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 【正文】

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

作者: 海南省水务局
水务局   乐东   污水处理厂   抱由镇   国土环境资源  

摘要:<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2003年9月22日—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执法检查组到东方、乐东、三亚、定安、海口等市、县对《水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省水务局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水务局要对《方案》的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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