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任何一家寿险公司而言,其经营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市场的把握程度。其生存、发展必须要有适合顾客需要,即市场需要的产品。我国自1982年恢复寿险经营以来,寿险业务迅速发展。但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寿险公司推出的寿险险种相对单一,各公司险种差异性小,难以适应广大消费者的不同偏好。险种本身的吸引力有限,这也是造成我国寿险业长期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对推进险种创新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合理制订费率厘定标准和绩效标准。由于市场和客户选择的现实存在,费率的厘订必然选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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