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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26 04:14:11

标准化工作计划

标准化工作计划第1篇

第一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同志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同志督导,承担领导责任,支部书记***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支部委员为骨干,承担具体责任,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具体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6月22日——6月30日)

(一)制定党支部标准工作计划。根据《***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中具体要求,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计划。

(二)宣传动员(6月30日前)。依据《**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为基本内容对支部全体党员进行细致地宣传引导,充分调动支部每一位党员的工作热情,让每一位党员都认识到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彻底解决认识的盲区,解决党员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灯下黑”的问题。

二、学习培训阶段(7月15日前)

组织支部党员集体学习《**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内容,宣讲标准化理念、方法,逐篇学习,掌握实质要义,让每一名党员清楚标准化是什么,支部标准化建设怎么抓、抓什么、如何抓等问题,为推进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具体安排部署标准化工作任务,积极推动落实,明确任务和时限,责任具体到人,严格追责。

三、对标自查阶段(7月16日——9月30日)

(一)自查自纠(9月20日前)。党支部对照《**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对照《党支部建设考核评分表》中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基础保障、考核评价等6个方面积极广泛开展支部的自查,认真对26项标准内容逐项对标,查漏补缺,自我整改。

(二)建档立卡(9月30日前)。根据自查情况,党支部建立标准化工作台账,将查找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记载,限时进行整改。

四、争创达标阶段(10月——12月15日)

(一)公司党委考核验收(11月1日前)。依据《**省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对本支部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支部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指导整改。

(二)支部整改(11月15日前)。支部对公司党委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公司党委要求进行整改,明确责任,具体到人,限时完成,补齐短板。

(三)上级验收。支部接受省粮食局省机关党委对本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验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工作计划第2篇

一、政治建设标准化

(一)把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作为支部的首要任务,通过专题培训、理论宣讲、党性锻炼等方式,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精神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支部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支部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要严格思想教育、管理监督、纪律执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共产党人价值观。

二、党支部组织设置标准化

根据党支部设置规范,省会展服务中心党支部自成立以来,现有党员12人,其中正式党员10人,预备党员2人,积极分子1人。支部委员由书记、副书记兼纪检委员、组织兼宣传委员三人构成,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皆按照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并以书面形式报送了上级局党委。

三、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

(一)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3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工)委安排部署的具体任务,研究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等。

(二)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7月将开展“红色入党月”的主题党日活动,8月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为集体观看影片《厉害了,我的国》。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题党日的主要任务包括: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活动主题,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党员志愿服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活动,也可采取举行报告会、参观党性教育基地或干部政德教育基地、过“红色生日”等形式进行,提升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服务群众能力。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第三季度预计召开8次支部党员大会,具体会议内容见附表:《甘肃省会展服务中心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表》。由支委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四)每半年至少上1次党课。党课由支委会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任务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的重要安排部署。同时,也可结合不同领域党员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讲授内容。7月26日党支部将组织召集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五)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谈心谈话由支委会负责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主要任务是:及时指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帮助纠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六)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汇报思想、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四、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

(一)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

1、构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支部全体党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教育党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党员教育方法。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重要活动等为契机,采用专题报告、知识竞赛、主题研讨、社会实践等教育方式,贴近党员实际开展主题教育、党日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用好正反两面镜子。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大党内优秀个人的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从违法违纪违规案例中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规意识。

4、拓宽教育阵地和渠道。加强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融合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途径,搭建智慧党建教育平台,拓宽党建和理论学习的渠道,提高思想引导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二)规范党员管理,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确保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结合上级要求和本支部实际,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和载体,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2、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确保每位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加强党内统计、党员民主评议、党内评奖评优等工作,按照规定积极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4、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收缴党费有公示,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三)注重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员对党支部的归属感

1、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定期积极推荐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弘扬正气,鼓励先进。

2、开展谈心谈话。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做到在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3、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关心党员学习、工作和个人成长,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4、重视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五、推进基础保障建设标准化

(一)党支部需要建立活动场所,并悬挂或张贴党旗、入党誓词、和必要的宣传标语或制度等,摆放党报或党刊、学习书籍等资料,营造鲜明的政治氛围。

(二)对党支部的日常活动开展情况,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

1、建立组织设置台账。包含上级党组织批复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文件,党员花名册,党支部管理制度或党建标准等材料。

2、建立党的组织生活台账。记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日常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

3、建立党员教育台账。记录参加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建立党员管理工作台账。记录党员发展对象,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党费收缴等基本情况。

六、推进考核评价机制标准化

(一)明确考核对象。根据党支部的特点,分类进行考核评价,增强考评的合理性和针对性。拓展运用“双述双评”考核模式,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进行述职,接受评议,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党支部书记年终考核成绩的重要部分。

(二)明确考核内容,解决好“考什么”的问题。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量化考核内容,制定分类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按照党支部建设考核规范的具体内容,量化为100分,并明确分值和加减分标准,把党建工作“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三)明确考核方式。规范考核程序,做到日常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前,围绕“考什么、怎么考”等内容和要求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考核人员业务能力。考核中,采取查阅台账、座谈交流、年终述职等方式,全面考核党建基础工作。年终考核结束后,按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结果,做到多方情况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四)明确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推先评优相结合,每年将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情况向各级党组织通报,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评先评优、奖惩问责的重要依据,并与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履职评价挂钩。

标准化工作计划第3篇

关键词:四有工作法;循环提升;全过程受控

吉化锦江油化厂是吉林石化公司北方公司下属石化类企业,共有6套石化装置。近几年,随着工厂老装置的不断技改和新装置的投入运行,各项管理工作的难度增加。2008年,结合创建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体系(Health,Safety,Environ-ment,HSE),大力推行四有工作法,即工作有计划,行动有方案,步步有确认,事后有总结。经过几年的学习转化和活学活用,设备管理系统的设备管理四有工作法已经不断深入、完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设备管理四有体系。设备管理四有体系贯穿和渗透在设备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管理成效显著。实现设备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受控,确保设备安全平稳、长周期优质运行。

1设备管理的工作计划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

古语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设备管理工作的精心谋划就体现在设备管理的工作计划上。设备管理的工作计划就是要把管理目标、管理要求、计划指标、实施措施和重点工作体现在设备管理的各类计划中。设备系统编制的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要点就是设备管理的综合工作计划。在工作要点的指导下,设备管理部门精心编制各种专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设备大中修计划、技改技措项目计划、固定资产零购计划、装置窗口检修或换剂短停检修计划,以及年度检维修费用使用计划。在年度计划的控制之下,基层车间精心编制各个装置的具体月份各类专业计划。总之,要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各类设备管理的工作计划。深入掌握计划编制的理论依据和各个装置的具体情况,努力提高各类专业计划的精确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各类专业计划之间的相互衔接,以及情况变化时的应变措施。

1.1提高工作计划的准确性和预见性

精心把握编制计划的理论依据和客观具体情况,提高工作计划的准确性和预见性。为了确保工作计划制定的及时准确,必须确保留有足够的编制计划时间。每年10月份,利用2个月时间,设备部门就着手对本年度的工作总结进行分析并对下一年度工作提前规划。各个基层车间要先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然后召开设备系统内部专题研讨会。经过讨论、研究、归纳,形成指导全年设备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形成涵盖设备管理关键指标在内的当年设备管理工作要点和当年年度设备综合计划。全部计划必须立足于各个车间的准确的具体情况,落实好编制计划的责任和计划执行的措施。工作计划不能做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计划的编制必须有历年装置运行数据支持或者有成功经验、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持。只要严格要求工作计划的质量,不断积累编制的经验和数据,就能够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预见性,就能够提高计划执行率,确保计划工作目标的实现。

