参与主体以及复杂交互作用关系构成的复杂网络系统,这使得基于单个机构的分析无法有效评估整个金融系统所面临的风险。复杂网络金融理论认为,金融体系的内部结构必然与其功能以及运行状态有紧密的关联性。复杂网络的拓扑结构通常可以描述金融系统的共同特征,复杂网络理论通过研究金融系统结构的拓扑特征,从而对金融系统运行规律进行有效的揭示并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该理论将金融网络用抽象图来替代,就是用抽象的节点来表示金融网络中的个体,并用两个节点间的连线表示个体之间的某种关联性,金融系统中个体之间的关联性通常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通过分析反映金融网络结构特征一些参数指标,可以揭示金融系统的结构与特征。伴随复杂网络结构理论的发展,将复杂网络的研究方法运用到金融领域问题的研究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尤其是针对系统性风险问题,复杂网络金融理论基于系统论视角分析金融体系内部关联性风险,二者之间在逻辑关系上存在一致性。

利用网络结构理论研究关联性风险主要包括微观路径和宏观路径两种方法。在微观路径研究中,主要是运用风险管理、复杂网络等领域的知识,并结合金融风险的发生机制研究稳定性较高的金融网络所需具备的微观特征。该领域的早期研究关注银行间的连接方式及连接的紧密程度,Allen和Gale(2000)假设流动性冲击来自于存款者取款时间的不确定性,当网络处于完全连接状态,网络系统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而当网络处于不完全连接状态时,系统会变得较为脆弱。Gai(2010)借鉴其他学者研究复杂网络的数学方法,通过模拟金融网络的形成过程分析稳健性的金融网络应具备的特征,得出的结论是最短路径长度应适当偏长。部分学者尝试利用运筹法判断最优微观结构,Leitner(2005)运用运筹学理论,得出最优金融网络的规模特征即每个小群体内最优节点数量为5。在宏观路径研究中,主要基于节点度、聚类系数、最短路径长度等微观指标研究金融网络所呈现的宏观结构。Hajime Inaoka等(2004)利用银行交易结算数据分析了银行网络结构特征,研究表明银行网络具有自相似以及无标度特征。此外,并从理论上分析了不同网络结构特征下的稳定性。该文将冲击分为随机性冲击与选择性冲击两种类别。对于随机网络,随机性冲击与选择性冲击的效应趋于一致,而对于无标度网络,选择性冲击的效应远远大于随机性冲击。Michael Boss、Helmut Elsinger等(2004)基于同业拆借数据,并利用最小交互熵方法对奥地利银行间市场网络结构特征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少数银行具有大量关联性,而多数银行具有较少的连接。此外,奥地利银行网络呈现出群体结构特征,群体内部关联性紧密,而群体之间的连接较为稀疏。Giulia Iori等(2008)利用隔夜拆借数据分析了意大利银行间网络结构特征及其演化特征。研究表明银行间网络具有随机网络的特征,并且呈现出度增加而强度减弱的状态,研究还发现不同规模主体行为具备差异性。Nier(2007)研究表明银行网络集中度对关联性风险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单调的,在一定的阈值范围内,集中度增加⒌贾鹿亓性风险增大,但当集中度超过一定的阈值范围后,集中度增加反而会降低关联性风险。Simone Lenzu(2012)基于市场主体的行为探讨了银行网络形成的内生机制,并基于模拟分析风险传染的特征。该文基于关联形成的内生机制形成了随机网络与无标度网络,为了研究不同网络的稳健性,对网络进行随机性冲击模拟,结果发现无标度网络比随机网络具有更高的脆弱性。李守伟等(2010)通过构建有向网络模型,通过分析随机性攻击与选择性攻击对网络成分的影响研究银行间网络的稳定性。研究结果表明,银行间网络对于选择性攻击具有较低的稳定性,而对于随机性攻击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上述研究表明,金融网络的微观特征以及展现的宏观结构对于分析金融系统的关联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复杂网络结构理论为基础,基于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关系以及上市银行股票收益的格兰杰因果检验分析了银行体系网络结构特征及关联性风险。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三部分主要介绍矩阵法网络模型及因果网络模型;第四部分对银行网络结构特征进行实证分析;最后一部分内容对于本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进行总结,并阐述了相关的政策启示。

3研究设计

3.1基于矩阵法构建银行网络模型

首先基于最大熵的方法估计银行间同业拆借矩阵,并利用RAS算法进行优化,该方法意味着各银行尽量可能均匀分布资产;然后利用阈值法构建银行网络模型,由于在实际拆借行为中不可能任意两个银行间都存在双向信用拆借关系,因此假设只有两个银行之间拆借规模超过一定阈值水平才认为两个银行之间存在拆借关系;最后计算度、聚类系数以及平均路径长度等相关指标进而揭示银行间同业市场网络结构特征及关联性风险。

由于只能获取各个银行同业拆借的总资产和总负债数据,无法获得各个银行相互之间交易的具体数据,因此需要基于总资产和总负债数据利用熵最优化法测算银行同业拆借矩阵。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关系可以用矩阵X=(xi,j)N×N表示。其中,xi,j表示银行i对银行j的同业资产头寸,N表示银行数量。设ai表示银行i对其他银行的资产总额,ai=∑Nj=1xi,j,lj表示银行对其他银行的负债总额,lj=∑Nj=1xi,j。在一个具有N家银行的系统中,X包含N2个元素,xi,j的具体值是未知的,但是ai和lj是已知的,在缺少其他约束l件下可以选择最大化双边交易不确定性分布(信息熵最大化)。通过标准化,X视为联合分布函数f(a,l)的实现值,而a和l可视为边际分布函数f(a)和f(b)的实现值。如果f(a)和f(b)相互独立,通过最大熵的方法可以得出xi,j=ai×lj。这种方法意味着i银行对j银行的资产额度取决于i银行对其他银行的资产总额以及j银行对其他银行的负债总额。通过上述方法可以计算出矩阵X,但是银行不能与自身发生借贷关系,也就意味着xi,i=0,因此需要对矩阵X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矩阵为X*。求解X*等同于如下问题求解:

min∑Ni=1∑Nj=1x*i,jln(x*i,j/xi,j)

s.t.ai=∑Nj=1x*i,j,lj=∑Nj=1x*i,jx*i,j≥0

上述最优化的解可以利用RAS法计算获得,从而得到银行间同业拆借矩阵。在银行间同业拆借矩阵的基础上,本文采用阈值法构建银行网络特征。由于大部分银行的银行间资产、负债占所有银行间资产、负债的比例在区间(0,0.01)之间,因此,我们将阈值c界定在(0.00001,0.0001)之间。如果当两银行之间同业拆借比例大于阈值c,则认为两银行之间存在拆借关系,在复杂网络理论中意味着两节点之间存在边进行连接。本方法利用各个银行的合并报表的拆借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我们使用两组数据进行分析,一组是73家银行2015年的同业拆借数据,另外一组是16家上市银行2008-2015年间的同业拆借数据。

3.2因果网络模型

在一个由n个金融机构构成的金融体系中,Ri表示金融机构i的股票收益率,Rm表示市场回报率,Rf表示无风险利率,则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可以表示如下:

Ri―Rf=βi(Rm―Rf)+εii=1,2,……,n

则余项εi反映公司i特定风险溢价,本文定义Li=εi反映金融机构i所承担的公司风险。由于金融时间序列数据通常具有波动集聚现象,本文利用GARCH(1,1)模型来描述公司风险的动态相关性。

Li,t=μi+σi,tZi,t

σ2i,t=wi+αiu2i,t-1+βiσ2i,t―1

其中,μi表示条件均值,σi,t表示条件标准误,Zi,t表示白噪声过程,ui,t=σi,tZi,t。

如果时间序列Zi,t包含时间序列Zj,t的有效信息,有助于提高Zj,t预测精度,则认为Zi,t是Zj,t的格兰杰原因。

Zj,t+1=ajZj,t+bjiZi,t+ej,t+1

Zi,t+1=aiZi,t+bijZj,t+ei,t+1

如果bji显著不为0,则Zi,t是Zj,t的格兰杰原因。类似,如果bij显著不为0,则Zj,t是Zi,t的格兰杰原因。基于因果关系检验结果界定金融机构之间的网络关系,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表明代表金融机构的节点之间存在有向边所连接。本方法利用16家上市银行2015年股票收益数据分析银行体系的因果网络结构。

4实证分析

4.1银行网络节点度分布

为了分析银行间市场网络节点度分布情况,将阈值设定为0.00001、0.00003、0.00005、0.00007四种状态,分别计算每一对应阈值状态下各个节点的度,为了能够更清晰地反映度的分布特征,我们将各节点度划分到若干等距区间,即[0,9][10-19][20-29][30-39][40-49],然后分别计算每一区间的概率,利用各个区间的概率分布来描述节点度分布状况。图1揭示了不同阈值水平下节点度分布状况,我们发现节点度分布具备幂律分布的基本形态。

上述结论是建立在一定假设前提的基础之上得出的,为了验证该方法的有效性,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银行市场的无标度网络特征。我们分析了16家上市银行2008年―2015年的同业拆借的总量,实际数据表明16家银行借入资金总量与借出资金总量呈现出稳步上升趋势,如图2所示。而且根据2015年的完整数据,16家银行同业拆借的总量占样本73家银行同业拆借的总量的比例达到38%。通过以上分析,进一步说明银行间市场网络存在一些中心银行,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主要发生在这些银行之间以及这些银行与其他银行之间。这些处于中心的银行一旦出现危机,很容易通过他们的高连接状态而影响整个银行体系。H.A.Degryse(2004)将银行间市场的这种结构称作货币中心结构,从风险传染的角度来看,决定整个银行体系稳定性的是处于核心地位的银行,而其他规模较小的银行影响有限。根据H.A.Degryse(2004)研究表明,当处于货币中心地位的银行倒闭时,货币中心型的市场结构比完备型的市场结构具备更强的传染性,而当处于中心地位的银行平稳运营时,货币中心型的市场结构更具稳健性。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银行间市场网络具有无标度网络特征,即少数银行具有较大的度,绝大多数银行具有较小的度。无标度网络特征意味着银行间市场对于随机性冲击具有较强的稳健性,而对于选择性冲击具有脆弱性。因为绝大多数银行具有较小的度,因此无标度网络在遭受随机冲击时,这些具有较小度的银行最容易遭到破坏,但这些银行又只有较少的连接,所以这些银行的危机对整个银行体系的影响有限。但当银行系统中具有较大度的银行面临危机时,局部危机会迅速扩散到整个银行体系进而产生系统性危机。

