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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教师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11 23:14:07

中小教师论文

中小教师论文第1篇

关键词: 小学语文 课堂导学 教师导向

以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为目的,“学案导学”教学模式已成为当下课堂教学的常态,通过教师的导和学生积极主动的学,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把新课改倡导的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和参考式教学模式融为一体,获得理想的教学效果,而在这一模式中,语文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启发与小结、辅导与提高、检查与督促、组织与管理及因材施教等方面。笔者就“学案导学”实施过程中如何发挥教师的导向作用谈谈体会。

一、“导”有目标

为避免课堂中学生漫无边际地探究、讨论、发问等乱撞乱闯现象,教师应准确把握本课堂的教学目标设计导学案。如果脱离教学目标,课堂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虽然看上去学生个个主动参与,但没有实效。

概括地讲,语文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听、说、读、写、思、创等综合能力,这些目标分散在各单元、各篇课文教学之中。教学中教师要因材施教,相应地调整教学目标,该多读的要多读、该多说的要多说、该多想的要想,侧重点应有所不同。由于学生认知水平参差不齐,常会出现课堂活动中实现了学习目标的现象,这时教师要“扶”一把,把学生引到具体教学目标中,这样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彰显教师的主导作用。

二、“导”有层次

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课文时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从课文内容出发,有层次地引导学生理解课文内容。切不可不考虑学生实际,而一下拔得太高,造成学生理解有难度,使学生丧失学习的主动性,更说不上自主探究。“导”的层次性至关重要,如在以说为主的课堂中,可分以下几个层次:1.初读课文,感知课文内容。2.再读课文,理清文章条理。3.精读课文,理解文章内容。4.领悟思想意义。5.回读课文,总结升华提高。通过有层次地引导,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学生学习时不会有吃力的感觉,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更有利于学习目标的顺利实现,从而保证每个学生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

三、“导”有方法

“学案导学”中“导”的目的是为学生完成“学案”服务的。学生参与学习的主动程度往往取决于教师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在引导时有一定的方法、手段。根据不同类型课文、不同学生、不同教学环境,采用形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真正做到善“导”。如在教学《我的战友》时,学生就课文中所述的故事提出质疑:既然烈火烧身,那为什么身上的弹药不爆炸?此时笔者及时表扬这位学生可贵的思维品质,并引导全班学生进行讨论,营造质疑探究的氛围,为学生发挥主体作用搭建舞台。接着,笔者随机引导学生读文、解疑,再质疑、读文、解疑。通过这样一层一层的质疑活动,整个课堂显得生动活泼,学生学得愉快,笔者教得轻松,这得益于笔者引导方法合理有效。否则,教师对这位学生的质疑不予理睬或搪塞置之,就会挫伤学生创新思维的积极性。新课堂改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何尝不需要创新精神呢?

四、“导”有学法

小学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注意学习方法的引导,使学生对“学案”的实施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教师教方法转变到引导学生探索学习方法。如《鸟的天堂》中第二段讲榕树的大和美,第三段讲鸟的多和欢,在结构和表述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在教学第二段时,笔者先让学生自由读课文,了解作者的观察顺序,再找出榕树的特点,引导学生品析重点词句。然后借助多媒体课件深入理解每句话的意思,展开想象。再通过朗读体会作者的感情,了解该段的主要写作方法。通过这样一系列学习活动,引导学生归纳出以下几点学习方法:1.自读课文,了解顺序;2.抓住特点,品析词句;3.图文结合,展开想象;4.体会感情,明晰写法。在学习第三段时,笔者并不是简单要求学生机械地按以上几步进行,而是激励学生在此基础上创造出新的读书方法,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五、“导”有评价

中小教师论文第2篇

[关键词]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现实;期望

自20世纪末以来,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已成为教育管理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教师参与学校管理是学校实施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它具有提高学校管理的效能、降低决策风险、优化学校组织的文化氛围、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提高学校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彼得·德鲁克(Drucker,P.)认为:“正确的管理需要从大量正反不同的意见中产生,有效的管理往往是以对立意见的冲突、不同观点的争论和不同的判断为基础的,而不是从异口同声中产生的。”[1]美国教育家杜威也指出:“民主的原则要求每一个教师能够通过某种有规则和有机的方式,直接或通过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参与形成他所在学校的管理目的、方法和内容的过程中去。”[2]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教育管理部门为教师参与学校管理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且不少学校也在尝试进行“民主管理”“自下而上管理”等模式,但由于现实中学校管理权主要集中在校长或以校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手中,他们对于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价值和意义缺乏深刻认识,因而在我国中小学的管理实践中,广大教师很少有机会参与学校管理或决策过程,即便让教师参与,也存在形式化、走过场等问题。虽然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法定的一项政治制度,是教师行使民利的基本途径,但大多数教师认为教代会“形存实亡”,[3]充其量也只是健全学校机构、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或“空架子”,不仅其义务不明确、不具体,且责任仅限于对领导负责,教师参与仅仅是象征性的。[4]

就目前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研究状况而言,研究主要集中在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意义、价值、内容、范围及评价等方面,对教师实际参与学校管理的状况、程度以及教师期望参与的状况、程度等缺乏深入地探讨。为此,本研究在对国内外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法,辅之以访谈法,以北京市某区九所中小学的全体教师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实际和期望两种状态下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状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调研和分析。本研究内容包括:第一,教师实际参与学校管理的状况、教师期望参与学校管理的状况;第二,教师实际参与与期望参与的差异及存在问题;第三,不同类型学校教师实际参与与期望参与的差异;第四,不同人口背景(性别、年龄、学历等)的教师实际与期望参与的差异;最后,对教师参与学校管理提出了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本研究在初步接触研究对象的基础上,首先开发了相关的问卷和访谈提纲,在对问卷进行小范围试测并检验其信度和效度之后,于2009年2-4月选取了北京市某区的三所完全高中、三所完全初中、三所小学,共计九所中小学的全体教师,共390名。发放问卷390份,收回352份,回收率为90.3%。其中:有效问卷322份,占91.5%;无效问卷30份,占8.5%。全部数据采用了SPSS13.0进行了处理,并进行了T—test检验。问卷处理结束后,本研究又进行了相关的访谈。

