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安押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安押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福建省公安厅
市场机制   不平衡   福建省公安厅   保卫工作   教育整顿  

摘要:<正>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按照全省金融保安专业守押工作(晋江)现场会的工作部署和省公安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开展金融保安专业守押工作的通知》(闽公通[2001]398号)要求,积极推进保安押运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市场机制不健全和管理不够规范、市场秩序不很正常等问题。为全面加强保安押运公司的规范化建设,维护保安押运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押运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保安押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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