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作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兽用生物制品   畜牧兽医部门   重大动物疫病   猪瘟疫苗   免疫疫苗  

摘要:农办牧[2019]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今年以来,我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农办牧[2019]15号)、《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9]35号),对进一步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按照我部要求进行了系统排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