1.2注重工作计划各时段之间的衔接

精心把控计划的实施时间,注重各类工作计划各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一个精心安排的计划是争取更高工作效率的前提。编制计划并注重各时段各类工作计划之间的相互衔接,是推动整体计划完成的根本保证。工厂设备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全部工作计划的完善落实和各类计划的时间衔接。根据年初下达的设备考核指标,结合工厂的重点工作,建立从年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相互衔接的计划体系。根据设备管理的季节时段特性和设备历年运行的经验数据,将设备考核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个基层车间,将各类计划执行的具体时间明确到月份。把控好计划的实施时间和相互衔接,防止出现计划执行的盲区,计划的执行率可得到有效保证。

1.3及时修订工作计划以应对具体情况的变化

精心把握计划实施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及时修订工作计划以应对具体情况的变化。执行计划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制定计划的内容要切合实际,及时的信息反馈是对计划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的一个补充,它提高了计划的应变能力。实行“日检修计划作业申报表”和“检修工作记实日汇报”的制度,就是信息反馈对完善计划的一个实际应用,也就是将施工的信息、资源、计划、方案、技术,通过设备信息管理平台,将施工管理工作中的各种信息,通过局域网以电子文件方式提交主管部门领导审核批准,使各项工作的方案和决策得到快速解决,职能部门也能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形成日常施工管理、紧急施工管理和计划施工管理三者的平衡。通过对执行中的信息实时反馈,及时修订工作计划中问题以便全面掌控施工部署、进程,确保工作程序高效运行。

2设备管理的行动方案是确保计划落实到位的关键

设备管理的行动方案,可以特指设备检维修和项目施工方案,也可以泛指设备管理的标准化管理规定细则,设备管理的特殊情况应急预案或设备管理中重点工作的特色方案。此类行动方案在编制上,要确保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标准化和规范化,体现科学严谨的编制态度,并经过反复研讨和验证。这样的方案才能确保设备工作计划落实到位,设备管理工作走向正确轨道。

2.1重视各类行动方案的科学严谨和规范标准

凡是工作行动都要制定科学、严谨的方案,施工管理方案化是工作计划落实到位关键。以往施工方案通常比较重视技术方案的论证,而对有些施工方案重视不够。方案涉及内容有些步骤较粗,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细节规定不明确,实施过程中操作弹性大。自推行四有工作法以后,工厂不断强化设备受控管理体系的建设,规范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方案编制要做到严谨科学和规范标准。各类行动方案编制批准之后,要求各个相关基层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坚决贯彻、执行、落实好行动方案。

2.2重视各类行动方案的经济实用和可行性

施工方案的编制要符合现场实际要求,经济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检维修施工前都要深入现场,对项目现场环境、作业过程等进行全面勘察、预判,制定具体措施,有效削减“行动方案”中可能隐含的安全环保风险因素,切实有利行动的可靠推进。另一方面,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注重实体成本的控制,采取经济实用措施,有效削减检维修费用,确保现场管理文明有序地合理推进,各项目标平稳受控达成。2013年工厂异丁烯装置进行窗口检修,技改项目多,工期仅为5d。为确保窗口检修按期竣工,针这次装置窗口检修的特点,提前勘踏现场,根据现场实际,详细编制了《装置停工检修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地制定施工网络图;制定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这些方案的编制为确保检修计划按期完成奠定了基础。此次成功的检维修就得益于经济实用的施工组织设计。

2.3重视推进各类行动方案的标准化编制

各类行动方案编制要求各式各样,标准不一。给管理人员带来了较大工作强度和编制难度。因此,高效推进标准化编制各类行动方案很有实际意义。积极推进施行系列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标准化,应急预案标准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标准化以及检维修实施方案标准化。这一系列标准化的方案编制模板可以极大地提高编制工作效率和质量。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推进和经验积累,设备管理涉及的各类“行动方案”就一定会真正起到指导现场管理和培训维管人员的重要作用。

3步步确认是确保预期管理效果的必要保证

设备管理的步步确认,就是对设备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在执行监督、状态控制和检修结果的确认过程。执行设备管理全过程步步确认制,是有效控制设备事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设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有力管理工具。

3.1实现设备管理的多级确认检查发挥标准化《设备检修作业规程》作用,实现设备管理的多级确认检查对于石化行业来说,因生产与设备检修作业深度交叉,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因违章引发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75%,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经常发生存在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监督不严格、规程不具体、操作无确认的问题。为了彻底消除这些不规范行为,工厂重新编制了新版《设备检修作业规程》、《检维修施工作业票管理标准》等规定细则。规定中要求:检修前,必须严格履行工艺与设备界面交接手续,属地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环保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必须执行各类行动有监督,有确认、有记录的要求。只有经过工厂设备、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和车间主管、专业工程师、现场操作员多级人员严格的多级确认,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工作程序。就是要求切实把规定动作做准确,坚决杜绝自选动作。例如:在芳构化车间的富气压缩机大修过程中,把检修工作分解成了若干状态、步骤,设立风险确认点,量化了检修标准,操作步骤顺序严谨。每执行一次操作,相关责任人都要在规程的相应位置做好标记,进行逐级确认签字,实时记录检修数据,杜绝了一些习惯性违章导致的操作失误问题,设备检维修安全和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3.2实现高效程序化的步步确认管理发挥已有网络信息管理平台优势,实现高效程序化的步步确认管理。随着工厂设备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设备管理可以实现在网上的高效程序化确认管理。检维修施工信息日报制,就是信息化管理在实践中的应用。例如:基层车间要对每日的检维修施工和设备其他管理情况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全面分析、记录、整理所有设备管理信息,做到当日上报、当日统计、当日处理。同时加强内部信息平台控制要体现6个关键,即:实施的关键时刻,出现在关键场合,把握关键环节,作出关键决策,解决关键问题。并以此推动设备管理向更加注重效率的自动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

3.3实施监督检查步步确认的精细管理发挥设备管理体系的各级监督职能,实施监督检查步步确认的精细管理。一个运行高效的设备管理体系的建立,就是要把各级管理要素,优化到一个标准管理体系中,即设备管理的HSE体系,发挥设备管理体系的各级部门的监督职能,利用标准化管理体系优势实施监督管理。如:在检维修作业中,各基层单位突出抓好施工前HSE教育、措施制定与落实、施工监控、安全作业管理、施工过程等五方面工作。以自检、互检、他检多种形式对HSE体系运行中那些操作不当、维修不当而造成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利用体系中的各级监督职能和利用标准化的管理,积极实施步步确认的精细管理。从而,确保设备检修全过程、全方位受控。

4事后总结是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设备管理的事后总结,就是做好设备管理实践的总结分析,提出管理提升的途径。就是要不断发现管理短板和管理漏洞,不断地修订完善设备管理规定、标准和细则;就是要发现装置设备技术水平的低点,找到弥补改进提高的有效措施;就是要发现设备相关人员的能力水平差距,组织好专业技术的学习、交流和培训,使各类人员素质有所提升。设备管理的事后总结,关键是要做好管理绩效考核和各类人员的激励工作,集合设备系统全员之力做好设备管理工作。使之步入循环上升和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中,实现设备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1实现设备管理的细节可追溯。建立设备管理总结分析制度,实现设备管理的细节可追溯。KBC设备管理大视野建立了设备管理技术总结分析体系,分别对设备的运行管理、维修管理、故障管理、基础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绩效指标分析。经过在实践中摸索,通常把下列数据列为主要分析指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平均修复时间;故障频率;维修成本;故障根本原因;分析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利用率等。根据对各类指标变化趋势分析,不断改进管理策略,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流程,有效地提升了设备管理和维护的现代化水平。坚持在实践中强化管理数据的科学分析总结利用;坚持对一些典型疑难问题的攻关研讨制度;坚持对设备管理中发生的事故事件的追溯研究。充分利用设备电子档案、设备检查表和设备巡检表等管理工具,做好设备运行状态和监控参数的分析总结工作。

