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财会学习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博茨瓦纳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 【正文】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博茨瓦纳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   偷漏税   企业所得税   常设机构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博茨瓦纳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2年4月11日在哈博罗内正式签署。《协定》主要条款内容如下:一、关于税种范围《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博茨瓦纳适用于所得税,包括对财产收益的征税。二、关于常设机构关于建筑工程型常设机构,《协定》规定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