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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03 23:33:53

信用监管论文

信用监管论文第1篇

【论文摘要】全文基于博弈论角度对政府监管下的会计信息质量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有效措施来降低公司造假账的概率和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概率,从而使政府监管部门与公司之间达到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

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尤其是蓄意的造假行为已经成为社会的公害,所以应对其加强治理。然而治理虚假的会计信息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见效的事情,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是一项涉及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政府监管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

一、引言

面对愈演愈烈的会计信息失真及其严重的经济后果,世界各国都作出了积极回应,不仅在学术上加以探讨,而且在实践中加以治理,促进了监管改革和会计规范体系的进步。然而,监管制度建设与监管执行效果之间的始终存在着差距,接连不断的会计舞弊恶性事件对会计监管提出了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会计学的专家们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真知灼见,形成丰硕的理论成果用于指导实践。从会计信息质量标准的界定到会计规范体系的完善,从会计信息失真原因的理论分析到舞弊动因模型的构建,从会计监管模式的选择到诚信教育体制的建立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随之而来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构筑一个更有效的会计信息质量政府监管机制,从而更加规范会计信息的生产与披露。因此,本文基于博弈论角度对现行公司在政府监管下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重新审视,然后针对分析结果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这对于提高我国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政府监管部门与公司之间的博弈分析

政府监管下的会计信息质量博弈分析中,博弈双方(决策主体)是政府监管部门和公司。作为“理性经济人”,他们都是风险规避者,有着各自的利益驱动,各自追求自身的效用最大化。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公司,在进行违规操作、会计造假时,都会考虑“预期收益”与“败露成本”的问题。如果他们觉察到“预期收益”远大于“败露成本”,即使违规、造假是有风险的,他们也会成为坚定的“风险偏好者”。下面我们基于博弈论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模型设计:

1.存在两个博弈方即公司和政府监管部门。公司有造假账和不造假账两种策略选择,监管部门有监管和不监管两种策略选择。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潜在策略选择,并且双方都有一致的理性来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

2.假设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当发现公司造假账时,可采用没收额外所得、罚款等措施,同时要付出监管成本。公司不造假账时,如果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监管部门需要付出成本,但没有收益(这是职责内的事情)。

3.假设监管部门不实施监管,公司不造假账时,可获得灰色收益或闲暇收益。但在公司造假账时,而政府监管部门不监管时,可获得灰色收益或闲暇收益,但也有损失(如行政处分及声誉损失等)。

4.假定只要公司造假账,监管部门监管就能发现。

5.假设C表示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成本,监管部门不实施监管可获得灰色收入或闲暇收益为R,R1表示公司不造假账时取得的正常收益。R2表示公司造假账时所取得的不正常收益,F表示公司造假账时被查处后受到的罚款,S表示公司造假时未被查处时给政府监管部门带来的损失(比如监管部门的声誉损失及经济处分等)。

6.假设θ表示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概率,β表示公司造假账的概率,

Л政府(θ,β)和Л公司(θ,β)分别表示政府监管部门和公司的期望效用函数,

政府监管部门有两个纯战略:监管、不监管;公司有两个纯战略:造假账和不造假账。我们假定为了激励公司不造假账时,监管部门对造假账公司的处罚足够大,使得R-S<-C+R2+F成立,从而上述的博弈中没有纯战略纳什均衡。所以,我们只需考察这个博弈中是否存在混合战略纳什均衡即可。由上述局势可得:

从上述效用函数推导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两个结论:

结论一:公司造假账概率(β)同监管成本(C)、监管部门不监管得到的灰色收入或闲暇收益(R)成正相关,而与对公司的违规处罚(F)、公司违规而监管部门不监管时的损失(S)以及公司的违规时得到的不正当收益(R2)成负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目标自然是降低公司不造假账的概率。从(1)式中可知,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越高,或者监管部门的灰色收入或闲暇收益越高,公司越倾向于造假账,因此我们应采取有力措施降低监管成本,降低监管部门的灰色收入或闲暇收益,从而降低公司造假账的概率;公司造假账的概率与公司造假账时受到的处罚或监管部门不监管而公司违规时的损失以及公司违规时的不正当收益负相关,因此,我们应该采取措施提高公司违规时受到的处罚,加大监管部门不作为时的各种处分,从而降低公司造假账的概率。

结论二: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概率(θ)与公司造假账的收益(R2)成正相关,而与公司受到的违规处罚(F)负相关。由(2)式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概率与公司造假账的收益成正相关,即公司造假账时所得越多,公司越容易违规,越需要监管部门的监管。实施监管的概率与公司受到的违规处罚负相关,也就是说如果对公司的违规处罚较大,公司的期望收益降低,从而公司造假账的概率就变小,从而可以适当降低实施监管的概率。

三、基于博弈分析的政策建议

要治理我国目前较为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基于上述博弈论的分析,关键在于应降低公司造假账的概率β和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概率θ,使得R-S<-C+Re+F成立,从而使双方达到混合战略纳什均衡。

1.对于降低公司造假账的概率β的建议

(1)增加公司的造假账成本F,就是要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执法机制。我国《会计法》、《刑法》对会计造假者虽有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规定,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监管、执法的主体和手段不够明确,处罚较宽松,唯有加大处罚力度,使“造假成本”远高于“造假收益”,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才能有效地打击会计信息造假。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迫使公司在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过程中放弃造假的念头。

(2)呼吁专家学者们多开展会计监督理论研究,为会计监督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会计监督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会计监督理论研究,作为会计研究的一个重要分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特别是两大准则体系国际趋同之后,会计监督工作应如何应对,非常值得理论界研究探讨。这需要各位专家学者今后更多地对会计监督理论进行系统深人的研究,为会计监督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3)加强会计信息的外部审查和监督,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各企业领导人必须对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另外,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监督职能,最后要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制定合理审计收费,对那些不能公正执法、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丧失独立性的机构和人员,要严格处理,从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信誉以及会计信息的可信度。

(4)优化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各企事业单位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切实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其次各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和控制舞弊行为发挥重要的作用。

2.对于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概率θ的建议

(1)同样是增加公司的造假账成本F,使“造假成本”远高于“造假收益”,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迫使公司在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过程中放弃造假的念头,同时加强对政府监管人员的处罚力度。

(2)健全政府监管部门的委托机制。在对公司的监管过程中,由于监管者拥有的信息是不完全的,监管者也可能判断失误,不能兑现它的承诺;此外监管行为是政府行为,监管者具有很强的政治动机,有追求其政治利益的冲动,不可能任何时候都公正。也就是说,监管行为作为一种行为,会存在道德风险,其行为并不必然与委托人(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一致,监管行为的实际结果并不一定与监管目标一致。监管权力作为一种公共权力,一方面在没有得到有效制约的条件下,不可能消除利用监管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可能,难以避免监管腐败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完善的激励机制,监管者的付出与其所得的回报不对称,势必会打击监管者的积极性,从而弱化监管的实际效果。所以,从激励角度看,需要通过最优监管契约的设计,建立监督、考核监管者的体系,形成激励与监管相容的机制;并且,要制定更加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使监管者的个人努力更好地与监管目标结合在一起。

参考文献:

[1]郜进兴林启云吴溪: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十年回顾[J].会计研究.2009(01),27-35

[2]徐贵丽:会计信息质量—基于博弈论观点的分析[J].英才高职论坛.2008(05),42-44

[3]周延徐迎德:基于博弈视角的银行监管制度设计[J].金融改革.2009(08),27-32

[4]付小平:企业管理层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博弈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08),53-54

信用监管论文第2篇

关键词:新媒体 微博 政府监管

微博,简单来说即微型博客(Micro 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件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 随着手机上网成为常态,微博作为WEB3.0时代的交流工具,打破了移动通信和因特网的互连界限,微博以其开放性、便捷性、交互性等特点成为了一个满足现代快节奏生活的交流平台。微博在其快速发展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社交网络的同时,各种问题也接踵而来。微博上充斥着大量虚假消信息,微博成为一些人发泄个人情绪,侵犯他人隐私的平台,微博侵权和扰乱社会舆情的现象不断发生面对日益增多的微博谣言和虚假信息,政府监管显得更加重要。

一、政府对微博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政府对微博的监管是推动微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必要举措。

1.微博本身负效应的存在,需要政府对微博进行监管

无论是微博上的信息扭曲失真,信息虚假,还是是利用微博泄愤,扰乱舆情,无论是微博上个人隐私权遭到侵害,还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出现,甚至是网络安全的隐忧,都需要政府力量的介入。这些微博发展过程中的负面影响,需要政府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有其是监管。这是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公权力来对微博的运行与发展进行监督管理,进而实现对微博用户的刚性约束,进而规范其在微博上的行为方式。

