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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研究3篇

时间:2023-01-29 16:36:46 关键词: 农村 食品安全 问题
摘要: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句话充分说明了食品安全对人类健康的重要性。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研究3篇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篇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利益的首要大事。目前,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城市食品安全得到了很大改善。但我国农村由于地域广大,人口分散,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一、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却显得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农村食品经营者素质不高。农村经营户对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有吃总比没吃好,吃了只要死不了”的思想观念普遍存在,放纵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泛滥。尤其是农村商店、小卖部的店主多是当地农民,文化水平低,由于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经营中不重视索票索证,谁的商品便宜,就进谁的货,不问是否属于合法经营,因而出现了问题无从寻根求源,导致低价质劣产品泛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二是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普遍不强。目前农村经济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变,但农民的消费水平仍然较低,属于弱势群体。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选择消费品时首先考虑的是价格因素,容易忽视产品的内在品质。加之,制假者在包装、装潢上鱼目混珠,使农村消费者识别困难。即便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由于农村离申诉、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检测鉴定费用较高,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给制假售假者以可乘之机。三是城市假冒、质次食品向农村市场转移。近年来,各职能部门加大了对城市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为了逃避执法机关的打击,一些不法经营者把制假售假的市场转移到了农村市场,达到其牟取暴利的目的,导致包装低劣,质量较低的小包装食品大量流向农村市场。

二、农村食品安全面临的监管困难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较薄弱

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乡镇没有下延的专门机构,由于监管部门与农村距离较远,单凭县一级监管部门的人员力量,要开展对辖区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力量远远不足。即使一些监管部门在乡镇设有站、所,但由于食品安全分段管理体制,常因协调机制不健全而制约监管的有效性。

(二)农村监管区域广,工作量大、难度大

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户比较分散,执法部门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检查一遍,需要十天半个月或更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牧区可能一年都难去一次,因而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地区无证食品经营户、餐饮店等缺乏有效监管,成为假劣食品“转战”农村市场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农村食品检测手段不足

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设施配备不完善,检测手段较为简单,有的乡镇站、所甚至连检测设备都没有,监管人员仅凭眼观、手摸,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无法检测。加之由于受工作经费及检测法定效力的限制,一些监管部门对应该检测的项目能省则省,导致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监测和及时发现处理。

三、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一)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系

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应负总责,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此市、区县人民政府应成立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成,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乡镇(居委会)、行政村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监督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1.制定食品生产经营标准。一是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进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指导生产者与经营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标准操作;加强对农民标准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树立质量安全观念,能够自觉地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生产与经营。二是要推进市场许可规范化进程。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措施,主要包括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严格许可审批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建立起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2.加强食品分段管理。实施食品安全分段管理后,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在农村市场,卫生部门把好食品卫生关,质监把好生产质量关,工商把好食品流通安全关。将监管关口前移,重点抓好产品源头与批发领域的规范经营,从源头上切断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因为食品越往消费终端走越难管理,只有抓住源头及食品集散中心,才能有效进行管理。做到监管网络化、管理制度化、检查日常化,重点实施食品准入制度,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监督经营者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建立进货验收台账,并实施不合格商品下架与召回制度。根据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的商贸企业到农村开辟便利连锁机构,引导、扶持大型正规的超市、连锁店进入农村,规范、整合食品市场,形成规模经营,这既有利于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形成示范,又有利于淘汰一些经营不规范、质量无法保证的企业,促进当地消费观念和经营方式的改变。

(二)强化食品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自觉规范

农村区域面大,食品经营单位分散,面对众多食品经营单位,单靠部门监管实现食品安全目标是不够的,必须通过行政指导促使经营者自觉守法、规范经营。监管部门应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促进经营户诚信经营。一是在食品行业内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使行业、企业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区分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不同情况,依法实施不同的监管,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培植一批注重品牌质量、恪守商业信誉的食品生产、加工与零售企业;运用失信惩戒机制,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列入“黑名单”,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在农村也寸步难行。促使企业自律式监管,从而影响带动其他企业合法经营。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

优化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负监管职责、食品经营户负主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网络。