4.2银行网络聚类系数及平均路径长度分析

理论分析表明,如果一个网络同时具有较大的集聚系数和较小的平均路径长度,那么这样的网络称为小世界网络。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同业拆借矩阵计算不同阈值水平下的平均路径长度与聚类系数。为了获得因果网络结构,需要对16家上市银行股票收益数据两两之间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首先,基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β系数;其次,利用残差数据,基于GARCH(1,1)模型进行参数估计;最后,在显著水平为10%的条件下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表1为两种不同方法所计算出来的平均路径长度和聚类系数。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银行间市场网络具有较大的聚类系数和较小的平均路径长度,这说明银行间市场具有典型的小世界网络特征。小世界网络特征意味着一旦一个银行出现严重危机,就会迅速传导给并无直接关联的其他银行,从而导致整个银行体系陷入危机状态。因此,银行间市场小世界网络特征是导致关联性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原因。需要说明的是,在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下,平均路径长度趋于一致,但是聚类系数相差较大,这是由于相关指标值受阈值水平的影响较大。但根据网络结构理论表明,即使是0.21的聚类系数水平仍然可以显示网络结构的无标度特征。

5结论及政策启示

5.1银行同业市场网络结构特征及系统性风险分析

本文由复杂网络金融理论与系统性风险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出发,探讨网络结构对银行间关联性风险产生的重要影响,基与银行间资产负债数据,通过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基于系统论的视角,进一步明确了系统性风险的内涵。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系统作为整体与实体经济相互作用过程中,导致系统性风险积聚;二是金融体系内部的关联性风险,尤其表现为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溢出效应。

(2)各个银行的同业拆借规模存在很大差异性,以中、农、工、建为代表的16家上市银行形成了同业拆借网络的中心,其他银行之间虽然也存在业务往来,但规模较小,对银行间市场的影响有限。

(3)实证上,通过阈值法对度、平均路径长度以及聚类系数等相关指标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银行间网络具备小网络特征以及无标度特征。这意味着银行间市场对于随机性冲击具有较强的稳健性,而对选择性冲击具有较大的脆弱性。

5.2本文结论对金融监管的有效启示

银行间同业市场处于核心地位的银行数量虽然较少,但与大多数银行之间存在信贷关联,一旦这些银行出现危机,会迅速传播到整个网络,威胁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稳定。因此,加强对银行间市场具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有助于维护银行间市场的稳定,确保银行系统平稳运行。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首要问题是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界定,需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的指标体系,并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量化以及相关指标的合成,减少执行操作的难度。

相关研究表明(马君潞,2007),单一系统重要银行产生的影响较为有限,如果处于网络中心的众多银行同时出现危机,则会对金融体系产生重大冲击。由于经济波动的周期性以及其他共同风险暴露因素可能会导致多家银行同时倒闭,从而引发更为严重的传染。现阶段我国经济形势较为复杂,在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的背景下,我们正处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从金融体系改革与监管的层面来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实现金融和实体经济的有效结合。次贷危机表明,只有正确处理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才能有效预防危机发生。中国在金融体系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金融脱离实体经济的状态,尤其是表现为房地产价格泡沫。针对金融发展过程中脱离实体经济的苗头,需要有效的预警机制,并通过相应的措施化解潜在的金融失衡风险。

(2)构建危机预警指标。陈雨露(2011)提出“金融失衡指数”这一指标对金融体系的失衡进行描述,用以构建“金融失衡指数”的基本指标包括:社会融资总量、投资、企业杠杆、利差水平、房地产价格和股票价格。该方法为构建危机预警指标提供有益引导,但关于预警指标的选择与测度方法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3)稳步推进金融混业经营。面对全球范围内金融业混业经营大趋势,为了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效率,推进金融混业经营势在必行。但在现阶段金融监管滞后、内外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的状况下,混业经营的推进要保持效率与稳定之间的动态平衡。

参考文献

[1]IMF.Global 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Responding to the Financial Crisis and Measuring Systemic Risk[R].working paper,April,2009.

[2]Allen F,Gale D.Financial contagion[J].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00,(108):133.

[3]Gai,P.,Kapadia, S. Contagion in Financial Networks[J].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A,2010,466(2120):24012433.

[4]Leitner,Y.Financial Networks: Contagion,Commitment,and Social Coordination[J].The Journal of Finance,2005,60(6):29252953.

[5]Hajime Inaoka, Hideki Takayasu.Self-similarity of banking network[J].Physica A,2004,(339):62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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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Giulia Iori,Giulia De Masi.A network analysis of the Italian overnight money market[J].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 Control,2008,(32):259278.

[8]Nier,E.,Yang,work Models and Financial Stability[J].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 Control,2007,31(6):20332060.

银行机构论文第3篇

[关键词]民营银行;路径选择;市场定位

学术

1 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

在国外,私人银行(Private Bank)一方面是指银行向高端客户提供的包括存贷款、个人信托和资产转移等服务,另一方面是指向上述客户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在我国,央行于2002年12月2日声明不允许发展私人银行。徐滇庆也否认民营银行等同于“私人或家族式的银行”,强调民营银行是“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银行,而绝不是任何一种私人银行或家族钱庄,也不是低档次的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对于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产权结构、资产结构以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加以界定:学术

(1) 产权结构论,即强调产权结构,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国外多数学者都赞同这种观点,认为民营银行就是与国有银行(state-owned bank)相对的银行,也就是私人(除国有资产以外的资产所有者)控股的银行。霍德明、李纪珍(2002)结合台湾地区的经验,认为“民营银行的标准在于公股数量低于50%”。

(2) 资产结构论,即强调银行的资产结构,认为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部分学者将民营银行视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专业银行,认为中国民营银行目前较合适走“社区银行”之路。沙虎居提出了“区域性民营银行”的概念,即只有区域内自然人和民营企业参股、向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的银行。邓薇(2010)认为在民营经济较发达地区要发展民营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输血。

(3) 公司治理结构论,即强调民营银行的治理以及市场化机制经营特点,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以良好的治理为基础,采用市场化经营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巴曙松(2001)认为“民营银行是指在银行内部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大部分学者则主张从资本结构、银行业务、经营原则、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民营银行的性质。如张杰(2003)提出判断民营金融的三大标准,即“归谁所有、由谁经营、由谁来监管”。熊继洲(2003)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运行的拥有合理产权和市场化公司治理的商业银行”。李健(2005)在分析了三种界定原则之后,给出了较为全面的定义,即“向民营企业和城乡居民定向募集资本而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务,依靠银行自身的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组织”。

2 发展民营银行的理论基础

(1) 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理论分为传统和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传统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两方面加以分析,认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克服与金融资产交易相关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以及由金融交易中的不对称信息和不确定性所产生的交易成本。Benston和Smith(1976)认为在没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场上,也就不会有金融中介存在。L-eland和Pyle(1977)通过模型证明拥有私人信息的企业可以通过将自有资金投资于该项目,使外部投资者相信他确实拥有私人信息。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强调金融机构是资金流动性中介,具有管理风险、节省参与成本的功能。Diamond和Dy bvig(1983)在其著名的DD模型中从流动性转换功能的角度证明了金融中介(主要是存款类金融中介)存在的理由。Allen 和Santomero(1998)认为由于存在管理者的自我利益、税收的非线性、财务困境成本和资本市场的非完美性四个原因,企业需要金融中介为他们规避风险提供相应的避险产品和增值工具。国内学者冯斌星、何炼成、窦尔翔(2005)将效率观作为分析出发点,解释在不同经济形态下各种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和发展的真实原因,区别于以前研究采用的结构观和功能观。

(2)金融结构理论。早期的金融结构理论研究主要把金融活动和金融现象作为一种结构即金融结构来研究。Goldsmith(1969)将各种金融现象归结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他同时认为金融理论的主要职责是“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述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近期的很多金融结构研究则主要关注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和产业成长的相关性。如King和Levine(1993)、 Levine和Zervos(1998)的研究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有关金融体系发展水平的数据与有关当前和未来经济增长的数据密切相关。他们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高水平的金融发展与更快的经济增长、物质资本积累、经济效率提高总是高度正相关的。Rajan和Zingales(1998)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在金融发达的国家,融资依赖度高的产业其发展速度也较快。国内学者则主要借鉴国外的分析指标分析我国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其存在的问题,如王广谦(2002)和杨再平(2002)。

(3)金融深化理论。Machinnon(1973)和Shaw(1973)指出在经济欠发达国家,存在着利率管制、金融结构严格管理和金融效率低下等问题,金融效率的低下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Machinnon 提出经济货币化率指标M?2/GNP作为衡量一国金融中介体的总体规模。早期国外学者提出金融深化理论都是基于同一信念,即在金融领域和其他一切经济领域一样,可以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力量达到一种均衡状态,所以应当减少对金融的干预。我国学者也结合国内实证研究对金融深化理论进行一定的发展。金纯(2006)通过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程度和经济货币化程度及金融相关率的线性分析,证明融资渠道的拓宽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将极大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陈凌佳、顾雪娟、杨剑波(2008)则认为“中国金融深化的数量化指标达到较高的水平,而其发展的内在质量不高,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程度较低”。

3 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1)存量改革,即通过对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权改革形成民营银行。王自力(2002)强调“把加快存量改革作为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邱兆祥(2003)认为,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引进民间资本,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的路径,既可以新设,也可以通过存量改造。但鉴于我国中小银行已有一定存量,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对现有的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进行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场化经营轨道是最佳选择。白钦先(2004)认为民营化是中国金融业的趋势,在具体步骤上,应先改造农村和城市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然后才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张曙光(2002)和张汉亚(2008)都提议将现有的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可以填补我国县域金融不足或真空。

(2)增量改革,即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全新创设民营银行。林毅夫(2001)认为,必须放松银行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实现银行业的完全竞争。徐滇庆、巴曙松(2002)认为改造一栋危楼要比重建大厦难得多,强调创建新的民营银行。赵守国(2004)提出以发展民营银行为重点,推进中国银行业“体制外”发展的增量模式,才能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原则的适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孙大午(2006)认为“拆大、放小、民营化”是发展民间金融的主要路径选择。

(3)无论存量改造还是增量发展,不仅取决于我国现阶段金融的总体现状,更取决于改革、发展的趋势。杨云斌(1999)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情况下将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改组改造为独立的专门性银行,或者新建一批中小企业银行,执行国家优惠政策,主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孙世重(2003)认为“既要为民间资本参股原有的正规金融体系开辟合法渠道,也要为设立新的民营银行创造制度空间”,同时把孰轻孰重、谁先谁后的问题交给市场而不是政府。巴曙松(2002)、晏陆蓉和林晓甫(2003)、杨仕晋(2003)、朱思爽(2005)、王修华和彭建刚(2007)、王剑灵(2008)、张淑芳(2010)等都强调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农业和社区内居民金融需求的社区银行的必要性,路径选择可以结合各地具体情况采用存量改造或增量发展。

