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管理   公众投资者   证券市场制度   资本市场   市场稳定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各中央企业:为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要进一步认识股权分置改革对解决证券市场制度缺陷、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的重要意义,从改革大局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央企业要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基本原则,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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