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财政科学 关于消费税作为省级政府主体税种的探讨 【正文】

关于消费税作为省级政府主体税种的探讨

作者:张学诞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消费税   地方主体税种  

摘要:消费税下一步的改革任务是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和调整征收环节。改革后的消费税可作为省级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主要理由是:(1)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税率,一方面可以起到对消费的一定调节作用,另一方面也能使消费税收入具有一定规模。(2)调整征收环节,可克服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缺陷,也为消费税作为省级政府主要收入来源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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