4.2实现全员专业技术能力新提高组织好各类人员的学习、交流和培训工作,实现全员专业技术能力新提高。由于工厂的各类人员知识老化,新技术掌握能力不足,实际上已经影响了设备管理整体提高。因此,通过视频录像、专家讲课、外出交流培训等各种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注重在日常工作中的相互学习交流,定期进行普遍性专题现场管理仿真培训课程,定期进行各项管理规定、标准和细则的宣贯和学习。每月,有针对性地定期组织一些“事后总结”攻关研讨会,逐一分析攻关问题的理论成因,归纳出应对的措施办法,总结出经验教训。如此,就可能逐步解决一些过去长期存在的老问题。比如:2013年1月,组织TPM攻关小组对导热油炉燃烧机故障诊断处置进行了总结分析攻关。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导热油炉燃气燃烧机的故障诊断检修标准化手册》,普通维护人员使用该手册就能够用最短时间消除燃烧机存在的异常和隐患。可见组织好交流培训的实际管理效果还是很显著的。

4.3实现全员抓管理提升的良好势头

标准化工作计划第4篇

本文通过设计建立标准化信息系统,基本解决了流程运行问题,减少了因信息传递不畅对生产造成影响,规范了各项制度及工作标准的管理实施,加强了生产过程控制,提升了车身厂各基层部门工作协同性。同时有利于固化经验、知识共享,并可以通过库存量价监控,达到资金占用控制,进而控制成本的目的,最终推动车身厂管理提升。

作为生产制造型企业,我们从工业生产的特点分析,基本上分为两大方式:离散型与流程型。离散型是指以一个个单独的零部件组成最终产成品的方式。流程型是通过对于一些原材料的加工,使其的形状或化学属性发生变化最终形成新形状或新材料的生产方式。

陕重汽车身厂作为典型的机械制造企业基础生产单位,各车间主要是通过对金属原材料物理形状的改变、组装,成为产品,使其增值。具体特点有:产品结构清晰明确,但结构变化多样;工艺流程简单明了,工艺路线灵活,制造资源协调困难;自动化水平相对较低;生产计划的制订与生产任务的管理任务繁重,刚性生产线要求生产准时化,各方面,包括设备、工艺、物流、安全、生产等各系统工作均要求平稳、有序开展。但现实管理中,我们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影响陕重汽车身厂正常生产的因素较多,例如,设备、模具维修不及时,巡检不到位,小隐患造成大故障,影响生产全线停线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统一的信息平台对车间安全、设备、模具、运行等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突发故障进行统一管理,将各类问题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反馈监管部门或领导。

2.陕重汽车身厂危险源点数752个,危险因素1207类,数目繁多且分布广泛,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安全监管不能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周期化。

3.陕重汽车身厂内部信息流通不畅引起各部门工作组织协调性差。各部门因难以获取其他部门工作状态信息,因此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时很少考虑其他部门工作计划及进展。这就需要借助信息系统提供各单位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反馈信息,为统一、协调安排陕重汽车身厂安全、生产、设备、工艺等各项工作提供数据依据,提升陕重汽车身厂工作的整体协同性。

4.陕重汽车身厂模具、设备、工艺、运行部门巡检项目繁多,人工记忆方式造成的缺检漏检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工作人员接收到工作计划时缺乏统一、明细的作业标准。需要有一个可以自动提醒的信息平台,防止遗忘或遗漏,并提供工作执行标准数据作为参考,提升陕重汽车身厂标准化管理水平。

5.员工内化的经验知识难以交流共享,新入职员工无法快速掌握工作技能,可借助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员工知识经验,将管理和工作经验进行固化。

6.陕重汽车身厂需进一步降低库存资金占用和生产成本,库存结构也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平台可实现统一监控库存,优化库存结构,加快资金周转,减少投入的目标。

7.设备、模具等故障数据量大,传统的信息存储方式和人工统计方式费时费力。信息系统则可以辅助人工进行故障统计分析,摸清故障规律,针对性的执行故障防范措施,为预防维修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8.陕重汽车身厂驾驶室生产品种较多,BOM结构相对较为复杂,各车间在制品管控存在一定的难度,且生产计划逐层分解及安排存在一定的延后,计划安排出错率、返工率较高,信息系统则可以将装配计划与BOM结合,然后对比库存,设定生产产能,自动进行计划生产,此过程由系统自动进行,无需人为操作,且计划安排精准,真正达到生产过程可控,提升生产效益。

为了能够解决以上基础管理问题,做好并推进基础管理提升,我们以信息化为基础,把现代精益生产、标准化管理思想等进行融合,确定以“开发一套适用于陕重汽车身厂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主要实现途径,我们基于企业现存问题与企业信息管理现状,陕重汽车身厂管理相关部门提出如下需求:

1.建立一个从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工装模具管理、运行管理到工艺管理实现全面集成的系统;

2.通过标准化管理,以达到员工知识经验固化与共享的目的。以标准化管理带动生产过程中工作计划控制和优化,生产职能部门以计算机应用软件为支持,改进和优化现有工作方式。

3.实现工作计划智能提醒,对各部门工作计划、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踪和控制,并准确及时反映,做到工作及时开展无遗漏。

4.规范库存管理,增加库存管理的透明度,降低库存成本,控制投入产出,资金占用,从事后分析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过程控制。

5.提升车身厂各系统工作协同性,保证企业范围内各职能单位信息流的畅通,实现信息的集成化与共享化。

6.系统辅助人工分析数据,提供决策支持信息。如在设备故障分析功能中,能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设备故障历史状况查询功能和报表;

7.培养高素质员工队伍的需求。信息化工程的实施,带动企业员工学习和积极应用信息技术,使员工具有较高的技术素养和思想素质,以适应现代化企业的运行方式。

我们主要以“自顶向下”规划,“自底向上”逐步实现的方法来实现和完成陕重汽车身厂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运作。如下图:

陕重汽车身厂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是在陕重汽车身厂现有软硬件环境和业务需求的基础上研究设计出软件系统,用来“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全厂的生产、安全、设备、模具等管理信息,并且进行整理分析、加工处理,提供给生产、安全、设备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以便进行正确的决策,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通过引入信息化的方式,我们推进了基层管理逐步向标准化程度迈进,提高了各基层管理模块的利用率,其次,建立了辅助数据库,拒绝数据重复输入。生产管理是陕重汽车身厂管理的核心领域,所涉及的标准和规程众多,而陕重汽车身厂的标准化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实现标准化与信息化同步。

结合自身业务建立标准化体系。陕重汽车身厂应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在生产过程的设备管理、运行管理及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建立标准化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平台和信息技术平台,把标准化内容展现在这些平台上,从而构建数据统一、响应及时、信息流畅、处理闭环的信息系统。在这个过程中,以规范标准为准则,流程平台为载体,实现基础数据信息管理、工作流程管理、报表管理、高级分析与统计等生产相关业务的全过程管理。

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为陕重汽车身厂管理标准化、协同办公、业务流程规范和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提供了先进的工具手段,提升了工作效率。

