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动物检疫 农业部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 【正文】

农业部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

检疫合格证明   出证   自治区农牧厅   系统主要功能   软件开发环境  

摘要:农业部经研究,农业部对《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实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的请示》(藏农厅发〔2015〕324号)函复如下。 一、同意西藏自治区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具备条件的39个县试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试行期为三个月,试行期间电子出证和手写出证并行。2016年3月15日起,在具备条件的39个县全面实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取消手写出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