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会计国标协调已经成为各国当前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网站统计,截至2005年2月,全球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采用、允许采用或承诺采用IASB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我国财政部已经明确表态,“除了那些相关国际会计惯例与我国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或者明显不切合我国实际的情况之外,我们都将努力促使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协调或者一致”。这表明我国即将进入会计国际协调的实质性阶段,并成为我国当前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重点。本文从我国会计国际协调的动因出发,根据会计准则的性质,对会计国际协调加以理论解释,这是进一步提出相应对策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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