1.提高了标准化管理水平。目前本系统己经在陕重汽车身厂内的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使用,通过信息系统前期的基础准备工作,纠正了以前许多不规范的基础数据,如以前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有多个,冲压车间有冲压计划、装焊车间有装焊计划、涂装车间有涂装计划,通过系统整合了各种计划,统一为一个计划指导下的生产模式。安全监管内容标准统一,检查过程有记录、处理有结果、从而做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安全检查工作无真空、整改隐患无漏洞、整改信息反馈及时。工作计划智能提示,大大减少了查询的次数,又使巡检工作无遗漏。并且通过系统可随时查询各项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做到了工作执行过程的实时反馈。

2.规范了管理流程。以前管理模式下的管理比较混乱,人们都是靠经验在管理,任何一个人离开都会对整个生产造成影响。通过信息化建设,技术部门的技术文件及故障排除方法都记录到系统当中,为工作人员提供知识经验交流平台,达到了管理经验固化的目的,同时管理也更加细化。如模具管理员对模具故障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后,通过不断调整周期和冲裁频次上限两个参数来优化检修计划,使模具检修工作计划更科学。涂装机器人、前处理故障专项管理,使涂装设备故障管理工作重点突出,更具针对性。由于所有的流程在系统中走,所有的数据存在系统数据库中,把原来靠人的经验的工作方式变的更加合理化、透明化,因此不会因为人员的流失造成对整个生产的影响。

3.消除了部门之间的重复劳动。原来的工作方式下,许多数据不同的部门需要进行大量的重复劳动,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而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的不及时,使各部门数据又不一致,造成了管理的混乱,同时也做了很多重复性的工作。繁多的数据整理与统计工作既费时又费力,通过标准化信息系统可以辅助人工统计故障数据并提供图表辅助分析,大大有助于对信息的综合利用,为相关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各生产部门系统管理人员可以按照各自权限查询、修改、维护系统数据资料,保证了数据时时更新,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也免除了各部门分别整理相同数据的重复劳动,大大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4.提高了人员的信息化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通过在陕重汽车身厂运行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使相关人员提高了对标准化及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并掌握了信息化知识,通过对此系统的设计与实施,管理人员都参与了进来,原本对信息系统有很少了解的管理人员通过在设计过程中不断的与设计开发人员进行交流,对本系统有了深入了解的同时也对企业标准化、信息化相关知识有了深刻的认识,加深了对标准化管理的理解。通过设计此系统,管理人员改变了一些不合理的流程,并基于标准化的核心管理思想对业务流程进行了再造。每个生产业务部门都有一些核心人员专门配合项目进行,他们也参与系统的设计、实施,还要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在整个项目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同时也把自己培养成为企业信息化的中坚力量。

标准化工作计划第5篇

一、加快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体系建设,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二、突出安全生产超前管理,抓实抓细公司常态化专业管理和定期检查评比,强化安全生产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总结整改的全过程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结合电网十八项反措及相关生产管理标准,加强对基建工程及改造工程设计、设备招标选型、监造、安装验收的把关,在基建工程及设备改造时彻底杜绝装置性违章,实现关口前移;并高度重视电网建设高潮期输变电工程投产前的人员组织、电网及生产运行准备、标准化管理,确保一大批重点工程投运后电网管理、运行维护的顺利进行。

二是2006年开始全面加强输、变、配电及通讯、自动化专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恢复变电站“达标”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的标准化考评考核管理办法,要突出各基层的日常专业标准化管理,逐级推动、责任上肩,加大公司层面的标准化抽查,2006年内从严、高标准对公司所有生产班组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并以此树立各专业“样板班站”,以点带面,着力提高各专业及班组的标准化水平和生产技术自主管理水平。11月份将集中组织进行变电标准化检查评比,并进行通报及奖励考核。

三是从各单位到公司都应在安全生产中时刻树立电网意识,逐级高度重视电网停电计划的管理,突出通盘考虑、强化停电计划的严肃性,并加大可靠性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尤其是3-5年内公司电网建设、设备改造任务繁重,电网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面临许多问题,各基层单位应建立停电及检修计划预评估分析制度,结合停电计划分析把关,加强重要改造检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审查把关,切实实现责任下移。

四是建立生产技术管理的工作计划体系、工作督导问责机制。

其一是建立科学的生产技术工作计划体系,以年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安排、季度专业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月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为主线,辅之以年度检修及预试计划、年度反措执行计划、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及设备消缺计划等,使各项常态工作、例行工作纳入计划体系,减少事务性管理,借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施,建立生产技术计划的闭环管理平台。

其二是职能部室通过周期性专业检查、“突击式、不打招呼检查”和“回头看”等针对性检查,重点督察安全生产任务的组织落实情况及基层生产管理到位情况、规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从班组抓起、从基础抓起,检查评估计划及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加大计划执行的闭环管理和督导问责,对基层单位例行工作或重点工作开展不力,通过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书进行警示,要加强规程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的考核、决不能姑息迁就,体现100刚性,对执行生产指令不力或出现管理断层、管理弱化单位要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以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生产管理常态机制,以此逐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重心和安全生产关口的逐级下移。

标准化工作计划第6篇

关键词: 电业局 专业管理 全面物资计划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1.专业管理的理念

全面物资计划管理理念是实现物资管理从边缘专业到公司核心业务的转变,是将物资全面计划管理目标与国网公司管理体系和省公司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使管理措施真正发挥效益;以科学思想指导制度建设,以制度闭环促使工作闭环,从而规范系统地建设和运行。用信息化再造业务流程,推行标准化,强调相互融合;始终坚持服务理念,以和谐执行提高效率。以人机互动纠错提效促进各部门执行的协调、协同合作。

2.管理主要目标

物资全面计划管理的目标是进一步健全物资计划管理运行机制,实现物资计划与综合计划、财务预算的协同,促进需求部门与物资部门的工作协同,提高物资计划的前瞻性、报送工作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和物资计划执行的准确性。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不断深化物资全面计划供应链全过程管理,建立快捷高效、保障有力的物资全面计划供应体系;加快构建协同共管、闭环联动的质量管理机制,提高电网装备质量;全面推行物资标准化,实现电网设备通用互换,为“五大”业务和公司运营提供坚强的物资保障,服务和推动公司“两个转变”。

(一)全面物资计划工作流程

1.年度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

年度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范围涵盖局生产、基建、营销、农电、信息、调度等项目部门所需物资和非物资,物资管理部门对需求单位申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开展审核。

2.批次采购计划的申报和初审

为提高物资专业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举办了物资计划管理培训班。包括物资管理专业知识、ERP系统及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国网公司ERP系统仓储管理编码规范、仓储信息化切换方案等ERP库存数据切换涉及的各项工作,为确保我局计划上报的准确率、完成率,提升物资计划管理同业对标指标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物资计划关口前移,在项目可研及设计初级阶段物流分中心就派出专责参加会议,从而掌握全工程所需物资计划,同时限制非标物料的选用。

在计划提报阶段,及时跟踪工程进度,掌握物资计划提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对工程项目物资漏报及早报现象进行监督。

建立与项目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施主动服务,加强计划合规性审核,确保采购物资所属项目工程有安排、开工有核准、审查有批复,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项目前期物资需求环节和物资招标采购环节的问题。坚持执行物资需求计划“一上一下”预审制度,确保物资计划申报及时、准确、合规。