2.行业自律的不足,需要政府对微博进行监管

尽管像新浪微博平台推出了微博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服务, 即“身份通”认证服务。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比对、防盗号及风险规则处理, 对恶意假冒身份进行了预防。 搜狐针对涉枪、涉黄、涉暴等内容设立了上千个敏感词,对于如果文字帖其中含有敏感词的就直接删除。网易专门设立了微博监控专员,对微博产品内容进行审核。 但是也应该看到这些监管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加上行业内部竞争的加剧,各主体出于对自身利益发展的需要,为了吸引更多的注册用户,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必然导致在执行监督过程中出现放水行为,再加上监管人员个人倾向性的不同,从而导致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不统一。因此需要一种独立于行业外部的力量来对微博进行监管。

3.社会舆论监督缺乏,需要政府对微博进行监管

微博的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力量的壮大,需要舆论监督的完善,但是现实的状况是社会舆论监督的不到位。对于微博的一些信息,有其是涉及政府的信息,社会公众对于信息的真伪是很难辨别的。由于信息资源的不均衡使得公众无法对微博的一些言论进行监督,反而容易受这些言论的误导。因此,这也需要政府这个掌握更多信息资源的主体,对微博信息内容进行监督。政府要实行信息公开,及时民众关心的信息,对虚假信息进行辟谣。

二、政府对微博监管的现状分析

现阶段政府对于微博的监管主要表现相应政策措施的出台上。2011年5月4日,国务院成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2011年12月16日,北京市《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微博中的个人注册信息需要使用真实身份。随后,广东省亦出台管理规定,从12月22日开始,广州、深圳实行微博用户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2012 年1 月18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王晨在新闻会谈到:“‘实名制’主要是在微博中进行的,原因在于它是联网的一种新应用,具有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的特点,而且有很强的社会动员能力。”2012年5月8日,广东省开通全国首个政府应急办官方微博。随后在11月6日省政府应急办印发了《广东省政府应急办微博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信息审核与、安全保障等有关内容。2031年渭南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渭南市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单独列出了对微博的管理办法。

通过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不难看出政府对于微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且认识到政府监管对于微博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相信在未来政府将会出台更加完善合理的政策法规,从而对新媒体微博进行监管,推动微博的健康、理性发展。

三、完善政府对微博监管的建议

无论是从微博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是从政府监管对于微博发展的必要性来看,政府对微博进行监管,进而克服微博存在的问题势在必行。但是政府应该如何对微博进行监管才能既继续发挥微博在信息传播的自由和开放功能,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微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呢?

1.推进法律法规的出台 促进法律体系的完善

尽管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各项法规制度来对微博的发展进行规范管理,但这还远远不够。一方面缺少相应的法律来对微博发展进行规范,另一方面也缺少相应法律对政府微博监管进行约束规范。这就导致一方面在使用微博时缺乏法律上参照和依据,没有违法行为的规定和惩戒,从而使得用户在微博上不断挑战社会底线,做出种种损害他人、集体、社会的行为,甚至引起民众恐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政府在对微博监管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也容易造成政府监管过程的缺位和越位。因此,我国应该在前期互联网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微博――这种网络新媒体发展的突出特点,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从而更好地适应微博的发展需要。同时还应该对以部门为单位的法规进行融合立法,进一步统一部门的法规和规章,建立一套协调一致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对微博的监管有法可依、在对微博监管过程中更好地依法行政,合理合法的解决微博上的侵权事件,推动微博发展的法制化建设。

2.转变监管思想 树立正确的监督观念

微博不同于传统的电视或是报纸,无论是用户规模、运营方式还是技术支撑都与传统媒体有所区别,因此政府对于微博的监管必须要转变思想。

树立以“疏”代“堵”的监督思想。在对微博进行监管时,单纯地删除、屏蔽或封号的监督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微博信息虚假的问题,反而会激起民众的逆反心理。因此政府对于微博监督的初衷应该是了解民众动向,通过政府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及时辟谣等手段,来引导民众舆论导向,以疏通引导的形式使谣言、虚假信息不攻自破。

树立“禁止不如用之”监督观念,明确监督目的。政府应树立正确的监管观念,政府对微博进行监管的目的是促进微博健康发展,进而发挥微博对于社会发展、民众知情权等方面的作用。虽然微博存在种种问题,但绝不能因噎废食,要合理对微博进行监管,更应该充分利用微博为民众提供便利,树立良好政府形象。例如建立政务微博,监管微博的过程中及时为民服务,提高政府对民众需求的回应力。

3.明确监管职责 改进监管方式

明确监管职责。众所周知,电信部门对于微博这一互联网的电信增值业务应负有监管职能。但是在微博中的视频、音频等资源则应由广电部门负责,而微博中的版权保护、食品安全等则归其归口部门监管。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微博监管的监管主体多个,政出多门。因此初期政府监管一定要明确监管职责范围,明确主题责任,进而避免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现象的产生。监管成熟后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对微博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统一管理。

改进监管方式。对于微博的监管要改进传统政府监管的行政方式,而应该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个人自律接合起来,注重将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将技术监管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多管齐下。依靠技术进步,加大对微博上各种有害信息的检测,提高监控和处理能力。

4. 加强技术创新 提升监管能力

对于微博这一建立在新技术发展起来的新媒体表现形式,政府监管单纯依靠传统的手段不但会增加监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无法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这就需要进一步研发新技术,推动相关技术的创新。进而有效解决微博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难以追踪等特点下的监管困难。利用技术创新更好地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微博用户的个人隐私。

技术创新需要政府和相关行业共同努力,建立从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到网络行为、网络信息内容的监控,从多方面不断完善监管体系。例如:利用新技术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分析处置机制,市政府能够及时体察民意,了解民众需求,同时还能及时辟除谣言,形成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网络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微博上色情和其他不良信息的打击治理,把微博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新领域。这些机制的建立对于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发挥着重大作用,但是这些机制的建立前提是新技术的发展和创新,因此要加强技术创新。

注释:

①北京海纳互联网研究中心.中国微博行业研究报告(2010-2011年)

②刘宏毅 刘月.中国微博管控现状及对策分析【J】.新闻研究导刊(传媒实务)

参考文献

[1]肖兴志.政府监管理论与政策[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刘宏毅 刘月.中国微博管控现状及对策分析[J].新闻研究导刊(传媒实务)2011年

[3]周慧琴 安新磊.互联网新媒体的监管初探――以微博为例[J].融合与创新研讨会论文集

[4]张苏敏.微博监管:自律与他律[J].北方传媒研究.2011

[5]谢耘耕、徐颖.微博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J].现代传播.2011年(4)

[6]郭平,樊亚平.数字化对媒体内容监管的冲击和挑战[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7]桂万保. 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的传播特征分析――基于新浪微博的个案调查[J].现代传播.2011(3)

[8]杨晓茹.传播学视域中的微博研究[J].当代传播,2010(2)

[9]杜惠清. 2010,微博元年[J].国际公关, 2011(2)

[10]陈萍.从大众传播学角度分析“微博热”[J].大众文艺,2010(17)

[11]第二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6[ EB/OL].[2011- 07- 20]

信用监管论文第3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会计监督;公共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引言

众所周知,会计信息系统是经济信息系统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上市公司己经逐步走上了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的轨道。但最近几年来资本市场所暴露出的问题,都足以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探讨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失真与虚假会计信息披露的生成机理以及如何进一步强化证券信息监管是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重大实践课题。

二、文献综述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凯恩斯、斯蒂格勒、植草益、丹尼尔.F.史普博等人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监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公共利益论、寻租论、经济监管论和程序论等各种不同的监管理论观点。泰勒和特利(PeterTaylor&StuartTurley,1986)就政府会计监管目标、会计信息披露要求、法律框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经济后果等方面,对监管进行了比较系统全面的研究;瓦茨和齐默尔曼(RossL.Watts&JeroldL.Zimmerman,1986)从有效性市场假设的角度评述了早期的信息披露监管观点,阐述了市场失灵、监管成本、股价效应以及监管目的等问题;沃克(HarryI.Wolk,1997)分析了会计监管的经济学原理;迈克林(StuartMcleay,1999)展示了监管体系的复杂框架,从欧共体区域角度探讨了政府在推动会计协调中的作用等。

