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学论坛 刑法学的司法面向与司法逻辑 【正文】

刑法学的司法面向与司法逻辑

作者:刘远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97
司法面向   司法逻辑   司法刑法学  

摘要:在刑事司法中,控辩双方各有各的立场、视角和逻辑,不同的立场、视角和逻辑需要以不同的概念和推理论证系统来表现,只有注意到此点,面向司法的刑法学才会有司法逻辑。司法逻辑有其深刻的社会基础和本体性。司法过程只有融合外部视角与内部视角、事后视角与事前视角,才能在期待合理化与行为正当化之间实现协调。因此,既有司法面向又讲司法逻辑的刑法学,亦即司法刑法学,重视的是刑法推理论证过程,并力倡主体间性的刑法解释态度。在此意义上,刑法作为裁判规范是并且只能是追诉规范与辩护规范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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