3.合同履约管理

进一步加强全面计划供货过程统筹管理,对每个批次计划所签合同交货期,制定三级预警制度,自合同交货期30天内启动预警机制,交货期在30天~16天内触及一级预警,向履约专责预警通知单,15天~8天内触及二级预警,对履约专责工程联系单,小于等于7天触及三级预警,履约专责建立预警跟踪记录,对于未入库的采用重点物资交货计划专项监控节点工作确认单。

强化物资供应过程管理,供农电系统业务人员在催交催运时,必须使用催交函,强化痕迹管理。建立正常的物资合同履约日常工作机制,使物资履约工作常态化,按月计划、周协调、日调度工作机制时时关注批次计划物资合同交货期。

对因工期不能按时接货的项目单位,采用《部门工作联系单》形式沟通协调分清责任,并通过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因厂家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的,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处罚。

5.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保证物资全面计划管理月度例会、周例会、合同履约及产品质量监督沟通例会定期召开,执行“谁的项目谁负责,谁的设备谁管控”的质量监督要求,强化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完善物资质量监督体系,深化落实业务单位质量监督责任和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责任。深入开展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

6.推进仓储标准化管理

综合考虑“五大”业务的组织模式,物资全面计划供应特点、现有仓库布局等因素,分中心正在进行仓储规划编制工作。并开展仓库“账卡物”一致性的现场检查。建立先利库、后采购的长效机制,加快库存物资周转。

7.应急物资储备

结合地方自然灾害特点,物流分中心通过《部门工作联系单》与局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汇报仓库现存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征求防汛物资需求情况;从提高储备效率和降低成本出发,物流服务分中心确定了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分别与供应商签订了《通辽电业局应急物资储备框架协议》,建立了畅通的协作渠道。

(二)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专业管理的绩效考核与控制

对2012版物资同业对标指标召开宣贯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并对指标分解落实到人,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评估与改进

(一)评估结论

推行物资全面计划管理是物资集约化管理的突破和创新。通过物资需求计划与项目实施计划的对接,深化需求部门和物资部门双向互动的计划共管模式,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实施采购、签约、履约等各环节与计划的比对,加强计划执行管控。通过物资管理月度例会、周工作例会、合同履约及产品质量监督沟通例会的定期召开,重点工程项目物资计划及时有效供应,物资管理同业对标指标管控成效显著。

标准化工作计划第7篇

虽然“卓越计划”总体质量要求与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之间存在相同、相似和包容的内涵,但若要将“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与工程教育认证相结合还必须对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以确定其是否可以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以下在参考文献[1]的基础上,对照“卓越计划”的相关要求,逐项分析每条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作为“卓越计划”基本要求的可行性。

(一)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学生①。1.专业应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卓越计划”提出了具体的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政策和措施。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卓越计划”没有明确提出与本条标准相关的具体要求。3.专业必须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具有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进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并通过记录进程式评价的过程和效果,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卓越计划”在教学管理方面主要提出了总体上高于本条标准要求、但又与之不完全对应的四个方面要求[1]。4.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卓越计划”在学籍管理方面主要提出了总体上高于本条标准的三个方面要求[1]。总之,以上第1、3、4条标准为“卓越计划”相关要求所包含,可以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虽然“卓越计划”没有明确提出与第2条标准相关的具体要求,但从建立完整和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角度考虑,将其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是必要的。

(二)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培养目标②。1.专业应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卓越计划”从“三个面向”和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了所有参与专业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以下简称“卓越工程师”)培养的总体目标,涵盖了本条标准要求的培养目标。2.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卓越计划”没有明确提出与本条标准相关的具体要求。3.建立必要的制度,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该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卓越计划”虽然没有要求定期评价和修订培养目标,但却明确要求校企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将以上2、3条标准中“卓越计划”没有要求的部分作为其补充要求,将有利于强化对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的要求,因此,以上三条标准均可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

(三)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毕业要求③。“卓越计划”本科层次通用标准涵盖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毕业要求的全部内涵,因此,后者可以作为前者的基本要求。前者对后者各项要求的拓展和强化,以及前者增加的“现代工程意识”和“危机处理能力”两条标准要求可以在“卓越计划”专门要求中予以体现。

(四)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持续改进④。1.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和评价方法促进达成培养目标;定期进行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质量的评价。“卓越计划”不仅有五个环节进行卓越工程师培养的过程监控[2],而且采用了一体化实现学校培养标准的方式,能够更有效地在培养过程中落实人才培养质量并最终实现培养目标[1]。2.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是否达成进行定期评价。“卓越计划”建立了更全面的人才培养质量外部监控评价机制。3.专业应能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一方面需要全校上下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参与,另一方面要求质量改进活动环环相扣、环环相套[3]。以上第1、2条标准显然被“卓越计划”相关要求所涵盖,第3条标准应该隐含在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持续改进过程中,因此,以上三条标准均可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

(五)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课程体系⑤。课程设置应能支持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体系设计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这条内容与“卓越计划”要求相一致。课程体系必须包括:1.与本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2.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应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应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本条标准仍然按照传统课程构成形成与现代课程体系设计思想不相适应的层次化课程体系。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20%)。应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应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卓越计划”要求“真刀真枪”做毕业设计,不允许以毕业论文的形式完成。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虽然“卓越计划”强调注重课程体系的价值取向、提出采取模块化的课程体系结构以更好地适应不同类型高校构建满足本校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4],但是,除了规定课程类型和“至少占总学分的”比例要求外,本项以上各条标准对各类课程提出的要求是“卓越计划”所能接受的,可以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事实上,明确规定课程类型不利于“卓越计划”参与高校采用模块化的课程体系结构,明确规定各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也不利于各类“卓越计划”参与高校将学校培养标准落实到课程体系之中。因此在针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认证过程中,建议淡化这两方面的要求。

(六)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师资队伍⑥。1.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卓越计划”的相关要求涵盖了本条标准。2.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卓越工程师培养对教师的能力有清晰的要求[5],“卓越计划”明确提出了对教师工程实践经历年限的要求。3.教师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4.教师应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5.教师必须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培养目标要求。虽然“卓越计划”没有明确提出与以上第3、4、5条标准相关的具体要求,但这三条标准对加强工程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有积极作用的,加上以上第1、2条标准基本为“卓越计划”相关要求所涵盖,因此,本项以上各条标准均可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

(七)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支持条件⑦。1.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卓越计划”没有对校内教学设施的数量和功能提出要求,而是提出了在企业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并明确了中心的具体任务。2.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3.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卓越计划”对参与高校提出了加大经费投入的要求,以资助实施“卓越计划”的需要。4.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卓越计划”对教师队伍建设有相关要求。5.学校能够提供达成培养目标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卓越计划”希望通过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来满足本条标准所提出的要求。6.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以上第3、4、5条标准以及第1条标准后面部分的要求均被“卓越计划”相关要求所涵盖。以上第2、6条标准以及第1条标准前面部分的要求理所当然是所有高校进行工程人才培养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因此,本项以上各条标准均可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除了以上七项标准外,接受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还必须满足相应的专业补充标准。专业补充标准规定了相应专业在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对已有的各类专业补充标准进行分析不难看出,如果能够放宽对课程名称、学分比例等可能影响“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规定,则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的专业补充标准也可以作为相关专业“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

