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立法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平稳开展(下) 【正文】

立法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平稳开展(下)

作者:王月红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不动产   保障   立法   建筑物   物业服务  

摘要:七、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土地分摊问题 一是商品房项目办理首次登记。需要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服务用房、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情形的,当事人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有相关约定条款的合同;登记时,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与整宗地一并记载为“全体业主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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