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 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 【正文】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 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辅业改制   主辅分离   分流安置   富余人员   产权多元化  

摘要:<正>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前期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完善,明确了继续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相关扶持政策审批截止时间延长到2008年。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继续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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