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计量 浅谈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认识 【正文】

浅谈对《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认识

作者:于维明; 任万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计量检定所
监督管理办法   零售商品   称重计量   最大允许误差   金银饰品  

摘要:《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所称零售商品,是指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办法》中规定: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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