也有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的路径可以有四种:一是全新设立,即增量改革模式;二是通过收购兼并地区性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进入市场,可称为收购模式;三是对基层金融体系中产权结构中已经包含非国有成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民营化改制,可称为准存量改革模式;四是对现有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民营化转制,也即存量改革模式。

4 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

(1)成立区域性的中小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林毅夫(2003)认为发展民营银行的主要目的是“补课”,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占绝对优势,推动中小银行发展目的是设立合适的金融机构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樊纲(2003)指出民营银行就应该定位成区域性、民营性、地方化的中小银行,在业务上补大银行的缺漏,而不应该立足于和大银行竞争。许小平、杨晓艳(2005)提出在改善中心企业融资困难上,民营银行具有信息、组织和机制方面的优势。李健(2006)认为民营银行在客户群的选择上应将地方中小企业作为自己的主要服务对象,理由是国有银行主要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少顾及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或者其调研资费较高、审批程序较长而导致贷款成本比较高,使中小企业难以接受。同时由于“中小企业户多面广形式多样,对信贷的需求具有要得急、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要求民营银行为其提供高度灵活的专业化服务”。王元京(2010)认为民营银行应发展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民营银行在其他银行开展的同类业务上具有比较优势,同时不断创新其他银行尚未开展的业务和服务,强化民营银行的弥补优势和创新优势。

(2)通过政策引导,实行业务多元化,改善金融结构,应对外资冲击。樊纲(2005)建议中国应发展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的发展既需要全国性的大商业银行,同样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小型民营银行。刘卫红(2002)、韦衡(2003)、傅白水(2005)、钱方明(2008)探讨了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后,传统的商业银行市场定位战略受到的挑战,指出民营银行必须借鉴外资银行混业经营、风险管理等模式,确定新的市场定位战略。龙海明、李莎(2004)则支持民营银行业务多元化,认为民营银行业务发展的着重点不是在储蓄上与国有银行竞争,或在规模、技术手段、中间业务方面与外资银行较劲,因为若靠这种金融战略,民营银行最终只能狭隘地停留在社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层面上。因此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民族银行体系,才能有效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

参考文献:

[1]程工.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与方式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8(5):27-33.

[2]巴曙松.社区银行能否成为中国银行业放松管制的突破口?[J].现代管理科学,2002(7):19-21.

[3]董红蕾.增量改革模式中的民营银行市场准入[J].财经问题研究,2003(4):46-48.

银行机构论文第4篇

关键词:市场结构;竞争;寡头垄断;银行业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典型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1995—2002年期间,资产、贷款、存款各项CR4指标均大于75%,按照贝恩(Bain.JoeS)对市场结构集中度指标分类法进行判定,CR4指标大于75%,说明我国银行业处于高度集中的寡头市场。这种情况近年来出现缓慢而明显的下降趋势,截至2004年底,CR4的贷款指标降至63.32%,仍处于较高的寡占状态。但是,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我国银行业已经全面对外开放,外资正在加紧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银行业,同时,民营资本也在借监管逐步放松的国际趋势,写作论文逐步向银行业渗透,我国银行业正处在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之中。那么,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银行业高寡占的市场结构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发生怎样的演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目标该如何判定和选择?对此,许多学者都做出了分析。其中较为主流的一种观点认为。垄断竞争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对此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论证。提出寡头垄断依然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优选目标。

二、对主张我国银行业垄断竞争结构观点的几点不同意见

认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大多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受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长期以来形成对竞争的偏好,对垄断的排斥。按照西方经典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只要不存在外部性,完全竞争的市场就会自动实现帕累托最优的资源配置,竞争成为效率的前提,完全竞争市场是经济效率最高的市场形态。而垄断作为竞争的对立面,总是与扼杀竞争、阻碍技术进步联系在一起。从不完全竞争的两种市场形态来看,寡头垄断更偏重于垄断,而垄断竞争更侧重于竞争。所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竞争成分的增加,垄断竞争被认为是银行业市场结构的必然演进结果。

2、按照产业经济学SCP理论进行倒推,认为银行业的寡头结构是造成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因此,写作毕业论文主张垄断竞争结构。按照SCP分析范式。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又影响市场绩效,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效率低下,由此归因于高度集中的寡占市场结构,因此,主张降低准入壁垒,增加竞争成分。

3、对垄断和竞争存在两种偏颇的理解。一是将竞争定位于潜在进入者和在位银行之间的竞争。而忽略了在位银行之间存在着更为激烈的竞争,认为增加竞争成分就是放低准入,增加竞争主体和银行的个数。二是将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相混淆。将反对垄断行为替换为反对垄断结构。因此,认为垄断竞争结构更有利于竞争和反垄断。

对于第一种观点,就垄断和竞争的关系而言,垄断虽然是竞争的对立面。但它的存在并没有消灭竞争。寡头垄断改变的只是竞争的形式。而非竞争的本身。垄断结构产生后,垄断者仍然面临着各种不同程度的竞争,即使是完全垄断,也不能把竞争排斥在外。有学者认为任何一种垄断地位都不可高枕无忧,垄断地位只能凭机敏和精力赢得并得以保持。从国际范围诸多产业来看,寡头垄断反而会使竞争大大加剧,在经济开放背景下,外资银行的进入无疑会加剧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程度。而激烈的竞争足以使寡头垄断银行尽可能地努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尽可能地提高效率,尽可能地降低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价格,而并非像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的垄断一定会破坏竞争、降低市场效率,阻碍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对此,一些经济学家根据寡头垄断企业组织在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一事实,指出“垄断导致资源配置低效率”的观点,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假设前提上的,而这个前提缺乏现实性,因而此观点的正确性大打折扣。

对于第二种观点,20世纪70年代SCP理论就受到质疑。实践中。世界各国银行业普遍是高度集中的寡占性市场结构,但效率却差异很大。20世纪80年代,W.J.Baumol和.C.Panzar提出可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决定市场绩效的并不是现有的市场结构,而是市场的可竞争性或是竞争程度,在理论上弥补了SCP分析范式的缺陷。产业经济学大师HaroldDemsetz也从另一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他指出,写作硕士论文高效率的企业可以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伴随着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优秀企业的良好绩效是因为效率而不是市场垄断结构造成的。秦宛顺、欧阳俊(2001)所做的MP和ES假说检验结果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绩效水平主要取决于银行效率,市场结构与银行绩效水平无显著的统计关系。因而,按照SCP倒推,将我国银行效率低下的原因归于寡头市场结构,以此主张银行业选择垄断竞争结构的理由是难以成立的。从理论上看,银行业SCP分析范式也没有考虑到银行业相对于制造业等产业组织的高负债高风险的特点,没有考虑到不无完全信息和委托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会对银行厂商行为、结构和绩效之间的内在联系产生影响。可见,银行业的SCP框架需要进一步修正。

对于第三种观点的两个误区,首先,根据迈克尔•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即除了潜在加入者、代用品的威胁、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供应者的讨价还价能力外,还有现存厂商者之间的抗衡。对于银行业来说。由于高资本的准入壁垒和高风险的政府规制,来自于潜在加入者的竞争并非构成主要的竞争威胁,其它几种竞争也因为银行业独特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的高同质化的减弱。而真正的竞争压力来自于在位银行之间的竞争。因此,增加竞争成分并不意味着放低准入,增加低实力的主体。

其次,从垄断的本质看,垄断是指特定经济主体为了特定目的通过构筑市场壁垒从而对目标市场所作的一种排他性控制状态(戚聿东1999),分为垄断结构和垄断行为。垄断结构是指目标市场上的市场主体不是众多。而是为数有限。按照主体数目的有限程度,垄断分为完全垄断、双头垄断、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等多种形态。垄断行为又分为经济性垄断行为和行政性垄断行为,前者是指市场主体的一致行动。串通合谋,制定垄断价格谋取垄断利润的活动:后者是指政府与市场主体进行合谋的行业垄断行为。实践证明,阻碍和限制竞争的只能是垄断行为,而不是垄断结构,垄断结构不一定必然产生垄断行为,垄断行为既可以产生于垄断结构,也可以产生于竞争结构。反垄断主要是指反对寡头企业的垄断行为,而寡头垄断结构的效率已经被现代市场结构的实践所证明。

综上分析,主张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应选择垄断竞争的观点是缺乏理论根据的。寡头垄断非但不排斥竞争,而且促使竞争在更高层面上展开,从而提升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

三、从国际银行业与我国银行业集中度变化的实证视角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选择

1、国际银行业的寡头垄断趋势不断增强

进入20世纪80年代寡头垄断逐步成为发达国家产业市场的一种普遍的市场形态。国际银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掀起并购浪潮,随着信息技术创新、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管制的放松,银行业的边界发生变化,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际抑或国内范围,银行之间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并购日趋频繁,单个银行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银行业的金融机构数目显著下降,集中度上升。从收入角度来看,表1的数据显示出,无论是写作医学论文高收入国家,还是中低收入国家,银行业集中度指标存款CR5都很高。

从发达程度比较。表2数据表明,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存款CR5反映的银行业集中度都在60%以上。

以上不同角度的数据说明了同一个事实,即各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都很高,寡头结构是不争的事实。

2、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近年来不断下降相比之下。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呈现出下降趋势,如表3,前四大银行即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和资产的CR4指标都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2005年和1993年相比,存款份额下降了27.8%,贷款份额下降了28.5%,资产份额下降了24%。

在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不断下降的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市场份额呈扩大趋势,如表4。

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如图1),清晰地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的分散程度。

可以看出,与国际银行业集中度的情况比较,我国银行集中度并不是很高。即使使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集中度指标看,我国银行业目前的集中度已经不足60%。与欧洲国家相比处于中等水平,并且,我国银行的集中度还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中。由此看来,盲目反对垄断,通过降低准入标准、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扩大竞争成分、分解寡头结构并非理智之举。在金融市场开放和银行业重组融合的国际背景下,各个国家提高银行业国际竞争力都成为迫切的需求,而一个国家银行业竞争力难以依靠数量多、但规模小的银行结构做支撑,而是更需要拥有巨额资本实力的大银行。其实,寡头垄断结构是银行业的业务结构和自身特质的内在要求。从理论上讲,寡头垄断结构适宜于资本密集型产业,银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而且风险高,对资本规模有更高的要求,银行业复杂的风险控制、繁琐的审核程序、较长时问的信息收集过程等因素要求银行在面对不同规模、不同需求性质的信贷业务上拥有高度灵活的贷款机制。规模小、实力弱的银行是难以应对的。