二、“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总体思路与指导思想

(一)“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总体思路。对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七项内容中的每一条标准进行作为“卓越计划”基本要求的可行性分析后,总体上可以得出以下三条结论:①多数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已被“卓越计划”相关要求所涵盖,可以直接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②存在着一些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没有被“卓越计划”的各种要求所涵盖,但这些标准对于完善和加强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具有积极的作用,因而,将它们补充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对于更好地实施“卓越计划”无疑是有益的;③在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课程体系项中对课程类型的规定和对每类课程学分的要求应该在针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认证过程中予以淡化。由上述结论可见,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基本上能够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基于此,可以提出开展“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总体思路如下。将“卓越计划”的质量要求分解为基本要求和专门要求,其中基本要求即为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专门要求为“卓越计划”独有的不同于工程教育认证的其他要求;把“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与工程教育认证相结合,在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进行工程教育认证的同时,开展对同一专业“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从而一次性完成“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上述“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总体思路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分解“卓越计划”的质量要求,将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作为“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将“卓越计划”针对工程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专门提出各种要求作为“卓越计划”的专门要求。这种分解为将原本相互独立的“卓越计划”和工程教育认证的有机结合创造了条件,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工程教育认证在工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中的作用,又保持了“卓越计划”在工程教育教学改革上的独立性。二是同步开展针对“卓越计划”的工程教育认证与针对“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使得在完成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认证进校考查的同时,完成对同一专业“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这种认证与评价同步的思路能够一次性完成工程教育认证和“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两方面工作,“一举两得”,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图1直观说明了开展“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总体思路。

(二)“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目标意义。在上述总体思路的框架下,开展“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主要目标是:1.引导和鼓励“卓越计划”试点专业通过具有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认证。2.推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按照“卓越计划”的质量要求,深入实施工程教育教学改革,完成“卓越计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实现“卓越计划”的主要目标。将“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与工程教育认证相结合,是在工程教育质量评价上的一项创新,对深入实施“卓越计划”的意义在于: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基础性的工程教育教学活动。对于工程教育认证的意义在于:提高工程教育认证的认可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和完善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工作。

(三)“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价值导向。在将工程教育认证引入“卓越计划”质量评价时必须清楚地知道:二者的价值导向是完全不同的。工程教育认证是基于国际实质等效的原则对认证专业的工程教育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评价,而不是对认证专业的工程教育质量水平高低的评价;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所有认证专业都必须共同达到的基本要求,而不是这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到优秀的标准。简言之,工程教育认证的价值导向是追求满足统一基本要求的合格。然而,“卓越计划”强调的是,按照“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基本原则,追求工程教育质量的高水平,培养出出类拔萃的卓越工程师。“卓越计划”没有也不可能为所有试点专业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工程教育质量的优秀标准,换句话说,每个“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优秀标准就是专业所在学校制定的试点专业培养标准,简称学校标准。这个优秀标准是以“卓越计划”通用标准为最低要求,同时满足相关行业对该专业工程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即行业标准。由此可见,以“卓越计划”通用标准为底线、以满足行业标准为基本要求、以追求教育质量卓越为目标的各个试点专业的学校标准是千差万别的,这就能够使得参与高校“百花齐放、各显神通”,充分利用本校的各种教育教学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办学优势,逐渐形成独有的人才培养特色。总之,“卓越计划”的价值导向是追求在发挥各个参与高校办学优势和形成试点专业独有的培养特色基础上的卓越。由以上分析可知,价值导向的不同决定着:工程教育认证是满足基本要求的合格评价,“卓越计划”质量评价是没有统一规范标准的优秀或卓越评价。也就是说,在将工程教育认证引入“卓越计划”质量评价时,不能简单地用工程教育认证中专家针对每一条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去“查证”学校“举证”材料的方式来评价“卓越计划”专门要求,而应该在此基础上,着重关注能够确认试点专业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达到优秀或卓越的“证据”。这些“证据”既可以是试点专业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的突出成果,也可以是试点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形成的有特色的教育教学成果。因此,这些“证据”不可能也不需要覆盖“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每一个方面,往往在不同高校试点专业之间不具有可比性。但是,这些“证据”的有机结合应能够证明试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卓越”

(四)“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指导思想。评价只是一个手段,评价本身不是目的,教育质量评价的根本作用在于促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了避免“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同质化,充分发挥质量评价的作用,引导参与高校结合本校的具体实际进一步深入实施“卓越计划”,“卓越计划”质量评价应遵循如下的指导思想:鼓励“卓越计划”参与高校在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和满足“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培养优势,密切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注重形成试点专业人才培养特色,追求人才培养质量的卓越。以指导思想为主线,在具体的评价过程中,在满足“卓越计划”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卓越计划”质量评价要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符合学校定位和服务面向的人才培养定位;(2)试点专业学校人才培养标准的实现;(3)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4)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成效;(5)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的形成。只有将上述五个方面作为“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重点,才能有效地引导“卓越计划”参与高校在按照“卓越计划”专门要求深入开展试点专业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根据服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行业企业的需求,确立符合本校定位和服务面向的人才培养定位,制定满足服务、面向地区行业企业当前和未来人才需求的培养标准,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全过程密切合作培养人才,注重人才培养优势和特色的形成,培养出既满足工程人才的共性要求,又满足行业企业多样化需要,同时具有竞争力的卓越工程师。

三、“卓越计划”通用标准的地位和作用

“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在“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包容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这就构成了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作为“卓越计划”基本要求的前提;另一方面,“卓越计划”通用标准是制定“卓越计划”学校标准的基础,这就为在“卓越计划”质量评价过程中,将满足“卓越计划”专门要求贯穿于实现“卓越计划”学校标准这条主线提供了平台和依据。“卓越计划”本科通用标准与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卓越计划”学校标准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一方面,除了新增了“现代工程意识”和“危机处理能力”两条标准外,“卓越计划”本科通用标准中每一条的要求均高于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相应条目的要求;另一方面,除了参与高校根据试点专业行业和企业的要求以及本校的实际情况增加“卓越计划”通用标准所没有涉及的若干条“卓越计划”学校标准外,与“卓越计划”通用标准相关内容的学校标准的要求不能低于前者。“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在试点专业之间人才培养质量的比较上发挥作用。如前所述,由于“卓越计划”学校标准是建立在“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上,体现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的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标准。因此,不同参与高校相同试点专业“卓越计划”的学校标准不具有可比性。但是,“卓越计划”通用标准是国家对各行各业各类卓越工程师培养在宏观上提出的基本质量要求[6][7],是不区分专业类(本科)或一级学科(研究生)的所有试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均应达到的最低要求。因此,不同试点专业之间或相同试点专业之间人才培养质量的比较可以通过各专业对“卓越计划”通用标准的达成情况来分析。“卓越计划”通用标准还可以作为培训“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专家的要求。虽然“卓越计划”参与高校试点专业质量评价主要是以“卓越计划”学校标准为依据,但是,不同学校间学校标准的差异性使得在培训将要参加不同专业“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专家时,只有将“卓越计划”通用标准作为所有专家必须理解和掌握的基本的质量评价标准。此外,考虑到通用性,“卓越计划”质量评价所需的各种审核表和意见表以及现场考查专家和专家组所用的各种工作用表等的内容和格式的设计也可以以“卓越计划”通用标准为基础。此外,“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在“卓越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具有方向性和基础性的作用。一方面,它为所有试点专业的工程教育教学改革指出了共同的努力方向。从outcome-based的角度,“卓越计划”通用标准规定了所有试点专业工程人才培养毕业时必须达到的最低目标要求,朝着这些目标方向努力,“卓越计划”通用标准也就成为判断一项工程教育教学活动或改革是否有必要和如何实施的依据。另一方面,它能够为试点专业之间的学习、借鉴和比较提供共同的基础。“卓越计划”的进一步深入实施,需要参与高校之间、试点专业之间更多的交流、学习和取长补短。因此,不论学校类型和试点专业是否相同,都可以将同一层次“卓越计划”通用标准作为参照系对“卓越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和交流。必须指出的是,在“卓越计划”部级、省级和校级三级实施体系中,“卓越计划”通用标准不仅仅是部级“卓越计划”的通用标准,也应该是省级和校级“卓越计划”的通用标准。换句话说,在实施省级和校级“卓越计划”过程中,也必须以“卓越计划”通用标准为人才培养的最低要求,而不允许降低标准要求或制订其他标准来替代“卓越计划”通用标准。