一、教师在行政事务方面的实际参与、期望参与

我们从表1比较可以看出:在学校行政事务方面,实际状况“不参与”的居多,而在期望参与方面,以“教师参与共同讨论”居多。对于一般的行政事务,如学校招生录取、课程表和日常安排表编排、学校班级的编排等事项,无论是实际还是期望,大多数教师都认为“不参与”。

对于关系到学校整体发展的重大问题,如学校目标和发展计划的制订、校园规划等事项,实际状况“不参与”(分别为42,9%、27,3%),“参与提供意见”(分别为45.3%、30.4%);而教师则期望“参与共同讨论”(分别为50.0%、44.4%)以及“参与团体表决”(分别为32.9%、26.7%)。可见,教师在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希望能有更多的参与。

对于教学方面的有关问题,如学校校本课程的设置,教师的实际状况是“不参与”和“参与提供意见”分别为25.8%和36.0%,而期望“参与讨论”和“参与团体表决”为52.2%和24.8%。

对于与教师个人权益有关的问题,如:教师任教科目和班级的安排、教师兼任行政工作以及班主任的安排等,实际状况是“不参与”(分别为57,1%、64.0%、51.6%;而期望“参与共同讨论”居多,其余依次是“参与提供意见”和“参与团体表决”。

二、教师在教学事务方面的实际参与、期望参与

我们通过表2可以看出,对于教学和学生有关的问题,如科研与学术交流活动、校内考试、学校召开教学会讨论各科教材教法的改进、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学生奖惩辅导办法、学生课间活动或团体活动等事项,教师的实际状况是“参与提供意见”“参与共同讨论”“被授权自行管理”三种情况大致呈均衡状态。而就上述事务,教师的期望是,首先“参与共同讨论”,次之“参与团体表决”或“被授权自行管理”。

教师在教学方面的实际参与程度虽然比其他领域较高,但就教师的本意而言,此方面的参与还远远不够。对于涉及教师个人权益和评价方面,如职称评定、进修聘任、优秀教师的评选与推荐以及教育教学质量评定等,实际状况以“教师不参与”为主,其次是“教师参与提供意见”和“教师参与共同讨论”。但是,教师期望“参与共同讨论”与“参与团体表决”。

三、教师在后勤事务方面的实际参与、期望参与

由表3可以看出,对于涉及教师个人权益以及与教学相关的事项,教师实际参与的层次虽然比其他事项要高、且多样化,但仍未达到教师的期望或需求。而在其他事项上,教师也期望“参与共同讨论”或“参与团体表决”。教师在后勤事务方面,凡涉及教师个人权益和教学相关问题,如教师分房、奖金和医疗等福利,实际状况是“不参与”占31.7%,“参与共同讨论”占31.1%,“参与团体表决”占27.0%。教学设备添置和书刊购置,实际状况是“不参与”占15.5%,“参与提供意见”占40.1%,“参与共同讨论”占38.2%。对于后勤事务中的其他事项,实际状况以“教师不参与”比例最高,约占80%左右,而教师期望则以“参与共同讨论”或“参与团体表决”为主。从上述统计来看,涉及与教师教学专业有关的事项,教师实际参与程度最高,其次是涉及教师个人权益的有关事项,尽管如此,上述教师实际参与的程度都远未满足教师的期望。

四、不同人口变量的教师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的差异

根据数据处理及访谈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总体而言,教师实际参与学校管理的程度明显低于教师的期望,两者存在显著差异。教师实际参与学校管理的状况,主要以“不参与”和“参与提供意见”居多,而教师期望则以“参与共同讨论”和“参与团体表决”为主。在学校的教学、行政和后勤三个维度上,教师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平均得分最高的是教学事务,在涉及与教师教学和教师个人权益有关的行政和后勤事务维度,教师的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程度要高于其他事务。

第二,经数据处理发现,不同性别教师在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方面存在差异。无论是实际参与还是期望参与,男教师均高于女教师,而男女教师的实际参与没有显著性差异,均偏向于“参与提供意见”;男女教师在期望参与方面也没有显著性差异,均偏向于“参与共同讨论”。

第三,从研究结果上看,不同年龄段教师的期望参与没有显著性差异。从各个年龄段和总体的平均数来看,均以“参与共同讨论”为主。而教师实际参与因年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年龄在21-30岁的教师和41-50岁、51岁以上的教师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就教学事项的实际参与而言,年龄在21-30岁的教师参与程度明显高于41-50岁、51岁以上的教师。

第四,本研究将教师的学历分为:中师、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不同学历的教师在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方面没有显著性差异,实际参与偏向于“参与提供意见”,期望参与以“参与共同讨论”为主。

第五,本研究将学校类型分为小学、完全初中和完全高中。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师在实际参与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参与方式均偏向于“参与提供意见”。而对于期望参与而言,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师则存在明显差异。如:在行政事务方面,高中教师的期望参与程度要明显高于初中和小学教师,参与方式偏向于“参与共同讨论”;在教学事务方面,高中教师的期望参与程度也明显高于初中和小学教师,参与方式偏向于“参与团体表决”;但在后勤事务方面,高中教师的期望程度明显低于初中和小学教师,参与方式以“参与共同讨论”为主。

第六,本研究将学校的历史,分为:10年以下、11-30年、31-50年和51年以上四类。不同校史的教师在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就实际参与来说,校史为51年以上的教师无论是在教学、行政、后勤事务各方面实际参与程度明显高于校史10年以下、11-30年、31-50年学校的教师。就期望参与而言,在教学、行政、后勤事务各方面校史为31-50年的教师,期望程度明显高于其他,其余由高到低,依次是校史11-30年、51年以上、10年以下学校的教师。五、分析及建议

