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   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防治   工业固体废物   追究刑事责任  

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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