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作者:顾言 《广东安全生产》记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   修订   第五次会议   火灾预防   消防组织  

摘要:2008年10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消防法(修订草案)》进行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74条,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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