1.在农村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宣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不仅使消费者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而且让经营者了解违法经营将受到何种处罚。引导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以及识假辨假的能力,使食品安全观念深入人心,营造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2.加强与部门沟通,联合查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从严从重处罚,起到杀一儆百、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深入发展农村监管与维权网络,乡镇(街道)、行政村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站点,聘任监督员、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开展农村监管、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打假与维权的快速通道,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披露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加大与新闻媒体的配合,对失信单位和违法、违规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曝光,广泛形成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氛围。

作者:李国 单位:新疆哈密三道岭工商分局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篇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党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农村的结构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农民思想观念转变的基础上。受过高等教育的或者头脑灵活的农民,纷纷放弃农村的产业,追随城市化的脚步而去,剩下的年轻一代,去大城市打工养家,因此形成了当下很普遍的农村空巢和留守问题,老人和小孩对视频安全的概念非常模糊,而事件发生后相应的监管力量在农村基本为零,要实现食品各类生产经营、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面监管,难度比较大,仅仅是把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梳理检查就需要大量的时间,而一些无证经营的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由于流动性大、隐蔽性强,还有农村季节性食品生产,监管往往缺失有效手段,这给违法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也导致假冒伪劣食品更易流向农村地区。如何实施有效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成为困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一个难题。

1农村食品安全产生的原因

1.1农村经济条件落后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关注度不断上升,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在城市中难以存活。与此相对,多数农村消费者经济条件还不是很好,购买能力有限,农村人民的关注点在挣钱上,对食品问题的要求是能吃饱就可以,对食品的关注点还处于“有没有”,还未进化到“安全不安全”,所以购买时图便宜,重外观,识别力差,农村食品市场成为低成本、低价格假冒伪劣食品的泛滥之所。

1.2食品生产方不规范

在农村市场,相当于明末清初的小商品经济时代,还未发展出监管以及执法机构(或者说相关机构的作用相当薄弱)。对于有利润的食品生产过程,农民往往进行自由生产,随意在自家庭院开设作坊,生产或加工小食品。在生产工艺以及卫生环境上,缺失了执法部门的认证和监管部门的核查,存在诸多问题。在经济利益面前,没有相关规范的约束,便会产生相应的漏洞,在生产过程中可以添加不安全的添加剂,忽略保质期,等等,这些问题在利益驱使下都被隐藏了起来。

1.3食品销售过程缺失把关

作为食品销售的主体,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户,大多经营规模小,食品品种少,对索证索票不重视。遇到问题后,无法从票据上寻根求源。有的食品经营户则因文化素质低或根本就没文化,不会建立进销货台账,有的经营户则是什么好销进什么,根本不管、不查食品生产合格证和食品是否过期等,在食品销售过程中,对于食品成分的安全性和保质期等,选择性忽略,助长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的流通。

1.4农民小农意识严重

法律作为新时代的标尺,是作用于城市中的,与之相对的,在农村尤其是贫困农村,标尺依旧是传承了五千年的道德标准,是人与人之间的人情世故。坐落于农村的食品生产厂家,大都和农民有直接或间接的生活交集,所以生产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大都不会致命,也因此,发生腹泻之类的问题时,农民首先想到的是怪自己没有注意到,碍于邻里关系或裙带关系,大家都不会对其有过激行为。加之农村的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也和乡亲都认识,事件处理起来也不会很严重,因此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这种情况下,再让农民从遥远的地方跋山涉水自帖路费来投诉,又不会有结果,投诉基本就是不可能了。

1.5是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由于各部门的人员办公场所设在主要的集镇,平时的检查、执法工作主要集中在城镇上,对农村食品市场检查少,再加上执法人员少,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各执法部门装备落后,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有时就很难顾及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了。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贫困农村的具体措施

2.1改变思想观念,保障食品安全

改变农村市场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不能再囿于固有的小农思想,对食品安全问题马虎对待,要以新时代的观念来升华自己的意识,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也是走向社会主义要推开的绊脚石,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负责,是对法治社会的推广,从而发挥出监管和执法部门的作用。对于抽查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各部门按职能分工予以查封。在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聚地和边远乡村等重点地区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无照食品经营行为等。