四、“卓越计划”的专门要求

“卓越计划”的专门要求是“卓越计划”有别于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专门要求[1],主要源于《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卓越计划”专门要求不仅仅因为其水准和实现的难度均高于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关键在于其是“卓越计划”提出的工程教育教学改革获得成功所必须具备的标志性的显现。在“卓越计划”的下述各条专门要求中,贯穿着实现“卓越计划”学校标准这条主线,也就是说,“卓越计划”各条专门要求是以实现学校标准为最终目标而提出的。

(一)学校标准的制定。1.“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依据“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制订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学校标准应涵盖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现专业的办学定位、服务面向、行业背景、优势与特色。对暂时未制订出行业标准的试点专业,学校标准应以通用标准为基础,密切结合本专业所在行业对主体专业领域专门人才的要求(如工程师执业资格等),邀请专业所在行业企业的专家共同制定。

(二)课程体系和教学形式改革。2.依据学校标准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进行整合重组。将学校标准细化到可实施、可检查的程度,并具体落实到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3.着力推行研究性学习。学校和专业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开展教学方式改革,着力推行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支持学校标准的实现。

(三)教师队伍建设。4.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与专业有建设高水平专兼职工科教师队伍的总体规划和具体措施。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工程岗位工作1~2年;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对工科教师职务聘任和考核以评价工程项目设计、开发研究、产权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为主。5.参加“卓越计划”的学生在4年内,有6门专业课由具备5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主讲(原则上每个教师承担的主讲课程不超过两门)。

(四)校企联合培养。6.校企共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中心能够提供满足学生在企业学习的教育教学条件,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校企联合制定了企业培养方案,共同开发了企业学习阶段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形成长效的合作方式和联合培养模式;建立了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企业培养方案落实情况良好。7.参加“卓越计划”的学生累计有一年时间(不少于32周)在企业学习。8.毕业设计的题目来自工程实践,学生在校企双方导师指导下在企业完成。

(五)工程教育国际化。9.多种形式推进工程教育国际化。如:建立国际化的教师队伍,构建国际化的课程体系,采取国际化的教学方式,实施多模式的国际合作办学,开展国际化产学研合作教育,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营造国际化的学习环境,招收更多外国留学生来华接受工程教育等。

(六)学校支持保障。10.高校要为本校卓越计划的实施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以及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总之,上述“卓越计划”的10条专门要求是从六个方面提出的:学校标准制定;课程体系和教学形式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校企联合培养;工程教育国际化;学校支持保障。显然,“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具体内涵均是在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要求之上的,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用图3清楚地予以表现。图3还从另一方面显示了“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与工程教育认证的有机结合。

五、“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主要环节与评价结果

按照“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总体思路,“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主动提出申请。工程教育认证的“自愿申请”原则[1]要求“卓越计划”参与高校应主动提出接受“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申请。“卓越计划”参与高校申请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进行质量评价的前提是已经按照“卓越计划”专业培养方案培养出第一届学生。在此前提下具体分两种情况:①“卓越计划”试点专业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在满足工程教育认证申请要求(即属于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的认证专业领域,并已有三届毕业生的)时,同时提出接受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对“卓越计划”专门要求进行评价的申请。②“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已经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如果有效期不到3年,为了避免频繁交替的评价和认证工作,一方面使“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将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另一方面使得工程教育认证能够与“卓越计划”质量评价同步,“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质量评价的申请可以推迟到下一次接受工程教育认证的申请时一并提出;如果有效期为3年以上,离下一次工程教育认证的时间较长,为了及时发现“卓越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继续深入实施“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应及时提出仅针对“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申请。2.提交自评报告。“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申请被接受的试点专业应同时提交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和“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自评报告。仅针对“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申请被接受的试点专业只需提交“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自评报告。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与“卓越计划”专门要求自评报告二者之间是否需要各自独立还是可以有所关联主要取决于认证专家和评价专家之间的关系。如果工程教育认证专家也要承担对“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任务,那么,可以在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规范格式要求范围内,在相关的条目下尽可能地阐述和举证“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内容,对不能够在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中表达的“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其他内容,可以通过采用“卓越计划”专门要求补充报告的方式予以补充阐述和举证。如果工程教育认证专家不能够承担“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任务,需要熟悉“卓越计划”的专家评价“卓越计划”专门要求,那么,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与“卓越计划”质量评价自评报告就必须各自独立,在这种情况下,前者中的一些内容将会在在后者中重复出现,尽管如此,各自独立的自评报告能够更好地支持仅针对“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申请,此时,“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就不需要提交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3.专家现场考查。本着提高效率的原则,专家进校现场考查的程序和时间应该尽可能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排进行。在此之前,要设计好与工程教育认证尽可能相似,但又能够体现“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现场使用的各种评价表格和考查报告。设计这些表格的基本要求是重点突出、简洁明了,概念清晰、无二义性,方便填写、使用,易于统计、分析和日后保存。在现场考查过程中,既要注重工程教育认证与“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关联性,又要强调二者的差异性。二者的关联性体现在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是“卓越计划”的基本要求。二者的差异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查对象不同。工程教育认证是针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全体学生,“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只针对试点专业中参与“卓越计划”的那些学生。二是考查场地有区别。除了专业认证需要现场考查的场地外,针对“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还需要安排到以试点专业为主在企业建设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进行现场考查。三是考点不同。工程教育认证与“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价值导向的不同导致二者“查证”学校“举证”材料的方式和对待各种“证据”的态度均不同(详见本文“三(三)”),因此,应该遵循“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指导思想,在满足“卓越计划”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卓越计划”质量评价(详见本文“三(四)”)。4.质量评价结果。“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结果由两部分构成:工程教育认证结果和“卓越计划”专门要求评价结果。因此,试点专业“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结果和结论可以有以下三种情况:(1)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并达到“卓越计划”专门要求: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研究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有效期问题:一种方式是设置有效期,如设置与工程教育认证相同的有效期,即3年和6年两种,有效期过后需要重新进行“卓越计划”质量评价;另一种方式是不设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专业设置质量监控机制,如进行随机抽查,以确保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不下滑。(2)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但未达到“卓越计划”专门要求:暂不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至少需要多长时间,即几年,才允许“卓越计划”试点专业重新申请仅针对“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评价。工程教育认证允许不通过认证的专业一年后重新申请认证,但如果未达到“卓越计划”专门要求的试点专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涉及时间较长的教育教学改革问题,一年的时间显然是不够的。(3)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含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审查未通过):不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是否仍然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的规定,“评价不合格的专业要退出卓越计划”。笔者倾向于给予不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试点专业一次重新申请进行“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机会。如果采取与工程教育认证类似的处理办法,允许试点专业重新申请“卓越计划”质量评价,那么,需要确定的问题是:多长时间方可提出申请。获得评价结论不是质量评价的仅有目的,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才是质量评价的根本目标。获得不同“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结论的“卓越计划”参与高校应该认真研究分析工程教育认证和“卓越计划”专门要求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为新的起点,针对性地开展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继续深入实施“卓越计划”。(1)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试点专业将作为正式专业继续实施卓越计划。专业所在学校一方面应认真研究“卓越计划”质量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另一方面应在现有阶段性工程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面向未来,继续完善改革措施,不断提高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2)对暂不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试点专业所在学校,必须认真研究“卓越计划”质量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满足“卓越计划”专门要求上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在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果后,再次提出参加“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申请。(3)对不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试点专业所在学校,必须从满足“卓越计划”基本要求,即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入手,以“卓越计划”质量评价报告列出的问题和不足为重点,系统地反思和梳理试点专业在工程教育改革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加强与通过“卓越计划”质量评价的试点专业的交流与学习,努力在卓越工程师培养上取得突破。