(一)教师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存在差异的原因

研究显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参与程度总体偏低、类型单一,教师的实际参与多数表现为象征性、形式上的参与,而教师对教学、行政和后勤事务的期望参与程度较高。在教学、行政和后勤三个维度上,教师在教学事项的参与程度最高;而在行政和后勤方面,凡涉及与教师专业和个人权益有关的事项,教师的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程度均高于其他事项。美国学者穆尔(Mule,z.)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5]究其原因,一是就教师自身来看,教师更多地希望通过参与教学,让自己获得专业成长、实现自我价值。同时伴随新课程改革政府及社会公众对学校质量日益重视和新课程改革的深入,教师已不再满足于最基本的物质需要,而更多关注自我能力的提升。二是从学校管理者来看,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学校管理者只有赋予教师更多的教学自,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素质提高的同时,提升教学质量。就学校行政、后勤事务而言,大多数教师的实际参与程度偏低,根据本研究的访谈,其原因可概括为:第一,学校管理者的民主管理理念滞后,素质有待提高。有关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如美国学者夏福尔(Shaffer)发现校长越认同教师的专业地位,教师参与管理的程度就越高;英国学者安布罗斯(Ambrose)和海勒(Heller)的研究也表明校长的权威人格、体恤程度是影响教师参与的重要因素;法国学者威斯(Weiss)指出教师若按其希望参与管理,其工作满足度会相对提高。[6]第二,教师参与管理的水平有限、技能较低。伴随我国教育管理民主化的进程,尽管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教师参与管理的知识、途径、技能等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有研究表明,三分之一多的教师认为自己缺乏参与管理的知识和技能。[7]第三,时间上的限制。由于学校事务繁多、教师工作量又大,因此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看来,对于与教学、教师个人权益关系不密切的管理事务,最好不让教师参与,而是由管理者作出决策后再征求教师的意见。

(二)影响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因素分析

第一,年龄因素。赫塞(Hersy,H.)和布兰查德(Blanchard,K.)的情景领导理论认为,管理的有效性是通过选择恰当的管理方式来实现的,而选择的依据是下属的成熟度。成熟度是指个体能够并愿意完成某项具体任务的程度,包括工作成熟度和心理成熟度。[8]21-30岁的教师正处于角色转变和适应期,其工作成熟度和心理成熟度都较低,他们需要学习和参加与教学有关的活动,更关注教学事务,而对于行政和后勤事务则关注的较少。41岁以上的教师,处于事业的稳定期,其工作成熟度和心理成熟度都较高,因而他们不像21-30岁的教师那样在教学方面投入过多的精力,而是既关注教学事务,也关注行政和后勤方面的事务。

第二,学校类型因素。高中教师在教学事务上的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程度均高于小学和初中教师,原因主要是高中教师承受着巨大的高考压力,学生成绩好坏、升学率的高低是衡量教师教学业绩的重要指标。同理,初中教师在教学事务上的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程度也高于小学教师。

第三,校史因素。校史越悠久的学校,教师在学校事务上的实际参与和期望参与程度都相对较高,因为这些学校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其学校组织文化已基本形成,并已成为全校教师认同和遵循的价值观念及行为方式。

(三)对学校管理的若干建议

要有效进行学校管理、优化学校的组织氛围、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就必须改善学校的管理方式,提升教师的参与能力和水平。

第一,树立真正尊重教师的管理理念。尊重教师,其实质就是要重视和培养教师的参与意识和创造能力,使教师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教师参与管理,可以激发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提升自我价值和工作效率,同时教师参与也将增加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可信度,增强教师对学校发展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使教师的个人发展与学校整体发展密切联系起来,进而提升教师的工作使命感和成就感。

第二,要提升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程度和水平,还需要为教师搭建平台、寻找途径。美国学校管理比较成功的学校,大部分都设有由教师领导的委员会,让教师共同参与协商,决定学校政策。由教师领导的委员会通常有:资深领导团体,成员大部分为资深教师;课程委员会,提供校长及校务会议有关课程方面的建议;行政管理委员会,提供校长及校务会议有关行政管理与人力资源方面的建议;学习领域委员会,提供教师在各学习领域所需的专业协助,此委员会也必须向课程与管理委员会提供建议。只有让教师多渠道地进行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教师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参与能力和水平。

第三,让教师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学校管理者还需考虑三个因素,即:“教师可利用的时间和他们可能接触的各种资源、信息”“教师的切身利益和他们应优先考虑的事项”“教师对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心理认可区及应承担的基本义务”。美国学者道森(Dawson,J.)指出,管理者必须同时考虑到这三个因素,以使教师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有所提升。但在现实的学校管理中,三因素常常被忽视。本研究的访谈也表明,使用教师的非教学时间会带来不少缺陷。所以,学校管理者在考虑教师参与时,应给教师预留机动时间。对于教师切身利益或对他们而言需要优先考虑的事项,学校管理者也应关注该事务与教师的相关程度,否则教师将会有“被利用”之感。对于行政事务,学校管理者应考虑到教师的心理认可区及教师应承担的基本义务,既使教师有所参与、畅所欲言,又不损害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有效性。

第四,发挥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和教师委员会的作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曾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学校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应有学校行政领导人、党、团、队、工会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参加,由校长主持,形成制度,定期商讨研究学校的各项工作,成为学校的管理机构。旧学校重大的人事、财务、利益分配、发展规划制定等,最终都要经校务委员会作出决定。而教代会和教师委员会的作用是:定时了解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明确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与学校领导沟通信息;定期向学校领导咨询学校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定期评价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代表教职工有针对性地研究学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向学校领导提出建议等。同时,建议设立网络意见箱制度。网络意见箱是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一条便捷途径,不受时间限制、不记名,可以避免面对面交谈中可能出现的尴尬或不愉快。

[参考文献]

[1]IANMACPHERSON,ROSSBROOKER.PositioningStake—hddeminCurriculumLeadership:howcanteachereducatorsworkwithteacherstodiscoverandcreatetheirplace?[J],Asia—PacificJournalofTeacherEducation,2000,28(1):128—149

[2]陈如平,杜威论民主的教育管理叫,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1(1):58—62

[3]余秀琴,民主与法制视野内的中小学教代会制度[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03,

[4]张志峰,从教师视角看校长负责制:对G市6所公立学校的问卷调查与分析研究[J],中小学管理,2006(5):3—8

[5]REACD,MUNNP,MCAVOYLIBAILYL,ARNOTTO,ADLERM.DeveleingtheManagementofSchodsinBfitam[J]EdncatmnalAdmnistrationQuarterly,1997,33(2):43-50

