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全国文明渔港”名单的通知 农渔发[2017]1号 【正文】

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全国文明渔港”名单的通知 农渔发[2017]1号

农业部办公厅   渔港建设   安全监管   文明   国家  

摘要: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渔港建设和安全管理,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开展文明渔港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6]40号)要求,各级渔业、安全监管部门及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深入开展文明渔港创建活动。经各地申报、逐级考核推荐,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审议和公示,确定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国家一级渔港”等6座渔港为第四批“全国文明渔港”(附件1),确认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龙王塘渔港等47个“全国文明渔港”(前三批)复评通过(附件2),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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