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法律系统的自我创生——以卢曼社会系统论为视角 【正文】

法律系统的自我创生——以卢曼社会系统论为视角

作者:杨翠; 刘亚娜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吉林长春130117
卢曼   社会系统论   法律系统  

摘要:卢曼的社会系统论是建立在建构主义认识论基础上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对当代社会的各个领域予以观察,卢曼将法律系统描述为能够实现自我观察、自我参照与自我生产的自创生系统,这一理论为法律系统在社会大环境中有了一个全新准确的定位,对于正确认识法律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如政治系统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中立而客观的视角。通过梳理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联状态,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法律系统的自我运行特点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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