在国内方面,江川(1997)研究了有关利益关系人及其动机对会计准则制定的影响;庄丹(1999)、陈国辉和李长群(2000)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政府会计监管的必要性;薛祖云(1999)从经济学视角构建了一个分析会计信息监管的理论框架,包括会计信息供求关系、会计监管主体行为、监管性质和过程等问题;刘峰和林斌(2000)、谢德仁(2001)研究了政府监管对注册会计师业发展的促进和影响;葛家澍、黄世忠(2002)从对安然事件得分析入手对美国的监管运行机制进行了反思;黄世忠、杜兴强、张胜芳(2002)以博弈论为基础,分析了会计监管的模式及其效率,并搭建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独立监管模式;夏冬临(2002)分析了美国的会计监管实践模式和会计监管的成本效益,等等。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监管失灵

造成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府失灵的主要原因,是监管部门本身问题,如权责不清、力量不强、程序不明、执法力度不大、处罚不严等。

(二)上市公司内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内部监管形同虚设

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管主要是由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实施的。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管相当薄弱,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担负起监管的角色。

(三)上市公司外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外部监管不力

上市公司外部监管主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进行的。但目前来看,社会性的监督机构并没有起到最后防线的监督作用。我国上市公司现行会计监管是政府主导型会计监管,财政部和证监会通过法律授权担当了监管的行政职责。监管政策的建设过程与会计改革的过程同步,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转轨经济过程中,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产权不明、公司治理混乱的情况,再加上资本市场的不成熟、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等,使得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缺乏有效需求。由于参与监管政策制定的利益驱动不足、知识积累不够,利益相关者对监管政策的制定持“理智的冷漠态度”,会计监管政策制定更多地是一个“理性计算的过程”。新晨

四、对策与思考

第一,建立“开放式会计监管”理论开放式会计监管。就是在政府主导的立法型监管中,增加民间监管主体的参与,在政府对会计失灵的干预中,更多的引入市场机制。引导市场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自发需求,来贯彻政府的强制性要求。

第二,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审计制度。

第三,成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公共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会计监管的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斯蒂文·小约翰.传播理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信用监管论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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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深化招标监督机制, 为招标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企业招标监督是企业作为招标人, 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以及企业规章, 对招标管理、投标主体以及招投标过程及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关键词】为招标规范运作 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本页关键词】欢迎论文投稿 省级期刊征稿 部级期刊征稿

【正文】

全面深化招标监督机制, 为招标规范运作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企业招标监督是企业作为招标人, 根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以及企业规章, 对招标管理、投标主体以及招投标过程及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对招标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作出监督决定、监督建议或对违纪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的活动。其目的是通过监督防止超越制度和程序办事, 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维护好招标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是政府行政监督、司法机构监督的有力补充。要着重加强招标监督制度建设。监督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直接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加强招标监督制度建设, 明确监督的目的、意义、主体、对象、范围、规程、监督的权利、责任、义务与罚则, 监督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制定和审核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确定招标方式、签约机构、组成评标机构、实施资格预审、开展评标定标等环节是否按规范履行程序, 能够遵循“ 三公”原则。要科学整合招标的监督资源。不仅要通过分级管理、授权监督, 充分调动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人员的资源优势, 形成监督合力, 而且要通过企划部门监督设计管理, 法律事务部门加强风险管理, 审计部门加强预算及实施结果管理, 监察部门加强招标程序和执行招标纪律管理, 用户单位加强招标结果管理, 建立多位一体的招标监督体系, 形成企业内部招标监督工作合力。要找准招标监督的工作定位。在招标监督过程中应按照招标价格形成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措施, 做到事前介入, 关口前移, 预控有效。工作中还要防止对监督职权范围把握不当, 避免偏重防范, 但关注企业利益最大化不够; 避免招标监督工作重点不明, 把招标监督与招标管理混同; 避免只把在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开标和评标环节, 监督工作过于形式化。要切实提高招标监督的科技含量。随着企业管理进步和科技进步, 应注重运用科技手段实施招标监督。在企业已建立并运行成熟的招标信息化系统中, 探索开辟监督窗口, 便于对招标业务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对企业尚未建立或尚未运行成熟的招标信息化子系统, 要大力进行推进, 尽快形成必要的信息化监督能力。对正在开发和建设的信息化子系统, 要把监督制约的原则和要求融入信息化流程中, 使招标信息化程序从起步和建设阶段即融入实施监督的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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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论文第5篇

1 环境监测的生产性探讨

1. 1 环境监测主体的生产性

环境监测与传统的社会化大生产有着密切而特殊的联系。社会化大生产产生环境污染物( 或破坏生态) ,产品进入另一生产或生活消费时又会产生新的污染,污染物进入环境还可能产生次生污染。正如针对产品的检测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环节一样,针对污染物排放及其对环境质量影响的检测( 即环境监测) 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个环节。所以,社会化大生产是环境监测的本源,因而也是最根本的责任主体。

需要强调的是,从总体和长远看,社会化大生产也是环境监测的对象主体,或者说污染源监测是环境监测的主要业务。一方面,污染源量大、面广,排放污染因子众多,排放方式复杂、多变,落实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环境政策需要大量的监测信息支撑。另一方面,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单从环境质量变化来追踪评价污染源影响,可能会受监测能力和综合分析水平的限制而掩盖污染源的影响; 而一旦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变再回过来溯源、控制排污或修复环境,往往事倍功半。

1. 2 环境监测过程的生产性

由于环境监测的科学技术性、与管理的渊源以及环境资源公共性,通常被归属到技术服务行业而区别于传统的生产。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产业的普及,广义的生产也涵盖了技术服务业和信息产业。环境监测发展先后经历了与环境科研分家、与管理职能分离以及监测信息公开三级跳,目前又面临社会监测公司涌现和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新形势,在此背景下将环境监测与生产相联系不难理解。

事实上,环境监测从任务和方案开始,经过布点、采样、保存、运送、前处理、分析测试,到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等过程,有劳动者和工具、有投入产出、有程序规范、有控制反馈、有质量效率、有成本效益等,都充分体现了社会性、系统性、重复性、规模化和标准化等社会化生产特征,与其他社会化生产没有本质区别,也是一个社会化的生产过程。随着环境监测现代化、服务供应的社会化、作业的标准化以及社会监测公司的参与,环境监测将越来越显示出现代社会化生产特征。其中,监测人员创造了劳动价值; 监测人员技术能力、仪器先进性、管理水平以及相关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决定了生产力; 环境监测站行政管理、机制体制、价值评价与效益分配、与排污企业及与社会监测机构的关系等体现了环境监测的生产关系。

1. 3 环境监测价值的生产性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向企业、政府和社会提供用于生产自控、行政监管和公众服务的环境监测产品,并通过产品使用实现其价值。用户对环境监测产品的要求除了合格的质量与足够的数量外,还包括合理的产品结构。产品结构中横向结构包括环境质量与污染源、水气声渣( 土) 辐射等不同要素监测产品的数量分布和质量水平; 纵向结构包括初级产品与深加工产品、主导产品与专用产品、传统产品与高新产品等数量分布和质量水平。

值得进一步探讨的是,建立在监测数据基础上的环境监测报告是环境监测信息文本化的成果,用户使用的表面上是环境监测数据,实质上是数据所蕴藏的环境监测信息,其真正的使用价值在于减少相应的不确定性,可用信息熵度量。

H = - pi logbpi( 1)

式中: H 为信息熵,pi为第i 项分量概率,b 为对数底,分量项数。

例如,华中某林区政府所在地设有省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日报( 非研究性或背景点) ,20032013 年统计结果表明,其空气质量优良率接近100%( 每年0 或1 d 超过二级标准) 。该站每日数据量很大,但用空气质量是否优良( b = 2,p11,且p20) 评价每日监测信息量,则趋近于0。相反,假如某污染源排放可能超标,也可能达标,概率各50%,那么,此项监测信息量最大( H = 1) 。这2 个简单案例指示了一条理解环境监测产品使用价值的新思路,值得深入探讨。

2 环境监测业务中逆生产性问题分析

前文从环境监测与传统社会化大生产联系的紧密性、环境监测过程的生产性和环境监测成果的产品性3 方面探讨了环境监测的生产性。这3个方面相互联系,反映了环境监测的本质特征,环境监测业务应适应其生产性。以下分析环境监测业务中逆生产性问题。