3、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逐步分散的主要因素是内资金融机构数量增加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金融业顺应金融自由化的国际趋势,金融管制逐步松动,从银行业来看,一方面是写作职称论文降低市场准入,发展多元化的内资信贷机构,另一方面,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外资银行。从实际运行机构看,内资金融机构增加的速度远远大于外资机构,成为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逐步分散化的主要原因。自1994年开始,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各类信贷类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到2006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五类金融机构资产份额已经占到38%。而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虽然经过多年的开放,但其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分散化的影响还是十分有限的。截至2006年底,在中国注册的外资独资和合资法人银行业机构共14家,200家分行和79家支行,业务品种超过100种,在华外资银行存款总额397亿美元,贷款余额616亿美元,本外币资产总额1033亿美元,仅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1.8%,即使考虑到2006年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因素,外资银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也很难成为改变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主导因素。

无论是增加内资金融机构的数量,还是引入外资银行,其内在的政策逻辑是要增加银行业的市场竞争,通过竞争刺激银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提高银行业的整体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从而提高银行业的竞争能力。但从实际效果看。并没能够较好地实现上述政策目标。外资银行虽有先进的银行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由于其比例较小,对我国银行业形成的实际带动效应微弱:而内资金融机构增加的主要是中小银行和合作制城市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虽然增加了银行业市场竞争的成分,满足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但由于规模小、资本实力弱,金融创新能力差,业务模式雷同,产品同质化严重,并且自身处于缺乏经验、技术水平低、业务运营能力差的阶段,致使竞争只能在低层次、低水平上展开,不仅不利于提高银行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而且,积累了诸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见,这种通过降低金融门槛,增加金融机构数量来增加金融竞争的做法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应对激烈国际竞争压力的能力,保持长久、可持续发展的作用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四、从理论层面看银行业选择寡头垄断结构的优势

1、寡头垄断结构可以避免银行业的无序竞争,减少资源浪费

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中,银行的数目相对较少。竞争建立在竞争主体实力相当的基础之上。因此,竞争更多的是在资金、技术、产品、服务和信用度等综合层面展开,而不是低层次的价格竞争。在垄断竞争结构下,市场主体多,规模小,竞争更多是在价格、产品差异化方面展开,而金融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技术投入和智力投入都较大。没有一定实力的金融机构是难以实现产品差别化的。

2、寡头垄断结构给银行带来规模经济优势

寡头银行由于资金实力雄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体系,信用水平高,在资金筹措上具有成本优势;写作英语论文在贷款等资产盈利性业务上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容易获得更好的收益水平。Shaffer(1993)在对欧洲和加拿大的银行业进行了研究之后认为,大银行也可以通过兼并与收购来获得更大的规模经济效应。加拿大许多学者对寡头割据的银行市场进行了大量研究之后得出,巨型银行仍然保持了市场竞争力。实践证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际银行业合并浪潮,主要目的是通过扩大规模增强竞争力。

3、寡头垄断结构使银行获得范围经济优势

垄断对市场交易费用的节约主要是通过范围经济来实现的。范围经济是指厂商在一定规模下同时生产经营多种不同商品和劳务的成本低于多数厂商分别生产经营其中一种商品和劳务的成本总和。在国际竞争压力下,只有寡头银行拥有实力涉足多种金融领域,进行多角化经营,无论是利用现有技术、特长和经验开发新产品,增加经营品种的同心多角化。还是利用不同技术开发金融新产品的水平多角化,从业务类型到产品种类,再到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业务,使银行获得分散风险的操作余地和范围经济的福利。特别是在全球金融混业的背景下,银行通过购买、兼并、合资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是向更广泛金融领域扩展的需要,通过集团多角化,达到增强竞争优势的目的。

4、寡头银行有较大的金融创新能力

在技术进步和创新方面。由于强大的财力支持,寡头银行可以投入大量的研究和开发费用,更有可能进行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寡头垄断银行并非独占市场,其不得不追求高效率,进行研发投入,从而推动技术进步。据资料统计,写作留学生论文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几乎所有的重大技术创新都源于寡头垄断性大企业,在日本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大公司承担的科研和设计工作占到全国总量的86%(文青,王述英2006)。超级秘书网

五、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对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的选择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产业政策

遵循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选择与其相适应的市场结构和产业政策应是我国制定银行业产业政策及规制的主要出发点。寡头垄断结构是银行业自身特质的内在要求

。选择寡头垄断结构符合我国银行业发展现状的客观要求。

2、明确市场结构

寡头垄断也是银行业国际化竞争的客观需要。我国银行业选择寡头市场结构是顺应国际化趋势的必然要求。在国际银行业结构从分散走向集中的大变革中,面对加入WTO后的挑战,我国银行业应顺应市场潮流。明确寡头垄断结构是我国银行业的优选目标,设法提高国内市场的集中度,塑造少数有竞争力的银行集团占有较高市场份额的寡头垄断结构。增强银行业的稳健性,形成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优势。为此,需要从提高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制定银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写作工作总结确定政府规制原则,而不能盲目放松市场准入。

银行机构论文第5篇

关键词:银行管制;安全网络;特许权价值;巴塞尔协议;风险承担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11-0036-04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A

作为处理信息不对称的机构,银行运营面临较大的风险。银行风险既有单家银行的个体风险,也有全体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银行系统性风险会对社会经济产生巨大冲击,造成重大社会成本,因此银行业管制在各国都是金融、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银行业管制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做一理论回顾,指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一、引 言

Pigou(1938)关于管制的经典文献提出市场垄断、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之手加以援助。运用到银行业,则有银行业准入限制、存款保险制度等管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缓解银行业市场失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发展。虽然理论上也有相反的研究,但是毋庸置疑,银行业管制的实践始终存在,并且每一次金融危机后,银行业管制都被提到更高的程度。

风险承担(risk-taking)是指商业银行选择的风险承受水平。一家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由银行决策层决定。单家银行的风险承担高一般不会造成银行业系统性风险,但是大银行倒闭引发挤兑效应,则可能形成银行业系统性危机。从美国对金融机构的救助,我们可以看到,“大而不倒”始终是各国银行业监管者面临的难题。系统内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普遍高,则系统性风险极易形成和爆发。监管者通过制度设计来防范风险,最优的设计是通过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来实现银行体系的稳定。本文所指的银行业管制是指监管当局采取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主要包括构建安全网络、特许权制度、巴塞尔协议要求。本文以此为线索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总结现有文献对银行业管制是否能够降低系统性风险、是否能够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的探讨。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三和四部分分别对安全网络、特许权制度、巴塞尔协议这些监管措施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进行回顾与总结。最后得出结论:没有任何一项制度设计一定会降低银行风险承担,保证银行业系统性危机不出现。不同背景下,各国都要考虑自己的特殊情况采取合适的监管政策。

二、安全网络与风险承担

一般各国的银行业安全网络由两部分构成:最终贷款人以及存款保险制度。

最终贷款人通常为各国的中央银行,它们为那些处于流动性困境中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商业银行提供支持。1907年的美国银行危机促使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目的就在于减少系统性的存款挤兑,降低银行危机的成本。一般而言,最终贷款人只提供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期流动性支持,同时要对贷款银行进行严格的监控。央行的最终贷款人角色面临的是监管者容忍的适度性问题――究竟商业银行多高的风险承担央行可以容忍,什么不可以,过度容忍可能加重危机的成本。Honohan和Klinge-biel(2003)表明在许多银行危机中监管者流动性支持总额超过了银行系统的资本,时间超过了12个月。美国次贷危机中对金融机构的救助表明,监管者容忍不仅出现在发展中国家、传统的银行领域,而且在发达国家、非传统银行业务中都有可能出现。但是,目前监管者容忍的定量研究尚没有展开。

存款保险制度是构建安全网络的另一项重要制度,由于其采用市场原则,实用性高于最终贷款人制度。存款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银行存款进行保险,银行缴纳保费,银行一旦不能归还客户存款由保险公司赔付。在面对系统性危机时,全面的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阻止危机蔓延。而在平常时期,商业化的存款保险人监控银行风险承担水平,这可以提高存款人的信心,避免银行业存款大幅波动。

1935年美国首先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直到1974年仅有12个国家采用该制度。但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金融危机不断,存款保险制度的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据金融稳定局(FSB)统计,此次金融危机中48个行政区域使用了存款保险制度以应对危机。尽管监管者将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应对系统性危机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并且其作用在危机中正不断被强化,但是,理论界对存款保险制度是否高效仍存在疑问。因为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风险转移――提高当期风险承担而将风险转嫁给存款保险机构,最终导致银行业系统性风险。Demirgu c-Kunt和Detragiache(2002)银行危机的研究表明,存款保险制度设计的缺陷增加了一国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在契约环境差的国家存款保险制度显著降低了银行稳定性。Baah,Caprio和Levine(2008)认为更宽松的存款保险和系统性银行危机的产生高度相关。如何设计有效的制度既能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又能够尽可能减少银行风险承担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时必然要考虑的问题。Honohan和Klingebiel(2003)对银行危机的研究表明,无限制的存款保险、无限制的流动性支持和高度的低资本容忍,增加了解决危机的最终财政成本。而且,财政成本的高低和经济复苏的速度没有必然联系。Laeven(2004)发现存款保障范围在银行业资本普遍不足的国家和存款人教育程度低的国家特别高,而且存款保险人还会帮助银行利用风险监控的漏洞,从其他纳税人和稳健的银行获利。

由此可见,安全网络的构建是使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和银行个体风险矛盾的一种制度设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制度设计,可能会诱使商业银行提高个体风险承担。因此,安全网络的构建必须是适度的。

三、特许权价值与风险承担

在绝大多数国家,银行必须获得政府颁发的许可证才能运营,许可证的供不应求使其极具市场价值,这一价值就是银行特许权价值。特许权价值理论认为,商业银行会主动控制自身的风险承担,从而保护政府给予的银行牌照的准垄断租金收益,从而使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可控。

Marcus(1984)提出特许权价值这一重要概念,以后许多研究都表明特许权价值可以缓解银行的道德风险,降低银行风险承担。如Keeley(1990)认为,放松管制的措施降低了银行的市场力量,侵蚀了q值(银行股权市场价值/账面价值),提高了银行风险承担。特许权价值不仅来自于市场准入壁垒和竞争

限制,也来自于信息优势、利率上限等可以为银行创造垄断租金的其他渠道。此方面的相关研究有Su a rez(1994)、Saunde~和Wilson(1996),Demsetz,Saidenberg和Strahan(1 996)等。Marquez和Hauswald(2002)认为随着市场中银行数量增加,银行信息投入的收益减少。在达到一定门槛后,银行信息源将会集中于自己擅长的一些特定领域以抵抗来自竞争者的威胁,而银行集中于特定信息源的行为提高了市场中企业的逆向选择行为,银行风险承担加大。Berger,Klapper和Turk-Ariss(2008)的研究表明,拥有较大市场力量的银行风险承担低。但是这些银行贷款组合风险高,只不过银行的高股权资本补偿了这一风险。

