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补充通知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补充通知

农村集体资产   清产核资工作   自然资源部   农业部   办公厅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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