[6]秦梦群,教育行政理论与应用[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8:356

中小教师论文第3篇

论文摘要:教师与政府问的行政法律关系是固有的,这源于国家在行使教育公共权力中对教育人力资源控制的需要。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的自然属性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在社会属性上是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特殊公职系列人员。因此,公立中小学校的教师处于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属于公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

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法定条件和权利。不同国家教师的法律地位的确定和调整取决于各国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隶属法系、法律传统以及学校教育机构的性质。本文采用法理学和比较的方法,首先探讨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和政府的关系,然后分析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最后推理出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一、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和政府的关系

从公立学校教师自身职业的特点看,教师职业的产生和职业定位与国家的教育控制权和学校教育的制度化密切相关,它是伴随着教育权力主体的转移、教育纳人到国家权力视野和教育由私人事务向公共事务的演变而逐渐形成的。

教育发展史和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研究表明,教育这种“超生物遗传方式”最早在原始社会产生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儿童的教育,主要是年长者的一种道德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家庭形态、内涵的日趋完善,家庭的教育权利和义务成为文明社会普遍存在并保护的“第一教育权”,至今我国宪法仍然保护这种天然的教育权。进人阶级社会后。国家开始涉及教育领域,但是这时教育仍然主要是一种社会活动,国家对教育的影响和控制一般是采用间接的手段,如采用科举选士等人事选拔方式。近代公共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促使国家教育权的真正出现。各国普遍建立了义务性的国民教育制度,国家教育权普遍强化,并成为现代教育权的主体,各国都设立教育行政机构代表国家承担举办和管理教育的职责。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从建立一开始就把教育视为无产阶级国家的职责。

国家行使教育公共权力,保障义务性的国民教育制度,实现国家教育目标的主要基础之一,就是国家对教育过程中需要的人力资源的控制,其中包括对教育者的控制。因此,建立师范教育体系、培养受过专业训练的教育者,对于国家教育权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即国家通过培养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师队伍来保证并不断扩大国家教育权的实施,同时确保国家教育目标的实现。鉴于公立学校教师在实现教育的国家责任中的重要意义,许多国家都把教师纳人到国家公务系统,或者虽然不是公务员但是享受公务员同等的待遇。可见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和政府之间构成教育行政法律关系。

政府与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历来就是存在的,这种关系源于教师职业的产生和特点,是固有的、不可改变的。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教育法律规定对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实施资格考试、招聘录用、培养和培训、考核与评定、职务晋升与奖励等行政管理活动。教师必须服从这种管理,在涉及到教育教学事务时二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是法律规定的。当然,政府与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之间的这种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各自的权利义务要求和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教师仍是“国家干部”身份,教育行政机关掌有教师管理的绝对权力,教师则有绝对服从的义务。教育行政机关对教师的任免、奖惩等仅适用于内部人事管理的权利义务体系。实际上二者构成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类似于传统上大陆法系的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

1986年2月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之后,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开始改革教师的“国家干部”身份。虽然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具有公职身份,但他不是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行政级别系列的公务员。教师作为行政相对人与教育行政机关发生法律关系时,不具备内部管理权利义务的一些特定的形式,如命令权力和服从义务不像以前那样具有职位层级性。教育行政机关在实施教师资格证书的行政许可行为、罚款或取消教师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行为时,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否则教师就可以以侵犯其程序权利为由通过司法机关以行政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同时,教育行政机关或其所属公务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过错行为,侵犯教师权益,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的,教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二、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属性的分析

1.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的自然属性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教师职业的自然属性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公立中小学校的教师也不例外。我国学校内部主要存在三种岗位,分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从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趋势来看,在当代中国社会转轨的过程中,学校教育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从业方式也处于急剧变化之中,教师专业化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议题。l966年l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会议发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明确指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专门职业,教师职业是“建立在有关学科基础之上的一种专门性强的社会职业,必须是经过专业训练,长期研究,获得并保持专门知识和特殊技术,承担着对学生和社会进步的责任,有高度责任感的人,才能适宜教师职业”。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不断努力推进教师专业化的进程,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崛起,教师职业进入G0ds0n所称的“恪守原则的职业精神”时代。在传统的工业社会中,教师可以以稳定的国家公务员或者是白谋职业、自立发展的合同工的身份存在。但在依靠知识和信息技术的时代,教师已经不应是市场化公民社会中“瘦身”政府的人和企业式的服务提供者。“新的教师职业不能只成为技术性工作,为了实现教育标准化和追求考试成绩只关注教学技术而忽视教育目的,工作强度无限增大,就像私立部门的雇佣员工那样;也不能固守原来僵化、不鼓励创新的教师公务员管理模式。”教师(包括其他专业)需要接受“市场的冲击和重塑政府的更强的控制和监督”,教师将由一种熟练职业转为专业运作方式,这会使教师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发生改变。一些国家在教育私营化和分权化政策的冲击下,公共部门的雇佣模式开始转向一种合同雇佣关系,赋予学校更大的人事管理权。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领域,教师由与国家、政府结成服务关系转变为合同关系,教师的工作条件受私法下雇佣合同的调整,教师的义务可以由作为法律雇主的学校与教师在个体或集体的基础上双边协商决定。在公立中小学校教育领域,教师的权利和教师劳工关系在几股力量的冲击下被重新塑造,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受到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影响,“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一特征受到法律保护。基于此特征,中小学教师的公务员身份被取消,私法的契约精神越来越多地渗入到教师管理领域,影响着教师的法律地位和从业方式,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的法律关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2.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社会属性在于提供公共服务,属于公职系列