2. 1 污染源监测地位和作用问题

根据环境监测生产性,污染源监测应是环境监测的重点。研究人员习惯于从污染后的环境倒推去找污染源,环境监测工作偏重环境质量,集中于环境中已污染的因子,污染源监测信息不足[3]等,带来了近年灰霾及其源解析、土壤污染及其防治专项之类的被动问题,从反面为污染源作为环境监测对象主体提供了支持。近几年,全国上下加强了污染源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已在国控、部分省控重点污染源上快速铺开,第三方运营、企业自测迅猛发展,商业监测公司进入污染源监测,但是在线监测项目有限且质量堪忧,社会监测在行政管理、商业运行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还在摸索,污染源监测整体上仍然缺乏前瞻性、全面性、系统性、持续性、实效性和质量保证,在数量和质量方面仍然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在对污染源监测地位和作用认识上的偏颇,也与长期以来监测整体生产能力不足、管理水平跟不上有关。

2. 2 环境监测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生产过程策划、控制与反馈问题。完整的环境监测生产过程应包括任务下达( 产品设计) 、生产( 接受任务、布点、采样、分析、报告) 和成果应用( 产品价值实现及再生产) 3 大环节,需要系统的策划、有效的控制和必要的反馈。但是,现实业务中,重生产环节、轻产品设计和成果应用( 重小环节轻大环节) ,重程序轻时效,重实验室分析轻布点和采样,重实际样品轻与之相关的工况和水文条件等现象,造成任务下达超越生产能力、产品设计与需求脱节、基础数据不扎实、高水平产品缺乏、成果的应用不畅和产品过时等问题,甚至隐藏着设计( 任务) - 生产- 应用负反馈的风险。问题的成因与环境监测生产方式有关,实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体现。

二是人力资源问题。目前,社会监测机构尚在发展探索之中,各级环境监测站是环境监测的主要力量。近10 a,虽然环境监测站配置大量先进的仪器设备,但是人力资源保障不力、人机不匹配影响了环境监测生产力的发挥[4]。环境监测站人员结构中管理人员比例普遍偏高,有些站在编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技术人员层次结构中,环境监测采样、分析、质控等生产基础性人力资源不强、不稳,技术领军人才、优秀综合分析人才和高级生产与技术管理人才匮乏; 人才素质评价偏重知识和学历,缺乏与环境监测生产性相适应的创新意识、务实作风和团队精神。

三是生产组织与管理问题。环境监测站及监测系统组织结构建立在与行政区划和行政层级相关的机制体制上,通常行政化色彩浓厚,基层监测站小而全、省级监测站全而同的结构影响专业质量和规模效益。通常有行政、技术和质量3套管理体系并行,其中行政体系最为成熟,也因人权与事权不协调而与生产性冲突最大。技术体系未摆脱科研文化的束缚,也未跟上现代社会化生产管理步伐。质量管理体系大多直接套用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体系,只是针对实验室的最基本的、通用的能力要求,有其局限性。这3 套管理体系需要改进,并整合成统一的环境监测生产管理体系。

2. 3 环境监测产品信息和使用价值问题

环境监测信息产品需要通过应用来实现价值,而不同的用户可能需要不同的信息,相同用户在不同时期可能需要不同的信息。目前环境监测产品信息和使用价值问题突出表现在3 方面: 产品设计未能充分识别不同用户的信息需求; 综合分析缺乏必要的监测信息提取、相关信息综合和监测信息产品再加工过程,建立在各级监测站( 生产者) 分工之上的、或仅由数据上传或统计形成的监测业务结构不能代替环境监测信息产品应有的层级结构; 理论与方法体系问题。前文所列案例挑战了现行的环境监测点位设置及成果表达等理论和方法,体现了创新环境监测业务的必要性。

3 环境监测业务创新建议

从逆生产性问题及其成因分析中可总结出环境监测业亟待发展的3 大方向,即加强污染源监测、发挥环境监测生产能力、提升环境监测信息产品使用价值。这3 方面的发展都需要通过环境监测业务创新来实现。

3. 1 创新环境监测站生产方式

一是明确各级环境监测站职能定位,强化污染源监测。新环保法的实施对环境监测站职能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定位可能见仁见智[2],监测站自身应有自己的定位思考。如省级监测站的定位为①发挥人才、设备、技术和管理优势,在高新监测科技应用、高新监测产品开发、质量控制与品质提升上起主导和引领作用。②突出重点任务和主导产品,以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主导做好污染源监测,同时做好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考核监测。③履行公益职能,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和城市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为重点,做好环境质量监控预警监测,做好环境投诉和应急监测。④监测行业监管技术支持或研究性监测。无论最终怎样定位,环境监测站生产力资源占主导地位,应在污染源监测( 尤其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上起主导作用。

二是优化环境监测生产方式,改进生产流程。①创新管理体系。改进和整合环境监测站现行的行政、技术和质量3 套管理体系,形成统一的环境监测生产管理体系,并逐步去行政化,积极推行公司化管理。通过管理体系创新,优先解决人才问题,保障采样、分析等基础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促进环境监测综合分析人才和生产管理人才发展。②整合监测系统资源。针对基层环境监测站小而全、省级环境监测站全而同的问题,面向质量和效率,通过区域资源整合,促使不同区域、不同级别的环境监测站功能和专业分化、层次结构分化,发展区域特色站。对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等可以整合常规业务,可在省或市相应层面上整合力量,实现专业质量和规模效益。③改进生产流程。重点针对环境监测生产过程中重小环节、轻大环节问题,结合资源整合和理论方法创新,积极强化产品设计,主动促进产品应用,建立设计- 生产- 应用正反馈机制。

三是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大文章,创新环境监测理论和方法。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丰富和发展环境监测理论和方法,任重道远。当前应着手2 项探索: ①保障信息有用。组织专门力量,配合监测管理部门,认真调查、分析、研究监测信息产品需求,科学而实用地设计产品,并优化产品结构,通过理论和方法创新提升环境监测信息产品使用价值。②保障信息充分。针对基础数据不扎实问题,将采样点位( 断面) 和频次设计建立在对污染源排放和水文等相关环境条件调查分析、统计和信息量评估基础上,以保障样品所代表的信息充分。

3. 2 发展社会监测力量

一方面,应充分认识社会监测力量的重要性。社会监测力量是环境监测生产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监测力量有利于改进环境监测生产方式,也符合各方整体和长远利益。尤其是在污染源监测方面,如果没有社会监测力量加入,仅靠现有的环境监测站系统难以满足污染源监测需求。另外,竞争机制的引入有利于降低环境监测成本、改进质量和提高效率,有利于优化环境监测产品结构。

另一方面,社会监测公司良莠不齐,应保障社会监测力量健康发展。①重视环境监测生产的特殊性,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与长远关系。②监测市场发育需要一个过程,且在区域上不平衡,应找准进入时机和业务区域。③环境监测市场容量有限而监测生产能力( 尤其是环境监测站系统生产能力) 会不断提高,应注意生产规模控制和业务范围的优化,避免机构雷同,实现能力互补。

3. 3 加强环境监测行业监管

一是通过顶层设计强化污染源监测。创新环境监测业务3 大方向都离不开环境监测行业主管部门顶层设计,尤其是污染源监测,政策性强,关系复杂,主管部门应及时针对污染源监测管理加强相关政策研究,做好顶层设计。

信用监管论文第6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新趋势;启示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6)09-0032-04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爆发频繁。根据危机爆发的先后顺序主要有1994年底美国奥兰治县破产案和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年初英国巴林银行倒闭和法国里昂信贷银行巨额亏损,1996年底阿尔巴尼亚金融危机,1997年初英国国民西敏士银行巨额亏损和年中亚洲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和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濒临倒闭,1999年初巴西金融危机,2001年阿根廷经济金融危机。这些危机往往都有涉及金额大,波及范围广,造成的损失严重的特点,它们的影响不仅是国内的也是国际的。大量金融危机使金融监管再度成为热门话题。

按照金融监管所涵盖范围的大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简单地说就是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随着金融创新、金融信息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金融监管的主体和对象日益扩大,狭义的金融监管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因此,本文对金融监管拟采用一种广义上的定义: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1]这一定义包括监管的目标、主体、依据、对象和方式等内容,实际上是对金融监管实践的抽象总结。

西方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仅8个主要发达国家在世界1000家大银行中所占的比例就高达55.5%。,他们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总结往往代表着金融监管的方向。[2]由于时代背景和经济金融条件不同,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西方国家的金融监管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很值得我们研究学习。

二、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

(一)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理论的新趋势

金融监管理论的争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要不要监管,如果要监管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管展开的。它的发展变化以经济学基本原理的发展变化为依托。对金融监管理论影响最大的两大经济学理论体系是18世纪70年代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和20世纪30年代的凯恩斯主义,它们分别成为金融监管是放任自由还是加强政府干预的理论来源。20世纪30年代以前,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盛行并占据统治地位,金融监管主要采取放任自由的态度。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则是凯恩斯主义独领的时代,政府普遍对金融活动进行干预。70年代到90年代,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得到“复兴”,金融自由化理论也因此大行其道。进入90年代后,随着大量金融危机的爆发,人们开始审慎地看待金融自由化,并努力从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中寻找平衡。

