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杂志 部级期刊

Gazette of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杂志简介:《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2002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1-4747/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经济期刊。该刊是一份双月刊,致力于发表经济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主管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主办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内刊号:11-4747/D
创刊时间:2002
所属类别:经济类
发行周期:双月刊
发行地区:北京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发文量:187
总被引量:40
H指数: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软件业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信息产业厅、商务厅(委、局)、外经贸委(厅、局)、外汇管理局,各直属海关:为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2005》(国办发[2002]47号),国家统计局、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软件业统计管理办法(试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汽车金融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规范汽车金融公司外汇管理,现将汽车金融公司有关外汇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汽车金融公司为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的,可持以下文件和材料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切实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现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确认书》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行政许可项目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促进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对外汇管理部门受理、审查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法律依据进行了细化。去年以来,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了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取消了8项行政许可项目,保留39项行政许可项目。此...

  •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问:去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答:2003年8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国家外汇管理局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全面展开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目前,贯彻落实《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凭收汇凭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规范转口贸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资以及进口退汇等项下凭银行结汇水单、收汇入账通知书(以下简称"收汇凭证")办理贸易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的管理,防范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环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农村信用社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上海、江苏、山东、湖北、浙江(省、直辖市)分局,青岛、宁波市分局:根据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管理的工作安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已获准筹备结售汇业务、并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办外汇业务的农村信用联社,可向你分局申请正式开办结售汇业务。对已获准筹备结售汇业务、但...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黄金进口付汇及核销行为,简化商业银行黄金进口付汇及核销手续,现就商业银行黄金进口付汇及核销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商业银行经营黄金进口业务中用以申请办理购付汇及核销手续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中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专用章的通知》的通知

    刊期:2004年第08期

    <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我局7月14日收到《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技术进口合同登记专用章的通知》(商技二字[2004]19号)(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对技术进口项下售付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