公职人员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员,二是在政府机构中和各类事业单位中工作的、非公务员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公立学校教师职业从属于公职系列,“起源于现代国家把普及义务教育视为国家的事业和把对它的管理当作政府行为,从而用国税收入支付教育公务员——教师的工资,由他们执掌这一国家事业和完成这一政府行为”。因此,从法理上讲,公立学校教师既不是分文不取的义务劳动者,也不是由私人机构付酬的劳动者,而是由国家付薪并确保各种福利待遇的、从事特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公职人员。可以说,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本身必然使其从属于公职系列,尤其是在基础教育阶段,教师职业的公职性尤为突出。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市场、社会和教育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教育的社会性质也发生了改变。学校自主管理权的扩大,使教师多采取合同形式从业,但并不等于否定教师的公职身份,而是根据时展赋予教师职业新的含义,即在传统的模式上融人能力、绩效、竞争等具有市场色彩的因素,以提高公立教育质量和建立现代化的教师管理制度。我国白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任用制度摒弃了“国家干部”身份时的行政任命制,转变为教师职务聘任制。其目的在于改变教师的单位所有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以适应教育领域日趋激烈的竞争,促进教育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最终提高教育质量。对于改革引起的教师法律身份的变化,在理论逻辑上,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仍是由国家付薪并确保各种福利待遇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这就意味着“教师与国家之间事实上是种‘雇佣’关系,教师应当是国家代表者,在教育活动中必须体现国家意志”。从现实来看,由于教师资格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工作场所是国家举办的学校,他们的工资收入、福利等由国家财政负担、职务由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聘任,因此,教师仍是国家公职人员。从长远来看,我国政府职能的转换、市场经济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会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在这段时期内,教育处在由国家独揽的事业向“第三部门”的逐渐转变中,市场和计划两种资源配置机制在教育领域内渗入的程度也处于过渡阶段中,两种力量谁占主导地位尚未形成最后格局。在这种情况下,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家的行政公共权力仍会在教育领域内占主导地位。尤其在义务教育领域,因为它受市场的影响比较小,也是国家法定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所以国家对义务教育的控制地位不容动摇。在每个公民都必须接受教育的意义上,政府要保证这种服务事实上被提供,而且要达到政府认为满意的标准。只要国家仍对基础教育负主要责任,为了实现国家的教育目标不放弃对基础教育的控制,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的公务性质就不会被取消。教师聘任制并不必然改变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与国家的公务关系,公立中小学校教师工资仍由国家负担,教师职业仍可以享有社会公费医疗、保险福利待遇以及职业的稳定性等公务员特性。这也是保证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职业具有吸引力、确保教师待遇、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教的关键举措。

三、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分析

l、国外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各国都把教育看作是国家兴办的公共事业,教师受国家委托执行国家意志,按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培养目标教育下一代,执行的是国家公务,因此,各国都把教师定位于公务员或者公务雇员。法、德、日三国,明确规定公民在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获得教师职位后,其身份就是国家(或地方)公务员,纳入国家公务员行政管理系统中,适用本国的公务员法,或根据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而专门制定的教育公务员法。日本文部省认为,教师人事政策的管理和操作问题,只能由教育行政机构决定,地方公务员法禁止教师与地方教育机构进行集体谈判。德、法两国,国家立法机关确定教师的雇佣条件,政府和教师协会无权就此签署集体谈判合同,罢工为非法,要受到法律惩罚。英、美两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不是国家公务员,而是国家的公务雇员(PublicEmpl0yee),由公立学校的责任团体(地方教育委员会或地方教育当局)采取雇佣合同的形式与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教师的雇佣和解雇不适用于一般的劳工关系法,也不适用于国家公务法律条款,而是由仅适用于学校雇员的法律明确规定。与其他一般雇佣关系相比,公立学校教师的雇佣合同也受到限制,尤其是在集体谈判、罢工、教学责任等方面限制更加严格。英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教师的教学责任由合同约定改为由国家教育和科学部立法详细规定,教师不再是基于合同向雇主提供服务,而是基于法规提供教育服务。美国公立学校教师的雇佣条件很多都由法律规定,对在公务雇佣领域能否集体谈判仍有争议。一般认为,集体谈判并不是维持公立学校的必要手段,因为学区作为民选的负责公立学校管理的团体,不能向雇员组织妥协或违法授权,但学区可以与地方教师组织就学区有自由处置权的事项,如工作时间、工资、纪律措施、解雇的方式和工作条件等进行协商。

2.我国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

我国1993年才颁布《教师法》,开始以法律手段解决有关教师的法律问题。该法对我国的教师地位、权利、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并为确保教师的法律地位,使其责任和义务得以履行、权利得以实现,提出了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聘任制度、培养和培训制度、考核制度等。但现有法律仍有明显缺陷:第一,对教师法律地位的规定相当笼统,不能很好地运用于法律实践。比如,法律规定我国中小学校教师是专业人员,但到底是什么样的专业人员却不明确,所以教师的法律主体地位并没有真正确立,教师的地位依然不高。第二,对教师法律地位的保障缺乏严格的规定,以至于在实践过程中,既不能保证教师有效地履行职责,又不能很好地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做到以法对教师进行管理。所以,有必要运用法律把公立中小学校教师规定为属于公职系列的专业人员,并参照公职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法律具体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救济措施,规定政府、学校、司法部门在公立中小学校教师管理方面的法定职责,从而确保公立中小学校教师法律地位的确定和实现。具体地说,我国教师既不同于国家公务员,也不同于自由职业者,而是一种为国家和社会公益事业工作的专业人员,即教师是一种特殊的专业技术人员,他的特殊性在于他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并且从属于公职系列。超级秘书网

中小教师论文第4篇

论文摘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教学改革的需要。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实效性关乎教育技术能否切实、持续地发挥支持教学改革的作用。就教育技术培训实效性的问题,粗浅地分析影响培训实效性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需要建构支持教育技术能力持续有效发展的模式。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教育部师范司于2005年启动了“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目前,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第一轮已基本完成。但培训的实效性如何,这是最值得关心的问题,也是必须重视的问题。

1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后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很多地区在完成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后,就很少再去关注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实际发展状况。其中似乎有着这么一条大家共同默认的假设:教师在拿到培训合格证后,他就已经获得了教育技术能力,从此就可以独立行事了。这种假设如果成真,那可真的让人兴奋。但对培训后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实际运用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解之后,发现情况并不是那么理想化。最严重的一种情况是,少部分教师参加完培训拿到合格证后依然是重归故道,没有尝试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改进教学。这其中固然有教师的态度问题(有些教师从一开始参加培训就带有强烈的功利心理),但重要的是如何才能尽量避免此种问题的发生。另一种情况则较为普遍,教师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培训所学解决具体问题,遇到很多困难,包括技术支持方面的、设备设施方面的、学校管理策略方面的,等等。很多教师在技术整合教学的实践中,还停留在浅层次的整合上,“电灌”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情况给出一个提示:“培训”还不能算圆满结束。同时也揭示了一个问题:教师应用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所学应得到有效支持,以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发展的实效性。