2.2严管食品生产主体

食品生产方是食品问题的源头,监管部门要对生产方进行严格的检查,对生产环境的卫生性和生产材料的安全性做出有效的评价,过关者方可执证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执法部门要对不守规则造成食品安全的个体进行严厉处罚甚至关停。

2.3发挥行政指导职能,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

由于农村人口不集中,单位地域范围内人口数有限,导致农村的食品供销店,小卖店,小超市的分布极其分散,单依靠一个职能部门,从交通方面都不能实现对生产经营方的有效监管。因此,有必要通过行政指导等手段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使经营者自觉守法、规范经营,从被动守法到主动守法,从要求规范经营到自觉规范经营。使食品安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健全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将监管工作层层分解落实,严把食品质量关,从上至下、从农田到餐桌全方位监管:一是要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宣传高农药高激素食材的危害,倡导绿色有机食品;二是要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环节整治,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企业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三是要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严把进货关,引导建立索票索证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四是要加强农村餐饮业整治,改善卫生环境,严格加工环节,加强宣传指导,提高卫生意识,保证食品安全。

2.4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量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量:一是保障硬件设施的投入,配备完善的执法装备和检测设备,改善检测条件和检测手段,还要保证执法车辆的正常使用。二是加大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培训,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充分调动基层农民的积极性,通过社会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四是进一步畅通诉求机制,方便农村消费者举报投诉,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中来。五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些措施结合起来,从源头上关注农村食品的生产、经营和流通,从管理上有规可依有错必究,充分保证食品安全。

2.5效仿各界的打分制度

对农村食品的生产方和销售方定期进行打分评级,根据不同类别采取不同频次的日常监管,做好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工作,同时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组织开展“放心示范店”等评选活动,提高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鼓励经营户加入行业协会,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作用,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管理。打造维权网络,广泛宣传12315、12331等热线,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6改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模式

对于农村食品,监管测评评出的优秀生产方或经营方,政府应予以奖励和引到。对优秀者实行现金奖励,补偿其成本;实行政策放行,降低其成本;实行美化宣传,增加其销量;在此基础上,引导其扩大规模,从局部弱化农村食品安全问题,进而带动周边,逐步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问题。

2.7提高监管实效,探索适用法律

在新《食品安全法》的指导下,实施分类管理,细化操作,针对不同类型企业或经营者出台有区别的规范性可操作的条例、文件,为基层食品监管提供法规依据。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自纠自查,完善相关风险等级划分、评级打分以及企业评价及信用信息。针对进入企业的食用农产品,督促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法》落实原料控制要求。针对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以及农村家宴,推动建立统一的监管制度,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重点复审持续保持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进行审批前的现场核查,加大监督评审范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农村食品生产商和经营商进行教育,严格执法,从思想上给其加一根弦,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

2.8增强农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理解

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消费者手中根本措施。因此,政府、职能部门都要切实行动起来,运用一切手段,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输入到农村消费者的心中,从根本上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作者:谢智君 石晓铜 单位:甘肃省庄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庄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篇3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句话充分说明了食品安全对人类健康的重要性。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就是食品。众所周知,‘三鹿奶粉事件’对农村儿童的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其中的原因就是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供货的质量不同,商家把一些有问题的商品供应了偏远的、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市场。令人可怕的是农村儿童书包里的小零食,这些小零食的基本上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价钱在一角到五角之间,吃多了会严重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

1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1农村消费者偏爱便宜食品

我国的城乡差距收入很大,农村的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水平偏低,他们在选购食品的过程中往往选择便宜的、价格低廉的、追求的是花更少的钱买更多的食品。农民不关注或不了解自己购买商品的一些相关信息:该食品是否是正规食品企业生产的;是否使用过量的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等,这就使得一些在大城市过期的、劣质的、还有一些仿名牌的食品流向农村市场,赢得了农民购买偏好。比如2012年6月1日,南方周末上曾有一篇文章《书包零食:小心“中毒”》,报道了农村儿童,选择零食的价位以五角钱为主,这些食品大部分是果脯、豆制品、膨化食品等,包装鲜艳,价格便宜。南方周末记者抽查了133份零食样本,揭示出书包里的明忧隐患。并且对食品食品包装上的QS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添加剂、食品产地等进行了分析。近1/4的小食品没有生产日期或已过保质期,近1/4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存在各种问题。添加剂数量繁多,一半以上的小食品使用了5种以上的添加剂,最多者添加剂达到了15种。

