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特此通知   渔业厅   农业部门   水平评价  

摘要:农办办[2014]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部机关有关司局: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农业部门12个项目(详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及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取消下放及调整或明确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后续衔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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