六、开展“卓越计划”质量评价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

标准化工作计划第8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标准化工作,包括制定和修订林业标准,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对林业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凡下列需要统一的林业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林业标准(含标准样品)。

(一)林业技术术语,以及与林业有关的符号、代号(含代码)、图例、图标;

(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施工与作业过程中对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包括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作业及其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包括营造林生产技术要求;

(四)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荒漠资源经营、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技术要求;

(五)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调查、监测与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和方法;

(六)林业生产所需原料、材料以及林业行业特有的药品、设备、机具的技术要求;

(七)林业产品、林木种苗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和试验、检验方法以及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八)森林防火与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技术要求,森林、野生动植物检疫、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

(九)数字化林业和信息化管理技术要求和方法;

(十)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技术要求;

(十一)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规划、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十二)其他需要统一的林业技术要求。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制定林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一)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

(二)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

第五条林业国家标准、林业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一)森林食品卫生标准、用于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生长发育、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化学制品标准;

(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林业生产、狩猎场建设的安全与卫生(含劳动安全)标准,林产品生产及其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含劳动安全)标准;

(三)森林动植物检疫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

(五)林业生产、野生动植物管理需要控制的通用试验、检验方法及技术要求;

(六)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标记方法和标准;

(七)野生动物园动物饲养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八)涉及人身安全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专用设备、机具的质量标准;

(九)林业生产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标准。

上述标准以外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类型。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的,为全文强制;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的,为条文强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普及标准化知识,增强标准化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林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和修订林业标准化规章和制度;

(二)编制林业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和林业标准体系框架;

(三)组织拟订林业国家标准;

(四)组织制定、审批、林业行业标准;

(五)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并对林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林业标准化示范工作;

(七)根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建立林业行业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机构,开展林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工作;

(八)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林业行业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参加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负责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标准化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办法;

(二)编制林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拟订林业地方标准;

(四)组织开展林业标准化人员培训;

(五)组织实施林业标准并监督检查;

(六)组织、指导林业标准化示范工作;

(七)指导下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国家统一规划组建的全国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专门从事林业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在林业专业范围内开展标准化技术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专业标准体系表;

(二)提出本专业拟订或者修订的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行业标准的规划以及年度计划项目的建议;

(三)协助组织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拟订、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四)承担相应的国际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

(五)审查上报本专业的标准草案,对标准草案提出审查结论意见并对标准涉及的技术问题负责;

(六)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委托,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工作中承担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的评价工作,以及本专业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七)开展本专业标准宣传、贯彻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全国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有行政管理机构的科技管理人员参加。

国家林业局根据需要确定的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参照全国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工作。

第三章林业标准的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林业国家标准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

林业行业标准计划按照以下规定编制:

(一)国家林业局按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编制原则和要求,根据林业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编制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原则和要求;

(二)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应当在林业标准体系框架内,根据林业建设实际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和个人的意见,提出林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建议报国家林业局;

(三)国家林业局经汇总、审查、协调后,批准下达林业行业标准项目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对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作规定的或者规定不全的技术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编制林业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建议。

第十三条没有林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已有规定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上述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第十四条先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的林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正式后,应当作相应的修改或者终止执行。但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除外。

第十五条林业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对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已经下达的林业标准项目项目进行调整:

(一)确属急需的林业标准项目可以申请增补;

(二)确属特殊情况,对林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标准内容、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等,可以申请调整;

(三)确属不宜制定林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应当申请撤销。

第十七条需要调整的林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由起草单位填写林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报国家林业局,经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调整的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由起草单位填写林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调整的林业标准计划项目未获批准时,应当按照原定计划执行。

第四章林业标准的制定

第十八条国家林业局主管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林业标准计划与林业标准计划项目起草单位签订林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

第十九条全国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下达的林业标准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林业标准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起草单位按计划完成任务。

第二十条起草单位应当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标准起草小组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编制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承担的工作;

(二)标准的编制原则和标准的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修订标准时的新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的对比情况;

(三)主要试验或者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结论,预期的经济效益;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五)与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作为强制性标准或者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对需要有标准样品对照的林业标准,应当在审定标准前制备出相应的标准样品。

第二十一条起草单位应当征求生产、管理、科研、检验、质量监督、经销、使用等单位及大专院校对林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林业标准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第二十二条起草单位应当根据征集的意见对林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提出林业标准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及其它附件送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审查。

第二十三条林业标准送审稿由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审查;未成立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国家林业局或者其委托的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的规定组织审查。

第二十四条国家林业局或者其委托的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林业标准审查时,应当有生产、设计、管理、科研、质量监督、检验、经销、使用等单位及大专院校的代表参加,其中使用方面的代表不应少于参加审查人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林业标准的审查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具体审查方式由组织者决定。对技术、经济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林业标准应当采用会议审查。

采用会议审查,组织者应当在会议前一个月将林业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采用函审,组织者应当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和上述文件及林业标准送审稿函审单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标准的起草人不能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者的四分之一。会议审查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函审,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回函同意为通过。会议代表出席率及函审回函率不足三分之二时,应当重新组织审定。

会议审查,应当由组织者写出会议纪要,并附具参加审查会议的人员名单。函审应当写出函审结论,并附函审单。

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审查会审查情况,内容包括对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至(十)项内容的评定结论。

第二十六条起草单位应当根据审查会或者函审专家的意见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下列林业标准报批材料,报送相应专业的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一)林业标准审报单;

(二)标准报批稿;

(三)标准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四)审查会会议纪要和会议代表名单,或者函审单和函审结论;

(五)意见汇总处理表及其对应标准草案;

(六)被采用的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原文(复印件)和译文;

(七)符合印刷、制版要求的插图与附图;

(八)含标准报批稿和编制说明的软盘。

前款规定的报批材料,(一)至(五)项的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国家标准一式6份,行业标准一式4份,(六)、(七)、(八)项的材料各1份。

第二十七条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收到林业标准报批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报批条件的林业标准报批稿,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林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应当填写林业标准报批签署单后,报国家林业局。

第二十八条林业标准的修改按照本章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林业标准的审批与

第二十九条林业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

林业行业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审批、编号、,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林业地方标准由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备案。

企业标准的编号、审批、由企业自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第三十条制定林业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应当按照标准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归档。

第六章林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有关规定开展林业标准化示范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林业建设工程应当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验收。

第三十三条林业标准后,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科研、生产管理的需要组织培训,贯彻实施。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按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应标注所执行标准的编号。

第三十五条企业新产品的设计和鉴定,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均应当按有关标准或者参照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审查。

第三十六条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效益的林业标准,可以按照规定申报科技奖励。

第七章林业标准复审

第三十七条林业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

林业标准的复审由国家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

林业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指导性技术文件三年内必须复审,以决定其继续有效、转化为标准或者撤销。

第三十八条林业标准复审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确认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动顺序号和年号。当标准再版时,在标准封面的标准编号下注明"XXXX年确认有效"字样。

(二)需要修订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计划。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只把年号改为修订年号。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林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除本办法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