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7月12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这是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之后的第二个专项债品种,无论是对公路行业发展,还是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的转变,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形成透明规范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推进完善收费公路管理法规。在专项债券与统筹关系的处理上,《办法》符合公路行业的特征和融资要求。但从中长期看,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的建设还需要关注过高的投资需求和存量债务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