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渔业协会   联合委员会   专属经济区  

摘要: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省(市)渔业主管厅(局)、中国渔业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第十四届年会于2014年10月3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双方就2015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下称协定)有关问题达成一致。现将《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第十四届年会会议纪要》正文(附件1)、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大韩民国渔船人渔规模和作业条件》(附件2)和《大韩民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人渔规模和作业条件》(附件3)印发你们,并就2015年协定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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