培训迁移理论也认为,培训不是受训者单纯地在培训过程中学习获得知识的过程,它还包括受训者在迁移情境中运用这些知识、技能的过程。培训迁移不仅发生在培训后的短时间内,更关注受训者怎样才能在长时间内持续地使用所学。由此看来,培训之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从培训角度看问题存在的原因

当前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主要是采取分期、分批的集中式培训。优点是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较高的效率,有利于系统地传授教育技术的知识,革新人们的教育观念;具有教育主管部门强制参与的性质,可引起人们对教育技术的普遍重视等。这对于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发展的起步阶段是很有价值的。但培训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

2.1持续时间短。一个培训周期一般是一个星期左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培训者希望培训能带给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有效提升,受训教师也期望培训能提高自己运用教育技术解决教学问题的能力,但实际上能力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得到较大提高是很困难的。教育技术能力的发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教师不断地实践、反思、再实践,才能逐步提高。短期培训的结果主要是,使教师对教育技术的认识得到提高、观念有所触动、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得到训练,但教师技术整合教学的能力难以得到切实、根本的发展。教师回到工作岗位上后,还难以针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效运用教育技术来解决,从而易导致学而不用,用而不活,最终难以坚持。如此,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持续发展就成了问题。

2.2批量化生产。集中式培训虽有规模效应,但缺乏针对性。一大批学员集中到一起接受培训常常会使培训工作从学员的一般情况着手,而参加培训的教师既有年龄的差别、学科的差别,还有学习能力和经验丰富程度的差别以及对培训的需求差别,这些都是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发展的基础和影响因素。而集中式的培训却难以照顾周全,因此也难以使每个个体都得到充分发展。如何使教师从自己的需要出发,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建设自己的教育技术能力,这是个现实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2.3脱离教师工作实际情境。培训是去情境化的或者拟情境化的。讲授为主的培训方式几乎完全脱离了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境,类似学科教学式的,讲授内容多是理论、程式和规则。案例教学关注到理论结合实际,但它所教授的是一般过程和方法,也很难顾及不同学科、不同内容、不同学生等的教学实际。事实证明,教师在学完这些知识以后,回到工作中还是难以有效运用所学知识,知识的迁移和转化遇到困难。

2.4考核倚重培训结果。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需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以证明达到了培训目标;合格率的高低也常常是评估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这就使得考核非常看重培训结果。相当部分的教师把追求合格证作为参训的目的。这种带有浓重的应试教育色彩的学习评价,对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切实、持续、有效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5教师需额外付出时间和精力。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平时工作都很忙,教学任务重,压力大,再让他们腾出时间专门来参加培训,势必增加他们的负担。如此,要想通过将短期集中式培训常规化,来解决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持续发展的问题,也是不切合实际的。

2.6淡化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各个环节中都是没有学生参与的,这就很容易导致培训从教师的教入手,而从根本上来说学生的发展才是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发展的中心和依据,忽视了学生发展的最终目的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发展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学生发展既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中心,也是检测教师专业发展效果的根本依据;既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源,也是教师专业发展有效性的保证。所以,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发展不能没有学生的参与。

中小教师论文第5篇

摘要:和其他阶段的教学不同,小学阶段特别是小学语文的教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要科学有效的运用积极性评价,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关键词:小学语文 积极性评价 艺术

众所周知,素质教育强调学校教育中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公正、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提高自信心,“积极性评价”就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一、积极性评价的内涵

所谓积极性评价指的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语言、情感和恰当的教学方式,不失时机地从不同角度给不同层次的学生以充分的肯定、鼓励和赞扬,使学生在心理上获得自新、自信和成功的体验,激发学生学习动机,诱发其学习兴趣,进而使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一种策略。小学语文教师有着其他学科教师所不具备的语言表达优势,可以充分利用语言艺术,对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积极性评价。

二、科学运用积极性评价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学生求学的欲望是由老师激发起来的,假如教师是温和的、是循循善诱的,不用粗鲁的办法去使学生疏远他们,而用仁慈的感情与言语去吸引他们;假如他们和善地对待他们的学生,他们就容易得到学生的好感,学生就宁愿进学校而不愿停留在家里了。”这话不无道理,它告诉我们教师教育学生的过程,是师生情感交流的过程,如果教师热爱学生、善待学生,那么就会如同磁石一般,吸引学生、激励着学生去积极思维,用心学习,克服困难,走向成功。正如罗素所言“凡是教师缺乏爱的地方,学生无论品格还是智慧都不能充分地或自由地发展。”由此可以看出,教师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会起到多么大的作用,教师只有对学生抱有强烈的爱,宽容的理解,诚挚的友善,平等的尊重,才能引起学生对老师的崇敬、信任和亲近,才能创造激励学生学习的感情基础,造成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良好教育气氛,“亲其师,信其道”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可以想象,一个眼里总是看着学生的缺点,对学生没有半点喜爱、平时对学生一味“高压、打击、训斥”惯了的教师,某一天,他突发奇想,想要激励学生会是什么样子。恐怕学生只会把这种激励误认为是一种虚伪、一种讽刺或人格的污辱,更抵触教师、甚至仇视教师,个别的学生也许还会产生过激的言行吧。

