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浅谈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 【正文】

浅谈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

作者:任宝峰 阳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建筑物   抵押   中国法律   附属设施   悬挂物  

摘要:一、建筑物的概念 就现行中国法律而言,“建筑物”的概念并没有法定化,不同的法律会稍有差异。如在《民法通则》第126条中将“建筑物”、“其它设施”、“建筑物上搁置物”和“建筑物上悬挂物”并列;在《建筑法》第2条中将“建筑物”、“其附属设施”与“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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