Boyd等(2005)质疑特许权价值,认为竞争并不会提高银行风险。他们认为拥有市场力量的银行贷款利率高,加重了借款者偿还负担,容易引发借款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从而提高银行的风险承担。Boyd等(2006)提出,市场竞争并不会造成银行不稳定,而是促使银行放贷。Schaeck,Cihak和Wolfe(2006)采用H指标度量发现银行业竞争越强,系统性风险越不容易产生。De Nicol6和Lou-koianova(2007)的分析表明,当银行所有权被考虑的时候,Boyd等的结论更为明显,特别是国有银行拥有大量市场份额的时候,这一现象最甚。

最近,Mart f nez-Miera和Repullo(2008)撰文调和特许权价值理论和BDN模型。他们提出银行特许权价值和风险承担的关系呈u型。这一理论和银行业适度竞争的研究不谋而合,或许找到u型曲线的拐点对银行业监管的实践有重大参考价值。

四、巴塞尔协议与风险承担

作为国际银行业监管合作的成果和指导,巴塞尔协议旨在通过发挥市场的作用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从而达到降低系统性风险的目的。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承认巴塞尔协议并将其作为国内监管的一个准则。

(一)资本要求

这一监管原则认为作为风险缓冲器的资本可以提高银行的安全,同时,作为期权价值一部分的资本可以减少银行的风险承担,从而降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资本要求作为巴塞尔协议的最核心部分,得到很多理论支持。如Koehn和Santomero(1980)、Keeley和Furlong(1990)的研究表明银行资本低会导致银行的资产组合风险加大。Marshal和Prescott(2000)认为存款保险给银行带来道德风险,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存在事后惩罚机制的资本要求监管。有相应惩罚机制的资本要求监管可以降低银行风险承担,从而显著地降低资本要求,最优资本监管应该是监管者基于银行风险承担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措施。

但是也有不少理论研究认为资本要求并不能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如资产组合分析法认为,银行是一个资产组合管理机构,它可以通过选择高风险资产来弥补其资本杠杆,从而维持理想的资本收益率。Ahunbas等(2007)的研究表明,更多资本的银行低效率,风险承担更高。Laeven和Levine(20081的研究表明资本要求、严格的银行管制行为和银行高风险相关,这类银行一般股东拥有较强的控制权,而在股权相对分散的银行,银行风险较低。

在银行资本要求与风险承担的关系中加入问题,则情况和结论更为复杂。Jeitschko和Jeung(2005)考虑了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三个实体:监管者、股东和管理者,银行的风险承担与这三者对银行的控制力有关。为监管者所控的银行,它的目标是降低银行风险承担,表现为提高风险承担;为管理者所控的银行,它的目标是提高可控的与个人利益有关的预期价值,这种管理行为和银行的风险承担的关系不确定。Bris和Cantale(2004)的分析表明管理者和股东对贷款组合有不同信息时,资本要求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因为银行失败或者资本充足率降低都会降低管理者福利,所以管理者会拒绝那些可以接受的风险贷款(但同时利润更高),使银行变得更安全从而保证自己的福利,但是银行由于增大了控制成本而无效率。Sullivan和Spong(2007)的分析表明管理者拥有股权强化了风险承担战略,表明受雇的管理者比股东更有可能提高银行的风险承担以实现当期收益。

尽管越来越多的文献分析银行风险和资本要求之间的关系,资本要求监管也在全球银行业普遍开展,但是实践和理论都仍然没有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是监管部门通过对银行风险承担的监督检查以判断该银行的资本是否充足。监管部门要求各银行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内部评估程序,用于判断其面临的风险状况。

建立在市场失灵基础上的银行业监管,理论上有两个不同的认识角度,从而衍生出不同的监管理念。从公众利益角度,这一观点认为监管者应站在公众利益的角度来进行监管,政府通过制定适当的监管措施,可以提高银行系统效率、控制风险。公众利益观点支持由监管者制定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从个人利益角度,这一观点认为管制是一个产品,供给者与需求者相互作用决定了管制的状态和目的,银行市场吸引了不同的利益集团:银行家、政客和每一个追求金钱的人,监管政策的制定服从于利益集团的博弈,监管者仅是管制的主要供给者。个人利益观点支持依靠监管的市场原则,监管者不能单独制定政策,而是通过严格的过程监控来实现利益均衡(Shleifer,2005)。

目前影子银行的出现、银行规模扩张、区域扩展、混业经营以及非传统业务的应用,使得监管机构要在各种类型和数量庞大的资产交易中,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以控制风险非常困难。特别是如果监管者目的在于追求自身的政治诉求而不是公共利益,那么设立新的机构或扩大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只会增加银行业成本,最终导致银行风险承担加大。这是美国和欧洲银行业此次金融危机后加强监管正面临的问题。

(三)市场原则

市场原则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只有建立健全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各市场参与者才可能估计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和清偿能力,使得银行存款人(包括债务市场的借款者)可以根据给定的风险水平要求足够的风险补偿,从而迫使银行选择适度的风险承担。

市场原则被普遍认为有益于银行和整个金融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此次金融危机更是将银行业透明化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Boot和schmeits(2000)认为有效的市场原则减少了金融集团混业经营的利益。但是在违规租金不高时,金融集团会恶化市场原则并由此获益。Hyytinen和Takalo(2002,2004)认为银行系统容易受到存款人的自我实现危机冲击。透明度监管可以通过消除合作失败的可能

性来阻止这一类型的系统性危机。

但是,银行业至少有两个基本特性使得通过加强市场原则来减少金融脆弱性的监管无效。首先,全面的金融安全网消除了透明度监管的惩戒性作用。其次,对银行而言,透明度意味着成本,它减少了特许权价值,因此降低了提高风险承担的成本。此外,在消除合作失败方面,Furman和Stiglitz(1998)认为更高的透明度可能加重了美国上世纪80年代的存贷危机,因为很多银行只能关闭,或者显著缩减贷款或者接受大量资本注入。Cordelia和Yevati(1998)检查了银行风险公开披露如何影响银行风险承担动机和评估被告知的存款人行为如何影响银行体系的安全。当银行能够完全控制自身的风险暴露时,公开披露降低了银行危机的可能性,否则,被告知的存款人会增加银行破产的可能性。De Gmuwe(2008)指出透明度并非阻止金融危机的万能药方,有时候甚至适得其反。

五、结论及建议

(一)银行业管制必然存在

虽然本文在此着墨不多,但是实践证明银行业作为管理风险的机构同样需要监管。大量理论文献着力于寻找最优的监管措施,这已经表明绝大部分理论研究者已经持有银行业需要管制的观点。

(二)银行业管制理论仍有待完善

目前微观层面作用于银行风险承担的措施,如特许权价值以及最低资本要求等,不一定能真正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而宏观层面构建的安全网络又助长了微观层面的风险承担。如何解决这一监管困境,恐怕需要理论和实践者的共同努力,至少目前富有远见性的管制理念尚没有出现。

(三)银行业管制的国际化理论研究尚不够完善

美国次贷危机迅速引发的全球性银行危机表明银行业管制的国际化水平远低于银行业业务的国际化水平。理论研究上管制的国际化研究也远少于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研究。巴塞尔协议作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框架,在危机后再次成为各国管制的一个标准化方案。但是笔者认为国际化并非标准化,强调各国监管机构的协调与沟通也不是要设立一个机构高于各国监管机构。

银行机构论文第6篇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经营绩效;理性大股东;战略投资者;公司治理;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2.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131(2014)02010009

一、引言

近几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从2003年末的14 622亿元、499亿元增长至2012年末的123 469亿元、8 075亿元,分别增长了7倍和15倍,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6.75%和36.25%,分别较业界平均水平高出7.62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同期市场份额分别从5.29%和4.69%增加至9.24%和9.31%;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年度税后利润总额从2007年的248.1亿元增长至2012年的1 367.6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40.69%,高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市场占比由5.55%增加至9.05%,年平均增加0.7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了规模与效益双赢,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成为国内银行业体系的重要生力军。

城市商业银行的快速崛起改变了国内银行业体系,在丰富多层次银行业结构体系的同时,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与此同时,伴随国内金融体制改革,尤其是银行业改革不断深入与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越来越受到监管层的高度关注。2013年7月19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将此前颁布的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法人机构、中小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各种公司治理文件进行整合,全面考虑了国内各类型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异同,进一步明确了今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对今后我国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商业银行,尤其是处于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城市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再次成为银行界、理论界及地方政府关注的焦点。2013年9月16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出席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十三次会员大会时提出未来银行业改革的六大重点,其中“强化有效制衡、完善公司治理”被摆在首位。尚福林指出“既要防止股权过度集中可能导致的大股东控制问题,又要防止股权过度分散可能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优化股权结构、强化对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行为的制衡成为公司治理完善的重要突破口。2013年9月22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城市商业银行股本结构”“提高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水平”等举措,意在进一步优化四川省内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培育核心竞争力。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国内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其经营绩效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

陈一洪: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绩效关系研究截至2012年底,国内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达到54%,其中,浙江省辖内12家城市商业银行民间资本占比为76.48%,有2家城市商业银行为民间资本100%持股;并有包括杭州、宁波、台州、温州等在内的城市商业银行引入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大型央企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引资”“引智”“引制”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面对监管层及地方政府一系列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举措,尤其是对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的制度安排与期望,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调整是否真的达到提升经营绩效的目的?本文将集中研究沪、苏、浙、鲁四地四地处于国内经济金融发展前沿,市场化程度高,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战略投资者的引进较为彻底,能为国内城市商业银行相关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7家主要城市商业银行27家样本城市商业银行包括:上海银行(上海),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南京银行(江苏),宁波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稠州银行、泰隆银行、民泰银行、台州银行、金华银行、湖州银行、嘉兴银行、绍兴银行(浙江),青岛银行、齐鲁银行、齐商银行、莱商银行、日照银行、威海银行、潍坊银行、烟台银行、东营银行、泰安银行、德州银行、济宁银行(山东)。样本城市商业银行数量及资产总额占比均超过四地成商行总数的95%以上。 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关系,以回答这个问题,并希望能够为监管政策及地方金融政策制定者带来有益的启示。

本文研究样本取自27家城市商业银行2007―2012年的相关数据,采用面板数据扩展了样本容量;并将影响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股权结构变量引入无效率函数,使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估计更加准确;同时,采用随机前沿分析模型,扩展了以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绩效关系的文献以线性回归为主的研究框架。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研究结论不同,本文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现阶段受制于自身转型与竞争力的不足,地方政府持股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其经营绩效的提升;并且,东部沿海省份较为发达的经济金融环境以及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为当地政府持股行为的转变和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股权结构是企业各类股东产权占有比例以及特定比例结构下的股权集中及股权制衡特征。不同的股权结构特征代表了不同的控制权配置结构,从而决定了差异化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股权结构安排能够降低经济运行中的交易费用,从而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的作用。因此,股权结构是企业公司治理制度的基础,是公司治理行为的重要起点,也是企业公司治理机制与效率研究的逻辑起点。Larner(1966)、Demsets(1985)、Shleifer等(1986)、La Porta 等(1999)的经典研究表明股权结构能够影响与激励治理主体的经济行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约束,对企业公司治理及经营绩效具有重要作用,也为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治理效率的关系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政府持股与商业银行绩效关系

