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创新是发挥分院检察教育培训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 【正文】

创新是发挥分院检察教育培训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

作者:王卫星; 顾义臣; 江辉 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 130062
检察机关   教育培训   职能作用   人才培养新模式   创新  

摘要: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积极推进检察教育培训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检察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建设快速增长.培训规模持续扩大,教学“转型”全面展开.并取得突破性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已建成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共有16所.还有16所分院正在筹建之中。共培训检察人员近12万人次.并确定北京、吉林、广东三地作为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技能实训的首批试点地区。各分院在探索检察人才培养新模式、打造检察业务培训特色品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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