以上分析是对金融监管理论发展的总体评述,不过,任何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代特征,金融监管也不例外。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兴起,金融监管理论呈现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信息经济学认为在一般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的现象。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中交易的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信息不完全是指信息供给不充分、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由于信息对于金融交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信息不对称还是信息不完全都会导致金融市场交易的不公正的效率损失。以“贷款人――银行――存款人”这一关系链为例,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贷款人具有信息优势,银行很难确切地知道贷款人的真实状况和贷款的具体用途及使用情况;而从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看,存款人所掌握的信息更不充分,存款人在银行如何使用存款方面知之甚少,也比银行更不清楚其存款的去向和被贷款人使用的状况。这就有可能出现贷款人把风险或损失转嫁给银行,银行也有可能把有的风险或损失不适当地转嫁给存款人,同样,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与债权人之间,也会出现类似情况。信息经济学向人们说明,不仅仅是贷款人,银行也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这就改变了以往金融监管理论只对贷款人进行监管而忽略了对银行监管的做法,使监管更为全面。作为对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理论的回应,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把信息披露(市场监管)作为该协议的第三大支柱载入其中。

(二)西方国家金融监管实践的新趋势

金融监管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并且各国在具体的金融监管实践上更是差异明显。因此,考察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必然遇到统一性不足而多样化的困难。为此,下文将以监管的目标、主体、依据、对象和方式等内容作为分析框架,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做一些分析。

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

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不一样,因此,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3]因此,笔者认为,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这一观点的另一佐证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风险监管进行连篇累牍的论述,但对商业银行如何从监管中获取收益的论述却显得很不充分。

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

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近年来,一些国家将银行监管部门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例如,在欧元区国家中,由于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不复存在,有一半国家将银行监管部门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另外,根据1999年各国中央银行公开出版物显示,只有35%的工业化国家将银行监管职能放在中央银行内,而绝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则把银行监管职能放在中央银行之外。[4]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金融业务逐渐走向综合化,分散的监管很难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金融监管主体具有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趋势,但已经不再是集中于中央银行。挪威于1986年、加拿大于1987年、丹麦于1988年、瑞典于1991年、英国于1997年、澳大利亚于1998年成立了统一监管机构,并将其移出中央银行。日本、韩国、新加坡相继效仿,爱尔兰、以色列、拉脱维亚、墨西哥、南非、奥地利、德国、爱尔兰和比利时都有类似改革倾向。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西方国家都从分散化监管向集中监管转化。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但是,分散化的金融监管并没有被放弃。

3.监管依据的新趋势

为了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每个国家都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经济金融环境制定出一系列金融监管的法规作为金融监管的依据。毫无疑问,这些金融监管法带有显著的国别特征。但就西方国家整体而言,其监管依据却有很大的共性。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颁布的“巴塞尔协议”和1997年9月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它们对稳定金融体系具有很大的作用,已经成为全球通用的银行监管文献。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银行经营复杂程度的不断增加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日益提高,1988年的资本协议已经越来越滞后于风险监管的需要。2004年6月,在经过长达6年的制定期后,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新巴塞尔协议或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或巴塞尔协议Ⅱ)。新资本协议反映了现代金融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也反映了全球化和国际金融活动的游戏规则。例如,审慎合理的风险承担、科学准确的风险衡量、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科学合理的资本配置和风险敏感的资本监管框架。虽然目前很多国家还不具备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条件,但是随着2006年底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十国集团①的实施,将有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效仿。

4.监管对象的新趋势

20世纪早期金融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涌现出了大量非金融机构,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使金融衍生品市场迅速膨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使跨国银行和其他跨国金融机构与日俱增,这些现象的出现都使金融监管对象日益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

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例,目前,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中已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表现在机构类型日趋多样化,发展迅猛,并且其资产和负债规模所占的比重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领域日益拓宽,在金融创新、资产重组中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机构外,还有各类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住房银行等,从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时间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42.3%上升到62.2%而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比重由58.7%下降到37.8%。在日本,由于银行、证券、信托以及保险业务、长短期批发零售业务、政策性业务等都是相互分离的,使得非银行金融机构更加多样。因此,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济影响和货币供给两方面考虑,金融监管当局都不得不重视和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

5.监管方式的新趋势

20世纪上半叶,金融学基本上处于定性分析阶段。20世纪后半叶,金融界发生了两次华尔街革命②,工程思维被引入金融学,标志着金融学进入了定量分析阶段。一些人开始利用数学工具研究金融,进行数学建模、理论分析、数值计算等定量分析,以求找到金融活动的内在规律并用以指导实践。但是模型化监管虽然代表一种先进的管理方式,然而这一方式无法避免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道德风险问题。具体地说,这种监管方法可能会使银行建立两套模型:一套用于内部风险评价的模型,该模型不遵照监管当局的参数标准,而是采用该领域内的最新技术,用于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套模型仅仅用于决定监管资本,这套模型完全遵照监管者的要求而设定。也就是说,采用这种监管方法没有办法使监管者完全能够证实被监管者上报监管当局的风险价值是否与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所确定的风险相一致。

为了克服这种缺陷,许多经济学家在VAR模型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提出了对银行资本监管的预先承诺方法(Pre-commitment Approach,即PCA)。该方案的内容是:监管当局设定一个测试期间(例如一个季度),银行在测试期初向当监管当局承诺其资本量水平(即下一个期间内将保持的最大损失值),为该期间内可能发生的损失做准备。在这一损失最大限额内,监管者不会介入,各机构自行管理和控制风险,如果在此期间任何一个时点违反了这一承诺,即损失超过了预定限额,监管者就会介入其具体活动,对其进行处罚。

预先承诺法能够将银行出于内部风险管理目的而计算出的风险价值同监管当局出于监管目的而要求银行确定的资本要求有效地联系起来。在预先承诺法中,每个银行预先承诺的资本数量是根据其特有的市场状况、经营环境以及各自在不同市场上业务水平作出的,因此解决了“一刀切”的问题。基于这两点考虑,1995年10月31日美国清算机构的成员银行在给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信中建议联储及其他监管机构考虑实施PCA方案。虽然这一方法尚未被纳入巴塞尔委员会的正式文件,但从中可以看出未来金融监管的基本精神――内外监管相结合,但更注重金融机构自身积极作用的调动和发挥。

三、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国家往往具有完善的金融体系和发达的金融市场,他们对金融监管理论的探索和实践代表着金融监管的最高水平,其反映出的趋势对国际金融界具有深远的影响,也给我国金融监管予重要的启示。

从监管理论上讲,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时刻关注经济学和金融学发展的新理论,并在实践中善于吸收和应用这些理论。信息经济学作为现阶段金融监管的一个基本的分析工具,我国金融界应高度重视,在实践中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披露,避免信息不对称或信息不完全所造成的市场的不公正。

从监管实践上讲,西方国家金融监管各要素的变迁更值得我们关注,因为这对我国金融监管具有借鉴作用。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是多方面的。

一是对我国监管目标的启示。安全优先、兼顾效率作为西方国家监管目标的基本原则,对我国尤其适用。目前,我国经济金融体系还不完善,各种经济金融制度还不健全,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来说,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仍然应该以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为首要目标。

二是对我国监管主体的启示。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采用分业监管的模式,即银行、证券、保险分别设置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加以监督管理。从全球看,虽然发达国家具有统一监管的趋势,但多数国家(82%)仍然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的分业监管体制,有72%的国家的中央银行仍然负责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5]因此,我国不应该随波逐流,而应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金融监管体制。

三是对我国监管依据的启示。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旧巴塞尔协议对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水平起到重要作用。《2005―2006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第三季度,14家全国性银行中,资本充足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8%的银行共计10家,占71.4%。[6]但是,由于实施新巴塞尔协议需要比较苛刻的条件,如可用于模型分析的大型数据库的建设,熟悉新巴塞尔协议的人才的培养以及高额的实施成本等,我国目前及十国集团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头几年里,仍将重点实施好旧巴塞尔协议,并逐渐将“监管当局的监管”和“市场约束”纳入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以期向新巴塞尔协议靠拢。