La Porta等(2002)最早提出了关于政府持股银行的“政治观”(Political View)和“发展观”(Development View),在理论界具有重要影响。他们认为,政府的“政治观”使其更加注重地区经济发展及政府政绩最大化,往往会通过自身在商业银行的控制力,利用金融资源为辖区内的政绩项目服务,将行政权力凌驾于商业银行法人治理架构之上,削弱公司治理效率;而持“发展观”的政府更加注重地区金融发展,特别是扶持地方银行,通过自身影响力为地方银行提供各种形式的支持,促进其经营与发展。

国内城市商业银行自组建之初就以地方政府持股为特征,在以行政权力加快资产重组及不良资产剥离的同时,也为地方政府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黄建军(2010)研究指出,在现有财税体制下,一方面地方政府从城市商业银行身上获取了重要的金融资源;而另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也从地方政府获取大量支持,无论是重组之初的资产置换、不良资产剥离,还是其后发展过程中的业务开展,都有优质项目、大额资金、政策优惠等方面的支持。因此,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互换关系。

2.股权集中与商业银行绩效关系

股权集中有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十大股东持股集中度两个重要衡量指标,理论界围绕股权集中与绩效的关系展开了大量研究。而在商业银行领域,随着20世纪90年代股份制改革的推进,股权集中的绩效影响日益受到关注。

理论界关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绩效影响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为“帮助之手”,即第一大股东较高的持股比例可以激励其更加努力监督企业运营,从企业绩效的提升中获取更高的收益;而另一种观点则认同第一大股东的“攫取之手”,即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足够高从而达到控制效果时,第一大股东有动机通过控制企业经营资源为自己牟私利,也即所谓的“掏空效应”。从已有研究来看(李成 等,2008;白积洋,2012;赵尚梅 等,2012),支持“攫取之手”的理论及实证研究占主导。陈一洪(2013)对国内53家样本城市商业银行2009―2011年面板数据的随机前沿分析表明,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大股东的“掏空效应”明显,并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这种负效应愈加明显;李成等(2008)基于委托理论对国内上市银行股权集中度与净资产收益率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上市银行的股权集中度越高越不利于经营绩效的提高。

3.股权制衡与商业银行绩效关系

由于目前国内包括并购市场、资本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等的外部市场机制的缺失,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欧阳青东,2013),因此,亟须完善内部治理机制,而股权制衡无疑是目前条件下弥补外部市场机制缺失的重要一环。除第一大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较高的持股比例有利于对第一大股东形成股权制衡,特别是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在形成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条件下,其他大股东的股权制衡是防止第一大股东机会主义行为的重要机制。任远等(2007)、白积洋(2012)的研究结果证实了适当的股权集中从而达到股权制衡状态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

此外,战略投资者的引进除带来先进的行业技术、管理经验以及人力资源外,对于优化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构建相互制衡的决策机制具有重要作用。朱盈盈等(2011)的研究表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能在短期内显著提升中资银行的创新能力,从而有助于其经营绩效的提升。

三、变量选择与定义

本文采用随机前沿分析法,通过引进包含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在内的股权结构变量,并辅之以风险控制变量作为非效率函数的构成变量,构造一个以资本及劳动力为投入变量、税前利润为产出变量的随机前沿面,分析样本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差异对其经营效率造成的影响。本研究选择的股权结构变量包括三种类型五个指标,同时引进两个控制变量(参见表1):

一是股权性质变量。用第一大股东股权属性来表示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性质第一大股东的产权性质不同,对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经营绩效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由于认识到第一大股东产权性质的重要影响,学术界一般都将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性质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衡量指标。 ,同时,本文关注样本城市商业银行战略投资者的引进情况,研究金融行业战略投资者对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在文中,当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地方财政局、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地方国有独资企业时,界定为国有产权属性,否则为非国有。

二是股权集中度变量。股权集中度是指全部股东因持股比例的不同所表现出来的股权集中或是股权分散的数量化指标,是衡量股权分布状态的主要指标。诸多研究表明,大股东持股比例,尤其是第一大股东以及前十大股东股权集中度对企业控制权、经营管理具有显著的影响,通常以这两个指标衡量股权集中情况。相关文献中,股权集中度一般通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衡量,但由于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存在明显的十大股东股权高度集中状况,因此,本文选取第一大股东及前十大股东股权比例来代表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考察不同股权集中度特征下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差异。

三是股权制衡度变量。股权制衡是指控制权由几个大股东分享,通过内部牵制,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控制决策,达到大股东相互监督的股权安排情况,既能保留股权相对集中的优势,又能有效抑制大股东对公司利益的侵害。本文以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Z指数”)来衡量城市商业银行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制衡状况,比值越大,股权制衡状况越佳。

四是控制变量,本文选取与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具有紧密关系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两个指标作为控制变量。

四、研究方法与计量模型

随机前沿分析是参数分析方法的典型代表,通过分离随机干扰项与非效率因素使估计结果更加准确;与此同时,它所建立的随机生产前沿面使得跨时期的面板数据分析更加接近现实,因此,在生产分析,尤其是跨时期分析当中得到广泛应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的基本设定形式为:

五、计量分析结果与讨论

1.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给出了相关变量的统计特征。

27家样本城市商业银行规模和效益存在较大差异:从税前利润来看,最高的江苏银行2012年末税前利润达到96.26亿元,而最低的威海银行2008年的税前利润规模仅有0.51亿元,即使以2012年的数据对比,最低的湖州银行税前利润仅有4.39亿元。这种差异还体现在资本投入及劳动力投入上。

样本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存在如下几个明显特征:一是第一大股东国有属性相当明显,高达六成的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二是第一大股东的平均持股比例为1677%,持股比例较高;三是股权集中度较高,十大股东平均持股总和超过50%,远高于多数上市银行35%左右的十大股东平均持股;四是股权制衡度较高,除第一大股东之外的其他四大股东持股总和平均约为第一大股东的2.22倍;五是比较重视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包括上海、南京、宁波、杭州、台州、青岛、烟台等在内的十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均引入境内外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比例高达四成以上。

2.计量分析结果

本文利用Coelli(1996)编写的Frontier4.1程序软件,采用一步极大似然估计法对随机前沿生产函数和技术无效率方程进行联合估计。表3列出了随机前沿模型的回归结果。

模型中γ=0.920 5,表明模型的误差有90%以上来源于包括股权结构变量在内的技术无效率影响因素,即模型中的误差有着较为明显的复合结构,因此,对样本城市商业银行技术无效率的随机前沿分析十分有必要;单边广义似然比检验值通过1%以下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表明生产前沿采用超越对数生产函数的形式设定比较合理。

3.计量分析结果讨论

随机前沿模型非效率函数的回归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是否为国有以及是否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所代表的虚拟变量都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下的t检验,且系数符号都为负,表明当第一大股东为地方财政或地方国有法人股时,对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有正面影响,并且,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的确能够起到对效率的促进作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回归系数符号为正,但系数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表明这种负相关关系并不显著;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回归系数通过显著性检验且符号为正,表明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样本城市商业银行技术效率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反映样本城市商业银行股权制衡度的Zit指数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且其系数符号为负,表明样本城市商业银行股权制衡度越高越有利于其技术效率的提升。针对上述研究结果,本文进行如下讨论:

(1)地方政府持股与城市商业银行绩效的关系

与以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结论不同,本文实证研究结果支持地方政府持股的“发展观”,这与目前国内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不足以及转型不够高度相关。受制于先天不足,国内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在规模、渠道、信息科技、产品开发、人力资源等方面处于明显劣势,面对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的竞争压力,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尚无法离开地方政府在稳定性资金来源(如财政性存款等)、资金运用渠道(如重点优质项目等)等方面的支持。因而,在目前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地方政府持股有助于稳定正处于成长期的城市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及运用渠道,对于促进城市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除此之外,与欠发达地区政府承担振兴地方经济重担,使其很难超脱不同,样本城市商业银行地处国内经济金融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东部沿海四省,地方政府普遍财政收入较高,区域金融集聚能力强,能够调动更多的金融资源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因此,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相对合理,其持股行为正由过去行政干预向出资人的角色转变,这对于规范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发挥公司治理效率具有积极作用。以上海、杭州、青岛、台州等城市商业银行为例,其地方政府均已让出第一大股东地位,具有战略协同作用的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正在发挥着关键性作用。

(2)股权集中度与城市商业银行绩效的关系

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样本城市商业银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经营绩效存在明显的负相关,过高的股权集中度会导致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的低绩效,一定程度上支持前述的“掏空效应”假说。从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的统计特征我们可以发现,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值达到55.02%,最高值超过70%,这种较大程度的股权集中很容易造成大股东之间通过合谋达成对某项经营决策的控制,特别是在缺乏理性大股东以及股东之间信息资源分布不均的情况下,大股东之间存在的“搭便车”“羊群效应”行为还容易造成少数大股东控制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局面,使公司治理流于形式。而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大量引进的民营资本股东多数缺乏金融领域的管理经验,并且普遍重视股本回报、利润增速、当年分红比率等短期财务指标,缺乏长期的声誉激励,短期行为严重,股权的过度集中不但发挥不了大股东的公司治理作用,反而会为这些大股东滋生机会主义行为提供空间比如部分民营资本股东通过套取关联贷款把城市商业银行当成圈钱工具的现象频频发生。 。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呈负相关,但这种相关关系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随着国内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优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越来越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进入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行列,在股权结构多样化的同时,也进一步稀释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统计分析表明,样本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16.77%,无论是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还是越来越多的战略投资者成为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对城市商业银行经营决策的控制力度正在逐步减弱。

(3)股权制衡度与城市商业银行绩效的关系

样本城市商业银行前十大股东股权集中度较高。通过股权制衡,由少数几个大股东(具体来说,本文中指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分享控制权,形成内部牵制,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企业的决策,达到互相监督、抑制掠夺的效果。越来越多的研究结果表明一定的股权制衡既可以监督经理人的经营行为,又可以达到防止大股东“淘空行为”的目标,是一种有效的权力分配和内部监督机制(赵景文 等,2005;徐莉萍 等,2006;袁玲 等,2008;钟杏云 等,2012;安灵 等,2008)。因此,股权制衡成为目前国内城市商业银行股权较为集中的现实条件下抑制大股东掠夺行为的重要机制,同样也是在既有条件下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可行的办法。样本城市商业银行Z指数平均值达到2.22,除个别城市商业银行股权未达到制衡状态外(Z