二、彰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现代心理学研究证明:内部动机比外部刺激更具持久作用,人的成长进步关键在于自我心智的发展。因此,在我们的教育教学中,更应关注的是怎样才能发挥积极性评价的真正作用,即促进学生自身的成长发展。新课程改革下的课堂,是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课堂,学生是课堂的主角,因而,在教学中,教师应把自己定位为学生学习的服务者、组织者、促进者、启发者、帮助者、激励者,真正的把课堂还给学生,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多元激励性评价。在朗读教学中,数名学生朗读课文后,即可让他们分别谈谈自己朗读的效果如何、优劣在哪里,再相互之间评一评谁读得更好、好在哪里、还有哪些方面是需要改进的,然后再让其他同学进一步的评议,最后教师做总结性归纳补充。学生在这种广泛的交流中取长补短、学习他人、认识自我并不断改进自我。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学生之间的互评,事实证明,来自同伴之间的激励作用是巨大的。美国著名教育工作者海伦在教育后进生效果不佳时,想了一条“妙计”,她让每个学生用纸写下其他同学的优点,然后海伦再把每个学生的优点集中起来,抄在一张张小卡片上,分发给每一个学生。学生们看到“优点单”上写的自己的优点,一个个惊喜万分,这张并不起眼的小卡片,让优秀学生的优点更加突出,使他们更加自信,同时也使那些有这样或那样缺点的后进生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增加了自信。海伦的学生中有位叫迈克的青年军人──—这个当年因上课捣蛋而被老师用胶带封住嘴巴的学生,后来还把这张卡片带到了越南战场上。他阵亡后,人们从他的衣袋里发现了那张因折叠、磨损而破旧的、有的地方还被粘贴过的卡片,那就是由同学们评述而由老师亲手抄写的迈克最好品行的卡片。

三、科学的调控艺术

中小教师论文第6篇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已为古今中外所共识,历代教育家曾经有过精辟的论述。比如,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唐代韩愈,还专门著有《师说》一文,指出教师三大任务是“伟道、授业、解惑”;十七世纪捷克著名教育理论家夸美纽斯强调教师应是道德卓异的优秀人物,要无限热爱学生,反对学校中使人变得呆笨的棍棒纪律;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些论述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作用的重视。

“学高信为师,身正堪称范”。学生时代正是世界观、品质、性格形成阶段,在他们的心目中,教师是智慧的代表,是高尚人格的化身。同时,这个时期的学生又具有“向师性”强、可塑性大的特点,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通过他们的眼睛在心灵的底片上留下影像,对他们的精神世界起着无声无息的作用,就好比一丝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因此,教师一定要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学生树起前进的旗帜,指明前进的方向,点燃他们心中的火种。

面向21世纪,中国正在进行着一场全面深刻的社会改革。时代要求素质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一代有创新能力,能自主学习,全面发展,具有健全人格和良好社会适应能力的一代新人。而要做到这一点,对于跨世纪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胜任21世纪教育发展的要求,就必须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下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要高度重视师德教育

首先,必须旗帜鲜明地把师德教育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根据《武汉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本校的实际,提出师德教育的具体要求,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结合不同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使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其次,要把师德列入教师的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对涌现出来的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大力予以宣传、表彰;对品德有缺陷的教职工,要加强教育、帮助,促进全体教师更好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把师德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积极引导教师学习理解《武汉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通过对《规范》反复深入地学习,使教师从自身所肩负的历史重任的高度,认识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明确《规范》是党和国家对教师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其核心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提高教师遵守《规范》的自觉性,使教师联系工作、生活的实际,深入了解《规范》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把《规范》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准则,进一步强化师德教育。

三、学习师德榜样,铸造一代师魂

师德榜样具有无穷的力量,如鲁迅先生对藤野先生的高尚师德,一辈子也忘不了,时时激励着鲁迅先生去英勇战斗。教师要将自己的师德水准不断提高,就要以优秀典型为榜样,勤于学习,虚心学习,善于学习。可学习的榜样非常多,首先要注意从教育家那里汲取思想营养,比如陶行知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主动了解他们的事迹,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升华自己的师德境界;其次,也要学习优秀教师的榜样,在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成长起来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他们的教育实践和先进事迹,生动地体现了新时代教师道德的崭新特点。要通过联系自己的实际,找出差距,学习他们的先进思想和他们的感人事迹,提高师德认识,激发师德情感。

四、坚持他律与自律并举,重在内化

中小教师论文第7篇

(编者提示:人教版自然第7册第4课 金属)

自然是小学阶段一门综合性的基础学科,它担负着向学生进行科学启蒙教育的任务。

当前,课堂教学设计的改革仍然是教学改革的关键。如何促进课堂教学结构各个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促进小学生认知心理和智力的和谐统一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对课堂教学设计进行探索和研究。

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是将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各个要素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其发挥最佳的教学效果。各个要素间相互联系形成系统的教学结构,不同的课堂设计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在小学自然教学活动中,运用“教师、媒体、学生”三维双向反馈构成的信息交换系统促进课堂教学的优化组合,这一系统反映了主导、信息、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课堂教学设计必须考虑教师的教学活动,学生的学习活动,教学媒体的选用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现以《金属》一课的教学设计为例,谈谈小学自然课堂教学设计。

一、教师的教学活动设计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教师要避免单纯地靠一本教科书来灌输知识,必须把它转化为利用投影、实物、标本等多种教学媒体启发、引导学生掌握知识。通过教师的引导、主持、评价来激励和指导学生学习,完成教学任务。

1、指导观察,分组实验。教师首先要展示四幅反映实验内容的图片,指导学生仔细观察,然后让学生进行分组实验,寻找铜、铁、铝的四个共同特征,激起学生的求知欲。

2、启发引导,设计实验。教师要善于借助实验提出问题,启发学生根据已经掌握的第一组实验方法自行设计第二组实验,研究木棍、粉笔、瓦片与铜、铁、铝不属于同一类物体。这样,由浅入深地引导学生开动脑筋,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

3、组织讨论,归纳总结。在学生已经完成两组实验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分组讨论,金属有哪些共同特征。这样,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调动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各实验小组讨论完毕之后,教师进行归纳概括,总结出金属的共同特征。

4、强化记忆,扩散思维。为了进一步掌握金属的共同特征,教师运用了投影与实物相结合的教学手段,让学生从多种物体中辨别金属,既做到了新授知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同时,也扩散了学生的思维,使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得到了提高。

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教学活动中主要是通过指导学生分组实验、激发学习兴趣、启发设计实验、组织观察讨论、归纳概括总结、强化记忆、扩散思维等活动中完成。

二、学生的学习活动设计

学生是课堂教学活动的主体。在自然课的教学活动中,应该通过学生多动手、多动脑、多动口、亲自动手参与做实验的活动,使学生更加热爱大自然,喜欢到大自然中去观察、分析、探索、研究,学会进行科学试验的本领,使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成为真正的主体。

