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国家林业局公报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红松资源保护与野生红松籽采集利用管理的通知 【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红松资源保护与野生红松籽采集利用管理的通知

作者: 国家林业局
红松籽   野生植物保护   资源保护   黑龙江省林业厅   国家林业局  

摘要:<正>辽宁、吉林、黑龙江省林业厅,吉林、龙江森工集团公司:红松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件》(以下简称《条例》),确保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红松资源的保护管理,规范野生红松籽采集和经营利用行为,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现就红松资源保护和野生红松籽采集利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