(4)战略投资者与城市商业银行绩效的关系

样本城市商业银行中,包括上海、南京、日照、莱商、杭州、宁波、台州等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的城市商业银行均表现出了超出样本平均水平的较高的技术效率。因此,整体来看,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无论是在项目合作、人才引进,还是在技术输入方面都能够给被投资城市商业银行带来积极影响。而已有理论和实证研究同样表明了这一观点,张宗益等(2010)以2001―2008年国内13家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表明,战略投资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复制其在境外较为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及经营理念来帮助上市银行改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风险控制水平,从而提高其经营绩效;陈一洪(2012)通过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案例分析同样表明,战略投资者,尤其是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自身拥有的先进、成熟的经营管理理念以及人才的输入对于被投资者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结论及政策建议

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银行业频发的风险案件凸显银行业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尤其是在银行业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司治理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对于保证商业银行持续、稳健经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股权结构无疑是公司治理制度的基石,良好的股权结构、理性的大股东治理行为对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效率的提升具有关键性作用。本文的经验研究提供了国内城市商业银行方面的证据,回答了不同股权结构特征对国内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绩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对于当下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优化以及监管层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研究发现: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作为第一大股东持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效率促进作用,但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经营绩效之间呈负相关,虽然这种相关关系并不是非常显著。结合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经营绩效的显著负相关关系,以及股权制衡度与经营绩效之间的正相关关系,本文认为,城市商业银行前十大股东持股不宜过度集中,但也不宜过度分散,特别是除第一大股东之外的前五大股东应保持适当的股权集中,确保对第一大股东形成有效的股权制衡。此外,境内外金融机构战略投资者对被投资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上述研究结论对于目前国内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优化领域的政策意义在于:一是降低各种类型的国有股比例,将国有股总额控制在总股本的20%以内,并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国有股东应以出资人身份履行大股东职责,为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优化及公司治理完善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从培育、激活地方金融体系的角度扶持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特别是在小微业务方面为其拓展资金来源,实现经济社会与城市商业银行“双赢”;二是控制单户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的股权比例,将其比例控制在10%以内,降低十大股东股权集中度;三是以增量改革优化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在现有股权结构基础上,推动城市商业银行至少引进1家来自商业银行领域、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先进管理水平的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结构优化与引进先进风险控制技术、先进公司治理理念的有机统一;四是培育具有一定控制力的理性大股东,强化大股东公司治理行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股权制衡(而非表面上的以Z指数来衡量的股权制衡),使得大股东有能力、也有动力从根本上抑制其他大股东的掠夺行为,形成互相监督态势,使股权制衡从“形似”走向“神至”,进一步优化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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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机构论文第7篇

关键词:发展中国家;银行国际化;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8-0041-05

国际化发展是当今世界的趋势,但在银行业的国际化风潮中,发展中国家银行在国内市场经受着外部力量的冲击。作为市场经济体,发展中国家银行面临海外发展的现实选择。现有研究银行国际化问题的文献中,以研究发达国家银行国际化现象居多,而缺乏对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发展情况的研究。本文根据发展中国家银行国际化情况的材料,分析了发展中国家海外发展所考虑或受影响因素特征,通过对发展中国家银行国际化数据的实证分析,得出相关结论,即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银行的发展仍处于落后,需要进一步发展。

一、文献综述

银行国际化的动因理论包括引导效应说、分散风险说、规模经济说、扩大市场份额说和比较优势说等,但是各国由于金融发展的特性,其国际化进程的广度和深度都不相同。通常学术界实证研究以母国为本位视角,研究银行的国际化、银行国际化目标区域的布局和银行国际化方式的选择。

Sabi(1988)发现银行国际化的决定因素是东道国的市场规模(+);Miller and Parkher(1998)利用美国银行在国外的资产数量及分支机构数目的数据,研究发现FDI(+)、银行规模(+)、管制条款(一)是影响美国银行海外发展的影响因素;Buch and LaPP(1998)根据德国银行对外直接投资的股票数额,发现FDI(+)、金融中心(+)和GDP(+)是影响德国银行海外发展的影响因素;Yamori(1998)发现FDI(+)、人均GNP(+)、M2超过GNP的数量(+)、进口(+)、出口(+)和国家风险(+)是影响日本银行海外发展的影响因素;tllFoearelli and Pozzolo(2000)则揭示东道国的潜在收益(+)、东道国的经济增长(+)、管制环境(-)、银行的竞争力水平(+)、距离接近程度(+)、语言接近度(+)是影响OECD国家海外发展的影响因素;Demirgfie-Kunt and Huizinga(2001)发现东道国税率(-)和东道国人均收入(+)是银行海外发展的影响因素;NDeF61ice and Revoltella(2001)考察欧盟成员国的银行的海外经营活动,发现高度国家集权(-)、东道国市场规模(+)、经济增长潜力(+)对于银行的国际化具有显著的影响;Buch(2003)发现管制(-)、信息成本(-)、文化相似性(+)、地理距离(-)、相同或相近的法律制度(+)和进入管制(一)是影响银行国际化发展的影响因素;Buch and De,10ng(2004)利用144个国家的数据发现信息成本(-)、管制(-)、是否发达国家(-)是重要影响因素;Gareia-Herrero Martinez-Peria(2005)发现贸易、市场规模(GDP)(+)、进入成本(-)影响意大利、西班牙和美国银行海外经营活动;Papaioannou(2005)则发现东道国的市场规模(+)、地理距离(-)、法律(+)和政治风险(-)是显著影响因素。

目前的文献主要是研究发达国家银行的海外发展,而针对发展中国家银行国际化的研究不多,我们尝试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作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发展总量和海外分布的影响因素。

在考虑样本的国家属性、地理位置属性的基础上,笔者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家划分标准,选取了22个国家,即选取亚洲的中国、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菲律宾、泰国;中东欧的波兰、罗马尼亚、土耳其、匈牙利;中东地区的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沙特阿拉伯;非洲地区的南非、尼日利亚;独联体国家俄罗斯;拉美地区的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委内瑞拉(见表1)。

二、影响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发展总量的实证检验

发展中国家银行基于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考虑,其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影响因素包括母国经济水平、母国经济开放程度、银行自身实力等。 我们以海外机构数量作为对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发展规模的度量标准,包括一家银行在海外的所有机构数量,即分布在各东道国的机构数量加总,记为BRCHLa。我们以银行在海外分支机构总数为因变量,设定以下回归模型:

BRCH a=a+a1asset+a2hmGDP+a3hmPGNI+a4hmTRD+a5hmTRPG+a6hmFDI+a7hmFDIPG

影响因素我们考虑银行自身实力(asset);母国经济水平,分别用国内生产总值(hmGDP)和人均国民收入(hmPGNI);母国经济开放程度,分别用商品进出口总量(hmTRD),商品与服务进出口总量占国内GDP比重(hmTRPG),母国对外直接投资资产余额hmFDI和吸收国外直接投资负债余额之和(hmFDIPG)。

我们用Eviews6.O估计参数,表2列出估计结果。在所有解释变量参与估计的情形下,银行规模(asset)和人均国民收入(hmPGNI)对银行外海机构总量有显著影响,前者为正影响,后者为负影响;另一个变量组合估计中,国内贸易总额占GDP百分比(hmTRPG)表现出对银行发展海外机构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余四个变量,包括国内GDP(hmGDP)、国内贸易额绝对值(hmTRD)、国内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和(hmFDI)以及该和占GDP比重(hmFDIGP)等对被解释变量没有表现出显著影响。 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我们发现银行资产规模(asset)对银行在海外机构总量产生正向显著影响,这与理论预期相符,银行资产规模相比国内GDP是银行发展海外机构更直接的影响因素;国内GDP(hmGDPI对银行在海外机构总量的影响是间接的,结果显示正向影响。但不显著,说明经济规模小的发展中国家其银行海外发展数量未必同比例减少;国内人均收入指标(hmPGNI)对银行在海外机构总量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发展中国内人均收入国民收入越高的国家,其银行在海外机构的数量反而越低,国内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对银行海外发展的影响也是间接的,从国内人均收入水平与银行资产规模相关系数看。二者呈弱负相关,银行规模的高低源于国家经济总量,而GDP这一指标与PGNI在发展中国家呈现一定负相关。所以PGNI对银行发展呈负向影响;母国贸易额绝对值hmTRD、贸易额占GDP比hmTRPG对银行海外机构总量影响前者不明显,后者明显,一国经济开放度更多体现为经济中外向经济的比重,所以后者代表经济开放度对银行海外发展的影响更明显,从两者相关系数看,绝对量与占比基本不相关,绝对量难以对银行发展形成影响;母国直接投资余额hmFDI及占GDP比hmFDIPG对银行海外机构总量影响不明显。一国经济开放度可由贸易和直接投资来衡量,但从变量描述统计看,在观察的发展中国家贸易占经济比均值达到78%。而直接投资只占4.7%。可见以直接投资代表的经济开放度对银行海外发展影响有限。

三、影响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分布的实证检验

银行海外机构总量由分布国家数和在一个国家机构数量构成,我们结合银行海外分布的国家数和在一个国家的机构数,分析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机构分布的广度和密度。

从发展中国家银行在海外机构数量水平看,独联体和中东欧地区在海外机构数量最少,平均一家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在5个的水平,亚洲地区最高。平均一家银行海外有超过18个分支机构,其余三个地区处于中等水平,经济规模的不同并没有带来所属银行在海外机构数量的差异。无论各个地区,还是不同经济规模水平的国家,银行海外机构分布密度都较低,按分行计,不超过3个,按代表处计,不超过5个,最低的按代表处计为2个,全部国家平均密度为3.4个(代表处计);相对较高的地区是亚洲和中东地区,GDP后5名组比前5名组密度大。所有国家总体上一家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分布在接近7个国家范围,亚洲国家海外机构总量较大,分布国家也最广,超过9国,体现处较强的分散特征。

从海外机构地域分布偏好看,各组大多把一半略强的海外机构留在所在洲国家,但非洲和拉美的母国把更多的海外机构分别安排在非洲和拉美地区以外,中国在亚洲和在亚洲以外的分布偏好是各半。