四是对我国监管对象的启示。由于非金融机构、金融衍生品市场和跨国银行及非银行跨国机构在现代金融领域中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忽视对这些监管对象的监管或者监管不当,也会像商业银行一样诱发金融风险,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例如,中国第二大外币债券发行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GITIC)因为负债累累和支付危机于1998年宣布破产倒闭,引起海内外震惊。这提醒我国今后要针对金融监管对象的变化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措施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是对监管方式的启示。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先进的监管方式而言,我的金融监管方式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使用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合规性监管和标准化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不利于发挥市场的活力,也容易滋生腐败;合规性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管,经常会遇到想要“亡羊补牢”却发现为时已晚;标准化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通过评估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管措施,但该方法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风险监管,对当今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能力。基于以上原因,我国金融监方式要积极吸收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理念,逐渐向数字化模型化监管转变,为以后更高级的承诺式监管做好准备。当然,实现这种转变不能匆忙上阵,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走循序渐进的道路,防止不切实际的跟进并因此造成重大损失。

注释:

①十国集团包括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瑞典、英国和美国。

②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马科威茨提出证券投资组合理论,第一次明确地用数学工具给出了在一定风险水平下按不同比例投资多种证券收益可能最大的投资方法,引发了第一次“华尔街革命”,马科威茨因此获得了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1973年,布莱克和斯克尔斯用数学方法给出了期权定价公式,推动了期权交易的发展,期权交易很快成为世界金融市场的主要内容,成为第二次“华尔街革命”。

参考文献:

[1][3] 韩汉君、王振富、丁忠明编著.金融监管[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2][5] 白钦先.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信用监管论文第7篇

收稿日期:2012-10-19

作者简介:李忠富(1964-),男,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博导,系主任,主要从事建筑施工与项目管理、住宅与房地产研究,(E-mail)。

摘要:许多高校紧跟时代的步伐和行业的发展,增设工程信息管理课程,但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并不能适应当前新的课程要求。文章基于学生熟悉和便于接受的QQ平台探索工程信息管理课程的教学模式,将传统的理论教学与上机实践模拟相结合,通过理论教学环节的引导,使学生按照一定流程自主开展上机模拟活动,将所学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融会贯通,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教学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QQ平台;工程信息管理;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3)03-0126-06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正在逐步推广和实施信息化建设,一方面,住建部《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对建筑业发展的推动作用,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另一方面,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建筑业不得不重视信息管理,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但是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项目周期长,参与方多等特点导致项目信息数量庞大、来源广泛、类型复杂,很难管理。高校作为工程建设领域人才的培养者有责任紧跟时代步伐和行业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行业和企业需要的人才。为此,许多院校的工程管理专业开设了工程信息管理课程,使学生了解工程项目的信息种类和工程信息的管理。处在全球信息化时代,行业技术和人才需求变化很快,因此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也应不断变化以适应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但是当下的许多院校仍然沿用以前的教学内容和传统的教学模式,仅仅是课堂的理论讲解,学生听课积极性不高。土木工程学科中的许多课程都需要有较多的实践和现场实习[1],但由于课时有限和其他原因等实践教学很难有效开展,学习效果并不理想。为了改变现状,笔者对工程信息管理课程教学模式进行新的探索,充分利用有限的教学条件探索基于QQ平台的工程信息管理新模式,调动学生积极性,充分挖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后续实践教学[2]奠定坚实基础。

一、工程信息管理传统教学模式

工程信息管理的传统教学模式大多是采用课堂理论教学+上机环节,理论教学主要是介绍工程信息的特点和种类,工程信息管理的模型和工程信息系统开发等内容,上机环节主要对建设工程中常用的软件,如造价软件、项目管理软件、文档管理软件等进行实际操作。对于理论教学来说,由于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产生的信息种类很多也很复杂,通过理论教学难以使学生充分理解工程中信息的产生和流动,也就很难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对于上机环节来说,上机环节虽然可以通过演示和实际操作让学生对工程中常用的软件有所了解和掌握,但是传统的上机环节仅仅是单一的信息源,很难将各方信息联动或在一个项目中进行传递和流动。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在当前科技日益发达和信息化的今天愈发凸显,企业和行业对人才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3],因此,亟待寻找新的教学模式来弥补这种不足。

二、基于QQ平台的工程信息管理教学模式

基于QQ平台的工程信息管理教学模式是在上机环节利用QQ平台模拟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中信息的流动和各参与方信息的管理。

(一) 基于QQ平台的工程信息管理介绍

QQ搭建了一个在线远程交流互动的平台,多用于人们生活、工作和娱乐,已在学生中普及,因此利用该平台进行建筑工程的信息管理或教学活动是可行和便于推广的。

工程信息种类很多,但均遵循产生、传递、交换,保存的流程,与日常生活中普通的信息交流类似,由于参与方多的原因,因此选用QQ群进行交流和信息的管理。QQ群的功能很多,如窗口聊天、多人讨论组、群通讯录、群共享、群相册、群论坛、群活动等,需要在教学中合理设计、组织和利用其功能满足教学需要,参见表1。表1 所用到的QQ平台主要功能

另外,QQ平台提供了一个群活动的功能,在每个阶段或每次活动开始之前,课程负责人利用该功能活动通知。

(二)理论教学

该教学模式将理论教学与上机环节的实际操作模拟紧密结合。用理论教学的成果指导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中深入理解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

首先在理论教学时讲解建设工程信息的特点(如数量庞大,来源广泛,存储分散等)及分类,讲解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基本环节(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整理、检索、分发和存储),工程参与方各阶段的任务和业务活动,建设工程信息流程等。前面的两点是基本介绍,重点对后面的两个理论知识点即各参与方的业务活动和建设管理信息流程进行重点讲解,以使学生在以后的实践模拟活动中快速适应各自角色,自主开展实践模拟活动。

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会产生和处理很多信息,如按照内容属性划分的技术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信息;按照建设工程目标划分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按项目实施过程划分的决策阶段信息、设计准备和设计阶段信息、招投标阶段信息、施工安装阶段信息、设备与材料供应信息。这些信息分布在全寿命周期中各参与方的业务活动中,因此他们所关注和需要的信息只是全部信息中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高校学生来说,全面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的信息是必要的,不仅需要清楚各参与方在工程的每个阶段需要和产生什么信息,还需要知道针对同一个项目各个参与方之间的信息是如何传递的。

图1 建设项目生命周期一般阶段和业务

图2 建设项目信息的流动

图1所示为一般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参与方和业务活动,如由业主进行的项目决策,设计单位进行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劳动力采购,最后交付使用,由业主或运营单位进行的运营和维护等。每个阶段业务开展的过程也就是信息产生和加工的过程,从中可以看出工程相关的信息分布在全寿命周期中。图2为建设项目信息在各方的流动,体现了信息的动态性,箭头代表信息的流向。例如:业主需要和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等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换。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对这些内容的讲解有助于学生在实践模拟阶段更好地适应自己的角色,自主开展模拟活动。

(三)上机环节

1.准备工作

在QQ群中按照建设工程参与方的数量对学生进行分组。将学生分为管理员组、甲方、设计、监理和施工方共5组,图3为各个组和人数,由于学生人数的限制,各组人员比工程实际所需少,但基本上可模拟整个工程信息的流动。

图3 建设工程各参与方人数分配表

管理员组在此次工程模拟教学活动中担当重要角色并起重要作用。一方面是为了工程模拟的需要,管理员组可以模拟政府的功能;另一方面,管理员组需要保证整个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管理员需要对工程的全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对错误及时纠正,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确保学生在进行自我管理时能真正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教学活动的目标。

其余各参与方成员及职能分工都由学生参照表2,3,4,5自己制定。

表2 甲方(某开发公司)

表3 乙方(某建筑公司)

表4 监理单位:某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表5 设计单位:某设计院

2. 上机环节主要阶段

此次教学模拟活动的上机环节遵循工程建设一般的顺序,全部模拟活动由学生自主进行,主要步骤如图4所示。

图4 上机环节步骤

(1)活动发起。利用QQ平台活动功能由管理员发起建设工程信息模拟活动,该步骤标志活动的开始,其目的是为了将此次活动的要求(如各单位的主要任务、工程软件的使用等)和注意事项通知每个参与成员。

(2)立项阶段。由甲方向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在立项批准后项目立项书。

(3)招标阶段。首先甲方召开内部会议确定甲方在招标阶段的内部分工(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负责人),并将分工情况和负责人信息公布在论坛上和共享文件中。之后依次开始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投标工作。

