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推进普法说“三化” 【正文】

推进普法说“三化”

作者:张其辉 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 天津300350
普法宣传教育   部门职能   认识程度   普法规划   政府投入  

摘要:一、试论“三化” (一)问题中的“三化”: 综观我国20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既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着不足。本文认为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普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第一、观念和认识程度存在淡化。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程度高低不一,直接导致一些地方、部门落实普法规划的效果参差不齐,影响着普法的深入开展。第二、普法部门职能始终弱化。由于一些政府投入资金有限,办事机构虚设,工作人员工作协调不力,使普法难以有效持久地推动进行。第三、普法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趋于粗化。由于协调渠道不通、领域层次狭窄、形式内容陈旧单一,使普法难以调动广大公民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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