1.2假冒伪劣食品由城市流向农村

目前来看,随着城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的加大及消费者意识的提高,致使一些“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址)、过期的、不合格以及被城市市场拒绝大门之外的食品普遍流向农村市场。由于在城市中各职能部门对食品监管的力度比农村大,问题食品在城市市场中不容易流通,一旦被发现,执法部门就对其严厉的打击,使得商家利益受损。正是由于执法部门针对假冒伪劣的、质量有问题的食品严厉的打击,而有些企业或经营者为了谋取暴利,赚取更多的利润,把一些“三无产品”从城市市场转向了农村,从而也逃避了执法机关的打击。

1.3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卫生质量意识淡薄

目前农村食品加工作坊大量存在,“散、乱、低”是其普遍特点,即规模较分布散、意识低、秩序乱。经营者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商品知识,卫生意识较差,无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现象还存在,经营的商品互相混杂,存在很大消费安全隐患。同时,消费者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不强,不懂《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遇到食品有问题时,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即使吃出了问题,也很少想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老百姓普遍存在“避事”的心里。如果没有出大事,吃点小亏都忍气吞声,不想惹麻烦,因此造成了对有问题的食品投诉率低。

1.4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存在问题

首先,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小。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复杂性,农村食品的监管由乡镇政府职能部门来承担,但是在乡镇没有食品监管的专门机构,食品监管的职责只有县级的食品监管部门来管理。由于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的生产和经营比较分散,县级执法部门的监管人员是有限的,所以监管工作力不从心。其次,农村食品检测手段不足,落后的监管手段难以适应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的市场监管人员与广大的消费者一样,大多凭借外观来检查评判产品的标准、保质期是否符合规定,不能及时有效的通过检测工具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能及时有效的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由于农村基层食品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不完善,简单的检测手段,有的乡镇所、站没有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的技术低,对于添加剂等成分的含量多少,卫生指标是否达标都无法检测。监管部门很难发现有问题的食品。

2农村食品安全应对策略

2.1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农村食品安全和城市食品安全同等重要,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年部门不但要搞好城市食品安全监管,而且还要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视度,政府要增加农村食品安全的财政经费投入、监管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乡镇政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把食品安全列入工作重点,例如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且保证有运营的工作经费。

2.2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体系

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督可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信息,同时还可以利用农村的公示栏、宣传栏等形式对有问题的食品进行曝光,对违法行为和生产劣质食品的经营者进行打击,农村消费者逐渐失去对不道德的商家的信任,劣质食品失去了市场竞争力,这样可以引导农村消费者选择购买安全食品,同时也会选择放心食品企业。为进一步对食品安全有效性监督,消费者协会可以在乡镇建立投诉站,并且派专门的监督人员接受消费者的投诉,用社会的力量惩戒违法经营者。

2.3对农村食品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主体监管。认真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无证食品经营行为,取缔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生产制售伪劣食品的“黑作坊”。要严格监管执法,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加大对农村食品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防范与规制力度,强化农村市场食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山寨食品”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查处“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如果农村食品经营者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工商部门不发给其营业执照,卫生部门不发给其许可证,确保食品经营者的资格过关。在经营过程中,执法部门对经营主体进行跟踪审查,如发现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过期失效的,或者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取消食品经营资格。

2.4统一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大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市场有工商、卫生、质检、食药和商务五个部门分头管理,各负其责多头管理带来了责任推诿、权利争抢的现象,尤其在农村表现的更加突出,这些部门应该联合起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真正把执法力度贯彻到广大农村,增加对基层农村食品监督方面的投入,比如设备、技术和人员等,保障和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执法力度。

2.5要加强消费维权,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面向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的教育培训,督促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二是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让消费者了解非法对食品增添添加剂的危害,改变农村消费者不科学的消费观念。同时要对他们进行《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法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或者使用该食品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下,能够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社会协同共治。

作者:王利敏 孟莉 单位: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