在设计招投标时,按照程序,甲方在群论坛中招标公告,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投标的相关人员进行报名投标,之后甲方共享招标文件供设计单位下载,之后将设计图上传至群相册,QQ平台自动在群聊天窗口中提示“设计图已传至群相册中”,表明投标结束,可以组织后续评标。甲方负责人开始组织评标,评标结果实时显示在聊天窗口,并根据打分情况当场决定设计中标单位并中标通知。之后设计单位着手进行后续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设计单位成员自主在讨论组中进行内部讨论。

在设计招投标工作结束后,管理员根据检查情况下一步骤公告即监理招投标公告。以下的各阶段开始前都应由管理员对上一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通过后才开始下一阶段的模拟。

监理招投标时,由甲方负责人招标公告,监理投标单位踊跃投标,分别将投标书共享,之后甲方负责人公布监理中标单位,并发送中标通知书。

施工招标是招标环节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一步,施工组的成员在此阶段分为3个施工单位进行投标以确保招投标的有效性。甲方施工招标负责人将评标办法共享,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评标过程实时显示在聊天窗口中,保证了评标的公开原则。

在招投标工作的最后,甲方与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文件共享。

(4)施工阶段。这一阶段的任务最为繁多。首先也是管理员发起施工阶段的模拟活动,明确参与单位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施工阶段的参与方主要是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和设计方(在设计变更时有业务)。各方的资料可以从共享文件中找到。施工阶段主要是按照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监理报表进行。首先是开工报审,由施工单位提交A1《开工报审表》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查,之后按照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等的顺序依次展开报审和审批工作。

在工程过程中,设计变更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学生通过自主设定,在模拟活动中增加了设计变更的过程,C2《工程变更单》。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偶尔会遇到严重的质量问题,这时监理单位立即下达B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B2《工程暂停令》,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由于甲方需要尽快回收资金等各种的原因对工程的工期进行调整,这时出现了工期变更并C2《工程变更单》。

(5)验收阶段。这是本次模拟活动的最后阶段。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工程的施工阶段完成的工作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质量验收并严格按照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质量验收记录。最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监理单位出具《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工程信息模拟活动总结

教学模拟活动历时9天完成,分为线上任务和线下任务,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见图5。

1.活动流程及时间安排

红色的关键线路为线上任务,即在QQ平台上进行信息传递,蓝色的为线下任务,主要为利用工程相关软件进行设计和预算等,利用这些软件产生的设计图纸、进度计划、工程量、工程造价信息是工程中最重要的信息。关键任务在上课时间集中完成,非关键任务可在课下完成。

图5 教学模拟活动流程和时间安排

2. 活动成果

群共享中共享文件数量包括《立项说明书》《设计招标文件》《设计中标文件》《设计合同》《监理招标文件》《监理中标文件》《监理合同》《施工招标文件》《施工中标文件》《总包合同》《分包合同》《监理报表》《质量验收记录表》《监理细则》《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在内的49个文档文件,设计单位使用Google SketchUp和Autodesk Revit Architecture的两个设计文件,施工单位使用Microsoft Project生成的进度安排文件,用广联达图形算量软件和广联达计价软件产生的工程算量文件和预算文件。

(五) 该教学模式的特点

(1)在成本上,由于该教学模式只需利用学校现有的机房和网络,不会投入和增加过多成本。

(2)在平台选择上,利用学生熟悉和便于接受的QQ平台,充分挖掘该平台的服务,尽可能满足信息传递和模拟的需求。

(3)在教学效果上,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该教学模式能够真正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仅可使学生掌握建设工程信息的种类和信息在工程各参与方的流动情况,而且最大限度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三、结语

在原有教学模式基础上根据学校自身条件,选择学生便于接受易于操作的QQ平台,通过对该平台提供的功能进行合理组织与设计,探索一种新的可行性教学模式。通过理论教学阶段的教师引导和对重点知识的讲解,学生在实践模拟过程中自主开展学习,从工程模拟活动的发起到项目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再到竣工验收阶段,整个模拟过程在学生的自我组织与管理下有序进行,亲身体验工程信息的产生、传递、加工,融会贯通地掌握理论知识。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信息交流和管理平台的选择范围更广,教学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合理选择并进行设计、组织,使之更好地辅助教学。

参考文献:

[1] 余群舟,陈海滨,江义声.土木工程施工理论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研究[J].高等建筑教育,2008,17(5): 128-130.

[2] 伊廷华,王昆,李宏男.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研究[J].高等建筑教育,2012,21(4): 17-19.

[3] 刘翠云.专业课程教学中工程实践应用能力培养[J].高等建筑教育,2012,21(4): 122-125.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teaching mode based on QQ platform

LI Zhongfu, LI Xiaodan

(Faculty of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116024, P. R. China)

信用监管论文第8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博弈模型;融资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12-0035-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12.09

一、引言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业在其资金需求上的满足仍较为困难。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财务信息不规范和投资风险大造成融资可得性差;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导致融资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普遍存在。本文运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阐述市场参与者的行动机理,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并给出政策建议。

二、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和投融资难问题的相关研究

1.企业融资与信息不对称的相关理论

最初的MM理论,是1958年6月美国的Modigliani和Miller两位教授发表的《资本结构、公司财务与资本》一文中所阐述的基本思想[1]。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不考虑所得税和交易成本,且企业面临的其他条件均相同的条件下,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公司的市场价值无关。1963年,Miller等人对MM理论进行修正,加入了所得税这一因素。由于负债的利息支出是税前扣除的,这样增加负债可以降低综合资本成本,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价值。因此,公司通过增加负债来提高财务杠杆,负债越多则杠杆作用越大,从而企业的价值就越大。MM理论和修正后的MM理论明显处于两个极端。

权衡理论通过放宽MM理论的完美市场假设,在考虑税收、成本、交易成本等对企业市场价值影响的基础上研究资本结构与企业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问题。权衡理论认为企业在融资时既要考虑债务融资的杠杆作用又要考虑债务过多时的破产风险,选择一个最优的负债率可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2]。权衡理论发展了MM理论,但是基本假设条件是完全信息市场。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投资者、银行、政府等外部信息使用者等只能通过公司向外界传递的内部信息来了解企业情况。罗斯(1977)认为,投资者虽然不知道企业的质量但是可以通过企业的负债率来判断企业的质量,质量越高的企业,负债率越高[3]。

2.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与中小企业投融资

Stiglits和Weiss(1981)的信贷配给理论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即使不存在政府干预,信贷配给也会是一种长期均衡。相对于大企业来说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严重,因此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国内学者也认为这一以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为基础建立的理论模型是具有影响力的[4]。有些公司为了尽快筹集到资金不惜联合中介机构在其财务报告中伪造公司业绩、进行虚假陈述、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不及时披露关键信息。因此,在信息市场上势必导致外部信息使用者和公司经营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绩差企业通过包装其公开信息误导投资者,导致资本市场的逆向选择;而得到投入的资本后,企业极有可能转变资金用途或把资金投向高风险项目,易造成道德风险。

三、上市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表现

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虽然也存在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不足和缺陷,但是能够通过证监会审核顺利上市的中小企业必定是中小企业集群中比较优秀的企业。研究这类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才具有现实意义,且具有代表性。

1.创业板上市企业信息不对称的表现

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成了创业板的标签,但是创业板上市公司表现并不令人满意。创业板上市企业业绩普遍下滑,众多企业业绩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反映了逆向选择问题;大量高管辞职、募集资金用途不明等现象反映了信息不对称中道德风险问题。

(1)业绩下滑。《第一财经日报》对2010年7月至9月中旬数据研究发现,创业板117家上市公司中有63 家(创业板总数的53%)的股票劣于大盘股,相比之下中小板和整个A股市场的这一比率分别是11%和17%。Wind以创业板上市企业2010年中期财务报表为研究对象,研究结果显示,创业板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为27%,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企业为45.21%,中小板为36.02%;对净利润的增长率进行比较时发现,创业板的净利润增长率仅为25.56%,同样不及中小板和深市主板的股票[5]。

(2)募集资金去向不明。截至2010年8月,113 家创业板公司共超募资金725.58亿元。但超募资金中仅有77.5亿元被使用,企业对于剩下的648亿元超募资金如何使用并没有具体方案[6]。

(3)高管辞职频现。截至2010年8月末创业板已有涉及24家上市公司的34名高管相继辞职。首批登陆创业板的28家公司中共有19名高管辞职,而2009年底以后上市的近70家公司有15中高管辞职。上市企业众多高管辞职表明:部分上市公司股票被过分高估,高管作为信息优势的一方对于公司股票继续维持高位没有足够的信心;高管预期作为企业管理者所得的未来收益小于当前减值套现收益。

