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环境犯罪客体研究——“环境权说”的坚持与修正 【正文】

环境犯罪客体研究——“环境权说”的坚持与修正

作者:李希慧 李冠煜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100875
环境犯罪客体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   环境权   生态文明  

摘要:我国刑法理论重视对环境犯罪客体的研究,学说纷呈,争议激烈。环境犯罪的客体应当为环境权,其主体限于当代人,内容包括环境享受权、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对象为一定范围内的环境。研究环境权是对传统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不仅是完善环境刑法学的需要,更是迈向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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