1、观察思考,分组实验。学生对教师展示的四幅反映实验内容的图片进行认真细致地观察,并大胆地进行实验。

2、自行设计实验过程。学生由第一组实验获取的知识联想与第二组实验之间的关系,然后各实验小组展开讨论,自行设计实验过程进行实验,汇报实验结果。

3、小组讨论,大胆发言,由于学生在获取两组实验结果的基础上,掌握了知识,有话可说,就会踊跃回答教师提出的各种问题,主动参与实验小组的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形成一个课堂教学高潮。

4、运用概念辩别金属。众所周知,教学目的就是要使学生熟练掌握知识,在自然课《金属》中,教学目的之一,就是要求学生学会识别金属,由于教学活动组织得充分,学生掌握了金属的特性、共性,根据金属的共性、特色,学生能够很快从多种常见的物体中辨别出金属,并说出辨别的方法,教学目的实现就成为一种可能 。

5、阅读教材,提出质疑。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教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质疑,并在教学活动中,不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以掌握新授知识,完成教学任务。

学生的主体作用在教学活动中主要是通过阅读教材、提出质疑、分组实验、观察思考、设计实验、小组讨论、大胆发言、辨别金属等活动中完成。

三、教学媒体选用的设计

教学媒体是传递教学信息的载体。在教学活动过程中经常要用语言、板书、挂图、模型、实物以及幻灯、投影、录音、录像等来传递教学信息,它们都是必不可少的教学媒体,具有生动、形象、感染力强等特点,适合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合理的采用媒体既可以丰富教学内容,又可以开扩学生的视野,充分调动学生的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能够极大地提高感知效果,有利于对知识的理解和巩固。

中小教师论文第8篇

为了提升高中语文的教学质量,给高中语文教学带来活力,小组合作的学习方式应运而生,一经推广立即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但在具体的高中语文教学实践工作中,小组合作教学方式的应用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用科学的指导方法,解决小组合作教学方式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将结合实际的高中语文教学情况对小组合作教学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小组合作”在高中语文教学中的现状

(一)“小组合作”教学流于形式

在新课改的教学理念之下,教师们对小组教学的方式进行广泛的运用,不考虑实际的教学情况,导致小组合作在课堂上使用泛滥,学生对小组合作教学已经司空见惯。有些教学内容不适合运用小组合作的教学方式,教师们生搬硬套只会适得其反,不仅没有达到教学目的。还有可能导致课堂出现混乱。

应教学活动的工作安排,有一次参加高一年级的听课活动,教学的课文是《我与地坛》。教师对课文的讲解非常精彩,当安排学生进行小组合作讨论时,课堂上就出现了一些混乱,气氛热烈却无实际讨论内容,导致教师草草将讨论结束,没有达到小组合作教学的目的。在这节课中,教师没有考虑到教学内容是否合适进行小组合作讨论。

(二)教师没有对“小组合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在新课改的教学理念之下,教师将语文课堂教学主导权交给学生,认为这样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甚至完全将教学中小组合作讨论活动交给学生组织或者完成。学生不能够准确的理解教师小组合作学习的用意,盲目的进行小组合作讨论,教师在一旁等待,并不关心小组讨论的情况与结果,不参与小组合作学习讨论,也不对小组合作进行指导。等到小组合作讨论结束时,教师再向各个小组询问学习讨论情况,不对小组合作讨论进行点评或者是总结,而匆忙的结束小组合作讨论。

(三)“小组合作”将教师的作用弱化

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们一味的对学生进行灌输,并不考虑学生的意见。在新课改的教育理念之下,教师们大多数认为“一味灌输”的教学模式应该改变,于是将课堂的主导权交给学生,由学生自我进行小组合作学习,学生在没有得到约束的情况下,往往讨论一些与课堂内容无关的话题,还有学生自己做自己事情,不与其他同学交流。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相比,这样更难让学生掌握丰富的语文知识。

例如,在某一次公开课上,当堂教师讲的是《鸿门宴》。教师将重难点知识讲解完之后,让同学们进行小组合作讨论,由于教师没有对小组合作的讨论进行控制,任由学生自己讨论,学生们将小组合作的讨论内容延伸到了《三国演义》里面,甚至有些同学讨论起了电影和电视剧的情节。教师原本想学生依据自己划定范围讨论,却没有想到学生讨论偏题了,加上教师受新课改观念的影响,认为应该由学生自主讨论,这样就会造成学生讨论的时间多于教师讲课的时间,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

二、小组合作教学的科学策略

(一)有效的分配“合作小组”

高中语文小组合作教学首先要对小组进行合理的划分。小组划分要考虑到各个同学的综合能力,在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下,将学生按能力划分成几个层次,一个小组中需要多个能力层次同学,这样才能确保大家都有提高。还可以根据学生之间的关系进行划分,有些学生之间可能会产生矛盾,在没有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之时,教师还可以让学生进行自我划分,学生自我分组并交上小组成员名单。小组合作还要考虑性别,小组中最好不要全部是女生或者全部是男生,合理的男女搭配才会产生更好的教学效果。小组合作和人数应该有合理的规定,人数过多会造成有些同学只是挂名,并不参与讨论,人数过少可能完成不了小组合作的学习任务。教师必须要将小组合作的内容和目标确定好,避免学生盲目的学习。

(二)根据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小组合作”

由于语文教学具有一定的人文性,在教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有趣的学习问题,但不是每一个问题都需要经过讨论,有些问题比较简单,不具备小组合作讨论的可行性,有些问题在学生之间可以达成一致意见,没必要进行讨论。教师在运用小组合作的教学方式时,要依据实际的教学内容,结合具体的教学情况进行安排。

(三)教师要参与“小组合作”,对“小组合作”进行指导

教师要参与到学生的小组合作中去,了解学生小组讨论的情况,发现有小组合作遇到问题难以解决时,教师应该主动的进行指导,根据需要,适当讲解。要想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需要师生之间相互配合,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教师运用课堂的主导权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在语文课堂上,学生在进行小组合作时,如果学生讨论的内容出现偏差,教师可以及时指导学生更正,还可以监督小组合作的讨论状况,防止有同学利用小组合作的时间讨论其他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