2.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的具体表现

(1)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凯恩股份、金螳螂等上市公司的个别高管,因为在公司出具公告前30日内买卖公司股票而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2)不同公告披露的同一时期财务数据存在巨大差异。广路数控于2009年2月和4月,分别刊登了2008年度业绩快报和年度报告,两个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差异绝对金额达到645万元,差异幅度达到74%。

(3)募集资金使用混乱。例如,太阳纸业未及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于2006年11月30日、12月1日分别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1.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直至2006年12月27日才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股权变动异常。广东健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002005)为持有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5%以上的股东,2009年5月受让该公司股票时,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信息不对称下中小企业会计与投资行为的博弈

上述列举的中小企业违规行为中,一般投资者很难发现财务数据造假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加强会计信息监管。外部投资者认识一个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发展潜力等都是从其会计信息开始的。若会计信息造假则直接影响投资决策,进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本文首先分析会计监管博弈,找出企业造假的内在机理,为遏制公司会计造假提出合理建议。其次分析投资者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投资博弈,找出他们之间的均衡情况。

1.会计监督博弈

假设会计监督博弈的当事人有两个,中小企业和监管部门;同时假设在此会计监管博弈中,监管部门有两个纯战略――监管和不监管,而中小企业也有两个纯战略――做假帐和不做假帐。

为了对博弈结果进行比较和评析,需对中小企业和监管部门的支付进行量化。现进行如下假设:

(1)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时的正常收益为A1(>0);

(2)中小企业做假帐时的超额收益为A2(>0);

(3)监管部门监管的成本为c,即无论监管部门是否发现中小企业的违规现象,只要进行监管行为就会发生监管费用(c>0);

(4)监管部门发现中小企业做假帐时,对其的处罚为f(f>0),此时监管部门只收取中小企业的罚款,此款项作为监管部门的一项收入;

(5)监管部门不对中小企业进行监管时,若中小企业做假帐的事实被群众举报则监管部门会因为失职被上级部门处罚m(m>0),无人举报,企业做假未发现,监管部门也未被上级部门处罚。

模型一:由以上假设建立中心企业与监管部门会计信息博弈模型,因A1、A2、c、f、m不是共同知识,因此该博弈为不完全信息下的博弈。

在此博弈中,我们不知道A与f、f与c的大小关系,该博弈显然不存在占优策略,下面求解此博弈的贝叶斯均衡。首先,我们假设中小企业是否做假帐,监管部门是否监管及监管是否有效,是否有人揭发等都是不确定的。

假设:

r(1>r>0)――中小企业会计做假帐的概率;θ(1>θ>0)――监管部门监管的概率;P(1>P>0)――监管部门有效监管的概率;S(1>S>0)――群众揭发中小企业作假行为的概率(从常识可知监管部门有效监管的概率p要大于群众举报的概率s);给定r、p、s这时,监管部门选择监管(θ=1)和不监管(θ=0)的预期收益分别为:

πA(1,r,p,s)=p×[r×(f-c)+(1-r)×(-c)]+(1-p)[r×(-c)+(1-r)×(-c)]

πA(0,r,p,s)=s×[r×(f-m)+(1-r)×0]+(1-s)×0

πA(1,r,p,s)=prf-c

πA(0,r,p,s)=sr(f-m)

解πA(1,r,p,s)=πA(0,r,p,s)得r*=c/(pf-sf+sm)。即若r*>c/(pf-sf+sm),监管部门的最优选择是实施监管;若r*

πB(θ,1,P,S)=θ×[p×(A1+A2-f)+(1-p)×(A1+A2)]+(1-θ)×[s×(A1+A2-f)+(1-s)×(A1+A2)]

解πB(θ,1,P,S)=πB(θ,0,P,S)得θ*=(A2-sf)/(p-s),即若θ*(A2-sf)/(p-s),中小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做假帐;若θ*=(A2-sf)/(p-s),中小企业随机选择是否做假帐。因此,贝叶斯均衡是:r*=c/(pf-sf+sm),θ*=(A2-sf)/(p-s),即中小企业以c/(pf-sf+sm)的概率做假帐,监管部门以(A2-sf)/(p-s)的概率监管。

从以上均衡解,可以推出以下结论:第一,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从均衡解r*可以看出f与r*成反比,即监管部门加大对企业做假账的惩罚也就是f值越大,则中小企业作假账的概率r*越小;反之,如果减小对企业做假账的惩罚f,r*就会加大。第二,对监管部门而言,从θ*的表达式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做假帐时,加大对其的惩罚力度f,中小企业做假帐的机会成本高,做假帐的积极性降低,将使监管部门监督的概率θ*降低。

2.投资行为博弈

假设投资博弈有两个当事人,中小企业和投资者。投资者有两个纯战略――投资和不投资;中小企业也有两个纯战略――会计造假和会计不造假。此外,还假设:(1)中小企业造假时投资者投资的收益为A1,中小企业不造假时投资者投资的收益为A2。(2)投资者不投资时,无论中小企业是否造假,投资者的无风险收益为A3(A3包含机会成本)。此外我们假设A1

模型二:由以上假设建立中小企业投资行为博弈模型。由以上假设可知,此博弈是没有纯战略的纳什均衡。现实生活中投资者并不知道中小企业是否造假,但是可以假设中小企业造假的概率为p,不造假的概率为1-p。投资者投资的概率为r,不投资的概率为1-r.

投资者投资的期望收益E1=pA1+(1-p)A2

投资者不投资的期望收益E2= A3

由E1= E2得p*=(A2-A3)/(A2-A1)

中小企业造假的期望收益为E3=r(B1-C)+(1-r)(-C)

中小企业不造假的期望收益为E4=rB2

由E3=E4得r*=C/(B1-B2)

该博弈混合战略均衡是投资者根据p*=(A2-A3)/(A2-A1)的概率选择是否投资,当p>(A2-A3)/(A2-A1)时,投资者不投资;反之则选择投资。中小企业根据r*=C/(B1-B2)的概率选择是否造假,当r>C/(B1-B2)时,中小企业选择造假;当r

由此得出结论如下:由p的表达式可知,A2与p成正比。即中小企业不造假时投资者投资的收益越大时,投资者对于企业信息真实的要求更强烈,从而对于企业的监管更严格,中小企业造假的概率也就相应减小。A1与p成正向变动关系,企业造假但是投资者的所受的损失越小时,投资者对于信息真实的需求并不强烈,因此企业造假的概率相对会较高。A3与p成反向变动关系,当投资者不投资的收益较高,投资者投资欲望不强烈,中小企业为得到投资者的投资,则更倾向于提供真实信息。

五、政策建议

1.建立与充实中小企业信息库以降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程度

设立一个共享的信息记录平台,及时登记中小企业各类信息,任何更改重要信息的记录,系统中都应有记载。中小企业的一切业务信息,内部管理运营状况、高管变动、股东持股信息等在第一时间公布出来。一方面方便投资者搜集企业信息,另一方面降低了监管成本。

2.建立与完善多方担保体系,提供中小企业贷款诸多便利

建立中小企业所在地一定区域内的中小企业联盟或相应协会、商会等组织。联盟内的企业存在地缘优势,该联盟内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如果该企业是绩差企业的话,其他企业不会轻易为其担保。中小企业本地的中小银行相对于一些大银行来说具有信息优势,对中小企业情况比较了解。鼓励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可以很好地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

3.规范投融资中介行为以增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应在有效监督之下增强审计的独立性。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主要是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但是这些部门除了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外,还有很多别的事务需要处理,无法实施有效监管。政府可以建立一个专门负责监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机构,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公文进行审查。

4.加大对中小企业造假和造假当事人的处罚力度以降低此类博弈行为的概率

对造假必须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对上市的中小板和创业板中小企业。我国对企业造假的处罚力度远远低于企业通过造假获得的收益,处罚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若只对企业处罚,受损失的更多的是公司广大的股东,但大多数股东并未参加造假,造假的始作俑者应受到的处罚却十分有限。因此需要加大对造假的惩罚力度,不仅对造假企业而且要加大对造假行为人的处罚。

参考文献:

[1]Franco Modigliani and Merton H. Miller, the Cost of Capital, Corporation Finance and the Theory of Investment.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58, 48: 261-297.

[2]Alexander A. Hobichek and Stewart C. Myers, Problems in the Theory of Optimal Capital Structure, Journal of Financial & Quantitative Analysis, 1966.

[3]Stephen A Ross, The Determination of Financial Structure: The Incentive-Signaling Approach , The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1977(8): 23-40.

[4]孔德兰.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融资策略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