选择东道国时在经济发达程度的偏好方面,所有国家总体安排海外银行分支机构为发达国家和非发达国家各半。不同经济规模的国家在考虑海外分布时,表现出对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偏好的差异:经济规模较小国家把超过7成的海外机构分布在发达国家,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则仅将略过一半的机构布置在发达国家。对东道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偏好从母国地区分组看,亚洲和中东欧地区分布在发达国家机构超过一半,其中中国这方面的偏好更为明显达到接近80%:中东和非洲地区更多地把海外机构安排在非发达国家,在发达国家机构分别仅占两成和三成。总体水平上在发达国家的分布密度是在非发达国家分布密度的4.5倍,GDP前五和后五在这个倍数上差别不大,但在不同地区倍数较悬殊:倾向于把较多海外机构分布在发达国家的亚洲和中东欧国家,其在发达国家的分布密度也远大于在发展中国家,前者分别是后者的4.3倍和3.4倍;其余地区在发达和非发达国家分布密度差别不大。

在对金融中心的偏好上,对发达地区更有兴趣的经济规模较小国家、亚洲国家、中国也都表现出对金融中心的喜好;中东欧地区国家虽然在发达国家分布机构略多,但却对金融中心没有表现出同样的兴趣,仅把海外机构的24%投放在金融中心。总体水平上,同在发达国家比重一样,接近一半的海外机构分布在金融中心。在金融中心与非金融中心的分布密度,总体上前者是后者的近6倍,这个倍数在亚洲地区最大,其余地区则最多近2倍。

四、影响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机构形式的实证分析

银行在海外机构形式包括分行、代表处、附属银行和联营银行,其分布受银行自身和东道国两类因素影响。银行自身因素与前面海外总量研究所考察的因素、数据时间和数据源相同,第二类东道国因素则包括两部分,即东道国国内因素和东道国与母国间关系因素。我们设定被解释变量BRCH_b为某银行在某东道国的分支机构数量。

BRCH b=a+a1asset+a2hsGDP+a3hsPGNI+a4hsTRD+a5hsTRPG+a6log(hsFDI)+a7hsFDI+a8HsCNT+a9HsLVL+a10hsIMP+a11tohsEXP+a12tohsIE+a13DSTANC+q14AERA

在解释变量中,我们考虑东道国国内因素,包括东道国经济水平(GDP、P_GNI)、东道国经济发达程度(虚拟变量O,1)、东道国经济开放程度(hsTRD、hsTRPG、hsFDI、hsFDIPG)、东道国是否拥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虚拟变量0,1)。同时,我们还考虑东道国与母国间关系因素,包括两国间贸易额,包括母国从东道国进口商品额(tohslMP)、母国对东道国出口商品额(tohsEXP),以及这两项相加的进出口总额(tohsIE),反映两国文化、语言、制度等社会因素的共通性程度的两国间地理距离和是否同属一个洲(虚拟变量O,1)。

根据各形式机构业务能力,1个代表处按0.5个单位折人观测值。其余各形式机构则按实际数量计入,所有分支机构数量数据截止2008年7月。用Eviews6.0软件进行估计,结果列在表4。

表4中第(1)列列出包括全部14个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其余5列列出改变变量组合时变量的显著性情况。在本部分回归检验中,共有五个变量对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目标国的选择有显著性影响,包括:东道国国内生产总值hsGDP(显著负影响)、东道国是否为金融中心hsCNT(显著正影响)、东道国是否为发达国家hsLVL(显著正影响)、母国对东道国出口tohsEXP(显著正影响)和母国对东道国进出口贸易总额tohsIE(显著正影响),另外九个变量对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机构目标国的选择无显著影响,包括:银行资产规模asset、东道国人均国民收入hsPGNI、东道国对外贸易额hsTRD、东道国对外贸易额占GDP比重hsTRPG、东道国直接投资余额hsFDI、东道国直接投资占GDP比重hsFDIPG、母国从东道国进口(tohsIMP)、东道国与母国地理距离DSTANC,以及东道国是否与母国在同一个洲AREA。

根据实证结果,我们发现:银行资产规模对发展中国家银行在东道国的分支机构数量有一定负面影响,但不显著。前面我们发现银行资产规模对海外分支机构总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一国的机构数并未因此增大,甚至有所减少,反映资产规模大的银行倾向于在更多的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东道国国内生产总值对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布局产生显著负向影响。根据估计结果,东道国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发展中国家银行在这一国家的分支机构将减少0.05个百分点,影响显著但程度并不强,弹性较小。因此,GDP并非代表市场机会,而发展中国家银行发展海外分支机构的目的主要不是寻求东道国新的市场机会,包括不会把在国内的主营业务在国外作为主营业务,这一发展目标导致了对东道国经济规模包含的市场机会的不敏感,与此同时,银行国际化的发展,令在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竞争也更激烈,发展中国家银行不具备竞争优势的,因此在考虑目标国时会有所注意;东道国人均国民收的影响不显著,其原因与对经济规模不敏感原因相同;但由于该变量与发达国家、金融中心两变量相关度较高,且偏好于向发达国家和金融中心城市国家布局,使该指标对银行对目标国选择的影响不至于像GDP指标那样呈明显的负影响。

东道国经济开放指标(外贸绝对量hsTRD和单位GDP量hsTRPG,以及直接投资绝对额hsFDI与单位GDP量hsFDIPG):经济开放指标的不显著表明一国经济开放与否,对发展中国家银行的准入而言,并没有造成多大影响,这与当前各国外资银行渗透率较高,银行国际化进程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有关。

东道国是否是发达国家、是否拥有金融中心显著影响发展中国家银行的海外布局。此类指标的正显著性表明,发展中国家银行海外发展目的是获得良好的金融环境、市场学习机会、规范的市场交易机会、及时集中的金融市场信息。一方面,为母国银行提供资金、信息、金融工具方面的支撑;另一方面,通过在代表全球市场的金融环境里学习、培育,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拓宽视野、增强国际业务能力打下良好基础。

前面结论表明,发展中国家银行倾向在发达国家和金融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由于发达国家和金融中心多在北半球,且集中于北美、西欧及亚太,与发展中国家的空间分布有较远距离,且多与发展中国家不在同一洲,造成两个变量的显著性结论与前人研究发达国家、或包括发达国家的样本结论不符。

四、结论

银行机构论文第8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网点布局,社会经济特征,竞争优势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不同于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村镇银行对支持“三农”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优化村镇银行网点布局,提升村镇银行竞争优势,对解决农村资金缺口,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构建普惠性金融体系至关重要。

一、村镇银行网点布局的理论分析框架

Beck and Torre (2007)提出APF(Access Possibilities Frontier)这一概念,用来分析储蓄和支付服务获取可能性边界。金融机构网点布局与金融服务获取可能性边界的研究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因此本文提出用APF作为村镇银行网点布局的理论分析框架。一方面,村镇银行决定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是新网点的边际收益与网点成本的对比。另一方面,外部变量被视为影响金融服务获取可能性边界的重要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变量:(1)社会经济特征。村镇银行选址时考虑的重要因素是交易成本,通过规模经济或者提高交易价值可以减少单位成本。为了获取相同利润,村镇银行必须在富裕的地方开网点以获取更多的顾客和提高交易的价值。(2)竞争优势。与大城市中的金融机构通过服务大企业和富裕客户来获取利润比较,村镇银行从建立之初就定位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因此,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当地的农业产业是村镇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3)市场结构。存款规模、机构数量、信用水平等因素也在提供金融服务和降低交易成本中发挥重要作用。低水平的市场结构会增加村镇银行的交易成本,从而抑制金融服务的供给。

二、模型构建、变量和数据介绍

(一)模型构建。

按照以上理论分析框架,不考虑内部因素,假定村镇银行是否在一个区域开设网点是由社会经济特征、竞争优势和市场结构三个因素决定的。本文假定单个的金融机构在一个地方所能获得总收益为π*,用如下函数表示:π*= X*+εi,变量Xi为解释性向量,包括了如上所述的解释变量。成本C*包括建立村镇银行的额外固定成本和运转成本。因为只有总收益大于或者等于成本时,村镇银行才会设立网点,否则村镇银行没有动力在当地建立网点。因此假定村镇银行开设分支机构需满足如下的条件:π*大于或等于计划成本C*。净收益表示为如下的方程:

Y*=π*-c*

从上式可以看出,如果Y*≥0,村镇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将会在新的地方建立网点;否则,假如Y*

Y=F(Xi),

其中Y=0或1,Xi表示社会经济特征、竞争优势和市场结构。

本文采用Probit和Logit模型。限于篇幅原因,此处不再赘述。

(二)相关变量数据实证分析。

根据以上的理论假说,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构造了11个具体变量,样本来源于重庆统计年鉴公布2012年―2013年的县域经济指标数据和金融机构统计数据,具体介绍如表1所示。

注:*代表在10%水平下显著,**代表在5%的水平下显著,***代表在1%的水平下显著

1.社会经济特征。表征社会经济特征的六个变量:地方财政支出、人均收入和就业人数与村镇银行网点设立显著正相关。城镇化比例和村镇银行网点设立除模型Probit(2)中不显著,在其他三个模型中显著正相关。GDP增长率和受教育水平与村镇银行网点设立不相关。表明村镇银行选址主要考虑的是经济发展良好的地方。这和农村地区基础产业薄弱、投资回报期长、盈利能力有限有关。就目前来看,村镇银行都开设在地级市和县城,而最需要村镇银行的乡镇和农村,几乎没有。

2.竞争优势。表征村镇银行竞争优势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数与村镇银行网点设立不相关。第一产业增加值和村镇银行网点建立显著正相关。表明村镇银行的建立主要定位在农业产业和中小微客户。

3.市场结构。表征市场结构的每万人网点数和村镇银行网点建立负相关,但是不显著。存款规模与村镇银行网点建立显著负相关。存、贷差和网点建立不相关,可能与村镇银行样本数量偏少有关,影响了本文的结果。为避免与大中型银行的直接竞争,村镇银行网点选址更多考虑所在地的市场结构。

三、村镇银行网点布局的优化选择和政策建议

村镇银行网点的最优布局是在满足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需求的同时,实现网点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政府扶持。村镇银行偏好于富裕地方,而不愿意在偏远贫穷地方建立网点,是其“理性”的表现,但是缺乏政府的政策支持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要更多地向村镇银行倾斜。可以考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和支农激励机制财等政策手段增加村镇银行的获利能力,以补偿村镇银行的业务经营成本,从而激励其积极开展涉农业务。

二)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放宽准入条件,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农村金融机构,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多样性。

(三)创新信息服务,推动村镇银行发展。网络、手机等现代通讯技术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为创新村镇银行网点布局提供条件。村镇银行网点布局不应局限于粗放式的网点增设,可以探索虚拟网点、电子网点,替代部分有形网点或有形网点的的金融服务功能,弥补村镇银行网点覆盖数量的不足。

参考文献:

[1]董晓林,徐虹.我国农村金融排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分布的视角[J]. 金融研究,2012(09).

[2]焦瑾璞,陈瑾.建设中国普惠金融体系――提供全民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途径[M].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